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第 17 章

许娇娇是个天真又可爱的小姑娘。

她可以披着貂裘穿着锦衣华服和陆小凤一起踩着烂泥地跑去吃好吃的东西,也可以为了治病没日没夜的策马狂奔数百里上千里。

也可以娇气的说自己就没拿过比笔还重的东西,连菜刀都没拿过,更别提见过厨房长什么样了。

本来她生活的地方,对于厨房的概念,同这个地方的人对厨房的概念完全不一样。

现在她和陆小凤两个人一起吃烤松果,第二天天还没亮,就和四条眉毛的陆小凤笑哈哈的踩着一地鞭炮的碎片进了白云城。

这种海外孤岛就算再大,和一海相隔的大陆比起来本就不大。

更何况岛上虽然有城,可城里的居民谁和谁不认识呢?

遇上陆小凤和许娇娇这两个大过年的投宿无门,干脆出城在森林里头过了一晚上的神经病,他们俩再出现在城里头的时候,就成了谁都认识的那两个奇怪的“外乡人”。

之后发生的一切太有趣了。

许娇娇和陆小凤被白云城的城主请进去了。

当然,他们俩最先见到的是白云城的管家。

上了坐,用过早餐,陆小凤已经一大早就端起了酒盏,而许娇娇刚放下筷子,侍女们撤走了桌上的空碗空碟,就听到了对方的来意。

白云城的管家是个和善的老爷爷,虽然年长,可却没有仗着年老和自己的地位就目下无尘。

也没有在话本里头贪官府里的大老爷家的管家那样,被写得不堪入目。

和善的老爷爷笑着弯下了腰,替许娇娇亲自端上了热茶。

白云城的茶,不是许娇娇在京中的六分半堂里头吃到的加了花生和五色豆子磨出来的擂茶,而是一片片像是刚从树枝上发出嫩芽来,就被摘下来炒过的茶叶。

“听说许神医的医术天下无双,不知道能不能治唐门的毒?”

陆小凤一听,连茶都不敢喝了。

要不是他和许娇娇被困在白云城这座孤岛上,他真想掉头就走。

唐门是什么?

唐门是天字第一号的用毒用暗器的专家。

他们家打从有武林开始,不,说不定在有武林之前,就已经做这门营生了。

可让人闻之色变的唐门暗器和唐门的毒药,遇上许娇娇这种简直匪夷所思的神医,也得折戟而回。

许娇娇只是喝了口茶,被烫得眼泪差点掉下来。

她几乎是苦着一张脸说:“好烫烫烫烫烫烫……我当然能治啦。”

陆小凤听到许娇娇的话,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很想笑。

让人闻之色变的唐门毒药,在许娇娇眼里头就和普通的伤寒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大概是她不医自己的伤寒,但是能医花满楼的眼睛,无情的双腿,以及天下名医都无能为力的狄飞惊和苏梦枕!

白云城的老管家露出了几乎是叹息一般的笑容,他像是叹气一样,缓缓说道:“那真是……”

陆小凤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在此之前,没人知道他的轻功那么好。

没人知道他的动作居然能够那么快。

除了简直无人能敌的石观音之外,天下间还没人能够拦住他。

哪怕陆小凤手上提着一个战五渣也没人能拦下。

几起几落,在许娇娇被颠得快将早饭吐出来的时候,陆小凤已经找到了最佳的路线。

而这路线的尽头,在89454给许娇娇显示的平面图上,却标注着一个大红点。

红点的名字是——

叶孤城!

叶孤城!

天下间只有一个白云城主!

只有一个“一剑西来,天外飞仙”的叶孤城!

白衣胜雪。

人如剑,剑如人。

这个院子不会有人追过来。

因为这个院子里只有一个人。

那就是叶孤城!

