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事情忙完,已经过了晚上10点,过去4小时我简直像一直站在水底似的。尽管如此,要是没查下清单上的车就回家,总感觉自己丢人了。于是回家路上,我在沿途几个地方慢慢晃了一圈。第一辆车刚好停在房子正前方,后备厢完好无损,我直接从旁边开走了。
第二辆车停在车库里,车身藏在暗影下,看不到后备厢。我放慢车速,开上私家车道,装作自己迷路了,只是在掉头找路。汽车后备厢上似乎有点儿什么——然而就在车灯照上去的瞬间,那东西动了。一只猫蹿进夜色,我这辈子从没见过这么肥的猫。我调转方向,开车回家。
等我在自家房前停好车,已经过了晚上11点。前门的灯亮着,我走下车,站到门灯投下的小圈光柱的边上。雨总算停了,但天上依然满是低低的黑色积云。我不禁想起大约两周前我被人看见的那个晚上,不安泛起涟漪在我体内回荡。我抬头凝望层云,可它们似乎并不害怕。把你浇成落汤鸡,它们嘲笑道,现在你像个傻子一样站在那儿,全身都被泡皱了。
千真万确。我锁好车,走进屋。
相较往常,今晚屋里很安静,毕竟是工作日的晚上。科迪与阿斯特都睡了,电视里传来晚间新闻轻轻的低语声。丽塔盘腿坐在沙发上打瞌睡,莉莉·安躺在她的腿上。我进屋时,丽塔没醒,反倒是莉莉·安醒了,小家伙睁着明亮的眼睛看着我。“嗒,”她说,“嗒嗒嗒!”
一眼就能认出我,多聪明的小姑娘。我瞅着她快乐的小脸,感到心里的乌云散去一些。“莉莉小坏蛋。”(Lily-willy.)我用这种时候最该有的严肃语气说道。她听完咯咯笑了。
“噢!”丽塔一下醒了,眨眼看看我。“德克斯特——你回来了?我没看见,”她说,“我是说,你又……这么晚才回来。”
“抱歉,”我说,“工作需要。”
她盯着我看了半天,只是眨着眼,不说话,随后她摇了摇头。“你浑身湿透了。”她说。
“外面下雨来着。”我对她说。
她又眨了眨眼。“一小时前雨就停了。”她说。
那又怎样?我不明白她想说什么,好在我脑袋里有的是应付这种情况的客套话,所以我只是回她:“嗯,是呢。”
“哦。”说完,丽塔又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看得我开始觉得有些扭捏了。可最后她只是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好吧,”她说,“你肯定非常——噢,晚餐。现在都这么——你饿吗?”
“快饿死了。”我说。
“你在往地板上滴水,”丽塔说,“你最好换上干衣服,会感冒的……”她挥开忽然拍在她脸上的小手。“噢,莉莉·安——她彻底醒了。”她朝宝宝笑笑。那是母亲对孩子才有的微笑。莱昂纳多·达·芬奇曾费尽心力捕捉和这一模一样的笑容。
“我去换衣服。”我穿过走廊,走进浴室,把湿衣服往筐里一丢,擦干身子,换上干爽的睡衣。
等我再回去时,丽塔正在轻声哼歌,莉莉·安在她怀里咯咯笑个不停。尽管并非有意打扰,但我心里着实还有些很重要的事儿。“你刚才说,晚餐?”我问。
“现在太——噢,希望还没干透,因为——总之,我放在特百惠保鲜盒里了——只需用微波炉热一下,接下孩子。”她从沙发上站起身,将莉莉·安朝我递过来,我连忙上前接住我的小宝贝,以防自己刚才听错了,她真打算用微波炉热孩子。我抱着莉莉·安坐到沙发上,丽塔走向厨房。
我低头看着她:莉莉·安,快乐的小天使,德克斯特迈向情感与正常生活新世界的入口。她是生命的奇迹,仅凭自身这一粉红色的奇妙存在,就能带我重回人性之路。因为她,我第一次拥有情感。我坐在这儿抱着她,体会所有普通人都会有的那种朦胧的感觉。她现在快1岁了,可以明显看出是个非同寻常的孩子。
“你会拼‘夸张法’吗?”我问莉莉·安。
“嗒。”她开心地回道。
“非常好。”我说。她伸出手,捏了捏我的鼻子,告诉我对她这样一个高智商的人来讲,这个单词太简单。接着她又一巴掌拍上我的额头,连拍数下,礼貌地向我要求一些更具挑战的考验,或许可以来点儿运动再加一段悦耳的音乐,我自然非常乐于效劳。
几分钟后,我和莉莉·安跳完了两节“青蛙先生的婚礼”,还研究出物理学统一场论最后的几条细则。这时,丽塔端着喷香冒热气的盘子快步回来了。“猪排,”她说,“我做了荷兰烤肉锅,放了些蘑菇……今天店里的蘑菇不是非常——嗯,我还切了几片番茄放进去,还有酸豆……没错,科迪不喜欢酸豆——噢!我忘了告诉你。”她把盘子放到我面前的咖啡桌上:“抱歉,黄米饭可能有点儿——不过牙医说……阿斯特需要戴牙箍,她一点儿都……”丽塔摆了摆手,坐下来。“她说她宁愿——该死,我忘了拿叉子,等我一会儿。”说完,她迅速走回厨房。
莉莉·安看着她离开,然后转头看向我。我摇摇头。“她一直那样说话,”我告诉她,“你得适应。”
莉莉·安看来似乎不太确定。“嗒嗒嗒。”她对我说。
我轻吻她的头顶。很好闻,融合了婴儿洗发水的香味与某种婴儿头皮独有的醉人费洛蒙。“或许你说得对。”我说。这时丽塔回来了,在盘子旁边摆上叉子和餐巾,再将莉莉·安从我的怀里举起来,挨着我坐下,继续说阿斯特与牙医的冒险故事。
“总之,”她说,“我告诉她只要一年,很多别的女孩儿——但她……她跟你提过安东尼吗?”
