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9 胡德

到家时已经几近午夜,我习惯性地走进厨房,瞧瞧丽塔有没有给我留些吃的。然而不管我看得多仔细,都没瞧见剩菜,甚至连块比萨都没有。我认真翻了一通,徒劳而返。柜子上没见着特百惠保鲜盒,灶台上空空如也,冰箱里也没有裹着保鲜膜的碗,就连桌子上的零食都没了。我搜遍整个厨房,却完全没见到任何可食用物品的蛛丝马迹。

不过相对而言,这根本算不上真正的悲剧。毕竟每天都会发生更糟的事儿,例如我认识多年的卡米拉·菲格,她就刚遇到一件。我真该对此略感悲痛,可我现在很饿,丽塔又没给我留吃的,在我看来这事儿更令人心碎。一项经年累月的伟大传统离我而去,一个不言而喻的重要规则与我告别,要知道我曾靠它们熬过众多考验,还有比这更令人悲伤的吗?德克斯特没饭吃,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然而这时,我注意到餐桌下的椅子被人抽出来,以一个随意的角度放在那儿,旁边散落着丽塔的鞋。桌上依旧堆满了她的文件,椅背上胡乱搭着她的衣服。厨房另一头的冰箱上贴了一枚黄色方形磁贴,我过去看了一眼,一张便笺,估计是丽塔写的,虽然潦草的字迹与她平日工整的笔迹截然不同。便笺被贴在冰箱门上,写道:“布赖恩打电话过来——你在哪儿呢?!”她把布赖恩的“B”写了两遍,把最后一个字母写了三遍,还写歪了;笔尖写到一半儿时滑了出去,在纸上划出一个小口儿。

尽管只是一张黄色的小便笺,其中隐含的线索却让我停下来。我拿着便笺在冰箱旁驻足片刻,明白自己为何感到困扰。原因肯定不是上面潦草的字迹,丽塔无疑只是累了。最近她上班时一直在与年度危机战斗,每一天都在神经紧绷地工作,然后穿过迈阿密酷热拥挤的夜晚,接回三个孩子,再带他们去汉堡店,想必她已被折磨得精疲力竭。这足以让任何人紧张、劳倦,进而……进而失去准确写出字母“B”的能力?

根本讲不通。丽塔为人一板一眼,神经质般地整洁有条理。我十分钦佩她这一点,单纯的疲劳与沮丧从未令她对恪守规矩的热情减退。她这辈子曾遇到许多艰辛,例如她灾难性的首次婚姻——嫁给一个嗜虐的瘾君子——可她总有办法处理生活的暴力混乱,使其归顺,以及清洁牙齿,把要洗的衣服放进篮子。于她而言,乱写便笺、任由鞋和衣服散放在地板上非常不符合她的性格,这清楚表明,呃……表明什么?

上次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一杯满溢的葡萄酒——酒会溢出来说明她上次喝了不只一杯?今晚也是相同的原因?

我走回到餐桌旁,低头瞧了瞧丽塔坐过并丢下鞋的地方,开始以训练有素、技术高超的法医技术人员身份展开调查。左脚鞋的倾斜角度表明物主缺少运动控制力,歪挂的上衣则明确指出物主抑制力下降。不过,为了科学证实我的判断没错,我走向后门的扣盖大垃圾桶。桶里面,凌乱的纸巾与垃圾信件之下,一个不久前还装着红葡萄酒的空酒瓶出现在桶内。

丽塔向来热衷于再利用——但现在垃圾桶里却出现一个空酒瓶,上面还盖着纸。我确定我没见过这酒瓶满的时候,而我平日又对厨房里的东西了如指掌。一整瓶梅鹿辄,想来这东西不管在厨房哪个地方都会十分醒目,可我却没见过它。这表示要么丽塔花心思把它藏起来了——要么她今晚买回来,直接坐着喝光了,忘了再利用。

上次她工作我订比萨那天,她喝了一杯,这回可不一样,一整瓶——更糟的是,她喝酒时我不在家,孩子们没人管,没人保护。

她喝得太多,也太过频繁。我原以为她只是小酌一杯,处理眼前临时的压力——然而情况远不止于此。难道说某个未知因素令丽塔骤然化身酒鬼?若真如此,我难道不该对此采取行动?还是静观其变,直到她开始缺勤工作,疏忽孩子?

