宋芸和曹兴军齐齐转头,循声望去。
筒子楼走廊灯光暗沉。
宋芸只见一道高大挺拔的身影,从楼梯处一步一步走过来,只看得出满身风尘仆仆,看不清具体长相。
曹兴军则是明显瑟缩了下,支支吾吾开口:“庭哥,你回来了?我路过市场买了点猪耳朵,一个不注意买多了,就给嫂子送点。你和嫂子这么多天没见,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说罢挥挥手,一溜烟越过来人跑向楼梯,瞬间便消失不见。
宋芸:“……”
裴庭一言不发地走过来,走到家门时,面无表情看了眼拎着一袋子卤猪耳的女人,见对方没有让开的打算,冷冷扯下嘴角,微微侧身擦过对方走进屋内。
宋芸当然不是故意要挡在门口。
她只是乍然看到二十多岁的裴庭,一时没反应过来。
其实跟三十年后的裴庭相比,五官差得不大,至少自己只一眼就认出来。
但又与自己熟悉的那个老男人,完全是判若两人。
她原本以为裴庭的魅力不在于皮囊,而是在于岁月沉淀下来的气质,但现在看来,从前的她显然自己低估了一副好底子对个人魅力的加持。
那张泛黄的照片,不够清晰直观,直到见到真人,宋芸才知道年轻时候的裴庭,有着如此出众的容貌。
他留着当下最流行的三七分发型,鼻梁高耸挺直,浓眉黑眸,嘴唇不笑也微微带着一点上翘的弧度,天生的倨傲长相,精致的五官,搭配一张刀刻斧凿般轮空分明的脸,让他俊美又不失男人味。
气质还十分独特,是一种独属于年轻人和草根的野性和桀骜。
这便是他与自己认识的裴庭判若两人的根源。
五十岁功成名就的裴庭稳重从容风度翩翩,颇有几分老钱的优雅做派,唯独与野心桀骜没有半点关系,总让人忘记他其实是草根出身白手起家。
但无论怎样,都是裴庭。
虽然对于自己被那个老男人当成白月光亡妻替身这件事,心中难免有些膈应,但毕竟自己受到的恩惠,比起这件事实在不足一提,更何况从始至终,自己连身体都没有付出过,实在不算是尽过任何替身的职责。
思及此,她回过神来,默默将门关上,试探问道:“你吃饭了吗?”
裴庭将背包挂在沙发边的木衣架上,头也不回地“嗯”了一声,显然是一句非常冷淡的敷衍。
说罢,看也没看一眼慢慢走过来的女人,便径自穿过客厅和里面的房间,走到最内侧的阳台。
片刻后,再出来,手中多了一个面盆和毛巾,又从电视柜下拿出一套干净衣服。
“你要去洗澡?”宋芸又问。
筒子楼没有独卫,每层有公用的水房和卫生间,水房里可以冷水淋浴,这个季节,年轻男人还扛得住,女人和老人孩子要洗澡就得在家烧水了。
裴庭依旧只是嗯了一声,依旧是看也没看她,便抱着面盆出了门。
宋芸看着虚掩上的门,有些无语地扯了扯嘴角。
对新婚妻子看都不愿看一眼,这冷淡的态度。
宋芸不禁怀疑,原身真是裴庭几十年念念不忘的白月光?
无论怎样,既来之则安之,如果不能回到原本的生活,那也只能在这里好好活下去。
何况她对裴庭年轻时的生活也挺好奇,若是亲眼见证他的发家之路,倒也不失一段有意思的人生体验。
肚子又开始骨碌碌叫唤,宋芸扫了眼这间十平米不到的小客厅。一个简易的木电视柜,一台十七英寸的熊猫牌黑白电视,一个老式小冰箱,一张横条纹粗麻布沙发,沙发前是一张长方形木茶几。
就这几样家具,已经让小小的房间看起来狭□□仄。
当然,逼仄的原因,也跟房间凌乱不无关系,沙发上茶几上,乱扔着各种脏衣服和杂物,可见裴庭这位“爱妻”,生活习惯也实在不算好。
宋芸深呼吸了口气,把手中的卤猪耳放在茶几上。她习惯了干净整洁,见不得这样的凌乱,放下手中的卤猪耳,将沙发和茶几迅速收拾干净,拖过靠在墙边的折叠小饭桌展开,又把仅有的两把木椅子摆在饭桌两侧。
在她穿越前,原身已经将米饭用电饭锅蒸好,正等着曹兴军买的卤猪耳朵开饭。
曹兴军买猪耳朵晚了,自己穿越过来,又发了半个多小时的呆,导致这会儿还没吃饭。
宋芸打开冰箱看了眼,里面除了几瓶汽水,就只有两根黄瓜一棵白菜。此时已经快八点,她又饿得厉害,懒得再炒菜,有别的狗子送的卤猪耳,再拌一盘黄瓜,凑合着也能吃一顿。
