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定风波

一 刺客,又见刺容

来歙被刺一案,犹如晴天霹雳,轰得刘秀两眼昏黑。刘秀读着来歙临死前写给他的奏章,不禁泪如雨下,纵横满脸。

刘秀扫平隗嚣残余势力后,就回洛阳城了。分别才半年多,来歙竟然就遇刺,阴阳相隔,犹如隔着千里万里,从此再也不能相见。

不久,来歙棺柩就运回洛阳。刘秀穿着孝服,亲自送丧。处理丧事完毕后,刘秀做了一个令成都方面胆战心惊的决定——他要亲率大军,发动对公孙述的全面进攻。

刘秀是真跟公孙述急了。无论为公还是为私,他准备与公孙述彻底做个了结。

公元35年,七月,夏天,刘秀抵达长安城。

此时,公孙述也闻风而动了。他知道把刘秀惹急了,不得不全力拼搏,做好防范工作。于是,他几乎把所有兵力分三道防线布兵。

前两处,派延岑等将领驻守广汉(今四川省射洪县东南柳树镇),以及资中(今四川省资阳市)。第三处,派出大将侯丹,绕过岑彭江州守军,顺江而下,驻守黄石(今重庆市涪陵市东北珍溪镇),封锁长江。

公孙述的用意很明显,前两处防线就是针对岑彭布置的;后一处则是阻止吴汉军奔上流而来的。从棋盘上来看,这的确是一盘好局。

局是好局,但对岑彭来说其实也不难破。从垫江往上,就是嘉陵江最大支流涪江,而广汉城就在涪江边上。公孙述之所以在广汉布兵,肯定是害怕岑彭拿下垫江后,一鼓作气,杀向广汉,然后折回资中直指成都。

既然公孙述都看出这步棋了,岑彭决定变一变。他把五万部队交给属将臧宫,让他率军驻扎垫江一带,任务就是盯紧上游,牵制敌方大军。然后,他亲率大军顺江直下,奔回江州。

接着,岑彭出的一招让公孙述大开眼界。岑彭不是要攻打江州,也不急于远奔成都,而是突然顺长江直下,攻击驻守黄石的敌军。

岑彭的策略是对的,他必须在吴汉大军赶来之前,扫清长江水上的一切障碍。

岑彭的确是个天才。他顺江而下,大破公孙述大将侯丹两万兵。解除封锁后,扬帆而上,仍然弃江州不攻,日夜兼程急进两千余里,攻陷武阳(今四川省彭山县)。

武阳,距离成都航空距离六十千米。更猛的还在后头,岑彭乘胜而进,一直挺进到广都(今四川省成都市南华阳镇)。广都距离成都只有数十里。

死神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如此迫近公孙述。岑彭仿佛要告诉公孙述,他不仅仅是冲着成都而来的,更是为来歙复仇而来的。复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复仇更恐怖的力量吗?

刘秀也仿佛看到,公孙述的生命,即将降下帷幕。

高手博弈,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棋死,别的棋跟着死;一棋活,其他的棋也就活了。此时,岑彭留守垫江的部队也动了起来。

臧宫,字君翁,颍川郏(今属河南)人。早年当过亭长,投过下江兵,后来和下江兵首领王常一起跟随刘秀。刘秀见他低调厚道,做事勤快,引为亲信,拜他为偏将军。

岑彭把五万军交给臧宫,真是个苦差事。这五万人不是自家兄弟,而是投降过来的,人心很不稳定,很多人都准备跑路回家了。人心不稳,不是他们朝三暮四,而是缺吃的。于是,臧宫就想,吃的都没有了,而后方运粮的又跟不上,留守还有什么意义,要不要撤军呢?

正当他犹豫不决时,突然发现一个致命的问题。如果撤军,士兵逃跑还是小事,军中可能会发生兵变。一旦造反兵起,失去控制,后果相当严重。于是他马上改变主意,决定不撤了。

现在只有一条路——想有吃的,就必须往前冲,攻城抢粮。

臧宫把目光投向了涪江上游的广汉城。前面说过,公孙述把广汉城交给了大将延岑驻守。延岑也是个难缠的人,但臧宫认为,要想冲出困境,就不要把对手当做难缠的灰太狼,而是把他视为可以撕掉的肥鸡。

