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专制危机的一种解决形式

窃见两年来,新法如秋荼凝脂,县令如乳虎,隶卒如狾犬,书生以逋赋笞辱,都成常事。某实不忍以父母遗躯受县卒挤曳,入讼庭,俛酷吏,裸体受杖,乃愤而出此,为纾祸计耳。

邵长青:《青门录稿》。转引自孟森
《心史丛刊》第一集“奏销案”

陈名夏恐怕并不是满族统治的殉难者。确切地说,在当时公众心目中,他恐怕倒应该算是一个精明的投机家:在短短的10年时间里,他先后侍奉过崇祯皇帝、李自成、多尔衮和顺治皇帝。然而,许多人把他的被处死看作是对朝廷中南人的一个打击。顺治皇帝试图避免给人以这种印象。同时,唯一被清洗的陈名夏的挚友,是推荐他出任尚书的孙承泽。孙承泽于1654年被弹劾免职。在陈名夏被判决后即受到惩处的其他官员,则是皇帝的“言事官”。顺治皇帝痛切地谴责他们未能及早报告在政府中出现的这个明显的朋党。有八名御史被降职或调离原任,其中包括赵开心和魏象枢。因此,他们之所以受处罚,并非是由于与“南党”有什么瓜葛,而是因为未能尽到其作为皇帝“耳目”的职责。而且,似乎是为了进一步表明他并不歧视南人,就在陈名夏被缢死的那一天,皇帝赐谥号给几位江南士大夫,这几位士大夫是在1644年崇祯自尽时,以死尽忠的。

南明海军的威胁

皇帝不想使人们把处死陈名夏归因于对南人的非难,也许是因为他希望在内院保持一种必要的平衡,以及因为,即便到了此时,江南的军事形势还是使得顺治必须谨慎地继续打开南方士大夫投靠满清的大门。海军将领张名振虽在1651年一度受挫,但又重新组织了海军力量,再次在江南煽动起义,而他自己则威胁着要从海上发动进攻。同时,清廷惊恐地发现,在江南无锡附近,至少出现了两起独立的反叛密谋。当地的复明分子与鲁王及永历皇帝的南明政权进行秘密联系,后者在云贵地区,处于孙可望的保护之下。

早在1650年,孙可望派密使前来与住在无锡附近的前明尚书贺王盛联络,带来了贺王盛以前的一个老师给他的信,此人当时正在东南与复明分子在一起。贺王盛说服了他的一个朋友眭本,与他一起到永历政权那儿去。眭本与贺王盛同属一个文学党社。不过这位朋友只走到了长沙。该年年底,两人带着孙可望以及永历皇帝的札书一起回到江南。约一年后,贺王盛悄悄地与鲁王政权的张名振军队接上了头,并开始计划在陆地发动一场起义,以配合海上的进攻。

第二群江南复明分子也开始在平一统和饶经这两个人的领导下聚集起来。用饶经自己的话来说:

缘清兵至,毁某室庐,杀某家四人,某迁无锡,行医为生。一人名江之龙者来,曰吕之选家中住一人名平一统,有胆略,得永历帝一将印,募人起事。某曾晤之,求告札数道。一日,某等造访一统,一统曰某等须待其一行取告札来,再行联络。一年后,一统携告札返。

当从遥远的南方带着永历政权的消息而来时,平一统肯定激起了人们对他的极大敬畏之情。1649年夏天,他来到吕之选家,由江之龙将他介绍给吕之选。平一统在吕之选家住了五个月,就在这一时期内,他在自己周围聚集了一批在感情上仍忠于明王朝的无锡人。吕之选后来告诉官府说,平一统在屋子里行合祭之礼,拜崇祯像,为他的死去而痛哭流涕。同时,平一统还收到了南明政权的许多空名告札。这些告札又提高了他在另外那些人,譬如饶经心目中的地位。当复明分子夺得政权后,他就可以凭此来委派其他追随者摄任地方官之职了。对于像饶经这样敢于冒险的本地人来说,它们既是巨大权力的来源,又是巨大危险的渊薮。饶经受可能高升的机会的诱惑,接受了一份告札,(因为随着密谋活动不断扩大,平一统不得不回到复明政权地区,去领取更多的告札。因此饶经接受的那份告札必定盖有一颗真正明政权的印信。)但饶经接受告札后,却因此大为泄气了。“某思之,某当受一告札。然其时某不知何以自救。缘平一统道欲带人马南下也。”

与1645年至1647年间的复明活动相比较,无锡复明分子的范围是极有限的。根据其中一个成员董焕奎(此人从饶和平那里接受了永历政权的一个按察使告札)的说法,在1651年至1652年间,总共有15个人被授予了秘密的明政权告札。1653年初,即农历三月份,密谋者终于得知起事的时机已经来到。从南方来了一道谕旨,任命饶经为总兵,于是这群人开始全体到无锡郊外的青山寺聚集开会。

不管从南面来的命令是否是直接由张名振发出的,青山寺聚会后不久,复明政权的海军就对舟山岛发动了一场新的进攻。在1653年的春季及夏季,张名振的军队又一次进攻了江南沿海,击败清朝在崇明岛的驻军,沿黄浦江一直打到上海的静安寺。同时,海盗、匪徒团伙在苏松地区到处出现,这也鼓励了当地的复明分子。他们开始准备自己的起义。

复明分子在1653年下半年发动了起义,时值海盗、匪徒大规模进攻州县府治之际。他们果真也被清朝的地方官,例如苏松知府李正华,看作是一起匪徒的暴动。但是,要把他们镇压下去颇不容易。在他们进攻上海时,地方官领着居民向城隍祷告,祈求城隍保佑他们不受这伙杀人越货的盗匪的屠杀。不过,进攻终于被逐渐击退了,个别密谋分子例如吴鼎,被抓了起来。经逐一审讯,清政府得知了另外一些密谋者的姓名,更多的人被捕获了。“某知吴明烈入狱,乃大恐,以其必牵连于某也。”饶经后来告诉官府说,“某遂于青山寺将所有书信、告札一并焚毁”。

但这时已经晚了,饶经与另外一些复明分子一起被捕,贺王盛也未能逃脱。经过审讯,宣布褫夺他们的功名,将他们开刀问斩。他们的妻小被赐给功臣为奴,财产被没收,父祖兄弟子孙被流放到关东。1654年5月28日,江南总督马国柱向清廷报告说,叛乱已经平息了。

关于新近复明分子在江南起事的详尽奏报,于1654年6月9日送到顺治皇帝手中。恰巧在此前后,清廷也得知了张名振的海军在郑成功支持下,发起了新的进攻。皇帝从江南巡抚在当年夏末进呈的一道奏章中了解到,尽管张名振起先曾被陈锦击败,但他又设法组织了一支令人生畏的海军力量,有舰船1000艘,水兵2万。巡抚周国佐还报告说,为抵挡张名振沿长江进犯而布置在南京的守军,绝不是这支久经沙场的劲旅的对手。南京的1.46万名防军沿岸分散布置在各江防据点,虽然他们是善战的步卒,擅长陆战,对于水战却毫无经验。而且,南京水军只有194艘装备简陋的沙船、1950名人员混杂的水兵。

顺治皇帝的南人臣僚

由于有着这样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威胁着南京,以及在江南地区有着这样可怕的反叛迹象,顺治皇帝对于汉军旗人及北人进一步攻击陈名夏南人同僚所可能产生的后果,必定感到担心。那些汉军旗人及北人曾协助顺治除掉了陈名夏。因此,宁完我在弹劾陈名夏后,又递呈了一份毫不留情地斥责“南党”的奏章,向皇帝报告了41个官员的姓名,说他们由于籍贯相同,一起参预了密谋,但福临置之不问,并命令宁完我再也不要提起此事。同时,皇帝引人注目地决定对国内最有声望的一名江南士大夫,江南武进的吕宫表示特殊的、甚至可以说是象征性的恩宠。1647年清廷大试,吕宫中了状元。作为此年的第一名进士,他的声望无与伦比。然而身为南人,他与陈名夏过从甚密。陈名夏被处死后,另一著名的士大夫王士祯指责吕宫是陈名夏的所谓“南党”的一员。现在,顺治皇帝不仅驳回了这些指责,而且进一步褒扬吕宫为贤臣,并在此后两年里,屡加赏赐,以示皇帝对这位来自江南的杰出忠臣的殊恩。

顺治选中吕宫来颁施恩典,不仅仅因为他是江南人,还因为他是“新”汉人官员之一:在本朝进士及弟,因此既非在明朝科举及第者,亦非“贰臣”。王崇简的儿子王熙也同样受到了褒奖。因为与吕宫一样,王熙于1647年进士及第,并于1658年被选中负责皇帝重新任命组建的翰林院。在清除了陈名夏之后,顺治皇帝转而倚重的,就是这些“新人”,以图抑制旧南方士大夫的影响,尤其是那些在明朝科举及第者。尽管宁完我竭力想在陈名夏及孙承泽之外,把对南党的清洗范围,扩大到另外的著名南人官员,例如陈之遴和吴伟业,但他们继续在内院任职。1654年8月16日,顺治皇帝批准了一份新的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宏文院任命名单。这份名单包括了一批在新朝科举及第的、同时精通满汉文字的南人,为首的则是两位重要的年轻汉军旗人,进士丁思孔、范承谟。此后两年内,由于不少旧臣被调出,内三院的这些年轻汉官就在清政府中逐渐取得了越来越大的发言权。事实上到了1656年,甚至内三院的五品低级官员都有了直接向皇帝上奏的权力。

这并不是说顺治一下子就不再倚重汉人高级官员,或者立即停止委派明朝进士出任高官了。刘正宗,这位自陈名夏死后最得宠的大臣,也是明朝的进士。刘正宗是山东人,于1652年初任学士,1653年继陈名夏为吏部尚书,1654至1660年间,一直任大学士。尽管在1657年有人严辞弹劾刘正宗背公徇私,尽管得知他的兄弟接受了郑成功的任命,顺治皇帝还是一直让他担任这一要职。顺治也继续重用那些在为清廷效力时表现出才干的前明能臣。这类官员中最突出的也许就是周亮工了。周亮工是南京人,著名的校书家、诗人和书画鉴赏家,1640年进士及第,1643年曾任山东潍县知县,当时正值阿巴泰前来进攻,他竭力抵御。李自成攻占北京时,周亮工正在北京任御史,但他设法逃到了南京。他拒绝臣事于福王,于1645年投向多铎,授两淮盐运使。接着,自1647至1654年间,任福建巡抚,镇压反叛者和复明分子,战功卓著。1654年,福临遂将他调到北京,任左副都御史。虽然周亮工作为京城大官的经历是短暂的,但他仍是这一时期内顺治皇帝赏识南方士人才能的又一个例子。

尽管如此,年轻的臣僚们仍不停地对像周亮工、陈之遴等旧南人归附者表示不满,批评他们腐朽的作风和懒散的官僚习气。1656年4月13日,御史王士祯再次将仕于两朝与风节衰落联系起来,上章指责大学士陈之遴举止不端。不久,另一位御史焦聪睿对他提出了严重得多的指责,说他与另一位“贰臣”,礼部尚书胡世安暗地搞阴谋。另有官员干脆提议说政府中的南人太多了,应设法减少。顺治以其事出无据,将这些指责全部驳回。他再次肯定他的信条:关键是每个官员现在的表现,而不是政治或地域集团过去的行为。他说:“朝廷立贤无方。”

然而,就在这些指责提出不久,顺治皇帝对陈之遴以及其他仍居高位的旧江南士人的态度,开始有所变化。这也许部分是由于南明海军的攻势暂时缓解。在郑成功的支持下,海军将领张名振于1655年重新夺回舟山岛,并控制了浙江的台州城。在1655年下半年,张名振从这一基地出发,加紧了对沿海一线的袭击。在他发动袭击的同时,其他独立结伙的海盗、匪徒的活动也活跃起来,例如由沈国清率领的浙江埭头山的军队。然而在1656年初,清军击败了沈国清人马,并抓获一个人,巡抚周国佐认出此人就是张名振的儿子张文魁。这一发现使得江浙的清朝官员兴奋不已,以为拿张名振的儿子做人质,就能够说服这位海军将领投降。于是周国佐请求兵部暂缓处死张文魁,并开始设法与张名振联系。不料江浙总兵、总督马鸣珮却说,据战俘的供词,张名振看来已在这一年的早些时候在舟山去世了。这些战俘是最近在沿海抓获后被送到南京审讯的。马鸣珮奏道:“招降之论,遂成空言。”兵部自己经过一番简单的调查,证实了张名振的死讯,就于1656年4月下旬下令将张文魁处死,枭首示众,“以示国法”。处死张文魁当然并不标志着南明海军这一特殊威胁的消失,因为张名振的海军继续由其副将张煌言率领。不过,当那长期在江南海岸来回骚扰袭击的臭名昭著的海盗顾三也于1656年秋天被抓获处死后,顺治皇帝与他的海防官员们显然大大松了一口气。

不管来自海上攻击的威胁暂时缓和,是否也意味着顺治不必再为疏远东南重要士大夫而不安,在1656年后,皇帝确实开始转而反对他以前曾庇护过的许多“贰臣”了。他现在支持对贰臣们新发动的一次大规模弹劾。在此后的18个月里,接连地,薛所蕴被罚金,龚鼎孳被停职,方大猷锒铛入狱。而且在1657年,来自江南的一批主要臣僚,包括大学士王永吉,都受到了一宗重大科场作弊案件的牵连。就许多人看来,这一案件证实了东南士人与腐朽和自吹自擂有关。喜欢道德说教的臣僚们,例如杨雍建,用科场作弊案来作为道德衰败的明证。此时甚至在顺治的心目中,也开始把这种衰败与明朝的遗臣、江南士人集团与社会堕落、经学的式微联系起来了。都御史魏裔介倡议建立一种新型的道德秩序,他于1658年5月上章指责大学士陈之遴的腐化行为,这一次弹劾得到了顺治的赞同。他不仅把陈之遴及其家人作为政治流放犯放逐西北,而且使浙江信奉天主教的主要归附者们为之惊恐万状。他逮捕了他们的保护人巡抚佟国器,并将其发配。因为佟国器一再拖延放逐陈之遴在海宁家乡的年迈的母亲。

清廷专制与满人至上

在陈之遴被放逐的同一年,宁完我也死了。就这样,两位最有代表性的南人“贰臣”和参预了满人登上北京皇位之活动的老一代辽东汉军旗人退出政治舞台,就成了顺治十五年的标志。当这两个在一定程度上互相对立的集团,在1658年前后同时离开高层宫廷政治活动之时,顺治明显地感到那种已丧失了实质内容的旧政治模式,可能得到恢复。陈之遴及其同伴陈名夏毕竟一直代表着一种自我追求的小集团与以正义自命的文人理想主义的特殊结合,我们可以将此与明朝后期的党争联系起来。在一定程度上说,1653—1654年间的政治危机,就集中于他们那种恢复对皇帝进行自主的、并常常是英勇的道德判断的传统的企图之上。在东林党时期,这一传统以对个人进行清议品评的方式表现出来,宁完我及辽东“旧臣”抑制了这一传统的恢复。现在,看来皇帝已有可能重建明朝专制主义的构架,而不必冒他的臣僚结成朋党的危险了。随着陈名夏与陈之遴的下台,1658年8月13日,顺治改旧满洲内三院为内阁,正式重建独立的翰林院。11月6日后,不再将大学士派属某院,而是附于大内中两两相对的各殿:巴哈纳与金之俊为中和殿大学士,洪承畴与胡世安为武英殿大学士,等等。这些并非机构功能的标志,而是一种武断的指派,因为像明朝的内阁一样,新内阁真正的功能,是由各部来区分的。因此,各大学士由皇帝指派,分管指定的一个部曹的臣僚。并且,随着内阁日益成为内廷的秘书处,就像明朝的前任们一样,大学士被授权对各自负责的部门的奏章代皇帝票拟谕旨。大学士的治事权看来是恢复了。

