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襄公干涉它国内政的,从卫国得志回来,非常快活,从而向历史和齐国人民证明,他不是只会泡妞、闹兄妹恋的。并且从史书上看,他后来也似乎不再私会自己的妹妹文姜了,令后者徘徊在齐鲁边境上,像一朵摇摇摆摆的花儿,等待着抚慰。后来文姜干脆回了鲁国曲阜。
齐襄公似乎没有别的大事可作——当个国君也挺简单的。他打算关起门来过好日子,派两个人带兵驻守在临淄郊区,自己安心当国君。按理说,戍边军队应该驻扎在国境上,而不是国都郊区。但当时国境的概念还不强烈,诸侯们都很小,就是孤零零几个小城,淹没在深深的林嶂中。当时的整个世界地广人稀,齐鲁大地上,人生静悄悄的,被大片绿色的森林覆盖着,这是公元前七世纪的中国的样子。不光齐鲁,拨开密密层层的绿色,我们可以看见初期的整个中国当时,分布着上千个小小的诸侯。这些诸侯方圆不过百里,跟现在的小县差不多。,一个诸侯也就有几个城邑,大的城边长一千米,小的几百米都是小国寡民,弹丸之地。城邑面积介于现代大学、中学之间,里边的人口总数,不抵一所大学的几万师生。城中的人们晚上睡觉可以听见城外豺狼的歌唱和狐狸的嚎叫,以及呦呦的鹿鸣(正在发春)——因为这些城邑被埋伏在林嶂包围之中,像孤岛一样。打仗的时候,敌人就直接沿着那些蜿蜒于诸侯国家之间的国道,穿越荒莽森林,深入敌国都城进行殴打。把军队驻戍在城市郊区进行防御,而不是边境,宜其然也。
但是,驻守在临淄郊外的两员齐国大将,由于好逸恶劳,受不了城外的风吹雨淋和森林中乱跑的老虎威胁,纷纷在木版上写信给齐襄公,请求调回城里享福。(城里有电影院,夜总会,好玩儿的多啊。)
齐襄公一边吃西瓜,一边吐籽,一边看信(信是写在木板上的,叫尺牍,因为长宽约为一尺。而书是写在细条的竹片上的,叫做简,横串起来称为策)。齐襄公看完木板上的信文,鼓着嘴打发信使说:“我知道了。可以回城,以瓜代为期。”意思是,等明年再到吃西瓜的时候,就让他俩回来。这就是成语“及瓜而代”,期满换任的意思。不过,说齐襄公吃西瓜却是错误的。西瓜是唐朝以后才有的,是从西域传来,所以叫西瓜。齐襄公吃的应该是甜瓜,就是比西瓜小一号的甜瓤小瓜。切开,把里边的籽甩出来再吃,很甜的,清香味儿。我小时候也常吃甜瓜,最初不知道怎么弄出那些籽。我爸爸就很有经验地教我,一甩小臂,籽们就依照顺序全部蹦出来了。如今,我爸爸已教尽了我的生活常识,永远地离开我了,在我写这本书的中间,永远地离开了。当新的一年的甜瓜再次成熟,他已不再有机会继续教导我,继续和我一道吃人间的甜瓜了。地阔天长,他已不知所在。愿他在宇宙中安息吧。
次年,公元前685年齐国大地上的甜瓜终于在盼望中成熟了,而回城的诏书却遥遥无期。两个在郊外等待一年之久的驻防大将,已经不耐烦了,蓄时待机,怀下了非常之志。这时候齐襄公刚好出城打猎,领着声势浩大的队伍,在深山老林跟野兽捉迷藏——齐国人保持着东夷族“尚武好猎”之风,从前后羿和Jr.后羿都有这个拿手戏。齐襄公呼哧呼哧跑得正酣,突然遭遇一只大野猪,獠牙如戟。大野猪本来不可怕,打猎打得就是大野猪,但这只猪非常异类,有进化成“猪人”的趋势,会“人立而啼”,把齐襄公吓得使劲叫唤,俩爪发麻,头皮发紧,小便失禁,扭身就跑。
野猪追在他后边,一路发出人类的叫喊,把小齐撵得像过街的老鼠。小齐和跟班们赛跑,跑最后一名的倒霉。命最后总算捡到了,野猪不见了,但齐襄公的鞋子也跑丢一只。那时候的人多打赤脚,贵人才穿鞋,小齐穿的又是值钱的鞋(丝履或者真皮),于是吩咐人回去找。那人死活找不回来,于是赏了找鞋人一顿鞭子。
