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的两支特混舰队由弗莱彻统一指挥,但在行动时,两舰队又各自出击,彼此都保留着充分的机动性,这就叫小有小的好处,或者说,不把所有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决战开始之前,斯普鲁恩斯一直保持着沉默。他和他的前任哈尔西在性格上完全相反,哈尔西是旋风式的,喜欢咋咋乎乎、先干后想,斯普鲁恩斯则冷静得像个机器人,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情,他都会三思而后行。
就算在酒席中,也能看出两人的区别。哈尔西来者不拒,拿起杯子就喝,喝得高兴时,甚至可以把舰队中酒量最好的人都喝得钻到桌子底下去。斯普鲁恩斯则绝不会这样,他说:“我不会拿这种东西惩罚自己的胃。”
尼米兹对两员战将都很欣赏,曾精辟地描述道:“斯普鲁恩斯是将军中的将军,哈尔西是水兵中的将军。”
中途岛战后,尼米兹由衷感慨,认为由斯普鲁恩斯来代替哈尔西是歪打正着,在美军实力有限的情况下,他比勇猛冲动的哈尔西做得更为成功。
善于在压力面前保持清醒头脑,正是斯普鲁恩斯最大的长处。自进入中途岛海域后,他多次面临歼敌于眼前的诱惑,若换成哈尔西,可能早就提着板斧上去砍了,但斯普鲁恩斯选择了视而不见。
都是将军,谁不希望击沉的日舰越多越好呢,可斯普鲁恩斯必须正视现实。现实是,美军极度缺乏航母,出击部队中,一共就三艘宝贝航母,万一有个闪失,被打沉了怎么办?就算不沉,损伤太重也不行,航母的唯一用途是用作水上机场,要是弄得连起降飞机都不行了,打起仗来就变成了废物一个。
出征时,尼米兹反复交待的命令是:“你们必须遵循不轻易冒险的原则……”
不轻易冒险,不是说不冒险,是说好钢要用在刀刃上。
机动部队一现身,便什么都有了,第一个发现其行踪的里德除向中途岛指挥所汇报外,还直接将情报传给了特混舰队。斯普鲁恩斯当时便决心出动舰队的全部舰载机攻击敌航母,弗莱彻也做出了同样的决定,不过他在珊瑚海海战中吃过被日机反袭击的亏,因此留下了“约克城”的舰载机作为预备队。
斯普鲁恩斯本人和尼米兹一样,无飞行员经历,但参谋长布朗宁却是个航空方面的专家,连哈尔西都认为他很了不起。
要想给敌航母造成最大程度的打击,选择适当的出击时机,显得非常必要。老练的布朗宁估计,机动部队的第一波出击飞机将会于9点左右返回航母,在此之前,南云几乎可以肯定不会改变航母的航向,所以事不宜迟,应立即发起攻击。
立即攻击意味着牺牲,特别是“大黄蜂”的舰载鱼雷机还是TBD“破坏者”,不仅机型老旧,而且战斗航程仅175海里,可以肯定,它们在完成攻击后将无法返回航母。
斯普鲁恩斯虽然性格深沉内敛,但他对部下们的感情,绝不亚于豪爽的哈尔西,可是没有办法,指挥官的责任需要他毫不犹豫地做出决断:牺牲少数,保全多数。
当甘利向南云报告,美军舰队正在改变航向的时候,也正是斯普鲁恩斯所属的两艘航母“大黄蜂”“企业”转向逆风之时。
当时斯普鲁恩斯已经通过雷达发现了日军侦察机,但甘利这小子藏猫猫颇有一套,美军战斗巡逻机搜了一遍,没能找到它。
找不到也没关系,因为舰载机群已经出动了,这是一个由116架战机组成的庞大机群。
时间到了上午9点17分,再过1分钟,南云就可以把友永机群全部收回,然而这时“大黄蜂”上的攻击机群来了。
攻击机群在飞行途中已经失散,其中的轰炸机群迷了路,没找到机动部队,只好又返回航母。战斗机比轰炸机更倒霉,它们全部因油料耗尽而在海上迫降。
轰炸机、战斗机找不到机动部队,并不是没有缘由——机动部队在后撤,当这两个机群到达原先所判定的位置时,早已是人去楼空。
最后成功飞临机动部队上空的,只有沃尔德伦少校率领的鱼雷机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