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 4 章

没错,唐美莉也重生了。

她死后,才发现自己生活在一本书中,女主就是她的邻居兼初中同学——林语。而她自己呢,只只不过是衬托主角的对照组炮灰罢了。无论在家世、成绩,还是男人缘上,处处都比不上林语。

后来林家出事,林语被迫下乡,天之骄子跌进泥潭,永无翻身之日。再次见面时,林语竟然成了全国最大连锁超市的董事长夫人。

她保养得很好,已经是四十多岁的年纪,却跟二十多岁的小姑娘那样鲜嫩水灵。林语旁边挽着的男人剑眉星目,风度翩翩,,风华正茂。

唐美莉一眼就爱上了。

再看看自己嫁的男人,杀了一辈子的猪,身上永远有洗不掉的腥味,上了年纪后更加,整个人都发胖了,腆着肚子,露出硕大的啤酒肚,一笑就咧开口黄牙。

为什么这样优秀的男人没让自己遇到呢?

为了能在大城市安家,她一家三口挤在破旧的老房子里,每天累死累活,领导说开除就开除了。

她只好到处找工作,却连面试都进不了,人家嫌弃她年纪太大,学历低,不适合文员的工作。最后,她只能去舍下尊严去求林语,有了董事长夫人的介绍,面试顺利通过。

唐美莉可没觉着林语多好心,真要顾念同学情谊,为什么不让她当部门经理,说什么工作经验不够,都是借口。儿子中考分数不够,上不了普高,只能去民办高中,一年的学费不老少,还有生活费也是个大头。可自己家这些年总共才攒了一万多块,要是全交了,就只能去喝西北风,

于是,她找林语借五万块钱,林语竟然拒绝了,还说什么可以去学门技术。

呵,她生了三个女儿后,好不容易才怀上的儿子,辛辛苦苦,如珠如宝的养大,以后是要当大老板的人,绝对不是给别人打工的。五万块钱,对林语来说,不就是洒洒水的事。她竟然都不借,还不是看不起自己。

没有办法,唐美莉只能挪用公款,她想着等这阵子缓过去就补上,谁知东窗事发,才两个月,就被同事举报了。公司要开除她,平时奉承巴结的同事也躲着她,只能跪下来祈求林语,但都没改变她的决定。

再睁眼时,唐美莉回到了17岁。

这回,她主动要下乡。

毕竟区区一个车间临时工的岗位,怎么和未来的首富夫人比?继父就是偏心,不然应该让自己和继姐一样,当工会干事。说什么是因为人家招收高中学历的,自己初中没毕业,不够格。谁信啊,他一个大厂的车间主任,真要有心,还不是一两句话的事。

换作以前的性子,她非得闹得家里鸡犬不宁不可,上辈子也确实这么做了,但和继父的关系也僵了。

这辈子,她才不会眼皮子浅成这样呢,毕竟她可是要成为董事长夫人的人。趁着家里人心怀愧疚,唐美莉多要了一些钱和粮票。要不是因为胡玲这个臭女人的阻拦,她能要到更多。

因为她和林语是同一个地方来的,又是初中同学,虽然之前没说过几句话。下乡后,在她的有心亲近下,两人很快便熟悉了起来。

一切的一切,都按照她预想的方向发展。林语嫁了个乡下泥腿子。就是没算到,姜一树是个回家探亲的军人。好在,是个短命鬼。

看着姜一树死后,林语被繁重的农活折磨得日渐消瘦,再不似往日的靓丽。顾文轩对林语的爱意越来越淡,在加上自己三不五时给他送点小零食,两人的关系越发的亲近。

但林语怎么就变了呢?她不喜欢事情在她的预想之外,看样子还得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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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上工了,上工了——”

林语感觉自己才躺下没一会,困得眼睛只能睁开条缝,但她还是爬起来了。现在是五月份,地里的农活多得干不完,她倒是还想休息一天,但大队长肯定是不会批的,好在身体已经恢复了。

她尽量放慢动作,可还是弄出了不小的动静。

“娘~”

甜果迷迷瞪瞪跟着起来,小脸睡得粉嫩嫩的,白里透着红,因为没睡饱,还有点懵。

林语拍着她的背哄了哄,轻声道:“娘得去地里干活了,宝宝,锅里有娘昨天做的窝窝头,你和哥哥热热再吃。”

甜果揉了揉眼睛:“好哒,我等会儿和大丫姐去挖野菜,昨天说好了的。”