这就是传说中的在战略上藐视敌人,在战术上重视敌人。所以接下来怎么啃掉延岑,这个战术问题不得不引起臧宫的重视。然而很快,臧宫就知道该怎么做了。

臧宫把部队分成三路:步兵走东岸,骑兵走西岸,水军走涪江。为了壮大声势,臧宫派部队沿着两岸的山到处插旗。于是乎,所行之处,战旗翻滚,锣鼓喧天,山摇地动,大军顺顺当当地开到了广汉城下。

臧宫在广汉城外虚张声势,真把延岑唬住了。延岑登高远望,山上山下,一望无垠,到处都是汉军飘扬的旗帜。延岑心里不由得惶恐不安起来:复仇,汉军真是为来歙复仇来了。

延岑并不知道,臧宫不仅是为来歙报仇来的,还是抢粮来的。在这个世界上,饥饿的力量不亚于复仇的火焰。紧接着,臧宫命令攻城,汉军士兵仿佛看到,广汉城那些白扑扑的馒头热气,正朝他们扑面而来,注入了他们的身体,充满了战斗的力量。

这场为馒头而战,为生存而战的战役,打得极为热烈。汉军一冲上来,延岑的部队竟然只有束手挨砍的份。成堆的尸体被扔进涪江,鲜血染红了江水,延岑跑得腿都快断了,一口气跑回了成都。

臧宫进城,抢粮,抢珠宝,抢人。都说延岑是只肥鸡,那真是没错的,他的部队死有万余,投降的竟有十万以上。人多的打不过人少的,臧宫再次证明了高手实力的可怕。

臧宫拿下广汉城后,并没有急着追杀延岑。攻打成都城这种好事,他不想跟上司岑彭抢。他现在最想做的就是北上替来歙报仇。

公孙述是刺杀来歙的幕后老板,王元则是执行者之一。王元等人被来歙打败后,逃回了阳乡(今四川省三台县)。

阳乡,就在广汉城以北。只要扫平阳乡一带,公孙述的地盘急剧紧缩,他困在成都城,就好像被关在笼子里的困兽,别无逃路矣。

于是,臧宫率军向北挺进。然而,当汉军迫近阳乡时,王元派人来说,刺杀来歙的事俺也是被逼的,俺不想打了,俺想投降。

王元终于发现,隗嚣玩不过刘秀,公孙述离死也不远了。而他还是刺杀来歙的策划者之一,如果不投降,可能会比公孙述死得还惨。降了,复仇的火焰自然就烧向成都的公孙述。

王元举城投降了。这时,刘秀也站出来发话了。刘秀的信很简短,他告诉公孙述,如果想自保,就投降,现在还来得及。刘秀派人把信送出后,好像了却了一桩心事,打道回府,回洛阳城去了。

刘秀认为,公孙述是笼子里的狐狸,跑不掉了。

的确是跑不掉了,岑彭也是这样想的。然而,岑彭没想到,公孙述死到临头,骨子特硬。刘秀的信一到成都城,众高官都跑来劝公孙述投降。公孙述却坚定地说道,哪里有投降的皇帝,不行,坚决不能投降。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顽固不化的公孙述又做了一件疯狂的事。

公孙述认为,兔子逼急了还会咬人,何况他是一条疯狗,不反咬你两口,死都不瞑目。来歙死得不瞑目,他决定再让一个人也死不瞑目。

这个人就是征南大将军岑彭。

想摆平岑彭,公孙述又想到了一招低成本的技术。这就是跟当初对付来歙一样,派人刺杀。怎么刺杀,他已经安排好了。具体情况如下:派出刺客,假装公孙述的奴才逃亡,投奔岑彭军队。然后,再趁机刺杀岑彭。

就在一天夜里,公孙述的专业杀手很顺利地摸进了岑彭的帐里,岑彭被刺杀身亡。

当刘秀听到岑彭遇刺的消息,几乎要疯了。

吴汉,吴汉在哪里。旧仇未报,再添新怨。我仿佛看到,刘秀隔着千山万水,对着成都城喊道:公孙述,你想被千刀万剐,朕就遂了你愿!

