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清朝统治的建立

明季骄淫坏法,人心瓦解,以致流寇乘机肆虐。我朝深用悯恻,爰兴仁义之师,灭尔仇仇,出尔水火,绥安都城,兆姓归心。近闻士寇蜂起,乌合倡乱。念尔等俱吾赤子,不忍即加兵革。已往者姑从宽宥。谕到,俱即剃发,改行安业,毋怙前非,倘有故违,即行诛剿。

《世祖实录》,
1644年6月15日,第五卷,第53页

北京新政府面临着三个十分紧迫的任务:恢复京城的治安并使行政机器重新运转起来;平定北直隶和邻省山东的动荡不安的农村,以及追击并消灭现已逃到太行山西部的大顺军队。其较为长远的重要的任务,则是官僚机器的改革,与平民困苦生活的改善。

地方合作者

如果没有汉人的军事合作的帮助,满族人是不可能征服中原的。而这种征服,随即又恢复了汉人降官的权力。明末兴起的一批军事力量,特别是左良玉、刘泽清这样的军阀,都使得回天无术的文官们更加虚弱无力了。无论是大顺军对北京的占领,还是勤王将领们在南京政权中的专横,都使这个帝国中的军人们越来越显要了。清人在华北与中原的胜利,既没有终止对这类军人的需要,也没有剥夺他们的权力。中央政府与地方军人的这种对立,直到70年代“三藩”叛乱时才得到最终的解决;但在攻占北京以后,新的满族军事领袖们,随即就开始让昔日文职官僚们重新发挥作用——这种作用由于明末社会军事活动的频繁,曾经大为下降了。在清王朝的统治奠基过程中,有一个看来似乎自相矛盾的现象,这就是来自东北的满、蒙、汉军的旗人将领帮助在中国重建文官的权力。

由于从多尔衮进入北京那时起,他就公开申明他欢迎明朝官僚加入新的政权,所以,北京及其周围城镇的占领,在开始就非常顺利。1644年6月7日,多尔衮谕示兵部,对于迎降之处实行赦免,因为帝国的百姓“皆属吾民”。同时,还特别向地主官员做出保证,如果他们剃发归降,那么他们不仅可以恢复原职,甚至还将官升一级。三天以后,多尔衮正式表示,如果明朝的城市官僚剃发并纳名投诚,则将官复旧职。多尔衮许诺:“各衙门官员,俱照旧录用”。由于那么多的官员因为投顺李自成而已经名节扫地,所以他们大部分立刻就接受了这一招降要求。这样,整个政府都投降了,并且没有一个人因为忠于明朝而自杀殉节。

除了原有其职的官员,另一些文士名流也被推荐到政府中做了官。在这方面,有些关键人物向政府推荐了一批可能合作的名流。1619年进士、江苏人金之俊(崇祯皇帝的最后一位兵部侍郎),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曾遭李自成部下的严刑拷打,并在后来很快就投降了多尔衮。他迅速地官复原职后,就参与了贯彻大赦政策,登录了所有的前明军官,其中许多人被金之俊推荐到新政权中去任职了。其他为清廷频频推荐地方官和前明官僚的重要人物有:卫周允,1634年进士,山西人,崇祯朝的御史;沈惟炳,吏部侍郎;王鳌永,山东人,以前负责过河南与山东的防务。

另一个决意归顺的人是奉天地区最后一任明朝巡抚、著名的河南官员、1625年进士宋权。像侯方域之父侯恂一样,宋权是商丘地区乡绅中的名流。商丘士绅的社会影响是如此之大,以至他们敢于公开与地方当局分庭抗礼。在1644年春,他受任顺天巡抚,驻距北京65公里的密云县受事。当李自成攻陷北京时,宋权刚刚就任三天,这样他只好暂时归顺,等待时机了。在闯王被赶出北京之后,宋权便动手攻击地方义军将领并将之处死。6月6日,他宣布降清,并代表许多明朝地方驻军将领的立场声称:“吾明臣,明亡无所属,有能为明报仇杀贼者,即吾主也。”