就在这时,像是证明我的看法似的,走廊另一头传来莉莉·安的哭声。我连忙走进卧室,走向她的婴儿床。她蹬踹小腿,舞动手臂。我把她从小床上抱起来,一眼便看出原因。尿布鼓起,抵上睡衣,满得快溢出来了。我瞥了眼丽塔,后者正面朝下趴在床上打鼾,一条胳膊伸在头顶,一条胳膊压在身下。莉莉·安的哭闹显然未能渗入她的梦乡,她没给宝宝换尿布就睡着了。一点儿都不像她——这下都不是秘密了,她确实饮酒过度。

莉莉·安更用力地蹬了蹬腿,哭声也拔高几度。我把她抱到尿布台上。小家伙的问题清晰明了,我能轻松应对,而丽塔的,我恐怕得好好想一想。但现在夜色已深,不适合思考了。我给宝宝换上干爽尿布,摇着她,直到她不再哭闹,重回梦乡,再将她放回婴儿床,然后爬上我自己的床。

丽塔仍是先前的造型。她一动不动地趴在那儿,把床占去2/3。要不是她在打鼾,我真以为她已经死了。我低头看着她,不明白这面容姣好、发丝金黄的脑袋究竟出了什么事儿。她一向可靠,可预测,可信赖,从未偏离自己的基本行为模式。我决定与她结婚的原因之一便是我几乎可以准确预测她会做什么。她就像一套完美的铁路玩具组合,日复一日地沿着相同的轨迹,经过相同的风景,呼啸前行,永不改变。

可现在——出于某种原因,她显然已经偏离了正轨。想到自己还要处理这件事儿,我忽然觉得不太舒服。我该强行介入吗?迫使她去参加嗜酒者互戒会?威胁她离婚,把孩子们丢给她照顾?对我来说那完全是未知领域,是高等婚姻教学大纲里的教条,是人类研究领域里的研究生课程,我几乎对此一无所知。

但不管答案是什么,今晚我都不打算想了。我工作一整天,还不得不对付“幽灵博客”、呜咽的同事与白痴警探,我已经精疲力竭,脑子里积满了麻木厚重的“疲劳云”。在我做其他事情之前,我得先睡一觉。

我把丽塔推向她那侧,然后钻进被子。我需要尽可能多的睡眠。就这样,我刚沾到枕头,便立刻失去了意识。

7点闹钟响起,我“啪”的一下关掉闹钟,莫名觉得万事大吉了。昨晚上床时,我满心忧愁:丽塔、“幽灵博客”、卡米拉·菲格——可夜里不知来了什么,所有烦躁一扫而空。是的,问题还在,但我会处理好。以前如此,这回也一样。我知道这反应不合逻辑,但我确实感觉一身轻松,全无昨晚的疲惫焦虑。我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是深度无梦睡眠的效果。总之,我一觉醒来便进入新世界,在这里无脑乐观是普世常识。不是说我听见小鸟在金灿灿的曙光里歌唱,但我确实闻到厨房飘来咖啡与培根的香味,这可比我听过的鸟叫棒多了。我冲了澡,穿上衣服,来到餐桌旁。荷包蛋早已等在盘子里,旁边还有三片培根与一大杯香浓热咖啡。

“你昨天回来得太晚了。”丽塔边说,边往锅里打入一个鸡蛋。不知怎么的,她的话听起来像在指责我似的。但这说不通,所以我将其判定为喝酒太多的残留影响。

“昨晚卡米拉·菲格被人杀了,”我回道,“我的一个同事。”

丽塔握着锅铲,回身看向我。“所以说,你在工作?”她问。喝酒太多的影响依然在她的声音里作祟。

“嗯,”我说,“发现她时就很晚了。”

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最后摇摇头。“解释得通,不是吗?”她说,可看我的表情却像我什么都没解释一样。

我感到有点儿不自在,她干吗这么盯着我?我低头瞅了瞅,看看自己是不是忘了穿裤子,但我确实穿了。我抬起头,她仍盯着我。

“有什么问题吗?”我问。

丽塔摇摇头。“问题?”她翻眼看向天花板,说,“你想知道什么问题?”她不耐烦地叩着一只脚尖,叉腰瞪着我。“你怎么不告诉我有什么问题,德克斯特?”