裴庭家这套房子,总共两间,外面一间客厅,里面一间卧室,加起来撑死二十平米,卧室后还有一个后阳台,接了水管,地上装有水池,砌了一个水泥灶台,算是一个简易厨房。
她拿着黄瓜,穿过卧室,在阳台找到碗筷和调料,将洗干净的黄瓜拍烂,用蒜米陈醋酱油拌好,没有小米辣就用了辣椒粉替代。
然后拿了两副吃饭的碗筷回到客厅。
顶着一身水汽推门而入的裴庭,看到的就是忽然变得干净整洁的房间,以及正站在方桌旁盛饭的女人。
“吃饭吧。”宋芸抬头看向他淡声开口。
这一看,她顿时有点不自在。
刚洗过澡的裴庭,上半身光着膀子,下身穿一件深灰色运动裤。
比起年过半百时的清瘦,此时裴庭堪称精壮,宽肩窄腰,端着面盆的两条手臂鼓起发达的肌肉,胸肌腹肌流畅分明,上面还泛着一点水迹,两条清晰的人鱼线没入裤腰中,透着一股极具侵略性的野性荷尔蒙。
明明他曾经和裴庭独处过无数次,明明这个人也就是裴庭。但宋芸忽然就对这种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有点不自在起来。
裴庭只淡淡扫她一眼,就收回目光,冷淡道:“不用了,我不饿。”
宋芸对他的回答不以为意,自己盛了饭,坐在小椅子上,一边开着电视,一边开慢条斯理地开始吃饭。
裴庭拿衣架出门将洗干净的衣服晾好,去阳台放了面盆,回到沙发坐下休息。
一天一夜的长途旅程,就算是铁打的身体这会儿也累了。
他原本想直接躺在沙发睡觉,但看着屋中央慢条斯理吃着饭的女人,只能暂时坐着。
他对自己这个老婆还完全称不上熟悉,也没兴趣熟悉,但也能感觉十几天不见,女人好像哪里有点不一样了。
先前他不愿搭理她,她总是一副要哭不哭的模样,若是她叫自己一起吃饭被拒绝,那是真的会哭哭啼啼说他嫌弃她。
让他不胜其烦。
但今天的女人却出其不意地平静,一点没有打算跟自己哭闹的架势,而且……他扫了眼屋子。
倒是比往常自己几天不在家要干净整洁不少。
他其实也不是嫌弃对方。
只是这婚嫁是怎么来的,两人都心知肚明。哪怕是个天仙,被迫无奈娶对方,作为一个正常男人,也都会觉得憋屈,很难不会有一肚子怨气。
裴庭默默看了眼小方桌上的黄瓜和卤猪耳,想起刚刚回来时,站在门口的曹兴军,不由得扯了下嘴角。
曹兴军这小子打什么主意,傻子都看得出来,只是女人怎么想,他是不太清楚,不知只是单纯想给自己戴顶绿帽子,还是打算另谋出路。
他倒是希望曹兴军的锄头挥得好点,成功撬走墙角,大家皆大欢喜。
但想到曹兴军那个厉害的妈,儿子娶二婚估计是不会答应的。
思及此,裴庭的脸不由得沉下来。
宋芸吃了几口饭,终于稍稍压下心里的不自在,又转头问道:“你真不吃?”
映入他视线的,就是裴庭那张阴沉得能滴出水的俊脸。
她微微蹙眉,思忖着自己好像没有哪里惹到他吧?
裴庭将视线从小方桌上收回,本来要再次拒绝,但肚子却不合时宜地咕噜咕噜叫了两声。
电视中的电视剧恰好结束片头曲,进入还没开始对白的正片。一室寂静,这肚子的叫唤声,就特别清晰。
裴庭不禁面露讪讪之色。
上顿饭还是中午,这会儿确实感觉到饿了。
他不是会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既然饿了,他不再纠结,起身走到小桌旁,拿了上面那个空碗,从电饭锅里盛了一碗米饭。
宋芸看着他手中的筷子,先是夹了几块黄瓜,似乎犹豫片刻,才去夹卤猪耳朵。
裴庭一开始确实不打算吃曹兴军给的猪耳朵。
这哪是猪耳朵,分明就是绿帽子。
但很快又想通,反正他也不在乎这顶绿帽子,又何必在意这猪耳朵来自哪里,能填饱肚子就行。
他没打算和女人共坐一桌,夹了菜便回到沙发。
宋芸余光瞥着沙发上闷头吃饭的男人,有些无语地撇撇嘴。
还真是很不喜欢原身这个老婆啊!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还是老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