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为什么不是高子斐,太多理由了。

首先,在两年前高子斐说出那句“我从小一直都喜欢你”之前,厉非真的从来、从来,就没想过这种可能性。

毕竟在他的观感里,高子斐小时候不但不喜欢他,还一直对他颇有敌意。

厉非第一次遇到高子斐时只有七八岁。谁也不会一开始就讨厌一个聪明好看、又唱歌好听的哥哥。

“但很快就发现,我跟他完全处不来。渐渐就不太愿意再一起玩了。”

厉非对待不喜欢的人向来都是敬而远之。

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世界上那么多人,总有合适和不合适自己的,没必要强求。

“处不来是因为,我总觉得他那几年……一直都在单方面跟我较劲。”

“无论参加比赛,读书学习,还是一些其他小事,他总给我一种……他做很多事的唯一目的,就是希望我能佩服他、对他低头。”

那种意图太不加掩饰,甚至都有点恨不得摁头想要厉非承认和臣服的意味。

可问题是,儿时的厉非也同样优秀骄傲,又怎么肯认输?

结果就是恶性循环,高子斐越在他面前刷存在感,他越是默默的逆反。加之每一次厉非取得什么成绩,高子斐又都会明显焦躁、掩饰不住地愤怒和破防。

所以厉非当然更觉得要离这种人远一点。

毕竟他这些反应,也太像是最常见的嫉妒扭曲了。

反正厉非作为一个正常人,是很难把这些充满戾气的扭曲行为理解成‘喜欢’的。

但很不幸。

这竟然就是高子斐的“喜欢”。

而类似这样路数的人,后来厉非在人生中,还遇到了远不止一个两个。

他遇到了很多。

甚至构成了追求他的人里的一大半之多……差不多十个里面有六七个都是这么个路子!男女都有。

那些人,一个个嘴里说爱他、崇拜他,却每一个都在妄想能压制他、掌控他,让他臣服。甚至不惜真的做出一些想要撕掉他翅膀,把他拽进泥里的行为。

没一个是想他好的。一个个恨不得他能立刻破产、身败名裂、再也无法出现在公众场合,好能被他们拯救,乖乖带回家里束之高阁,从此做只属于一个人的囚鸟和艺术品。

真的,都像有毛病一样。

厉非有时候也会反思,他是不是还是太好相处了,对一些傻比太过礼貌了,才会让一个接一个的神经病产生误判。

总之他肯定是做错了什么吧?才会作为一个明明拥有逆天财富量级和社会地位的铁血上位者,屡屡成为别人眼里的“一盘菜”?

离谱。

但毕竟成年以后,他也不得不面对利益世界千丝万缕的连接。富豪圈有富豪圈的法则,很多时候明知藏污纳垢甚至彼此恨的要死,面上也不能轻易翻脸。

这个圈子真的很小,各种盘根错节的利益往来,每个人的能量都很大。哪怕他坐拥金山银山,亦不是讨厌某个人就可以立刻远离的,不小心得罪人随时可能倒大霉。

所以厉非也早就习惯了跟讨厌的生意伙伴也维持着表面的虚与委蛇。

所以十六岁在娱乐圈再次遇到高子斐时,面对高一反常态的“真诚”示好,他也同样礼貌性地搭理了他。

一起吃过饭,也在综艺里友好互动过。

倒不是说他不计前嫌,或者相信高子斐真的改了。

没有这回事。事实上他根本就不在乎高子斐怎么想。

他只是觉得,多一个顺水推舟的“朋友”,也好过多一个敌人。哪怕只是塑料朋友,井水不犯河水也总比树敌强,不是吗?

可他饭也吃了、态度也挺好,还给高子斐介绍过几个资源,仁至义尽。

后来高子斐却含泪控诉他,说他一直都在忍受他“微笑掩饰下骨子里的漠视”。

厉非对这种指责表示了相当程度的震惊。

他觉得不应该。毕竟他的演技是无数国际奖项认证的,不至于轻易被看穿才对。

他说这话的时候高子斐真被他气笑了,笑得比哭还难看。

他几乎是发疯破防一样冲他吼:“你还真是从小到大一直都没变,那么冷漠又残忍!”

“亏我还恨过你身边的那个人,想不通为什么是他。呵,原来他也是个可怜人,跟你这种没有心的人在一起谁都不会有好下场!”

厉非完全懒得理他发癫。

可能他跟这人就是天生八字不合,从小就一直活在完全无法理解彼此的领域。

他在这擅自替别人难过个什么劲呢?他对他家宝贝和对外人能一样吗,高子斐哪点配跟他的宝贝比了?

傅斯霆:“……”

首先,他真的完全不能接受高子斐居然后来还跟厉非表白了。他凭什么?他也配!他是不是找死?

