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唇男人

圣乔治大学神学院已经去世的院长伊莱亚斯·惠特尼有一个兄弟,名叫艾萨·惠特尼,他有很强的鸦片烟瘾。我知道,这个恶习是他在大学读书时的一种非常愚蠢的怪想法造成的。他那时迷上了作家德·昆西所描绘的梦幻和激情,就买来烟草泡在鸦片酊里吸,为的就是获得那种梦幻和激情的感觉。结果和很多人一样,后来才知道自己已经对这东西产生了依赖,那时他已经吸毒多年,无法自拔了,他的亲属和朋友们因此而非常厌恶他,可又不乏怜惜之情。我现在还能记清他的那副神态:青黄憔悴的面孔,眼皮睁不开一般无神,几乎是缩成一团的身体扭曲在一把椅子上,像极了一个家境落迫的贵族子弟。

那是1889年6月的某个夜晚,我家的门铃突然响了起来,此时正是人困意渐生、呵欠不断的时刻。我还是从椅子里直起身来,我的妻子也放下了她手里的针线活,脸上现出十分不愿意被打扰的样子。

“应该是病人,”她说,“看来你又不能休息了。”

我长出一口气,一整天我都忙忙碌碌的,十分疲惫,我也是刚刚从外面回来的。

开门声和急切的话音传了进来,紧跟着就是一阵快步走过地毯的声音。我们的房门随即猛地打开。一位身着深色呢绒衣服,头蒙黑纱的妇女走了进来。

“请原谅这么晚了我还来打扰您!”她说出话来,马上就无法克制自己,快走几步,搂住了我妻子的脖子,趴在她的肩膀上啜泣起来。“天啊!我怎么这么倒霉!”她哭着说,“我多么需要有人能给我一点儿帮助啊!”

“啊!”我妻子一下子揭开了她的面纱,“凯特·惠特尼,是你啊。我可真的被你吓着了,凯特!你走进来时我一点都没认出是你!”

“我已经毫无办法了,我只能直接来找你。”我对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每当有人发愁的时候,总来见见我的妻子,就如同黑夜里的鸟儿为寻找慰藉一齐飞向灯塔一般。

“你能来我们很高兴!只是,你先喝一点掺水的酒吧,好好平静一下,然后我们再谈谈发生了什么事,需不需要我先让詹姆斯去就寝,这样行吗?”

“不,不,不用!我也想听听大夫的意见。这件事和艾萨有关,他已经两天没回来了。我现在害怕极了!”

凯特是我妻子的一个老朋友和老同学,她们俩相当熟稔,她曾经不止一次地把她丈夫带给她的苦恼向我们诉说。我们能有什么办法呢,只能尽量找些无关痛痒的话来劝说她,比如,她现在知道她的丈夫在哪儿,我们有没有可能帮她找回她的丈夫。

但她似乎知道一些。她说她得到过确切的消息,最近他难以忍受烟瘾时,就会去老城区东边的一个大烟馆过瘾。可是截至目前,他虽到处游荡,但从不超过一天,他每天晚上都会抽搐着身体、没精打采地回家。可这次不一样,他已经四十八个小时没回来了。也许现在还躺在那个地方,和码头上的社会败类躺在一处吞云吐雾。也可能睡了过去,他要从鸦片带给他的迟钝中醒过来。到那儿就能找到他,她也确信这一点,那个地方就是天鹅闸巷的黄金酒店。可她又能如何呢?一个年轻柔弱的女人家出现在那种地方就够引人注目了,何况还要把厮混在一堆凶汉中的丈夫带走呢?

就是这么个情况,而且办法似乎也只有一个。我在想自己是否应该陪她去找她的丈夫呢?可总觉得哪里不对,是的,又何必让她跟我去呢?作为艾萨·惠特尼的医药顾问,我对他还是有着一定的影响力的。要是我一个人去,问题也许会简单一点。于是我对她说,要是他真的就在她刚刚提到的那个地方,那两个小时之内,我就会雇辆马车送他回家去。因此,还不到十分钟,我就告别了我那舒适的扶手椅和温暖的起居室,乘坐一辆双轮马车,向东前往天鹅闸巷的黄金酒店。我本就觉得这趟差事有些离奇,可直到后来我才真正知道它到底有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不过,在这次探奇之旅的开始阶段,我并没遇到什么困难。天鹅闸巷污浊得比较严重,它就位于伦敦桥东沿河北岸的高大码头建筑物之后。那边有一家销售便宜成衣的店铺和一家杜松子酒店,旁边就是一条直通一个好像洞穴般的黑色豁口的陡峭楼梯,我终于看到了我要寻找的烟馆。我让马车在这儿停下,然后顺着阶梯走了下去。每天络绎不绝的醉汉早已把这阶梯的石级中部踩踏得很不平整。门上挂着的一盏油灯闪烁不定。借着一点灯光,我摸到了门闩,打开门进入了一个又深又矮的屋子,深棕色的鸦片烟雾弥漫了整个屋子,一排排木榻在靠墙的位置,就和移民船前甲板下的水手舱差不多。

在微弱灯光的照耀下,能隐约看见几个人歪在木榻上,有的耸肩垂头,有的屈膝蜷卧,有的向后仰着头,有的把下巴朝向上方,从多个角落传来的失神眼光都对准了新来的客人。在数不清的黑影中,一些地方出现了红色的小光环,微微闪烁着。点燃的鸦片在金属烟斗里被人吮吸时就是这幅情景。大多数人还是静静地躺着,也有少数人在自言自语,还有几个人在用一种怪异、阴沉而单调的语音窃窃私语着——这种谈话还是滔滔不绝的,他们讲着自己的心事,毫不理会别人对他讲的话。在屋子的另一端还有一个熊熊燃烧的小炭火盆。一个瘦高的老头就坐在盆边的一只三足木板凳上,双手托腮,两肘在膝盖上支着,盯着炭火看。

我走进屋时,一个面容憔悴的马来人伙计兴奋地朝我走来,把一杆烟枪和一份烟剂递给我,引我来到了一张空榻附近。“谢谢。我不会待很久的,”我说,“对了,我的朋友艾萨·惠特尼先生应该也在这儿,我有事找他。”

我的右边马上有人蠕动着发出声音。透过阴暗的灯光,我看到了面无血色、憔悴不堪的惠特尼,他眼睛睁得老大,盯着我看。

“我的天哪!你是华生!”他喊道,那样子显得既可怜又可鄙,似乎他的每条神经都无法松弛下来。“嘿,我的朋友,现在几点了?”