据说鞋子是被野猪拾去了,这头疯狂的野猪不但学会了直立行走,还渴望一双皮鞋。其实它是公子彭生变的,就是那个被齐襄公派去将鲁桓公“拉肋而死”的大力士,后被当作替罪羊杀死的可怜家伙。他的冤魂附在野猪身上,伺机要报复呢。
叛乱刚好就在当天晚上暴发,两员驻扎在郊外心怀不满的“甜瓜大将”,因长期不能与家人团聚而心理变态,伙同自小与齐襄公结怨的齐襄公侄子“公孙无知”,正式策动造反。仨人壮起胆子摸近国君打猎的宿营地,正好撞见白天给齐襄公找鞋的那个仆人,一把抓住。找鞋的人有脑子,慌称恨死了齐襄公,造反也加我一个。仨人说:“给我们个理由先。”找鞋的仆人就脱了衣裳,给仨人看脊梁上的鞭痕,一条一条的,像爬满了蜈蚣,都是因为找不到鞋而挨的打。
信以为真的造反派命令他头前带路,不料此人一获宽释则鱼跃而逃,一路大呼小叫,组织亲兵护主(春秋战国这种封建体系下,被分封的下一层人强调对上一层的效忠,以便整个社会的稳定。所以仆从要无条件效忠主子,是当时人的价值观,即便白天刚挨了主子的鞭子抽)。齐襄公的仆从们尽管拼命抵抗,但外边的造反派都是现役军人,他们持械进攻,轻易就攻破了简陋的营地大门。造反派乱杀一气,冲进齐襄公帐篷,挑起帐子用宝剑乱捅。床上的人被捅得夹着胳肢窝直乐,举火一看,这人却不是齐襄公,是旁人假扮的——没齐襄公那么帅。“哈哈,被我骗了!”不等乐完,一剑被戳死。(又是一个以死效忠主子的——这类事情在封建特色的春秋战国时代层出不穷,所谓士为知己者死——也就是为主子死,类似于西方封建时代的骑士忠于他的上级领主。这是封建社会的特色,也是后来儒家忠君思想的源头。)
造反的“甜瓜大将”四下翻找。齐襄公哪去了呢?齐襄公呢?藏哪了?——齐襄公其实是藏在了内室门后头,当他差不多就要躲过去的时候,可惜,眼前突然掉出一只奇怪的鞋子,啪地落在地上——就是白天丢的那只。敌人的好奇心立刻被空鞋子挑逗起来,跑过来查看,再一划拉,露出帷幕后的齐襄公。“甜瓜大将”一剑进去,血扑扑地就像啤酒一样带着香沫子喷出来了。齐襄公在他事业发展之际,就这样毫不壮烈地死了。那只丢掉的鞋子居然又凭空落了出来,引发敌人过来搜查,这一定是公子彭生的厉鬼(那只野猪)做的手脚了。想来是它白天追赶齐襄公,拾到了其鞋子,晚上又放出来在堂上。
这位和文姜妹妹留下一串风流佳话的齐襄公大哥,一天之内两次在鞋子上出了事,最后搭上了小命,可见他是很不会管理自己鞋子的。这次事变可以称作“鞋子事变”。
齐襄公一死,大家一下子都愣了,等明白过来以后,齐襄公的一帮弟弟侄子们,赶紧为了继承权互相掐。先是侄子辈的“公孙无知”近水楼台先得月,在两员“甜瓜大将”拥护下自立为君。没两天,被齐国上卿国氏和高氏挥动私人武装,诛杀了。(“公孙无知”这名字起得有个性,不知他上一辈怎么想出来的)。
国君位子再次出现空白。齐襄公的弟弟里边,一个叫“公子小白”的由鲍叔牙保着,一个叫“公子纠”的由大名鼎鼎的管仲保着,从他们所留学的国外杀回临淄抢位子了,预备看看谁的运气好,谁能先到。
两支赛跑夺权的兵车队伍在半路上还碰了个正巧(这也说明了当时道路建设的有限)。管仲是公子纠一派的,为了干掉公子小白,偷偷摸摸钻进对方营地,照公子小白肚子上就放了一箭。小白不傻,故意咬破舌头,满嘴喷血,四腿乱蹬,使管仲愉快地误以为暗杀得手,遂不再发箭续射。小白逃了条活命。(当时练习射箭有要求,左手弯弓,右手搭箭,右手同时执两、三支箭,夹在手指缝里预备着,以便于连发。)
