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热腾腾的饺子摆上小饭桌,很丰盛的样子。
傅斯霆:“也有你的一半功劳!”
厉非就笑了,确实盘子里那些明显奇怪的饺子都出自他手。
两个人围着小桌坐下,白白胖胖的饺子沾了醋,咬下去很香很甜。
厉非平常吃饭都很斯文,但今天吃饺子时却是每一只都整个吞,腮被撑得鼓鼓的。
那副生活化的鲜活模样和荧幕上很不一样。
傅斯霆现在看着眼前的厉非,忽然发觉……厉非对他而言早就不是荧幕上的千变万化,不是平日里一本正经的西装革履,不是成熟稳重无所不能,不是任何一种刻板印象的样子。
就只是生活中的、真实的厉非。
他甚至恍惚有点可以代入二十八岁的自己,进入他看爱人的视角,了解多年后自己的心情。
……
吃完饭后,厉非在屋里一通瞎转。
有了许多新发现。比如墙角一处有蜘蛛网,比如阳台的木板上还长了……蘑菇?他好奇地戳了戳,被傅斯霆一把拽了回来。
他有些脸红:“很久没回来了,找的清洁也是半个月打扫一次。现在是夏天,小楼又潮湿,就容易长东西,蚊子也多,不能随便站在外面……”
等厉非渐渐感受到手臂腿上的瘙痒时,傅斯霆已经拿了青柠味的婴儿防蚊液给他从前到后喷了一遍。又拿风油精给他发红的地方心疼地涂。
幸好,他们当年并不是竹马……
厉非就该住在精致又漂亮、不会被虫子咬伤的家里。而不是跟他一起在局促狭小的破屋里喂蚊子,身上还穿着他高中时的旧睡衣,脚上踩着有点皲裂的破塑料拖鞋。
厉非就笑了:“傅小霆,我确实没有怎么过过贫穷的生活。”
“但好歹,也在雨林拍过探险剧,没少被被巨大的飞虫和蚊子袭击过,还几次差点掉进亚马逊河里喂食人鱼。”
他也不是完全的温室之花。为了拍戏,也在沙漠睡过硬的要死的板床,也在十度的天下过冰凉的河。
他承认他平常是有些苛求生活质量,确实未必能在城中村的房子里毫无怨言地过上一年半载。但区区几天而已,和拍戏的一些极端环境相比,这也实在算不上吃苦。
反倒新奇更多。因为很多东西都和他认识的不一样——
就连床上的蚊帐都不一样。他印象中的蚊帐都是纱帐。完全没想到傅斯霆家里这个要怎么说呢……像个正扣的蒸笼。
两个人睡在下面,活像是两盘菜。
总觉得在这种蒸笼下面睡觉,“回笼觉”这个词能更圆满。
风油精的止痒效果也很好,他对于眼前一切都很满足。捏起傅斯霆的脸:“别一副让我受了委屈的愧疚样子,宝贝,我在这一点都不委屈。”
“……”
“反而倒是有点身临其境地……活在了你以前跟我说过的‘梦’里的感觉。”
“梦?”
“嗯,你以前做过一个梦。梦里我们是邻居竹马、一起从小长大。”
“我没有妈妈,而你没有爸爸。所以我们从小就抱团取暖。”
“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参加运动会,一起撑一把伞回家,一起在店门口的廊檐下躲雨。”
“后来长大了,就一起一边打工一边念书。一起去炸鸡店,你在后厨炸,我在前台点单。再后来念了大学、上了班,每个月一起凑几百块租住在小出租屋里,冬天没有暖气,夏天没有空调,不是缩在一起互相取暖,就是大热天在床上黏成一片。”
“……”傅斯霆恍惚听着。
他好像确实做过类似的梦,至少无数次脑补过这样的故事。
“再后来,我们升职加薪。终于可以凑钱买自己的小房子,在下班后一起去吃一顿几十块的美味拉面。”
“你也买了车,可以顺路送我上班……”
他说了很多,傅斯霆慢慢听睡着了。
厉非才伸出手指蹭了蹭他略微发红的眼眶。小霆的梦,永远都是平凡但很有烟火气。
他喜欢他的那些梦。
隔天早上傅斯霆早上醒来,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打在厉非身上穿着的短袖白T上。
白T外面还松松套了一件运动服。他回过头来,还戴了一只大大的黑框眼镜。
傅斯霆只觉得自己好像又掉进梦里。
“……”
明明,这个人戴金丝边眼镜时那么成熟诱惑,完全就是电视剧里斯文败类上位者的模样。谁想到换上黑框,却仿佛又瞬间变回了少年时。
傅斯霆脑子里嗡嗡响。
真的,就眼前厉非这样,和他当年演《我们的青春故事》时又有什么必然的区别?
