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糊涂

蒙妮卡说:“哪种枪?有人当着诸多亲朋好友的面在自家客厅举枪自杀,可你就只想知道他用的是哪种枪?”

“纯属好奇。”我说。

蒙妮卡转动着她两只眼睛。她是伊莱恩交情最久的朋友之一。她们是雷哥公园区域一家中学的同窗,多年来一直没断过联系。伊莱恩做了多年的应召女郎,蒙妮卡虽然从没尝过其中滋味,却也不以为意地接受了这一点。至于伊莱恩,她对蒙妮卡与已婚男子约会的喜好也没意见。

那晚她身边陪的就是当时正在交往的已婚人士。我们四个一道去欣赏了卷土重来的《快板》——罗杰斯与汉莫斯坦共同制作的音乐剧,当年头一回公演时票房不佳草草收场。我们从那儿直奔巴黎绿餐厅共进迟来的晚餐。我们聊起这出剧并探讨它之所以无法长红的种种原因。里头的歌挺好听,我们都同意,而我的年纪也大到还记得在收音机上听过《男生爱女生》。伊莱恩说她有张莉萨·科克的唱片,其中收录了《那位绅士是老土》。她说这首歌于首演时惊艳全场,莉萨·科克从此一炮而红。

蒙妮卡说哪天她要听听。伊莱恩说只要找到唱片,然后再找着可以放唱片的东西即可。蒙妮卡说她确实有一台可以放唱片的转机。

蒙妮卡的男人一句话也没吭,我觉得他应该不知道莉萨·科克是谁,也搞不懂他干吗愿意熬过这些有的没的去上床。他名叫道格·哈雷——和彗星同名,他说——在华尔街从事某种工作。不管他的职务是什么,总之他赚的钱多到足以供养韦斯特切斯特县庞德岭一栋房子里的第二任老婆和小孩,并负担上一场婚姻留下的两个孩子的大学学杂生活费。我们得知他有个儿子念的是鲍登学院,一个女儿则刚进入科尔盖特大学①。

我们把莉萨·科克能滋生的所有谈资用尽以后,饮料来了——我是巴黎水,伊莱恩和蒙妮卡是小红莓汁,哈雷则是俄国威士忌调的马天尼。点酒前他犹疑了几秒——蒙妮卡想必跟他说了我是滴酒不沾的前任酒鬼,就算她没提,他应该也注意到他是在场唯一喝酒的人——我几乎可以听到他完整的盘算过程,最后决定妈的老子不管啦。他点酒我其实无所谓。他看起来就像是需要喝酒。酒来了以后他一饮而尽。

也就是在这时候,蒙妮卡提起举枪自杀的那个人。事件发生在前一晚,《早报》没登是因为时间太晚,蒙妮卡是在那天下午纽约一套新闻台上看到的报道。一名住在因伍德区的男人,在自家客厅和亲朋好友聚会时突然拔出一把枪,抱怨自己的财务状况不佳,抱怨全世界都出了问题,然后把手枪塞进嘴里轰出自己的脑浆。

“哪种枪,”蒙妮卡又说了一次,“这是典型的男性问法对吧?天下没有女人会问这种问题的。”

“女人会问他穿什么。”哈雷说。

“不对,”伊莱恩说,“谁管他穿什么啦。女人会问他老婆穿什么。”

“依我想应该是惊恐的表情吧②,”蒙妮卡说,“想想当时的场景吧诸位。阁下正在跟各家亲友共度良宵,结果老公大人却当着众人的面举枪自毙。”

“他们没展示相关画面吧?”

“媒体确实没带着摄影器材找她跟拍,不过倒是采访了目睹事发经过的人。”

哈雷说如果他们拍下那位妻子的话,新闻可以做得更大,于是我们便开始聊起媒体以及他们现在有多扰民。这个话题我们一直聊到上菜时为止。

我们回到家时伊莱恩说:“那个举枪自尽的人。你问他们是否展示相关画面,指的不是采访他妻子吧。你是想知道他们有没有拍下他自杀的过程。”

“当今世界,”我说,“上哪儿都有人带着随身设备拍东西。不过我想应该没有人把那过程录下来。”

“因为新闻并没有闹得太大。”

“没错。事情闹得大不大,全看他们手里能拿出什么数据。如果他们想办法采访到那个妻子,新闻应该可以炒得更热,而如果他们能把事发过程全播出来的话,这起事件可就是大家茶余饭后的头号话题了。”

“不过你还是问了。”

“随口问问罢了,”我说,“只是引个话题。”

“噢,是喔。而且你还想知道他用的是哪种枪对吧。就因为你是男人,爱讲男人的话题是吧。就因为你喜欢道格,想跟他称兄道弟。”

“噢对,我爱透他了。请问她是上哪儿找到他的?”