我惊讶地看着她。“呃,”我不知道这种时候该说什么,“据我所知,没有问题。我是说,没有任何不寻常的事儿……”即使在我看来,这都算不上一个有效的回答,而丽塔显然赞同我的想法。

“噢,很好,没有问题。”她扬起一边眉毛,继续瞪我。哪怕我刚刚的回答已经如此无力,她仍像在期待更多解释似的不停叩脚尖。

我瞄了一眼她身后的炉子。锅里升起油烟,可那里本该只有喷香的蒸汽才对。“呃,丽塔?”我小心翼翼地说道,“我觉得有东西煳了。”

她朝我眨眨眼,明白我的意思后“唰”地转向炉子。“噢,见鬼,瞧瞧,”说着,她举起锅铲向前倾身,“不,见鬼,瞧瞧时间。”丽塔拔高的嗓音里又多出一种情感,想必是挫败。“该死,为什么不——就不能——科迪!阿斯特!吃早饭了!马上!”她刮下煳掉的煎蛋,又扔进锅里一小块黄油,再打入两个鸡蛋。一系列动作迅速灵活,一气呵成。“孩子们!吃饭!马上!”说着,她又瞪了我一眼——低头看着我,犹豫片刻,说,“我只是——我们需要……”她摇摇头,仿佛忘了该怎么用英语说话似的。“我昨晚没听见你回来。”最后她轻声吐出这句。

我本可以说,就算女王的御用高地军团昨晚吹着风笛从我家穿房而过,你可能都听不见,可我现在不知道她想听什么,再者说何必为了寻找答案而毁掉一个美好的早晨呢。何况我现在满嘴蛋黄,吃着东西说话太粗鲁了。于是我就这么微笑着吃完早餐,不去理会她。她期待地又看了我一会儿,但这时科迪与阿斯特拖着步子走进餐厅,丽塔只得转身去把他们的早餐端上桌。度过极度完美的寻常早晨,我开车驶上拥挤的马路,起床时萦绕在我心头的莫名希望再一次闪烁起微光。

即使在大清早,迈阿密的路况也比其他城市险峻。这里的司机起床更早,行为更糟。或许不间断的明媚日光令大家意识到他们本可以去钓鱼或者去海滩,而非慢悠悠地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去做泯灭灵魂、暗无天日、入不敷出的无聊工作。或许这只是超强效迈阿密咖啡带来的附加效果。

不管原因如何,我就没见过哪天早晨的路上不是杀气腾腾的,今天自然也不例外。人们大声鸣笛,互竖中指。去帕尔梅托高速公路的立交桥上,一辆老式别克追尾了一辆新式宝马。互殴一触即发,路过的人纷纷减速围观或者朝打架的两位大喊大叫。为此我又多花了10分钟才穿过混乱,重回上班之路。一想到上班后要面对的事儿,眼前这些似乎算不上什么。

由于我依然蠢兮兮地觉得欢欣鼓舞,今天我没喝警局里的毒咖啡——以往都会喝,毕竟那能帮我扼杀脑内的杂音,或者扼杀我本人。我径直走进办公室,德博拉早已等在那里。她瘫坐在我的椅子上,看起来就像国家愤怒孕育基金会的海报女郎。她的左手依旧打着石膏,只是石膏表面已非原本那样明亮干净。她倚着我桌上的记录册,还撞翻了我的笔筒。不过想想看,人无完人,何况今早如此美好,于是我就随她去了。

“早上好,老妹。”我愉快地说道。这似乎进一步冒犯了她。她做了个鬼脸,不屑地摇摇头,仿佛今早好与坏都无关紧要、令人愤怒。

“昨晚怎么样?”她的语气较平时更严厉,“与另外两起相同吗?”

“你是问卡米拉·菲格?”我问。现在她几乎在咆哮了。

“我他妈的还能问什么?”她说,“见鬼了,德克斯特,我得知道——相同吗?”

我坐到办公桌对面的折叠椅上,觉得自己真的很高尚。要知道黛比坐着我的椅子,我坐的这个椅子又不太舒服。“我认为不同。”听到我的话,德博拉长吁了一口气。

“妈的,我就知道。”说着,她坐直身子,热切地看向我,“哪儿不同?”

我抬手示意她慢慢来。“算不上令人信服的区别,”我说,“至少胡德警探不这么认为。”

“那傻×两脚并用都找不着路,”她厉声道,“你发现了什么?”

“好吧,”我说,“死者表皮有两处伤口。因此现场出现一些血迹。呃,尸体的摆放方式也不太准确。”她期待地看着我,于是我继续说道:“我,呃,我认为外伤成因不同。”

“怎么不同?”她问。

“我认为是其他东西造成了伤口,”我说,“好像,不是锤子。”

“那是什么?”她问,“高尔夫球杆?别克轿车?还是什么?”