刚刚重建的翰林院的第一位掌院学士是王熙,他的父亲王崇简当时任吏部尚书。吏部当时正在进行官品改革,使满人与汉人的品级相对等,这样,在同一职位上的满汉官员现在有了同等的地位。后来在1659年,王崇简出任礼部尚书,并负责组织一次特殊的科举考试,以庆贺永历皇帝已逃到缅甸的喜讯。一般说,让父子同时出任如此敏感的职位,肯定会再次唤起明朝朋党的幽灵。可是能说一口流利满语的王熙,在这一点上是将顺治所渴望的品性完善地结合起来的“新人”之一:他是这样一位翰林掌院学士,既与南方有广泛联系(其父曾帮助组织复社),精通辞章,又有清白的政治背景及满洲贵族所能接受的风度。而最重要的是:他得到皇帝的信任。

皇帝并不仅仅倚仗于人事的变动及新的官僚机构,他需要形成一个稳固的专制体制,由摆脱了大臣私恩、宗派影响以及下级官僚机构中士大夫之间相轻相争积习的内阁、翰林院,在最高层牢牢地控制它。很明显,甚至“新人”也开始与旧的恩师、门生关系网多少有了些联系,人际关系又开始继续产生影响。不过,顺治显然希望通过加强他与他的阁臣的关系,以在最高层形成一种融洽信任的气氛,使臣僚可以依靠上下间的关系而不是横向的联系,为可预见的未来政治赢得一种保障,这完全是其父祖的传统。简言之,皇帝试图将一种新的政治作风加之于传统的君臣关系之上,这种关系正是形成儒家政治思想体系的关节点。这一新的施政作风是所有早期满洲统治者的特点,尤其是太宗的特点。太宗有意识地与其大臣们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个人关系,它对应于作为晚明宫廷政治特点的皇帝与谋臣之间那种虽理想化,但不掺杂个人感情的关系。很自然,紫禁城宽阔的庭院和高耸的宫墙,不可能像皇太极在盛京那小别墅一样的宫殿,能使人产生同样的亲切感。因此顺治与其谋臣的亲密关系不可避免地还受到了帝室威严的制约。不过他设法对高度礼仪化的汉人朝廷中的君臣关系,添加了其独特的个人风格,这一风格在某一点上也影响了康熙甚至乾隆皇帝。

在顺治与两名在陈名夏死后任职的德高望重的老臣党崇雅及金之俊的关系中,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这两人都是年迈的“贰臣”,早就准备告老还乡了。1655年,党崇雅首先引年乞休,辞去国史院大学士。顺治批准了他的请求,诏加太保兼太子太傅,赐冠服,对他说道:“卿今辞朕归籍,不能复见朕矣。抵里后,用此冠服,如见朕面。”

但当第二年金之俊上表乞罢时,顺治未予同意。正如在准许党崇雅归籍时,他强调了个人间亲密关系的重要性一样,在驳回金之俊的请求时,他也强调了人际间同样的紧密联系:

君臣之义,终始相维,尔等今后毋以引年请归为念。受朕殊恩,岂忍违朕,朕今何忍使尔告归。

顺治又转向其他在场的臣僚说:

昨岁,金之俊病甚,朕遣人图其容。念彼己老,倘不起,不复相见,故乘其在时命工绘像,盖不胜眷恋如此!群臣亦有衰老者,岂不有归田休养之念,然经朕简用之人,欲皓首相依,不忍离也。

面对皇帝如此深切的感情,金之俊无法请老了,就像大多数的儒生一样,他极易因天子亲召而尽忠。于是金之俊又留任高官六年,1658年,参预编修大清律;1659年,撰写并进上了明崇祯帝碑文。

皇帝期望臣僚直言尽忠,以作为对他的恩典的报答。君臣之义,不容贰心。因为臣子对于君王的义务,是十分明确的,这超越任何其他形式的道德义务,包括激励了晚明党社运动的那种政治理想。正如1654年年初,顺治在陈名夏被捕前对洪承畴所说的那样:“六部大臣互结奸党,实为大谬。臣子之义,唯以忠义力事于君国。善善恶恶,始见其正。”

此后的清朝君主继续不断促进君臣间这种亲密的人际关系,这是围绕着儒家的方式建立的一种理智交流,而同时又严禁官僚结成党派。康熙皇帝的南书房,甚至为理想化的圣主与其儒士谋臣间的这种关系,提供了一个制度化的环境。南书房的汉人臣僚(其中许多是南人)为君主担任文化教师之职。康熙及其儿子雍正逐渐发展了一套宫禁密奏制度,以向皇帝提供可靠的情报(这些情报在顺治皇帝御史们的奏报中常被遗漏),皇帝“耳目”的地位因之大大加强了。由于互相监督阻止了官僚联盟的形成,由于君主与外廷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与某个具体的个人无关,皇帝与其各近臣之间的关系,随着清朝专制制度的成熟而日渐成为个人的事情了(例如康熙对高士奇、雍正对田文镜等)。

顺治皇帝已经使满洲贵族服从于明朝的专制机构:一个辅助性的监察机构专事报告吏治腐败的情况;重建都察院吏科,以对中央政府中的满洲旗政进行监审;一个内廷秘书机构,帮助皇帝制订政策,控制六部。接着,为了防止在这些机构任职的官员以权谋私,顺治已把主要的试图恢复晚明议政之风的明朝归附者,从他的近臣中清除了出去。最后,在用1644年后科举及第的年轻士大夫,或对新政权绝对忠诚的第二代汉军旗人取代那些旧臣后,皇帝已把满洲氏族制的人际关系样式与汉族皇位世袭制合并起来,在君主与谋臣之间形成了一种亲密的关系,而同时继续坚决地制止官僚朋党的出现。

所有这些,在当时并未受到官员们的正式指责,虽然后来满洲人批评皇帝倚赖汉官,明显地贬低了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地位,而以前他却十分有效地以此来对付陈名夏。不过顺治采取的另一个他视之为同类的使皇权理性化的措施,却不是无懈可击的。1653年7月23日,就在他复置汉人大学士的两天之后,皇帝宣布了在皇城与宫城重建宦官理事机构的计划。就他看来,这一措施是为了更好地控制一向混乱无章的内廷机构。顺治在他的谕旨中宣布说:自从宦官在汉朝首次确立其在宫廷中的地位以来,擅权的现象,不胜枚举。他们涉足宫廷事务,深深介入了对军队的监督管理,为三亲六戚聚敛财富,助长腐化,任用私人,勾结劣绅,扰乱地方官的行政。皇帝指出,所有这些正是因为他们的权力是非正式的,没有明确范围,以致即便是最有胆识的君主,都会觉得要阻止宦官的这些行为十分困难。不过,他顺治将要吸取历史教训,通过建立一个正式的机构以控制宦官的权力,就能够避免这些擅权现象了:

宫禁役使,此辈势难尽革,朕酌古因时,量为设置……防禁既严,庶革前弊。

于是,顺治利用明朝皇帝曾经采用过的十三衙门来经管宦官事务。他还对宦官事务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1)满洲近臣与宦官共同承担宫中使役;(2)各衙门宦官品级不得超过四品;(3)宦官为内廷官员,不得承担宫外事务,也不能离开皇城;(4)宦官不得与外人接触,包括他们自己的亲属;不得收养义子;(5)宦官不得与外官经常交往,他们的任何交通勾结,都将科以重罪。

当时,许多官员反对这一决定,十三衙门被推迟到两年之后,即1655年7月才正式建立。群臣的主要担心之一,就是宦官将会接管公文传递的工作。不过这很快就清楚了,皇帝有意让内务府高级官员来监督宦官,防止他们利用政治权力,非法妄为。建立十三衙门的本意被全然误解,部分地是由于顺治死后鳌拜等辅臣伪造的遗诏,说皇上对再次允许宦官自由地主管宫廷事务表示羞愧。很明显,顺治打算将政府机构的内廷部分官僚化,并用满洲人和汉军旗人来检查宦官是否有越出他的1652年敕令严格规定之范围的行为。譬如在1658年3月17日,当他得知宦官吴良辅受贿时,立即下诏在宫内处罚曾经是他与诸王公大臣斗争中的主要谋臣之一的吴良辅,并令吏部严惩与此案有牵连的外官。

汉军旗人的上层分子

皇帝委派来担任大多数中央政府高级职位并管辖十三衙门的汉军旗人,例如范承谟和丁思孔,多为第二甚至第三代清朝拥护者,身处社会的最高层,他们的父祖早在辽东就已投靠了努尔哈赤或皇太极。这批汉官的第二、三代后裔与满洲贵族区别很少。耿仲明一家就是这种融合的突出例子。1648年,在对南明政权的作战取得了一系列胜利之后,耿仲明被封为靖南王。虽然在1649年12月30日,他被指控庇护隐匿了300逃奴的下属,自缢身死,但他的军队仍然在其子耿继茂统帅之下,继续与复明分子作战。1654年,他请求遣其两子耿精忠与耿昭忠入朝侍候皇上。顺治为加强与汉族大臣的关系,不仅恩准了这一请求,而且赐其两子子爵,并安排耿精忠娶了豪格之女,耿昭忠娶了亲王阿巴泰的孙女。因为这后一位是郡主,耿昭忠这个著名的书画鉴赏家还被授予了一个满洲贵族的世职:都勒额附。最后,皇帝召耿继茂的第三子耿聚忠入朝。耿聚忠娶了岳乐之女,授以太子詹事。

在稍低一点的层次中,汉军旗人的第二、三代后裔也由其父祖的陈请,入朝为官,成为皇帝忠心耿耿的仆人。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子就是马雄镇,他由其父马鸣珮荐举,任工部副理事。马鸣珮出身于辽阳一个颇有名望的家族,这一家的女人于1621年集体自杀。他在皇太极麾下步入仕途,出任新设的工部启心郎。此后,如前所述,他在山西的骚乱地区平乱安民,颇建功勋。马鸣珮为户部侍郎,受户部特遣出使江南,组织漕运系统,迁户部尚书。1654年,任两江总督。其子马镇雄隶汉军镶红旗,任职于工部,初于1656年主管在北京南部的皇家制币厂和琉璃厂,接着,像他父亲一样,任宗人府启心郎。后来,马镇雄成了清朝最著名的忠臣之一(详见下文)。

顺治好任用汉军旗人为各省督抚,这特别明显地体现了他对这些人的信任。确实,在顺治年间,汉军旗人开始变为新的心腹权要,几乎是扮演着北京的皇帝在行省亲信的角色。这部分地是因为清廷有意不让满人与蒙古人统治各省。在1658年以前,从未任命过一位满洲巡抚;在排他主义者鳌拜等辅臣于1668年开始任命满洲总督前,也从未有过满人出任此职。因此在顺治朝,汉军旗人替代满人治理各省,甚至还取代了汉人的科举及第者,使得他们难以找到员阙。在多尔衮摄政时期,一般汉官与汉军旗人出任各省巡抚的人数大致相等。但当1651年顺治皇帝亲政之时,人数比例变化了。至1659年,1/3的巡抚都是汉军旗人,并在1668年鳌拜决定开始大量任命满人与蒙古人为巡抚之前,大体上一直维持着这一比率。事实上,如果将清朝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我们就可以发现,就巡抚一职而言,这个王朝的历史可以分成三大阶段:1650至1700年,汉军旗人统治各省;1700至1800年,一般汉官与满人大体平分地方的统治权;1800至1900年,一般汉官在各省政府中占据优势。

就总体看,清朝总督人选情况也大致与之类似,虽然在18世纪中叶,满洲总督相比于一般汉人总督占绝对多数。不过在清初,甚至在顺治朝以前,总督官位实际上早已被汉军旗人所垄断了。其原因并不难找到。在三藩之乱前,总督是一种特殊职位,主要视军事征服的需要而设置。其职位常常依属于某一个人,而不是地区,并随其出巡使命的结束而废罢。因此,在1659年之前,实际上只存在七个总督官职。

在军事征服的最初几年,对平定地方的计划举足轻重的非八旗汉人,清廷是授予他们总督之职的。例如北方人、锦衣卫都指挥使骆养性迎多尔衮进北京,多尔衮即命他总督天津军务(供职共四个月,直至军事危机结束);或如明朝御史吴孳昌,他在满洲军队占领京城后,即被命为大同巡抚,宣达、山西总督。但到1646年,这些最初任命的汉官,或与其职位一齐罢废,或全被汉军旗人取代了。在此后九年的时间里汉军旗人包占了所有的总督职位。17世纪50年代中期,有几位一般的非八旗汉人被任命为总督,然而自1651年顺治亲政后,90%的总督都是汉军旗人。

由于总督统领一省或数省的军民之政,既指挥前线将领作战,又负责动员常规行政机构征集赋税,供应给养,那么很显然,50年代进行的对南部中国的征服,主要就是由汉军旗人完成的。这一最高层集团人员的构成是各式各样的。部分汉军旗人为原辽东本地人,早已降清;另外一些是1644年后归附满洲的明朝官员;还有一些则是降臣的第二代,或是在清朝官场中从初仕升迁至高位者。他们多数为职业军人,但其真正的共性当然在于他们的种族:都是汉人。因此,正是他们,而不是满人自己,作为总督承担起了扫清南部中国南明军队残余的责任。

1652—1653年间,孙可望“庇护”永历帝于贵州西南的安隆,他与李定国等率明军在广西、湖南及四川等地出击,战败清军。为对付明军这一攻势,顺治认定最重要的是派一名经验丰富、多能善战、秉领大权的指挥官到南方去,协调各省众多战线的军事行动。因此,他命洪承畴出任湖广、两广、云南、贵州总督,令其起复,驻扎长沙,全面调度出征的朝廷大军。在洪承畴的指挥下,清军集中进攻原来的起义军李定国、刘文秀部,1655年,追击至广西,次年,将义军逐出了南宁。同时,在安隆,孙可望似乎想废黜永历,自立为帝。永历皇帝惟恐被杀,秘密与孙可望的对手李定国联系。李定国当时已退至贵州,决定营救永历帝。他在安隆附近击败了孙可望,遂将南明最后的这位君主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在云南府孙可望刚完工的宫殿里,重新建立了一个团结一致的永历朝廷。孙可望最后一次试图打败李定国,但1657年10月24日在云南东部交水之战中大败,这位军阀只得逃到宝庆,投降了总督洪承畴。

孙、李交恶,为洪承畴提供了一个期待已久的机会。孙可望降清后,清军大举进犯贵州,拟定了一个攻击李定国南明军队的计划。清军分三路进兵:一由平西大将军吴三桂统率出四川;一由铎尼统率,出广西;一由总督洪承畴统率,出湖南。此战之结果,是清军大获全胜。1659年1月23日,云南府被清军攻陷;3月7日,南明军队主力在大理(云南)被击溃,永历帝被迫出逃缅甸。

年迈的洪承畴无意穷追逃敌,以目疾日重,请求还京,他建议顺治皇帝封大将军吴三桂为亲王,负责抚靖云南。亲王为最高的爵位。1645年吴三桂助阿济格败李自成后,曾一度以亲王为号。清廷准许洪承畴离开总督的职位,并召其至京,授以大学士之位,时为1660年。次年,许其致仕,此时,洪承畴为满洲效劳已近20年了。洪承畴无疑是满族人最可贵的合作者之一,当四年之后(1665年)他去世时,被正式赐予谥号。同时,清廷接受了他关于抚靖云南的建议,命吴三桂继续进军,穷追亡命的僭越名号的明朝余部。大将军吴三桂与满洲内大臣爱星阿奉命征缅,终于在阿瓦附近捕获了永历皇帝,将之带回云南府,并在1662年6月11日用丝帛将他绞死。明朝最后的这位皇帝时年40。吴三桂以杀君之举,受封亲王,实际总督云、贵两省。