陆小凤和许娇娇两个人现在的样子相当的狼狈不堪。

而许娇娇的双脚刚一落地,她就自己找了颗树撑着,不让自己倒在地上。

实在是没办法。

她虽然是个战五渣,可却能分得清顶尖和三流的高手之间的区别。

顶尖的剑客身上的那种气质,是她从小就熟悉的气质。

剑客身上的“味道”,是曾经伴随着她一起长大,哄她入睡的父亲身上的“气味”。

许娇娇深呼吸一口气,又缓缓地将气吐了出来。

陆小凤已经将“装傻”的技能点满了。

最起码在遇到了被大礼请进白云城的城主府,又差点被管家用五十名弓|弩手齐射的箭矢给射死,但是他偏偏没死,反而带着许娇娇在这白云城的城主府里头四处乱窜,还能直接跑到叶孤城的住处的时候,不怕得要命,还有拱拱手,气定神闲的道上一句:“叶城主待客之道真是让人消受不起。”

许娇娇已经回过神来,甚至有闲情逸致从口袋里摸出自己那本《剑神与我表姐二三事》重温了起来。

虽然陆小凤觉得这本书写的不错,但是也不觉得许娇娇应该在这种时候将这书掏出来。

而且她居然还真的看起来了。

许娇娇这么胆大包天,是因为她打从小时候起,一遇到自家爸妈数落她没脑子又不会藏事情的时候,遇到这种尴尬的时候,她都会掏出个书什么的来挡脸。

反正她家爸妈也不会夺了她手中的书,再说上她一两个小时。

他们俩没这个时间。

所以一见到宝贝女儿做出这种表现来,他们俩就知道这话今天是说不下去了。

现在许娇娇就觉得很尴尬。

毕竟她总不好当着人家正主的面说,“喂,我觉得你这剑用的不行啊。”

她这种战五渣要是敢说这种话……她又不是百晓生,就没必要说这种话了吧。

她是大夫,不是百晓生这种敢给天下人排个名,没被弄死还能活得好好的。

她拿出了书,挡住了脸,就觉得不那么尴尬了。

一不觉得尴尬,她就高兴了。

可陆小凤不高兴了。

陆小凤现在觉得,许大不高兴真是个给人出难题的家伙。

他简直要被她害死啦。

万幸,白云城主没有对许娇娇的存在有什么兴趣。

他连眼皮子都没抬一下,就知道陆小凤带进来的是个连剑都不会用的战五渣。

所以他根本不在乎许娇娇这个人。

哪怕她是名动天下的“神医”,他也不在乎。

可陆小凤很快就笑不出来了。

叶孤城没说话,是因为他身上散发着血和肉腐烂的味道。

他的目光落在叶孤城的右肩上,话都说不下去了。

就算他改外号叫“八条舌头”的陆小凤,也再也说不出抗议的话了。

陆小凤骇然道:“这是怎么回事!”

许娇娇放下了书,悄悄看了一眼这边的状况。

她眯起了眼睛,似乎要抓紧机会看看清楚。

“噫?”

她只发出了一个音节。

“唐门之毒。”

叶孤城只是简单回答了陆小凤的问题。他不愿多说,陆小凤也不愿多问。

他只是转身向着许娇娇跑过去,抓着这位小神医手,急声道:“许神医,许姑娘,好姑娘,你有办法医的对不对!”

许娇娇拍掉了陆小凤抓着自己的手,然后退了足足好几米,才停下来。

一脸惊恐。

“男女授受不亲啊陆小凤!你别以为我是随便的人!你随便可以,不能对我那么随便啊!”

陆小凤听到这段话,差点被许不高兴气到,他忙急声道:“别念书里的台词了,快说啊。”

“可以啊。”

许娇娇看着陆小凤,脸上笑嘻嘻。

但是她却问着像是完全没看到自己一样的白云城主,脸上带着三分笑意四分古怪还有三分一切了然的微妙之情。

“我想知道的是,想要治病的是叶城主,还是叶孤城?”

有什么区别?

