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6 不速之客的跟踪

回家的路程很长,但对我来说还不够,不够我想出任何答案。我必须迅速找到幽灵,可怎么找呢?唯一的线索是他现在用的名字叫道格·克劳利。从他目前展现的电脑技能来看——单凭伪造自己死亡这点就够让人印象深刻的——我确信他不会用一个无凭无据的人名。这条线索用处不大,但我可以靠几个甩谷歌几条街的搜索引擎查查看,肯定能找到一两条他和他的行踪的线索。这将是我行动的起点。等马里奥与史蒂夫·宾德下车后,我稍微觉得好些了。

到家时,我那个小家庭的女主人正端着杯子坐在沙发上。丽塔一边啜饮咖啡,一边看电视。她抬头看向我们,皱起眉头,愣了一下才跳起来,把杯子撂到桌上。“噢,老天,瞧瞧你们!”说着,她跑到我们俩身边,看着科迪的大红鼻头与我满是红包的手和脸。“究竟发生了什么——科迪,你的鼻子彻底……德克斯特,看在上帝的分儿上,难道你没带驱虫喷雾?”

“带了,”我承认,“不过没用。”

她震惊地摇着头。“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是——哦,看看你们俩!科迪,别挠了。”

“痒。”他说。

“好吧,可挠了只会变得更痒——噢,看在……德克斯特,你的手也是蚊子咬的?”

“不,”我说,“是毒藤弄的。”

“说实话,”她对我的笨拙表现出显而易见的嫌弃,“你没被熊吃掉真是个奇迹。”

我几乎无话可说,而且对此深表赞同,何况丽塔通常都不给我机会说话。她立即行动起来,围着我俩忙前忙后,给我的脸和手涂上炉甘石洗剂,再敦促科迪去洗热水澡。莉莉·安哭起来,阿斯特则坐在沙发上朝我傻笑。“什么这么好笑?”我问她。

“你的脸,”她说,“看起来就像得了麻风病。”

我向她迈近一步。“毒藤可是会传染的。”说着,我朝她抬起手。

阿斯特缩到后面,抓起莉莉·安,像举保护盾一样把她举到我俩中间。“后退,我可抱着宝宝呢。那儿,那儿,莉莉·安。”说着,阿斯特把妹妹架到肩膀上,连拍她的背数下。莉莉·安几乎立刻止住了眼泪,估计是被阿斯特拍打的力度吓住了。我不再逗她们,转身去洗澡。

热水冲刷肿手的感觉真是前所未有的奇特,不过说实话,我可不想再体验了。那感觉就像介于奇痒和灼痛之间,我差点儿大叫出来。洗完澡,我又往手上涂了些炉甘石液。抽痛逐渐消失,最终变得似有若无。双手又麻又钝,我费了点儿劲儿才穿好衣服。我不想求人帮我拉拉链或者系衬衫纽扣,自己摸索着换上了干净衣服。不一会儿,我坐到餐桌旁,用我自己的杯子喝上了咖啡。

肿胀抽痛的手捧着咖啡杯,手背的血管因杯子的热度跳动不停。我真不知道这双派不上用场的附属物究竟还能干点儿什么。我想我需要尽可能获得帮助,不光因为我的手现在不好使了。出于某种原因,我一直落后幽灵两步,仿佛克劳利能看懂我的心思似的。如今我已经知道他的身份,但我还是无法相信他真的如此聪明过人——才不!聪明的人是我。我状态不好,简直流于平庸,从平日的超凡卓绝一路下滑,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也许我只是不像从前那样聪明邪恶,精神高涨。也许我意识到,对现在的我来说,克劳利可能真是个对手。我变得太过软弱,我的新角色“奶爸德克斯特”令我变得有点儿太过人性。一个小问题都能把我搞得多愁善感,茫然无助。虽然准确地说,这其实是两个问题,哪个都微不足道,但利害关系却完全相同。

我想起另一个我,那个衬得起我内心自尊的我:统御者德克斯特。聪明,敏锐,伺机而动,渴望狩猎,始终警觉,能嗅到任何一条小岔口的潜在危险。相较于那张神圣的肖像,眼前在镜子里注视我的这个,令我茫然若失——满心羞耻。我怎么能失去另一个自己,失去心中理想的德克斯特?我真的任由简单的生活带我堕落至此了吗?

