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 接二连三

据薛晟打听到的消息,原来那“繁市大饭店”原先味道确实不错,甚至生意一度十分红火。

其实这也并不让人意外。倘若“繁市大饭店”生意未曾好过,根本不可能足以支付得起那样地段的天价租金。坏就坏在,那饭店的掌柜是个周扒皮。即便是生意最红火的时候,都不肯涨主厨、帮厨以及一众员工的工资。不涨工资也便算了,还动不动便因为各种理由克扣大家伙的工资。

主厨同掌柜的谈过几次,掌柜认为主厨是狮子大开口,主厨则认为掌柜的是铁公鸡,一毛不拔,两人彻底闹翻。

主厨出走,还带走了好几位帮厨,甚至去了对面的“清风楼”,同“繁市大饭店”打起了擂台。

掌柜的也不是没有狠狠心,找一位名厨来为自己坐镇,起初确实也起了一定的作用,生意没有太受影响。毕竟一般人上餐馆、饭店吃饭,只要味道不会相差太多,通常也不会留意到后厨师傅是不是换了人,也不会去在意厨师傅是谁,只要味道合心意便好了。

可那名厨的月薪实在是高,掌柜很快便舍不得。他再次故技重施,找各种理由克扣名厨的薪资,以次减少自己在薪水上的开支。只是那名厨既是有一手好手艺,自是在许多知名饭店工作后,又岂是那么好相与的,每回都挑来重要客人的时候带着一众“罢工”,同掌柜地谈条件。

最后反倒是掌柜的吃不消,为了息事宁人,给了一大笔钱才送走那尊大佛。

如此一来二去,“繁市大饭店”可谓是元气大伤,饭店以及掌柜的本人名声在这一行也算是臭了。

除却外地来的师傅不知情,会去那家饭店工作,本地大厨压根不会去。外地师傅做的胃口又未必适合当地人的口味,生意自是大受影响。

乃至后来,掌柜地便是再次花大价钱请名厨来,效果亦是大打折扣。

那掌柜的实在是目光短浅,要知道,无论是做酒楼还是其他生意,一旦坏了口碑,再想要做起来自是比一开始要难上许多倍。

原本在繁市有着一席之地的饭店,也便日薄西山,以致走到了现如今转让的地步。

“差不多就是这么些个情况。我想,既是店本身没有太大的问题,问题大出在掌柜的身上,等我们盘过这之后,重新换个招牌,装修一下。另外,我还打听到,那饭店的租金快到期了,不到三个月。

我便想着,左右也不急着开张,不若直接找到房东,同房东谈租金的事情,绕过那掌柜的,还能省一笔转让费。阿笙你觉着可行么?”

薛晟讲完,阿笙也差不多将半笼蟹黄包给吃完。

薛先生今日买的蟹黄包味道确实不错,让他想起师父做的蟹黄包的味道。

唔,味道真不错,很鲜,便是外头的皮都很嫩。

薛晟见阿笙只顾着吃蟹黄包,便顺手给阿他倒了一杯茶,一脸期待地望着他。

显然自打上一回阿笙发现那“繁市大饭店”的掌柜的给他设局,且给他出了两个能够将饭店底细给摸清楚的主意后,阿笙在他心目中无异于是智多星一般的存在。

阿笙比划着道了谢,将薛先生倒的茶接过去。

听闻薛先生打算绕过那家饭店的掌柜,直接同房东谈租下饭店的事情,阿笙放下手中的杯子,不赞同地摇了摇头,认真地比划着,“最好还是不要这么做。那掌柜的既不是什么正派之人,为了薛先生您设局还找了厨师诓您,分明是打算从您身上狠赚一笔转让费的。您若是直接绕过他,一点也不让他赚,只怕到时候等酒楼开张,他会暗中使坏。

咱们有句古话叫宁可得罪君子,切勿得罪小人。若是那掌柜的不缺钱倒还好,若是他此时亏空得比较厉害,日后只怕很难善了。不若这样,您呢,就假装什么也不知情,也先别同掌柜的谈要盘店的事情,只是找对方诉苦,说最近生意遇上了困难,急需一笔钱。

家里人对您冒然盘下一家饭店这样的事情十分反对……那掌柜的定然沉不住气。届时,您再把价格压一压,哪怕低于市场价,那掌柜的也定然忙不迭同意。

他日新店开张,那掌柜的自然也便不会上门来找麻烦。”

也是花钱消灾的意思。

薛晟瞧过阿笙的手势,拍着手,直呼,“妙!妙啊!”他一个劲地盯着阿笙看,“阿笙,我真的很是好奇,你这小脑袋里到底还能装多少的点子?”

