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斯科姆别墅

歇洛克·福尔摩斯在一个倍数不高的显微镜上面弯着腰看了很久,此刻他站起身来,得意地瞧着我。

“华生,这下面是胶,”他对我说,“肯定是胶。你来瞧瞧散在它周围的东西!”

我来到目镜前,俯身对好了焦距。

“这些都是花呢上衣的纤维。不规则的浅灰团块是些灰尘。左边的是上皮鳞层。而中间的褐色黏团就是我刚刚说的胶。”

“没错,”我笑着对他说,“你的意见我已经接受。可你想对我说些什么呢?”

“这难道不是个好证据吗?”他回答说,“你对圣潘克莱斯案中的警察尸体边上的那顶帽子还有印象吗?被控人不承认那顶帽子是他的,但他却是个常常用胶的画框商。”

“这个案子是你办的吗?”

“不是我办的,是我警场里的朋友梅里维尔请我帮他的一个案子。自打我从被告的袖缝中发现些锌和铜屑,并由此推断他是个假币制造者以来,他们终于开始知道显微镜到底何等重要了。他厌烦地看着表。“有个新主顾会来我这儿,但时间过了。还有,华生,你对赛马有研究吗?”

“实话说还算懂些。我的一半负伤抚恤金都被耗费在这上面了。”

“那你可真能成为我的‘赛马指南’了。你听过罗伯特·诺伯顿吗?你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吗?”

“当然有印象。他就在肖斯科姆别墅居住,我对那儿相当熟悉,曾经有个夏天我都在那儿待着。记得有一次诺伯顿差点成了你的业务对象。”

“哦,那是怎么回事?”

“在纽马克特,他曾用马鞭几乎把萨姆·布鲁尔打死,这人是科尔曾街的放债人。”

“嘿,挺有意思!他经常做这种事吗?”

“算是吧,他可是个著名的危险人物。在英国,他应该是最大胆的骑手了,甚至几年前还曾在利物浦获得障碍赛马的第二名。他这种人根本不属于自己生活的这个时代。如果还是摄政时期,他就是个公子哥儿——拳击家、运动家、拼命的骑手、美女的追求者,并且只要走上下坡路就不可能再回来了。”

“真不错,华生!你的介绍很是简洁,我都能看到他本人的样子了。你还能和我说说肖斯科姆别墅的状况吗?”

“我所知道的无外乎它就在肖斯科姆公园的中央区域,那里还包括有名的肖斯科姆种马饲养场和训练场。”

“约翰·马森是那里的教练官,”福尔摩斯说,“别惊讶,华生,我面前打开的就是他寄来的信。我还想听听你了解的肖斯科姆的情况,它就像丰富的矿藏般吸引着我。”

“那里还有肖斯科姆长毛垂耳狗,”我说,“这种狗在任何狗市上都赫赫有名。这是英国最棒的狗,它们也是肖斯科姆女主人的欣慰。”

“那个女主人就是罗伯特·诺伯顿爵士的妻子吗?”

“不,罗伯特爵士并未结婚。联系到他的前途,这还算好事。他现在与他守寡的姐姐比特丽斯·福尔德夫人一起住。”

“你的意思是她就在他家里住?”

“不是的。这个宅子的所有者应该是她的前夫詹姆斯。诺伯顿先生并没有这儿的产权。只要夫人还活着,产业的利钱就是她的,她死之后房产则会移交给她丈夫的弟弟。她只是每年收租子而已。”

“我猜是罗伯特把这些租钱都花了吧?”

“就是这样。他从来都不管不顾,这肯定让她过得不太安宁。可据我所知,她对他还不错。那么,在肖斯科姆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啊,我和你有一样的疑问。那个能把此事告诉我们的人来了。”

从打开的门里,一个身材修长、脸面干净的人走了进来,他那坚毅而严厉的神情表明他是个教管马或男孩子之类的人。其实,马森先生对这两行都很擅长。他十分镇定地鞠了个躬,然后顺着福尔摩斯的指引,坐在了椅子上。

“福尔摩斯先生,我的信你收到了吗?”