陆小凤茫然的回味了一下许娇娇的话。

他的脑子很好使,只是关心则乱。

一名天下无双的剑客被伤了右肩,刀深的差点能见到骨头,伤口渗着黑血,血下头是肉腐烂的气味。

毁掉剑客用剑的手臂,与焚琴煮鹤又有何异?

但是许娇娇问的,虽然是同一个人,却是不同的身份。

叶城主是白云城的城主,而叶孤城……仅仅是叶孤城。

叶孤城是天下无双的剑客。

在那之后,很后面,他才是白云城的城主。

叶孤城这才像是见到了许娇娇这么一个人那样。

他的视线落在披着一身脏兮兮的貂裘大衣,衣服裙角袖口全都脏兮兮的许娇娇的身上。

许娇娇还是无知者那般无畏的笑着。

这不是无知,而是用“已知”对“已知”的态度。

她那副气定神闲的态度,让陆小凤不由想起了他好像早就忘记了的一件事情。

在大漠的时候,许娇娇曾经说过,“天下无敌独孤求败”这么一个形容。

她不像是在说一个书里头的人物,倒像是说起某个非常熟悉的人。

就像是……将她宠成这样的双亲。

叶孤城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将肩上还渗着血的绷带摘了下来。

许娇娇伸出手,朗声道:“二十万两。”

简直坐地起价。

陆小凤终于忍不住了。

“许不高兴,你这是钱越收越多了啊。”

“闭嘴啦,这里面还有封口费呢。”

许娇娇眨了眨眼睛,她那双眼睛里头仿佛永远带着无忧无虑的笑意,看到她的眼睛,就让人觉得,不用担心,一切都会好的。

是的。

一切都会好的。

“堂堂叶孤城被伤了右肩拿不起剑,这种事情我觉得需要封口费啦。”她得拿到银票才会开工。

但是比起之前的吃药,她这次用得方法非常的简单。

许娇娇嫌叶孤城站着太高,让他坐在了椅子上后,拿出她那把又薄又小的银刀,两刀就将伤口上的腐肉给削去了。

陆小凤看到白骨和鲜血的时候,只是抿着双唇,什么话都没多说。

他和叶孤城算是朋友吗?

天生贵胄的王子有这种江湖浪子的朋友吗?

许娇娇是见证了一段友谊的开始?还是见证了一段友谊中间的一段呢?

她只是收了诊金,然后真的治好了病。

以及,她真的不愧是被自家亲妈说没脑子的名号,在和陆小凤一起端着碗找叶孤城吃饭的时候,憋不住的问了一句:“你和谢晓峰到底谁比较厉害啊?”

没人理她。

这个拿着本《剑神和我表姐二三事》的话本,就将话本上写的胡扯故事当真的小丫头说的话,当然没人会理她。

不过她也不在乎,继续叽叽喳喳的往下问。

“那么,西门吹雪呢?”

她又说了一连串的武林中用剑的天才的名字。

然后,她像是做了一个总结一样,一锤定音。

“反正我觉得你们都赢不了我爹。”

她说完这句话,端起汤碗,一仰脖子,一口喝干了这碗汤。

等她将汤碗放下来,见到的就是叶孤城的那双眼睛。

那是战意盎然的双眼。

如同天上的陨石从大气层中落下,陨石燃起的火。

这被人称作流星。

有天上的星子落在他的双眸中。

“剑神剑仙真了不起啦,对对,很了不起。”反正她是个战五渣,所以说出来好像是个练过金钟罩铁布衫的汉子都很厉害,所以她怎么夸都行。“但还是我爹更厉害一点。”

她再也不肯多说一个字。

大概过年的时候,说起没在身边的家人,总会伤感的说不下去话的。

她毕竟是个从小到大没离开过家,没离开过爹娘那么久的小孩子。

作者有话要说:谢晓峰出自《三少爷的剑》,我真的好喜欢他啊啊啊啊!

不过我还是喜欢李寻欢。

然而我现在没攒够请李寻欢大大出场的费用。

我决定明天用双更拉一票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