清廷信用汉人的后果

当时,满人单凭自己的力量,是不可能征服南部中国的,他们不得不依赖归附的汉人来完成这一任务。然而,他们显然并未预见到这一军事方针的危险后果。首先,最为显而易见的是,清廷实际上是授予了吴三桂及另外两位协助征服中国南部的藩王耿精忠、尚可喜无法抑制的权力。事实上,清朝已经出现一种贵族势力的威胁,本来它担心这种威胁会来自满洲内部,但现在它却从汉人军事贵族身上体现出来了。吴三桂的亲王地位,以及作为其仆从的私人军队,正是多尔衮及顺治一直避免使他们自己的满洲贝勒得到的那种割据力量。为了维护皇权,清廷迟早得回击这个威胁。当这个时机来到时,内战注定会爆发。

其次,也是更为根本性的后果,是满人对军权的垄断地位的丧失。这一点在1660年陆光旭事件中就能清楚地看到。陆光旭1651年进士及第,他在任陕西按察使时,于1660年9月上章抨击满人的腐化现象。他列举了满洲贵族处处阻格按察使的批评之事,还指责他们在各省的军事行动,尤其是他们对民众竭泽而渔、僭权妄为的行为,等等。清廷召集议政王大臣会议来详细讨论陆光旭的奏章。在会上,大学士、礼部侍郎兼吏部侍郎梁清标为汉族官员的意见做了辩护。梁清标也是在明朝科举及第的。在会议的讨论之中,陆光旭提出的意见变成了一个程序性的问题。对在军事上具有战略意义的问题,像陆光旭这样的按察官是否有权议论?这类敏感的问题是否仅仅是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限?满官对此的意见是:汉官不应涉足军务。

凡议军情,汉官从未与议。果汉官与议,而置其言于不论,辄自擅专,臣等自应甘罪。

在另一方面,梁清标则认为,满汉官员对这类事务都应不受限制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双方可以事先草拟出建议,这样就可以找出双方意见的相异之处。虽然顺治皇帝并未特别表示赞同这一方法,但当时他确实肯定了陆光旭上章论奏军务的权利,这就等于允许高级汉官参与对军事战略问题的讨论了。满洲贵族关于唯独他们才有这一权利的意见被否决。

皇帝决定让汉人参与制订军事政策,反映了汉人在战场上的实际领导地位。它还进一步坚定了皇室早已形成的一个决心:不把满洲贵族和旗人作为一个完全独立的特等阶层,实行分封。当多尔衮一旦在汉族士大夫身上发现了他自己统治这一国度的关键线索,他就决心不要在中国内部形成一个凌驾于这些皇位拱卫者之上的食封阶层。这并不是因为封建军事精英的政府与那种儒家官僚体制两不相容。如果多尔衮当时访问过日本的话,他就可以发现确实有可能建立一个食封——官僚体制,在这一体制内,军事贵族服从于一个藩国的封建律令,同时又作为其国君的官员,领受特定的俸禄与官品。有着明确的结果与酬劳的封建义务,就这样维持了那种显然应被视作一种封建军事阶层的伦理责任。

但是满、蒙及汉军旗人不可能在儒家的文官体系内长期担任这样一种官僚角色,而不放弃其军人身份。正因为皇室需要将满洲贵族、汉人藩王及新的汉军旗人的最高阶层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所以就需要使一个完全的文职官僚体制永久存在。如果清朝的八旗贵族不想完全成为能够拥立皇帝的权臣,像当时在欧亚大陆另一端的奥斯曼帝国的近卫军人一样,那么,他们就必须与另一种文职政府的代表分享中央与地方的军权,同时,不得不在同那些与自己有区别的官僚竞争时,接受其价值观念。

由于文职官僚体制深深地扎根于儒家的政治价值观之中,而且在根本上由它所维系,这就转过来无情地嘲弄了武夫们永久保持权势的理想。只要学而优则仕的科举制度依然存在,士大夫的美德就会占据优势:学识渊博,谙熟伦理道德,精通书画,兼文人和官僚于一身。因而,从长远的观点看来,清廷十分成功地支持了自己在旧归附者及新承皇恩者中的儒学盟友,结果使得军人去竭力效仿文臣。有抱负的武将凭其举重、舞戟、开弓的本领来划定等级,这是在体力上对八股文东施效颦式的模仿;而满洲旗人,则力图成为经学家和诗人(虽不一定高明),以跻身正式的文臣队伍,赢得自己的一席之地。到了18世纪中叶,绝大部分旗人已经既不会骑马,也不会狩猎了。其中居住在北京的大多数人,成天以饮酒、赌博、看戏、斗鸡度日。到了20世纪20年代,清朝早已灭亡,占城市人口不小比例的北京旗人,不是当了黄包车夫,就是做了警察,职业五花八门,但已无权无势了。这就是约3个世纪以前曾在中国大地上纵横驰骋的武士的后裔。

郑成功的进袭

在遥远的南方最终击败了永历帝复明军,这不仅伴随着军权向汉人手中的转移,而且标志着在长江三角洲大规模反清斗争的结束。长江三角洲仍是帝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因为摧毁了最后一个复明政权,洪承畴与吴三桂也就割断了国内怀有贰心者与皇统的联系。在沿海,还有郑成功及其海军,但当他们真正对长江地区造成威胁之时,各省的官员已使他们在江南的同伙们无所作为了。

自从吴圣兆失败后,苏州南部水草丛生的太湖沿岸地区,及松江西面的泖湖,便成了小股穷苦渔民及非法居住者的领地,他们相机出动“打饷劫掠”。1654年初,这些贼徒有了一个新的首领:钱应。他参加过早年的复明起义,后来在老家潜居数年,接着又复出冒险拉起队伍。他大约召集了30人,有小船10余只,与另一个贼党陆二合伙。但这一群人总的说来还是势单力薄,不过搞些零散的劫掠而已。

1656年,这伙人时来运转了。该年年初,永历政权的两个信使来到泖湖地区,一为扬州人李之椿,一为僧人丘戒。他们带来了盖有明朝玺印的空名告札十道,并一下子把钱应从本伙的首领及另一伙人的搭档,提升为明朝总兵。一夜之间,钱应及其同伙不再仅为糊口过日子,而是开始招兵买马,征集钱粮(其中有些可能是乡绅中的支持者捐赠的),准备起义了。“身一得了札付”,钱应后来回忆道,“招的人越发多了,船就有了二三百号”。钱应用捐赠之财置买兵器,以永历政府的告札指派拥有人和船的入伙者为“头目”。4月份,密使王秀甫又给钱应送来了更多的告札。关于钱应活动的消息甚至传到了南方郑成功的总部,于是这位海军将领就派王秀甫带着盖有永历玺印的黄绢告札前来,任命钱应为明朝地方官、平南将军。又许以成功之日,任命钱应为江南挂印总兵,陆二为横跨浙江边境的嘉兴总兵。钱应反应积极,王秀甫成了泖湖复明军营地与福建郑成功海军之间的信使。他从南方又带来书信,让钱应多招兵众,预备船只器械,以接应海上的进攻。王秀甫还告诉他,一旦得知吃水很深的海船已离岸出发,他就应在苏松举起反清大旗。

但这预计的进攻还没来得及开始,钱应就因为在江、浙间来回袭击,此剿彼遁,而引起了官府的注意。汉军旗人、两江总督郎廷佐虽然不知道预谋的起义,甚至不了解钱应人马的目的及其规模,但仍然认定这类盗贼应该立即剿灭,便在两省同时对他们展开了攻势。第一次战役失败了,郎廷佐的军队仅将钱应水军赶出了泖湖,驱至海上。钱应的船队在海上曾经远至浙江的台州,然后又折回江南沿岸,并于途中击败一支清朝水军。郎廷佐意识到,钱应人马的规模比他预想的要大得多,遂提醒浙江巡抚封锁其南逸之路,接着动员属下的各营人马,进剿泖湖。但钱应听到了风声,及时地逃走了。郎廷佐又组织了第三次进剿。这次,他严格封锁消息,兵分九路,在泖湖外围的不同地点分别屯驻,以避人耳目,又请毗邻的两省派遣兵将这一地区团团围住。1658年2月4日,他的努力收到了效果。松江有人来报告,说看见钱应人船在松江东北部的黄浦江边几个小村之中,郎廷佐立即整军进发,决定亲自指挥这一战役。

当郎廷佐率部与钱应人马交手开战时,这位总督一开始十分惊异。这是一支比他原来想象的规模要大得多、装备要好得多的舰队。但钱应及其部属同样大吃一惊,他们被包围在驻地之内了,自清军开始进攻,他们就完全处于守势。在混战中,钱应至少有10条战船起火,许多贼徒跳河淹死。陆二及其他几位头目被捕,包括钱应的母亲。此时夜幕降临,钱应得以率数船沿黄浦江遁去,但郎廷佐紧追不舍。而且这位清朝的总督为这次战役曾广做动员,以使钱应发现无论走到哪里,都几乎不可能逃脱追捕。3月17日,钱应及其余下的头目中了清军埋伏,他的部下被杀,许多人淹死了,妻子毛氏被捕。钱氏想乔装逃走而未成,被捕入狱。

这样,当郑成功于1659年最终决定冒险向江南大举进攻时,在江南已经不存在有组织的起义来接应他了。有少数人的确曾经起兵响应,但他们的作用微不足道。被捕入狱的约有100人。郑成功不得不完全依靠自己的力量。不过,他的兵力是颇为可观的,有船400只、兵25万,装备精良,多数持盾牌短剑,有些则双手操长柄大刀;上身披有铁片层叠的甲衣,以防御枪弹。郑成功也有自己的枪炮弹药,及两队黑人士兵,他们以前是荷兰人的奴隶,学过使用枪炮的技术。此外,还有一大队精良的弓手,善于远射,甚至比枪手还厉害。他的盾牌手在整个东亚是最精锐的军队。守卫南京的清军主要是汉军旗兵,有500满洲兵协助他们。如果遭到突然袭击,他们也许根本不是郑成功水陆大军的对手。但是1659年8月4日夺取广州,并在六天后又占领了浙江以后,郑成功未能听取副将甘辉一举猛攻夺取南京的建议,而是决定以小心推进来围困这个明朝的陪都。

对南京的围攻自8月24日开始,持续了20天。起初,南京城里的人处境异常艰难,许多人饿死了,还有一些人自杀了。在城中甚至发现了数百名支持郑成功的人,称为“羊尾党”。满洲将领轻率地决定要大搜捕,处死所有可能的复明分子,但被其他官员所劝阻,他们担心这将引起恐慌。尽管如此,民众一直士气颇盛。而且更重要的是,郑成功的包围并不严密。有三个城门仍然可以出入,总督郎廷佐得以从周围的农村搞到一些大米,并派人向北方的满洲骑兵求援。考虑到他的士卒刚从西南远征回来,个个英勇善战,郎廷佐决定不再等待增援部队的到来。9月8日,正当郑成功的士兵出来打柴之时,满洲轻骑兵发起了进攻,占领了郑成功的前沿阵地,迫使郑成功将自己的大帐迁离南京。次夜,就在黎明之前,清兵马步军从南京西北面的两个城门出发,发起总攻,冲散了郑成功盾牌手组成的方阵和长刀队。失败变成了溃逃,郑成功部队退回船上,扯起风帆逃出海去。复明分子在江南对清朝政府的最后一次大规模进攻,就这样被挡住了。

社会与政治的均平

尽管响应郑成功的北伐而密谋复明的江南人士只有少数人,长江三角洲的士绅阶级还是遭到了北京清廷的敌视。就如在1645到1646年间,清廷官员将江南的复明分子与他们的文学党社完全等同起来一样,在1659年,他们仍然持有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等量齐观式的态度。而且,文学党社的活动好像总归是体现了江南地区本身的社会复杂性。这个人口密集的地区看来到处都是难以管束的文人、腐败的士绅以及危险的盗匪。江南社会错综复杂的状况似乎使得顺治皇帝实现理性统治与专制统一的意图落了空。江南、浙江、福建一直是帝国中最难统治的地区之一,相比于这一像百纳布一样拼凑起来的社会,北方的大平原和单纯的社会结构是多么的顺从而易于统治。

朝廷对江南社会复杂情态的不耐烦,必定已被称为清初最杰出的谏官杨雍建感觉到了。杨雍建本身也是南京人,系海宁(浙江)人氏,但又是一位“新人”,1655年进士及第,他发誓要清查腐化违法行为,不管违法者是谁。1660年,杨雍建任礼科右给事中。主持教育与科举工作的当然正是礼部,因此,由杨雍建来处理八年前就已被禁止的士大夫党社问题,正是再恰当不过了。1660年4月,他向顺治的上奏,这一奏章,无疑是一件令江南文人党社骤然晕头转向的起诉书,它第一次就朋党问题为顺治皇帝提出了一个涉及社会根源的解释。顺治皇帝长期以来一直想同朝廷中的朋党现象作斗争。

杨雍建声称,宗派、朋党并非是在政府内部生成的,而是由在官僚体制之外形成的社会组织派生而来的。他说:“臣闻朋党之害,每始于草野,而渐中于朝宁。”最典型的旧例就是复社,它在江南有众多的成员。杨雍建坦率地承认,这些活动有其一定的合法性,其初大约是出于好名,刻印诗集,或从事其他文学活动。而且,党社本身是在同学或师生间最密切的友好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这就是党社何以如此地难以清除,以及何以直至现在,它们仍在江南的苏、松及浙江的湖、杭等地兴盛不衰的原因。然而众所周知,这些党社不仅与朝廷大臣结成了政治联盟,而且也为缙绅阶级在人民中赢得盟友提供了机会,阻碍着君主与其臣民之间的直接联系。“而缙绅大夫各欲下交多人,广树声援,朝野之间,人皆自为。”

党社成员还干扰地方行政,“结交有司,把持衙门,关说公事。”在福建,党社甚至控制地方市场,结众敛财。所有这些均属“恶习”。“皆始于儒生,而流及于市井小人”。杨雍建含蓄地警告说,此类行径,曾经导致了明朝的覆亡。即便在本朝,南方士子的党社也严重地威胁着政治稳定,将同样的扰乱政治的朋党纷争带入了清廷的朝议。处于社会最高政治中心的顺治皇帝一向在努力抑制上层中朋党的蔓延,防止它的萌生。而杨雍建认为,皇帝还应从产生朋党的更低的社会层次中,去除掉其更为基本的原因。“拔本塞源之道,在于严禁社盟”。

杨雍建奏章意义深远。在他看来,朝廷中政治性朋党实质上是缙绅家族统治的一种体现,它与势力遍于一地的非正式组织相关,这类组织由地方名流把持,危险地阻碍着皇帝与其臣民的直接联系。不仅如此,朋党还显示了一种同样的自卫能力,在明代,这种能力在损害中央政府利益的情况下,维护缙绅阶级自己的经济利益。1636年,李进抨击了明末豪富士绅的免税特权,而杨雍建又重复了李进的观点,事实上他认为,乡居地主、城市食利者及为官居职的士大夫,一同在南方的党社之中找到了他们私人利益的表达方式。如果允许这些组织像天启、崇祯时期的缙绅组织一样活跃起来,清朝国家控制这一富庶地区经济资源的能力就会受到削弱。如果失去了与国内最富生产能力的农业人口的畅通无阻的联系,无法在这些地区行使意志征收赋税,清朝政府就会发现自己像晚明朝廷一样软弱无力。

杨雍建关于对缙绅特权阶级的政治活动实行制约的呼吁,一方面正好与中央政府限制地方贵族对其依附民的控制的努力相一致,另一方面,又与中央政府克服缙绅阶级对赋税征集的抵制的努力相合拍。因为既然天下业已太平,缙绅们就试图再次构筑起保护自己利益的沟堑。

政府制约缙绅阶级奴役佃农权力的努力,真正开始于1660年,当时,江宁巡抚魏祯远请顺治皇帝下令禁止许多“大家”将其佃农变为“庄奴”,顺治下令完全依请照办。官方的禁令,及当时由17世纪60年代中叶严重的人口衰减所引起的劳动力短缺,这两者相结合,终于在中国的大部分地区削弱了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因为当人口减少时,对劳动力的需求必然增长。佃农的境况立即得到了改善,永佃权有所发展,地主们也必然较以前更愿意订立有利于佃农的契约。在中国的某些地区,尤其在东南地区,人们发明了一种多重所有权制,土地原主拥有“田底”权,而另一方拥有“田面”权,称为“一田二主”。