“嗯,但你并没有在信中作任何解释。”

“这件事是相当敏感的,写在纸上不太好,而且十分复杂,我们只能面谈。”

“那好吧,我们听你说说。”

“首先,福尔摩斯先生,我认为我的主人已经疯了。”

福尔摩斯挑着眉毛。“这不是哈利街,是贝克街,”他说,“你凭什么要这样说呢?”

“先生,要是一个人只干一两件怪事还算情有可原,可要是他干的所有事都十分稀奇古怪,那你当然就要疑心。我认为他已经被肖斯科姆王子和赛马大会给弄得疯掉了。”

“那是头你驯的小马吗?”

“这会是全英国最棒的马,福尔摩斯先生,对于这点,我很有把握。我可以坦白地跟你说,那是因为我知道你肯定是一位非常正直的人,不会把此事传出去的。罗伯特爵士在这次赛马中,他只能赢不能输。因为他已经把他所能搞到的和借到的钱都押在这匹马上了,必须全力以赴。而且赌注的比值很悬殊。一比四十这已经非常高了,但他押的可是一比一百啊。”

“如果这匹马真有你说的那么好,为什么还要这样呢?”

“那是因为别人并不知道它有这么好。罗伯特爵士并没让马探子套出什么情报去。他会把‘王子’的同父异母兄弟时常拉出去兜风,刚开始谁也分辨不出它们。可一奔跑起来,在跑上二百米之后它们之间的距离就会拉开。他的心思都放在马和赛马的这些事上,把整个生命都放在这上面了。他暂时还能应付那些放高利贷的人,不过‘王子’一旦输了这场比赛,他就必须破产了。”

“这真是一场孤注一掷的赌博,可这并不能说明他疯了啊!”

“你只要看他一眼就会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我不相信他晚上有睡过觉,他一整天都待在马圈里。两眼发狂,神经很快就会承受不住了。还有就是他对待比特丽斯夫人的那些行为可以看出来!”

“这又是怎么回事?”

“他们原本感情很好。而且趣味相同,比特丽斯夫人也像他一样地爱马。她每天都会准时驱车过来看马——她最宠爱的‘王子’。‘王子’只要一听到石子路上有车轮声,就耸起耳朵,然后小跑着到车前去吃属于它的那块糖,可现在一切都改变了。”

“改变什么了?”

“她似乎对马已经丧失了兴趣。这一个星期以来,她每天驱车路过马圈的时候连个招呼也不打了!”

“你觉得他们可能吵架了?”

“而且吵得相当厉害。不然,他为什么要把她宠爱的狗送人呢?几天之前,他把狗送给了老巴恩斯,他是在三英里外克伦达尔的一个旅店老板。”

“这确实有些奇怪。”

“她的心脏并不是很好,当然不能跟他每天出去跑,不过以前他一向都会在晚上的时候去她屋里待上两个小时。她是他少有的朋友中的一个。可现在这一切都不同了,他不接近她了。这让她变得很伤心。她心情很压抑,现在开始喝起啤酒来了,而且是狂饮无度。”

“他们以前吵架她喝酒吗?”

“她也会喝一杯,可是现在她一喝就是一瓶。这些都是管家斯蒂芬斯跟我说的。一切都变样了,福尔摩斯先生,这简直是一塌糊涂。还有,主人常常深夜到老教堂的地穴里去干吗?还有在那儿等他的那个人又是谁?”

福尔摩斯搓了搓手。

“接着讲下去,马森先生,你的话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管家曾经看见他在深夜十二点冒着大雨跑去的。于是第二天晚上我来到住宅时,发现他又准备出去了。当时我决定和斯蒂芬斯跟着他,这真是太紧张了,要是让他看见我们就惨了。不管是谁惊动了他,他的拳头都不会客气。所以我们在距离不远的地方注视着他。他去的是那个常闹鬼的地穴,那儿已经有一个人在等着他了。”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穴?”

“先生,在这个花园的深处有一座废弃的教堂,似乎没人能说出它的年代。在这个教堂下面就有一个地穴,那是本地非常有名的闹鬼的地方。白天那个地穴就又黑又潮,荒凉恐怖,更别说晚上有人敢靠近它了。不过我们的主人却不怕。不然深夜到那儿去可以干什么呢?”

