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瓜瓜瓜瓜瓜瓜瓜瓜瓜

“你能耐。”孟时甩掉他的手,整理面粉去了。

顾迟秋有一瞬间地无措,他看不见,笨拙地摸向刚才放盲杖的地方,因为不熟悉,中间好几次撞到或者踢到东西。

赵喜荣已经被挪走了,磨坊就剩他们两人,孟时把磨好的面粉装袋扎紧,顾迟秋想来推板车,被孟时赶走了。

“手抖成那样还推?”孟时冷冷道。

“只是许久不做这么重的活,不太习惯而已,没有大碍。”顾迟秋按住她,坚决地将孟时手拿开,自己将盲杖放车上,推起板车。

孟时看了两眼,顾迟秋步履稳健,已经缓过来了,便放任他推车,自己去前面控制方向。

一路上,两人都没说话,到了家,庄氏迎出来,三人合力将两大袋面粉挪进了屋。

“先别走。”顾迟秋去拉孟时,他看不见,手一滑勾住了孟时的腰带。

“放开。”孟时道。

庄氏在他们进门的时候就发觉两人间气氛不对,却不知来龙去脉,无从劝起,只好默默退出门,把空间留给小两口。

孟时拍开顾迟秋的手,理了理腰间的衣物:“什么事?”

“抱歉。”顾迟秋道,嗓音低柔,“是我考虑不周,你别生气。”

孟时没说话,仗着顾迟秋看不见,大大方方地端详他。

顾迟秋的五官说不出哪里好看,好像就是鼻梁挺拔一点,下颌线利落一点,眉毛的形状生得性感一点,嘴巴唇形优美一点,三庭五眼的比例标准一点,莫名其妙地就挺顺眼。

“我没生气。”孟时道,“你既然心里有数,我尊重你。”

说罢,孟时转身就要走。

“等等。”顾迟秋道,却不敢再拉她,“我承认我刚才意气用事,就算有把握,我也不该跟他拼,是我不好,让你……担心了。”

最后三个字顾迟秋说得有点迟疑,似乎不敢置信,却又如盲人鼓起勇气摸着石头过陌生的河一般,试探着出了口。

孟时憋进肚子里的气似乎也在这一刻松动,她看着顾迟秋,有些别扭道:“下次别这样,丢点面子都是小事,身体比较……重要。”

顾迟秋的眉毛仿佛动了动,他神情没有明显变化,但孟时感觉他似乎长舒一口气,无数的纠结紧张被小心翼翼地放下,有些轻松,又有些雀跃。

“嗯。”顾迟秋点头,“好。”

“按头小队准备。”

“按头小队已经就位。”

“按头小队表示以后要换台能隔空按头的手机。”

【粉丝XXXX送出玫瑰花X100】

【粉丝XXXX送出一箭穿心X10】

……

孟时撇了眼弹幕,发现上面的对话又跑偏了,但令人高兴的是不断有系统的打赏提示跳出,这是开通打赏功能后,孟时第一次收到这么多打赏。

她连忙感谢给她打赏的粉丝们。

然而对于她在这个时候竟然还有空关注直播间,按头小队表示非常恨铁不成钢了。

一个走神的功夫,顾迟秋已经摸索着出了门,与她擦身而过。

“我们话说完了,他走了不是很正常?”孟时跟弹幕对话道。

弹幕里一颗颗老母亲的心真是都碎成了渣渣。

因为补充了面粉,当天晚上孟时跟庄氏和面剁馅,包了一百来个饺子,一半肉的一半素的,够他们三人吃上两三顿。

饺子的香气从烧灶的棚里飘出去,引来附近不少孩子驻足观望。

这已经是顾家有肉吃的第八天了。

西家村的整体生活水平还行,这里靠近镇子,离官道近,买卖便利,还有许多挣外快的机会,普通人家十天半个月能吃一次肉并不稀奇,但像顾家这样连续八天吃肉的,可就是连过年都少见的新鲜事了。

其实庄氏也觉得这样有些铺张浪费,但孟时作为现代人,已经习惯了顿顿有肉,让她每天啃白菜土豆,怕是要折寿。

如果钱不够也就罢了,现在她能挣得到,那肯定不能亏待了嘴。

孟时去镇子上给果子店老板卖货也已经八天,除了今天缺席,她一共跑了七天生意,零售和推销的大单子都颇有成绩,除去买肉用掉的,她现在手上一共有约一千八百文。

给人做销售虽然能挣,但毕竟不是长久之计,孟时心里想的还是自己开一家店,做她最擅长的品类——小吃。

这几日她大约摸索过,如果要在主街较为便宜的段落开一家约十来个平方的店,加上原料、装修和其他启动成本,她至少需要二十贯的资金,并且得在半年内打平成本,一年实现盈利。

孟时做过不少生意,更知道做生意不是成功了一次就能次次成功,赛道的选择、细分品类、市场环境还有时机、机会以及其他不定因素,会影响成败的因素太多了,她不敢打保票。

“主播还是还是继续做销售吧,攒攒钱再想开店的事情。”

“我也这么觉得,毕竟每个月还有生活开支,如果做生意亏本了怎么办?”