“浑球儿安东尼?”我问。
“噢,”丽塔说,“他算不上浑——我是说,这是她叫的,她不该那么叫人家。但对女孩儿来说情况有点儿不同,而且阿斯特正值——不是很干吧?”她皱眉看着我的盘子。
“味道正好。”
“干了,抱歉。我想或许你可以和她谈谈。”丽塔讲完了。我真希望她说的是和阿斯特谈谈,不是和猪排。
“你想让我说什么?”我问她,满嘴都是非常美味却稍微有些干的猪排。“一点儿事儿都没有。”
“什么,牙箍?”
“是的,当然,”她说,“你觉得我们在讲什么?”
实话实说,我经常不太明白我们在讲什么,丽塔总喜欢把至少三件事儿放在一起说。这或许和她过去的职业有关;虽然离职也有几年了,但习惯一直跟着她。我对她的工作一知半解,只知道需要处理大量数字,把数字转化成不同外币,再将结果应用于房地产市场。一个会做此等工作的聪明女人,却在男人的问题上蠢得无可救药,这真是人生最神奇的一个谜。要知道她之前嫁给了一个吸毒成瘾,毒打她,还毒打科迪与阿斯特的男人。最后那家伙坏事儿做尽,被塞到监狱里去了。而丽塔终于从嫁给瘾君子恶魔的漫长噩梦中解脱,开心地与一个更可怕的怪物——我——步入婚姻殿堂。
当然,只要我不主动坦白,丽塔永远不会知道我的真面目。我竭力地让她幸福地对真实的我——“暗黑德克斯特”,快乐的活体解剖者——一无所知。毕竟我是一个为胶布下的呻吟与刀刃上的寒光而活的人,还由衷期盼着那些罪有应得的玩伴为我带来一丝恐惧的芬芳。谁叫他们不是滥杀无辜,就是用某种方法悄悄钻了司法系统的空子,以此为自己赢来一张通往德克斯特乐园的门票……
丽塔永远不会知道我那一面,莉莉·安也不会。我与瓦伦丁那样的新朋友一直是私下见面——或者说直到发生“目击者”那次可怕的意外之前,都是如此。一时间我想起那天晚上,想起本田车清单上余下的名字。其中一个肯定没错,必须没错,等我找到它……我几乎品尝到捉住他捆上他那一刻的兴奋之情,几乎听见他痛苦而恐惧的闷声尖叫……
由于心思都转移到嗜好上了,我犯下了可怕的重罪——嚼猪排的时候一直没尝味道。但对味蕾而言值得高兴的是,我正想象着目击者在束缚中激烈挣扎的模样,牙一口咬到叉子上,硌得我一下抛开脑中的愉快幻想,回来继续享用晚餐。我舀起最后一口黄米饭与最后一粒酸豆放进嘴里,这时丽塔说:“总之,这个医保报销不了,所以——我今年本该分到一份不错的奖金,而牙箍非常——阿斯特不经常笑,对吧。也许如果她的牙……”她忽然不说了,挥了下手,做了个鬼脸。“噢,莉莉·安,”她说,“你真的需要换片尿布了。”丽塔抱着孩子起身穿过走廊,走向婴儿床,身后拖着一股绝对不是猪排味的芬芳。我放下空盘子,叹口气坐回到沙发上:德克斯特正在消化中。
出于某种奇怪而非常恼人的理由,我没有让今天的烦恼悄然化成一团满足的浓雾,而是一头扎回到工作中,思考起马蒂·克莱因与那一团被称作他的尸体的恶心烂肉。我并不十分了解他,即使了解,我也无力分析与他有关的任何一种情感联系,哪怕是我工作时常见的那种。尸体不会令我困扰,我偶尔还会自己制造一两具。但就算我从未牵涉到犯罪中,看尸体、接触尸体本身也是我工作的一部分。虽然我觉得最好别让我的同事知道,于我而言,死个警察不会比死个律师更让人不安多少。可像这样一具被砸到彻底没人形的尸体……情况就非常不同了,几乎可以说不可思议。
杀害克莱因、把他殴打致死的狂徒是个彻头彻尾的精神病,这是当然——但考虑到整件事儿做得如此周密,整个过程如此漫长,远远超出一般可以接受范围的杀人的狂热,我觉得非常不安。那需要非凡的力量和耐力,与目前为止最令人恐惧的控制力。在整个疯狂的杀人过程中,在所有骨头都被砸烂前,冷静地控制住力度,以免下手太重,过快导致死亡。
出于某个理由,我非常确信这绝不是一起单纯的、相对无害的单次作案,绝不是某个人不小心滑过那条线,在数小时内一直处在精神失常的状态。这似乎是一种模式,一种存在的方式,一种永恒的状态。疯狂的力量与暴怒,结合临床控制——我无法想象哪种生物能够做到这点,我也不愿意去想。但我再次感到,不久的将来我们会发现更多被砸烂的警察。
“德克斯特?”丽塔在卧室轻声喊道,“还不睡吗?”