这谁能认出他二十九了,看着最多就只是大学生啊!
傅斯霆就这么呆呆看了半晌,余光里,床上还有一套类似的运动服和白T,好像是给他的。
傅斯霆:“……”
厉非:“还发呆,不是一直想着当竹马?”
“衣服是昨晚我找人买的,虽然没办法和你们的校服一模一样,但多少看着还是有点像的吧?”
可不止是“有点像”。
傅斯霆一时说不出话来,他们校服是蓝的,这个运动服是蓝黑色。算不上一模一样,但真的已经很像了。
尤其是傅斯霆换上那衣服站在镜子前。有一瞬间真的幻视高中时的自己……
真的很难形容那一刻的感觉。
他明明穿越到未来,又对着镜子里高中时的自己。时空突然不存在了,无数梦境和现实在这一刻交织。
除了校服,厉非说还准备了一个更有意思的道具。
到了楼下傅斯霆服了——哪里来的老式二八大杠自行车啊?
真就是那种九十年代黑色自行车,连铃铛都是大白铃。当厉非大长腿跨上车时,那都不是回到傅斯霆的高中时代了。
那是傅斯霆高中时代的再十年前,那部《我们的青春故事》里的时代!
傅斯霆人生第一次有种梦中梦套梦中梦的感觉。
真的,不仅穿越,还穿厉非演过的校园剧。真的什么都有了。
他坐在厉非车子后面,由他载着歪歪扭扭骑过门口的乡道。福利房小区比较偏僻,外头就是一大片农田,田里麦子郁郁青青地抽了穗、沉甸甸的,荷塘里粉粉白白的荷花正盛开,莲蓬也在迎风摇曳。
这一天的风不大,日光也柔和。
鼠尾草一路浓郁的紫色香气。傅斯霆抱着厉非的腰,仿佛一个高中生坐在暗恋的竹马的后座上,由他带着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随意穿行。
……
好在,在这座到处都在拆掉重建的小城里,他们还是找到了一处尚且存留的老城区。
遍地逼仄的自建房店面,透明塑料条的老旧门帘,门口矮墙下爬着店主自己种的丝瓜,店门口睡着橘猫,店里卖着老式汽水和冰棒。
两人一人买了一瓶老旧的色素汽水。
就真像高中男生一样,一起坐在丝瓜架下的矮墙上咕咚咕咚喝。厉非直接坐在了掉色的红砖上,两条长腿不自觉快乐地晃。
汽水是粗劣的糖精味道,但两个人都喝得蛮开心。
厉非手里是菠萝味儿的,淡黄色,他看看傅斯霆手里的橘黄:“你的是橘子味的吗?给我尝一口。”
“好。”
厉非现在人生特别不可思议的一点是——他居然在互换瓶子时,第一时间想到了“间接接吻”这样的词汇。
就他这么一个浪漫过敏、麻木不仁的人。短短不到四年,真的是被爱人的种种浪漫细胞给彻底浸透,“精密仪器”都要被泡成一个恋爱脑。
他甚至还默默地拿出了手机。
这也是他以前最不爱做的事。毕竟他是男明星,天天被人拍来拍去,遇到傅斯霆之前真心觉得没必要再自行记录生活。
但人都会变。后来他每个月手机里的合影、抓拍的傅斯霆,好像比那种靠晒可爱宠物吃饭的专业宠物博主都多。
人为什会变成自己完全不认识的样子呢?
