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古老市民血统的纯净,绝不与外人混杂,这种极端狭隘的思想,使得雅典和斯巴达停滞不前,终于遭到毁灭的命运。天降大任于罗马,为着并吞四海的野心,其宁愿舍弃眼前的虚荣,尽量从奴隶、外人、敌寇和蛮族的身上吸取长处和优点。[73]这是一种更开明、也更光荣的行为。雅典共和时期最昌隆兴旺的年代,市民的数量由3万人[74]逐渐减少到2.1万人。若看罗马共和国的成长过程,可以发现塞维乌·图利乌斯进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时,虽因战争和殖民对人口的需要量增加,市民总数没有超过8.3万人,但却已经是雅典市民的两倍还多。而到了“同盟者”战争(90—88 B.C.)前夕,光是可以执干戈以卫社稷的成年男性公民,数量就遽增到46.3万人。
后来,罗马的盟邦要求平等的地位,共享荣誉和权力,元老院宁可决一死战也不愿忍辱退让,而桑尼特人和卢卡利亚人则为轻举妄动付出了惨痛代价;[75]但意大利半岛其他的城邦国家,在陆续负起应尽的责任后,最后都获准加入共和国成为核心成员,很快造成了公众自由的毁坏。在民主政府的统治下,民众行使着君王的权力;若把主权交给人数众多而无法掌控的群众,一开始会是暴民政治的滥权辱国,最后下场则是民主和法制被剥夺一空。但当皇帝的专政力量压制住人民大会的势力时,罗马市民充其量是第一等荣誉公民而已,与被征服的民族没多大差别。所以即使公民人数迅速增加,也不会造成共和时期暴民政治的危险。何况明智的君主遵奉奥古斯都的原则,小心翼翼地维护罗马令名不坠,经审慎考虑,很慷慨地把公民权颁给众多的臣民。[76]
罗马人的特权即使普及到帝国每个居民的身上,意大利和其他行省之间仍有很大的差别。前者被尊为政治的中枢和国家的基础,是皇帝和元老院议员的出生地,至少他们都居留此处。[77]意大利人的财产免于缴纳税捐,个人不受官吏专制的管辖,各城邦的市政比照首都的模式办理,在皇帝的直接监督下,被赋予执行法律的权力。从阿尔卑斯山山脚到南端的卡拉布里亚,所有土生土长的意大利人一出生就是罗马公民,原有的差别待遇被清除得干干净净,在不知不觉中凝聚成一个伟大民族,经由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和典章制度的统一,共同负起强权帝国的重责大任。共和国宽厚为怀的政策提升了其光荣的地位,归附的子民以功勋和服务回报。若说罗马人只能局限于城墙内的古老家族,罗马的不朽声誉将减少一些最高贵的尊荣。维吉尔是曼图亚的土著,贺拉斯不知道自己应算是阿普利亚人还是卢卡利亚人。一位在帕多瓦的历史学家有资格把为罗马赢得胜利的世家大族记于史册。加图家族世代多出爱国之士,兴起于图斯库卢姆。阿尔平兰虽是小镇,以马略和西塞罗出生该地而备感荣耀,前者是继罗慕路斯和卡米卢斯以后,罗马的第三位奠基者[78];而后者处理喀提林谋叛案使得罗马免于国家的分裂,使之有资格与雅典竞争雄辩的桂冠。[79]
帝国的行省(名称和地点如前章所述)没有议会力量和宪政自由,无论是在埃图里亚、希腊[80],还是高卢[81],元老院首要的关切事项,就是要解散当地各城邦之间的联盟关系,以免除心腹大患。这样一来就让世人知道,由于各国自己在勾心斗角,才使罗马的武力得以坐收渔人之利,要是大家团结合作,就能抗拒罗马的侵略。对于这些地区的王侯,罗马以感恩图报或宽宏大量为名,让他们暂时维持统治权,等到对被征服国家的控制稳固以后,他们失去利用价值最终被赶下王座。那些曾经拥戴罗马的自主城邦,在开始时得到名义上是盟友的奖励,也在不知不觉中沦落到被奴役的地位。元老院和皇帝所派出的总督无论在何地,都握有绝对的统治权,不受任何限制。但是,过去政府为了确保意大利的平静和顺从,所运用的施政原则,到后来也扩展到最遥远的征服地区。其目的一方面是推广殖民区,另一方面是让忠诚而有贡献的省民得到罗马公民权,经由这两种措施,逐渐将各行省凝聚成一个罗马民族。
塞涅卡[82]评论说:“罗马人在征服的土地上定居。”历史和事实证明此言不虚。土生土长的意大利人远赴异地,可能是受到利益的引诱,也可能是为了欢乐的生活,但他们都迫不及待要享受胜利的成果。因此,我们特别要注意,在亚洲降服以后经过40年,由于米特拉达梯下达的残酷命令,一天内有8万罗马人被处死。[83]这些自愿流放在外的人士,大部分从事商业、农业和承包税收的工作,直到皇帝成立永久性的军团,行省开始驻扎很多军人。退伍老兵获得土地或金钱作为服役报酬,通常会带着家眷在耗尽青春的防区定居下来。在整个帝国,特别是在西部各行省,把土地肥沃的区域和交通便利的地点保留下来设置殖民区,有些地方是平民的迁移,还有一些是基于军事需要。这些殖民区的生活方式和推行的内部政策,完全按照祖国的模式,成为最佳的对外代表。他们很快就通过友谊和联盟的关系得到土著的喜爱,致使罗马的威名远播,而当地土著也能分享应有的荣誉和利益,这方面,殖民区倒是没让人失望。[84]后来自治市镇的地位和繁荣程度逐渐与殖民区不相上下。在哈德良统治时期,罗马本土衍生出来的社区,和后来被罗马接受的社区,到底谁更具有优势,此问题曾经有过一番争论。[85]
所谓的拉丁姆[86]权利只颁给那些应该被授予的城市,这是一种偏爱的行为。官吏只在任期届满后,才可恢复罗马公民权的资格。行政官员的任期被限定为一年,几年内只在几个主要的家庭之间轮换。省民能加入军团服兵役,他们也可从事行政工作。总之,这些执行公务负责尽职、表现良好的人士,都会得到奖赏,但由于皇帝手笔愈来愈大,以致价值大幅缩水。不过,即使在安东尼时代,有大量臣民获颁公民权,仍附带实质利益。很多民众有了名分,依据罗马的法律得到好处,部分涉及双方权益的项目,像是婚姻、遗嘱和继承。任何人只要获得恩宠,或者建立功勋,就会飞黄腾达。那些把尤里乌斯·恺撒围困在阿莱西亚[87]的高卢人,他们的后裔有的指挥军团,有的治理行省,有的获准进入罗马元老院担任议员。这些人不再有扰乱国家安宁的野心,而是与罗马休戚相连、生死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