“应该快十一点钟了。”

“是哪一天的十一点钟?”

“六月十九日,星期五。”

“噢,天哪!难道现在不是星期三?今天应该是星期三,你为什么要吓唬我?”他把头垂下,埋进双臂之间,然后放声大哭起来。

“你别骗自己了,今天是星期五无疑。你的老婆已经等你两天了,你该为此感到羞愧!”

“是!我确实感到羞愧,但你弄错了,华生,我只不过来这里待了几个小时而已,抽了三锅,四锅……我也不知道抽多少锅了。但我会和你回去。我不想让凯特为我担心,我的小凯特多可怜啊!麻烦扶我下!你雇了马车吗?”

“雇了,有一辆车就在外面等着。”

“那好,我和你一起坐车走吧。可我应该欠帐了。麻烦你帮我看看欠了多少,华生。我打不起一点儿精神,我怎么照顾不了自己了啊。”

我屏息敛气地穿过两排有人躺着的木榻间那窄窄的过道,以免闻到鸦片烟那令人作呕甚至发晕的臭气,到处去找店掌柜。当我经过炭火盆旁的一个高个子时,突然有只手猛地拉了我的上衣下摆一下,一个低低的声音传过来:“快走,然后回头看我!”我清楚地听到这两句话。我低头看去,在我身边只有一个老头儿。可他这时还和刚才完全一样,若有所思地坐在原地。他骨瘦如柴,皱纹爬了满脸,衰老地佝偻着,双膝中间靠着一支烟枪,似乎是因为他的疲惫,烟枪才滑下去的。我依照他的话向前走了两步,再回过头看时,不觉吃了一惊。多亏我还算有不错的克制力,这才没叫出声来。他转身对着我,但只有我能看见他。他蜷缩的身体已经伸展开来,脸上密布的皱纹也消失得无影无踪,本来昏花的双眼变得炯炯有神。此时,在炭火盆边坐着,看着惊讶的我而咧嘴笑着的不是别人,就是我的老友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暗示我走到他的身边,然后转过身,再用侧面对着众人时,随即又摆出一副极其迟钝、随口胡话的龙钟老态的样子。

“福尔摩斯!”我压低声音对他说,“你怎么到这个烟馆来了?”

“再低声些也没关系,”他回答说,“我的听力还不错。要是你愿意帮个忙,把你那位瘾君子朋友打发开,我倒很愿意和你简短地说上几句话。”

“我的一辆马车就在外面。”

“那好,就让他先坐着回去吧!你对他应该很放心,他这样子估计没有更多精力再去惹麻烦了。你最好再写一张便条,让马车夫把它带给你妻子,就说我有事找你。你去外面稍等一下,五分钟内我就会出来。”

我总是很难拒绝歇洛克·福尔摩斯的任何要求,因为他总是用一种很巧妙的温和态度提出自己相当明确的请求。当时我就觉得,只要惠特尼上了马车,我的本来使命就已经完成了。而剩下的事,那就是和我的老友一起携手去完成一次非凡的探奇涉险,而对他而言,探险几乎成了他的生活习惯之一。几分钟的时间我就写好了便条,替惠特尼把账付清,然后把他送上了车,目送马车在黑夜中越驰越远。过了一会儿,从鸦片烟馆里走出一个衰老的人,就这样,我和我的朋友一起走到了街上。走了大约两条街的路程,他始终驼着背,走路东摇西晃,踉跄而行。然后他迅速扫视了一下四周,把身体站直,我和他一起发出一阵大笑。

“华生,我猜,”他说,“你现在知道我除了注射可卡因以及另外一些你作为医生也不太反对的小病外,应该还有个化装癖吧。”

“我确实很难想象会在那里见到你。”

“可是应该不会比我在那个地方发现你更惊奇吧。”

“我来这儿是想找一位朋友。”

“我来这儿是要找一个敌人。”

“你的敌人?”

“没错,这个敌人是天然的,也可以说,我把他当做我的一个捕获物。简单地和你说吧,华生,我在进行的是一场很不寻常的侦查。我在试着从这些烟鬼的只言片语中找寻一条线索,就和我从前和正常人打交道一样。要是有人在那个烟馆里把我认出来,那么,可能眨眼间,我就会送掉性命。之前我曾怀着个人目的去那里侦查过。开烟馆的是个无赖的印度阿三,他曾发誓要向我寻仇。有一个活板门就位于保罗码头拐角处的那所房子后面,一些在月黑风高之夜从那里经过的奇怪东西都曾被它见证。”

“天哪,你难道是说那些尸体?”

“嗯,确实是尸体,华生。倘若我们能在每一个被那个烟馆搞死的可怜人身上拿到一千镑的话,那我们岂不成财主啦。沿河一带最凶狠的图财害命之地莫过于此。我很是担心内维尔·圣克莱尔能进去,但出不来。但这也是我们的圈套的妙处。”他在上下唇间放上两个食指,一声尖锐的哨声跟着响起,马上远处也有一声同样信号的哨声响起,不久,一阵辘辘的车轮声和嘚嘚的马蹄声就传了过来。

“华生,此刻——”福尔摩斯说。这时,从暗中驶出一辆高大的双轮单马车,两道黄色的光芒从两旁的吊灯中射出。“你想和我一起去吗?”

“要是我能帮得上你的话。”

“当然,信得过的伙伴总会有用的;更别提你还是个记事的人。杉园我的房间里有两张床。”

“你是说杉园?”

“没错,那房子是圣克莱尔先生的。侦查时我就在那里住。”

“可它在哪里呢?”