对于这些前明官僚来说,使孔教所要求的忠节与在清廷中就职这二者协调起来,多少有些困难;但至少在清人降低了对汉人剃发改从满俗的要求时,这就容易一些了。多尔衮开始不愿改变初衷,宁愿强行贯彻他在进京次日颁布的剃发命。当刑部侍郎告诫他,令汉人强行剃发将失去民心时,多尔衮怒喝道:吾乃汝民之首,你且先顾自己的头发吧!但在三河与保定爆发了反剃发令的农民起义之后,多尔衮变得温和些了。6月25日,这位摄政王发布公告说:

予前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今闻甚拂民愿,反非予以文教定民之本心矣。自兹以后,天下臣民,照旧束发,悉从甚便。予之不欲以兵甲相加者,恐加兵之处,民必不堪,或死或逃,失其生理故耳。今特遣官传谕,凡各府州县军卫衙门,来归顺者,其牧民之长,统军之帅,汇造户口、兵丁、钱粮数目,亲来朝见;若逆命不至,当兴师问罪而诛之。

这是一个勉强的让步,并且显然曾使多尔衮为之不快。但满族家长制的传统精神是强调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约”,这一决定的制定也体现了这一精神。新的政策颁布之后,汉人的归顺就变得容易得多了。

在这一新的情况下接受清廷官位的最著名的文人之一,是著名的上海诗人李雯。其父李逢甲,死于大顺军占据北京之时。这位诗人因为丧父的巨大悲痛,许多天都不能离开父亲的棺材去略进饮食。这种孝行使多尔衮周围的官员大为感动;多尔衮也接受了建议,让李雯做了他的私人幕僚。

对李雯来说,要报复大顺军的杀父之仇就只有走降清这一条路吗?或者说,这就是他早些时候对陈子龙所表白的要为国效力而名垂青史的途径吗?李雯当然得到了一个英雄造时势的机会,尽管极少有人赞许他攫取这个机会的方式。1644至1646年间他作为多尔衮的秘书,所有奏表文告皆出其手。

然而,李雯之例有些特殊之处。那时,大部分归降者,既不是在野诗人,也不是南方文人。在1644年加入清廷,并在18世纪编纂的《贰臣传》中有传的50名高级官员中,大部分是京都的旧官僚(详见下表及书后附录B)。然而,在崇祯朝,3/4的高级官僚来自南方;而在1644年,2/3的归降者是北方人。这种比例的倒转,主要在于山东的大量降人,1644年投降的“贰臣”中,有1/4来自山东。如果说东北地区为满族征服中国提供了大部分军事将领的话,那么,正是山东一地在为北京清政权提供文官上,遥遥领先。山东人在清初的这种骤然显贵,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该省平定较早,部分地由于在各处起义时这里的乡绅名流遵守了王朝的法令。

1644年及以后降清文官

先附李自成,后降清的明朝文官:

姓名 明官职  省籍 
陈名夏 给事中 江苏
党崇雅 侍郎 陕西
梁清标 翰林学士 北直隶
卫周祚 郎中 山西
戴名说 给事中 北直隶
刘昌 给事中 河南
柳寅东 御史 四川
陈之龙 分守道丞 江西
张若琪 侍郎 山东
方大猷 分守道丞 浙江
高尔俨 翰林学士 北直隶
张忻 刑部尚书 山东
张端 翰林学士 山东
张缙彦 兵部尚书 河南
刘余祐 兵部侍郎 北直隶
龚鼎孳 给事中 安徽
孙承泽 给事中 北直隶
薛所蕴 国子监司业 河南
傅景星 御史 河南
李元鼎 太常寺少卿 江西
熊文举 吏部郎中 江西
叶初春 工部侍郎 江西