“不知道,”她说,“不过我觉得她身上配有雷达。不管哪儿有个混蛋,而且这人已婚的话,她就会急扑而去。那人用的是哪款枪到底和你有什么关系呢?”

“我只是好奇,”我说,“不知道那是把左轮,还是自动手枪。”

这话她想了想。“所以如果有人拍到他自杀过程的话,你就可以看着视频知道是哪种枪了。”

“谁都看得出来。”

“我可看不出来。”她说,“总之,用哪种枪又有区别吗?”

“也许没区别吧。”

“噢?”

“这事儿让我想起我以前办过的一个案子,”我说,“很早以前。”

“在你是警察,而我是警察的女友时。”

我摇摇头。“只对了前半。当时我确实在为警方服务没错,不过我还不认识你。当时我还是制服警员,离升任警探还有一段时日。而且我们也还没搬到长岛,我们那时住在布鲁克林。”

“你跟安妮塔和孩子们。”

“安迪当时到底生了没呢?不,应该没有,因为我们是买下赛奥西特的房子时她才怀上的他。麦克那时应该已经生了,不过生了或没生也没有区别吧?我要讲的不是他们。这个故事要讲的是个在园坡区举枪自杀的可怜虫。”

“他用的是左轮还是自动手枪呢?”

“自动手枪。他是二战的退伍军人,那把枪是他从战场带回来的。四五口径吧应该。”

“所以他是把枪口塞进嘴里然后——”

“非也,他是把枪顶上太阳穴。塞进嘴里的把戏我看都是警察搞出来的风潮。”

“风潮?”

“你懂我的意思啦。俗话说的‘吃掉你的枪’③就是从警界流传出去的,于是就有一些市民也选择这种方法自我了断。”我戛然无语,回想起往事。“当时我和文斯·马哈菲合作办案。我跟你提过他的。”

“嗯,他专爱抽那种小小的雪茄。”

“意佬臭条儿④,他都这么称呼那玩意儿。厂牌名字叫 DeNobilis,长得像是刚经过猫咪的消化系统钻出来的模样。我觉得那种臭味应该是天下无双。文斯整天都抽着那玩意,而且吃起东西饿得像猪,喝起酒来又渴得像鱼。”

“好个完美的学习典范。”

“文斯还好啦,”我说,“该死的我从他身上还真学到过不少。”

“故事你倒是讲还不讲?”

“你想听吗?”

她在沙发上蜷得很舒服。“当然,”她说,“我最爱听你给我讲故事了。”

那是个工作日的夜晚,我记得,天空挂着满月。感觉像是春天,不过这个部分我有可能会记错。

马哈菲和我正在警车上。警局发来通讯讯号时我在开车,由他回复说我们已经了解。地点在园坡区。我不记得地址,总之我们离那儿不远就是了,于是我便直接开车过去。

园坡区现在是高级地段,但当时还没有改建,只是个劳工汇集的地区,居民多半都是爱尔兰裔。我们接获通报要去的房子,在一整排棕石建筑之中,那排房子每一栋都是四层楼,每层两间公寓。前厅离街面有好几级台阶,有个男人站在大门等我们。

“你们要找的是康威家,”他说,“往上走两段楼梯,左边那间。”

“你是他们邻居吗?”

“住他们楼下,”他说,“报案的是我。我老婆正陪着她呢,可怜的女人。她老公可真是混蛋。”

“你们关系不好吗?”

“怎么这么说?他是个好邻居。”

“那你干吗说他是混蛋?”

