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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金庸
    《侠客行》著于1965年,据说灵感和书名来自李白的诗作古风五十九首之《侠客行》。小说叙述的是一个懵懂少年石破天的江湖经历。主人公石破天自小没名没姓,和一个他以为是自己母亲的女人,僻居于一座不知名的荒山上。那女人叫他做狗杂种,他便以为这就是他自己的名字。那女人脾气古怪,动辄打骂于他,他也习以为常。他从小学会了砍柴、做饭等种种家务,却大字不识一个,于世事、人心更是一无所知。一天那女人忽然不见了,他自小相伴的那条叫阿黄的狗也不见了,便出去到处寻找。结果人和狗都没找着,自己却迷了路。当他来到一个叫侯监集的小镇上时,适逢许多武林人物为一枚玄铁令大动干戈。他是个小乞儿的样子,谁也没注意,却因为饥饿太甚,捡了个混战中撒落在地的烧饼吃,意外地得到了玄铁令。正在众人发现,各各威逼利诱之时,玄铁令的主人谢烟客适时赶到。将玄铁令夺回。但这个魔头恪于诺言,必须答应为持令者做一件事,他怕众人教唆这个小乞儿让他干不利于他的事,便连令带人一起携走。不料他想尽办法也不能让石破天求他一件事,石破天告诉他,母亲对他的唯一教诲,便是不管怎样也不能求人。他虽然是乞儿却从不乞讨,别人给他吃他就吃,别人不给,他实在饿了,便拿了就吃,他也不知道这叫偷,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谢烟客无奈只好带他回自己隐居的摩天崖,途中石破天遇见几个武林人物围攻一个叫大悲老人的老头,他挺身而出,虽然没救成大悲老人,却在他临死之前做了他的朋友,得了他一套载有武功的泥人。到了摩天崖,谢烟客传授他两种极阴、极阳的内功,想让他走火入魔而死,以绝后患。不料正在石破天阴阳交战,即将走火入魔的时候,长乐帮来人硬说石破天是他们的帮主,将他劫回帮中。帮中的医道高手贝海石将石破天救活,反而成就了他阴阳合一的无上内功。帮中人都认定他就是名叫石破天的帮主,他怎么解释也无济于事。后来他自己也怀疑起来,等到他结识了一个名叫丁当的女孩,那女孩指给他看,她从前在他肩头咬伤的疤痕时,他就更懵懂了。他喜欢丁当又不敢喜欢,因为他还不能确定自己到底是谁。幸好在他最为难的时候,真的石破天被帮中人捉回。原来贝海石等人知道狗杂种不是真的石破天,但因他长相与石破天酷似,因此故意将错就错,让他冒名顶替,以替他们消解即将到来的灾难,而石破天肩上的伤疤,也是贝海石在他昏迷时用手术弄上去的。这时石破天已以帮主的身份接了侠客岛的赏善惩恶令,而在雪山派作了恶又冒名石破天逃出来做了长乐帮主,后又逃走的石中玉却又冒充狗杂种,石破天骗得了谢烟客的信任。石破天刚在石中玉父母那儿得了一点温暖和爱意,石中玉的到来使他只好又离开了。他先和人见人怕的赏善惩恶使交上了朋友,结为兄弟,后又邂逅雪山派祖师白自在的妻子小翠和她的孙女阿绣。开始他被误认为石中玉,差点被杀,但等误会澄清,小翠却收他作了金乌派的掌门弟子,阿绣与他也渐渐两情相悦。他们赶回雪山派,石破天凭借自己的盖世神功消解了雪山派的门户之变,治好了白自在的疯病。这时谢烟客在石中玉的唆使下,赶来向雪山派寻仇,但石破天的出现终于使一切真相大白,而丁当也彻底弃石破天而去。不久石破天随白自在等武林高手持令前往侠客岛,在岛上经历一番惊险后,终于弄明白了三十年来许多武林高手前往侠客岛一去不返的真相:岛上一个山洞里的石壁上刻着李白的那首叫做《侠客行》的五言古诗,其中隐含了一项绝顶神功。侠客岛主从中土以赏善惩恶令逼来众多武林高乎,只是为了一起参详这项神功,但各人见仁见智,谁也破解不了,而对武学的酷嗜,却使这些人面对石壁神智痴迷,再也不想离开这个山洞。石破天听着众人的争论,看着他们痴迷的样子,只是感到害怕,却不明所以。众人都在诗句分解注释的各个小山洞,他因为不识字,在那儿既害怕又看不出个究竟来,便来到刻着整篇诗的大洞。不料他往石壁上一看,目中所见都是一把把形态、剑势、剑意各各不同的利剑,所有的文字于他毫无实际的意义可言。他顺着剑势、剑意看去,内息自然而然随之流动,手舞足蹈,待得从头至尾看完一遍,这项神功已是被他练成了。回归中土后,为解一桩武林疑案,他随丁当的叔祖丁不四等去寻找他的女儿,终于又回到了小时候居注的荒山。当他看到那条与他阔别已久的狗阿黄时,欣喜若狂,看来,在石破天的心中,绝世武功远比不上阿黄,比练成侠客行武功更高兴万分。