“离李镇不远的肯特郡。我们还需要跑将近二十里的路。”

“我可什么都不知道啊。”

“是的,我还没说,但不久你就会明白所有情况了。上马车吧!就这样,约翰,不劳烦你了,半克朗给你。明天再来等我,十一点钟就行。把马疆绳放开吧,再会。”

他用鞭子轻抽马身,马车跟着就疾驰起来,在穿过了一条条阒无人迹的街道后,路面一点点地变宽了,直到马车飞驰过一座两侧有护栏的大桥,桥下黑魆魆的河水向前流去。车子的前方则是一片堆着砖堆和灰泥的荒地,周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有的只是偶尔经过的巡逻警那沉重而规律的脚步声,以及间或经过这里的某些忘情的狂欢作乐者的归途笙歌。散乱的云缓缓从天空飘过,云缝中的一两颗星星闪烁着微光。福尔摩斯沉默不语,驱车前进。他头深垂在胸前,似乎在想着心事。我在他身边坐着,对这件未知的新案子充满了好奇,是什么样的案子竟让他如此耗费精力,但此时却不方便打断他的思路。我们一直走出了好几里,直到郊外的别墅区边缘,他这才摇摇身子,耸了耸肩膀,把烟斗点燃,恢复了以往自鸣得意的神色。

“华生,你很有保持沉默的天赋,”他说,“这一点让你成为一个极难得的伙伴。我对此很是肯定,和别人交换意见,对我来讲也很重要,因为我的全部想法并非都能令人完全满意。我至今难以想出我该如何对今晚那位迎接我们的可爱年轻妇人说些什么。”

“你不记得我什么都不知道了。”

“是啊,在我们到李镇前,我应该还有时间把本案的情节向你讲述清楚。虽然这看起来很简单,但我到现在还没什么头绪。很显然,这件案子线索很多,但我却很难取舍。现在,我还是简单地讲给你案情的经过吧,华生,说不定你能为我的漆黑世界增添一线光明。”

“好的,你说吧。”

“几年前,更确切地说,应该是1884年的5月,有位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绅士来到李镇。这个人非常有钱。他来这儿买了一座大别墅,整治了一个非常优美的庭园,生活也很是豪华。他渐渐在周围交了很多朋友。1887年时,他和当地的一家酿酒商的女儿结了婚,并生有二子。他并无职业,但投资了几家公司。每天早晨他都会进城,下午5点14分乘火车从坎农街回来。而今圣克莱尔先生已经37岁了,无任何不良嗜好,可称良夫慈父,与人无冤无仇。我甚至还可以补充一点,据我调查,他此时的全部债务只有88镑10先令,而他仅在首都郡银行中就存有220镑。所以,他应该不会因财务问题而感到苦恼。

“那是上周一的事情,圣克莱尔先生进城时比每天早很多。他在出发前说自己要办两件重要的事情,而且还答应给小儿子买回一盒积木。巧合的是,那个星期一,他出门没多长时间,他的太太就接到电报要她去取个贵重的小包裹,这是她一直在等着的包裹,已经被送到亚伯丁运输公司的办事处。华生,要是你对伦敦的街道很熟悉的话,你应该知道那家公司的办事处就在弗雷斯诺街。那条街的一条岔道能直通天鹅闸巷,也就是我们今晚见面的地方。圣克莱尔太太吃过午饭就进了城,先在商店买了点东西就直奔那家公司的办事处,把包裹取了出来,然后准备回车站,下午4点35分时她经过天鹅闸巷。这些你都明白吗?”

“很清楚。”

“倘若你还有印象的话,那是个十分炎热的星期一,圣克莱尔太太走得很慢,东张西望,她很想雇到一辆小马车,因为周围的这些街道都不是她喜欢的。当她经过天鹅闸巷时,突然一声尖叫或哭号传了过来,她发现她的丈夫就在三层楼的窗口向下望着她,还在拼命招手,她猛地害怕起来。那扇窗户敞开着,她能清楚地瞧见他的脸,据她说他当时的激动样子十分可怕,他向她拼命挥手,但在刹那之间又消失了,就如同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在他的身后把他猛拉回去。凭着女人那种敏锐的眼光,她突然发现一个地方很不寻常,当他进城时他穿着的是黑色上衣,但这时他的脖子上既没有硬领,也没有领带。

“她知道他一定出了什么事,就顺着台阶跑了下去——那个房子恰好就是你今晚看到我曾待过的那个烟馆——她一下子闯进那所房子的前屋,正当她横穿屋子打算爬上通向二楼的楼梯时,她在楼梯口碰到了我之前提到过的印度人,被他推搡回来。很快,那个家伙的一个丹麦助手把她推到了街上。数不清的疑虑和震惊充斥在她心里,她沿着小巷跑了出去,幸运的是,她来到弗雷斯诺街头时恰好遇到正要去值岗的一位巡官和几名巡捕。巡官和两名巡捕和她回到烟馆那里。虽然那个烟馆老板不断地阻拦,但他们还是进入到刚刚圣克莱尔先生所在的那间屋子。屋里并没有什么他曾待过的迹象。甚至在整个楼层,他们也只见到一个跛脚的、面目凶狠的家伙。这家伙和那个印度人一起赌咒发誓说,那个下午他们没有见过任何人曾到过这层楼的前屋。他们的拒不承认,让巡官很是无趣,并且差不多认定圣克莱尔太太眼花了;就在这时,她猛地大喊一声,一下子扑到了桌上的一个小小的松木盒前,掀开盒盖,一大堆儿童玩具积木被她哗地倒了出来,这些玩具就是他走之前答应带回家的那些。