“因为他干的事情,”男人阴着脸说,“他把自己杀了,老天,做这种事情可是要下地狱的。虽然这是他自个儿的事对吧?”他摇摇头。“可拜托也私下做好吧,看在老天份上,不要让你老婆眼睁睁看着。可怜的女人这辈子都得记得老公的死状了。”

我们爬上楼梯。建筑维修得不错,但是颇为阴森,而且楼梯弥漫着高丽菜和老鼠的气味。连栋屋炒菜的味道多年来有了变化,因为住户的民族成分有了调整。多年前在爱尔兰区会闻到高丽菜味,而今这种味道在绿点区和布莱登海滩也是四处弥漫——因为新近进驻了不少波兰以及俄国人口。不过我敢说,亚非和拉美移民居住的建筑散发出的必然是不同味道,但老鼠味想来还是免不了。

第二段楼梯上了一半,我们碰到一个正要下楼的女人。“玛丽·弗朗西丝!”她朝上头叫着,“警察来了!”她转向我们。“她在屋子后头,”她说,“跟孩子一起,好可怜。到了楼梯口往左转就是了。你们可以直接进去。”

康威公寓的门半开着。马哈菲敲了敲门,没人应声,所以他就直接推了门。我们一进门就看到了他,一名中年男子,穿着暗蓝色长裤和白棉内衣。那天早上他刮胡子的时候伤到了自己,不过这是他面临的最小问题。

他瘫在一张面向电视的安乐椅上。他朝左侧倒去,右边的太阳穴豁了个大洞,伤口边沿烧出了一圈黑。他的右手垂落在怀里,手指还扣着那把他从战场带回来的枪。

“耶稣基督啊。”马哈菲说。

壁炉上方的墙面挂了幅耶稣画像,另一幅以类似方式裱框的则是约翰·肯尼迪的像。其他的照片以及圣像则零散搁置在房间四处——桌面上、墙上、电视机上头。当我看着一小帧裱框照片上穿着军服微笑的年轻男子,意识到这便是死者年轻时的照片时,他的太太走入了房间。

“抱歉,”她说,“我完全没听到你们进来。我在陪孩子,他们的情况你们应该可以想象。”

“你是康威太太?”

“詹姆斯·康威太太。”她朝她的丈夫瞥了一眼,眼睛并没有在他身上逗留太久。“当时他又说又笑的,”她说,“他正开着玩笑呢。哪知道接着他就举起枪来。他那是干吗呢?”

“他先前喝了酒吗,康威太太?”

“喝了一两杯,”她说,“他爱喝酒,可他没醉。”

“酒瓶摆哪儿了?”

她把双手交握在一起。这女人身材娇小,皱缩的脸上有双淡蓝的眼睛,穿了件棉质碎花洋装。“我收起来了,”她说,“我不该那么做的,是吧?”

“你还移动了什么东西吗,女士?”

“只动了酒瓶,”她说,“酒瓶和酒杯。我不想让人议论说他动手的时候喝醉了,这样对小孩会很不好。”她的面孔笼上乌云。“或者想到是喝多了才让他这么做反而会比较好受?我不知道哪个更糟。你们男人是怎么想的?”

“我想的是,我们需要喝杯酒,”他说,“你也不例外,女士。”

她走过房间,从一个桃花心木柜里拿了瓶辛雷威士忌,另外还拿来三只小的刻花水晶杯。马哈菲给我们三人倒了酒,然后举着他的那杯凑向灯光。马哈菲和我一口气灌下时,康威太太只是试探性地啜了一些。这种威士忌是很常见的混合酒,是劳动者们最最平实的饮料。毫不花哨,但效力十足。

马哈菲再次举杯,透过天花板上光秃秃的灯泡盯看酒杯。“这种杯子好精致。”他说。

“沃特福德制造,”她说,“总共有八只,是我母亲的,现在就只剩这三个。”她看一眼死去的人。“他都用果冻杯喝。我们也不是天天都用沃特福德杯喝酒。”

“嗯,今天这算是特殊场合吧我看,”马哈菲表示,“你就喝下那杯吧?对你有好处的。”

她鼓起勇气灌下威士忌,微微发抖深吸了一口气。“谢谢,”她说,“对我确实有好处,还真没错。不,我已经够了。不过你们请自便。”

我也摇头表示不要。文斯则又倒了一杯匆匆喝下。他让她讲述事发经过,偶尔在记事本上写下几笔。讲着讲着她开始盘算起离开了可怜的詹姆斯将来的日子要怎么过。他最近才被炒鱿鱼,他是建筑工人,有活儿做的时候收入还挺不错。应该会有退伍军人协会发放的抚恤金是吧?还有社会福利金对吗?