然而他的身世依然是个谜。本书由金庸根据旧版本进行修订,正名为新修版(或世纪新修版),于1999年结集出版。本书与旧版的区别:1、回目的更改:第一章,由烧饼馅子代替玄铁令;第二章,由荒唐无耻取代少年闯大祸;第三章,由不求人替代摩天崖;第四章,由抢了他老婆改换长乐帮帮主;第六章,由腿上的剑疤顶替伤疤;第十章,由太阳出来了换取金乌刀法;第十一章,由毒酒与义兄替换药酒;第十三章,由变的忠厚老实了抵换舐犊之情;第十五章,由真假帮主换掉真相;2、长乐前任帮主司徒横的外号,由八爪金龙改为快马;3、侍剑并没有被叮当所杀,只是被点了穴,后为石破天所救;4、紫烟岛上,石破天与阿绣多了些卿卿我我,石破天竟会对阿绣说出你是我的心肝宝贝等肉麻情话。
  • 作者:卧龙生
    《飘花令》是卧龙生成熟时期的作品。二十年前,被武林大会公认为「天下第一侠」的慕容长青,却在一次有计画的灭门凶案中惨遭杀害,据说,当时只有还在襁褓中的慕容公子被忠仆救出
  • 作者:桐华
    牢狱中奄奄一息的云歌终于被辨认出身份,与皇帝刘陵劫后重逢。宫中的时光渐渐愈合了云歌心中的创伤,她终于接受刘陵的感情,两人决定日后离开皇宫,比翼双飞。孰料就在等待刘陵安排后事的过程中,云歌无意发现刘陵流连上官小妹处,遂伤心欲绝而离去。路遇公子孟珏,谈话中心生疑惑,拨马回宫后发现隐情——刘陵已得不治之症。云歌誓与刘弗陵不再分离,多方寻医为其治病,甚至为此许嫁孟珏。刘弗陵病情反复,刘弗陵选中的两人荒唐王爷刘贺和卫公子之孙刘询之间的暗自斗争已呈白热化趋势,手握大权的霍光又蠢蠢欲动,当山雨欲来的时刻,云歌选择和刘弗陵把握住当下的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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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于祁苑的电竞青春,是一场一场的比赛,他带着少年人特有的勇敢无畏,始终坚信他会把S冠带给LPL。属于姜忆的电竞青春,是打着游戏看着比赛,为喜欢的电竞选手摇旗呐喊,始终相信她主队会拿到梦寐以求的S冠。这是电竞选手的以及……我们这种学业不行一下课就去网吧打游戏幻想着打职业最后发现游戏打得也不怎么好只能搞学习但是学习也不太行的普通人的电竞青春。*他是我的电竞青春。她的青春,从他开始。【妖孽骚包电竞圈顶流男主X有点叛逆的纯净少女,暗恋成真】【写本书纪念一下我搞竞的岁月,所以这大概是一本给自己写的定制文,平淡无聊且矫情尬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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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提起开封府,就不禁使人想起宋朝仁宗年问,那位廉明公正,不畏权势,能断阴阳的包青天……包拯。尽管有人尊称他包龙图,也有人背地叫他包黑头,更有人指他为包大胆--说到大胆,那倒一点不假,就拿几件脍炙人口,百熟能详的案子来说,像怒斩不认前妻的驸马陈世美,大义灭亲铡包勉,夜审郭槐,审乌盆等等。若是换了旁人,凭一个小小开封府,胆敢鸡蛋碰石头。包黑头就敢,你说他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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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著名作家森村诚一在出版《人性的证明》六年之后,于1982年又出版了他的新作《新人性的证明》。《新人性的证明》是又一部以推理手法写的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罪行的反战小说,它是《食人魔窟》的姐妹篇。一位到日本寻找女儿的中国女译员,深夜突然中毒身亡。日本警察署侦探栋居从死者遗留下的一本小说集中找到线索,查出死者在日本侵华战争时期,曾被日本侵略军的731细菌部队抓去当过人体实验材料。栋居以一个日本人所怀有的赎罪心情,进行了艰苦的调查和侦破工作,终于通过这个女译员的悲惨遭遇,揭露了日军731细菌部队在中国犯下的种种罪恶行径以及这个部队的黑暗内幕。