令人费解。
“……”
刚自拍了几张,一个路过的摩登大姨就起了热心:“来来,拍照是吧?姨给你们拍!”
大姨恐怕眼睛也有点花了,又或许是两个人的衣服、幼稚的喝汽水行为和快乐生动的表情暧昧了他的年纪。她一边拍,一边不住啧啧赞叹:“现在的小孩真高、真好看啊,你俩都是三中的学生吧?”
傅斯霆:“……”
厉非面不改色:“嗯,是啊姨。”
大姨:“瞧瞧姨给你们拍得多好!不过还是你俩长得好,随便一拍都跟电影似的。啧啧,三中是好学校啊。你俩要好好学习,考上大学将来有出息哈!”
厉非:“一定的姨。”
姨真的太会夸人了。
夸他们好看还是其次,还那么一本正经地夸他们年轻。
这一天的后半段路,换成傅斯霆骑车载着厉非,轻车熟路地沿着歪歪扭扭的小道往三中骑。
“哎……”
可到了校门口,大门上却写着“珠市实验二小”。
傅斯霆心里一沉,不过他经过这几回,好歹也成长了一些,并没有当场发疯,而是努力想要赶紧找到一个“为什么又不一样”的理由。
“你们三中前两年搬了新校区,”厉非说,“现在在新的经济开发区,在河边,现在建的像个大学似的。”
“……”
“你怎么知道。”
“当然知道啊,我去年才陪你去新校区看过你们的语文阚老师。”
“…………”
旧校区门口的合欢树沙沙,傅斯霆愣怔。
厉非……陪他回来,看过阚老师?
那阚老师会怎么想啊。
“你们老师能怎么想?当然很高兴你现在的成就啊,有自己的公司,还交到了明星朋友。可惜你想送的礼物阚老师说什么也不肯收。所以回来以后,你就以老师的名义在三中捐了一个图书室。”
“阚老师现在在学校可荣耀了,新校长见了她都得礼让三分。”
“当然阚老师自己也厉害,这几年得了很多教学奖,也评上了副高。家庭地位也高了,现在老公孩子婆婆都听她的,日子还算舒心。”
傅斯霆:“……”
傅斯霆:“那老师她,知道我们在一起吗?”
“我觉得我们的事,虽然没有刻意瞒着她,但她可能就是从头到尾都没有get到。”
虽然也有可能是看破没说破,但厉非觉得,多半还是她太纯洁正直了,根本没往那个方面想。
反而是阚老师那天带来办公室的才十三岁的女儿好像默默地很懂,嗑得蛮开心。
周末学校大门紧闭,两个人就坐在门口没什么人经过的花坛上絮絮说着。
“至于李校长,他今年冬天也该出来了。或许明年我们也可以一起去看看他?”
“出、出来?”
