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精心呵护的长甲轻轻划过他的脸,如威胁的利刃又如温柔呵护的羽毛,她头戴金色凤冠,身穿锦绣绫罗,吐气若兰,低声附在他耳边道:“是,我就是要杀了他,要你,他的亲儿子亲手毁掉他杀掉他,叫他永世不得超生。”
说话时,女人明媚的大眼睛狰狞异常,长指甲抠进肉里,划下一道淋漓的血痕。
脸上的疼痛还来不及消化,地面陡然崩裂,顾迟秋毫无反抗之力地往下直坠,他滚落山崖,撞到树木、草丛,内脏被震得剧痛,最后一头磕在大石块上。
“你的父亲不是他。”
“你的父亲是……”
“他才是你的父亲。”
“杀了他,听母亲的话,杀了他。”
“你帮我扳倒那个女人,我送你走上那个一人之下的位置。”
意识陡然清晰。
黑暗,没有任何风景的黑暗,鸟鸣在不远的地方肆无忌惮地响起,庄氏温柔地关照着什么,另一个女子清脆的回答声响起,而后大门开合,院子里又安静下来。
顾迟秋坐起身来,平复着呼吸,背后一片冷汗。
孟时今天醒得很早,隔壁鸡叫的时候她已经洗漱完毕,顾迟秋醒转两天了,除了偶尔发呆,眼睛仍然看不见外,一切正常。
他出事前在村里的私塾干过几天,可惜现在眼睛瞎了,干不了了,他的科举之路也就此断送,私塾的老先生知道后感叹了好久。
庄氏也很难受,孟时瞧见过不少次她边洗衣服边掉眼泪。
顾迟秋偶尔发呆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孟时却觉得是件好事。
原著里,顾迟秋的亲生父亲燕国公唯一的嫡子死了,为了有人能继承衣钵,他想起了某个早年送去别人家里的私生子,遂派人打听。
人还没走,他就亲眼见到了那位如今姓顾的私生子。
顾迟秋连中三元,于樱桃宴上才惊四座,短短几天内,不仅成了朝堂各大派系争相招揽的青年才俊,更是闺中千金们最想嫁的人,连宫中太后都对他青睐有加。
燕国公出手如雷霆,在太后之前抢先将人招入麾下,重点培养。
燕国公是个狠人,当时他跟太后两个派系的势力斗得如火如荼,加入他的顾迟秋自然成了对付太后的一把利刃,这不仅是因为顾迟秋聪明果决,能为常人所不能为,更是因为太后心知肚明,这个青年男子是自己早年抛弃的亲生儿子。
二十多年前,当时还是世子的燕国公和同为大家嫡女的太后私下相恋,可惜两大家族的核心利益有冲突,在长辈的干预下两人分手,最终为了家族利益更是激烈争斗了许多年。
入宫前太后怀过孕,那个孩子就是顾迟秋,他出身尊贵,却不能认祖归宗,几经周折被一个不能生育的举人收为养子。
如果顾迟秋是主角的话,也算是妥妥的逆袭爽文模版,科举入仕,自身惊才绝艳,老爸老妈又是排名第一第二的大佬,那不妥妥的人生赢家?
可惜顾迟秋是大反派,他爹想利用他弄死他妈,他妈想利用他弄死他爹,最后爹死了他才知道自己的身世,大受打击。
更别说后来他发现所谓的亲爹并不是他亲爹,他亲爹另有其人,后来那个另有其人也不是,另有另有其人,顾迟秋彻底癫狂,起兵造反,最后被主角团打败,死状凄惨。
综上所述,孟时觉得顾迟秋还是不要科举入仕比较好,毕竟他爹娘过于变态,二十年前海誓山盟,二十年后你死我活,这种原生家庭有多远躲多远,一根毛都不要沾是最明智的。
顾迟秋现在身上有个秀才的功名,虽然没什么经济效益,但至少他自身的徭役可免,比普通人家男子已经好上许多。
至于往后的事,孟时是个乐观的人。
就算读不了书,顾迟秋还有那张脸呢。
想到顾迟秋的脸,孟时心情不错,哼着小曲儿往镇子上走。
家里的顾迟秋:阿嚏!
孟时跟果子店老板的合作渐入佳境,她现在到他这里拿货已经不用押金了,孟时也不只在街上叫卖,而是拿着样品挨家挨户地跑,做上门销售。
她人美嘴甜年纪小,心里就算有九曲十八弯,脸上也是十足的老实真诚,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果子店的老板美滋滋地数着订单,孟时则高高兴兴赚她的佣金,家里经济条件一日好过一日,当她家连续三天飘出肉香后,周围的邻居们也都注意到了顾家的变化。
“顾家阿娘,你儿媳天天往镇子上去,做什么呢?”庄氏出门打水的时候,有跟她相熟的妇人打探道。
“做工。”庄氏道。
这是她跟孟时约定好的说法,孟时天天往外跑,家里又突然有钱了,村里的人不免猜测。
反正有闲话是必然的,他们也没办法一家家解释,那就少说少错,只说做工,其他一律不提就罢。
“做工,做什么工啊?”另一人问。
庄氏笑道:“我也不晓得。”
她的笑容不似作伪,周围的人还想问,可她却来来回回就是不晓得,什么都问不出来。
“顾家阿娘,不是我说嘴,你就是脾气太好了。”那妇人见问不出,便换了个套路,“你得醒着点神,这孟四娘婚前名声就不大好,如今你家儿子又……可别生出什么外心来。”
庄氏听了,顿时来气,她放下水桶,想学着别人骂几句,却骂不来。
张口的瞬间,她想起孟时此前应付倪大嫂子的举动,遂福至心灵,亲热地笑了:“黄大娘,说起儿子儿媳,你家媳妇最近怎么样了?前日他们小两口打架,可是打得全村都知道,听说儿媳妇还带着孙子回娘家去了?你们可得醒着神,早点把人哄回来,别到时候大胖小子跟别人家姓了。
“我家儿媳妇是个实诚的,昨天下工,累一天了还不辞辛苦拎了两篮子鸡蛋回来,非要我每天吃一颗,补身体,我不吃还不干了。要不我给你拿点去?上门赔礼也该带点东西不是?”