同时,既是为了招徕佃客,也是为了缓和阶级矛盾,地主缙绅们提出了改善佃仆处境及业主与佃客之间关系的措施。在17世纪40年代佃仆、佃客暴动期间,阶级矛盾曾发展到了对抗的顶点。1658至1661年间,有人建议分田给佃仆,使之成为佃客,实际是以交纳谷租的形式来完成他们的劳役。又有人建议,佃仆至60岁可免奴为民,其后代可以按一般佃农对待。1661年,浙江的一些由地主们所赞同的措施,也改善了佃客的处境。官府颁布条令,在水旱灾年,以及对寡妇、或遭受天灾人祸的佃客,应按规定减轻租率。这些以及其他一系列措施,包括在收租时提供酒食,及向没有家畜的佃客馈赠小猪等,都旨在使农村恢复16世纪旧的世袭关系。实际上,人们甚至力劝地主在佃客无依无靠而又需人供赡时收养他们。

在另一方面,政府继续禁止那种人身隶属关系。1681年,安徽一位巡抚徐国相上奏康熙,请求下诏禁止地主迫使佃客从事力役,或将他们随田出卖,并得到了康熙的同意。康熙还通过户部下令:“今缙衿大户,如有将佃户穷民贫民欺压为奴等情,各省该督抚即行参劾。”因此,到了17世纪末叶,中国多数地区的富人不再使用佃仆了;只是在零散的一些地区例如徽州宁国,直至雍正年间,“世仆”、“细民”还依然存在,但在1727年和1728年,这也被严令禁止了。于是,当时的社会承受了经济与政治压力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一种社会阶层的均平化。士绅与平民之间的距离事实上是缩小了。例如在服色上,崇祯年间,有较高功名的人,他们的衣领、冠帽与其他人的衣着明显不同,但在清初的这些年里,光凭衣着就越来越难以看出一个人是否为士绅了。甚至作为高级士绅——士大夫的衣着,也变得不那么奢华了,身份界限开始模糊起来。与此同时,大地主人数的比例有所下降,自耕农开始作为新的社会阶层出现,他们受到国家的保护,通过在自己所拥有的小块土地上的劳动,对农业发展与经济增长作出贡献。

随着这一社会阶层均平化的发生,上下阶层之间的距离的缩小,人身的“投靠”日益减少。而这一现象甚至在没有中央政府对奴仆化现象的约束下,也可能产生,因为“投靠”首先是在政府无力有效而公正地征收赋税的地区出现的。也就是说,一旦政府改革了赋税征收制度,使士绅们无法为投靠者提供逃避赋税的保证,投靠现象自然就会消失了。

赋税制度改革

清廷在多尔衮时期以及顺治亲政之初,就已致力于改革赋税征收制度了。如上所述,这些早期改革的最大成就,就是部分地废除了明朝加派的军饷。另一主要成就,则是丁口数与登录在赋税册上的土地数的增长。例如在1645至1661年间,丁口数从1000万增至1900万,约增加了90%。同时,从1651到1661年,登录在册的土地面积几乎翻了一番,从29亿亩增至约52.6亿亩。这些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归功于财政专家王宏祚对赋税管理制度的改革。王宏祚是这样一些官员的典型人物:他们与清人合作,是因为新朝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推行改革的机会,而在明朝,这些改革总会受到拒绝。在清朝,王宏祚受命担任编定新赋税定额这一关键性任务,并因编集有功,被授官尚书。据《贰臣传》载:

本朝顺治元年投诚,受官苛岚兵备道……复授户部郎中。时中原甫定,图籍散佚,部臣以宏祚谙习掌故,奏令编订《赋役全书》……(后被劾)降三级,留任。十五年,《赋役全书》成,录宏祚编辑劳,还所降级。是岁考满,加一级……擢户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命同大学士巴哈纳等核订律例。

由于行政上缺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土地丈量的财力,王宏祚正确地决定,在中央对赋税制度进行改革的最好办法,就是重新估价所有的定额,然后利用明朝的土地测量簿,来登录现在的土地占有情况。同时,他还合并了一些地方杂税,并将几项利入收归户部。

王宏祚的改革虽然首次编成了一部全国统一的赋税册,但它也像17世纪50年代其他一些改革一样,仅仅是对赋税征调的行政程序进行调整,而不是直接打击逃税现象与缙绅特权。然而逃税现象,确实一直是清政府自从夺取明朝京城北京以来财政上持续地出现积欠与赤字的主要原因。这并非因为地主们似乎缴不起赋税。顺治年间,尤其在江南地区,不动产业十分繁荣,稻米价格的上涨,鼓励着土地所有者将尽可能多的钱投资到田地中去。叶梦珠描述江南东部的这种现象说:

顺治初,米价腾涌,人争置产。已卖之业加赎争讼,连界之田挽谋构隙,因而破家者有之,因而起家者亦有之。华青石五六斗田,每亩价值十五六两;上海六七斗田,每亩价值三四两不等,田价之贵至此极矣。康熙十九年庚申春,因米价腾贵,田价骤长,如吾邑七斗起租之田,价至二两一亩;甚至有田地方各就近争买者,价至二两五钱以及三两。华娄石四五斗起租之田,价至七八两一亩,昔年贱价之田加价回赎者蜂起。

后来,当17世纪80年代稻米价格下跌时,有许多投资者破了产,但在此之前,许多江南地主,尤其是那些享有免税特权的地主,在清初的经济繁荣中获利甚巨。

起初,为赢得缙绅阶级的支持,清政府蠲免了所有生员及功名更高者的力役。这一政策是满人于1635年制订的,但此后它的具体实施未受限制,而且发展成了缙绅阶级的赋税蠲免权了。现在,自1657年起,顺治开始扭转这一政策。顺治在考察了赋役蠲免制度后,下诏规定凡有功名者,不拘等级,均可蠲免一丁的徭役,而且此项蠲免权仅由有功名的士绅本人享受,不得旁及家人,但只字未提蠲免赋税等事。接着,皇帝着手解决滥用这一类有限制的特权的问题。次年,皇帝颁下敕书,十分明确地将长期来赋税征调不足归咎于逃税现象:“豪强”占隐,“上下推诿,不肯清出实数”。王宏祚《赋役全书》于1659年颁布后,知县官须依令编排一县之奏销册,列出当地拖欠赋税的缙绅衙役的名单。

正如杨雍建所指出的那样,朝廷中的政治朋党是地方文人社会组织的一种表现形式;而朝廷中的朋党又反过来维护地方缙绅的经济利益。因此对缙绅党社的打击,与对缙绅经济特权的打击是一致的。清廷同时还敕令县官申报拖欠赋税的缙绅名单,并实施1652年禁止组织盟社的条令。1660年4月23日,顺治批准了杨雍建奏章,重申此令,严禁以标语、揭贴指斥政府的行为。从此以后,直至20世纪之际清朝统治的最后几年,官府都有力地制止了中国文人参与自发的政治运动。清廷以行政需要与务实管理的名义——实际上,是以明初严厉的君主专制主义的名义,否定了明朝后期政治运动中的个人英雄主义与集体理想主义,宣布它们违背国朝的法规。法律与秩序将得到恢复,但需要以正义的奉献与自主的社会批评为代价。

说江南党社的消失完全是官府镇压的结果,也不免失于夸张。如前所述,至17世纪50年代中期,文学或学术性的结社,就早已因争执不和而大为削弱了。早在60年代官府实施镇压之前的1653年,吴伟业将江南所有盟社联合成“十郡大社”的企图,就已经失败了。但事实依然是:在顺治皇帝的新禁令之下,当生员被发现为某一盟社的成员时,就将不再予以豁免,而由县府当局加以逮捕。皇帝的赞同使早先的禁令更为强硬有力了,文学结社虽然并未完全消失,但他们已不再是普遍存在的缙绅社会组织的体现了。以往社会名流互相结交时须明确某人隶属于某一盟社,而从此以后,他们实际上就都只以同窗相处了。“同学”一词就是从那时开始广泛流行的,并被沿用至今。

朝廷对缙绅特权的打击

在此后的鳌拜摄政时期(1661—1669),顺治被弄得似乎是成了汉族缙绅尤其是南方缙绅的热情保护人。事实上,通过深入研究顺治的政策,可以表明正是由他发起并展开了对缙绅特权的打击。这种打击,在顺治过早去世后,由鳌拜手下的满洲排他主义分子推行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但顺治并非不愿意与地方名流的利益之间寻求一种妥协,在1661年可能因患肺结核而卧病不起之前,他已注意到王宏祚及吏部尚书孙廷铨的建议:对欠赋甚巨的江南地主表示宽大。如果皇帝多活几年的话,满人对缙绅特权的打击甚至可能缓和。但在1661年2月5日,在染上天花三天之后,顺治皇帝驾崩了,年仅24岁出头。他在病床前立其七岁的儿子玄烨为太子,是为康熙皇帝。由于康熙过于年幼,无法亲政,顺治还任命了以鳌拜为首的四位辅臣。正是这些满洲贵族,决意不再容忍江南士人的任何反抗,将打击缙绅特权的运动推向极点。1661年4月,苏州的一群缙绅借在孔庙祭祀已去世的皇帝之机,向知府朱国治提呈了一个请求,请他免去一位特别残酷的知县的职务,这个汉军旗人就将上请者投入了监狱。在牢房中等待着他们狱友的是几个早些时候作为郑成功的接头人而被捕者,这些人合起来总共有18位,都被斩首示众了。这一事件被称作“哭庙案”。在做出这一严厉的反应之后不久,新政府又给了缙绅们一次沉重打击。江浙3000名缙绅地主被宣布逃避赋税,锒铛入狱,受到士卒狱吏的凌辱拷打。另有1万名缙绅受到“奏销案”的牵连,因拖欠赋税,被革去功名。长江下游的缙绅们吓得魂飞魄散,认识到他们不得不与清廷通力合作,揭发逃避赋税的行为,以保全自己有限的免税特权。

一旦奏销案得到彻底查办,缙绅阶级已经就范,中央政府就多少做了点让步。通过称为“均田均役”的新赋税登录制,一种妥协开始露出苗头。江南地方官为依据土地占有状况,重新组织里甲制,以使赋役额与土地占有额相对称,就按标准单位来划分土地,以便籍记,并严格限制没有缙绅特权的地主的负担。新制推行缓慢,最初始于松江府,直至1674年平定三藩之乱后,才在全省展开。但渐渐地,一种新的土地籍记册制建立了起来,土地登录严格,其可靠性直达于各家各户,而不是依靠税头。税头制是清朝承明朝旧制而来的。由于在江南这个对帝国财政收入举足轻重的省份中彻底重建了赋税征调制,也由于在北方重新改定了赋税份额,就在国朝军费增长的同时,它的财政收入也有了显著增长。1651年,清政府的岁入为粮570万石、银2110万两。到了17世纪80年代,清政府的岁入为粮700万石、银2700万两,增长率达23%。当外国白银大量流入中国之时,清政府赋税收入要达到万历年间的水平,还需要3/4世纪的时间,但后来康熙、雍正年间国家的财政盈余,已经就此打下了基础。初期的满清国家现在在财政上已颇为宽裕,并创造了一种制度的力量,以此去向中央政府控制的地区相当公平有效地征调财力物力。

在专制制度的历史中,专制君主常常通过组建一套官僚机构,摧毁贵族的封建特权,来建立自己的权力。但中国自10至11世纪起,官僚作为占支配地位的阶层,取代了六朝及唐朝以来的大贵族家族,君主的最主要权力的竞争者,就已是科举出身的缙绅阶级本身了。虽然缙绅们的身份品位总是由皇帝授予的,但他们经常试图使自己临时性的特权成为永久性的东西。然而,由于这最终得依靠军事力量、政治上的正统地位以及皇帝所授予的合法权力,所以官僚缙绅阶级从未发展到使自己封建化的程度。但甚至在14世纪强大的独裁君主明太祖创立了一个军事贵族阶层,以科举选拔来取代官僚世袭的荐举权,从而打破了长江下游地区大地主的经济控制之后,缙绅阶级仍然扩展着其非正式的地方权力。他们不是违法乱纪,就是曲解法律原则,以便获得佃仆及半奴仆化的佃农。明朝在灭亡前,已被缙绅们对其征赋募兵之全权的分夺所削弱,某些有治理能力的士大夫甚至要求正式承认地方缙绅的统治权。同时,他们还试图将文化上的正统教育机构,转变成非法的朋党政治权力的基础。

这一向着缙绅阶级家族统治发展的倾向被满洲政府所制止,这部分地是由于帝国的文人们亟需满洲军队的帮助来对付反叛与军阀,部分也是由于新满—汉国家可求助于两组同盟者,以取代其自身的氏族贵族,限制官僚阶级的经济特权与政治权利。第一组同盟者是一群混血儿:即非纯粹的贵族,又非纯粹的官僚,他们是汉军旗人,组成一个新的特等阶层,通常都尽忠于皇帝。他们介于满洲贵族与汉族士人之间。第二组同盟者的界限就没有那么明确,这些人之所以凑在一起,全靠多尔衮摄政时期的政治阵线,当时区域利益使得南北方的文官们分道扬镳。明朝灭亡时,北方官员的地位在短期内有所提高,由于他们对再次迅速兴起的南方士人的敌意,使得当时主要的大臣们暂时地从在总体上维护官僚阶层的一般利益,转向了在个体上打击南方缙绅的特殊利益。这样,1660—1661年间对江南缙绅的影响深远的打击,就同时是满族本土主义与汉族地域主义的产物。它所引起的经济变革,既是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本身的必然性的产物,同样也是清朝统治的政治偶然性的产物。就其本身的意义而言,夷狄之人毕竟是对中国晚期君主专制制度危机的一种解决形式。

  1. 孙承泽接着撰写了一本关于北京建筑的部帙巨大的学术著作,以及另外一些著名的艺术作品。《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669—670页。当时,曾重建了水利管理制度的兵部尚书王永吉也被免职,罢大学士。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与陈名夏有什么来往,而是因在兵部一桩被认定的受贿事件被皇帝谴责而愤愤不平,故降品五级,补总督仓场。他以自己特殊的才力,又重新建立了粮仓制度,命令全国各省巡抚将其辖区内所有粮仓储量编集成册。此后,每年修订两次,上报户部。这样,王永吉就为康熙年间出色的赈济制度奠定了基础。1679年,诏令官吏庶民捐献粮食,仓库储粮大增。1655年,王永吉复加大学士,除吏部尚书。1659年卒。《贰臣传》第五卷;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3—46页。关于仓场制度,见陆廉敬:《清代的社仓》,第43—46页;薛应旗:《浙江通志》第七十七卷,第8—9页。​

  2. 《世祖实录》第八十二卷,第9页。顺治皇帝认为,朝廷御史对陈名夏的罪行是知道的,或是应该知道,因此他们有负皇恩。次年,他对各省按察使也失去了信任。有位吏员上书控告按察使顾仁受贿,控告书是在这位吏员自杀身死后才收到的。吕元驄:《清初(1644—1660)的御史、摄政王与皇帝》,第93页。​