我瞄了演电视上的钟:接近半夜了。光瞅那些数字我就能感觉到自己有多累。“这就睡。”说着,我从沙发上站起来,伸伸腰。困意不期而至,我真是欢迎至极。显然到睡觉时间了,明天我还要担心马蒂·克莱因和他的惨状。罪恶每天都能大丰收;至少,在那些非常好的日子里是这样。我把盘子放进水槽,然后爬上床。
远在塞满羊毛的昏暗梦乡里,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推挤进我的脑袋,像要回答一道暧昧却又苛刻的问题似的,我听见一声巨大的轰响——我醒了,一大股鼻涕从鼻子里流出来。“噢,天啊,”丽塔从我旁边坐起来,“你冻感冒了——我就知道你会——给,纸巾。”
“谢……谢。”我也从床上坐起来,接过她手里的纸巾,捂住鼻子。又一个喷嚏,不过这次都喷在纸巾上了。我感到鼻涕在我手里蔓延开。“噢噢噢。”黏液滴到手指头上了,而且骨头里传来一阵钝痛。
“噢,看在上帝的——给,再拿张纸巾,”丽塔说,“洗洗手,因为——看看时间,该起床了。”我又拿起一张纸巾捂住脸,不等我做出别的反应,她已经起身下床,留我独自坐在那儿流鼻涕,一心想着邪恶的命运为何要将这等痛苦强加给不该受此重罚的我。头疼得很,像灌满了湿沙子似的,还漏得我满手都是——除此之外,我不得不带着一个反应慢吞吞的脑袋起床上班。它像被罩在雾里一样,而我根本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弄明白这雾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好在德克斯特最擅长的几件事儿之一就是学习并遵循固定的行为模式。我一直在人群中生活,他们思考、感受与行动的方式都与我截然相反——我能幸存下来全靠完美地模仿他们的行为方式。令我开心的是,99%的人的生活都只是在单纯地重复相同的旧行为,说相同的陈词滥调,像个僵尸一样缓慢地跳着相同的舞步,与昨天、前天,甚至大前天并无区别。这似乎极为无趣而毫无意义——但真的十分行得通。毕竟,要是你每天只需走同一条路的话,那就连动脑子都没必要了。想想看,人类竟会擅长比咀嚼更复杂的心理历程,对大家而言这难道不是最好的吗?
所以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观察别人,费力学习他们一两个基本礼仪,然后按部就班地完美模仿出来。今早这种天赋充分发挥了作用,因为就在我摇摇晃晃地走下床,走进浴室时,我的脑子里除了黏液根本什么都没有。要是我以前没把自己每天早上该做什么硬记下来,我想我肯定做不到现在这样。感冒带来的钝痛已经渗入我的骨头,挤走了我全部的思考能力。
但我依然记得早上的日常行为流程:洗澡、刮胡子、刷牙,跌跌撞撞走到餐桌,此时丽塔已经为我准备好了一杯咖啡。我小口抿着咖啡,感到生命回应了一朵小火花。接着,她把一盘炒蛋放到我面前。或许是咖啡的作用,总之我记得该如何对付鸡蛋,也做得非常好。吃完鸡蛋,丽塔在我面前放了两片感冒药。
“把药吃了,”她说,“起效后你能感觉好——噢,看看时间,科迪?阿斯特?你们要迟到了!”她帮我续满咖啡杯,匆忙穿过走廊,叫醒那两个十分不情愿的孩子,让他们赶紧起床。一分钟后,科迪和阿斯特重重坐在桌旁的椅子上,丽塔将餐盘推到他们面前。科迪立刻开始机械地吃早饭,而阿斯特则单手用力杵着下巴,厌恶地盯着鸡蛋。
“黏糊糊的,”她说,“我想吃燕麦。”
都是早上的惯例:不管丽塔给阿斯特做什么,她都不想吃。想到自己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感到一阵莫名地欣慰。丽塔与孩子们在按每天早上的剧本行事,而我则在等感冒药起效,将独立思考的力量还给我。在那以前,我大可不必担忧,也什么都不用做,遵循过去的模式便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