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这么近?”

“对啊, 没想到会这么近!”许英霞是真的特激动,三个子女中她最放不下的就是欢欢,因为是头一个孩子, 那会老姜还在世,对头一个闺女宠着惯着,宠得欢欢从小就娇娇气气, 一个不乐意就嘟着嘴生气, 得哄好半天才行。

可后来老姜去世她接了班, 也是这个最娇气的闺女在家带着弟弟妹妹。

受了委屈也不说, 生怕她担忧。

肚子饿了也忍着,就怕弟弟妹妹饿得肚子疼。

前年突然发布下乡政策, 欢欢为什么愿意头一批去?还不是想着去的人能领一些粮食, 去了后搞建设说不准还能挣些粮食给家里寄来。

知道苦, 可谁都没想到下乡会那么苦。

但欢欢却真做到了,她是整个大杂院为数不多往家里寄东西的知青, 好像下乡后的知青往家里寄东西的就那么两三个人。

其他人要么很少有消息传来, 要么时不时就来一封诉苦的信件。

就跟老屋那边,本来姜老头也是盼着这些孙子孙女下乡后拉扯一把家里, 却不想全都是来诉苦,信里满篇哀求, 就希望家里能想法子把他们弄回来。

要真的那么好弄回来,今年他们也不用为了下乡的事那么着急了。

但欢欢又能往家里寄东西,信里也尽是让她放心, 可许英霞还是放心不下来,这么大老远她也没法真跑到安东,唯一能做到的就是时不时挤出点东西给她送过去。

上回拿到工资,她就直接挂了记号信给邮了十块钱。

后面又是寄了一大包的东西过去, 双双更是说等猪肉熏好,再和布料一块寄过去,钱和日常所需都备足了,不管欢欢是报喜不报忧还是其他,有家里时不时寄过去的物件,日子肯定能稍微好过一点。

有了这些,最少粮食方面不发愁。

也就不用自己辛苦下地挣粮食了,许英霞是从乡下走出来的,没嫁人之前也干过不少年的农活,太明白下地干活有多辛苦了。

她便希望,欢欢有家里的底气在,干农活装装样子就好,不需要太辛苦,等以后找到回城的机会,再想法子让她回来。

可就这样,她不亲眼看一眼还是不安心。

要是两姐妹以后能在一个地方就好了,两三个小时的车程不远,不管是欢欢还是双双,要是遇到什么事都能有个依靠。

程同志是个会来事的,见许阿姨这么着急的样子,便道:“我现在还有任务没法回去,但如果阿姨实在是担心,我可以联系战友去贤长生产大队走一趟。”

许英霞一脸大喜,“会不会不方便?”

程缙摇摇头,“两三个小时的车程而已,一个上午就能办好事,阿姨有没有什么话或者东西想给她带过去?”

别说不麻烦,就算麻烦战友又有什么关系?

这可是事关他的婚姻大事,战友们帮帮忙应该的嘛!

“没没没,就看看她过得好不好。”许英霞可不想太麻烦人家,只要能看看就行。

一旁的姜双双沉默着。

她倒是没想到会和大姐离得这么近。

而且她心里早就有了其他打算,只不过暂时没定下来,程同志最先就说过,他会在这边待半年左右,现在不过一个月,有些事也就没那么着急定下来。

她和大姐没见过面。

但在原身的记忆里,和大姐相处的片段最多。

很小的时候,就是大姐带着她和姜小舟,大部分都是关着门待在屋子里,宁愿三姐弟待着,也不愿意去老屋那边让王老太看着他们。

因为那样,弟弟妹妹在老屋会被其他人欺负。

宁愿自己累着些,也得将弟弟妹妹带在身边,宁愿关在小小的屋子里不出门,也不愿意去老屋。

在记忆里大姐要是有一个馍馍,她都会先掰开,给弟弟妹妹一人一半,那时候的姜小舟很不讨喜,性格特别霸道,会将姐姐们的食物抢过来自己吃,也因为是最小的弟弟,上头两个姐姐也都会让着他。

不过大姐会偷偷藏一些,等将姜小舟哄睡后,会将藏起来的那份食物偷偷塞进原身的嘴里,两姐妹靠在一块无声笑着,那是属于原身最快乐的记忆。

姜双双倒是不信什么因果。

只是她觉得,既然她现在已经是原身,那原身在意的家人以及在意的事,便是她在意的人以及事。

半年后她去部队随军,除了要将许妈和姜小舟安顿好之外,她还得处理一下工作的事。

工作指标难得,她又不是太缺钱用,那自然是把工作名额留给自家人。

而这个人选还用想吗?