二 疯狂的吴汉

岑彭被刺杀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长江下游。吴汉才是真正要疯了,他率三万大军,一路赶路,一路杀。不到一个月,他就从夷陵(今湖北省宜昌市)打到了鱼涪津(今四川省乐山市北)。

这时,刘秀发来诏书,命令已进入蜀地的吴汉:立即攻取广都(今四川省成都市华阳镇),直捣公孙述心脏成都城。

刘秀果然是被逼急了。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是天经地义的。刘秀抛出来的这句狠话,仿佛给吴汉注入了无限力量。于是,在刘秀的鼓励下吴汉放开手脚,进攻广都。

吴汉疯了,吴汉的兵也疯了。他们像杀人不眨眼的魔鬼,见人就砍,像砍白菜一样,砍得公孙述部队无不鬼哭狼嚎,四处逃散。

公孙述只知道,刺杀人是一件很刺激的事,并不知道被人追杀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来歙死了,岑彭也被刺了。然而,后面还有多少个来歙和岑彭正在朝成都扑来,这是公孙述怎么也没想到的。

他眼睁睁地看着士兵们弃他而去,却无能为力。

吴汉真要把公孙述杀疯了。这时,疯狂的公孙述,开始疯狂杀人。凡是临战逃跑的,其家眷都被拉出去砍了。

上帝要毁灭谁,首先要让谁疯狂。这句话我说过很多次,可是这一次却在公孙述身上深刻地体现出来,我不得不再多说一次。公孙述的疯狂屠杀并没有吓住军心动荡的部队。

在这些将士看来,公孙述可怕,可是吴汉更可怕。于是乎,逃命就像传染病在军中迅速传播,大批蜀军仍然置公孙述的屠刀于不顾,各寻逃路去了。

这时,刘秀又派人给公孙述送来了一道诏书。

刘秀跟公孙述说话的语气,一次比一次露骨。他告诉公孙述,如果你现在投降,刺杀来歙和岑彭的事,我就不追究了。你也不必放在心上,更不要担心家族性命不保。但是我丑话说在前面,如果不投降,下次想得到我的诏书,就不那么容易了。

刘秀后面那句话,说得真是意味深长,品之不尽啊。他仿佛要告诉公孙述:如果顽固不降,我懒得理你了。就算是理你,下一次我就不是这样的话,更不是这样的条件了。

再退一步说,就算我对你客气,吴汉对你未必客气。恐怕诏书来了,你也没命看了。

仔细观察刘秀这个人,每次他下诏跟敌人说话,从来都不是玩虚的。他要跟你说,你不听话,他要打你了,那就是真要打了。如果他说要狠狠地打你一顿,那真是要狠狠地打了。以前他是这样对隗嚣说的,现在他也是这样对公孙述说的。

公孙述终于发现,刘秀的确不是吓唬他的。不久,他又听到了一个不幸的消息。巴郡首府江州城,被岑彭属将冯骏攻破,翼江王田戎被生擒。巴郡都沦陷了,成都就是孤城。如果不降,孤城可能很快就会沦为鬼城。

但是,公孙述还是拒绝投降。这已经是第二次了。他还是那句话,天下哪有投降的天子。胜者为王嘛,打输了不丢人,降了才丢人。

公孙述想好了,就算死也要跟吴汉军拼个鱼死网破。

事实上,公孙述这句也不是吹的。他的确有这个实力拼,兵是跑了不少,可是成都城里还驻守着十万余精锐。

刘秀不在前线,但他消息特别灵通。公孙述这十余万军队他全看在眼里,放在了心上。他派人传话,告诉吴汉不要轻举妄动。

不轻举妄动,那怎么动?刘秀这样告诉吴汉:不轻举妄动,就是不要动的意思。你就尽管坚守广都城,等着公孙述来打。一定要记住,不要跟他决战。一跟他决战,就上当了。如果他要进军,你就吊他胃口,把他转晕,搞得他筋疲力尽才可以出兵。

如果公孙述不出兵,那好,你就步步为营,向前推进,压迫他们主动出击。

刘秀这话很重要。但是,他忘了跟吴汉说一句:切记。如果不听我的话,吃亏在后头。因为你之前不听我的话,已经吃一次亏了。

刘秀这人,跟高祖刘邦有相似之处,也有不似之处。相似之处,都是雄才大略之人;不似之处,刘邦很爱吹牛,务虚也务实。刘秀呢,很少玩虚,基本是个务实主义者。

正因为他务实,所以特喜欢务实主义者。凡是少说话、多做事的将领,他都委以重任。冯异是这样,偏将军臧宫是这样,吴汉也是这样。一句话,他爱死这些务实主义将军了。

当年,刘秀在北方追杀王郎时,正是吴汉深入渔阳郡等,带回了一支骑兵,并如实向刘秀汇报人数,让刘秀感动万千。

然而,吴汉够务实,同时也是一根筋的人。他脾气要倔起来,跟邓禹没什么两样。当年邓禹被赤眉打得狼狈不堪时,冯异和刘秀都劝他还是忍忍,结果他就是忍不下那口气,一败再败,败得无地自容。