阿笙被夸得很是有些难为情,他微红着脸颊,“都是爹爹教导我的。”

爹爹从小便教育他,不要把人逼到绝境,凡是都要留一线。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

薛晟看阿笙,眼底难掩兴奋:“方掌柜的是个有大智慧的,阿笙你也是!今日这一趟,我还真是没有白来!阿笙,你一定要当我的合伙人。你可千万不能拒绝我。”要不然他再上哪儿找这么合心合意地合伙人去?!

这几日,阿笙也有认真在思考要不要答应薛先生一同开饭店这件事。

他自是想要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一家酒楼的,只是出个人,未免太占薛先生的便宜。

薛先生太过热情,阿笙实是不好拒绝,更勿论,他对薛先生的建议也很是心动,他比划着,“等我问过爹爹同二爷的意见,可以么?”

给二爷的那封信,他已经寄出去了,想来,不日应该就能够收到二爷的回信。

“这么大的一件事,是同你爹爹还有南倾商量过后比较好。那我便等你的好消息!来,咱们提前以茶代酒,预祝往后的合作能够顺利!我先饮为敬了啊。”

薛晟赞同地点头,他提起自己的茶杯,同阿笙的杯子碰了碰,便仰头一饮而尽。

阿笙哭笑不得。

他,他这还没答应呢……

当天,阿笙便写好给爹爹的信,托福旺替他上街上一趟,将信给寄出去。

等爹爹回信的日子,阿笙也收到了报社寄来的画稿稿费,竟然有五元钱之多。这远比阿笙以为地要多上不少!

有了上次成功投稿的经验,阿笙便大致知晓了报社所需要的画稿的大致方向,于是,又潜心创作了几幅。

竟然都接二连三地登报了!

最令阿笙兴奋的是,报社竟有意向同他合作,往后他的画作都只在繁市晚报独家发表,相应也会给他不菲的稿酬。

原来,繁市晚报慧眼识珠,从阿笙寄来的第一幅画稿,便极为看好他的作品。打铁趁人,自然得趁着阿笙尚未出名前,将人给签下来,否则要是被别的报社给挖走,对他们可是个莫大的损失。

阿笙自是不知晓这其中关键,繁市晚报是阿笙的伯乐,阿笙并未想过要去其他家报社,想也不想地便答应了下来,双方约定另外找合适的时间签合同。

阿笙对签合同一事并不精通,于是请教了薛先生。签合同那日,便是薛晟陪着一块去的,帮着把关了合同细则,还给争取提高了稿酬,这才同意阿笙在合同上签字。

又过了几日,阿笙方才收到爹爹的回信。

其他地方有战事,因此信件投递耽误了点时间,寄到的时间也就比以往都要长。

阿笙从福旺手中接过爹爹的来信,便迫不及待地拆开。

阿笙仔细将信笺读过,他高兴地同福旺比划,“太好了!爹爹答应来繁市了!”

福旺打心底替阿笙开心,“当真,方掌柜的也要来?!那真的是太好了!”

阿笙手里头拿着信笺,弯起唇,止不住地开心。

忽地,阿笙唇边笑意微敛,眉头微微拧起。

福旺纳闷地问道:“怎么了?”

刚刚不是还好好的么?怎么眨眼的功夫,瞧着就不大开心了?

阿笙比划着,问福旺:“二爷的信,可是还没有寄到?”

往常他若是同时写信给爹爹同二爷,都是北城的信件先寄到。

这一回,怎的迟迟没有收到二爷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