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震撼是假话,回到沈家后,还从没有人敢命令沈隋鸣向别人道歉,他皱起眉,不明白盛许发什么疯,目光冷冷地扫过孟小幺,最终只停留在盛许身上,工作的疲倦让他不想多说半个字。
“让她滚出我的房子。”
沈隋鸣沉声警告,不留一丝情面。
这时,盛许才注意到他的胸口多了一枚昂贵的古董胸针,切割精细的宝石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盛许只感觉一阵眩晕,这枚胸针上的宝石是从一艘深海沉船里打捞上来的,后来在拍卖行拍出了千万美金的高价,买家是一位著名华人舞蹈家,报道里没有明说,但很多人都猜测是许嫣然。
她盯着那枚胸针,绝望的情绪涌上心头,咬牙道:“沈隋鸣,如果你不肯给孟小幺道歉,就请你离开这里。”
沈隋鸣捏着盛许单薄的肩膀,目光犀利如刃,他伸出手指,指向同样发懵的孟小幺,声音冷得可怕,“你为了她要把我赶出去?别忘了房子是谁买的。”
盛许快要气疯了:“没错,房子是你买的,如果你需要我会还给你,但我现在是这栋房子的主人,你不给我的朋友道歉,我有权利请你离开!”
“谁要一栋破房子?”
沈隋鸣被气笑了,舌尖抵了抵上颚,脸色极难看,冷笑一声:“行,你别后悔。”
甩下一句话,沈隋鸣头也不回地摔上门。
一声巨响震得盛许耳廓发麻。
余音静止,她再也支撑不住方才强硬的态度,整个人都脱了力,靠着墙面往下滑,坐在了冰凉的地砖上。
她一点都不觉得冷,心碎的疼痛让她几乎感受不到外界环境的变化,苍白的脸颊上冒着细细的汗珠,眼眶湿润晕红。
盛许咬着唇,不想哭出来。
她被沈隋鸣一而再再而三的忽视和拒绝弄得情绪失控,压抑了许久的愤怒在一瞬间爆棚,冷静下来后,她也后悔了,她当时只是太想维护自己的朋友,并不是真的想跟他吵架。
说真的,这些年盛许看过沈隋鸣太多花边新闻了,如果因为一张照片就吵架,他们根本过不到现在。
她有大把的时间去求证这件事的真实性,就算他真的跟许嫣然去吃饭了,那又能怎样?比起怀疑和猜忌,她更想跟沈隋鸣蹉跎到最后一刻,她装聋作哑,至少他们应该还有一个冬天,而不是像现在这样,连最后一丝感情都被她摔碎了,何必呢?
盛许赶紧攥紧拳头狠敲了下脑壳。
别这么懦弱,求你了,求你了,他只是不爱你,你没必要作贱自己。
孟小幺扣住盛许的拳头,跪在地上从侧面抱住她,抚摸着她柔顺的长发。
都说头发软的人心就软,命也好,可盛许大概是遗传了妈妈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性子,非要觊觎她根本无法收入囊中的东西。
孟小幺无比自责,要是她没跟沈隋鸣起冲突,盛许也就不会被夹在中间难做人了,“这件事怪我,你别哭了。”
盛许抹了把眼泪,说话的时候还在哽咽:“和你没关系,即使没有你,我也快忍不下去了。”
她吸了吸鼻子:“沈隋鸣胸口上多了个古董胸针,是许嫣然从拍卖行拍回来的。”
“你确定吗,会不会是他最近从其他地方收的相似款?”
“那枚胸针登上过杂志,全世界绝无仅有的一枚,沈隋鸣从不戴仿品,他不会允许相似款出现在身上。”
盛许绝望地用双手捂住眼,烦躁地抓了几下头发,“他在我生日的这天去跟许嫣然吃饭,戴着她送的礼物回到我们的家,这件事足够让我膈应的一辈子了。”
“你别爱他了好不好,沈隋鸣他妈的就是个混蛋,不值得你飞蛾扑火。”孟小幺的眼眶潮红一片,盛许在哭,她的心也跟着滴血。
盛许这姑娘从小就温温柔柔的,乖巧懂事,为什么她要遇到这种人啊?