  3. 《世祖实录》第八十二卷,第13页。​

  4. 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32页。​

  5. 1651年吴三桂进兵四川时,张献忠的三个义子李定国、刘文秀、孙可望率残部到了云贵。起初,孙可望遣使永历朝廷,求封亲王,永历君臣以其非明宗室,未予同意。然而到了1651年,南明皇帝受到进攻南宁清军的巨大压力,不得不到贵阳寻求孙可望的庇护。这位以前的反贼于是尽杀永历朝中反对自己的大臣,自封为王。1652—1656年间,永历皇帝在孙可望的控制下,在贵州西南的安隆建立了朝廷,而实际上是个阶下囚。亮父:《岭南历史人物丛谈》,第116—119页;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25—26页;《南明》,第73—75、86—88、116—119页。有些历史学家认为,孙可望囚禁永历皇帝,是原由张献忠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成了南明主要抵抗力量的证据,尤其是在南明末期。顾诚指出:孙可望首先要求与南明联合抗清,而他封王的请求只是前述动机的一个附带事件,因此他提出,大西军并不是一支复明军,而是仍旧忠于张献忠事业的军队。孙可望及其部下仍以帝号称张献忠:太祖高皇帝。在与永历政权联合时期,大西军仍为大西政权修史,并编写“太祖本纪”。顾诚:《论清初社会矛盾》,第153—154页。​

  6. 贺王盛与眭本的供词,见两江总督马国柱奏章。据马国柱所奏,贺王盛为明朝进士,其父为明市政使。《南明史料》,第375—377页。​

  7. 饶经供词,见马国柱奏章,《南明史料》,第377页。​

  8. 《南明史料》,第380页。​

  9. 饶经供词,见《南明史料》,第377页。应注意这毕竟是对清朝政府的一份供词,故饶经可能企图使审讯者相信,他只是由于疏忽而被卷入的,平一统骗他参与了密谋。​

  10. 董焕奎的供词,见马国柱奏章,《南明史料》,第379—380页。如果密谋者得知了南明军队在1652年下半年的进展,最初可能会大受鼓舞。当时李定国重新攻占湖南南部,再次夺取贵州,在广西击败了清朝大军。与此同时,刘文秀挡住了吴三桂的南进之路,除川北之外,几乎占领了整个四川。1653至1654年间,为控制广东、广西和湖南,双方展开了拉锯战,哪一方都未能取得决定性的优势。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26页;《南明》,第117页。​

  11. 《大清一统志》第七十六卷;褚华:《沪城备考》第一卷。张名振曾三次攻入长江口:1653年5月,1654年4月及5月。其部曾切断了大运河漕运,并在金沙岛誓师复明。斯特鲁弗:《南明》,第140页。​

  12. 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一四卷,第15页。​

  13. 同上。​

  14. 褚华:《沪城备考》第六卷。​

  15. 饶经供词,见前引《南明史料》,第379页。​

  16. 《南明史料》,第375—376页。​

  17. 朱子素:《嘉定屠城纪略》,第380页;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32页。顺治皇帝企图使郑成功投降,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虽然郑成功(他曾是钱谦益的学生)拒绝了其父郑芝龙要他向清廷投降(像他自己一样)的请求,不过清政府与这位海盗之间的信使交往,已形成一项协议,同意由郑成功完全控制福建的漳、泉和广东的潮、惠四州。但顺治皇帝坚持郑成功必须剃发蓄辫,为郑成功所拒绝。巴克士:《郑芝龙的兴衰》,第438—439页;凯斯勒:《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第40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38—141页;《心理与历史上的郑成功》,第7页。据荷兰人说,郑成功的不少兵卒,因不堪忍受他严格的纪律而投降了清朝。见巴达维亚议会1653年5月26日给总督弗伯格的急件,录于坎贝尔:《荷兰统治下的台湾》,第459—460页。​

  18. 《南明史料》,第273—274页。这些关于江南受到威胁的奏报,恰巧与来自遥远南方广东的求援急报同时到达。1654年初春,李定国进攻广州与雷州;5、6月份,其部又攻罗定、阳春。稍后,此年10月,李定国包围了广州城,在广州城外建立了他的省政府,同时切断了城内驻防的尚可喜军队的所有给养供应。李定国明确地希望郑成功能够前来参战,但未能如愿。相反,从南京开来了一支由朱玛喇统率的清朝援军,李定国4万士卒被击溃。1655年3月,他被逐出广西的高州。斯特鲁弗:《影响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南明大事概要》,第26—27页。​

  19. 谈迁:《北游录》,第391页。​

  20. 张其昀编:《清史》,第3733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550—551页。不过吕元驄《翰林院》第99—100页对此事解释有误。​

  21. 当时的人已经注意到下一代江南士人参加科举考试的意愿(他们中有许多是复明分子的子弟)。陈确(1604—1677)的子弟也参加了科举,他记道:“甲申之后,吾辈出身求试者盖寡,然子裔皆渐就试焉”。戴名世(1653—1713)亦云:“自明室颠亡,东南旧作宦者多以节气,不愿出仕矣。然其家室子弟仍以学为业,求科举功名如旧,多不以为耻。”均见何冠彪:《论明遗民子弟的出仕》,第23页。​

  22.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19页。彭之凤(1658年湖南进士)是另一个出身南方的“新人”,他在这几年参加清政府,仕途显赫。李桓编:《国朝耆献类征》第五十卷,第33页。​

  23. 吴伟业于是仍任祭酒,纂修《圣训》,并校订《孝经》。直至1657年,因母丧返回江南。实际上他可能是受到了这一年的科场案的牵连。吴伟业:《吴诗集览》辛卷,第2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82—883页。关于科闱案,见福格尔译:《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二部,第20页。​

  24. 谈迁:《北游录》,第372页。丁思孔之父丁文盛于1622年降清。见张其昀编:《清史》,第3744—3745页。范承谟是范文程的次子。在清廷准许旗人参加科举之前,他任御前侍卫。范承谟:《范忠贞公全集》,第15—16页;薛应旗:《浙江通志》第一二一卷,第3页。御前侍卫总共由570名满、蒙、汉军官组成,守卫紫禁城城门及大内的宫殿。史景迁:《曹寅和康熙皇帝》,第49页。清初,半数的翰林院庶吉士被选来学习满文,以便为皇帝翻译文件。中选者一般年轻英俊,嗓音悦耳。所有这些特长有助于他们迅速学会满文,易于与皇帝及其他大臣相处。这班学生如此的仪表堂堂,也就意味着他们一旦完成学业,常常会被选来在礼仪庆典中担任司仪。吕元驄:《翰林院》,第66—67页。​

  25. 1655年秋,总共有18位官员被调出内院,升官一级。查慎行:《人海记》第一卷,第46页。在这一时期,洪承畴之子洪士钦也于1655年中进士二甲,进入官场。因洪士钦已为旗人数年,谙熟满洲法规,顺治下令直接授以知县或主事。洪士钦后来便授官主事。《明清史料》第一册,第551页,引自李光涛《洪承畴背明始末》,第248页。​

  26. 冈本跻:《过渡时期南方中国官员的政治和道德危机》,第5页。顺治特别倚重浙江籍的“新人”来主持科举。1657年,诸省25员提督学政官中,有10员是浙江人,都是于1649、1652及1655年中进士及第的。法式善:《清秘述闻》。1644至1795年间所任命的189名翰林院高级官员中,有148名(78%)是浙江或江南人氏。相比于中国其他地区,这两地书院林立,熟师众多,最具备培训学生科举考试本领的条件。吕元驄:《翰林院》,第15页。​

  27. 这也不是说顺治皇帝不再倚重其满族的支持者了。与鳌拜摄政时的说法相反,当时顺治十分关心满人的地位。例如在1654至1655年间,许多人抱怨对窝藏逃人者的刑罚过重。1655年4月,皇帝为这些法律条文做辩护,认为必须维持这些条文,否则满人就会失去奴仆。“若然,谁将为我等之奴?我等将何以处?满人之艰辛谁人问之?”凯斯勒:《康熙与清统治的巩固》,第16—17页;参见杨学琛:《关于清初的“逃人法”》,第46—49页。​

  28. 张其昀编:《清史》,第3789页;赵尔巽:《清史稿》第二五一卷,第6页。刘正宗之弟名叫刘正学,尽管曾经服事于郑成功,但由于刘正宗之故,他仍被委派在清军中供职。另一兄弟刘芳名,官至总兵。与陈名夏一样,因伪造顺治遗诏一事而特别受到谴责的刘正宗,反映了某些明朝后期宫廷的任人挟私的陋习。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55页;《鳌拜摄政时期的政策与制度》,第268—269页;《鳌拜摄政时期的政策与朋党》,第18页。顺治去世的18个月前,都御史魏裔介上章弹劾刘正宗和张缙彦。1660年7月7日,魏裔介提醒皇帝注意张缙彦为刘正宗一部诗集所作序言中的一个辞语。其词曰“将明之才”,也可理解为“辅佐明朝之才”,故刘正宗被夺去大学士之职,籍没了一半家产,张缙彦终身流放宁古塔。汤姆·费席尔:《忠明态度与文字狱》,第6—7页;《贰臣传》第八卷。​

  29. 1655年,闽浙总督以周亮工贪酷,对之加以弹劾。周亮工被遣送回福建受审。当郑成功进攻时,他正在福州狱中。值此危急之际,他被暂时释放出来,负责城防。然而此后又被召回北京,继续受审。1661年康熙登基大赦时,他仍在狱中。后继任江南江安粮道。1669年,他再次被劾贪贿,次年大赦时被释放。两年后他死了。《贰臣传》第二十卷;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73—174页。与钱谦益一样,周亮工以其保护了前明遗民,特别是保护了成为清初南京诸大师的那几位艺术家,为自己的降清做辩护。由明朝遗民、诗人、画家龚贤于1669年所撰的一篇碑文暗示说,遗民们对周亮工保护了他以前在复社的朋友们十分赞赏。龚贤是周亮工的邻居。杰罗姆·西尔伯格德:《龚贤的绘画和诗歌》,第564页。​

  30. 魏裔介一直是他认为承明而来的颓废之风最积极的批评者之一。1654年10月25日,他上奏道:“今自明季以来,风俗颓靡,僭越无度,浮屠盛行,礼乐崩坏。臣数年来在都门见隶卒倡优之徒,服色艳丽;负贩市侩之伍,舆马赫奕;庶人之妻,珠玉炫耀。虽经禁约,全不遵行。丧事之家,尽耗资财,以供焚毁。”《兼济堂文集》第一卷,第25页。魏裔介为天主教徒,这当然是秘密的。他攻击佛寺的腐朽现象,力主恢复创立明朝的洪武皇帝的严法,禁止僧人外出,不许庶民舍子入寺,等等。他抨击的主要观点是:中国社会已变得四分五裂了,未能齐心一致。人们醉心于追求私利,传统的制度衰落了。例如乡约制:“乡约六谕之教为虚文,千百中无一人奉行者,欲民之不困于财而兴于礼让也得乎?”因此需要进行一次正规化的大改革,恢复这些礼仪,约束人们对私利的追求,重新组织社会,复归务农之本,以最终达到安邦治民的目的。“凡一以道同风,使民务于孝悌力田,而国家收富强之用。”同上书第一卷,第26页。​

  31. 王士祯(1656年河南进士)是另一位“新人”,他既是康熙朝的一个主要大臣,又是当时最著名的诗人之一。1659年,他任扬州巡检期间,结识了江苏许多重要的诗人,包括钱谦益与冒襄。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31—832页。​

  32. 1656年4月18日诏敕,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120页引。关于御史对陈之遴的弹章,见冈本跻:《政治和道德危机》,第101页。从“京债”一事,便可在某种程度上窥见降清的南方汉人地位之脆弱。稍后,思想家朱之瑜对“京债”做过描述。1657—1658年间,在复明分子将从海上发起一场进攻之前,朱之瑜曾到江南沿海去搜集情报。根据他的报告说,当一位降清者需要寻求政治上的保护时,他就竭力寻找一个重要的旗人大臣,付给他一笔钱财。而且,这并不是一次性的付款,而是每年都得支付一次,甚至那降清者离京去地方任职后,也是这样。朱之瑜指出:这意味着就像渔人用鸬鹚捕鱼一样,旗人大臣可以利用汉官来“渔民”。也就是说,高级满官通过这种方式,以降清官员为代理人,间接地从百姓头上征敛了一种附加税。朱之瑜:《朱舜水文选》,第57页。关于朱之瑜的南方之行,见欧内斯特·W·克莱门特:《17世纪日本水户的中国难民》。如果皇帝了解“京债”的话,他就又有了一个理由撇开降清的汉人,而任用“新人”了。​

  33. 1648—1649年间,郑成功占领了大陆上毗邻澳门、金门的那片土地,1650年,占领潮州地区。1652年,他围攻漳州数月,并袭击了清军在福建的基地。他在表面上尽忠于永历政权,却又让鲁王居住于厦门、金门,从1652年直至1662年鲁王去世。1653年,鲁王封他为漳国公。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27—28页;庄延龄:《满洲的海战》,第276—278页。​

  34. 据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7页。他卒于1656年1月24日。​

  35. 《南明史料》,第453—458页。​

  36. 褚华:《沪城备考》,第1—6页。然而再往南一点,清朝水军的运气就不那么好了。郑成功与清廷之间的谈判破裂后,满清于1655年命宗室济度率领一支远征军讨伐郑成功。是年10月,济度抵达福建。七个月后,即1656年5月9日,他率兵船袭击金门。一场风暴阻止了这场战斗,清军的舰船几乎全军覆没。斯特鲁弗:《南明》,第144—145页。​

  37. 冈本跻:《政治和道德危机》,第104页。​

  38. 中央官员的子弟可以在北京参加会试(举人),而不必回到家乡去。1657年,8名京官子弟的贡生贿赂了14名京城的主考官。其中有1名贡生是大学士王永吉的侄子。这一丑闻被揭发出来后,礼部与吏部的官员进而对在南京举行的江南会试也产生了怀疑。调查结果表明,南京的会试并没有大的违法行为。但应试者一知道考试的结果要被仔细核查,就纷纷匆忙地离开了南京。就众人看来,这似乎正证明了他们做贼心虚。因此当他们的船只沿着大运河航行时,苏州、常熟的士人尾随着他们,叫喊辱骂。这样,在南京考得蛮不错的贡生们,就不得不再考了一次。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33页;米勒:《派系斗争与清朝的政治整合》,第66页;何柄棣:《中华帝国中的进身之阶》,第191—192页;孟森:《心史丛刊》,第33—35页。​

  39. 杨雍建就是在1660年力主严禁党社的那位御史,故小野和子认为,这场朝议与早些时候的科场丑闻有直接联系。小野和子:《清初的思想控制》,第342—343页。​

  40. 同时,杨雍建坚持认为官员的德行比才干重要。他建议任命孝行卓著者为知县或县丞。吕元驄:《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51页。​

  41. 郑天挺:《探微集》,第99页;冈本跻:《政治和道德危机》,第101—102页;《清初的御史、摄政和皇帝》,第94—95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663、793页;吕元驄:《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36页。在对南方文人小团体及官员们对它们的庇护行为进行打击的同时,清朝政府又竭力阻止士人与天主教传道士接触,这并不仅仅是一种巧合。坚持正统观念的人,他们都是那个时代的政治清教徒,将天主教和佛教二者与缙绅阶级的堕落联系了起来。张履祥(1611—1674)在其《劝学》中写道:“近来士大夫多以僧侣为师。江南士人至今妻妾称徒于僧侣之门。自灾乱以来,钱粮甚乏,人虽不能堪,然僧侣聚以布道之处,日见寺观之建。”张履祥把佛教信仰描述成一种彻头彻尾的狂热,它已使江南人士中邪入迷了。对天主教的虔诚也是一样,它在杭州广为传播,外国传教士(他们起初是以数学家的身份出现的)已使人们抛弃了对祖先的祭典与儒家的礼仪。对张履祥来说,这不仅是政治上的,而且是文化上的叛逆行为。官员们既背叛了君主,也背叛了他们的道德职责。他们“为夷人所化”。张履祥:《重订杨园先生全集》第二十七卷,第12页。清廷在阻止儒生与基督教传教士的接触方面,做得很成功。他们把天主教徒从缙绅们的学友变成了皇帝的顾问。正如杰内所指出的那样:“在满族人统治下,基督教神父们就不再像利玛窦一样,有机会参加哲学问题的讨论了。但在另一方面,北京的传教士很快就成了帝国中最重要人物的密友……而在明朝,他们却无法接近皇帝。”谢和耐:《16世纪末至17世纪中叶的中国哲学与基督教》,第14页。参见泽克这一重要的观点:“在保守的士人眼中,中国基督教徒的活动,至多被看作是与在政治上比较活跃的士绅文学党社的同类物;若从最消极的角度去看的话,那就等同于白莲教一类左道邪教了”。埃里奇·泽克:《中国第一次反基督教运动》,第192—195页。​