“这个发现,以及那个瘸子脸上明显的惊愕样子,都让巡官意识到此事的严重性。他们对所有房间都认真地进行了检查,其结果就是这一切指向了一件可憎的罪行。陈设简朴的前屋是为起居之用。这间屋子一直通向另一间小卧室,从那间小卧室望去,则是一段码头的背部。一段窄长的地段连接着码头和卧室窗户,以及退潮时干涸,但在涨潮时却有至少四英尺深的河水。卧室的窗户相当宽敞,可从下边打开。在搜查房间时,他们在窗框上发现了斑斑血迹,有几滴还一直滴在卧室的地板上。而在前屋,圣克莱尔先生的全套衣服被发现在一条帷幕的后面,缺的只有那件上衣。这里包括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及手表。但在这些衣物上都无法看出有任何暴行的痕迹,而且也没有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踪影。显然他应该是从窗户跑出去的,因为这附近没有任何别的出路。但窗框上残留的不祥血迹,却向人们昭示着他游泳逃生的不可能性,因为在这幕悲剧发生的同时,潮水已经涨到了顶点。

“再向你介绍一下那几个和本案有很大牵连的歹徒吧。那个印度阿三劣迹斑斑,是个闻名遐迩的浑蛋。但是,根据圣克莱尔太太的描述,仅仅在她丈夫出现在窗口几秒钟后,这家伙就赶到了楼梯口那里。因此他应该只是这桩罪案的帮凶罢了。他辩解说自己毫不知情,他推说自己并不关心楼上租户休·布恩的任何行为。他也对圣克莱尔先生的衣物何以出现在那间屋子里支吾不清。

“这就是印度阿三老板的情况。而那个险恶的瘸子则在三层楼上住,他应该最后亲眼看到过圣克莱尔先生。他的名字叫休·布恩,他那丑恶的面孔为来到伦敦旧城区的人们所熟悉。他靠乞讨过活,为了避免警察的管制,他往往扮作一个卖蜡火柴的小贩。从针线街往南走一点,在左手那边,你能看到那里的一个小墙角,他每天都会坐在那儿,把腿盘着,几盒少得可怜的火柴就放在膝上。因为他那副惹人哀怜的长相,施舍给他的钱就像雨点般地飞进他搁在人行道边的一顶油腻不堪的皮革帽子中。在我想要了解他是如何以乞讨为生的情况之前,我还曾多次观察过他;但或许只有真正了解他的乞讨状况后,我才因他在短暂时间内的收获之多感到吃惊。你知道他的形象有多么异常,从他面前经过的人似乎没有不看他一眼的。一头红发蓬松着;一块伤疤把那张苍白的面孔弄得难看至极,只要伤疤一收缩,上唇的外部边缘就会翻卷上去;那副下巴如巴儿狗一般;与头发的颜色截然相反,他长着一双目光锐利的黑眼睛,这样的衣服妆容和一般的乞丐该有多么大的不同啊。而且,他显然还有着超群的智力,即使过路人投给他的是毫无用处的破烂东西,他也有话搭讪。而今我们已经知道他就是那个在烟馆寄宿的人;而且,要是有个人最后目睹了圣克莱尔先生,那就只能是他。”

“可他是个瘸子啊!”我说,“他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能对付一个年轻力壮的男子呢?”

“要是只看走路这一点,他一瘸一拐,确实是个残废人;但毋庸置疑,在别的方面,他显然营养充足,很有力气。也许你知道的医学经验能帮助我们,华生,一肢不灵是个弱点,但它常常能因其他肢体的特别健壮有力而得到补偿。”

“嗯,也许,你还是继续说下去吧。”

“一见窗框上的血迹,圣克莱尔太太马上就晕了,一位巡捕驾车把她送回了家——即使她留在现场也毫无用处。负责本案的是巴顿巡官,他把所有房屋都仔细检查了一遍,但并未发现任何能破案的线索。他们当时犯了个错误,就是并未立刻逮捕休·布恩,这给了他足够的时间和他那位印度朋友相互串供。但这个错误总算很快得到纠正。他被搜查并拘捕起来,但仍没有任何证据能将他定罪。是的,他的汗衫右手袖子上染了些血迹,但他随即指着自己左手第四指指甲边上被刀割破的地方,说是从那里流出来的血;而且还说他不久前曾在窗户那边走过,那里的血斑应该也是这样来的。他称自己从未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称对于自己房里的那些衣物,他和警方同样深感疑惑。而对圣克莱尔太太提供的曾见到她丈夫在窗前出现的事实,他认为一定是她疯了,否则就是做梦。可是尽管他不停抗议,他还是被带到了警察局。而烟馆这边,巡官留在了那所房中,寄希望于退潮后能得到些新线索。”

“居然真的有新线索,尽管泥滩上并没有出现他们害怕找到的东西。因为他们找到的是内维尔·圣克莱尔的上衣,而不是他本人。退潮后的泥滩上,只有这件上衣留了下来。你猜猜他们在那件衣服的衣袋中发现了什么?”

“嘿嘿,你连想都想不到。421个便士和270个半便士塞满了几乎每个口袋。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件上衣没有被潮水冲走。而人的躯体却不知道哪里去了。那间房子和码头间的潮水退却时十分汹涌。看起来应该是这件上衣因为沉重而被留了下来,而那被剥光衣服的躯体则被冲进了河里。”

“但是,我听你说到,别的所有衣服他们都在屋子里找到了,难道当时圣克莱尔先生身上仅仅穿有一件上衣?”

“不是的,伙计,这件事还能自圆其说。我们假设布恩这个人将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到了窗外,但当时并没有人看到这件事,那他应该干什么呢?第一感觉当然要把屋里这些泄露实情的衣服消灭掉。所以他把衣服抓起来,扔出窗外。可是就在他向外抛时,他接着想到:上衣会在水中漂起来,不会下沉。他已经没多少时间了,因为那位太太要跑上楼来而在楼下吵闹的声音传了上来,或许他已经在他的印度同伙那儿听说了一批巡捕正赶来这里。这是刻不容缓的时候。他马上冲到他密藏乞讨中积蓄起来的银钱的地方。他开始胡乱抓起硬币,尽量往上衣的衣袋中塞去,这样上衣才不会浮出水面,从而深沉水底。他抛出了这件上衣后,还试图用相同方法处理掉别的衣服,但楼下急匆匆的脚步声已经响起——巡捕已经冲了上来,他所能做的仅仅是把窗子关上。”

“这样听起来还是很合乎逻辑的。”