不过,吴汉跟邓禹稍有一点不同,这就是邓禹知错不改,屡屡犯错。吴汉则是知错能改,改了再犯。比较起来,两者结果尽管是一样的,但是态度不同。态度决定命运,不可以轻视。

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吴汉认为,上次犯了不小心的错。这一次不同了,没有刘秀,他自信自己照样可以摆平公孙述,拿下成都城。

果真是这样吗?凡是不接受刘秀指挥的将领,多数都是会吃大亏的。照这个定理来看,吴汉想绕过刘秀搞定公孙述,一句话:悬,真的很悬。

成都城南门外有一条河,叫锦江。吴汉认为,照目前这个形势,公孙述是不敢出城挑战的。按刘秀所说,步步为营,迫公孙述出城,会很麻烦。不如直接把军队开到南门外,只要兵临城下,公孙述肯定出战。如此一来,岂不省事?

于是,吴汉率两万步骑混合兵,渡过锦江,在北岸驻营。同时大修浮桥,命令副将刘尚率一万人在南岸待命。把这一切工作做好后,吴汉就向刘秀汇报了前线基本情况。

然而,刘秀一看到吴汉的报告,震惊万分,火都大了。他即刻回了一封信,大骂吴汉。

吴汉只知求省事速战,却不知道刘秀之前跟他说那番话的真正意图。在战场上,刘秀不是一个谨慎的人,也不是一个急功冒进的人,凡是他认为可以出手的,都毫不犹豫地出手。但是,他这次让吴汉谨慎向成都城推进,其实就是放长线钓大鱼。

仔细想想,刘秀的指挥不是没有道理的。之前,吴汉攻打广都时,像砍白菜一样,砍得敌军都四处逃散,公孙述喊都喊不住,吓也吓不住。此情此景,成都城中居然还有十万余军队,足可说明一个问题——这帮人并不怕死。

孔子说,民不惧死,奈何以死惧之。在战场上,士兵都不怕死了,还有什么是可怕的呢。所以,刘秀认定成都城内,公孙述这十万兵不容小觑,必须小心对付。

只可惜,吴汉被胜利冲昏了头脑。

刘秀要骂吴汉,不是要骂他乱来,不听指挥。而是头脑不够用,竟然布下了一个让公孙述可以下手的棋局。看看刘秀是怎么批吴汉的,就知道一二了。

刘秀是这样骂的:我之前对你千叮万嘱,没想到你还是把我的话当耳边风了。这也就罢了,看看你布的什么阵。你深入敌方,却又跟刘尚相距二十余里。如此距离,只要公孙述派兵牵制你,围着刘尚打,你们俩根本都不能互相救援。赶快趁公孙述还没看出破绽之前退回广都。

兵法有云:兵无常势。在战场上,两军形成掎角之势,互相照应,到底多远距离才是合理的,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时候,一百里并不算远,正好合适,有时候,二十里好像又太远了。这都要综合战场各方面的情况来看待。

刘秀之所以说吴汉和刘尚相隔二十余里太过遥远,并非是二十余里太远了,真实的情况是,吴汉离公孙述太近了。公孙述只要城门一开,大军压出,马上就见分晓。可是刘尚要跑来支援,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刘秀以为,他这封信应该可以来得及挽救吴汉。但是,他怎么也没料到,在吴汉收到他的信之前,公孙述已经看出吴汉的破绽了。

三 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

马援曾经说过,公孙述不过是只井底之蛙,并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这话说得是没错。但反过来想一下,井底之蛙是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但很清楚井底有多深。公孙述很知道自己的老底,可是吴汉并不了解。

如果吴汉以为成都城就是一口浅井,只要是个人,把桶往下面一伸,就能打到井里面的水,那就错了。现在公孙述很想告诉吴汉,成都这口井深得很呢。

公孙述认为,吴汉欺人太甚,竟然把部队开到家门口,如果再不出兵,世人都视公孙述为无物了。好吧,给他点颜色看看,让吴汉知道井里的蛙是多么可怕的一只大蛙。

刘秀给吴汉的快信,是担心公孙述用兵把吴汉缠住,先攻刘尚,再来摆平吴汉。就这点来看,刘秀是小瞧公孙述的胆量了。相反,公孙述是要先杀大狗,再打小狗。他派军牵制刘尚,重点攻打吴汉。

果然,公孙述派大司徒谢丰、执金吾袁吉两人,率军十万余人,分为二十营,倾城出动,向吴汉发起了攻击。此时,刘尚被公孙述另外一支部队缠住,欲救不得,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公孙述十万大军就像疯狗一样,围着吴汉厮杀。