“嗯。三中修建新校舍期间,李校长好像在工程里贪了些回扣款。被举报了,判了两年半。”
“……”
“他应该确实是个好校长,当时很多学生帮忙说话、请愿轻判。但贪污的事也是证据确凿。本来人就是多面的,一个做了很多好事的人,也可能私底下抵御不了诱惑、做一些不那么好的事。”
“……”
“好在也就两年多,出来还能好好做人。何况他女儿现在工作很好,你去年还给她牵线跳槽去了更好的企业。她现在的年薪负担得了父母的养老。”
“……”
微风吹过,校园门口花坛的一串红簌簌抖动。
人生一年又一年,真的很多选择和走向。众生百相、各种境遇浮沉。
……
那天白天他们玩得很开心,阳光灿烂风也不大,可傅斯霆回家却又发烧了。
一开始只是觉得疲倦,明明一整天都在想着等回去要抱着穿校服的厉非好好大do特do一回,真回家后却完全力不从心。
他甚至都没有来及给厉非烧晚饭,就睡过去了。脑袋昏昏沉沉,喉咙干渴得很。隐隐约约感觉到厉非伸手试他额头,给他在唇边喂了一小口一小口甘甜的温水,似乎是掺了蜂蜜的,很好喝。
脑袋上被贴了冰凉的东西,应该是退烧贴。
厉非又把他的手从被子里捉出来,一点点按摩退烧的穴位。傅斯霆并不清醒,只在困倦沉浮中挣扎着往他怀里靠了靠,猫儿似的。
厉非心底一片柔软。
傅斯霆彻底昏睡过去后,厉非给医生打了个电话,预约了隔天的检查。
刚好又是十天……
医生在电话里语气很轻快:“来吧来吧,上次淤血已经吸收得很好了,只差那么一点。这次应该差不多能彻底好了。”
傅斯霆这次发烧度数倒是不高,睡得却很不老实。
不是翻身就是梦呓,厉非不太放心,每次一点动静都要观察。就这样转眼就照顾到了半夜。
爱一个人真的很奇怪。
厉非从小贪睡,和常人六小时八小时的睡眠周期不同,他一般要睡到十小时以上才能彻底解乏。熬夜和睡不饱对他而言一向都是无比痛苦的事。
可是陪着傅小霆的这二十天,他很少能睡够十小时。却成天大半夜的不困也不累,精神抖擞。
真的是不累。
一点也不觉得难受,包括这些天陪他到处玩,带他一次次去医院,他都一点不觉得麻烦。总之如果能够换小霆好好的,他其实拿什么都愿意换。
那种感觉难以形容。
和傅斯霆在一起的这几年,让他曾经二十多年来所构筑的独立而自由的自我世界,那个无所羁绊无所附依的幽灵船的世界,都非常清楚地……被一种温柔的东西羁绊,然后一点点瓦解。
那种瓦解,并不是说他从此就放弃了自由与独立。
他没有放弃什么,只是在生活的真实与自由之上,又多了一重软绵绵的依恋,和温热的不舍。那种异样的感觉让他恍惚恐惧,却又觉得敬畏厚重。
大概他还是原来的自己。但同时也有一部分,落在了另一个人身上。
窗外又淅淅沥沥下起了雨。
凌晨,傅斯霆突然醒了。
他声音喑哑,眸光有些涣散:“厉非,我会不会,其实不是发烧。”
“今天是不是又已经是……第十天了。”
“我不想走。”
“……”
厉非心疼又好笑:“傻宝贝,又在胡思乱想。”
宝贝只是病了,永远也不会“回去”,他只是现在还不明白。
“我想看看雨……”
厉非“嗯”了一声,打横把他抱了起来。其实傅斯霆一直有锻炼,骨头还蛮重的。好在厉非自从在美国发展之后也是一部打戏接着一部打戏,力气练得蛮大。
傅斯霆被抱到窗边的躺椅,整个人陷在温柔的困倦里。大半夜看雨也只有一片漆黑,只能看到窗楞上一条条水线像是晶莹的钻石落下。
“……”
“厉非,你之前说……在奢侈品店里第一次看到我,一见钟情。”
“可你应该不是那种,会一见钟情的人。”
厉非明白他的意思。
傅斯霆不是在否定他一见钟情的事实。只是他很清楚,厉非绝不可能仅仅因为“一见钟情”就选择一个人。
“嗯,见色起意确实只是一部分。后来当然是,喜欢你这个人。”
“……可是。”
“可是你身边,那么多人……那里一定有,比得过我的。”
总不可能完全没有。除去那些高傲自负的神经,应该也有不少接受过良好教育、富足充盈的人。家世、外貌、能力都更出众的,不是瘸子精神上也没病的。
“嗯,但那些优秀的,又没你长得好啊。”
“……”
“傅小霆,关于我说你主观上完全长在我审美点上这件事,我是绝对认真的。”
“宝贝对我来说,是一百分的性格,加上一百二十分的外貌,二百二十分的完美……这么巧宝贝也喜欢我。这种概率在这个世界上绝不可能再找到了。”
他笑,手指不由自主的去贴傅斯霆的脸。抚过他才被他抹过芦荟润肤膏的脸颊,揉过眼周和颧骨,从利落的眉锋滑向高挺的鼻梁,蹭着他烧得略微干燥的嘴唇。
是不是还应该给他抹点润唇膏呢?