只不过在落实之前她一直没跟许妈提起过,而且她相信许妈或许也有过这个想法,但她从没在她面前提起过。

在某些事上许妈真的很有边界感。

如果这份工作是家里给她弄来的,不用她提许妈肯定就已经做好了安排。

但因为这份工作是她自己得来的,许妈没提是她也不想影响她的决定。

不过在说之前,还得看这事好不好办。

下乡容易回城难,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并不是说有个工作指标等着她,就能将大姐直接弄回来。

而此时在贤长大队的姜欢欢可不知道家里为她做的打算,在乡下的日子特别艰苦。

他们大队一共收了八名知青。

如今七个全都住在山脚的一处破屋里,是真的特别破,破的贤长大队的乡亲们都不好意思这么欺负人,在他们住进去之前还帮着修缮了一下。

可即使如此,那也仅仅只是从漏大雨变成了漏小雨、吹大风变成了吹小风,好在这两年修修这、修修那,寻常时候倒也能勉强住人,唯独过冬……

“这天是越来越冷了,今年真不知道该怎么熬过去。”

“把炕烧起来,多捡点柴火总能熬得过去。”

“屋子到处都漏风,那风呱呱地往屋里吹,温度哪里上得去?”周青青叹着气,“咱们还是得去找大队长,让他找人帮着把屋子修一修,不然这风吹着咱们哪里熬得住?”

“那总不能光凭一张嘴就找人吧?”

周青青咬了咬唇,“那就一人拿点粮食出来,咱们几个人凑一凑,每个人也凑不了多少,不然冬天冷得生病,还得花更多的粮食。”

这个道理谁都懂。

但其他六人还是很舍不得,前头秋收才分了粮食,别说给家里寄去了,还了原先的欠粮,他们每人剩下的就不多,一天吃个五六分饱都难。

如果没事做也就算了,他们每天的活不少,不吃饱点哪里能干得动活?

见一个个都没开口,今年刚下乡的杨苏安问:“我记得你们之前说过,这房子还是开春修补过一次,那去年你们是怎么过冬的?”

刚问完,他就发现三个老知青脸上有些奇怪的神色。

一看就知道肯定发生过什么事,他想了想,“咱们虽然是从五湖四海来,但既然已经待在一个生产大队,那自然得相互扶持才能坚持下去,你们说呢?”

所以别有事没事就瞒着,有商有量才是他们知青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更好的生存方式。

“有什么好说的,还不是有人不自爱,借住几个月就和人家儿子好上了,这大队谁还敢让咱们进屋?”矮个头的男人撇撇嘴,可他脸上的神色不像是嫌弃,表情反而更像是恼羞成怒。

周青青皱了皱眉头,“王强你别乱说,这件事之前就已经解释过,你要是因为又胡说八道被冯家找上门,我们可不会再替你说好话。”

“吃过一次教训还不够,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人家摆了酒领了证,冯家的人都没意见,你有什么资格在这阴阳怪气?”

王强梗着脖子,“反正就是因为这件事,大队的乡亲就根本不可能再让我们知青借住他们家,这件事她必须负责任。”

周青青白眼一番,“行,那你自己去跟冯家说。”

“……”王强哪里有胆子,上回他差点被冯二川以及他家的兄弟打断腿,哪里还有胆子去闹?

但又不甘心就这么白白便宜了他们,“这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事?不是说了要团结一致吗?大队的人要护着冯家,那咱们就去公社告状!”

周青青都懒得搭理他。

王强为什么会这么恼怒其他人不知道,他们同一批下乡的知青难道还不清楚?

根本就和借住没关系,她对着四个新知青说:“去年过冬我们都是借住在大队的乡亲家,但一借就得借住三四个月,他们不方便我们自己也不方便,而且借住也得给乡亲们一些借住费,与其连连花这笔钱,倒不如拿来修缮房子,毕竟咱们还不知道得在这里待多少年,自然得有一个安妥的落脚处。”

其实这个想法是好的,虽然借住花的并不多,但是就现在的情况他们怕是在生产大队得待好几年,那倒不如所有人凑一凑把这间知青屋修得更好一点。

能住得更久也能住得更好。

总比去乡亲们家借住来的好。

谁说贤长大队的乡亲人都挺好,但是能借住的那几家都有男同志,对于她们来说是真的不方便。

至于王强,呵,一个有色心没色胆的怂货。

知道她们几位女知青看不上他,便把主意打在了贤长大队的女同志身上,哪家姑娘漂亮哪家姑娘多,恨不得直接搬进去一块住。

等着吧,迟早有他受教训的时候。

杨苏安点了点头,“原来是这样,那我投你一票,我也觉得把知青屋修缮比较好。”