显然是的。我甚至愉快地抛弃了理想的自我,渴望成为我永远无法真正成为的人。此时此刻,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做回真正的自己,可我却已软绵无力,走到尽头。都是我的错——最近一切太过舒适,我开始喜欢上那样的生活。

婚姻生活平静安逸,照顾莉莉·安令我变得柔情,家庭生活与杀人活动都变得程式化——一切都太过舒适。我变得软弱,沾沾自喜,自鸣得意,被长久以来轻松的生活方式与容易捕获的猎物催眠麻痹。于是当真正的挑战首次来临时,我便表现得与笼子里其他的羔羊无异,咩咩乱叫,优柔寡断,不相信真有威胁针对我而来。我就这么坐以待毙,不去阻止它,只盼着它会自行消失。

我真的变成那样了吗?真的丧失锐气了吗?普遍的人性真的已经渗入我的骨髓,把我变成了一个懒惰的软骨头、一个业余的怪物了吗?我已愚蠢到一事无成,只会在斧头落上脖子时瞪眼哭泣,叹息一声“唉,可怜的德克斯特”了吗?

我喝口咖啡,双手隐隐作痛。这样找不到出路。我只是在挖一个更深的绝望之坑,我已经够绝望的了,是时候挺起腰背,闯出一条通路,重登巅峰,找回自己应有的帝王宝座。我本是一头老虎,但出于某种原因,表现得像只家猫。不能继续下去了,现在,我终于找到一个阻止它的突破口。我有可检索的名字,也有可用于检索的电脑,我需要做的就是立刻行动起来。

于是我喝掉咖啡,起身穿过走廊,来到被丽塔称作“德克斯特书房”的小房间,坐下打开笔记本电脑。电脑启动,我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试着抓住我心中的老虎。我几乎立刻感受到它拉伸的腰身,咕噜的喉音。它跳起来蹭我的手。乖猫咪,我怀着感激想。它开心地露出邪恶的微笑,向我展示它的獠牙。我也笑了,然后睁开眼,开始工作。

我先查了查信用卡记录,兴奋地发现搜索立刻取得了成效。“道格·克劳利”周六上午在连通迈阿密与法喀哈契保护区州立公园的塔迈阿密公路上用信用卡加油,正是我们开车去露营那天。

若是使用中的信用卡,便一定有一个账单地址。总之他搞定了,成了道格·克劳利,一个信用记录良好、真实存在的公民,还有一个家;若他一直用这张信用卡,就必须确信卡主不会投诉。这很可能表示确实有这么一栋房子,毕竟现在我很清楚幽灵喜欢如何解决他的身份问题。真正的道格·克劳利已经死了,所以他的房子确实存在,我的道格·克劳利几乎肯定就在那里。更神奇的是,那地方就在附近,地址是平台街148号,离我家只有2英里。

我狐疑地盯着电脑,真这么简单吗?发生了这么多事儿之后,答案真的如此简单?只是找出地址,闲逛过去,再与我的前匿名崇拜者花些时间联络下感情就搞定了?似乎还不够复杂,我盯着地址看了一两分钟,好像上面写的根本不对似的。

但黑夜行者不耐烦地躁动起来,我点点头,当然就这么简单。我以前不知道克劳利用的什么名字,他又一直不让我知道。现在我知道了,没理由质疑自己已经发现了他的老巢。我不过是有些玩世不恭与多疑——毕竟,谁还能想出什么更好的结论?我茫然地揉着肿胀的手,仔细思考,越发笃定。肯定是他,必须是他。像是要认可这个念头似的,黑夜行者满足地咕噜了一声。

好极了,我找到他了,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想办法不用我自己的手处理他。

我可以忍受毒藤,但这事儿无论如何我都等不了。结局近在眼前,速度至关重要。目前为止克劳利一直十分狡猾,我不能给他时间准备。今晚天一黑我就行动,不管手肿不肿。只是想想我都觉得舒服不少,我沉浸在激动的希望之中,感觉到德克斯特地下室的黑暗角落正向外腾起气泡。我将再次步入良宵,绝不再如以往般温顺。