这是吴汉做梦都没想到的。他太轻敌了,太小看公孙述了。没想到被追杀的绵羊还能摇身一变成为恶狗。吴汉拼杀一整天,累得不行,只好败回营里。

这时,谢丰纵兵包围汉军营地。吴汉想逃跑,除非长了翅膀。他没有翅膀,注定被困死了。吴汉后悔死了,早听领导的话,怎么会有今天这种局面。

吴汉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生最大的悲剧,不是你要失败了,而是你差点成功了。此役失败,看来是不可避免了。

然而,吴汉还没有乱。他把诸将召来,宣布了一个重大突围决策。

吴汉说道:“我们翻山越岭,转战千里,兵临成都城,突然大祸临头,让人始料不及。而我们和刘尚又被切割阻断,不得联系,生死如何,不得而知。”

吴汉语气凌厉,接着说道:“我们想要活命,就得想方设法突围出去,与刘尚会师。若能同心一力,团结作战,大功可立;如若不然,必败无疑。成败之机,在此一举。”

生的希望就这样在绝境中被点燃了。吴汉也要让公孙述看到一个真正的吴汉,他拿得起,也放得下,从不悲伤绝望,自取灭亡。

接着,吴汉把军中所有好吃好喝的,都拿出来犒军。将士们都吃饱喝足,喂饱战马,好像准备逃路。但是,吴汉一点也不慌,他紧闭营门,坚守不战。为了迷惑敌军,他派人到处插旗点火。

一连三天,公孙述都只看到吴汉在军中炊烟袅袅,不知在放火烧哪壶。

想知道吴汉烧什么水,答案马上揭晓。

我们知道,负责包围吴汉的是公孙述的大司徒谢丰。这绝对是个偷懒大王,吴汉三天不战,他好像也在偷懒,待在帐里打瞌睡。但是,三天后他却听到一个可怕的消息——吴汉不见了,他的大军也不见了。

真是见鬼了。要煮熟的鸭子难道也会飞吗?谢丰郁闷死了。然而很快,他又听到吴汉的消息了。原来,吴汉在一天夜里,悄悄打开营门,人噤声,马衔枚,向南回移,与刘尚会师了。

谢丰这才发现他被骗了。他看那袅袅炊烟和满天旗帜,以为吴汉一时半会儿还不想出营。可没想到,吴汉声东击西,玩的却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其实,谢丰也不是随便偷懒的人,他只是太大意罢了。好在吴汉没跑多远,现在还可以追。于是,谢丰分成两路,一路扑到锦江北渡口,防止汉军支援;另外一路大军则渡过锦江,攻击与刘尚会师的吴汉。

谢丰想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吴汉大开杀戒,把所有兵力都投入战场。两军打得极为疯狂,刀砍钝了,剑刺不动了,就用拳头打。双方从早上打到晚上,吴汉大破公孙述军。公孙述的大司徒谢丰和执金吾袁吉二人,均被斩下马去。

但是,吴汉没有乘胜追击。都说了,他是个知错能改的学生。他想起了刘秀的话,只待敌人来攻,不要急着求决战。于是,他将刘尚留在锦江南岸,自己则撤回广都。

吴汉反败为胜,却没有胜利的感觉,反而像做了一场噩梦。他马上给刘秀写了一封谢罪书,报告了当前战况。很快,刘秀的诏书就回来了。这一次,刘秀却没有责骂,而是夸吴汉撤得及时,布兵也相当漂亮。

刘秀再次告诉吴汉:你留在广都是最安全的。我料公孙述绝不敢绕过刘尚来攻击你。你和刘尚相隔五十里,距离并不遥远。只要公孙述胆敢攻击刘尚,你就赶过去救他。你以急兵之势,破他疲兵之战,绝对可以取胜。

吴汉捧着刘秀的诏书,不知如何言语。刘秀不愧是天下第一高手啊,大老远的,竟然把战场情况以及敌人的脾气摸得如此透彻。

事实也证明,公孙述并没有直接绕过刘尚攻击吴汉。吴汉经过休整后,公孙述亡吴之心不死,屡屡出击。吴汉则见一次打一次,打了八场,胜八场。打得公孙述气息奄奄,彻底退回成都城,再也不敢出战了。

