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的门徒进行宗教活动时,总尽量避开别人的耳目,最初是出于恐惧和需要,后来却完全是有意为之。基督徒极力模仿古希腊伊琉西斯神秘派极端诡秘的做法,[393]认为这样就会使他们神圣的组织在异教徒心目中愈显高不可及。然而许多事情并不能尽如人意,后来产生的结果完全与他们的意愿相反。人们普遍认为,基督徒之所以遮遮掩掩,是由于有些做法根本见不得人。这种被曲解的小心作为,为敌视他们的人提供了制造谣言的机会,使怀疑他们的人更对可怕的谣传信以为真。这些故事四处流传,基督徒被说成是人类中最邪恶的败类,躲在黑暗的角落里干着荒唐的下流勾当,不惜牺牲人类的尊严和道德,取悦那位不可知的神。有许多人假装悔过自新,出面讲述亲眼所见举行拜神仪式的情景。他们肯定地说:
基督徒入教的神秘仪式,是把一个刚出生且浑身沾着面粉的婴儿,捧到一位手持匕首的新入会教徒面前。他闭着眼在这个代他赎罪的牺牲品身上胡乱砍杀。残酷行动完成后,教徒们便大口喝干婴儿的血,大块吞食还在颤动的小肢体,全体须通过这共同的犯罪意识以保证彼此永恒的秘密。更有人证明说,在这种惨无人道的献祭后,大家便一起吃喝,所有人都以狂饮来满足各自的兽欲。待某个时刻,灯火突然全部熄灭,所有人抛弃羞耻心,遗忘人的天性,并在黑暗中不顾伦常,胡乱进行交配。[394]
然而,只要仔细读一读古代基督徒的申辩书,任何一个正直的反对派人物,对这些诽谤造谣的说法,都不会信以为真。基督徒坚持本身的清白,向罗马政府地方官员呼吁,要求追查谣言。他们宣布,只要有人能够为诽谤他们的罪行提供任何证据,甘愿领受最严厉的惩罚。他们同时还反驳说,别人胡乱加在他们头上的罪名不仅毫无实据,从情理上来推断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这方面倒是令人信服。他们反问道,福音书上一条条圣洁的戒律,对于各种合法的享乐尚且要加以禁止,谁能相信竟会唆使教徒去犯那些最值得诅咒的罪行;谁能相信如此庞大的一个宗教团体,会有人这样令自己的组织声誉蒙羞;谁又能相信如此人数众多、品性各异、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的人群,对死亡尚无所畏惧,竟会违背教养和天性深深印入脑中的做人准则。[395]这样义正词严的申辩,除了有些基督教的辩护士不识大体,为了发泄对教会内部敌人的切齿仇恨,不惜损伤宗教事业的共同利益以外,任何言辞都驳不倒申辩的真实性。
当然,这些辩护士有时暗示,有时直截了当宣称,强加于正统基督徒头上血腥的献祭活动和淫乱行为,事实上是马西昂派、卡勃克拉特派以及属于诺斯替派的几个小教派的所作所为。这些派别已成为异端,在某些方面仍然遵循基督教的戒律。[396]其结果是,那些和基督教会脱离关系的分裂教派,也使用类似的罪名来指控基督徒。[397]而且在各方面都有人声称,那种不堪入耳的淫乱行径,在大批自称为基督徒的人中一直普遍存在。正统信仰和异端教派之间微妙的分界线,异教徒政府地方官员根本无法分辨。他们认为这是不同教派之间的仇恨,揭发出彼此共同的罪行。政府当局有时本着温和与冷静的态度,完全不理会各教派之间的宗教狂热,经过公正的慎重调查之后所做的报告中,总是声称那些抛弃罗马宗教信仰的派别,所做的交代很真诚,行为也无可非议。虽然他们那种荒谬和过度的迷信会招致法律的惩处,但这样的调查,对首批基督徒的安宁和名声,总是件好事。[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