心里翻江倒海的酸。

虽然他也知道,这里怎么都不该他酸!他才是得到了完全特殊待遇、厉非唯一偏爱的宝贝。明明就是高子斐一直对他羡慕嫉妒恨、阴暗爬行。

他反而应该庆幸。

庆幸他和那些扭曲的有病追求者完全不一样。

但,他虽然不认可那些有病的思路。

却好像能够理解……那些人为什么发疯,为什么破防,为什么因爱生恨。

毕竟厉非对待不在乎的人和在乎的人,差距……那么的大!代入那些被他完全不在乎的人,好像还真挺绝望的。

“可能因为,人都是……追求特别想要的东西时,都会很容易发疯。”他低声说。

“尤其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人,还一度看得见、摸得着。”

“比起完全没有希望,明明有机会却得不到的不甘。只会是十倍,百倍,千倍……”

甚至都不止。

连他这种距离厉非很远很远的普通人,都不知道暗戳戳存了多少幻想和阴暗的占有欲。

更不要说那些现实里能接触到厉非的人了。

可想而知,现实中能接触到厉非的人,多半不是富豪就在娱乐圈。大多都是外貌姣好、财富远超常人,平时受尽追捧、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人。

“他们那些人,从小想要的东西,应该大都是可以得到的。”

正因为如此,这些人很多完全就不擅长处理任何负面情绪。

而厉非的拒绝,不经意间打破了很多精英人士的自视甚高,击碎了他们高高在上的自恋和优越感。

“但这类人,又很难接受自己的失败和无能……”

负面情绪无处发泄,无法找到自洽,就只能开始恨。

可他们又无法恨自己,最后就只能恨厉非。

恨他高傲,恨他有眼无珠,才会一个个阴暗破防、恨不得能把他从高高在上的位置扯下来,逼他臣服,逼他看向自己。

“但本质上……都不过是一群披着光鲜外壳的自私鬼、胆小鬼罢了。”

像这种爱恨交织,本质来说还是不够爱。

与其说这些人有多爱厉非,不如说他们爱的其实是“优秀如我勾勾手指,连厉非这种大明星都能轻松拿下”的虚荣心和妄念,不然也不能一个个那么神经。

厉非:“……”

果然,所有他理解不了的事情,背后也都是有一套完整逻辑在运行的。

“宝贝好懂,”他笑了笑,看进傅斯霆的眼睛,“那小霆对我,也有过‘因爱生恨’的时候吗?”

“……”

“有过也没关系哦,你跟他们不一样。他们扭曲是扭曲,你扭曲是可爱。”

“……”

傅斯霆那一瞬间的真的无数思绪。厉非太敏锐了,他张了张口,又实在不想对他撒谎:“我以前,当然也曾想过无数次……”

幻想自己还不如高子斐,一辈子连接近他的机会都没有。

“我曾经……想过,如果我无法靠近你的世界。如果在几年后、十几年后,曝出你有爱人的消息。”

“我一定、一定会阴暗地一辈子诅咒你爱的那个人,到死都狠狠诅咒他!”

“这也算是一种因爱生恨吧?”

“……”

虽然也知道,他爱的人什么都没有做错。

可他又没办法恨厉非,只好去恨那个无辜的、幸运的、被选中的人。

但其实,连恨那个人都是假的。他肯定还是恨自己。被恨自己没用,战胜不了命运,没办法走到厉非面前。

厉非:“……”

教堂钟声响起,一群鸽子展翅而飞。他在街心广场伸出手抱住了傅斯霆,那一刻也是很多思绪,很后怕。

毕竟当年他曾经一度对所有人都有些一视同仁的冷漠。

还好,傅斯霆那个时候肯一遍遍、一次次地来找他。

从来没有擅自对他失望、想过放弃他。

真诚是唯一的必杀技。

傅斯霆当年追他根本没有任何套路。就是小心翼翼地接近,一次次找机会见面、偶遇。无数次带了些希冀,带了些试探地邀约。

被拒绝也不会破防,只做朋友也心甘情愿。

听起来特别正常的吧……

但真的很少见!

傅斯霆也从来不会介意他变得更好,不会怕他飞得更高会不会就飞走了。傅斯霆会真心为他拿到的每一个奖项而高兴,虽然有时候也会焦虑,但傅总的焦虑只体现在事业上更加用劲地鸡自己,以及更努力打扮得光鲜帅气——

傅总跟他交往后,暗戳戳向一些业内的明星形象设计师取过经,明显一年比一年更会修饰自己,衣服品位一年赛过一年高。

尤其是和他一起出现在人前时,总是最帅气潇洒的模样。不管是发型还是衣着配饰,都有很多不输给男明星的小心机。

他认真地日复一日勾引厉非。

学各种小花招,看各种各样的书,带厉非去体验、去冒险、去尝试一切的未知与已知,在一起了也不放松。

傅斯霆是真的付出了无限热忱,去好好生活、认真爱人。

没有较劲、没有禁锢,每一天都在尽一切努力让两个人都变得更好。

而厉非想要的,无非也就么一段干净、可以信任、简单真诚的感情。

……

小镇并不大。

两个人逛来逛去,傍晚时已经第三次路过街心喷泉和古老的橡树公园。那里最老的橡树听说已经一百五十岁的了,特别的高大、郁郁葱葱。

“可惜还不到橡果掉落的季节。”

“橡果?”