周青青这么一说,明白的人自然知道选哪个好,除了王强之外所有人都赞同拿出一部分的粮食请大队长帮忙去找几个人来修缮屋子。

最后王强不同意都不行,除非他不住在知青屋,最后气得他转身就走,一边走还一边骂骂咧咧。

商量好后,差不多到了要干活的时间。

一个个收拾完便一同出了屋子,朝着田地的方向走去,杨苏安慢了一步没有跟上前面的队伍,而是特意和周青青并排走在一块,他道:“我能冒昧打听一下吗?王强刚刚说的到底是什么事,毕竟以他的一面之词很容易让我们这种刚来的知青误会。”

“确实容易误会。”周青青叹了一口气,“刚来一两个月还不清楚,贤长大队一共来了八名知青,但现在知青屋就只住了七个人,那一个就是姜欢欢同志。”

“她没有住在知青屋?”

周青青无奈地笑了笑,“她都嫁人了,自然是要搬到婆家去。”

“嫁人?!”杨苏安一脸震惊,“她……她不是知青吗?她难道不想回城了”

现在就嫁了人,能回城了怎么办?

总不能一辈子留在这乡下吧?

“回城?”周青青讽刺地笑了笑,“回城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更何况你要是盼着念着想回城,那总得坚持熬下去吧?”

农活是真的不好干。

即使已经下乡两年,她到现在还是不适应,干活干得累、吃又是吃得最少,这日子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也不知道能不能熬到回去的那一天。

姜欢欢就很有自知之明。

她在尝试两个月的农活后,很明白自己不是干这个的料,所以她果断地选择嫁人了。

倒不是像王强说的那样,借住时和冯家的二儿子勾搭在一块,而是早在借住之前她就认准了这个人。

一个特别高壮的农家汉子。

模样长得还挺周正,但她姜欢欢也不是光看脸的人,她看中的是冯二川健硕的身材,一锄头下去,土地中就弄出好大一个洞。

她挥十几下都挖掘不出来。

当时她看得就心动不已,不过那时她还挺矜持,看也是偷偷摸摸地看,对方要看过来她赶紧撇开眼神,脸上红得厉害也不敢和他对上眼神。

可干了两个月的农活后她就实在是遭不住了。

她觉得再这么干下去要么人没了、要么人废了,浑身筋疲力尽的她躲在被窝里偷偷哭泣,浑身酸痛,连翻个身都困难。

一边哭一边足足考虑了十五分钟。

然后她很坚定地决定,她得找个男人养着。

而身材健硕的冯二川,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虽然这个决定仓促了那么一点点,但自打有了个对象后,她在贤长大队的生活条件那是呈直线上涨。

有人护着她、疼着她。

她再也不用在田地里忙得腰酸背疼直不起身,也不用捂着咕咕叫的肚子饿得极为难受。

所以呀,就是很多人不理解她一个城里来的知青为什么愿意嫁给一个乡下汉子。

还有人觉得她是不是被骗或者被强迫了,要不然一个城里姑娘怎么下乡不到半年就和一个乡下汉子结了婚。

可其实哪里是半年呀。

她想得很清楚。

自己真的不是干农活的料,总有一天会撑不住,那既然都是撑不住,她干嘛还要继续熬着受累?

所以下乡不到三个月她就和冯二川偷偷谈起了恋爱,当时知青们要借住在乡亲们家,还是私底下操作了一番让她搬进了冯家的小柴房。

倒没做什么偷偷见不得人的事。

但更方便冯二川悄摸摸地投喂她,有什么好吃的就从小柴房的窗户扔到桌子上,一个星期四五天她推开房门就能看到桌子上的惊喜。

半个烙饼、两个馍馍,又或者是好几枚鸟蛋。

有时还能见到一些肉荤,鸟肉鱼肉,全是他和伙伴从山里弄来的,自己不一定吃到多少,大部分都进了她的肚子。

也正是因为投喂得多了,冯大娘察觉到粮食对不上,偷偷观察一下才知道是自家二小子祸害了不少,拿起竹条就往他身上抽。

姜欢欢哪里舍得自己对象被抽?

尤其还是抽打在胸脯上,想想上面落了印子她就心疼得不行,想都不想就直接挡在了他面前。

这一下冯家所有人都知道冯二川这小子有对象了。

还是来借住的知青。

既然都过了明路,那她自然是毫不犹豫嫁了。

这一嫁才知道生活有多美好!

偷偷谈对象时,冯二川大晚上会将她的任务做个大半,等第二天她装装样子就能完成任务。

等结了婚,那她更是明目张胆地偷懒。

她男人从十五岁就开始拿十个工分,可现在大队长记分的本子上却只登记了七个工分,因为还有三个工分分到了她头上,她随随便便干点活挣一两个工分,也能凑齐最低线。

这下大队里也没人说她偷懒不干活,反正工分是挣到了,谁让她有丈夫帮忙呢!