“肯定会有补助的,”文斯告诉她,“保险呢?他买保险了吗?”

确实买了个保险,她说。两万五,他就在第一个孩子出生的时候投了保,而且她也盯着注意每个月要缴保费。不过这会儿他自杀了,他们该不会因此不付钱了吧?

“大家都这么担心,”他告诉她,“不过其实很少发生。通常保单附带的那个条款,会声明前六个月,前半年,前一年,甚至前两年自杀的话,就没钱可领。这是为了防范顾客礼拜一签约,礼拜二就把自己送上西天。不过这个险你们已经保了超过两年,是吧?”

她点头如捣蒜。“帕特里克多大啦?差不多九岁了,当初就是他出生时投的保。”

“那你们就不用担心了,”他说,“说起来也是应该的。保险公司收了这么多年的保费,怎么可以因为他一时糊涂就撇清责任?”

“我原先也这么想,”她说,“可又觉得应该没希望。因为都是这么规定的。”

“嗐,”他说,“没这回事。”

“你刚才是怎么说的?一时糊涂?不过仅仅这样就可以让他没法上天堂了不是吗?所谓的绝望之罪,你知道。”最后那句话是针对我而来的,因为她觉得马哈菲应该比我更清楚那当中的神学基础。“可这公平吗?”她追问道,再次扭头看着马哈菲,“难道骗走寡妇的钱是小事,而詹姆斯·康威一时糊涂却是犯了滔天大罪?”

“也许上帝会以更长远的眼光看待事物。”

“神父可不是这么说的。”

“如果当时他的神志并不清晰……”

“神志清晰!”她倒退一步,一手压住前胸,“哪个神志清晰的人会做出这种事情来啊?”

“呃……”

“当时他在闹着玩,”她说,“一边把枪举到头上去。可就算那样我也没吓着,因为他跟平常没什么两样,而且也没多少吓人的感觉。除了我想到手枪有可能走火,于是我也开口跟他说了。”

“他怎么回答呢?”

“他说要是真的这样,大家都会好过些,包括他自己。我赶紧让他别说了,那可是罪孽啊,而且感觉好恐怖。可他说他是实话实说,然后他就看着我,他看着我。”

“怎样看着你?”

“一副‘瞧我这会儿在干吗呢?’的样子,一副‘你这是在盯着我瞧吗,玛丽·弗朗西丝?’的样子,然后他就开了枪。”

“也许只是意外。”我提议道。

“我看到他的脸,我看到他的手指压上扳机,感觉好像就是故意要做给我看的。可他明明没在生我的气啊。老天垂怜,他倒是为什么……”

马哈菲拍拍我肩膀。“把康威太太带到另一个房间吧,”他说,“让她擦个脸喝杯水,确定孩子都没事。”我看着他,他捏捏我肩膀。“有个东西我要查查看。”

我们走进厨房,康威太太沾湿了一条小毛巾轻轻按在脸上,然后往一只果冻杯里倒了水,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然后我们又去看孩子,男孩八岁,女孩则小几岁。他们就坐在那里,两手交叠在怀里,像是有人交代了不许动。

康威太太又是摸头又是拉手,百般安慰,说一切都会没事,并且告诉他们要准备上床了。我们离开时他们依然保持原来的姿势,肩并肩坐着,两手仍然交叠在怀里。想来他们还处于受惊状态,这我觉得也是他们应有的权利。

我把女人带回客厅,马哈菲正弯身俯向她丈夫的尸体。我们走进房间时他直起腰来。“康威太太,”他说,“我有件重要的事要告诉你。”

她等着听他讲。

“你先生不是自杀。”他宣布道。

她的眼睛大睁,她看着马哈菲的模样像是觉得他发了失心疯。“可我亲眼看到他那么做啊。”她说。

他蹙着眉,点点头。“请见谅,”他说,“我的措辞有问题。我是想讲说,他并没有自杀。他是杀了自己没错,他确实杀了他自己——”

“我亲眼看到的。”

“——当然你也看到了,太不幸了,也太残忍了。不过他不是有意的,女士。那是个意外!”

