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黑夜当中,平稳的行驶着。
往常因着前来吉祥居的客人往来不绝,汽车经常需在外头的马路,吉祥胡同只能容人力车走过去。
今日,车子却是在巷子里畅通无阻。
没了吉祥居的吉祥胡同,再次回复昔日的宁静,只是宁静之中,似是多了些许凄清。
阿笙原本在瞧着外头胡同的夜色,脑海里闪现着过往吉祥居车水马龙的景象,听了二爷问他的话,他倏地转过头了头,怔怔地看着二爷。
繁市?
阿笙听说过繁市。
过去,长庆楼也有客人去过繁市,在客人口中,繁市是比北城还要繁华的存在,是个纸醉金迷的销金窟。
阿笙也曾在报上,读到过繁市的相关新闻。新闻里头所描述的“十里洋场”,上头刊登的灯火璀璨的照片,简直不像是这世间所能够见到的景致。
读报时,阿笙从来没想过,繁市能够跟自己有什么关系。
眼下,二爷却是问他,可愿动身前去繁市。
谢放知晓自己的这一提议对于阿笙来说,多少有些突然,他向阿笙坦诚他自己接下来的打算,“纵火多半只是东洋人的一个警告,倘若你继续待在北城,恐有性命之虞。另外,你今日接受罗先生的采访,待报纸刊登以后,无疑会进一步得罪东洋人。
繁市设有租界,那里各方势力盘踞,便是东洋人,也无法一手遮天。因此,繁市是最为理想的地方。再有,明诚亦在繁市,你此番前去繁市,有他照应,我也放心。待东郊铁矿开采步入正轨,我会另寻可靠之人,替我看着东郊铁矿。届时,我也会南下,同你会合。”
除却东郊铁矿,谢放还有一件重要的事尚未完成。
那便是父亲始终打消,将公司以及谢家传给大哥的念头。
不过他相信,那一天,不会远了。
…
南下同他会合的意思是……
他须一个人先去繁市么?
理智上,阿笙自是知晓,二爷的家在北城,二爷允诺日后会南下同他会合,已是十分难得。可要他一个人去陌生的地方,还是繁市那样的大都市,他心里头多少有些犯怵。
阿笙想了想,犹豫地比划着,“或许,我可以先回符城?爹爹曾在信中提及,因着符城这段时日来了几支队伍,强行征兵,家里有男丁的,搬走了不少街坊邻居。我想像是周公子那样的人,早就已经离开符城了。我这个时候回去,应当没事了?”
当初他本就是为了暂时躲避周公子的报复,才随二爷北上。
爹爹在信中提及过,自从从周公子逃跑不知所踪后,警方的人便再未在符城发现他的踪迹,如此推断,周公子应该是早就已经离开符城,更勿论符城也开始逐渐受时局所影响,不再偏安一隅。周公子当初既是千方百计地逃跑,想来不会再让自己陷入险地。
既是北城不好再待下去,他不妨回符城,如此亦可同爹爹团聚。他是个哑巴,便是征兵,也征不到他的头上。他回到符城,应当是安全的。
谢放不赞同地摇了摇头,“不稳妥。符城海陆发达,自古便是交通要道,日后若是打起战,只怕是首当其冲。届时,一旦战乱,交通便陷入瘫痪,想走都未必走得成。不若直接动身去繁市。”
阿笙的神情当即变得紧张起来。
日,日后便是连符城都会陷入战火么?
那爹爹他们……岂不是会有危险?!
谢放看出阿笙神情里的紧张,他温声道:“我知道,你想念方叔还有乔师傅他们,也担心他们。像方叔一生从来离开符城,又有长庆楼牵绊着,只怕不会轻易离开故土。此时,便是你修书回去,告诉他日后符城兴许有危险,他亦不大可能会动身随你去繁市。
不若你先过去繁市,待你在繁市落脚、扎根,若是符城当真爆发动乱或者是战乱,届时修书一封,邀请叔去繁市与你团聚,到时候也有能力照顾他。”
阿笙在北城的时间待的不算长,原本吉祥居是他的牵挂之一,眼下,吉祥居已然付诸一把火,倘若是当真要离开北城,阿笙的首选自是符城。
可听了二爷的话,阿笙便开始有些动摇。
事实上,二爷不知道的是,爹爹在信中也隐隐透露了一些他自己的忧心,忧心符城会有战事。
若是战事一来,莫说长庆楼,便是自个儿性命都未必能保得住。他那时便回信告诉爹爹,让爹爹别忧心,倘若当真符城有动乱的苗头,便来北城,他有信心能照顾好爹爹。
倘若像是二爷所说的,繁市因着各国实力盘踞,反而相对比较安全……或许,繁市真的会是一个最为上乘的选择?
车子驶上马路,街上的灯火渐渐地变得明亮起来。
…
“那你自是如何想的?留在北城确实危险。东洋人今日刚放火,焉知下一回会不会便会直接对你下手。尤其是在这件事已经上了报,影响越来越大的情况下。”
离开一座才熟悉不久的地方,去到另一座全然的地方,不是那么容易做抉择的事情。
除了二爷,阿笙最亲近的人便是老师,阿笙便也只能同老师商量。
虞清松听说谢放建议阿笙南下去繁市,倒是没有太多意外。
繁市可是比北城都还要繁华的地界,且那儿设有租界,在租界里头,自是不必再担心东洋人会无法无天,南倾能够安排阿笙去繁市,而不是往北,或者是更南的地方,当真是极为用心。
“老师您觉得呢?您觉得我应该去么?”
阿笙便是自己拿不定主意,才会回到院子后,同老师商量。
虞清松思索良久,沉吟道:“以我对南倾的了解,他定然是在繁市都打点好了,才会开口向你提这个建议。你要是问我的意见,我会告诉你,繁市可去。”
阿笙轻咬着唇,神情挣扎。
“可是舍不得南倾?”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虞清松轻咳一声,“为师的意思是,可是舍不得我们大家。”
阿笙耳尖通红,舍不得自然是舍不得的,无论是老师还是小石头,哪怕是豆豆跟毛毛,他都舍不得。
问题还在于……
阿笙比划着,“去了繁市之后,您觉得我可以以什么谋生呢?”
在车上时,阿笙同二爷讨论这个问题,主要是他担心,若是他同二爷说了,二爷会替他将一切都打点好。
那不是他想要的,他不想事事都依赖二爷。
对于阿笙该以何谋生这件事,虞清松不假思索地道:“这个还不好办?你有一手的好厨艺,这掌勺师傅,去到了哪里,哪能饿肚子?南倾不是繁市已经有人在接应你么,那定然是住处都替你寻好了。
等到了繁市,你逐渐熟悉地方以后,就找一家大的,你看着瞧着还不错的酒楼,在里头学厨,看看繁市的客人们,都喜欢吃什么菜,都时兴什么菜。
待学得差不多了,在繁市也开一家吉祥居,或者是吉祥楼,长庆楼的,若是稳定了,再将方掌柜也一块接过去享福,岂不是极好?”
虞清松是愈说越起劲,愈说愈来精神,“我觉着这个主意极好!你看,你原先犹豫着,不敢开餐馆,不就是因为没经验么?可眼下,你已然有了吉祥居的经验,还这般成功。
到时候,你呀,就开在租界里头。开一间比吉祥居、比长庆楼都还要大的酒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