黄大娘一颗八卦的心凝在脸上,越听越扭曲,直接涨成了猪肝色。
庄氏从来没有这么伶牙俐齿的时候,暗暗夸了自己一句,满意地提着水桶走了。
回到家,她把顾迟秋扶到院子里晒太阳,自己一边洗衣服,一边把刚才的战绩说给儿子听,说到黄大娘的脸色,她又忍不住笑了。
顾迟秋没有发表意见,含笑坐在阳光里,听母亲说话。
在镇子上跑了一天,今天又做成几单生意,提成总数是三百多文,孟时一边跟弹幕闲聊着,一边往家走。
这几日在镇子上跑生意的时候她都会开直播,在家的时候偶尔也会开,但除了顾迟秋出现的时候有人在弹幕上刷老公,其他时候弹幕的数量都不太多。
涨粉情况也没有第一天好,毕竟后来的直播只有做生意,没有第一天那种吃瓜大戏了。
倒是个别观众的观看时长屡创新高,孟时在直播间里聊起,才知道很多人拿她的直播当学习背景音乐了。
“学累了抬头看看主播,就很有动力。”
“对的对的,特别喜欢看主播跑生意,就觉得人生无处没有希望。”
“我现在跟主播一个作息,早起早睡,复习效率都变高了!”
孟时倒是没想到,自己的直播还能给他人的生活带来这些变化,这是以前的她从来没有过的经验。
有了这些忠实观众,孟时的直播间算是有了第一波积累,人气值也以稳定的速度增长着,五天直播下来,已经过万了,粉丝也有八十个,再过几天就能过百。
孟时沿着大道往西家村方向走,路上时不时有挑着担的人沿街叫卖,她之前的鸡蛋就是这样买来的。
“卖竹编手杖咯,卖竹编手杖!”
这时,迎面走来一位老者,挑着担,上面挂着大大小小的竹编篓子、簸箕等物,还有一捆木头手杖。
那手杖应该是嫩木头做的,没有上漆,形状上也保留着树木原本的特点,孟时拦下老者,问他手杖怎么卖。
老者将那捆手杖从货物上解开,热情地介绍道:“这是我自家做的,小娘子你手摸摸,绝对削得比铜镜还光滑,买回去给你爹娘用,保准稳当。”
孟时拿起一根仔细看了看,做工确实仔细,没有木刺,磨得很光滑,她又着重看了手杖的底部,自己闭着眼试了一下。
这杖子虽说是用来走路的,但分量不重,用来当盲杖也非不可。
“老伯,你给我挑根细的吧,我当盲杖用的。”孟时道。
老者不懂盲杖是什么东西,孟时给他解释了,他连连点头,又道小姑娘辛苦了,你待你男人真好。
孟时听着这称呼有些别扭,含糊了过去。
老者给她挑出一根适合当盲杖的,孟时试用了一下,爽快给了老者钱,便往家里走去。
顾迟秋瞎了后许多事情都需要旁人帮忙,不过他这人很倔,轻易不会麻烦庄氏,更不会麻烦孟时,有时候孟时都替他急得慌,他还能保持微笑。
“喏,给你的。”孟时到家,把盲杖塞进了顾迟秋手里。
顾迟秋坐在西晒阳光里,脸色有点红,看起来晒了很久。
孟时猜大概是庄氏想让他多晒太阳,但干起活来又忘了时间,而顾迟秋又不肯麻烦他娘,所以一直坐到了太阳落山,把自己烤得通红。
顾迟秋感受到塞进手里的东西,不太熟练地用手触摸,逐渐辨认出这是一根长长的手杖。
“你站起来试试看。”孟时道,顾迟秋比她现在的身体小一岁,刚满十六,还没有蹿个子,跟孟时差不多高,这根手杖的长短应该是合适的。
顾迟秋拄着手杖站了起来,他果然聪明,孟时只说了两句,他就领会了盲杖的用法,并且很快实践起来。
顾迟秋听声辨位的本事本来就不错,有了盲杖加持后更灵活许多,庄氏回来见了,也连连夸孟时有办法。
用盲杖在家转悠了一圈后,顾迟秋在孟时面前停下。
他还是无法准确将眼睛对上孟时的视线,但他尽量让自己没有焦点的目光落在孟时身上,微微颔首道:“多谢。”
作者有话要说:祝阅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