“你先等一下!”福尔摩斯说,“你刚才说那里还有一个人等着他。他是你们这儿的马夫或者家里的仆人之类的吗?你应该认识他,没有向他发问吗?”

“我不认识那个人。”

“你为何如此确定呢?”

“因为后来我近距离地跟他见面了,福尔摩斯先生。就在第二个夜晚,我和斯蒂芬斯一直躲在草丛看着罗伯特爵士,一直等到他从我们身边走过去转了个弯儿离开,我们也想回去,可是突然听见后面还有一个人走着。当时我们并不怕他,我们假装在月光下漫不经心地散步,无意走到他跟前。‘你好,朋友!请问你是谁?’我说道。他大概没听见我们的脚步声,他回过头突然看见我们两人时,感觉好像看见了鬼一样。他大叫了一声,撒腿就跑。他跑得还真快,一分钟之后就不见他的人影了,他叫什么名字。是干什么的我们就不清楚了。”

“当时你看清他的样子了吗?”

“是的,我记得他的那张黄脸——是一个下等人。不过这和罗伯特爵士之间有什么关系呢?”

福尔摩斯坐下来沉思了一会儿。

“请问是谁陪伴比特丽斯·福尔德夫人呢?”他终于问道。

“是一个叫卡里·埃文斯的侍女。她跟着夫人有五年的时间了。”

“这么说她很忠心啦?”

马森先生开始有点不安起来。

“她是很忠心没错,”他终于说,“但我却不能说她忠心的人是谁。”

“为什么?”福尔摩斯说。

“因为这是别人的隐私。”

“我能理解,马森先生。现在情况已经非常清楚了。从华生医生对罗伯特爵士的这些描述中,我已经清楚地知道,他对任何女人都是很危险的。你不觉得这就是他们兄妹会争吵的原因吗?”

“这个说法是众人皆知的事情。”

“她过去的时间或许不知道。我们假设她突然有一天发现了这件事。所以她就想把这个女人给辞退了,但是她弟弟不准。由于她有心脏病,而且又不能走动,没有办法实现自己的意愿。于是她跟谁都不说话,独自一人生闷气,还借酒浇愁。罗伯特爵士在恼怒之下才会夺走她宠爱的那只小狗并将它送人。这些不就都串起来了吗?”

“是的,到目前为止都还能说得通。”

“太好了!不过到此为止,这一切似乎与夜晚去地穴却没什么关系?这是我们所不能解释的。”

“的确不能,先生,而且还有一点是我不能解释的。那就是罗伯特爵士为什么要去挖一具死尸呢?”

福尔摩斯霍地站起身来。

“这个也是我们昨天才发现的——那是在我给你写信之后。因为昨天罗伯特爵士去伦敦了,所以我和斯蒂芬斯才敢去那个地穴。别的都没变,只有在一个小角落里堆着小堆人的尸骨。”

“这些你们有去报案吗?”

这时,马森先生听完后笑了起来。

“先生,那些警察是不会感兴趣的。那里只有一具干尸的头还有几根骨头。说不定是千年以前的古尸呢。不过原先却不在那儿,这点我可以发誓,还有斯蒂芬斯也可以发誓。它以前是被堆在一个角落里用木板盖着的,而现在那个角落却是空的。”

“你们有没有动它?”

“我们没有动过。”

“你们这样做是明智的。你刚刚说罗伯特爵士昨天去了伦敦,他现在已经回来了吗?”

“他今天应该会回来。”

“罗伯特爵士把他姐姐的狗送人的时间你还记得吗?”

“记得,是在上星期的今天。小狗当时在老库房外不停吠叫,那天早晨罗伯特爵士的心情很不好。他就把狗抓了起来,我还以为他会把它杀了呢。不过他只是把狗丢给了骑师桑迪·贝恩,让他送给旅店的老板巴恩斯,他说不想再看到这条狗了。”

福尔摩斯坐下来沉思了好一会儿。他点燃了他的那根最老、烟油也最多的烟斗。

“到现在我还是不清楚我能为你做些什么事情,马森先生,”他最后说,“你还能不能讲得更明确一些呢。”

“也许这个能说明点什么问题吧,福尔摩斯先生。”马森说着就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纸包,小心地打开,里面是一根有些烧焦的碎骨头。

福尔摩斯很感兴趣地检查起来。

“你从什么地方找到这些东西的?”

