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 10 章

戈壁上,矗立着一间废弃多年的电场,风沙和酸雨腐蚀了厂房的外表,墙皮脱落显得斑驳,黑洞洞的窗口像骷髅的空洞的眼窝,透着不祥的气氛。

本该空无一人的电场力却突然传出咚的一声巨响,很快又归于平静。

小七揽着知欢的肩从电厂生锈的铁门里走出,回头抛了个飞吻:“多谢惠顾啦。”

电厂里,一个男人垂头丧气地跪在地上,神情仿佛死了十个老婆。

知欢的光脑上收到了一大笔进账,她从没见过这么多钱,惊愕地说:“这是?”

小七:“你的报酬。”

知欢:“可是,太多了……”

小七:“拿着吧,今天没有你不会这么顺利。”

刚才,她俩按照约定到电厂送货,原来货物是小七从上次追杀她的那帮混混手里抢来的。接货的男人拿过金属箱子,检查后,突然转身就跑,显然是想赖账。

知欢先用信息素压制对方,然而他是个beta,这对他没效果,等男人逃出电厂后就不好抓他了,眼看他即将逃出电厂,知欢启动光脑,激活了电厂里发电用的磁铁,吸住装货的金属箱,男人因为不肯放开货物,也被粘在上面。

刚才咚的巨响就是男人抱着箱子撞上电磁铁发出来的。

巧的是,男人是个半机械人,半条腿是金属的,最后,在小七的操作下,男人不得不付了比说好的更多的钱买下了那个货物。

小七的意思是,本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现在既然他的腿也被吸在磁铁上了,所以加上了一部分救命的钱,多出来的服务多收钱,非常合理。

知欢虽然感觉怪怪的,却也挑不出问题。

小七兴致勃勃地检查了一遍光脑的收入,扭头对知欢说:“你真厉害,那天看到你买那个光脑时,我还觉得你这个人脑子绝对坏掉了。刚才看你用精神同调的光脑重启那间废弃电厂,你的精神力至少是A+吧,像你这么厉害的Alpha怎么会在蒙甲寨这种地方呢?你从哪里来的?你的家人呢?”

知欢摇摇头:“我不记得了。”

小七瞪大了眼睛:“你一点也不记得以前发生的事情?”

知欢点点头,既然借住在小七家的餐厅里,她觉得不应该对朋友隐瞒,说:“我不记得有朋友的记忆,也不记得自己的家人,也不知道该回到哪里。”

看到小七和孟璃在楚银河面前笑闹的样子,她其实有点羡慕。

记忆就像是钥匙,能开启回家的路,而她像是一个丢了家门钥匙的小孩,只能冰冷的街道上徘徊。

肩膀被人拍了拍,知欢抬头,对上小七满不在乎的眼神:“没家人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也没有。”

知欢愣住:“可是,楚银河不是你的……”

“养父。我是孤儿。”小七心无芥蒂地说,“我好像是被抛弃的,以前我经常被人说是没爹娘的野种,你看。”

小七挽起袖子,纤细的手臂上满满是各种疤痕:“这都是以前被蒙甲寨人打的。老爹看不下去,才把我捡回去,不然我大概四五岁就死在哪条臭水沟里了吧。”

“……”知欢捏紧了拳头。

小七反而笑道:“不用生气,都好多年前的事情了。蒙甲寨有一句话,叫不要相信陌生人,就算别人骂我混账野种又怎么样,我根本不在乎。”

知欢肃然起敬,真诚说道:“你不是混账,我觉得你很了不起。一个人能活得这么好,真的很厉害。”

小七脸颊一瞬间泛起了红晕,但她很快扭过头去,加快脚步走到了前面:“知道了,走快点!”

小七说来的时候经过荒漠太麻烦了,回去就走近道吧,虽然路比较难走,但是会节省时间,蒙甲寨的坏人很多的,现在她们都是有钱的女人了,难免不会被人盯上。

所谓的近路是一条由无数石柱围绕形成的石林,里面的小道盘根错节,长得又十分相似,让人难以分辨。

小七:“知欢,你一定跟好我哦,走丢了可能再也回不到蒙甲寨了。”

知欢:“好。”

然而知欢是个路痴,没走几步,就和小七分散了。小七是个beta,气味很淡,知欢努力嗅着空气中残留的她的气息,感觉快接近对方时,前面突然炸出一团烟雾,不但小七的身影就此消失,连她的气味都几乎闻不到了。

完蛋,这下彻底跟丢了。

知欢不甘心地在石林了转了一圈,发现自己回到原地,再次认识到自己毫无方向感这件事,她可能没办法靠自己走出去。

在她绝望地绕了几圈后,不远处,传来巨石倒塌的声音,漫天的尘土,遮蔽了天空。接着,从发出巨响的地方,传来了通过电子喇叭传来的人声:

“幸运七,你完了。”

一群衣衫褴褛的男人走了出来,知欢记得他们,是前一天在集市追杀小七的人。

“老大,这不是幸运七啊。”

“哈?可是好不容易逮到的,她和幸运七是朋友,先把她抓起来!”

“等等,老大,这个女的,我刚才看到她对付幸运七交货的对象,好像是很强大的alpha,直接抓不住。”

知欢的心猛得一跳,这才发现,她们从进入荒地开始,就被这群人盯上了。

“哼,我早料会这样,特地向上面的大佬借了那个。”

“是那个吗?”

“对,没错,出来吧,杀人狼!”

混混们的身后,又一排石柱伴着巨大的声响倒下,惊起了一片乌鸦,漆黑的乌鸦惨叫着飞向洗练的蓝天。

战斗本能让知欢感觉到空气中传来杀意和威胁,她全身肌肉都绷紧了,瞪大双眼,死死盯着石柱倒塌的方向。

深灰色的巨大爪子踏着高大的石柱,仿佛踩的只是一块小石头,锋利的尖爪从杂乱的毛里伸出,一股混合腥味的臭味袭来。

那是一匹狼,但比普通的狼大上几倍。它的前腿和知欢的身高一样长。狭长的嘴角往下滴着涎水,眼睛仿佛带着两团幽暗的火苗。

没有感情,也毫无慈悲。

知欢后退了一步。对上眼神时,她瞬间明白,眼前的生物是魔鬼,是杀人机器。只要主人一声令下,它会把目标撕得粉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