“其实跑销售也挺好的,昨天直播的时候我听路边吹牛的人说他一天挣一百文,只有主播的三分之一,还自豪得跟世界首富似的,主播现在的收入已经很好了,没必要冒险。”

“可惜男主眼睛看不见了,不然他可以去考举人,只要考上了举人,钱什么的都是毛毛雨,自然会有一堆人送金银田地,主播就不用天天出去辛苦赚钱了。”

“你以为举人是天上掉下来的,是个人就能考上?蒲松龄十九岁中小三元,七十岁才中举,举人可比公务员难考多了!”

孟时跟弹幕聊了自己的想法后,关注她许久的很多粉丝都出来冒泡,大家在弹幕里各抒己见,给她出主意。

孟时有些感动,将每一条弹幕都仔细看了。

内容大致分为三类,最多的是劝她保守一点,现在的收入已经很好了,等多攒些钱再说,也有小部分鼓励她做一些尝试的,还有就是感叹如果顾迟秋能考举人就好了。

孟时肯定是不想顾迟秋考举人,否则原著剧情重现,他们一家吃不了兜着走。

保守一点看似稳妥,实则不一定。

她这样抽佣的销售在西家镇是头一遭,一开始以奇制胜,但她的收入好定然会吸引其他人入行,她发现经常经过的布匹店就已经顾了两个专职销售的伙计,也跟她似的到处跑。

而干货店的老板因为嫌孟时要的抽佣太多,也在打小算盘招新人。

孟时不想为了保住饭碗跟新人卷生卷死,为了一天三百来文不值当。不如在干货店这里的收入还没断之前,先想想其他的出路。

吃完饭,孟时把她的想法跟庄氏和顾迟秋都说了。

庄氏偏向保守,但她深知儿媳能干,所以没多劝,只表示会全力支持孟时。

孟时又看向顾迟秋,其实她挺想知道原著里惊才绝艳城府极深的大反派在这时候会有什么样的看法。

顾迟秋感受到了她的关注,沉吟片刻后道:“你打算做什么?”

顾迟秋的神情很认真,看不出赞同还是反对,他似乎跳过了表态这一环节,直接进入了讨论的流程。

“吃食类的,不需要坐下,或者五分钟十分钟就能解决一顿饭的吃食,最好早餐、午餐、晚餐都能吃,这样可以做三市。”孟时道,翻台快、成本低,十平米的店就能做出很可观的销售额。

“以量取胜。”顾迟秋道。

“对。”孟时眼前一亮,虽然是古代人,不懂什么复购率、目标客群、客单价区间之类的术语,但顾迟秋果然是第一大反派,立刻就懂了孟时话里的关键。

她就是要靠量取胜,做低客单价、多场景可食用的的单品,不需要思考,每天吃都可以的那种,靠高复购率和广大的中低端客群薄利多销。

顾迟秋又思索片刻,斟酌道:“这样的吃食,能不能在家做好,然后带到镇上卖?”

孟时愣住,对啊,她竟然没有想到!

当年她起家的时候不就是靠在校园里打游击一样得卖烧烤吗?

她根本不用一开始就弄一个门店,小吃这东西摆摊就能卖,他们在家里做好,然后弄到镇子上叫卖就行了。

如此一来,别说二十贯,有个两贯钱就足够她开始了。

“摆摊,竟然是摆摊吗?”

“顾迟秋这种气质清冷的大美人竟然这么接地气,又是想魂穿主播的一天。”

“我就比较不一样了,我想魂穿顾迟秋的腰带。”

“那我发带。”

“我袜带。”

“你们口味好重!”

“不知道摆摊的时候顾迟秋会不会一起去,想一想在街上逛着逛着遇到一个叫卖的大美人,还是充满破碎感的那种,谁忍心不买点就走?”

孟时瞄了眼弹幕,他们倒是提醒她了,顾迟秋也算是个活招牌,弹幕里的女孩子那么喜欢他,镇子上的估计也会喜欢。

要不带他一起吧。

孟时盘算着,又道:“你明天有空吗?”

“什么?”顾迟秋疑惑,他现在又不用去私塾讲课了,哪天没空?

孟时也意识到自己问了蠢话,假咳一声道:“我有一单货款要去收,路途有些远,可能得在外头过一宿,你能陪我一起去吗?”

她现在手上有一千八百文,摆摊也够了,只是为了保险起见,孟时觉得还是有必要去把系统给她的那一千文取出来的。

“可以。”顾迟秋毫不犹豫道,“我明日陪你走一趟。”

作者有话要说:祝阅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