  42. 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60页;皮埃尔·科拉迪尼:《论清朝的内阁制度》,第417页。​

  43. 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60页;《贰臣传》第八卷。​

  44. 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36页。1660年起,允许大学士替皇帝起草诏书。当然,在鳌拜摄政时期,作为对所谓的顺治皇帝亲汉人政策的反动而重建满族政治制度之举,使殿阁大学士也被内三院所取代了。我希望我所描述的顺治皇帝的亲汉人政策,比史学家们以前所认为的要温和得多。1670年,康熙重置大学士。至1690年汇编的法律颁布后,内阁遂成定制了。吴秀良:《中国的交通》,第16—17页;又见吕元驄:《翰林院》,第31页。​

  45. 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60页;凯斯勒:《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第123页。王崇简已于1658年7月18日被任命为吏部尚书。​

  46. 顺治审阅1658年殿试试卷时,最喜欢常熟孙承恩的卷子。当他得知1657年科场案中的一位作弊者也是姓孙的常熟人时,就问王熙这两人是否有关系。王熙应诺查询。他把此事告诉了孙承恩,孙承恩是他的旧友。实际上,如果旧友提出要求,王熙是愿意将此事遮掩过去的。但孙承恩决定说老实话。王熙就向顺治报告说,这两个人实际是兄弟。顺治为孙承恩的诚实所动,擢之为状元。邓尔麟:《科举政治》,第14—15页。​

  47. 吕元驄:《朝林院》,第26—27页。​

  48. 这也是康熙亲政后的特点。1684年,他去曲阜参见孔庙,《桃花扇》的作者孔尚任为他引路。当他们站在孔子墓边时,孔尚任惊奇地想到:他竟与天子单独地在一起。“吾仅一叶之草也,何能与上独处?”后来康熙问他年岁几何,是否会写诗。36岁的孔尚任承认自己学过作诗,“因跪候上旨。天颜悦怡,频命起来。霁堂陛之威严,等君臣于父子,一天之间,三问臣年,真不世之遭逢也。”理查德·E·斯特拉伯格:《孔尚任与康熙皇帝》,第55—56页。​

  49. 《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1页。​

  50. 同上书第七十五卷,第5页。​

  51. 《清史列传》第七十五卷,第5页。​

  52. 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5—6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60—161页。金之俊最终被鳌拜等辅臣免职,因为他的儿子与侄子都被列入了1661年奏销案的名单。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34页。​

  53. 《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7页。​

  54. 吴秀良:《中国的交通》,第79—85页。​

  55. 除1646年制订推行的“大计”制外,顺治还于1653年规定对京城官吏每三年进行一次“京察”。吕元驄:《翰林院》,第55—57页。​

  56. 皇帝已于1652年10月6日罢去55名主管财物库的宦官;同年11月2日,工部的113名宦官也被免职。郑天挺:《探微集》,第95页。​

  57. 《世祖实录》第七十六卷,第17页。​

  58. 同上。六个月后,宦官机构中又增加了第十四个衙门。郑天挺:《探微集》,第94、104—105页。​

  59. 于敏中:《国朝宫史》第一卷,第2—3页。1653年8月26日,御史图赖上章说,淫雨不止,京师大水,都与建立宦官衙门有关。他认为皇帝既然已有一群奴仆作为亲随,就不再需要宦官了。顺治驳回了这一建议,说道:“衙门虽设,全由管事满臣掌之,宦员无权。”郑天挺:《探微集》,第97页。但是,顺治坚信宦官可由正规的官僚机构来控制,这却被证明是不对的。不到30年时间,康熙皇帝虽然与某些宦官交情不错,却称他们“无异于最下贱之虫蚁”。他不得不因他的仆从在卫兵进屋时还高卧不起,而对他们予以训诫,到了1724年,又不得不下诏禁止穷困潦倒的旗人净身入投宦官衙门。史景迁:《曹寅与康熙皇帝》,第12—13页。​

  60. 同上书,第3页。十三衙门在紫禁城的西面,位于西华门内的皇城中,今明清档案馆的新建筑就在此地。虽然当时它还不像在清朝盛时那样,有庞大的机构(1662年,即顺治死后的第二年,有官402人;1722年,939人;1796年,1623人)但它在顺治朝,作为一个平衡宦官各衙门间关系的控制机构的作用,被估计过低了。普雷斯顿·M·托伯特的《清朝的内务府》,尤其是第21—30页对清代宦官衙门做了出色的研究,请参阅。​

  61. 1655年7月31日,皇帝令工部竖起一尊铁碑,碑上刻写着魏忠贤一类宦官与外廷官交结的手法,并传称日后犯者将严惩不贷。1656年4月14日,顺治还废罢了一个六个月前才置立的专掌玺印的特殊宦官机构。掌管玺印之责移交给了正式的文官。郑天挺:《探微集》,第97—98页。​

  62. 于敏中:《国朝宫史》第一卷,第3页;郑天挺:《探微集》,第98—99页。​

  63. 有些人甚至取了满族的姓名。史景迁:《曹寅和康熙皇帝》,第15页。史景迁在讨论汉人奴仆与旗人时,描述了一种名副其实的既是汉族又是满族的生活方式。“至于曹寅,必须在两种文化之间保持平衡。很显然,他热衷于满人军事操演中策马驰骋的生活,但他也是一个汉文化的才思敏捷的解释者。”同上书,第53页。旗人出仕的机会比汉人不知多了几十倍。在当时的中央政府中,各种机构的主事或副贰半数以上都是旗人:50%为满人或蒙古人,另外的50%为汉人,而他们也常常是旗人。吴卫平:《八旗兴衰》,第77—78页;吕元驄:《翰林院》,第142—143页。例如佟氏,既是一个地位巩固的旗人家族,又屡出官僚。他们在灯市口的府第闻名北京。佟养真、佟养性、佟图赖(康熙的外祖父)的子孙们,在康熙朝号称“佟半朝”。佟养性的兄弟们及其孙辈诸人,在军事征服中也扮演过十分重要的角色。1645年佟养甲随博洛南征,取杭州,平福建,出任两广总督。佟养量为本旗牛录,在扬州和江阴指挥一个炮队。另一个兄弟佟岱协助征服了延安。在康熙年间,有一个孙子佟国瑶占领了襄阳,而另外的两个孙子佟国器和佟国祯,捕获马士英,协助招降了郑芝龙,驻守赣州。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第二卷,第21—25页。​

  64. 在许多中国名画上都盖有耿昭忠的印章。在18世纪,他丰富的藏画为乾隆皇帝所得。他的许多画卷现藏富利尔画廊,上面留有他的题签。甚至在第一个妻子去世后,耿昭忠仍保住了自己的高位,任光禄大夫。康熙对他尤为恩宠,在他卧病时,命御医为其合药。1686年,以盛礼将他安葬。托马斯·劳顿:《论耿昭忠》,第150—151页。​

  65. 同上书,第149—150页。虽三藩之乱时耿精忠谋反,另外两个兄弟却均被免罪不问。​

  66. 同时他还任兵部尚书。马鸣珮为总督,政绩卓著,他以严禁随员胥吏侵渔百姓而闻名于世,后康熙皇帝亦以其治理江南的政绩而对之做过褒奖。《马氏家谱》“赞序”、“名宦传”、“高明”。江南商人曾刻碑详细描述衙役的侵渔行为,并对新政府制止他们的贪虐表示感谢。上海博物馆图书资料室编:《上海碑刻资料选辑》,第113—116、457—458页。马鸣珮后来曾与在台湾的郑成功作战,其门生梁化凤协助满人扩大了对东南沿海地区的控制。邵长蘅:《邵子湘全集》第五卷,第24—29页。​

  67.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556页。​

  68. 在1644—1668年间,共有96名汉军旗人被任命为巡抚。史景迁:《曹寅和康熙皇帝》,第4—5页,参见第72页。1651年,魏裔介向皇帝力陈不要过于倚仗旗人,而应更多地任用一般的汉官。解决为汉人科举及第者提供员阙的一个办法,就是削减开科取士的人数。顺治年间,为赢得汉人的支持,会试取士数额曾经有意地扩大了。然而到了1658年,诸州录取生员便受到了很大的限制:考试的次数自三年两试减为三年一试;每一州童生数减少半数以上,所减生员数至少为25%。但人多阙少的问题仍然存在。1664年,礼部竭力主张干脆取消科举考试。凯斯勒:《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第17、156页;参见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53—54页。取士之额虽然做了限制,贡生、监生之功名的捐买却依然如故。事实上,尤其是在三藩之乱的后期,由于政府需要财源,官职与科举功名均可捐买,这被委婉地称作“捐纳”。例如在1668年,监生卖200两银子,或500石谷子;而到了1674年,监生就只值银100两了。1677年,清廷因许多人表示反对,一度暂停卖官;但至1678年,它又实行了前所未有的出卖生员功名的措施,五年后才废此制。何炳棣:《中华帝国中的进身之阶》,第47页;吕元驄:《翰林院》,第53、225页;凯斯勒:《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第156—157页。如果生员名号可以传之子孙的话,销路毫无疑问还会好得多。1664年康熙诏,只有高级官员方可荫及长子、长孙。次年,又令荫生须经国子监学习,才可出任官职。吕元驄:《翰林院》,第48—49页。但顺治与路易十四不同,他并没有通过造成一个穿袍贵族,来扩充自己的金库。因此,中国人最终使那些经常被出卖的官职贬了值,而法国人却仍在热心抢购它们。用路易十四财务大臣的话来说:“每当法国国王设置了一个官职,上帝就立即制造一个傻瓜去买下它。”塞缪尔·E·芬纳:《欧洲国家与民族的形成》,第128页。​

  69. 凯斯勒的数据与此不同。他声称在1651年,所有总督及22名巡抚中的17名都是汉军旗人。凯斯勒:《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第118页。​

  70. 据凯斯勒所说,从1644至1722年,80%的督抚为旗人,其中多数都是汉军旗人。凯斯勒:《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第188—189页。​

  71. 总督平均任期的长短,也因其是否为旗人而有所变化。有清一朝,汉军旗人任总督者平均以三年半为一任,而一般汉官则仅为两年八个月。凯斯勒:《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第122—123页。​

  72. 傅宗懋:《清代督抚制度》,第9页。​

  73. 同上书,第12页。​

  74. 楢木野宣:《清代重要职官研究》,第564页。​

  75. 洪承畴:《洪承畴奏章文册汇辑》,第88—89页。​

  76. 李光涛:《洪承畴背明始末》,第269—273页。​

  77. 斯特鲁弗:《南明》,第120页。​

  78. 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8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94页;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26页;《南明》,第121页。关于永历政权内讧问题,见肖尔:《中国明代最后的朝廷》,第107—114页。​

  79. 斯特鲁弗:《南明》,第123—124页。洪承畴所统率的军队既有汉人,又有满人。这支军队后由洛讬与多尼统领。最重要的汉将之一是降清的张勇,他并不是旗人。张勇是南京政权灭亡时率部径赴九江向阿济格投降的,时年仅30岁,被授为游击将军,派往西北。在1648年镇压白帽回民起义时骁勇善战,颇著时誉,屡受褒奖。1658年,归洪承畴麾下。1661年平定云南后,担任此省的提督。两年后,开赴甘肃,戍守西北边境,抵御厄鲁特蒙古人。三藩之乱期间,他不顾足上有伤行走不便,为国守边尽忠。张勇的忠贞,实际上是清朝最终获胜的一个关键。后来噶尔丹驱动青海蒙古与西番土著回人东犯甘肃边境,被张勇击退了,清廷因此封他为侯。《贰臣传》第二卷;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66—67页。​

  80. 肖尔:《中国明代最后的朝廷》,第194—196、201—204页。​

  81.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94页;斯特鲁弗:《传统中国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27页。永历皇帝的逃亡路线,与后来的缅甸公路大致相合。1659年3月,永历皇帝及随从646人于八莫上船,沿伊洛瓦底河至缅甸都城阿瓦。余人陆行,被误认为是入侵者,遭到了屠戮。永历皇帝自己于6月底抵达阿瓦。缅人得到了清廷文书,令其拘执永历皇帝,遂于王宫河对岸设营以置之。后猛白取代其兄自立为缅甸国王,便把永历随从中的成年男子全部杀掉了,已患气喘病的永历帝被留了一条活命,但处境极为凄惨,只有四个家庭成员、几个宦官、一个跛足文官以及百余幸免于难的妇幼陪伴着他。斯特鲁弗:《南明》,第125—128页。​

  82. 曹凯夫:《三藩叛乱》,第58页。关于洪承畴的安民政策,见洪承畴:《洪承畴奏章文册汇辑》,第196—198页。​

  83. 肖尔:《中国明代最后的朝廷》,第206—207页。​

  84.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360页。甚至那不愿宽恕“贰臣”,并暗示了洪承畴某些“过失”的乾隆皇帝,也称这位著名的满族人的合作者为“大贤”。李光涛:《洪承畴背明始末》,第291页。​

  85. 斯特鲁弗:《南明》,第128页。李定国于1662年8月初,在云南与老挝的边境地区病逝。肖尔:《南明政权》,第210页。​

  86. 肖尔:《南明政权》,第207页。​

  87. 1662年1月22日,缅甸国王猛白将永历皇帝装进一顶破旧的小轿,抬上船,送到离阿瓦不远的昂格宾尔的吴三桂营寨。永历还以为是将他送到李定国的营寨去,直到见到了一个清朝官员,才发现上了当。肖尔:《中国明代最后的朝廷》,第208页。​

  88.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94—195页。据汉文资料说,永历皇帝死得极庄严。史载吴三桂刚一抓到他,即伏地叩头,答应送他回北京参拜祖陵。后来有些士卒密谋营救永历皇帝,但事情泄露了。吴三桂迫不得已,只好杀掉了永历。有一条记载说,吴三桂请永历帝到北门边下棋,借此机会把他与他的太子一并绞杀了。传说当时凶兆并见,一龙盘旋于云南府城上空,人人都能看到。肖尔:《中国明代最后的朝廷》,第209页。​

  89. 神田信夫:《三潘在清初地方政局中的角色》。​

  90. 在三藩之乱前,八旗兵并未在全国系统地驻防。在北京周围及满族故地的辽东南部,有一军事警戒线,在有动乱的地区,也临时驻扎八旗兵,但没有正规的编组安排。这也许是地方官有这样的抱怨的原因之一。吴卫平:《八旗兴衰》,第63页。关于当时清军对松江居民的索求,上海博物馆图书资料室编《上海碑刻资料选辑》第116—118页所载碑文,有具体记载。​

  91. 《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39—40页。​

  92. 《世祖实录》第一四一卷,第9—10页。​

  93. 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58—59页。​

  94. “关于武士道精神的正规教育与整体环境,极有力地诱使人们为之效忠,时时提醒他自己是社会的主宰,国家的卫士。”约翰·惠特尼·霍尔:《日本》,第31页。​

  95. 事实上,由于清廷委派了大批八旗将领去管理官僚机构,尤其是各行省地方政府,以致他们对八旗兵的统帅受到很大削弱。汉军八旗将官缺员最甚,因为许多汉军旗人被委派担任了国家行政工作,至17世纪60年代中叶,臣僚奏报康熙说,某些都统、参领软弱无能,不能克尽其职。吴卫平:《八旗兴衰》,第71—78页。​