“意外?”

“对。”

“把枪举到头上然后扣扳机。那叫意外?”

马哈菲握着一块手帕。他把手掌翻上来,让我们瞧瞧那里头包了什么。是枪里的弹匣。

“是意外,”马哈菲说,“你说他在闹着玩,这话没错,只是闹出事来了。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手枪里的什么吧?”

“是弹匣,女士。或者弹夹,也有人这么称呼。里头可以装弹壳。”

“子弹吗?”

“对,子弹。你知道我是在哪儿找着它的吗?”

“在枪里头?”

“原本我也以为它在那里,”他说,“所以我就先找了那里,可我没找到。然后我就拍拍他的裤子口袋。宾果。”接着,他仍旧用那条手帕裹着弹匣,把它塞回男人右边的口袋。

“你听不懂吧,”他告诉女人,“你呢,马修?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

“应该吧。”

“他在开你玩笑,女士。他从枪里取出弹匣摆进口袋,然后把卸下子弹的手枪举到头上打算吓你一吓。他扣下扳机,就在击槌打在空弹膛的那一刹那,你会以为他真的开了枪,然后他就可以享受你的反应。”

“可他真的杀了自己啊。”她说。

“因为后膛还有一发子弹。子弹如果上了膛,取下弹匣可不表示把枪清空了。他忘了后膛那发子弹,以为手里的枪已经清空,所以他扣下扳机的时候,连个吃惊的时间都没有。”

“老天垂怜。”她说。

“阿门,”马哈菲说,“真是可怕,女士,不过那不算是自杀。你的先生根本无意自杀。悲剧,确实是悲剧,不过纯属意外。”他吸一口气,“也许他得在炼狱里耗点时间吧,因为玩笑开过头了,不过地狱之火他可以逃过。这总是个安慰对吧?而这会儿我可要借用你的电话了,女士。跟局里报告。”

“所以你才想知道那把枪是左轮还是自动,”伊莱恩说,“一个有弹匣,一个没有。”

“自动手枪有弹匣,左轮则是子弹轮转盘。”

“如果他那把是左轮的话,他就可以玩俄罗斯轮盘赌了。也就是让轮盘转动试试运气对吧?”

“据我所知是这样。”

“怎么个运作法呢倒是?轮盘的诸多孔槽只有一孔不装子弹?或者只有一孔装弹?”

“就得看你想下什么样的赌注了。”

这话她想了想,耸耸肩。“布鲁克林的人还真可怜,”她说,“马哈菲怎么会想到要找弹匣呢?”

“整起事件感觉有些不对劲,”我说,“让他想起以前一桩案子。有个男的拿着一把卸下弹匣的枪杀掉了朋友——他以为取下弹匣就没事了。开庭时用的就是这个辩词。虽说男人终究难逃法网,不过马哈菲印象深刻。总之他检查手枪以后就发现弹匣不见了,剩下的只要找着匣子即可。”

“在死者口袋。”

“没错。”

“也救了詹姆斯·康威逃过永劫地狱。”她说,“其实不用马哈菲帮忙他也不会有事对吧?我是说,上帝可不需要警察找出弹匣才知道得把他的灵魂送去哪吧?”

“这你可别问我,亲爱的。我又不是天主教徒。”

“教外人士的借口,”她说,“你该知道这个的。好吧算了,我懂你的意思啦。对上帝或康威来说或许没区别,不过对玛丽·弗朗西丝来说绝对是天差地远。这下子她就可以把老公埋在教堂墓园,而且知道自己上天堂时他会等在门口。”

“就是这句话。”

“好可怕的故事是吧?我是说,故事本身是个好故事,不过内容真可怕,想想竟然有人以这种方法杀了自己。而且他的妻子孩子还亲眼目睹了,一辈子都甩不掉的记忆。”

“可怕。”我同意道。

“不过另有隐情,对吧?”

“隐情?”

“得了吧,”她说,“你漏了些什么没讲。”

“你实在太了解我了。”

“该死的还真没错。”

“那么我是漏了哪个部分呢?”

这话她想了想。“喝水。”她说。

“怎么讲?”