“嗯,但这也仅仅能作为咱们的一个有用的假定,暂时我还没找到更好的。我之前说过,休·布恩已经被关到了警察局里,可是谁也无法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他的罪嫌。很长时间以来,他在人们眼中只是个专门靠乞讨生存的人,似乎他有着安静而无害于人的生活。现在已经有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可这个问题和过去一样仍然远远无法得到解决。我可以提一下这些问题:内维尔·圣克莱尔为什么去烟馆?他在烟馆时究竟发生了什么?现在去了哪儿?他的失踪和休·布恩有何关系?我在想,即使在我所有的经验中,也没有哪件案子,看上去似乎不难,可是却一下子出现了很多困难。”

歇洛克·福尔摩斯一边讲述着这许多奇怪的事情,一边驱赶着我们的马车快速驶过这座大城市的郊区,最后那些零落分散的房子都被我们甩在了身后。马车开始沿着两旁设有篱笆的乡间小路前行。他讲完这些事件时,我们刚好从两个房舍疏落的村庄间穿过,几家窗子内微微闪着灯光。

“我们此刻已经赶到了李镇的郊区,”我的伙伴说道,“虽然我们的旅途不长,但一路上却要接触三个英格兰的郡县,我们的出发地在米德尔赛克斯,然后经过萨里,最后一直到达肯特郡。你看到前面树丛中的灯光了吗?杉园就在那里。一位妇女就坐在灯旁,她心急如焚,我们的马蹄声应该已经传到她那静静谛听的耳朵里了。”

“可你为何不在贝克街处理这件案子呢?”

“很多事情在这儿侦查都要方便得多。而且圣克莱尔太太早就盛情安排了两间屋子给我使用。你不用担心,她肯定十分欢迎我的朋友和伙伴。华生,我并未得到任何和她丈夫有关的消息,此时我还真的很怕见她。瞧,我们已经到了。”

我们的车在一座大别墅前停下了,这是座坐落在庭园中的别墅。这时有个马童跑了过来,把马头拉住了。我和福尔摩斯下了车,接着走上一条直通楼前的、曲折的碎石路。我们来到楼前时,楼门已经打开,门口立着一位白肤金发的小妇人,她身着一套浅色细纱布的衣服,一些粉红色蓬松透明的丝织薄纱边就镶在衣服的颈口和腕口处。灯光照映,更显得亭亭玉立,她一手扶门,另一只手热情地半举着。她微弯着腰,向前探着头,目光热切地凝视我们,双唇微张,似乎是要向我们提出询问。

“噢?”她不禁喊道,“怎么了呢?”接着,她已经看出了我们二人,之前的声音中还充满希望;可一见到我的伙伴摇头耸肩,这声音转而成为痛苦的呻吟了。

“没有好消息吗?”“没有。”

“也没有坏消息?”“也没有。”

“谢天谢地!快进来吧!你们肯定十分辛苦,忙碌了这一整天。”

“华生医生,他是我的好友。他曾在我之前的几个案子里,极大地帮助过我,对他能和我一起来侦查这件案子,我感到十分荣幸。”

“很高兴能认识您,”她说着,和我热烈地握手,“要不是顾及我们受到的打击太过突然的话,我希望您能原谅我们可能对您的招待不周。”

“亲爱的太太,”我回答说,“我是个在战争中磨炼出来的老战士,即使并非如此,也请您务必不要和我客气。其实能在某些方面帮助您或者我的老朋友,我都是深感荣幸的。”

“福尔摩斯先生,”圣克莱尔太太对我的朋友说,此时我们已经一路走到一间灯光闪亮的餐室,桌上是冷餐,“我能不能问您一两个有些直接的问题,希望您能坦率地回答我。”

“可以,你说吧,太太。”

“请您不用担心我的情绪。我还不至于歇斯底里,也不会那么容易晕倒。我只是想听听您心中的看法。”

“哪个方面的呢?”

“请您说实话,您觉得内维尔是否还活着?”

这个问题让歇洛克·福尔摩斯也窘住了。“说实话,请您告诉我!”她又重复了一句,站在地毯上的目光向下直直地盯着我的朋友,此时他正仰着身体坐进一张柳条椅里。

“嗯,太太,我是说实话,我并不能肯定。”

“你的意思是他死了?难道是被谋杀了?”

“我不这样想。也许。”

“他遇害时是哪一天?”

“星期一。”

“可是,福尔摩斯先生,不知道您能否向我解释下我今天接到的他的来信,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突然从椅子里弹起来,就像是触电一般。

“你说什么?”他大叫道。

“没错,就在今天。”她笑着面对我们,手中高举一张小纸条。

“我能看一下吗?”

“没问题。”

他一把抓过那张纸条,把它摊开在桌子上,然后挪过灯,仔细地审视。我也站起来,透过他背后看着那张纸。信封的纸相当粗糙,邮戳盖着格雷夫森德地方,发信日期就写着当天,实际上是前一天,因为我们来时午夜就已经过了。

“字迹太潦草了,”福尔摩斯自语道,“这似乎并不是您先生的笔迹,夫人。”

“确实不是,但信应该是他写的。”

“我还认为,无论是谁写的信封,他都不得不去问一下地址。”

“您为什么这样说?”

“这个人名,您瞧瞧,是用黑墨水写出来的,然后让它自行阴干。但别的字却都呈灰黑色,也就是说这些字在写完后曾用吸墨纸吸过。要是一气呵成,然后用吸墨纸吸过,那么总有些字不会成为深黑色。这个人先写的是人名,又过了会儿,才写好地址,显然他对这个地址并不熟悉。这虽然是个小事,但小事不代表就不重要。现在再让我们好好看看信吧。嘿!这信里还附有别的东西呢!”

“是的,还有枚戒指,这是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肯定这就是您丈夫写的吗?”