“嗯,是当地的一种祈福习俗,据说源自于古老的凯尔特信仰,认为橡木中居住着神灵,自然掉落的成熟果实可以获得神灵的庇佑。人们会用掉落的橡果做成坠子,保佑身体平安健康。”

他抬起眼,黑眸被阳光笼上一层淡金。仰望着高大葱郁的橡树,和上面尚且青涩的果实。

“没关系,下次秋天咱们再一起来。”

“到时候我带你一起捡橡果。”

可等到两人收拾了行李,要离开这座小镇时,厉非却又拉住了傅斯霆上了阁楼。阁楼窗子透过淡淡微光,他在旧的抽屉里摆放的整整齐齐的各种盒子里翻找了很久。

“果然还在这里!”

脖子上微微一沉,有什么小小却沉甸甸的东西敲打胸腔。傅斯霆低头一看,是一条金子做的橡果坠子。

“……”

“这是我小时候在学校考了第一名,祖母送给我的礼物。”

“现在我把它送给你。”

“别人用普通橡果做项链,就能保佑平安健康,而你用金的橡果,一定会更加平平安安、特别健康。”

他说着贴上傅斯霆的额头,用很小的声音偷偷祈祷。

“希望我的宝贝,早点恢复健康、恢复记忆。”

……

傅斯霆怎么都没想到,他们就这样满世界海岛、雪原、英伦地转了一圈以后,厉非居然又带他回到了原点。

他从小生活的珠市,一座特别普通的三四线小城。

除了是火车线路的中转站,这座城市没有任何别的特色。没有山川名胜、没有历史古迹,也不是那种青瓦白墙的江南小城。无非一些小吃、几座商场,一条不算漂亮的河流。

傅斯霆都不知道该带厉非去哪玩。

他怎么都没想到,厉非会拿出一把扁平的钥匙在他眼前晃了晃:“我想去你家看看,行吗?”

那居然是他家那五十平方福利房的钥匙!

跟着厉非回到城中村,眼前的一切陌生又熟悉。这里虽不像他曾经生活的小黑屋一带那么破旧,但毕竟左邻右舍也都是一些老弱病穷,短短几年,曾经还算敞亮的楼道已经被堆放了许多破铜烂铁。

隔壁老人捡来攒着卖的啤酒瓶、易拉罐、用绳子捆起来的硬纸壳,一些缺胳膊少腿的板凳家具,上个时代画着花的镜子、摆件。

小区外头红砖堆砌的小花坛里,短短几年也已经没花了,全是邻居种的菜。

草坪也被薅得这里秃一块那里秃一块,被种了丝瓜之类的。邻居还彼此用木栅栏和铁丝网划分了地盘,砖头和木板上布满了青苔和污渍。

处处都有点破烂。

厉非倒是看得新奇,甚至在那破红砖花坛下蚂蚁大军排成一条线繁忙出入,他都要驻足围观。

傅斯霆默不作声从口袋里拿了块飞机餐没吃完的饼干。

捏成粉末丢下去,地上的蚂蚁大军瞬间聚拢过来。

两个人就这么像小朋友一样蹲在那看蚂蚁玩,突然之间厉非僵住了。

蚂蚁也就罢了,居然还有一条小花蛇试图爬上他的鞋面。

他有点一言难尽:“有毒吗?”

傅斯霆也不知道。下一秒,他火速捏起那蛇用力一甩,小花蛇就被甩进小树林里不见了。

厉非:“……”

有毒没毒,反正粗糙养大的野孩子从小就这么处理这些,傅斯霆笑笑:“这边条件不好,蚊虫也多,房子里住着也不舒服。咱们去里面看一眼,就早点离开吧。”

没想到厉非却果断摇头。

“小霆,我想看看你小时候生活的地方。咱们就在你家里住一晚,好吗?”