“这是在比特丽斯夫人房间底下的那个地下室里的暖气锅炉里找到的,已经很长时间没有用过了,因为罗伯特爵士那时抱怨说天冷,所以才会又把它烧起来。负责烧这个锅炉的叫哈维——他是我的一个朋友。就是他今早拿着这个跑来找我,他是在清理锅炉灰的时候发现了这块骨头的。不过他对炉子里的骨头根本不在意。”

“我也不知道是什么,”福尔摩斯说,“华生,你来看看能不能认出这是什么?”

这块骨头已经烧成了黑色的焦块,不过它的特点还是很明显的。

“这是一块人大腿的上髁,”我看了一眼回答说。

“没错!”福尔摩斯突然变得很严肃。“这个伙计整晚都要烧炉子吗?”

“不,每天晚上烧起来之后他就可以走了。”

“这么说来,任何人晚上都能去了?”

“是这样的,先生。”

“从外面你进得去吗?”

“外面只有一个进出的门,里边还有一个门能顺着楼梯直通比特丽斯夫人房间的那个过道。”

“看来这个案子并不简单啊,马森先生,似乎还有些血腥味。你是说罗伯特爵士昨晚并不在家对吧?”

“确实不在,先生。”

“这么说来烧骨头的人不是他,应该是别的什么人?”

“没错,先生。”

“你刚才提到的那个旅店叫什么名字?”

“青龙旅店。”

“听说在旅店的附近有个不错的钓鱼点是吧?”诚实的马森先生听完之后露出了莫名其妙的神情,仿佛他感觉现在又碰到了一个疯子。

“这个,我只听说在河沟里有些不大的鳟鱼,霍尔湖里有狗鱼。”

“那真是太好了。华生和我都非常喜欢钓鱼,是不是,华生?你可以把信送到青龙旅店那里去。今晚我们就会去那里。记住不要去那儿找我们,要是有事就给我们留个纸条儿,可以的话,我会去找你。等到这件事有了一点眉目之后,我会给你一个较为成熟的意见。”

所以,在一个晴朗的五月的夜晚,我与福尔摩斯两人坐在一等车厢中,前往一个叫做“招呼停车站”的小站——肖斯科姆。数量众多的钓鱼竿、鱼线和鱼筐之类的东西堆满了我们头上的货物架。在到了目的地后,我们还是坐了段马车才赶到一家旧式的小旅店,在那儿,我们消灭附近鱼类的计划很快就吸引了好动的店主乔赛亚·巴恩斯的注意。

“你怎么看,在霍尔湖有希望钓到狗鱼吗?”福尔摩斯说。

店主的脸马上阴沉下来。

“这个主意趁早别打,先生们,你们还没钓到鱼,就会自己掉到水里了。”

“为什么呢?”

“是罗伯特爵士的缘故,先生。他很不愿意别人骚扰他的鳟鱼。要是你们两个陌生人离他的驯练场稍近一点儿,他是不会让你们好过的,罗伯特爵士在这上面决不含糊!”

“我还听说他的一匹马参加比赛了,是吗?”

“没错,而且是匹很棒的马。我们附近的人都押了很多钱在这匹马上,罗伯特先生也把他全部的钱都押上了。哎呀,”他突然警惕地盯着我们,“你们该不是马探子吧?”

“看你说的,我们只是两个厌倦伦敦生活渴望伯克郡新鲜空气的人而已。”

“那你们的选择可真不错,这儿最不缺的就是新鲜空气。但请别忘了我对你们说的关于罗伯特爵士的话。他惯于先斩后奏,还是离公园远点。”

“我们知道,巴恩斯先生!我们不会那么冒失的。看,大厅里有只漂亮的狗在叫唤。”

“你的眼光不错,那是纯正的肖斯科姆种,全英国都没有比它更漂亮的了。”

“我也很喜欢养狗,”福尔摩斯说,“恕我冒昧,你能告诉我这条狗值多少钱吗?”