“这确实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嗯,他在匆忙中往往就写这种笔迹。虽然和平时的不太一样,但我却能认得出来。”

亲爱的:

别害怕。所有一切都会慢慢变好的。大错已经铸成,也许只有费些时间才能加以纠正。好好耐心等待吧。

内维尔

“这封信应该是一个人用铅笔在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上写的,纸上并无水纹。看!它还应该是被一个大拇指很脏的人从格雷夫森德在今天寄出去的。胶水粘上的封口,要是我没弄错的话,封信之人还在不停地嚼着烟草。太太,您那么肯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吗?”

“我确实很肯定。这就是内维尔写出来的字。”

“信物应该是今天寄自格雷夫森德。不错,圣克莱尔太太,乌云快要散尽,尽管我不太应该唐突地说危险已经没了。”

“那么他肯定还在人间了,福尔摩斯先生?”

“要不然这笔迹就是人为的巧妙伪造,以此来转移我们的注意力。至于那枚戒指,其实什么都证明不了。任何人都能把它从他手上取下来。”

“不,不会的,这笔迹就是他亲手写的!”

“好的。但是,它可能星期一就写了,可到了今天才寄出。”

“那倒也有可能。”

“如此说来,这一段时间还可能发生更多的事。”

“是啊,可您不要总给我泼冷水,福尔摩斯先生。我肯定他没有出事。在我们二人之间存在着一种心灵感应。要是他遇到不幸,我也能感应得到。就在他离开我的那一天,他不小心在卧室把手割破,而当时在餐室里的我却知道他准出了什么事,所以我立即跑上楼。您想这么点小事我都会反应那么快,要是他真的出了事故,我怎会毫无感应呢?”

“我见过很多世面,也很清楚有时一位妇女凭直觉得到的印象要比分析推理家的推理更有价值。这封信就是支持您看法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然而,要是您的丈夫真的还在人世,而且还可以写信,那又能如何解释他至今还留在外面而没有回家呢?”

“我还想不出这到底是怎样一回事,这确实难以理解。”

“他星期一那天离开您的时候,有没有说过什么?”

“没有。”

“在天鹅闸巷您看到他时是不是非常吃惊?”

“极其吃惊。”

“也就是说,他或许还远远地喊您了?”

“是这样的。”

“可我只知道,他只是发了几声不太清楚的喊声。”

“没错。”

“您觉得那声音是呼救吗?”

“应该是,他还不停挥动了双手。”

“可是,那也许只是一声吃惊的叫喊罢了。因为意料之外地发现您他也可能惊奇地举起双手,有可能吗?”

“确有可能。”

“您觉得他当时是被人硬拉回去的,是吗?”

“他突然一下子就消失了。”

“他也可能是自己跳回去的。您没在房里看到别人吗?”

“没看到,但那个恐怖的人承认他就在那里待过,那个印度阿三也确实在楼梯脚下。”

“确实如此。以您所看到的为准,您丈夫穿的衣服和平常一样吗?”

“只是缺少了硬领和领带。但我清楚地看到他的脖子在外面露着。”

“他曾经和你提起过天鹅闸巷没有?”

“从未提起过。”

“你有没有看见过他流露出抽鸦片烟的某些迹象?”

“没有。”

“很感谢您,圣克莱尔太太。我要弄清的要点就这些。还是让我们吃点晚饭吧,然后早点就寝,也许明天我们一整天都会十分繁忙。”

对于我们来说,一间宽敞明亮的屋子,两张床铺就足够了。我很快就把自己裹进被窝里了,这一整夜的奔波已经让我筋疲力尽了。但歇洛克·福尔摩斯却和我截然相反:只要他心中的问题还未解决,他可能就会连续很多天,思考得废寝忘食,一遍遍地梳理所掌握的事实,然后从不同的角度不断审查问题,直到水落石出,或者觉得自己收集的材料并不充分时为止。我不久就知道,他正是要整夜坐着。他把上衣和背心脱下,套上一件肥大的蓝色睡衣,随后开始在屋子中乱找,他收集了他床上的枕头和沙发及扶手椅上的靠垫。有了这些东西,他铺成一个东方风格的沙发。他在上面盘腿坐着,面前就放着一盎司强味的板烟丝及一盒火柴。灯光幽暗,他端坐原地,一只欧石南根雕成的旧烟斗叼在嘴角,两只眼睛有些茫然地盯着天花板的一角。他嘴边不时盘旋缭绕出蓝色的烟雾,冉冉上升。他默不作声,纹丝不动。灯光偶尔的闪耀就照在他那如山鹰般的坚定面容上。我渐渐睡着,而他一直这样坐着。有时我在噩梦中惊醒,看到他还端坐原地。最后,我双眼睁开时,房中已经照进了夏日的煦阳。他的嘴里还叼着那根烟斗,轻烟像昨晚一般缭绕盘旋,冉冉上升。整个屋子都弥漫着浓重的烟味,昨夜他身前的一堆板烟丝,此时已经消失无踪。

“你醒了,华生?”他问道。

“嗯。”

“我们趁着清早赶车出去透透气如何?”

“好啊!”

“那就快些穿上衣服吧。大家都没起,但我知道那小马童睡在哪里,我们很快就能把马车给弄出来。”他说着就“咯咯”笑了起来,两眼中有光芒闪烁,似乎我面前的这个人根本没经过昨夜的苦思冥想。

我一边看着表,一边穿衣服。无怪乎没有人起床,这时才四点二十五分。我才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就和我说马童已经在套车了。

“这次我要验证一下自己的理论,”他说着,把靴子拉上,“华生,我觉得站在你面前的就是现在全欧洲最笨的糊涂虫!人们真该把我一脚从这里踢到查林克罗斯去!但我想我这时已经发现了那把开启整个案子的锁的钥匙了。”

“在哪儿?”我笑着问道。

“就在盥洗室里,”他回答说,“真的,我没有开玩笑。”他看到我有些疑惑的神色,就继续说道,“我刚刚就到那里去了,它已经被我拿出来了,就放在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中。快走,伙计,咱们得试试这把钥匙能否对得上锁。”