“我猜不出来,”我说,“可能是圆面物体。或许……”我犹豫半秒,哪怕只是大声说出来都让我觉得自己在妄想。可黛比眼中的期待正在转变为暴躁,于是我说:“或许是棒球棍。”

“好吧。”然而她看我的表情依旧没变。

“嗯,放置尸体的方式确实与过去不同。”我说。德博拉继续盯着我,见我不再说话,她皱起眉头。“就这些?”她问。

“差不多,”我回答道,“我们得等尸检结果出来才能确定。不过其中一个伤口位于头部,我想当时卡米拉已经失去意识,或者死了。”

“那屁用没有。”她说。

“德博拉,另外两名受害人根本没出过血。前两起案子中,凶手始终在谨慎地保证受害人清醒——他甚至从未弄破过受害人的表皮。”

“这话永远没法儿说给上面听,”她说,“妈的现在全警局都想把我脑袋插在棍子上,假如我不能证明自己抓对了人,我就完了。”

“我证明不了什么,”我说,“但我知道我说得对。”她歪头不解地看着我。“你脑中的声音说的?”她小心问道,“你能让他多告诉你一些吗?”

德博拉知道我的真实身份后,我曾试图向她解释黑夜行者,告诉她我之所以能多次“预知”凶手,是因为我体内拥有相似的灵魂。但显然我根本没讲明白,因为她依然觉得我曾进入某种恍惚状态,并与彼岸的某个人远距离交谈。

“那可不是通灵板。”我回道。

“是茶叶占卜还是通灵板都无所谓,”她说,“让他说点儿我能用得上的东西。”

然而不等我开口,释放压抑的暴躁反驳她,门口就传来一阵声势浩大的脚步声,一大片阴霾笼罩了我残存的美好清晨。我环顾四周,对方本身无疑便是所有美好的终结。

胡德警探倚上门框,露出他最恶心的微笑。“瞧瞧,”他说,“丧家犬。”

“瞧瞧,”黛比厉声回敬,“会说话的浑球儿。”

胡德似乎没太受伤害。“负责主管你的浑球儿,亲爱的,”他说,“找出真正警察杀手的浑球儿,不是只会在《早安美国》乱放屁的某人。”

德博拉涨红了脸;胡德的话很不公正,但不管怎样戳中了要害。值得赞扬的是,黛比立刻做出了反击。“你派搜索队也找不到你自己的老二。”她说。

“而且那将演变成一场小型聚会。”我开心地补充道;毕竟,家人就得黏在一起。

胡德瞪我一眼,笑容越发灿烂,也越发猥琐。“你,”他说,“现在跟这起案子没关系了。跟你那个好莱坞妹妹一样。”

“真的?”我问,“因为我能证明你错了?”

“不,”他说,“因为你现在——”胡德顿了顿,琢磨该用什么词儿,接着像品尝美味似的慢慢说道,“——是调查嫌疑人。”

我已准备好尖酸机智的台词,不管他说什么都可以抽在他脸上,然而听完这句话,我却不知所措。“嫌疑人”,警察用语,代指“我们认为你有罪,并会证明你有罪”。惊骇之下,我愣在那里,直直盯着他,发现自己面对谋杀调查,根本想不出任何聪明的回答——尤其在我根本没犯罪的时候。我的嘴张开又闭上几次,模样想必与钓上岸的深水石斑鱼无异,但是发不出任何声音。幸运的是,德博拉替我站了出来。

“你不动脑,跑这儿拉什么屎?理查德。”她说,“你不能因为他知道你是白痴就赶他走。”

“噢,别担心,”他说,“我有充分的理由。”若你瞧见他说话的样子,你恐怕会觉得他是世上最快乐的人——但你很快就不这么想了,因为另一个人也走进了我的办公室。

随后进来的家伙似乎这辈子一直在等待这一刻,等待线索,帮他走向戏剧性的一刻。胡德吐出的最后两个字还在空气中回荡,走廊里已传来笨重沉稳、极富节奏的脚步声,接着,真正最开心的人出现了。

我说“人”,但事实上对方只有3/4是有血有肉的智人。随着他的步子咔嗒作响的假肢表明曾经鲜活的双脚已经不在,本该长着双手的地方出现的是一对闪光的金属钳子。牙依然是人类的牙,而且此刻,每颗牙都在彰显自己的存在。他走进屋,递给胡德一个大马尼拉信封。

“谢谢。”胡德说,而多克斯警长只是点点头,眼睛一直盯着我,满脸超自然的幸福微笑,令我满心恐惧。

“这他妈是啥?”德博拉问。胡德没回答她,只是一边摇头一边打开信封,掏出一张8英寸照片似的东西,扔到我桌上。

“跟我说说这是谁?”他问我。

我伸过手拿起照片,开始并没认出是谁,然而越看越觉得莫名地不安,觉得自己精神错乱,照片上的人真的很像我!我慢慢喘口气,又瞅了瞅,心想,就是我!但就算事实摆在眼前,这事儿也不可能。