  96. 清朝的统治体现了中华帝国后期的两个社会阶层间的妥协:武官与文臣。正是这两个社会阶层间的分离,导致了明朝后期的危机。它们之间的分离是从16世纪末叶在中亚边境及在朝鲜抵抗日本人的战争中开始的。与日俱增的军费开支使得国家财政枯竭,这反过来造成了激起17世纪20到30年代的农民起义的条件。农民起义的爆发,又反过来造成了使武官与文臣之间的隔阂进一步加深的条件,使得前者的地位超过后者。满人的统治体现了这两个阶层间一种新的稳定关系,一种妥协,用沃勒斯坦的话来说,“阻塞了低级社会阶层在政治上的活动余地。”见伊曼纽尔·沃勒斯坦:《近代世界体系》第二部,第125页。​

  97. 17世纪转折时期,由帖木儿帝国的采邑主所支持的地方骑兵部队被集中于奥斯曼首都的新常备军所取代。奥斯曼帝国军队不仅使国家财政枯竭(1669年,预算的62.5%是花在兵俸上的),而且取得了越来越多的特权,包括包税专利权与广泛的农业开垦权。奥默·巴尔坎:《16世纪的价格革命》,第17—25页。关于涨价对近卫军——奥斯曼军事机器的“利刃”——的直接影响,见威廉·H·麦克尼尔:《欧洲的大草原边境》,第57—60页。​

  98. 一个抵消性的影响力是皇帝本人,尤其是像康熙这样的君王。围猎的目的就是为了抵制南书房的作用。康熙经深思熟虑建立起了围猎制度,把它作为保持满人尚武之风的一种办法。1683年,康熙率骑兵10万、步兵6万,出游长城以北。神父南怀仁随行。正如他所评述的:“此行的首要目的,就是要使他健壮的士卒安居如临战,一直处于操练之中,这就是何以在广阔帝国的各个地区都已平定,各省的精兵也被抽调回京以后,皇帝就在这一年极为英明地决定,今后每年举行三次这样的出征活动,各安排在不同的月份。他希望在狩猎的旗帜之下,通过追逐搏杀鹿、豕、熊、虎等,为士卒找到一种新的搏斗活动,这将教会他们怎样去制服反叛,将成为今后真正战争的预演,将防止他的军队在和平时期闲暇、汉式的享乐奢华中松懈软化。”H.博斯曼:《南怀仁》,第420—421页​

  99. 正是为了防止武备的废弛,清朝的旗人起初不准参加科举。杜维明:《颜元》,第127页。​

  100. 清政府规定,旗人若非任职外出则必须居住在京城。他们沉湎于京城的享乐生活,武技荒废。1746年,乾隆皇帝检阅特选的八旗禁卫兵,发现他们极不合格。“弓弱技疏,至不知如何开弓放箭。箭未及靶,往往坠地。”驻防福州的八旗兵把战马卖了马肉,1740年,城内有20余家屠铺卖马肉汤。1767年,有令福州驻防兵出征缅甸,许多旗兵不得不乘轿前往。吴卫平:《八旗兴衰》,第82—88页;以上引文见于第86页。​

  101. 戴维·斯特兰特:《北京警察》,第25—26页。斯特兰特估计在20世纪20年代,北京有120万居民,其中1/3为旗人及其家属。警察中有3/4是旗人。清末出生于旗人家庭的老舍,对20世纪典型的满族旗人曾有过极为生动的描述:“亲家爹虽是武职,四品顶戴的佐领,却不大爱谈怎么带兵与打仗。我曾问过他是否会骑马射箭,他的回答是咳嗽了一阵,而后马上又说起养鸟的技术来。这可也的确值得说,甚至值得写一本书……是的,他似乎已经忘了自己是个武官,而毕生精力都花费在如何使用小罐小铲,咳嗽与发笑都含有高度的艺术性,从而随时沉醉在小刺激与小趣味里。”老舍:《正红旗下》,第15—16页。​

  102. 钱应的供词,见《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36—137页。​

  103. 同上。钱应又名钱大、钱应喜、钱孝。​

  104. 同上。​

  105. 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36—137页。​

  106. 郎廷佐奏章,呈上于1658年3月28日。《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34—137页。​

  107. 凭此,总督郎廷佐才能上奏道:苏州、松江这两个要地最终已由官府完全控制,并担保说已能从此地征调赋税,上输国库了。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37页。​

  108. 郑成功对长江流域的袭击,是他对清军占领地进攻的第四阶段。最初,从1655年11月到1657年4月,他进兵舟山及福建东北部;接着,1657年9月到11月间,占领浙江的台州;第三阶段,从1658年6月至次年6月,进攻了浙江的东南沿海地区。在进攻的第四阶段中,郑成功打垮了清军在定海的海军基地,进军崇明岛,在这里曾遇到几处顽强的抵抗,1659年7月,将舰队驻泊于长江口外。同时,他最主要的副将张煌言砍断了系于金山与焦山之间的防江缆索,击沉守兵炮船,挥军直前。斯特鲁弗:《南明》,第145、148—149页。崇明岛居民因顽强抵御郑成功,后受到鳌拜等辅臣们的免赋嘉奖。奥克斯南:《政策与制度》,第282—284页。​

  109.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65页。按艾德里安·格雷斯伦的记载,郑成功确实曾遣使与主要的地方官接洽,争取他们支持,然而多数人决定观望一下,看郑成功进攻南京进展如何,再作反应。唐纳德·基恩:《郑成功的征战》,第49—50页引。共有7府、3州、32个县投降了郑成功或他的合作者张煌言。其中有些是出于被迫,有些则是自愿的。张煌言在上游的安徽共攻占城池29座,后于1659年9月23日,在定港东面为一支清朝水军所败。但长江下游地区的民众并未普遍起义反清。斯特鲁弗:《南明》,第150—152页;拉尔夫·C·克罗伊齐亚:《郑成功与中国的民族主义》,第18页。郑成功进攻时,顾炎武正在江南地区,但若说他参加了郑成功的军事行动,则没有任何事实证据。彼得森:《顾炎武的一生》第二部,第207—208页。​

  110. 斯特鲁弗:《南明》,第136页;《郑成功》,第13页。这与16世纪名将戚继光所发明的抵御倭寇的一种武器很相似。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165—171页。​

  111. 郑成功征伐长江地区两年后,在台湾南部成功地攻克了荷兰人的赤嵌城,目击者对他的战术做了如下描述:“使用了盾牌手而不是骑兵队,每十人有一头目率全队冲锋陷阵。他们藏身于盾牌后向敌阵猛扑,人人都像家中留有替身一样,毫不胆怯。他们不断推进,尽管许多人中弹倒下,其余人却绝不停顿犹豫,而是发疯般地向前猛冲,甚至不回头看一看同伴是否跟上来了。这些长柄大刀手——荷兰人称之为肥皂刀——发挥着像我们的长矛骑兵一样的作用,既能阻止敌人冲锋,同时又使战阵保持整齐秩序,但当敌人溃乱时,刀手就冲上前去,对逃敌展开令人胆战心惊的屠杀。”坎贝尔:《荷兰统治下的台湾》,第420—421页。但也请注意,学者朱之瑜曾经随郑成功的军队北伐,后来对他们军纪不整、混乱无序的状况有所评述。秦家懿:《朱舜水的实学》,第196页。​

  112. 基恩:《郑成功的征战》,第50页;张其昀等编:《全椒县志》,第48页。南京(江宁)的守卫是由巡抚朱国治协调的,朱国治属汉军正黄旗。李桓:《国朝耆献类征》第三三八卷,第9页;赵尔巽:《清史稿》第四九三卷,第1页。关于郑成功部队总数,见廖汉臣:《延平王北征考评》,第56—57页。​

  113. 《清史稿·姚延传》。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31页。​

  114. 廖汉臣:《延平王北征考评》,第64—68页。​

  115. 援军由领侍卫内大臣达素统率,他未能及时赶到南京,后继续进军福州。斯特鲁弗:《南明》,第152页。​

  116. 基恩:《郑成功的征战》,第49页;斯特鲁弗:《南明》,第148—153页;《中国传统社会中史学的作用》,第28—29页。当时的一些西文资料记载说,9月8日晚,郑成功部下为他祝寿,耽搁了当天的战事。不过厄尔·斯威舍尔提出郑成功的生日可能在1624年8月24日。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08页;弗郎索瓦·德·鲁热蒙:《鞑靼人新史》,第49—55页,见基恩《郑成功的征战》第50—51页所引;盖拉德:《南京今昔》,第240—242页。有一支庞大的清军舰队追逐郑成功海军南至厦门,急于再取得一次胜利。但当1660年6月17日,清军舰队在总督李率泰、领侍卫内大臣达素统率下进攻厦门时,被郑成功所摧毁。数周之内,金门湾海滩四处漂浮着腐烂的尸体。清人不管这次惨败,于八九月间又派遣大军进伐,终于将郑成功从沿海赶到了台湾。次年,郑成功之父郑芝龙被杀,他对清廷的用途就此终结。基恩:《郑成功的征战》,第63—66页。1662—1663年,清政府决定将东南沿海居民内迁四五十里,沿海村庄被拆毁,所有城镇关闭,在每一可能返回沿海的道口,都置兵设防。凭此严厉措施,终于使江南沿海一些相对孤立的地区平定了下来。例如云台山附近的海州地区,那儿的居民成了职业的匪徒和海盗。1668年,迁海令部分解除;1683年,郑成功的继承人投降、清政府统治了台湾后,迁海令就完全废除了。谢国桢:《南明史略》,第93页;《清初的迁海令》;E.C.鲍拉:《满洲对广东的征服》,第229页。关于迁海令对白银输入及物价的影响,见王业键:《中国货币制度的演变》,第477—478页。​

  117. 廖汉臣:《延平王北征考评》,第69页。在六合、天长县,有一些清朝官员被复明分子所杀。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33页。​

  118. 小野和子:《清初的思想控制》,第104页。​

  119. 魏斐德:《中华帝国后期地方控制的演变》,第3—4页。​

  120. 王士祯这样说他。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2—384页。​

  121. 张其昀编:《清史》,第3953页;冈本跻:《政治和道德危机》,第114页。​

  122. 杨雍建奏章见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05页。至此,京城内所有形式的结社都被严厉禁止。例如当1659年颜元赴京参加会试时,他无法与另外的士子结伴,因为此类聚会为禁令所不许。杜维明:《颜元》,第517页。​

  123. 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06页。​

  124. 同上书,第253页。​

  125. 同上。稍后,清朝的一个佚名笔记作者写道:“明季时,文社行。于是人间投刺,无不称社弟。本朝始建,盟会盛行,人间投刺,无不称盟弟者。甚而豪胥市狙,能翕张为气势者,缙绅蹑屐向讯,亦无不以盟弟自附,而狂澜真不可挽。”《研堂见闻杂记》,第60页。​

  126. 这并不是修辞上的夸张。像郑廉一样,杨雍建相信,明朝的党争导致了农民起义。郑廉记载了李自成占领其家乡河南一事,把起义局势的激战,归咎于朋党。他认为朋党之争导致君臣不和,君臣不和致使吏治不明,吏治不明最终激发了农民起义。郑廉:《豫变纪略》第一卷,第2—3页。​

  127. 张其昀编:《清史》,第3935页;参见小野和子:《清初的思想控制》,第343—344页。​

  128. 虽然我并不将它视为“封建”,但“缙绅统治”这一概念,就其包括了缙绅在本乡的政治(司法、调解)、文化(教育、指导公众观点)及经济(市场干预、公共工程、灌溉)地位这一面看,与重田石(音)的“强权统治”一词相同。​

  129. 这也是李洵在《论明代江南集团势力》中提出来的观点。但李洵强调的是经营地主与地主的重要地位。经营地主的增多,还与经济作物的发展有关,例如清初的烟草与棉花。经济作物使得人们可以耕种较少的土地,来取得较多的收益,这样就削弱了拥有牧畜的富裕家庭的优势,从而拉平了贫富农民之间生产力的差异。在相当短的一段时间内,农业的商品化导致了土地占有向经营分工的形式发展,雇佣劳动力被大量应用,农业管理技术进一步改进了。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地区》,第99—100页。​

  130. 傅衣凌:《明清农业社会经济》,第149—150页。​

  131. 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五章,第15、23—25页;片冈芝子:《明末清初华北地区》,第83页;墨子刻:《论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历史根源》,第39页。​

  132. 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五章,第48—50页。17世纪中叶中国的时疫、饥荒与战争的直接影响,使得人口大幅度减少。从14世纪到16世纪,中国的人口从约6500万至8000万,增长到15000万,而在585至1645年间,人口减少了约35%—40%。对1661年人口数的一个估计是在7200万到9200万之间,大致比16世纪的人口数减少了40%—50%。何炳棣认为1683年后人口开始回升,但1700年的人口净数比之1600年可能并未增长多少。这一时期欧洲人口的增长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英国人口为500万,法国为2000万。勃兰登堡-普鲁士是个人口稀疏的地区,不足50万,其首府只有1.5万居民。大约到了1750年,欧洲人口才达到15000万,而同时期中国一地的人口就几乎两倍于此。王业键:《清代地税》,第7页;何炳棣:《中国人口研究》,第264—266页;参见埃尔文:《古代中国模式》,第311页;居密:《地主和农民》,第9—11页;E.E.里奇、C.H.威尔森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413页;芬纳:《欧洲国家与民族的形成》,第10页;沃勒斯坦:《近代世界体系》第二部,第258页。​

  133. 韩恒煜:《试论清代前期佃农永佃权的由来及其性质》,第37—41页;居密:《地主与农民》,第11—12页;杨国祯;《试论清代闽北民间的土地买卖》,第3—8页。在18世纪,契约关系仍在不断取代宗法关系。对乾隆年间的个案分析表明,定额租比例扩大,以力役或分成租形式支付的田租极少。刘永成:《清代前期的农业租佃关系》,第57—58、91—98页。​

  134. 陈张富美:《中国明清时期租佃关系的初步分析》,第5—6、10—11、18、20页。至20世纪,江南地区被承佃农田的30%—40%是拥有永佃权的,并由二地主负责交纳赋税。居密:《地主与农民》,第29页;参见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44—45页。​

  135. 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五章,第16—17页;希拉里·J·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93页。​

  136. 居密:《地主与农民》,第17—19页。地产经营人、管家及其他地位较高的奴仆被授予比一般佃仆多2—4倍的土地。​

  137. 居密:《地主与农民》,第34—35页。​

  138. 在官吏家庭中,可以找到依附关系最一般的例子。1679年,御史上奏:人们一出仕为官,立刻就变成了大族门户,买田置园,雇佣庄丁奴仆,不下百余。韦庆远等:《清代奴婢制度》,第2页。​

  139. 傅衣凌:《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第150页。参见马克·埃尔文:《集镇和水路》,第460页。​

  140. 同上书,第149页;居密:《地主与农民》,第27—29页;《主仆》,第60页。不过,某些形式的奴役关系仍然合法地存在。根据1727年制订的一条法规,于汉人家中为奴者,有卖身文契者,及家生婢女,仍然属于家奴。应用于满人家中逃奴的法律,也同样适用于汉人家中逃亡的奴仆。虽然到18世纪末叶男奴已很少见了,但奴隶制的最终废除,却要等到1910年。韦庆远等:《清代奴婢制度》,第22页;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五章,第9页;马里纳斯·J·美杰尔:《清末的奴隶制》,第337—338页。​

  141. 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17页。关于清初占地在500亩以下的中层地主增长数,见北村敬直:《明末清初的地主》,第17页。由于大土地的转让进一步商品化,通过直接的市场买卖进行,因此私人财产的性质发生了变化。这表示着明代“农村特权阶层”的终结,上流社会的地位下降了,而平民百姓的地位则有所上升。墨子刻:《论中国经济现代化的历史根源》,第37页。​

  142. 《研堂见闻杂记》,第24页。​

  143. 刘广京:《世界观和农民起义》,第315—316页;韩恒煜:《试论清代前期佃农永佃权的由来及其性质》,第42页。清初缙绅大地主豪族的衰落,为商人向土地投资提供了一个机会。在太湖流域。约有4%—7%的商业利润被投资到土地上。相继而来的大量商业资本投向农业,有助于清初农业经济的迅速复原。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五章,第33、43—44、52页。​