所以姜欢欢对目前的生活是特别满足。

只不过……

结婚的事到现在她一直没跟娘家说,前段日子妈还特意叮嘱让她千万别在生产大队找对象。

可惜太迟了。

她都已经结婚快一年半。

不过她没做到这一点,但是她做到了另外一点,妈以前就叮嘱过她,找对象一定要找自己喜欢的,这样日子才会更快乐一些。

她找到了呀!

她实在是太太太喜欢冯二川了,有他在,自己好像就回到了小时候爸爸还在时,什么都不用操心、什么都不用担忧,不管发生什么事身边都有人替她扛着,尤其是……

一看到冯二川健硕的身材她就觉得特别地有安全感,尤其是他的胸肌,每天晚上趴在他的胸脯上入睡,都会睡得更加香甜!

就像现在!

明明已经醒了,可她还是不愿意睁开眼。

她靠在冯二川的手臂上,右手落在他的腰间,手掌无意识地上下挪动,耳边还时不时传来一声闷笑,可现在的她已经经历了一年半的夫妻生活,早已经不是动不动就脸红害臊的那个她。

反正就是不愿意睁眼。

她得好好享受享受清晨的独处时光。

任谁都不能打扰!

“哐当、哐当”两声,房门被拍着坐下,紧跟着便是一声喊:“都什么点了还在睡?赶紧吃饭了给我去干活,我真是造了什么孽哦,伺候完老的还得伺候小的……”

冯大妈独有的大嗓门在外响起。

叨叨絮絮念了好一会。

最开始时姜欢欢还挺怕她这个婆婆,嗓门大不说,身高还是整个大队最高的女同志,连一些男同志都比不过,真动起手来一个打三绝对不是问题。

人长得高嗓门也特别大。

说话就跟吵架似的,最开始可是把她吓得不轻,后来相处过一段时间才知道,看着凶但其实也就嘴上凶。

真要是恶婆婆,又哪里会敲门让她吃饭?

怕是会直接破门拽着她去做饭。

而且以前他们在房间里黏糊半天婆婆就算气也不会来敲门,她抬起头往外看了看,脸上全是不解,“今天是有什么事吗?”

“什么事都不着急,你要不要再睡一会?”冯二川将被褥往上拉了拉,以免她露在外面的肩膀冻着。

“睡什么睡?冯二川你这个王八羔子没听到我的话吗?赶紧起来,大队长刚派人来说了,公社上有你媳妇的包裹,赶紧把活干了去公社把包裹给扛回来。”

“有我的包裹?”姜欢欢一脸惊喜,“肯定是妈给我寄来的,咱们早点把活干了就去公社!”

这里的“咱们”其实就是冯二川个人。

自己凭本事哄回来的媳妇自然得宠着,哪里舍得她累得腰酸背痛?

冯二川立马点头,“行,我争取中午就把活干完,咱们下午就去公社。”

一上午的时间能不能把活干完不重要。

他还有两个兄弟,叫来帮帮忙理所当然吧?

大队长还是他小时候一起爬过树掏鸟蛋的小伙伴,真要干不完就先欠着,等他明天还上就是。

他伸手从床榻的一边往里掏了掏,掏出了四角钱出来,小声道:“捡柴换来的钱,下午我带你去公社看电影。”

“好呀!”姜欢欢眉开眼笑,她直接趴在冯二川的身上,一手还往他鼓鼓囊囊的胸上拍了拍,“冯哥哥你真好,我可喜欢你了!”

冯二川下意识挺起了身子,他媳妇喜欢他哪一点,这都结婚一两年了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不枉他私底下练了练,媳妇难得的喜好必须满足了!

两人黏黏糊糊,外头等了好一会没等到人开门的冯大妈直接翻了一个白眼,跺跺脚转身就走了。

她不走干嘛?留在门口听小两口卿卿我我?

“冯二川这个狗东西,老娘生他还不如生条狗,狗都知道听到叫唤过来,他当老娘放屁呢。”冯大妈骂骂咧咧,“尤其是娶了媳妇,更是连狗都不如了。”

一旁的冯三溪听得好笑,“二哥还是挺好的呢,最少他没花家里一分钱就娶回来一个漂漂亮亮的媳妇。”

冯大妈扬扬眉头。

这也是,也不知道姜欢欢那丫头怎么就看上这么一个黑心馅的狗东西了,一分彩礼没要就屁颠颠拎着包住进他们家,那急迫的架势生怕他们会赶人似的。

所以哪怕那丫头懒了点、娇了点、贪吃了点、憨了点……,她不也就嘀咕嘀咕,没动真格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