确实是我。是德克斯特:没穿衬衫,侧身对着镜头,不远处的人行道上躺着一具尸体。我不记得自己曾在那里扔下一具尸体,这个念头最先浮上脑海……我看着自己赤裸的上身,随后想到,我可真帅!当然承认这点对我而言也没有任何好处。绝佳的肌肉线条、肌肉形状——腰部不见一丝多余的赘肉,如今我的身材可没这么好了。所以拍照时间大约是一两年前——仍旧无法解释多克斯为何如此高兴。

抛开自恋情绪,我试着关注照片本身,毕竟对我而言这代表着实际的威胁。可我什么都想不起来。照片没提示拍摄地点,也没提示拍照人身份,我抬头看向胡德。“从哪儿弄来的?”我问。

“照片你认识吗?”胡德问。

“从没见过,”我说,“但我觉得拍的是我。”

多克斯“咕噜”一声,估计是在笑。胡德点点头,好像他的石头脑袋真想到了什么似的。“你觉得。”他说。

“没错,我觉得,”我说,“你该自己看看,不会让你自惭形秽的。”

胡德又从信封里掏出一张,丢到桌上。“这张呢?”他问,“也觉得是你吗?”

我瞧了一眼。这张照片与第一张背景相同,只是我距尸体又远了一点儿,正在穿衬衫。新线索聚到一起,研究一番后,我认出安杰尔·巴蒂斯塔的后脑勺。他正弯腰调查地上的尸体,我头顶的小灯泡总算亮了。

“噢。”我说,心头如释重负。照片上抓拍的不是用套索执行道德制裁的德克斯特,而是工作中的德克斯特,我只是在干活儿而已。这很容易解释,甚至可以证明,我摆脱钓钩了。“我想起来了。这大概是两年前,自由城的一个犯罪现场。枪击案——三名受害人,现场乱成一团。我的衬衫沾到了血。”

“啊哈。”胡德说。多克斯则摇摇头,依旧笑容满面。

“嗯,”我说,“偶尔会出这种事儿。为防万一我总会在包里预备一件干净衬衫。”胡德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耸耸肩。“所以我就换了件干净的。”我说,希望我的话他听得明白。

“好想法。”像在赞同我所说的常识似的,他点点头,又扔到桌上一张照片。“这个呢?”

我拿起照片。上面还是我,明显是我。一张侧面面部特写。照片上的我望着远方,眼中透出庄严的渴望,估计当时马上要吃午餐了。我的脸上长了点儿胡楂,前两张照片里的我可没这样,所以这张的拍摄时间应该与之前的不同。由于镜头紧贴在我的面部,完全看不出其他线索。往好了想,这也表示这张照片同样无法证明任何于我不利的事情。

于是我摇摇头,把照片扔回桌上。“拍得非常好,”我说,“告诉我,长官,你觉得一个人还能长得再帅点儿吗?”

“是啊,”胡德说,“我也觉得真他妈太有意思了。”他又扔了张照片。“拿这张乐和乐和,臭小子。”

我拿起照片。依然是我,不过这次我与卡米拉面对面站着。她脸上的崇拜之情难以言喻,爱意溢于言表,即使不说,胡德这种呆子也看得出来。我盯着照片,寻找线索,总算认出里面的背景。是在火炬雕像旁拍的,发现贡特尔警员尸体的地方。可那又怎样?这愚蠢的大块头干吗要给我看我的照片,就因为我长得好看?

我把照片丢回到桌上,和其他照片放在一起。“我不知道我这么上镜,”我说,“我能留着它们吗?”

“不能。”胡德说。他弯腰去够桌上的照片,没洗澡的臭味儿与廉价的香水味儿熏得我差点儿窒息。胡德拢起照片,塞回到信封里站直身子。

等胡德与我重新拉开几英寸的距离,我才又开始喘气。介于好奇已开始在我体内沸腾,借着这口气,我问了句实际性的问题。“照片很棒,”我问,“所以呢?”

“所以?”胡德说。多克斯没了舌头的嘴又愉悦地哼了几声。他没吐出切实的字,但混乱的音节明显流露这样一句弦外之音——“抓到你了”。我不喜欢这动静。“你对自己女朋友收集的照片,就想说这一句?”

“我结婚了,”我说,“没有女朋友。”

“现在确实没有,”胡德说,“因为她死了。”面前这俩人像被联通着似的,在后台的控制下,齐齐露出一口炫目的白牙,尽显食肉性动物的喜悦。“这些是在卡米拉·菲格家里找到的,”胡德说,“上百张。”

香蕉般粗大的手指在我眼前晃了晃。“全是你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