林语一边收拾自己,一边叮嘱:“行,但是就在山脚下,别往深山去。”

她真怕小的和大的一样,一门心思往山上跑。山上虽然没听说有豺狼虎豹,但有野猪啊,那尖锐的獠牙,真要被顶一下,绝对出气多进气少。

昨天她揪着小野硬是说了一个晚上,也不知道这孩子有没有听进去。算了,再说一遍吧。

“小野——”

话音刚落,毛茸茸的一颗头从床的另一边挤进来,姜野眨巴眨巴眼睛,仿佛在说啥事。

林语:额,你今天就是应得蛮快的。

家里只有这么一个卧室,小野又是个六岁的男孩。林语便在炕上立了个挡板,从中间隔开,母女俩睡靠门的这边,但孩子再大,就不方便了。

林语又好生叮嘱了一番,什么不能去河边玩耍啊,不能往深山走,太阳快落山时要回家等等。

念得兄妹俩都蚊香眼了:懵圈.jpg

直到大队里的喇叭催了三次,林语才急急忙忙叼着个窝窝头,带着草帽出门了。

甜果和姜野对视一眼,幽幽叹了口气,都从彼此眼里看到了无奈。

唉,娘什么都好,但有时候真的太能念叨了。

林语这回没像以前那样,去地里插秧,而是选择去分秧苗。插秧苗要不停地弯腰挺起,干个半天,腰都直不起来,相应的,酬劳很客观的,一天能有10个工分。上辈子,她就是种了太多的田,用了太多的劲儿,等到年纪大了,什么毛病都一窝蜂地跑出来。

她到分秧苗的地里时,只有零星的几个人,这活相对比较轻松,只有6个工分,所以愿意干的人不多。

水稻田里极容易有吸血的蚂蟥,一想到那恶心的东西,林语顿时头皮发麻。她先戴好袖套,又仔细地把衣服裤脚掖进去,便下地了。

就弄了那么两分钟,没想到就招了别人的眼。

“哟~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我们大城市里来的林知青,还以为自己是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呢。男人都死了,这么捯饬给谁看啊。”

如此尖酸刻薄的语气,林语都不用抬头看,就知道是马盼娣,自己名义上的二嫂。

马招娣这个人,村里出名的长舌妇,没事爱嘴贱,回回撩拨自己,然后都被自己怼回去,但从来都不长记性,下次还得犯,屡教不改。

林语才不惯着她呢。

“我当然比不上二嫂呢,二哥对你多贴心啊,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天天晚上给你打洗脚水,还去洗衣服呢,把你伺候得哟,真是让人羡慕呢。”

这话一出,田里顿时一片哄笑。

“哦哟,姜一林现在了不得了,还会给自己婆娘洗衣服了,哈哈哈哈哈。”

“哈哈,招娣,你啥时候领我们去看看,好让我家老头子也学习学习。”

“哈哈哈哈……”

队里谁不知道,姜一林就不是个会心疼人的,还特别懒,一年到头的工分连个半大小子就比不过,他家里里外外全靠马招娣和女儿撑着。

马招娣都怀孕七个月了,还要去插秧,上回她就栽田里了。大队长怕出事,说什么都不让她来了。马招娣死活不肯休息,非得来干活。

所以说,指望姜一林会伺候人,还不如说老天会下红雨呢。

她家男人什么德行,大家都一清二楚,但马招娣就跟中了邪一样,把姜一林吹得天上有地上无的,人家明里暗里的讽刺,还闹了不少的笑话。

“哼,你们就是嫉妒,我家一林的好,那可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马招娣嘚瑟地叉腰,十分神气。

没错,她就是这么不顾别人死活的自信。

眼看着,她又要畅谈两人的恩爱证据,周围的人不禁往后退。刚开始,还能听个新奇,可回回都是这么几件事,倒来倒去的,耳朵都起茧子了。

林语那个悔啊,早知道就提姜一林的事了,耳朵得遭罪了。

马招娣也不管大家什么态度,反正她就是要说,嘴皮子上下翻飞,吐沫横飞,这都没耽误她干活,也是齐了。

这块田也就这么大,再怎么往后退,还是听得到,更别说,马招娣的嗓门还特别大。

为了离马招娣远一点,林语只好去另一头,可那里已经有人了。

还是个熟人,她的高中同学,徐芳芳。

曾经的关系还行,但后来她和唐美莉越走越近,就淡了,两人已经很久没说过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之后几天下午6点或9点更新哟,爱你们~么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