吴汉卷土重来,再次把大军开到了成都城外。

这一次,吴汉相信公孙述再也没有反击之力了。这时,汉军另外一路大军也压到了成都,与吴汉会师。这路大军就是岑彭的老部下臧宫率领的。臧宫北上,搞定王元后,折身回攻。他一路斩杀,想拦都拦不住,公孙述的弟弟公孙恢也被他拔掉了。

情不自禁的,我又想起了卞之琳的那首诗: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这一夜,没有明月,只有无尽的风刮过苍凉的天空。这一夜,注定无眠,生死不定,没有明天。公孙述仿佛看到,今夜他将是天上的流星;今夜之后,成都城注定要将他遗忘。

公孙述看着城外的吴汉大军,犹如黑影摇动,不禁悲伤地问延岑道“你告诉我,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延岑在广汉吃了臧宫一次败仗后,就躲回成都城。此时此景,他和公孙述一样,不过是两只落水的狗。在他看来,吴汉和臧宫要痛打落水狗,实在是逼人太甚了。

看着公孙述无限绝望的脸,延岑不知何处来的一股力量。突然,他对公孙述说道:“男儿当死中求生,可坐穷乎!财物易聚耳,不宜有爱。”

延岑的意思很明白,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坐以待毙呢。应在绝境中奋发起来,振臂高呼。钱财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留它干啥,不如散财招兵买马,再打他一场。

公孙述是刘秀最后一个对手,也是最强势的一个,更是最顽固不化的一个。他一直坚守着一个宁输不降的梦想。你可以毁灭我,但你不能打败我。在逐鹿天下的战场上,尽管刘秀将一个个对手清除出局。但是,像公孙述这种为骄傲而战的精神,让你不得不尊重。

谁说井底深处不能诞生英雄汉子,至少公孙述就是一个。延岑的话,让公孙述又长了志气。于是,他把所有财产都拿出来,募集战场杀手敢死队。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很快,公孙述就招到了五千敢死队队员,全交给了延岑。

我把老本都交给你了,谋事在人,生死由天,一切就看你的了。

公孙述对延岑寄托了无限希望。广汉一战,延岑尽管输给了臧宫,却从此长了记性。他决定用当初臧宫忽悠他的那招唬一下吴汉。

于是,他派人在成都城内到处插上战旗,又是锣鼓喧天。在一片无比壮大的声势中,延岑从城里出一军,到吴汉军前挑战。

成都城可谓热闹极了。可是吴汉却不知道,一只他看不见的手,正在向他的脖子伸过来。

事实上,成都城外的热闹,都是假的。延岑趁汉军转移注意力时,亲率奇兵,潜到吴汉背后,杀进吴汉军中。收人钱财,就得替人办事。公孙述这笔钱真没白花,这些雇佣兵特别讲信用,杀人特卖力。汉军在他们的冲击下乱成一团。

延岑这招阴招的确很猛,打得吴汉晕头转向。吴汉兵营混乱,坐骑惊叫,把他甩落水中。就在这生死瞬间,吴汉潜意识地伸出一只手牢牢抓住了马尾。战马拖着他一路狂奔,跑出了险境。

大意,真的太大意了。

吴汉仿佛又明白了一个道理,当你最逼近胜利的时候,也正是接近失败的边缘的时候。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当你接近胜利时,往往会得意忘形,致使身体所有感官都放松警惕,集体性陷了视觉和智慧盲区。而高明的危险对手,就是从盲区里一跃而出,一剑封喉,足可致命。

吴汉躲过一劫,心中却永远地留下了阴影。此时,东汉远征军只剩一个星期的粮食了。经延岑这一打,公孙述丢掉的尊严就像赌桌上的钱一样,哗啦啦滚回他这边了。

吴汉认为,按目前形势,他短时间内根本就无法拿下成都城。不如……是的,吴汉准备撤了。但是,就在他准备秘密撤军时,有一个人跑得飞快,急切求见吴汉。

喊话要见吴汉的人是刘秀特使张堪。

张堪,南郡宛县人。来歙生前曾经向刘秀推荐张堪,使他连跳三级,升格为谒者。张堪此趟前来成都,是替刘秀给吴汉捎点东西的。没想到,他才走到半路,刘秀诏书飞到,拜他为蜀郡太守。

说刘秀不会务虚,真是没道理的。此时,成都城还处在公孙述的实际控制中,刘秀就拜张堪为蜀郡太守,明摆着就是开空头支票。尽管是个空头官衔,刘秀拜得自然,张堪也受得坦然。