在北京降于多尔衮的明朝文官:

姓名 明官职  省籍 
王正志 户部侍郎 北直隶
徐一范 吏部郎中 江苏
王宏祚 户部郎中 云南
卫周允 御史 山西
曹溶 御史 浙江
胡世安 少詹事 四川
吴惟华 主事 北直隶
李若琳 翰林学士 山东
王鳌永1 户部侍郎 山东
金之俊1 兵部侍郎 江苏
沈惟炳1 吏部侍郎 河北
冯铨2 大学士 北直隶

在地方投诚,接受赦免,或顺治以后荐至北京的明文官:

姓名 明官职  省籍 
李化熙 兵部侍郎 山东
宋权 顺天巡抚 河南
任濬 兵部侍郎 山东
张煊 御史 山西
李鉴 宣化巡抚 四川
谢升 吏部尚书 山东
田维嘉 吏部尚书 北直隶
黄图安 分守道丞 山东
房可壮 副都御史 山东
刘汉儒 四川巡抚 北直隶
苗胙土 郧阳巡抚 山西
陈之遴 编修 浙江
刘正宗 翰林学士 山东
谢启光 兵部侍郎 山东
孙之獬 翰林学士 山东
李鲁生 国子监司业 山东
魏琯 御史 山东
潘士良 刑部侍郎 山东
霍达 江苏巡抚 陕西
吴伟业 少詹事 江苏

南京陷落时及以后降清的明朝文官:

姓名 明官职 省籍
周亮工 御史 河南(南京居民)
刘应宾 吏部郎中 山东
张凤翔3 工部尚书 山东
钱谦益 礼部尚书 江苏

资料来源:孙甄陶《清史述论》,第21—25页,以及《贰臣传》。

上表注:1.受过李自成人马的拷掠,纳款获释;2.致仕,由多尔衮信邀出仕;3.受过李自成人马的拷掠。

山东的投降

山东的情形表明,在乡绅与满族征服者结为同盟镇压城乡义军盗匪上,它比其他任何一个省份都要来得迅速。尽管这里的民众中也有一些著名的忠明之士,但在维护共同利益而携手合作上,山东士绅对满族征服的态度最为典型。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贰臣”中有那么多的山东文人。山东与辽东两个半岛的相似性,也使这种联盟变得容易了。许多东北边民,通过海上贸易与水军服役,与山东家族保持了密切的联系。但理解山东士绅对清政府的态度的关键点,是满族进入之前这一地区的阶级冲突的激烈程度。

晚明时期,山东是一个社会与经济的极端繁荣的省份。像济宁这样的城市在16世纪末就已经繁荣起来了;作为地区货物集散地的大运河畔上的临清,尤其繁荣。还有一些富裕的乡区,例如淄川,为大地主所控制。但是,这个省的中部,泰山与沂蒙山周围地区,以及西南地区,却相当贫困,在17世纪20、30年代经常遭到饥荒的袭击。在西南地区的地主并不太富裕,但有很强的自卫能力,住在有家兵和沟垒防护的“家庄”中。许多人习惯以劫掠为生。横贯山东西部的、从北京到徐州的东去大道,整家整家的人——甚至整村整村的人,以抢劫为主要生活来源。滕县与兖州府会之间那令人生畏的驿路上的旅客们,如果能够逃脱“响马”的袭击,那真是要感谢苍天有眼了;如果其车马没有陷入泥淖,以致被村民以租借牵引用的骡马为由而横加勒索,那也真是万幸。