可尽管有些粗糙,那唇还是很温暖、很柔软。
“……”
“傅小霆,其实哪怕从来没有遇见我,你也一定……是会得到幸福的。”
“一定没问题,因为傅斯霆自己就是那颗最好的宝石。”
“你本来就是靠自己,一步步越来越好,掌握了自己的人生。”
“就算不被我打捞,也会成为最好的傅斯霆。而那样的小霆,就算没有我,也一定会有别的好人愿意珍惜。”
傅斯霆烧得浑浑噩噩,听不明白。他缓缓的,脸上浮现出被伤害的难过:“不是的,只能是你……”
“只能是你。我不要别人,只能是你。”
“嗯,是我。但那是因为我很幸运。”
“不是傅斯霆很幸运遇到了我,是我很幸运,能遇见傅斯霆。”
厉非笑了笑,那是傅斯霆第一次在他的黑瞳里看到浮动的雾气。
“小霆,好好睡吧。明天睁开眼睛,咱们就回到二十八岁了。”
怀里人更加露出迷茫的表情。
厉非心里发疼,紧紧搂住他又想笑。宝贝早点恢复记忆吧……他虽然也好喜欢十六岁、二十二岁的傅斯霆,但也已经有点等不及了。
他真的好想找正版傅斯霆算账啊。
到时候,他会跟恢复记忆的傅斯霆说什么呢?
大概会告诉他,我以前舍不得把你剖开,真是我做的最后悔的事。是我犯傻,才会明知道有些疮疤不挖开、不割掉腐肉就不会好,还是一直纵容等待。
还想留空间留时间给你一点点治愈,等着有朝一日你能主动分享所有的过往和伤痛。
是我错了,傅斯霆,我早就应该入室抢劫的。
你就适合被入室抢劫。
厉非现在真的一点都不后悔他这几天的所作所为。明明十几天前他还跟十六岁的小霆说,害怕骗出来的信息太多,到时候二十八岁的傅斯霆会讨厌他。
可他现在不这么想了。
就骗,就要全部都骗出来。
像那首儿歌里大灰狼骗小兔子开门一样骗,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
“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
他又开始坏了。抱着怀里的人,低头吻他,哼那么坏的歌。肌肤相贴的温度灼热,胸腔的跳动也混在一起。
有一瞬间,怀里浑浑噩噩傅斯霆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却又稍纵即逝。根本什么都没有来及细想。
他只是有点不太明白,明明在那么炙热的夏夜、那么温暖的怀里,为什么周身却会有幽然而至的丝丝的凉意……穿透衣衫、直逼骨髓。
明明被爱人紧紧抱着,为什么他的耳边,会再度恍惚听见了很多陌生的声音,似乎有人在用戴着毛线手套的手轻轻拍打他的脸。
“哎,醒醒,年轻人,醒醒!”
“没事吧?这人怎么突然就晕倒了,要不要叫救护车啊?”
“先别乱动吧,万一人家有什么病呢……”
“哎,哎,他好像醒了!”
……
“傅斯霆,谢谢你‘两次’都那么乖。”他听见厉非轻声说。
“谢谢你一直以来都肯给我机会。”一次一次,肯让他将他从幽暗的水里打捞上来,重新将那颗心一点点粘好。
“谢谢你一直都肯好好生活。”
谢谢你一直都在努力变得更健康快乐。
“我的小野草给点阳光就灿烂,你真的特别特别好。”
他还是没忍住,抱小朋友一样把人抱进怀里揉了揉。怀里人已经睡着了,也不知道他只是沉睡,还是又掉落回了线性的记忆里。
“宝贝,睡吧,很快天就亮了。”
“……我在明天等你,也在未来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