“我可没钱买起它,先生。是罗伯特爵士把它送给我的,因此我只好把它拴住。如果我放开它,这家伙一眨眼就会跑回别墅里去。”

“华生,现在咱们手中握着几张牌了。”店主一走,福尔摩斯就对我说,“这可是张难打的牌,但一两天内,咱们总能弄明白。我还打听到罗伯特爵士目前还在伦敦。如果咱们今晚去一趟那个禁地应该还不会被打。我想在那儿证明两点情况。”

“你又有假设了吗,福尔摩斯?”

“一点点,华生。在一个多星期前,出现了一件对肖斯科姆家庭生活产生深远影响的事。这是件什么事呢?我们所知的只是它产生的效果。这个效果似乎成了某些因素的不正常的混合物,但对我们的侦查十分有利。只有普通的案子才最令人头疼。让我们算一下已掌握的情况:弟弟对他亲爱的虚弱的姐姐不再关心了,连她最宠爱的小狗也给了别人。华生,她的狗都被送人,这还不说明问题吗?”

“也许是弟弟太无情了。”

“但愿如此。或者——这样吧,并非没有这种可能。我们还可以研究一下争吵之后都发生了什么,要是这场争吵存在的话。夫人不再出门,生活习惯也变了,仅仅曾和女仆乘车出外露过面,不再停车在马房去看看她曾经宠爱的马,而且很显然她经常喝啤酒。就这些吧?”

“地穴里还有一些事。”

“那件事和这条思路无关。它们不一样,千万不要把这几件事混为一谈。和比特丽斯夫人有关的事是第一条线索,你是不是闻到点犯罪的味道?”

“我不觉得。”

“没问题,那我们再看看第二条线索,这都和罗伯特爵士有关。他疯狂地渴望他的赛马能取得胜利。他已经被放高利贷的人逼上了绝路,随时都会破产、家产被最终拍卖,到时债主还会牵走他的赛马。他多么胆大妄为,而且又值千钧一发之际。他的收入都来自他的姐姐。他姐姐的女仆对他也非常忠实。咱们至少能肯定这几点,是吧?”

“但还有那个地穴?”

“对,没错,还有地穴!华生,我们可以假设——当然这个假设有一定的诽谤性,其目的是为了最后能够辩解——罗伯特爵士把他的姐姐杀害了。”

“伙计,这怎么可能!”

“很有可能,华生。虽然罗伯特爵士身份高贵,但鹰群不一定就不会出现乌鸦。咱们可以先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下研究。如果不发财,他是不可能离开这个地方的,而只有肖斯科姆王子大获全胜他才能发财。到现在他还必须守在这里,所以他一定要把受害者的尸体处理好,然后再找一个她姐姐的替身。而且女仆成了他的心腹,这又有什么不可能的呢?也许少有人去的地穴就是女尸的藏身之所,也可能趁夜被偷偷销毁在炉里了,我们已经发现了留下来的证据。你认为呢,华生?”

“如果你说的这些可怕的前提是肯定的,那事情可能就是这样。”

“华生,我想把事实弄得更清楚些,咱们明天就作一个小试验。而今天,为了让咱们的身份不被怀疑,还是用咱们主人自己的酒来和他喝一顿,和他谈谈鳗鱼和鲤鱼,这当然能引起他的兴奋,说不定咱们还能在他嘴里得到些不错的本地新闻呢。”

第二天早上,福尔摩斯发现我们没有带来在这儿钓鳟鱼的诱饵,看来我们不用去钓鱼了。十一点钟左右我们外出散步,那条小黑狗还被破例获准和我们一起出去。

“应该是这儿,”在我们站到一座刻有鹰头兽身徽章的高大公园门前时,福尔摩斯说道,“巴恩斯先生曾说,中午时分老夫人会乘车外出兜风,马车在开门时会把速度放慢。华生,你要在车进了大门没开起来时,叫住那个车夫问个问题。别管我,我会站在这丛冬青树后仔细观察的。”