山东也是教派会道活动的中心之一。1622年,徐鸿儒领导的白莲教起义持续了六个月之久,有200万人卷身其中,最后才被4.7万名士兵镇压下去了。这场民众大起义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满族占领辽东后,成千上万的难民涌入山东,以逃避满人的追杀洗劫。然而,1642年与1643年,满军深入到山东腹地劫掠,结果是官府失去控制,社会陷入混乱。像临清这样的城镇遭到了严重破坏,农村甚至变成一片废墟。到1643年,地方官员已经征收不到赋税。据记载,任何案件审理都不能再进行了。正式的地主政府已不复存在,权力落入了地方权贵或大盗悍匪手中。兖州南部的滕县与沂县的县府屡遭攻击,地方官员已毫无权威可言了。据当时史料记载,当时民户十之七八参预了不法之举。农村社会中“盗户”与“良民”截然两分,后者基本上是地主,他们在安定社会上与政府的利益上完全一致。除了这些“盗户”,在滕县以东的九山地区,还有许多亡命之徒的永久性的大本营。这些“匪巢”中最大的一个,由王俊领导。此人是一位武林高手兼地主。在40年代的颗粒无收的灾荒中他也丧尽家财,便转入绿林行劫了。在兖州的东北走向的大道上,以及嘉祥一带的大运河畔,有一个在当地称为“满家洞”的地区,是个方圆300里的丘陵,有四个乡坐落其中。这一地区有成千个洞穴,以及许多设防的双层石堡。在明朝最后几年的内叛外侵的日子里,满家洞的农民逃入洞穴避难,并用布蒙住洞口。整个这一地区完全摆脱了地方官府的控制,派来维持秩序的乡兵不止一次地在此全军覆没。一些亡命之徒结成了更大的团伙或匪帮的联盟,有些经常冠之以朝官名号的头目,承担松散的领导之责,在这块土地上称王称霸,为所欲为。曾有位官员报告说:“村落灰烬无遗,百姓杀掳殆尽。”

与这些亡命之徒和起义军为敌的是乡绅及其联盟,但他们在横暴残忍上与其敌手差别不大。这种地方武装很像封建团体,都有很好的训练,常常带有浓厚的个人忠诚色彩,一般以忠于乡绅领袖的马队或家丁为主力。邹县豪右鱼维新,拥有一支800名步兵的武装,纪律严明,随时可以与正规军一同作战。嘉祥县的名流刘君学,在满族进攻时期征集并训练了一支3万多人的“义勇”。

逐渐巩固清廷对山东的控制的主要办法,就是私人统率的乡兵与中央政府供给与指挥的正规军队的结合。在最低的县级单位,乡绅组成了乡兵,乡兵组成了“营”;再往下则是80—100名乡兵组成的“家”,其首领为“练总”。作为家丁,他们忠于供给其衣食的本地豪右。这种半封建关系实际上是在官方培植下发展起来的——因为地方军政长官总督巡抚自己,要为每一位将领的私人军队(“标下”)提供军费。同样的个人忠诚原则,以及官方对每一位将领的私人武装(“标下”)的承认,还扩大到了较高级的军事单位。在府一级的行政单位中,军队汇编成一般被称为“镇”的组织。除了乡绅私人统领的大型团队,也有一些马队由清廷的命官指挥。而且,乡绅的私人武装,经常根据命令由一地区调往另一地区。在地方军政长官上达北京的报告中称为“技勇”的武装,就这样变成了清廷统治的一支主要力量。

许多这种地方地主武装,特别是山东西北部的地主武装,被征调去进攻短命的大顺政权。李自成占领北京后,派出了许多军官和地方官,到山东各乡、县的都会去接管原政权。他们把在北京用过的拷饷追赃的办法又用到了这里,首先被驱集到一起的就是乡绅。例如,在兖州(这里是明朝鲁王的封地),大顺的首领们取得了被叫做“无赖”的下等阶层的支持,来打击乡绅。在济宁,郭志伟为大顺政权接管了此地,他把官僚、生员和富民囚禁起来,拷掠赎银多达48万盎斯。当他们占领了运河与山东——北直隶间驿道的接合处的德州后,这种行为变得特别地残酷无情。1644年6月1日,那里的乡绅在著名士大夫、1607年进士谢升率领下,起兵反扑。后来,谢升在给清廷的信中说到:

