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丧事 2

我认为小姐需要秘密书架是有原因的。

在上红丹根深势强的丹山家只有一桩不幸的事,那就是继承人不贤。

吹子小姐有一个年纪大她很多的哥哥,名叫宗太,品行不端。不光净交识些坏痞子,本人也很粗暴,激动起来对小姐动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他曾经把木刀带出去过,有一次甚至还拔出了大老爷的真剑。

不过,宗太少爷只是凭着天生的体格瞎打一气、鬼吼鬼叫罢了,无论如何也不是小姐的对手。从这方面而言,他其实不是真正的危险分子。

小姐曾在某个时候告诉我:

“家兄还杀过人哦。”

不过,听说事件发生在上红丹,所以轻而易举地就被压下来了。这种程度的恶行,大老爷也不会做出严厉的处置。

然而,宗太少爷似乎做出了有损丹山家名誉的事情。从很久以前,大家就认为继承人不该是宗太少爷,而应当是吹子小姐,她才是合适的人选。后来小姐升上初中的时候,宗太少爷终于和家里断绝了关系。

就这样,小姐失去了兄长,丹山家的继承人最后就只剩下了小姐一个人。虽然高人先生还健在,但由于生病,实在无法再拥有孩子。正因如此,为了不让身为丹山家继承人的小姐重蹈宗太少爷的覆辙,她被要求不能有丝毫的行差踏错。

大老爷的妹妹大旗神代女士、高人先生的姐姐满美子女士等人本来就看不惯小姐,这下更是抓住宗太少爷行为不端这件事,处处针对小姐。

大老爷打算让小姐未来的丈夫入赘继承丹山家,但神代女士和满美子女士却似乎非常想让自己的孙子或儿子来继承。小姐受到了无理对待,我对此感到十分抑郁不平。而且,实际上小姐的地位谈不上固若金汤,如果发生什么事,可能就会有人说“她是那个宗太的妹妹嘛”,然后在大老爷的一声令下被赶出宅邸。而且,就算没有走到那一步,倘若小姐被人轻视的话,也会对丹山家的未来造成影响。

所以小姐不得不小心谨慎,决不允许自己在人前粗心大意。行为举止就不用说了,就连爱好、性格方面,也不能让神代女士、满美子女士以及目前违抗不了丹山家的两面派们看到任何一点缺陷。小姐完全清楚自己所处的立场,一直谨慎行事。

不仅是在宅邸之中,就连在学校,小姐的举止也很符合未来丹山家主人的身份。这绝不是摆个架子就行了,倒不如说正相反。恰到好处的平易近人、恰到好处的温和,并且绝对不缺乏人情味,还要经常参加有关的集会,一直带给众人“啊,丹山吹子来了”的满足感。或许,那甚至有可能是小姐在预见到未来的社交后而做的部署。

小姐拥有我辈难以想象的超乎常人的自制力。那些喜欢说长道短的人不管怎么挑小姐的毛病,最多也只能说出“年纪轻轻,却不可爱”之类的话而已。

我觉得就是因为这种原因,小姐才需要秘密书架……她不能让别人知道她的书架上有埃勒里·奎因的《十日惊奇》。

幸好,神代女士她们对小姐的刁难也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小姐升上高中的时候,已经具备了凛然不可侵犯的气质。就连神代女士她们也不得不承认意图把小姐拉下马是非常愚蠢的。

小姐要上大学了。到高中为止,她一直在上红丹走读,但为了增长见闻、加强修养,以符合未来丹山家家主的身份,小姐要去外面的大学就读。

对小姐来说,考大学不成问题。问题只有一个——即将进入的大学是男女同校。小姐初高中读的都是女校,而大学却有男生,大老爷对此非常担心。

不,提到担心的话,我也是一样。当小姐出现在那些只见识过小家碧玉的男生面前,他们真的还能保有自知之明吗?无论如何都不能指望他们。我苦口婆心地劝说小姐:“现在开始也来得及,请选择女子学校吧。”