“他请你们两个走出房间,”她说,“然后开始检查弹匣摆在哪里。所以找到弹匣时就只有马哈菲一个人在场。”

“当时她精神不稳,所以他觉得让她洗把脸应该是个好主意。再说孩子们又一直没动静,过去瞧瞧也是理所当然。”

“她还得带上你,免得在去往卧室的时候又陷入困惑。”

我点点头。“是个好时机,”我承认,“在无人在场时制造关键证据。他有充裕的时间拿起枪来移除弹匣,再把枪摆回康威手里,把弹匣塞进男人的口袋。如此这般他也许骗不了上帝,却足以把教区神父唬得团团转。且不论康威最终魂归何处,他的尸体绝对可以埋进教区墓园。”

“你觉得他真的用了这招?”

“当然有可能。不过假设你是马哈菲,你检查了手枪发现弹匣还在里头,于是你便做了我们刚才假设的事情。请问你会手握弹匣站在原处,等着告诉寡妇和你的伙伴你刚发现了什么吗?”

“怎么不会?”她说,然后又回答了自己的问题。“不,当然不会,”她说,“如果我打算制造那种重大发现,我会在证人面前进行。我呢,会抽出弹匣,把它塞进男人的口袋,把枪摆回他手里等你们回来。然后灵机一动,让大家一起检查手枪,发现弹匣不在,我们当中一个会在男人的口袋里找着弹匣,而这在我的意料之中,因为一分钟前我才把它搁进里头。”

“这可比他在没人目睹的时候找到要可信得多。”

“再者,”她说,“若事实真的如他所说,他也可以有更好的做法。假设我看了手枪发现弹匣不在,我怎么不等你们回来再找弹匣呢?”

“也许你的好奇心很重。”

“难道我连一分钟都等不及吗?不过即便如此,假设我看了口袋找到了弹匣,我又干吗把它拿出来呢?”

“来确认那就是你想的那个。”

“确认之后,为什么不放回去呢?”

“也许你压根没想到有人会怀疑你的话,”我提议道,“或者,无论马哈菲在哪儿找到弹匣,或在枪里,或在他所说的康威的口袋,也许来得及的话他会把它摆回原位。不过我们早回来了一步,刚巧瞧见他手里拿着弹匣。”

“手帕里,你说过。免得沾上指纹?”

“当然。万万不可破坏证物上的指纹,也不可留下你自己的。倒也不是说法医会花时间去查啦。现在或许会,不过六○年代早期呢?那人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毙掉自己的。”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她说:“结果是怎样?”

“结果怎样?”

“哎,你的最终答案啊。真相是什么?”

“很有可能就是他重新诠释的状况。意外致死。蠢归蠢,不过仍是意外。”

“还有个‘但是’对吧?”

“但是文斯心肠太软,”我说,“看到他们一屋子圣像,他肯定想到女人一心希望老公可以升上天堂。这点如果他可以帮上忙,他才不管真相到底如何呢。”

“就算破坏物证他也不在乎?”

“不会因此睡不着就对了。上帝知道,至少我不会。”

“因为凡是被你设计的人,”她说,“本来就有罪。”

“有某种罪。”我同意道,“你要我讲出我的最终答案,答案就是无解。文斯动念想到那主意之时——即弹匣可以不在枪里面——整个剧本就写定了。要不就是康威取走了弹匣而我们只要找到即可,要不就是他没取走而我们得帮他取走,然后找到。”

“‘美女或者老虎’⑤。可能也不对,因为不管这样那样,结果都是一样。这起案件会以意外致死的结论存入档案,不管这是真相抑或不是。”

“没错。”

“所以这样那样其实没区别。”

“或许吧,”我说,“不过我希望事实真相就是马哈菲所说的那样。”

“因为你不想对他起反感?不,不对。你才说了破坏物证他根本无所谓,而你也不会因此对他有所抵触。好吧好吧我放弃。所以,是为什么呢?因为你不希望康威先生下地狱?”

“那人我根本不认识,”我说,“关心他的下场如何也太冒昧了。不过弹匣如果真的在他的口袋里,就像马哈菲说的那样,我会比较高兴,因为它可以证明一件事。”

“证明他无意自杀?我以为我们刚才说了……”

我摇摇头。“证明她没干。”

“谁?他的妻子吗?”