“对不起小幺,你让我自己冷静下吧,今晚你先住我房间,我去书房睡。”盛许闭着眼,长睫上挂着几颗珍珠似的眼泪,脆弱得如同橱窗里坏掉的玩偶。
孟小幺叹了口气,没多说什么。
偌大的平层陷入冰冷的沉寂,高空之上太安静了,盛许关上灯,漆黑的夜空乌云遮月,她垂着眼眸看向地面上川流不息的车辆,车水马龙连成璀璨银河,却听不见一丝聒噪的声响。
她想,沈隋鸣后来看到的风景是不是都像眼前这样,没有一点烟火气息,所以他也渐渐冰冷如斯。
盛许觉得他们完了。
沈隋鸣本来就不爱回家,估计现在更不愿意回来了,但她目前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去斩断他们的关系,她只想等,等着沈隋鸣来终止这一切错误。
她猜,经过这次吵架,那天的到来也不会太远。
激烈的争吵过去后,沈隋鸣已经一个月没出现过了,盛许几乎每天都能从娱乐新闻和微博热搜上看见他,他这些天辗转了很多国家,参加了几十场高定大秀,签下六七个大项目,媒体对他的吹捧堪称史无前例。
盛许照旧在医院上班,每天的工作循环往复,查房、写病历、下社区、带实习生,规律的工作让她感到安心,她只需要按照流程,保证每个环节做到位就不会出大错,无非就是加班和熬夜让人憔悴。
他们像两个世界的人。
她一直没跟沈隋鸣通电话,据说很多夫妻感情破裂都是从冷战开始的。
盛许意外的没有感到害怕,只是偶尔在半夜失眠的时候会伤春悲秋,不过睡一觉,睁开眼睛,就会被严格的打卡时间催促脚步,根本没有时间停留。
她这两周考虑留职读研的事,医院里的领导开完会,决定把今年的招聘门槛提到博士研究生,就连辅助科室都只招硕士。
这让盛许很尴尬,她那年扩招,进来的时候只有本科学历,干的还是临床,学历一年比一年苛刻。
她大学时候成绩很好,绩点在年纪前几名,从大二开始跟着一位业内大牛博导在实验室打工,本来博导有意愿让她直博的,但她选择了放弃,因为大学毕业那年沈隋鸣跟她求婚了。
毫无疑问,盛许想都没想就嫁给了他,她当时把心思都放在沈隋鸣身上,对科研一点不上心,找了份稳定的工作就上班了。
盛许一直觉得,如果不是她学习好,大概跟圈子里整天无所事事的富二代差不多,是这个社会里人人诟病的败类。
既然学习好,那就发挥自己最后的一点优势吧。
她在临江大学医学部官网搜了几位内科硕导的资料,套磁后托科室主任调动了关系,跟其中一位导师见了面。
硕导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女人,市医院心内科的主任,她问了几个专业问题,盛许都流利应答,综合考评了她的科研和论文,导师对她很满意,许诺她考过国家线就能读研。
盛许决定的时间比较晚,距离考研只剩下两个多月,她买了一大摞复习资料堆在办公桌上,写完病例就在医院继续啃书,还能顺便替同事多上几个夜班,换取一连几天的小长假方便泡图书馆。
她很忙,忙到只有吃午饭的时间才能勉强回消息。
医院的员工食堂大多都是来规培和实习的学生,盛许坐在过道旁的座位上,边吃边刷手机。
“许许,今天大师傅做的红烧排骨在食堂外就能闻到香味,你吃不吃?”王媛媛端着餐盘坐到盛许旁边,她的对面,路远泽也轻轻把餐盘撂下。
“不吃了,我减肥。”
盛许抬眸,看见坐在她们对面的路远泽有些意外,王媛媛顺着她的目光发现视线落在路远泽身上,笑道:“怎么样,这位小同学长得帅吧?他是我堂哥的儿子,今年也准备留职考研,许许你的考试准备得怎么样了?你俩可以一起去图书馆,他学习一般,你帮帮他吧。”
盛许勾了下唇角,淡淡一笑:“你也要考研啊,还考护理吗?”
路远泽点点头,如实道:“我上的大专,后来专升本,想再读个研究生,估计学历就到头了。”
王媛媛赞同道:“咱们医院以前的护士有硕士文凭的不多,但是新招聘来的好几个都是临大医学院的护理硕士,多读书对发展有好处,你看人家盛许姐姐的男朋友开玛莎她都开始卷考研了。”
盛许哭笑不得道:“什么开玛莎?我不是说了都是误会,那是我发小。”
“反驳无效,你男朋友开玛莎现在是咱们医院的流行梗,专门教育文凭一般的同学积极读书。”王媛媛挥了下手里的筷子,夹了块排骨放到嘴里。
盛许:......额,行吧。
从小到大都是好学生的她竟然有一天会成为反面例子教育其他人,也算是破天荒头一次了。
她跟路远泽预约好周末市区图书馆的名额,吃掉毫无食欲的青菜萝卜,赶着回科室把剩下的病例写完。
这时,手机铃震了两下。
屏幕上是许久未出现的名字。
沈隋鸣。
作者有话要说: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