现在我们终于明白了,张堪听说吴汉不伐公孙述了,那真是一个急呀。眼看就要到手的蜀地太守,如果吴汉就此撤兵,刘秀开的空头支票真的无法兑现了。所以,张堪一见到吴汉,说千道万,只有一个主张:公孙述必败,必须坚持伐之。

吴汉苦笑。可是伐战需要粮呀,没有粮喝西北风吗?张堪一听,笑了。粮草军械的事很好办,马上就到了。

前面说过了,张堪不是空手来见吴汉的。刘秀让他带了点薄礼转交给吴汉。薄礼不多,也就是七千匹战马,军粮若干。

天啊,真是及时雨啊。吴汉激动得都要跳起来了。

张堪告诉吴汉,要想打败公孙述,其实很简单。办法就是主动示弱,诱敌出战。只要故意示弱,他必会出城攻击。只要他一出城,即可在野外与之决战,比攻城省事多了。

吴汉一听,点点头。刘秀之前不也是这样教导他的吗?张堪很够意思,关键时刻帮了他的大忙,蜀郡太守他是当定了。

吴汉先前率军前进的时候,都是到成都城南门前驻军。这次不一样了,他决定换个方向,命令臧宫到成都城北面的咸阳门驻扎。

看着汉军再次兵临城下,公孙述笑了。

的确,延岑上次出击打败吴汉后,他变得自信和从容多了。公孙述不急着出兵,而是找人算了一卦。

卜卦的内容很吉利,只有一句话:“虏死城下。”此卦意思很明显,敌人将被打败,大司马吴汉此劫难逃。

公孙述一看,有如天助,腰板更硬了。他决定亲自率军出城,攻打吴汉。于是,他分兵两路,派延岑攻打臧宫,他自己则亲自率数万人攻击吴汉大军。

在我看来,公孙述安排延岑攻打臧宫,还真富有深意呀。广汉一战,延岑输给了臧宫,简直是血本无归。此时,两人再次碰面,这可是雪耻的大好机会。

延岑先对臧宫发起攻击,打得很顺当。臧宫与延岑大打三场,三场全输。这三场胜仗,可真让延岑出了口气。可是,胜利也是靠力气打出来的,两军从早上打到中午,延岑军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全都累得只剩一口气了。

延岑上当了,公孙述也上当了。饱人打饥汉,那是一打一个准。这时,吴汉出手了。他命令护军高午等人率精锐部队数万人,对公孙述展开反击。高午很猛,他一冲阵,到处寻找目标。很快,他发现了一个大猎物。

这个大猎物当然就是公孙述。高午冲上去,一矛下去,正中公孙述胸膛,公孙述即刻滚下马去。当高午准备再补一枪时,突然旁边跑出数人,把公孙述抢了过去。高午还没回过神,公孙述已经被人拖着,一溜烟跑进城了。

事实上,高午不追也罢了。他那一枪威力很足,正中公孙述要害。猜得没错的话,公孙述活不了多久了。

果然,入夜,公孙述去世了。

公孙述走之前,把兵权交给了延岑。大势已去,延岑再也振不起臂,也喊不出声。他很累很累了,不想再战了。

第二天早晨,延岑开城投降。

四 吴汉屠城的社会学分析

历史永远记住这一天:公元36年,十一月十八日,吴汉率胜利之师进入成都城。进城后,一切都很顺利,也很平静。然而三天后,吴汉却发出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命令——屠城。

这场大屠杀先从上层开始,公孙述妻儿老小以及其家族通通被斩;举城投降的延岑也没放过,其家族亦被斩杀。接着,吴汉仿佛着了魔,纵兵在城中烧杀淫乱,妇女儿童也不放过。公孙述的宫殿在一片火海中化为废墟。

屠城的消息很快传到洛阳城。刘秀暴跳如雷,骂吴汉不是人。然后又骂刘尚,说亏你还是皇族,在政府机构当过官,竟然还有这等残忍之心。

耿弇有过屠城记录,从不见刘秀皱过一下眉。然而这次他是真的火大了。他可能都想象不出,貌似质朴厚道、少言坚毅的吴汉,就像一座沉默的火山,爆发起来竟如此惊心动魄。

报复,或者复仇,在人类发展史上,当国家还没有出现之前,或者国家形式还没有达到文明理性阶段,杀人偿命,血债血还,似乎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的。甚至此种暴力行为不被吐口水,反而代代相传,成为经典。