“是的。”

“证明她没干什么?杀他么?你觉得是她杀了他?”

“有可能。”

“可他是自己动手的啊,”她说,“在众目睽睽之下。还是我漏听了什么?”

“确实是那样没错,”我说,“问题在于她就是目击者之一,另外就只有孩子们了,可天知道他们瞧见了什么,或者他们到底有没有瞧见?假设他躺在沙发上好了,而他们都在看电视,她拿起他的战场古董顶上他的头,然后便开始尖声惊叫:‘噢,上帝,瞧你们的父亲做了什么!噢耶稣玛丽亚跟约瑟啊,他自杀了!’他们都在看电视,他们什么也没瞧见,不过等她飙完以后他们就都会以为自己看到了。”

“他们也一直没说自己到底有没有看到。”

“他们一个字没说是因为我们什么也没问。听好了,我可不觉得是她干的。这个可能我是后来才想到的。不过那时都结案了,又何必多想呢?这个念头我连提都没跟文斯提。”

“如果你提了的话呢?”

“他会说她不是那种人,而且应该也没错。不过这种事情很难讲。如果她没做的话,他给了她心灵的平静。如果她做了的话,她一定很纳闷弹匣怎么会从枪托转移到她老公的口袋里。”

“她会想到是马哈菲动的手。”

“嗯哼。而这就有两万五千个理由可以感谢他了。”

“啊?”

“保险金。”我说。

“可你说了他们原本就得付的啊。”

“双重赔偿,”我说,“他们确实得付保单上的金额,不过如果是意外的话他们可得付双倍。这是假设保单附了双重赔偿的条款。虽说我没法得知有或没有,不过那个年代卖的大半保险,尤其是相对而言金额较小的那种,都附了这条。保险公司喜欢这么写,客户通常也没意见。保费只多那么一点,理赔却是两倍之多,何乐不为呢?”

这个话题我们一来一往又谈了会儿。然后她就问到眼下的案子,也就是挑起这件陈年旧事的新闻。我解释说,我问到手枪纯属好奇。如果是自动手枪,而弹匣又摆在他的口袋里,而非理当置放的手枪中,现在总会有哪个警察已经看出端倪,真相应该也会马上水落石出。

“好精彩的故事,”她说,“你刚说的是哪年发生的,三十五年前吗?从没听你提起过。”

“从来没想到要提,”我说,“有什么好讲的呢?因为没有答案。真相永远成谜。”

“无所谓,”她说,“还是很精彩的故事。”

因伍德区的男子,后来报纸登出消息说,用的是三八口径的左轮,而且当天才清过手枪上了膛。所以绝无可能是意外。

多年来虽然我都没再提起那件事,但这并不表示我没有偶尔想起来。文斯·马哈菲和我从没有真的谈起过,而我偶尔还真希望我们有所谈论。得知真相的感觉应该不错。

这是假设可以得知真相的情况,但我不敢说一定能。毕竟在他做了不管什么动作以前,他把我叫出了房间,那就表示他不想让我知道。所以事成之后,我又凭什么认为他会急巴巴地告诉我?

真相无从得知。随着时间一年年过去,我越来越觉得这样其实更好。说不上来为什么,不过我确实是衷心这么想。

①Bowdoin 以及 Colgate 这两所大学都是极度昂贵只收取少数新生的东岸私校。

②中文的“穿戴”,英文是有多重用法的 wear,此词的后接宾语除了衣服之外,也可以是口红、帽子、项链,或是某种表情。

③eat your gun,引申的意思是自杀。

④Guinea-stinker,是一种老一代的意大利裔美国人爱抽的雪茄俗名,源自布鲁克林区。

⑤The Lady or the Tiger,是美国作家 Frank Stockton 写于一八八二年的经典故事,内容叙述一古老王国判刑的方式是由犯人在两道分别关着美女与老虎的门之间做出选择,选中美女他便无罪开释且需与她成婚,选中老虎则要被撕成碎片吃下虎肚;故事中的公主恋上一名男子,震怒的国王便以这种方式判刑,公主知道哪道门后是美女哪道是老虎,问题是判刑当天她要打哪种手势告诉爱人做出哪种选择呢?美女或老虎一词口耳相传已演变为英文俗语,意思是无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