这一天余下的时间愉快地度过了。干吗不呢?我,一个胸怀伟业的男人,依偎在自己幸福的家庭里。我让莉莉·安坐在我的腿上,围观科迪与阿斯特在游戏里屠杀动画人物。

丽塔遁入厨房,我本以为她在处理一整袋令人心烦意乱的工作图表与数据。但我慢慢发现厨房里飘出的不是墨水与纸带票据计算器的纸带的气味,而是更加多汁鲜美的香味。你瞧,6点,厨房门一开,一股无与伦比的香味立刻蹿出来,令人垂涎欲滴。我转头看去,面前的丽塔光芒四射。她穿着围裙,戴着隔热手套,脸颊因忙碌泛着红晕。“吃晚餐啦。”她招呼我们。甚至孩子们都抬头看向她时,她的脸顿又涨红了一些。“我只是觉得……”说着,她看向我,“我是说,我知道最近不太——你一直那么……”她摇摇头。“总之,”她说,“我做了饭——现在做好了。杧果什锦饭。”她微笑着说出前所未有的欢快话语。

杧果什锦饭是丽塔的拿手菜,她已经好久没做过了。不过时间并没有使她的技艺生疏,她做得很成功。我全身心投入喷香的美味之中。在这美好的20分钟里,我满脑子都是,好吃!直言不讳地说,我吃得太撑了。科迪也是——就连阿斯特都丢掉乖戾,沉浸在晚餐中。等我们心满意足地吃到肚皮滚圆,将椅子摆回桌子下面,晚餐已被一扫而空。

丽塔看着她餍足的家人,脸上露出真心实意的满足。“好吧,”她说,“我希望,我是说,可能没以前那么好吃……”

阿斯特翻了个白眼说道:“妈妈,你总这么说。挺好吃的。”

科迪看着姐姐,摇摇头,然后转向丽塔。“是很好吃。”

丽塔朝他笑了笑,我知道轮到我说点儿什么了,于是我补充了几句。“简直是艺术品,”说着我满足地打了个饱嗝,“非常伟大的艺术。”

“好吧,”丽塔说,“非常——感谢。我该——我该去洗碗了。”她又涨红了脸,立刻起身收拾餐桌。

我彻底沉浸在满足之中,摇摇晃晃地走进书房,为“餐后甜点”做些简单准备:胶带、鱼柳刀、尼龙套索——就这几样简单的小东西,搭配我最爱的甜点,给这个美好的夜晚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再次检查完一切后,我将装备小心收进运动包,和孩子们一起坐在沙发上打游戏。看着他们幸福地在游戏里残杀怪兽,我感到连日来的紧张逐渐消解。为什么不呢?我装了满满一包“玩具”,还找到一个与之分享的朋友。正常生活总算恢复原样,丽塔这顿难忘的晚餐更是令今天充满仪式感。

我坐着静待天黑,一想到稍晚些的行动便满心得意。除了消化刚吃完的什锦饭,我现在什么都不想干。这活儿很愉快,而且相对轻松,我想我做得不错,因为不知怎么的,我睡着了。

醒来时我不太确定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现在几点了。我傻傻地眨了眨眼,环视昏暗的房间。通常我不会小睡,可这次却完全被睡意征服,只觉得自己整个人反应迟钝。我花了足足一分钟才想起自己正躺在客厅沙发上。电视的旁边挂着钟。我动用全身超凡之力,转动眼球看向时钟。10点47分。这可不只是打盹儿,简直是冬眠。

我眨着眼躺了一会儿,试着找回先前热切的状态,好实施今晚的计划。可昏沉沉的感觉始终挥之不去。我不禁怀疑丽塔在什锦饭里放了什么:某种助眠香草?氪星石33?不管是什么,简直和迷奸药一样有效。有那么一两分钟,我真想今晚就这么睡过去得了,明天再去管克劳利的事儿。天这么晚,我又这么累,事情也没紧急到一天都等不了……

不过正常的意识及时苏醒提醒了我,不,事实上,已经等不了了。危险迫在眉睫,办法就在手边——甚至能帮我摆脱困境。我必须立刻行动,马上,不可拖延。我又对自己重复了几次,尽管还不足以找回我全部的热情,但至少让我动起来。我伸伸腰,站起身,等自己完全清醒。没用,于是我穿过走廊,拿起晚餐后装好的背包。

出门前,我瞅了眼卧室。丽塔睡了,轻轻打着鼾。莉莉·安熟睡在她的床上。家里一片静谧。德克斯特是时候潜入夜色了。

然而我刚溜出前门,便打了个大哈欠,全无往日的冷静。我摇头想让身体赶紧恢复,却徒劳无功。我到底怎么了?为什么找不到状态?我要去处理一件开心愉快、报酬丰富的事儿,可如果我一直梦游下去,做好它简直是天方夜谭。我厉声给自己打气:集中精神,德克斯特。找回状态。