我们尽可能地放轻脚步,沿着楼梯走下去,出去之后,明媚的晨曦一下子笼罩了我们。马车已经套好,在路边停着,等在马头一旁的马童尚未穿好衣服。我们两人马上跳上车,沿着伦敦大道飞驰而去。路上走动着几辆农村的大车,它们正往城里运蔬菜。路两侧有着一排排的别墅,但却寂静无声,死气沉沉,恍似梦中的城市。

“在某些方面看来这似乎是桩奇案,”福尔摩斯一边说着,一边用力催马向前奔驰,“我承认我一度像鼹鼠一样瞎。但学聪明虽然晚点,总要好于不学。”

在我们的马车经过萨里附近的街道时,即使是城里起床最早的人也还在睡眼惺忪地看着窗外的曙光。飞速驶过滑铁卢桥,马车走上了威灵顿大街,然后急转向右,来到了布街。我的朋友为警务人员所熟识,因此门旁的两个巡捕都向他敬礼。一个巡捕把马头牵住,另一个就把我们带进去。

“现在谁值班?”福尔摩斯问道。

“是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先生。”

“哈!布雷兹特里特,你好啊!”一位身体强壮,体形魁伟的巡官正走在石板坡的甬道上,他头上戴了顶鸭舌便帽,身着盘花纽扣夹克衫。“我想和你私下谈谈,布雷兹特里特。”

“没问题,福尔摩斯先生。请来我的屋子。”

这间房子类似于一个小小的办公室,一大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就在桌上放着,墙上的一架电话凸出着。巡官在桌前坐下。

“我能为您做点什么,福尔摩斯先生?”

“我来的目的是乞丐休·布恩。这个人是李镇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的嫌疑人。”

“没错,这里关押的人中是有这么个人。”

“这我都知道。他现在就在这儿吗?”

“应该在单人牢房。”

“他很规矩吗?”

“还不错,一点都不捣乱。只是这坏蛋太脏了。”

“脏?”

“是的,我们仅仅能让他洗洗手。他那张脸简直像个补锅匠一样黑。哼,等到他的案子确定,一定要让他按监狱规定洗澡。我想,要是您见了他,也会同意我让他洗澡的建议。”

“我这就想见见他。”

“您真的要见他吗?那不难。跟我一起来。您的提包就撂在这里吧。”

“不用,我还是拿着它比较好。”

“那好吧,请这边走!”他带着我们穿过一条甬道,把一道上闩的门打开,走下一条盘旋着的楼梯,一直引我们到了一处有着刷白灰的墙的走廊,一排牢房就在墙的两侧。

“他的牢房在右手的第三个门。”巡官一边往里瞧着,一边说道。

“他好像睡着了,”他说,“你在外面就能看清楚。”

我们两人透过隔栅望去,那个囚犯躺着,脸向外,正在酣睡,呼吸既缓慢又深沉。他身材中等,身着与他的行当相称的粗料子衣服,破烂上衣的裂缝处露出了他贴身的一件染过色的衬衫。正如巡官所说,他的污秽肮脏的确让人难以忍耐。但他脸上的污垢仍然无法掩盖他面容的可憎:一道宽宽的旧伤疤一直从眼边连到下巴,伤疤收缩时上唇的一边就会被向上吊起,三颗牙就露在外面,保持着嗥叫的样子,两眼和前额都被一头蓬松光亮的红发遮盖着。

“可真是个美人儿,是吧?”巡官说。

“他确实需要洗洗,”福尔摩斯说,“我已经想好了让他洗洗的主意,而且自作主张地带来了些洗澡用具。”他说着,就把那个格拉德斯通制造的软提包打开,像变戏法似的拿出了一块相当大的洗澡海绵,这让我很是吃惊。

“哈哈!您可真是爱开玩笑啊!”巡官笑着说道。

“嗯,要是您愿意做件大好事,就请悄悄打开牢门,我们马上就能看到他更体面的一面。”

“可以,我早就想这样干了。”巡官说,“他这样子是配不上布街看守所的,是吗?”他说着把钥匙插进了门锁,接着我们都轻声地进了牢房。睡熟的家伙侧了下身子,马上又进入梦乡。福尔摩斯弯下腰用水罐把海绵蘸湿,用力地在囚犯的脸上上下左右擦了几下。

“现在就让我为你们介绍一下,”他喊道,“他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之前从未见到过这样的场面。像剥树皮一样,这人的脸上掉下了一层皮。粗糙的棕色瞬间消失!那些横亘在脸上的可怕伤疤以及那副保持着可憎冷笑的歪唇全都消失了。一堆又脏又乱的红头发也被一下子揪掉。这时床上坐着的成了一个面色很白、愁眉不展、模样英俊的人,他有着一头黑发,皮肤光亮。他揉着双眼,开始打量着四周,因为刚睡醒而不知所以。但他马上就明白了事情的败露,突然尖叫了一声倒在床上,脸深埋进枕头里。

“我的天!”巡官叫道,“这是真的,那个失踪的人就是他。我在相片上见过他。”

囚犯马上又转过身来,脸上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色,“尽管如此,”他说,“我想知道,你们能控告我什么罪?”

“就控告你杀死了内维尔·圣——哦,如果自杀未遂也算案件,否则他们倒是没法控告你犯了什么罪。”巡官笑着说道,“嘿嘿,我做警察都二十七年了,看着这次可要得奖了。”

“倘若我就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很显然我什么罪都没犯。所以说,我受到的是非法的拘留。”

“确实不犯罪,但你却犯了个相当大的错误!”福尔摩斯说,“你应该相信你妻子的话,那样或许你能干得更好点。”

“我担心的不是我的妻子,而是我的孩子,”囚犯呻吟着说道,“上帝保佑,我可不想让他们因为我的所作所为而感到羞耻。我的天!说出去该多么难堪啊!我能怎么做呢?”