“住一晚,你带我去逛菜市场、你以前的学校,还有街边的小吃店——其实我有点想试试那个。”

他指着的,是街边的一家板车拉着叫卖的麻辣烫。

……

傅斯霆真的一辈子都没想过带王子殿下去吃麻辣烫。

一起在麻辣烫小车坐下,还没上菜,他就后悔了。毕竟,那满车一两块钱一串的“肉丸”,泡在水里的海带和鹌鹑蛋。颜色过于白皙晶莹的粉丝,便宜的腊肠,实在有点不挑拣的青菜,过于肥的肥牛……

傅斯霆想想厉非平常都吃什么样昂贵的“有机食物”,一时只觉得坐立难安。

菜品很一言难尽,但店家毕竟卖了多年,手艺一流,又量大管饱上很实在。不到二十块堆得满满的,香喷喷满是麻油和辣椒。蘸酱也很美味。

厉非吃了,还吃完了。

“挺好吃的,明天再来。”

“……不行!”

再好吃也不能给厉非吃了。

“明天咱们不吃这个,今晚和明天……我做饭给你吃,怎么样?”

“就去菜场买菜,然后我做普通的、我小时候一直吃的普通家常菜给你吃。你不是就想知道我小时候吃什么吗?我一比一还原,给你做!”

“……”

厉非笑了:“好啊。”

福利房里意外挺干净的。因为傅总哪怕后来定居S市,但家里的小房子也有请人定期打扫。

衣柜里也有新的床单被罩,傅斯霆麻利地铺铺铺。但他家的床品风格真的十分一言难尽,全是那种居家土味小碎花,铺上去很有一种九十年代城乡结合部的既视感。

尤其厉非坐上去之后特别奇怪,一点都不搭!

太不搭了,傅斯霆甚至觉得在这种地方对厉非有冲动,都是一件非常罪过的事情。

两人先在小房子里安安稳稳睡了个长长的午觉。

下午三四点,一起去逛楼下菜市场。

厉非又长见识了。他以前为了演贫穷少年找生活感也住过几天城乡结合部、也研究过菜市场。不过这边这个菜市场同时还是个农贸批发集市,所以就更……拥挤混乱。

人超多,满耳朵听不懂的方言。

傅斯霆倒是轻车熟路去买肉。案板上血淋淋的,老板声音贼大:“早上才宰的热鲜肉,香得很呢!”

厉非才第一次知道,原来他一直在有机超市里吃到的都是冷鲜肉,和这种现宰出来的处理方式完全不同,肉质口感也不一样。

按照傅斯霆的说法,两种各有各的好。然而旁边一个选肉的少妇却在跟她老公一本正经地科普:“要吃就吃这种热鲜的,超市里那些冷鲜肉,都没有灵魂!”

傅斯霆很快非常熟练地挑好了肉,又买了芹菜、韭菜、玉米、莲藕、香菇和虾仁。

厉非看看他买的食材,福至心灵:“今天吃饺子?”

傅斯霆点头:“嗯,想吃吗?”

厉非忙点头。他对妈妈的记忆不多,就记得小时候吃过好几次她包的饺子。

后来她去世了,再后来,就一直是傅斯霆给他包饺子吃。

【也许没有阿姨包得好,但以后我都给你包。】

“……”

回到家,厉非就看傅斯霆哐哐剁馅,剁韭菜和芹菜,剁莲藕和香菇。

剁完了又调味,就这样很快搅合了好几盘不同的馅儿,坐到桌边认真包。厉非坐在他对面,黑瞳专注地看着他一秒捏两个的神速,忍不住了:“也教教我吧。”

傅斯霆就笑了。

光鲜亮丽的王子殿下到了他家不仅睡碎花床单,还包饺子……但看他跃跃欲试的样子,傅斯霆还是点头把手里的筷子递给他,又分了他几张面皮,手把手地教。

“看,像这样夹馅儿,夹差不多这么些。然后这样捏,你是新手的话捏的时候可以沾点水……”

很快,两个人就都弄得满手面粉。

傅斯霆一个人可以十五分钟包完的东西,两个人差不多玩了半个下午。

终于可以下锅了。逼仄的厨房,两个成年男人虽然不至于快要转不过身,但也没有大理石台子给厉非坐。

“小厨房味重,”傅斯霆说,“你先出去,到时候熏着你。”

但厉非不走,一如既往做气氛组、帮他系围裙。

傅斯霆有时候也觉得不理解,明明厉非什么都有,也不可能没吃过各色各样的饺子。他愿意的话,全世界的大厨都可以排着队给他做任何一个国家的饺子。

他为什么对着他,还总能有一脸藏不住的期待。

水开三次。

傅斯霆慢慢搅动锅里的饺子,一点小小的私心。

他以前无数次幻想过,在普通贫穷的日子里,如果身边能有厉非这样的一个小竹马,日子就肯定不苦了。

现在这一刻,好像那种幻想,突然照进了现实一样。

逼仄的厨房,缺了口的破锅,小小的人间烟火。

爱人在旁边期待他的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