然而小姐却回答:

“放心吧,夕日……而且,如果有奇怪的男生靠近的话,我会用夕日教的招数把他丢出去的。”

小姐只是在笑话我,我面红耳赤。自己从小担任小姐的陪练,但在各领域中,只有合气道能与小姐势均力敌。

小姐一离开宅邸,丹山家就似乎沉寂了下来。小姐绝不是好出风头的人,一直都很低调、尊重长辈。但尽管如此,小姐还是在不知不觉之间,无可非议地成为了丹山家的中心人物。宅邸里不仅飘荡着寂寞的氛围,还有一种抽去了主心骨般无依无靠的感觉。听说就连精力旺盛的大老爷也会时常念叨:

“吹子还不回来吗?”

“吹子什么时候回来?”

小姐不在的话,这座宅邸对我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我,村里夕日,是小姐的随从,我来到丹山家是为了贴身照顾小姐。追根溯源,我甚至觉得难不成当初亲生父母之所以会抛弃我,也是为了让我将来能得到侍奉吹子小姐的美差?小姐不在了,我平时做事也心不在焉起来。

我曾几度请求高人先生把我派到小姐身边,但他只是说:

“让她过一段独立生活的日子也好。”

或许大老爷会答应我的请求,但佣人之辈是不可能得到允许拜见大老爷并提出请求的。我独自一人待在房间里,只有小姐的照片能抚慰我的心灵。

大学一放暑假,小姐就在当天回来了,那些寂寞甚至于悲伤的日子终于过去。那时的宅邸真是热闹无比。连神代女士和满美子女士也笑吟吟地欢迎小姐回来。当时我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像个傻孩子般一个劲儿地憋住眼泪。小姐露出让我感到怀念的笑容,说:

“傻瓜,有那么寂寞吗?”

那天晚上,时隔许久,小姐又一次从秘密书架上拿出一本书借给了我。

然而,宗太少爷始终是丹山家的不幸之源。

在小姐回乡的那段日子里,我听她说了许多关于大学生活的事情。小姐加入了一个名叫“巴别会”的读书会。大学里有专门写作的文艺俱乐部和专门阅读的“巴别会”,小姐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巴别会”。

“当我要加入某个团体的时候,爷爷就会派人去调查。‘巴别会’应该也被调查过哦。”小姐好像觉得很好笑似的说道。我一边笑着附和,一边放下了心。既然大老爷调查过,那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很愉快呢,夕日,非常愉快。”

小姐说完,露出一个微笑。

记得当时我虽然知道是自己僭越了,但还是有一丁点痛苦……因为在那之前,是由我来跟小姐聊读书感想的。当然,小姐能增长见闻是好事。虽然是好事,但……啊,我确实太僭越了。

根据小姐所说,“巴别会”每年都会在大学的暑假中期举办读书会,顺便避暑,时间从八月一日开始。租借凉爽的风景名胜地蓼沼的别墅,阅读平时很难有空去看的大部头书籍,互相之间比往常还要深入地交流感想。当然,因为这是小姐所在团体的集会,所以她必须得去应酬。然而,并不只是那样,小姐似乎对这个读书会格外期待。

我想或许是因为这是小姐第一次要在外面过夜的缘故吧。至今为止,除了丹山家的宅邸和别墅,以及现在所住的公寓套间外,小姐并没有在其他地方待到早上的经验。即便是很小型的聚会,小姐也会参加,但只有旅行,她从来不去,就连被归入学校课程的修学旅行,她也缺席了。这是因为宗太少爷的问题太严重,使得大老爷做出判断,不必让小姐接触外面的世界。

“夕日,我应该怎么办?要在外面过夜呢!”