守候了没多长时间,也许只有十五分钟,一辆黄色的敞篷四轮马车就从远处的路上驶过来了,车前是两匹漂亮而又矫捷的灰色马。福尔摩斯和小黑狗躲在树丛后,我无所事事地在马路中间站着挥舞一根手杖。这时门开了,一个看门人跑了出来。

马车的速度渐渐放慢,我因此能细看车上的人。一个脸色红润的年轻女人坐在左边,亚麻色头发,一双眼睛不知害羞地眨着。右边则坐了一个年纪不小的驼背之人,一大圈披肩围在她的脸和肩上,看来她身体很弱。正当马车要驶上大道时我猛地举起手,车夫一下子把马勒住了,于是我走上前去打听罗伯特爵士是不是在别墅里。

福尔摩斯趁此机会走了出来,把狗放开。这条狗兴奋地叫着,向马车冲去,立刻跳到了踏板上。可它马上就从热切的迎接变成了狂怒不已,对着上面的黑衣裙又吠又咬。

“走开!走开!”一个嗓门很粗的人大声叫着,车夫随即打了马一下,马车驶走了,就剩我们俩还在大路上站着。

“华生,我得到证实了,”福尔摩斯把链子套在兴奋的狗的脖子上,对我说,“狗开始把她当成了女主人,结果却看到了个陌生人。狗的鼻子不会错的。”

“那个声音是男人的!”我叫道。

“没错!咱们的牌又多了一张,华生,不过还是不能着急。”

我的老友那天像是没什么计划了,因此我们就真的来到河沟用鱼具开始钓鱼,结果当晚我们的晚餐就多了一道鳟鱼。吃了饭,福尔摩斯的精力看起来才变得充沛一点儿。于是我们又一次像早晨一般来到前往公园大门的路上。在那儿,一个身材魁梧、皮肤黝黑的人正在等我们。他是我们在伦敦的旧相识,驯马师约翰·马森先生。

“晚上好,先生们,”他对我们说,“你的便条我收到了,福尔摩斯先生。罗伯特爵士现在还在伦敦,但据说他今晚就会回来。”

“那个地穴离寓所能有多远?”福尔摩斯问。

“差不多四分之一英里。”

“那我们根本不用管罗伯特。”

“福尔摩斯先生,我不能和你们一起去。只要他到家就会叫我去询问肖斯科姆王子的近况。”

“我明白,那好,到时我们自己去就行,马森先生。你先把我们送到地穴然后再离开。”

天色很黑,月亮隐去了,马森带着我们横穿牧场,直到一块漆黑的影子在我们眼前出现,等到走近,才发现这是一个古老的教堂。穿过旧日门廊的缺口我们走了进去,在一堆碎石中我们的向导踉踉跄跄地找路来到教堂的一角,那儿的一条斜斜的楼梯直通地穴。他把火柴擦着,把这阴森的地方照亮——一叠叠的棺材在破烂的粗糙石墙的残垣中发着霉味,有些棺材是用铅制成的,有些则是石制的,都在一边墙靠着高高地叠放,一直到拱门和在上方阴影中隐着的屋顶。福尔摩斯把灯笼点着,黄光颤动着照亮了这个地方。灯光被棺材上的铜牌反射回来,这些牌子都被这个古老家族的鹰头狮身的徽章装饰,它的尊严甚至一直保持在死亡门前。

“你说你曾在这儿看到些骨头,马森先生。你能把我们带去看看然后再走吗?”

“就是那个角落。”驯马师走了过去,但当我们的灯光照亮那里时,他却呆在那里了。“怎么没了?”他嘟囔道。

“我已经想到了,”福尔摩斯笑着说道,“我想即使到现在还能从炉子里找到些骨灰和没烧完的骨头。”

“我不明白,谁要烧那些千年前的死人尸骨呢?”约翰·马森问道。

“我们来这儿就是为了找答案,”福尔摩斯说,“也许这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还是不耽搁你的时间了。天亮前我们应该就能找到答案了。”