作者以国际舞台为背景,把掲露当年的日本军国主义的罪行同叙述现代发生的故事结合起来,情节曲折动人,又具有文学作品的艺术魅力。编辑对书中某些冗长、累赘的段落略有删节。写完《人性的证明》,六年过去了。我得到了日本陆军秘密部队——731部队的材料。日本加害其他民族的史实促使我写下这部小说。《证明》系列作品,描写的是良心上负有债务的人们。我要在本书中偿还一些日本人的债务。我并不想延长《人性的证明》,但作为日本人中的一员,本书的主题思想是非表达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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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4章完结,求收藏本文和预收】【5号上夹,希望支持,车在围脖@时邮sy】『自我攻略伪bking吸人气运假高岭之花』初遇时,少年被人追杀,那天是谷雨。世中逢尔,他只看见了她。她抚上他满是血污的发顶,眉眼极尽温柔。[被人欺负了?别怕……此后你便跟着孤吧。]少年一如惊兽,从此山河百年人间垂暮,再难忘却。他是身负煞气的命龙,她是世人尊崇的公主。她不顾子民反对,将少年带回秘境。她教我藏杀心扼煞气、收余恨改性情。可她偏是我的苦海慈悲岸、絮果兰因缠。(改自京歌《锁麟囊》)然而,当年怯弱的少年终是倒在了冰天雪地中。她遥自万里赶来,远观了一场精心算计的赴死。——*——*——*——多年后,少年已成为杀伐果断的龙族太子。故人相逢不相识,一万年大梦一场。而祭典上,穿着戏服的少女被妖追杀。男人信手屠尽妖邪,轻摇纸扇,笑得无邪。[你是龙族的,那你会飞吗?][当然。][那我何时能再见到你?][十年吧……十年之后,如果本座还活着……不论山高水远,本座都来寻你。]那个男人,仗着修为高深整日自称本座本座的。不是在怼她,就是在憋什么取笑她的鬼点子。直到他被封印在白色荒芜里,闭目不醒。她穿过桎梏,男人自沉睡中苏醒,将她揽入怀中。他声音沙哑,宛若锁在泉中生锈的古剑。[本座说过,若十年后你与本座再能相见,本座便腾风而跃化龙,带你遨游天地山川,万里江河。]=====预收《陷入盛夏》狼狗仙女=====「致我的金葵,你是我黑暗孤独星球上唯一的芬芳,唯一的红玫瑰,我单枪匹马也能孤身成军的花。」1.十六岁那年,锦葵考上麓川一中。那里有铺天盖地的香樟,绿荫成片,她遇到一个人。穿着黑色卫衣的少年眉眼含笑,叫错了她的名字:[喂……你是不是叫刺葵啊?]锦葵哭笑不得:[什么鬼?我叫锦葵!]少年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恍然大悟道:[啊?原来是这样!]兵荒马乱的高中三年,周围人都觉得他喜欢她,只有她自己不知道。她总是忘记问,那个生气时又凶又痞,笑起来却如大型毛绒犬的少年,是如何知道她名字的。2.直到某个男生跟锦葵告白,被班主任误会,锦葵哽咽着从办公室出来,看见少年失控地将对方踹倒在地。她晚上偷偷传纸条给他,问为什么。少年丝毫没注意,她把昵称悄悄换成Kilig。[因为你呗,他活该。]少年直白地回,毫不避讳的滚热目光烫到了她。满天蝴蝶抑制不住,终于从喉咙涌动飞舞而出。高考前她被骗去寺庙祈福,少年笑着递过他的红布条,求她替自己写:[你字很好看……老天爷看着喜欢,估计更愿意实现。]她无所谓地点头,直到少年把脸凑过来,低声喊了她的名字。锦葵满脸疑惑,直到少年把手心的红布条翻过来,她才看见反面满满当当写的都是自己的名字。[我的愿望是……你。]3.七年后,已是花艺师的锦葵孤身居于老家。一次外出挑选花卉品种,她回到了麓川市鲜花基地。一千亩鲜艳浓烈的向日葵花海中,她的遮阳帽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当年青涩懵懂的少年,已是下巴满是胡茬的男人。他穿着防晒服,站在两片花海簇拥下的一条走道中,笑得肆意爽朗。锦葵瞬间模糊了眼。——那是丝毫不亚于当年那座城市里,与那个少年名字如出一撤般灿烂的盛夏光景。[那你叫什么名字?][时间的时,麓川的麓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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