小姐很兴奋,这让我大吃一惊。

随着读书会日期的临近,小姐渐渐无法保持平静。当然,只要一离开房间,小姐就会像往常一样,行为举止没有任何可挑剔之处。就算她进了大学,谨言慎行这一点也没有任何改变。然而,一回到房间里,小姐就会扳着指头数日子:

“啊,只有七天了。”

“啊,还剩六天。”

然后,在读书会“巴别会”召开的两天前,也就是七月三十日——宗太少爷袭击了丹山家的宅邸。

宗太少爷从后门进入宅邸之后,用来复枪连射了两名佣人。一人没被击中要害,另一人后来死了。听说驾驶员芝先生察觉到异状,从后面抱住宗太少爷,结果正面吃了少爷越过肩膀射出的一颗枪子儿,当场就死亡了。

“老头,你在哪?受死吧!”宗太少爷一边口吐秽言,一边寻找大老爷和高人先生的踪影。警卫们也因为对手是宗太少爷而不敢随意出手。那天晚上零星的枪声一直没有停歇。

小姐的房间有坚固的锁,但不幸的是,那个时候小姐在道场练习,而我则担任她的陪练。出去的话,立刻就会被宗太少爷发现,因此,小姐和我就不能离开道场了。

我非常焦急,心想一定要保护好小姐,但我跟警卫们不同,并没有被授予真正的武器,幸好道场里有矛和刀。我拿起矛,小姐则执起刀——她也精通剑道,两人屏息凝神。

“我一定会保护您。”虽然这么说,但我的声音却丢脸地颤抖着。然而,小姐即使在这个时候也没有失态,神情坚毅地说道:“放心吧,家兄能干出什么大事?”

枪声突然中断了,就这样过了五分钟、十分钟。宗太少爷被抓住了吗?或是逃走了?还是……我正想到这里,冷不防,道场的拉门就被踢破了。

脸颊消瘦、衣服被血弄脏的宗太少爷瞪着双眼站在那里。手里拿着来复枪,手指扣在扳机上。宗太少爷用让人觉得“这就是丹山家的长男吗”的冷酷声音说道:

“吹子吗?你也行,谁都可以,我要把丹山家的人全杀光!”

小姐毫不退缩:

“是因为爷爷和你断绝关系的缘故吗?”

“没错。你知道我因此遭受了什么吗?”

“兄长大人,那是你自作自受。”

宗太少爷涨红了脸,端起来复枪。然而,那位少爷实在是很窝囊,我们都跑到了他面前十米、五米的地方,但他射出的子弹还是没有擦到小姐和我。

我的矛穿透了宗太少爷的右肩,小姐的刀则砍下了他的手腕。

宗太少爷陷入混乱之中,凄惨地哭叫起来,想拿起被砍断的手中抓着的来复枪,却失败了,身体失去平衡,在道场上滚来滚去,最后冲小姐破口大骂:

“吹子!你这家伙不管在哪里都戴着厚面具,你要这样过一辈子吗?”

小姐提着染血的刀,微笑道:

“因为我是丹山吹子啊,无名的兄长大人。”

结果,宗太少爷逃走了。警卫们追了上去,但后续如何,我就不清楚了。

包括后来死在医院里的人,宅邸里一共三人丧命,九人负伤。和宗太少爷断绝关系一事,考虑到社会评价,并没有公开声明。大老爷以此为契机,说宗太少爷已经猝死了。在道场上发生的事情只告诉了家族成员,真相被隐藏了起来。然后,大老爷对小姐如此教诲道:

“宗太从今往后就是一个死人了,懂吗?”

小姐和往常一样,回答道:“是,爷爷。”

但是,那样的处理并不好。

因为外界并不知晓宗太少爷被家族除名的事情,所以他去世就需要办葬礼。小姐当然要出席,而且还不得不服丧。

这样一来,小姐就无法参加“巴别会”的读书活动了。

小姐在外面看起来还是和平常一样,但一回到房间,她就会目光放空,发起呆来。

我服侍小姐超过十年了,以前从未见过她露出这种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