其实管仲只是射中了小白的带钩,人没事儿。所谓带钩,就是古人的腰带扣。古人袍子外边有腰带(丝的或皮革的)。腰带怎么打结呢,用“带钩”——作用类似现在的皮带扣。带钩一端是短柱,固定在腰带的一头,另一端是弯钩,可以勾在腰带另一头合适的孔眼里,从而使腰带在腹前连结。一般带钩是玉质的,塑有龙兽鸟鱼之形,十分精美,也有青铜质地的,所以可以挡住管仲的一箭。
小白装死,管仲信以为真,以为胜券在握,遂保着公子纠慢慢溜达(木轱辘车硬要快跑起来,也很颠屁股的,虽然有真皮的坐垫)。他们慢慢溜达,屁股虽然舒服了,到了临淄眼却傻了。他们发现,公子小白已经在鲍叔牙的张罗下、齐国一些大家族支持下,于公元前685年,当上了齐国的总负责人——就是春秋未来第一霸主“齐桓公”。
管仲和公子纠气急败坏,求助于南边的鲁庄公。鲁庄公(文姜的儿子)从前受齐国(文姜的情夫齐襄公)的气,这回齐襄公一死,很想打个翻身仗,趁乱捞点好处。所以答应帮助公子纠夺位。倘若事成,可以间接控制齐国。
鲁庄公亲自指挥战车,在临淄城外的“乾时”地区(今山东淄博地区),跟以逸待劳的齐桓公部队斗了一仗。结果鲁庄公不是尚武的齐国人对手,大败,被追得跳了车。好在他的部将继续开着他的战车跑,诱走了追兵。鲁庄公一瘸一拐逃到诸侯国之间的国道上,顺着大道一直南走,正好遇上一辆开往鲁国的“公共汽车”(传车,送信和送官人用的),赶紧搭车上去,回了曲阜老窝。齐国人一刻不停,也追来了,传话给鲁庄公说:“您必须杀死你所窝藏的齐国公子纠,以免这家伙再回国夺位。”鲁庄公新败之余,觉得为外人玩命不值得,就杀了公子纠,以息齐桓公之怒。按照当时士为知己者死——也就是为主子死的原则,公子纠的党徒管仲应该当即自杀。事实上,管仲的同僚“召忽”就是毫不犹豫地这么干的,召忽发了一通忠臣不事二主的感慨,自杀殉主。但管仲是商人出身,不理睬这一套。商人比较能变通,他想厚着脸皮活下去。这也是他后来被人诟病的一点。管仲不但没有殉自己的主子,甚至去侍奉主子的仇人齐桓公(公子小白),这当然不容于后来忠孝的儒家。
管仲当了俘虏,被带到鲁庄公面前。管仲从前当过兵,扛过枪,下过海,经过商,是个有办法的人,在诸侯之中已小有名气,于是鲁庄公的大臣们建议留下管仲辅佐鲁国,发展鲁国商品经济。
“但是这样就违逆了齐国呀,”鲁庄公说,“齐国那边等着要人呢!”
“那就杀了管仲,以免为别国所用。”大臣说。
齐国使者马上拦住:“不许杀,管仲射过我们主公一箭,主公恨之入骨,非亲手射他一百零八箭不可。”
于是,鲁庄公按照中庸哲学理论,选择了事后证明最为愚蠢的办法,不杀管仲也不留管仲,把他引渡回齐国处理(最后为了齐国所用)。
木笼囚车里的战犯管仲一路颠簸着,向北方走去。他最担心的事是鲁庄公一旦后悔,派人追杀上来,那就只有坐等领死了。管仲于是运用心理学知识,亲自作词作曲,编了首歌教给押送他的士兵们唱。大家前头唱后头和,脚下生风,不觉得疲劳了,走得贼快(像贼那么快)。
管仲站在木笼车里,唱着歌,脑袋从笼子顶上的窟窿里探出来,看着外边自由的世界,蝴蝶在飞舞。这是我的一种遐想。其实这是错误的。以这种姿势站着,脚一软,脖子上就吃紧,卡在洞里,到不了齐国就得站死。
管仲应该是坐在木笼囚车里。
囚车外面正是残秋天气。声势浩大的秋天,占据了山东原野。管仲的命运就像白云,写在天空的字里行间。也许他会有美梦成真的意外境界,但那何其柔弱,不堪被言辞说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