我坐上车,启动引擎,感觉稍微清醒了点儿。我挂上车挡,缓缓开上街,想到迈阿密的路况,开得再慢也足以让肾上腺素飙升。实际效果当真比我预想的好很多——才开出100英尺,我随意瞥一眼后视镜,一个月量的肾上腺素便呼啸着涌入我的全身系统。半街区外的空地上,一辆车点亮前灯,跟在我身后。

我盯着后视镜,试图说服尾随的车灯不过是我的幻觉。可那辆车一直跟在我身后,我看着它,一时忘记自己还需留意眼前的路,差点儿撞到树上。我试着集中精神开车,然而视线总看向后视镜,看向一路紧跟在我身后的车灯。

没什么,不过是巧合,我坚定地告诉自己,压下脑海中尖声鸣响的警报。没人跟踪我,只是邻居碰巧把车停在那块空地上,这会儿又赶在半夜出门。或者是喝太多自由古巴酒的醉汉刚好停在那儿小睡一会儿。合情合理的解释太多,我不能因为有人与我同一时间开车出门,又恰好跟在我后面,就认为有人跟踪自己。理智表示纯粹是巧合,仅此而已。

我在红灯处右拐,继续慢慢开。过一会儿,不速之客也跟着拐过来。我更加警觉,试着用逻辑说服自己压抑心中的不安:他当然得右拐。出街区一般都走这条路,这条路离迪克西高速公路、便利店与农场商店最近。也许对方不过是想半夜出门买一夸脱牛奶。

一个人会在这个时间出门的全部理由都在这条街上。这是唯一一条路,有人跟在我后面朝这个方向走完全出于偶然。为了证明这点,我在下个红灯处右转,驶离灯火通明的迪克西高速公路与其周边的商业场所,转回到稍暗些的居住区。我看向后视镜,希望对方会向左转。

可它没有。

那辆车和我一样拐向右边,继续跟在我身后,如同一个摆脱不掉的幽灵……

这个词慢慢渗入我的脑海,我猛地直起身子,几近恐慌:幽灵?怎么可能?克劳利再度先发制人了?

我几乎当即了然。当然可能,非常可能,每次较量,他都先我一步。他知道我住在哪儿,知道我的车长什么样子,知道我的一切。他对我说过,他一直注视着我,冲我而来。现在他来了,如地狱之犬一般追寻我的踪迹。

我下意识加快速度,后车追上我的车速,逐渐朝我逼近。我在街上随机左转,右转,再左转,那辆车一直跟着我,不断靠近。我一边开车,一边压抑心头狠踩油门、消失在夜幕里的冲动。可尽管我拐来转去,依然没能甩掉它。对方慢慢逼近我,最后离我只剩30英尺。

我再次左转,它仍跟着。转弯根本没用。我必须甩掉它,不然就得与它对峙。可我这辆破旧的小车最快也就是自行车车速的3倍,因此显然只能选择对峙。

但不能在这儿,不能在昏暗的居民区街道上。在这里他可以随意行动,无须担心被人看见。若真的要正面交锋,我得选在迪克西高速公路明亮刺眼的灯光下,那里的安保摄像头与便利店员能看到一切。

我于是沿原路返回,朝迪克西高速公路驶去。不一会儿,对方加速跟上我,又靠近了一些。他匆匆驶上高速公路,转向右侧,又逼近了一些,我将车停到加油站第一个加油点。我停在收费窗口,光线最明亮的地方,店员与摄像头都能在这里将外面的情况看得一清二楚。我没熄引擎,停车静候。一会儿,一路尾随我的车停到我旁边。

不是克劳利之前开的破凯迪拉克,是一辆新一点儿的福特金牛座。很像我以前见过的某辆——经常见到,甚至每天都会见到。当车上的人打开车门,走到明亮的橙色安全灯下时,我明白原因了。

所以我没有冲下车,举起肿胀的手暴打克劳利,只是坐在方向盘后,慢慢摇下车窗。对方走到我的车前,低头看着我,笑了笑:一个美妙而喜悦的微笑,露出一嘴闪亮的好牙。面对如此喜悦之人,我只能说一句话。

“多克斯警长,”我佯装略感意外,“这么晚你在这儿做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