《搜神记》里有这么一则故事:楚国有一对夫妇,夫为干将,妻叫莫邪。他们都是造剑专业户,楚王命他们造一对利剑。三年后,利剑铸成。夫干将却告诉妻莫邪说,我们替楚王造剑,一旦他得到手,为绝世人非分之想,他肯定把我干掉。反正都是死,不如我们只给他雌剑,雄剑藏到南山。你怀孕在身,将来若生儿子,记得叫他替我报仇。

果然,楚王得剑后,就把干将杀了。不久,莫邪生了一个遗腹子。儿子长大后决定要报杀父之仇。结果他去南山取下雄剑后,楚王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帅气高大的男人要杀他。于是下令搜捕,莫邪的儿子自己心虚,躲到山里去了。

就在山里,他遇见一个侠客。侠客了解情况后说愿意替他报仇,但必须借两样东西。一样就是雄剑,一样就是他的头颅。莫邪儿子同意献上头颅和剑,剑客就提着这两样东西去见楚王。

楚王见到要杀他的人的人头后狂喜。侠客建议他起火煮头,煮了三天三夜,头都没烂。侠客又诱楚王到锅前观看,楚王一探身,侠客手起刀落,把楚王的头砍下来。接着,侠客也将自己的头砍下,三头并煮锅中。

瞧瞧,多仗义、多悲情、多浪漫的复仇故事啊。

个体复仇方式源远流长,影响久远。但是,随着时间推移,个体复仇又演变成集团复仇,这才是最具有恐惧性质的毁灭行为。

战国时代的长平之战,秦将白起打败赵国,俘获四十万赵国人。当时,白起担心赵国俘虏造反,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夜之间就将四十万赵国兵坑杀,只放了二百来号人回国报信。

白起这笔恶账,记在了秦国头上。多年以后,秦朝崩溃,故楚国贵族将军项燕孙子项羽兵指咸阳,打败秦兵,俘获二十万秦国兵。跟当年的白起一样,项羽担心俘虏群体过大,一旦失控后果很严重,又是一不做二不休,仅一夜就坑杀秦二十万俘虏。

项羽的一生是复仇的一生。他身上所有的能量,都是复仇魔鬼赐予他的。随着阿房宫那一把大火,终于息了他沉积多年的灭国之恨。但是,项羽却没想到,暴力不是万能的,他崇拜暴力,也死于暴力。

再来看项羽的对手汉高祖刘邦。刘邦早年征伐时,也屠过城。但是,刘邦喝酒是上了瘾的,杀人却没上瘾。相反,他收放自如。咸阳城下,约法三章,此举就注定王天下者,必是刘邦也。刘秀的身体里流淌着高祖刘邦的血。他可以允许耿弇屠城,却不允许吴汉火烧宫殿,奸杀平民。

这是为什么呢?认真研究就会发现,这里面的学问很多。

我认为,在历史集团对抗斗争中,报复性的屠杀就结果看肯定是个政治学问题。但是,从动机来看却是个经济学问题。政治学关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强权与弱势的平衡,经济学则注重成本投入与收益利润的比较。

就这个观点,我们不妨再作深入分析:公孙述和刘秀对抗过程中,双方都是投入老本的。公孙述倾全国之力,刘秀也基本上把全国优秀的将领和兵力都投到战场中去。

战争的游戏规则古来有一个不成文的条例,即是降者不杀,杀降不祥。我们排除个别像白起项羽这种不守游戏规则的,大多数人都是遵守规则的人。比如,刘秀王邑率数十万军攻打昆阳城时,王凤顶不住了,就说要投降,他死都不同意。

为什么呢?因为王邑知道,如果王凤降了,按游戏规则,他就不能屠城了。

我们算算,刘秀和公孙述交上兵后,刘秀劝公孙述投降多少次了?多的不敢说,两三次还是有的。甚至公孙述只剩孤城成都时,刘秀还好言好语说,只要你肯投降,刺杀来歙和岑彭的事就算了。可是,公孙述就是不肯,骨头比石头还硬。

公孙述生前不肯降,延岑也不能代表公孙述。所以,吴汉就只有按游戏规则来办事,屠城泄愤。

在吴汉看来,没有比屠城更适合的复仇方式。如果不屠,就是便宜了公孙述,那来歙和岑彭之死这笔账怎么算?还有自己两次打到成都城,险些丧命,这笔风险怎么偿还?

战争的本质是什么?政治是特殊的经济模式。低成本,高收入,是其追求的最高境界。然而吴汉屠城,执意追求经济利润,却输掉了政治道义。

一切失去道义的交易,都是失败的买卖。只可惜,吴汉悟性不够,定力不足,所以没有参透。也就怪不得刘秀要拍桌子骂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