  144. 经过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搜集的所有土地、户口登记册的详尽研究,说明最大的地主是于1675年登记的,占地400亩,次等大地主于1647年登记,占地293.6亩。赵冈:《中国明清土地所有制形式的新资料》,第721页。在江南的某些地区,农村缙绅阶级不仅在影响力上,而且在数量上也减退了。对位于太湖东南面、介于杭州与苏州间的桐乡县的研究表明,1449至1644年间,绝大多数举人居住在乡村。从1644到1908年,多数举人成了城市居民。在这一地区,仅占人口10%的人,构成了80%以上的缙绅阶层。石锦:《太湖小农经济》第三章,第54—55页。​

  145. 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218页。​

  146. 李华:《清代前期赋役制度的改革》,第102页。​

  147. 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9页。作为仅仅中过举人的官员王宏祚,在崇祯皇帝手下也许永远不可能升迁为尚书,但新朝却发现了他的理财才干。王宏祚是通过任户部郎中,后又督饷于大同,培养起自己的才干的。​

  148. 《贰臣传》第三卷。​

  149. 自1653年起,清廷曾有好几次力图使鱼鳞簿能反映最近的土地占有状况。县官们甚至受命亲自丈量土地,但这显然是他们力所不能及的。曾力促地方官(包括地方的社长或村社之长)真正实施土地丈量的地区,是河南和山东。在这些地区,明亲王官庄曾经大量地占有田地,使数以千亩计的耕地脱离了赋税册。然而在1659年清廷发现,这些措施简直就是为衙役与地方权贵提供了一个哄骗县官、伪造簿籍的机会。谴责这种现象,并力促皇帝制止将荒地登载入籍的一个官员是魏裔介。一般说来,17世纪50—60年代实行土地丈量的企图,都因地方上的反对而落了空。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17页。关于1654—1656年间簿录明代皇室与贵族财产的成果,见故宫博物院《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四辑第160、168—186页所载奏章。​

  150. 黄仁宇:《明朝的财政管理》,第122页;张其昀编:《清史》第一二二卷,第1463—1464页;《大清会典》,第二十四卷,第20页,第二十五卷,第8—10页。​

  151. 其他行政改革措施包括于1653年开始推行的截票制,即将税单的一半交与纳税人,开列在某一年中一户共应交纳的赋税额。户主交纳赋税完毕后,再将税单的另一半交给他。此制当然是旨在防止衙役篡改税额,以向人民榨取更多的钱物。衙役篡改税额的问题,一直使清廷感到烦恼。两年后,即1655年,顺治皇帝诏令户部官吏不得处理本籍省份的文案。于是,例如,要派一个福建籍的官员,去主管直隶八州府赋税,而所有直隶籍官员,都得从这一职事中调离。1658年,又颁布了一条法规,规定地方官上报户部簿籍不时,或上报而不准者,要加以惩罚。何炳棣:《中国会馆史论》,第6—7页;萧公权:《农村的中国》,第106页。至19世纪,户部的江南清吏司设置满洲员外郎三员,以制约唯一的一名汉官。江南清吏司还掌管在江宁与苏州的生产皇家丝织品织造机构的账目奏销。孙任以都:《19世纪中国的户部》,第186页。​

  152. 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32页。1664年,清廷估计自1644—1660年间,钱粮积欠达银2700余万两,粮700余万石。这多数是因江南地区造成的。王思治、金成基:《从清初的吏治看封建官僚制度》,第140页;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219—222页;薛应旗:《浙江通志》第八十七卷,第25页。首先,这些积欠得归咎于对“贪官蠹吏”的惩治不严。1655年,大学士蒋赫德抱怨说:“近每见督抚弹章,指事列款,赃迹累累;及奉旨勘谳,计赃科罪,不及十之二三。不曰事属子虚,则曰衙役作弊。即坐衙役者,又多引杂犯律例,听其赎免,何所惩惮而不肆其志乎?”通常,衙役可以通过交纳一笔与受贿钱物数量相等的罚金来赎罪。蒋赫德请废此制,顺治听从了。王思治、金成基:《从清初的吏治看封建官僚制度》,第138页。然而到了1658年6月12日,顺治皇帝已认识到财政赤字是由官吏的腐化与缙绅阶级逃避赋税两者共同引起的,便派遣满洲启心郎前去查阅地方籍账,迫使地方权贵纳税。起初派至无锡县,后来就遍及了江南其他各县。《世祖实录》第一一七卷。​

  153. 若以1682年为基数100,则1646年物价指数约为688,1647年则约为500。通货膨胀看来于1657—1661年间结束。1682年达到物价指数的基数100,1698年,物价指数仍仅为131。王业键:《清朝物价的长期趋势》,第348、363页。​

  154. 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第37页。关于棉花价格相应的暴涨,见西村数余:《明代的奴仆》,第124页。​

  155. 1661年,一名御史上奏说:苏、松田地易主至频,簿书转眼间即过时。“有良田四布,坐享膏腴,而无一役之责者。”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第三十卷,第13页。​

  156. 举例说,每位举人可免丁四人。1648年,这类特权又依每人官品职位有所扩展,一品免丁30,至最低品位亦可免二丁。此外,官僚还可以免除部分赋税,例如一品可免赋30石。萧公权:《农村的中国》,第59页。​

  157. 萧公权:《农村的中国》,第59、125页。“这一极端的措施,其目的必然是为了结束自私地和破坏性地利用过分的特权的现象,这一现象加剧了明末社会的混乱。这一措施的推行起初虽然有困难,但对新政府的稳固与长治久安,却是至关重要的。这也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清政府对付缙绅阶级以往逃税避赋及其他不法行为的措施,何以如此严厉。”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70页。​

  158. 唐棣:《略论清代的地丁制度》,第46页;萧公权:《农村的中国》,第127页。皇帝还发现了一些地方上的地主隐匿其所占有的土地数额的手段。例如在中国北方,尤其在山东,用以登录皇室或亲王庄园土地的计量单位,与用以登录平民土地的有很大不同。前者以540步为一亩,而后者仅以240步为一亩。显然,其地产作为明王庄地产之一部分,以前一种方式登录于赋税簿上的地主,其所交纳的赋税,不到地产以平民田地登录者所交的1/5。从另一方面看,在南方有权势的地主或将田产从赋税册中涂掉,或作伪登录在他人名下,或诡称是湖滩河涂,不供报其所有的田产。唐棣:《略论清代的地丁制度》,第46—47页;薛应旗:《浙江通志》第五十二卷,第27页。​

  159. 萧公权:《农村的中国》,第127页。由于皇帝越来越倾向于将财政赤字归咎于缙绅阶级的逃税行为,因而他也转移了对官吏腐化现象的注意力。1658年,御史彪古提议令各地正式上报成为惯例的收费与各种附加税,并使之合法化。顺治驳回了这一建议,说这将给人以朝廷宽恕腐化行为的印象。吕元驄:《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

  160. 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254页。​

  161. 后来,当南方士人恢复了他们在国家科举考试中的声望,并且有很多人入翰林院供职时(至1725年,翰林院再次完全垄断了对重要文官铨试的管理),旧士绅关系网的某些表现又出现了。但实际上这些关系网的影响已大为削弱。虽然像苏州吴县一类地区的文才卓越者也能够进入翰林院为官,但这些官员一般无法升迁到三品及三品以上,只有极少数人能够做到大学士。在清初,来自例如宛平顺天县一类地区的官员占了翰林院官员的大部分,出任大学士,大力提携同乡,在这种情况下,陈名夏的升迁的确是一个例外。1644至1795年间,尽管有49位吴县士大夫任职于翰林院,其中只有4位升至三品。出类拔萃的考试成绩并不能赢得高官。吕元驄:《翰林院》,第128—134页。​

  162. 魏斐德:《自主的代价》。清朝就这样抑制了一心治国安民的缙绅阶级的自主行为以及结盟立社之习,致使他们“过一种只寻求个人利益的生活”。因此,明末方志“风俗”门中处处体现出来的缙绅们的地方责任感与社会使命感,在清朝方志中遂不复见了。森正夫:《士大夫》,第52—53页。这一点在地方水利工程的管理上得到了具体的反映,由县丞组织农夫承担水利工程的官督民办制,取代了由缙绅负责水利工程的办法。滨岛敦俊:《关于江南圩田的若干考察》,第123—130页;威尔:《中国水利》,第280页;滨岛敦俊:《明江南三角洲的水利组织》,第81页。​

  163. 除去官府的政策不说,在明朝末年酿成了社会政治困境的城市社会背景,也发生了变化。与农村社会关系的“均平化”相反,随着清朝手工业的日益专业化,城市阶级之间的差异愈见明显。例如织工及纺织业中地位低下的工人,就被排斥于缙绅、商人等城市社会最高阶层之外,“士庶交往愈来愈少见了”。袁清:《城市暴动与骚乱》,第310—311页。​

  164. 例如在浙江,在黄宗羲周围形成了一个“讲经会”。1667年,这些学者,包括万斯同和万斯大,还恢复了刘宗周的证人书院。小野和子:《清初的思想控制》,第636页。​

  165. 这一自称为盟弟以作为接近权贵的手段的习惯,随后也就改变了。因此他们不再称自己为盟弟,而是称同学。《研堂见闻杂记》,第60页。另一习惯称呼“同年”,指同时应试中举者。批评科举制度的人抨击这一互认同年的形式,因为它将同年关系置于家庭关系以及对老人的尊敬之上了。保罗·S·罗普:《近代中国的异议》,第109页。正如有几位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在清政府禁止了士人的盟社后,这些代替士人团社的组织是由大臣们所赞助的。个别恩主与一小群追随者的等级关系,改变了清初士人社会风气,显示出了比作为晚明时期特征的“文人”行为还要多的依附性与奴性。汤姆·费席尔:《清初遗民的抉择》,第42页;斯持鲁弗:《矛盾心理与行动》,第348页;《徐氏兄弟对学者的半官方性庇护》,第1—5页。关于对地方缙绅政治庇护的重要性,见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74页。​

  166. 邓尔麟:《财政改革和地方控制》,第112页。有人曾论证说:由于在总的赋役体系中有一单独的力役成份,国家就有兴趣限制地主的控制力,因为国家在争取佃客、农民服役方面,与地主有矛盾。但当明清转折时期力役以银钱折纳之后,土地就成了起征赋役最主要的依据。在涉及佃客时,国家就更倾向于支持地主。因此在明末清初,地主与国家的利益可能日趋融合。顾琳、周锡瑞:《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第409页。​

  167. 顺治早已被他的爱妃佟氏的奢华葬礼搞得精疲力尽了。佟氏是多尔衮家族鄂硕之女,在四个月前去世,时年22岁。在她被火化时,顺治恢复了满族的一种风俗,令其30名侍女陪葬。这一风俗是汉人所憎恶的。邓恩:《一代伟人》,第352—353页。​

  168. 1661年2月21日,户部福建清吏司上奏,报告了江南、浙江、江西赋税积欠的情况,指出它必将对足够的军费保证带来困难。六天后,鳌拜等辅臣做出了反应,下令吏、户两部将赋税积欠地区的官吏降职调离。3月16日,巡抚朱国治建议按京官考课程序来按察外官,朝廷加以批准。两周后,又下令对征集赋税不敷额数的官员实行惩罚。但到了4月7日,辅臣们开始认识到,在许多地方,地主与官吏之间在心照不宣地互相勾结,因此,仅仅在官僚队伍内部实施严厉的措施是不够的。“征比难完,率由绅衿藐法抗粮不纳也,地方官瞻徇情面,不尽法征比。”从此以后,所有的督抚都受命对逃避赋税者,不问其社会地位如何,“从重治罪”。《圣祖实录》第一卷,第15—17、23页;第二卷,第1、3—4页。​

  169. 李桓:《国朝耆献类征》第三三八卷,第9页。​

  170. 《圣祖实录》第三卷,第3页。详细汇报逮捕缙绅地主的奏报于1661年6月28日抵京。这场镇压是紧跟着对苏州地区沿海防务体系进行了大规模的整顿与重新组织后进行的。清政府在苏州地区修建桥梁、道路、壁垒,建造船只,花费不少。有关敕令是1661年5月22日发出的。同上书第二卷,第21页。参见李桓:《国朝耆献类征》。​

  171. 孟森:《心史丛刊》,第11—13页;魏斐德:《地方控制的演变》,第9—13页。根据一位御史的奏章所说,逃避赋税的手法有移居别县、包揽、假托功名、于邻县置立产业等等。《圣祖实录》第三卷,第16页。​

  172. 同上书第三卷,第15—16页。江南缙绅阶级所受到的降低他们身份的对待,使得他们的社会地位受到严重损害,至少降低了一个等级。​

  173. 《圣祖实录》第四卷,第2页。赋税的定额也合理化了,依土地立额,并为一个总数。见1661年8月24日奏疏,载故宫博物院《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四辑,第3—4页;参见李华:《清代前期赋税制度的改革》,第102—103页;滨岛敦俊:《明朝江南的农业社会》,第13页。​

  174. 滨岛敦俊:《明朝江南的农业社会》,第11页。​

  175. 1662年1月12日,清廷下令编纂新赋税册。见《圣祖实录》第五卷,第13—14页。​

  176. 米勒:《派系斗争》,第80—83页;邓尔麟:《财政改革和地方控制》,第112—113页;埃尔文:《集镇与水路》,第455页。1661年,在诸如河南等省份开始推行旨在增加纳赋田地的较合理的土地开垦政策,政府的财政收入也有所增加。那就是免去农民的力役负担,以鼓励他们向政府登录田产,这样,在避免地产争讼的借口下,替负责调发赋税的官员们纂集了一份财产登录簿。在整个北方,始于京畿,次及山东、河南、河北、湖南,甘肃、陕西,王庄田产被转为民产。唐棣:《略论清代的地丁制度》,第47页。据兵部尚书车克1661年8月3日上奏,由于福建的战事,这一年的兵费首次超过570万贯。议政王大臣会议于是决定重新开征明末加派的练饷。尽管清政府认识到征集这些赋税十分困难,皇帝还是批准了这一决定。故宫博物院:《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四辑,第1—2、6—21页。1661年12月23日,又令江南赋税每亩增一分。于是督抚们再次纷纷上奏,诉说征发加派的困难,但增加征调的诏旨并未改变。同上书,第27、29—30页;参见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34页。​

  177. 黄仁宇:《明朝的财政管理》,第122页。1663年,清政府试图在全国实行土地丈量,但被许多地方成功地抵制住了,那些地方干脆沿用满清征服以前的税额,认为土地籍记是一项开支浩大,而又庸人自扰的花费。1687年,《赋役全书》终于编成。李华:《清代前期赋役制度的改革》,第103页;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75页。​

  178. 米勒:《派系斗争》,第78页。至1663年,桐城一县的赋税收入再次达到明朝后期的水平。贝蒂:《中国的土地与宗族》,第68—69页。​

  179. 约翰·罗伯特·沃特:《中国地方行政》,第378页。17世纪60年代早期,清政府也曾试图制止衙役们的非法勒索,下令禁止征敛耗银。故宫博物院:《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四辑,第4—5页;《圣祖实录》第四卷,第2—3页,第五卷,第8—9页。​

  180. 1660至1661年间任大学士的10名汉官中,有7名是直隶、山东及山西人氏。在1662到1675年间垄断了大学士职位的北方汉人,绝大多数是17世纪40年代早期的进士及第者。接着,从70年代后期开始,直至80年代末,新一代科举及第的高级官员接管了翰林院与康熙皇帝的南书房。他们主要是在陈之遴、陈名夏权力鼎盛时期通过殿试的南方人。关于康熙年间籍贯与党争的讨论,见凯斯勒:《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第31页;米勒:《派系斗争》,第117—121页;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208—210页。​

  181. 本章的标题及结语,当然是受到了卡瓦菲名诗《盼望蛮人》的启发。见C.P.卡瓦菲:《诗集(1896—1918)》,第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