约翰·马森走了,福尔摩斯这时才开始认真地检查墓碑,中央的一个明显是撒克逊时代的,紧接着就是一大串诺尔曼时期雨果们和奥多们的墓碑,最后我们还发现了十八世纪威廉·丹尼斯和费勒的墓碑。找了有一个多小时,福尔摩斯才站到一具拱顶进口边上的铅制棺材前。我终于听到了他得意的叫声,他那迅速而准确的行动也显示他找到了目标。他用放大镜认真地检查那厚重的棺盖边缘。接着,他在口袋里拿出一个用来开箱子的撬棍,把它塞到棺盖缝里,撬开了貌似只有两个夹子固定着的整个棺盖。棺盖撬开时的响声十分刺耳,可就在棺盖还未完全撬开、只露出里面的一点东西时,一件十分意外的事情打断了我们。

上面的教堂里有人在走动。听得出来,这坚定而急促的脚步声来自于一个来意明确、对这地方也很熟悉的人。一束灯光从楼梯上射了下来,接着持灯人就显现在哥特式的拱门里。这个人身材高大,举止狂暴而可怕。一个大号马灯被他提在手中,灯光把他那胡须密布的脸和一对怒气冲冲的眼睛衬托出来,他的眼光扫过地穴里的各个角落,然后狠狠地盯着我们。

“你们是谁?”他大声怒吼着,“为什么要到我的地产上来?”看到福尔摩斯没有做声,他继续向前走了两步,举着一根随手带着的沉重手杖,说道:“有没有听见?”他大叫道,“你们到底是谁?为什么来这儿?”他乱挥着手杖。

福尔摩斯并没有后退,而是向前迎上去。

“罗伯特爵士,我还要问你个问题,”他突然严厉地说道,“这个人是谁?这儿究竟发生了什么?”

他转过身来,猛地揭开后面的棺盖。马灯的光亮照射着,一具从头到脚都裹在布里的尸体露了出来。这具女尸非常可怕,向外凸出的鼻子和下巴扭到一边,没有血色、歪曲的脸上露出一双昏暗而滞固的眼睛。

男爵突然大喊一声跌跌撞撞地退回去了,在一个石头棺材上靠着。

“你是如何知道的?”他叫着,马上又恢复了一点之前那凶猛的常态,“你是谁?”

“我是歇洛克·福尔摩斯,”我的伙伴说道,“或许你曾听过吧?但无论如何我和别的正直的公民有一样的职责——维护法律。我觉得你有必要对许多事情加以解释。”

罗伯特爵士仍然满是敌意地盯着我的伙伴看了一会儿,但福尔摩斯那镇定的声音和自信的态度有了效果。

“福尔摩斯先生,我向上帝发誓,我确实没干任何坏事,”他说,“我知道这事从表面上看来对我不太有利,但我是出于无可奈何才这样做的。”

“我很希望这就是事实,但恐怕你还是不得不去警察局解释一下。”

罗伯特爵士无奈地耸耸他那壮硕的肩膀。

“好的,既然这样,也只能如此了。你到庄园来亲自瞧瞧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也行。”

仅仅十五分钟后,我们就进入了一个房间,屋子里的玻璃罩后有一排排很亮的枪管陈列,这应该是这个老宅里的一间武器陈列室。屋子看起来十分舒适,这时罗伯特爵士稍稍离开了我们。回来时就有两个人和他一起进来了,一个我们见过,就是坐在马车中的那个面色红润的年轻女人;另一个则长有一张猥琐的老鼠脸,连举止都鬼鬼祟祟的矮个男人。这两个人的脸上都写满惊疑,看来男爵并未来得及告诉他们所发生的事情。

“这两个,”罗伯特爵士指了指身边的两个人,“就是诺莱特夫妇。诺莱特太太的娘家姓是埃文斯,她可是我姐姐多年的心腹。我把他们都带来,就是觉得要想让你们知道实情的最好办法就是让他们告诉你,要是这世上还剩下两个能作证的人,那就是他们了。”