福尔摩斯就坐在他的身边,正和蔼地拍着他的肩膀。

“倘若法庭最终查清了这件事,”他说,“那么宣扬出去在所难免。但是,倘若你能让警务当局认定这是一件不足以提出指控的事件,那么他们也没什么理由非要把这件案子的详情在报纸公布。我相信谨慎的布雷兹特里特巡官一定会记下你对我们说的话然后把它提交给相关当局的。这样的话,这案子也许就不会再出现在法庭上。”

“愿上帝保佑您!”那囚犯重新热情洋溢起来,“我宁可独自忍受拘禁,甚至处决都行,只要不让我那令人感到耻辱的秘密成为家庭的污点,影响孩子们。

“你们就是唯一知道我身世的人。我的父亲曾做过切斯特菲尔德小学的校长,我在那儿曾接受过良好的教育。青年时期的我很爱旅行,也热爱演戏,后来我成了伦敦一家晚报的记者。一天,总编想拿到一组和大城市的乞讨生活有关的报道,我就自荐提供和这有关的稿件。我一生的历险就发端于此。要想收集写文章需要的一些直接材料我只能扮作乞丐。我曾做过演员,对于一些化装技巧了如指掌,甚至还曾因化装技巧而驰名于剧场后台。这时,我的这套本领得到运用。我先在脸上涂了油色,然后尽量做出一份惹人怜悯的样子,接着一小条肉色的橡皮膏就成了我脸上的一个完美的伤疤,嘴唇的一边也扭卷起来,再加上一头红发,以及合适的衣服,然后在市商业区选一个地方,看起来是火柴小贩,实际上则是乞丐。就这样仅仅几个小时,等到晚上回家时,我竟然得到了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这让我很是吃惊。

“等我写完报道,就不再关心这些事了。直到过了段日子,我帮一位朋友签字担保了一张票据,结果不久就接到了一张要我赔偿二十五镑的传票,我当时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心急如焚的我忽然计上心来。我请求债主缓期半月,以便我筹款,然后又向雇主请了几天假。计划制订好后我就化好装,去城里乞讨了。十天之后,我就把钱凑够了,还了这笔债。

“唉,这次过后,你们都能想到,我就知道:只要我抹一点油彩在脸上,放顶帽子在身边,静坐着,每天都能得到两英镑,既然如此我何必再安心去做我那拼命干一星期才挣这么点钱的工作呢?一边是自尊心,一边是钱,我做了很久的思想斗争。终于金钱占据了上风,我和记者生活说了再见,后来的每一天我都坐在我选好的那条街的拐角,凭借着我那副可怕的面容招致的恻隐之心,我的口袋总是塞满了铜板儿。知道我隐秘的只有一个人,就是我的寄宿之地天鹅闸巷那个下等烟馆的老板。在那儿,我每天早上都是个邋遢乞丐的面目,而晚上我又能变回一个衣冠光鲜的浪荡公子。印度阿三收了很高的房租,因此才会替我保密。

“一段时间之后,我发现自己积攒起了大笔钱财。你们都想得到,没有哪个乞丐能在伦敦的街头一年挣上七百英镑,而这仅是我的平均收入罢了,我的化装技术和应付才能帮助了我,而且在这两方面我越练越精,很快我就成了这城里令人赏识的人物之一。每天我的口袋里都会飞入各种各样的银币,要是哪天我的收入不到两英镑,那就真是时运不济了。

“我发财了,可是野心越来越大。我去郊区购置了房子,然后结婚成家。谁都没有怀疑我的真正职业是什么。我爱妻所知的也仅仅是我在城里做生意,却不知我到底干些什么。

“上星期一的时候,我一天的营生刚刚结束,正躲在烟馆楼上的房间中更衣,偶尔向外一望,竟见到我站在街心的妻子,她的眼睛正瞧着我,这让我惶恐极了。我大叫一声,赶忙用手臂把脸遮住,然后跑着去通知我的知交——那个印度阿三,要他阻止上来找我的任何人。我听到她在楼下吵闹着,但知道她应该无法上来。我快速地把衣服脱下,换上那身乞丐的装束,涂上油彩,套上假发。这样,即便面对着妻子的眼睛也没有被识破。但随即我就想到可能对这间屋子里的搜查,我的秘密一定会被那些衣服泄露。我赶紧打开窗户,但因为用力太猛,我早上在卧室里割破的伤口再次裂开。我平时都把要来的钱放进一个皮袋中,这时我把其中的铜板都掏出来塞进上衣口袋里。接着我抓着装满铜板的沉甸甸的衣服,一下扔出窗外。衣服掉进泰晤士河很快就不见了。我本想把其他衣服都扔进河里,但几乎在转瞬之间,一些警察就冲上了楼。我承认,当时我很感欣慰,我没在当场被认出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虽然我被当成是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疑犯被逮捕起来。

“我还不清楚是否需要我解释些什么。当时我就下定决心准备长期保持我这副化装的模样,即使我的脸上很脏也并无关系。我也知道我的妻子一定非常焦急,所以我就把戒指取下,趁警察不注意时,把它托付给那个印度阿三,并且匆匆写了几个字,以安慰我的妻子。”

“直到昨天她才收到那封信。”福尔摩斯说。

“天哪!她已经为此煎熬一个星期了啊!”

“警察把那个印度阿三看死了,”布雷兹特里特巡官插话说,“据我所知,他一定想到如果把信寄出但不被警察发觉并不简单。因此他大概是把信又托付给某个当海员的顾客,结果那家伙又把这件事忘了几天。”

“应该就是这样吧,”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点头表示肯定,“我相信事情就是如此。可是难道你从未因为行骗而遭到控告吗?”

“不止一次了,不过,我倒不怎么在乎那么一丁点儿的罚款。”

“好了,我不希望这种事情还会继续,”布雷兹特里特说,“你要是想让警察局不泄露这个秘密,就必须让休·布恩消失掉。”

“我会的,我已经很严肃地发过誓了。”

“既然如此,我们也不用再继续深究下去了。但是,倘若你再干这种事,那我们一定会全盘托出。福尔摩斯先生,我们真的十分感谢您帮我们把这个案件弄清了!我很想知道您又是如何把这个答案推理出来的呢?”

“这个答案嘛,”福尔摩斯说,“都要靠我端坐在五个枕头上,把一盎司板烟丝抽完才能得来。我觉得,华生,倘若我们这就坐车回到贝克街,应该还能赶上吃早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