“罗伯特爵士,这又何必呢?你难道没想过你在干什么吗?”那个女人叫道。

“而我,我可不愿负任何责任,”她的丈夫说。

罗伯特爵士一脸轻蔑地看了他一眼。“全部责任由我来负,”他说,“福尔摩斯先生,你还是听听这简单的真相吧。

“你应该已经对我的事情调查很久了,要不然我们也不会在那儿见面。所以我猜你已经知道,我养了一匹黑马就是为了参加赛马大会,而我的一切都将取决于我能否取得胜利。要是我赢了,那么我将得到一切,否则——天哪,我真的无法想象。”

“你的处境我很了解,”福尔摩斯说。

“我的姐姐比特丽斯夫人是我唯一的依靠,但谁都知道她的地产收入只能够她一个人的生活用处。我知道一旦我姐姐死去,我的那些债主就会如同一群秃鹫飞到我的地产上,把我的一切东西都拿走,包括我的马厩、我的马等一切东西。福尔摩斯先生,一个星期前我姐姐去世了。”

“而且你谁都没有通知!”

“我真的无能为力,我的处境将是全面破产。要是我可以把这件事遮掩三个星期,那么事情还能好转。她女仆的丈夫,就是你面前的这个人,是个演员。所以我们想到——我就想到——可以让他在短时期内扮成我的姐姐。其实也就是每天坐马车在外露个面而已,因为只有她的女仆能被允许进入她的房间。这件事并不如何难办。是一直以来的水肿夺走了我姐姐的性命。”

“那要由验尸官来决定。”

“她的医生也可以证实,这个结局是由她几个月前的病症决定的。”

“可你都做了些什么呢?”

“尸体必须要离开这儿。在她去世后的第一个夜晚她就被我和诺莱特运到老库房去了,那个库房很早之前就无人使用了。但她的小狗总跟着我们,而且不停地狂吠,因此我只能找个更偏僻的地方。我送走了狗,然后把尸体转移到教堂的地穴中。福尔摩斯先生,我并没有任何侮辱和不恭之意。”

“但你的行动在我看来仍然不可原谅,罗伯特爵士。”

男爵厌烦地摆了摆头。“说着当然容易,”他说,“要是你和我的地位对调,你的看法或许就变了。没有谁愿意眼看着自己的一切希望,全盘计划都在最后时刻被毁灭而自己不全力挽救。我觉得让她暂时和她丈夫的祖先在棺材里相聚并无任何不当之处,而且那棺材的停放地至今仍是十分庄严神圣的地方。我们把一个棺材打开,把里面的东西转移走,就如你看到的一样把她安置好。而那里面的遗骸,我们怎么能让它们继续留在地穴的旁边呢?因此我和诺莱特弄走了它们,然后趁着夜色在锅炉房里把它们烧掉了。福尔摩斯先生,这就是全部的经过,虽然我不得不讲出了它,但我却仍然不知你如何迫使我做出这样的事的。”

福尔摩斯沉默了。

“你的叙述并不完善,罗伯特爵士,”他最后说出话来,“既然你已经把全部赌注押在赛马上,那即使你的债权人把你的财产都夺走,你的前途也不会受影响啊。”

“我的财产也包括这匹马。可他们难道会关心我的马吗?他们连跑都不会给它机会。而且很不幸,我的主要债权人,就是最让我深恶痛绝的敌人——萨姆·布鲁尔,他是个浑蛋,我曾在纽马克特抽了他一次。他怎么可能会挽救我?”

“既然如此,罗伯特爵士,”福尔摩斯一边站起来一边说道,“这件事还是要交给警察来办。我的目的是寻找事实,而且到此就结束了。而你的行为是否有违于道德或尊严,我并无权力过问。这都午夜了,华生,咱们也该回到那个简陋的住地去了。”

而今大家都知道了,相比于罗伯特爵士的行为所应得的,此案的结局要好很多。肖斯科姆王子获得了比赛的胜利,马主一下子赢了八万英镑,比赛结束前债权人也没提出任何付债要求,因此付清了债务后,罗伯特爵士还剩了足够的钱来重建自己的优裕生活。对于此事的处理,警察和验尸官也都持宽容的态度,除了仅仅在拖延死亡注册一事上遭到不太严厉的责难外,罗伯特爵士靠此事成功脱身,这样的事早就被世人遗忘,他也将度过一个体面的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