(六月一日)臣等鼓励阖州士民,磔伪州牧吴徽文,伪防御阎杰,誓众登陴,激发远迩,共诛闯贼,所置伪官贼将郭升丧胆西遁,谨扫境土,以待天庥。

谢升在赶走了大顺军官后,与乡绅们共同邀请了一位明朝皇亲朱师钦,让他以“济王”的名义统辖这一地区。在他的名义下,他们鼓励了其他地区的绅士也组织乡兵,进攻大顺军队。在谢升的同窗、前兵部侍郎谢启光的领导下,这个城镇的2000居民赶走了大顺的统治。在繁华的淄川,前翰林学士、1622年进士孙之獬倾其家财,组织训练了一支地方武装,借此保卫了他在亲戚邻里,并从这个地区把大顺军队赶了出去。

史可法与南明在扬州的营部,很快知道了德州事变的消息。尽管史可法很清楚,在谢升担任大学士与太子侍讲时曾经支持过陈新甲的绥抚政策,但他对像谢升这样重要的官员率领山东北部的乡绅转向支持南明的可能,仍然抱有热切的希望。所以,史可法派了一位信使,带着宣布福王在南京登基的诏书抄本,向北而来。然而,史可法沿北直隶边界建立一个义军前哨的希望很快就化为泡影了。当年谢升之所以被迫引退,正是由于现在支持史可法的这批“清流”文人,所以,谢升对支持南明政权并无兴趣。由于对李自成的拷掠心有余悸,又对满人摇身一变为替他们复仇的仁义之师印象至深,谢升和其他40多个山东绅士领袖,共同派遣代表致书清廷。在这封信中,他们颇为坦率地解释了他和他的乡人的起事,甚至解释了他们是如何利用那位明朝亲王以争取支持的。但最终,他们起兵的目的是“谨扫境土,以待天庥”,正如扫清床座以待贵客一样。谢升接着说,就其本心而言,他真诚地希望归顺清廷。

北人与南人

谢升的信送到了北京。它与清廷尽量争取北人的迅速归顺的明确政策一拍即合。早在1644年6月16日,辽东边民祖可法、张存仁就向多尔衮阐明了这样做的必要。他们指出,要保证政权的财政充裕,就要扫清山东的交通线,以使谷物运输通畅;也要确保山西的交通线,这样商人才能安全通行,从而为政府提供至关重要的税金。如果王朝采取了以大赦来“招抚”百姓的政策,那么它的财政需要就会得到满足;否则,他们很快就会面临一场财政危机。多尔衮回答说:“卿所言极是”。金之俊和曹溶也向多尔衮担保,有所选择的大赦的贯彻,避免残酷的灭绝性手段,能够赢得各地百姓的支持,并因此而解决盗匪问题。多尔衮对他们二人也大加鼓励。摄政王不久就颁布了一道命令,要求行政官员们从速查清那些业已退隐的才德优异之士,以供征召任用。

首先响应多尔衮之征召地方归顺者之命令的,是山东新任巡抚王鳌永,当时他还身兼户部侍郎的荣衔。他也是山东人,因而极力鼓动本地文人归顺新朝。1644年8月13日,他提交了一份有39位山东名流的初步名单,其中包括谢升、谢启光以及其他一些乡绅武装的领导人。几天后,即8月21日,曾经接受过李自成任命,如今正式担任吏部侍郎的北直隶官僚沈惟炳,表示大致赞成王鳌永的推荐名单。与张存仁、祖可法一样,沈惟炳也强调迅速抚平北方各省的重要性。因此,他建议朝廷特别作出努力,对北直隶、山东、河南和山西四省的前明官员加以任命。那里的地方显贵如果担任了本省的领导,地方的平定就会容易得多。为此,沈惟炳自己又拟定了一份分省编列的、有36人在内的名单(参见下表)。他的名单总计包括16名山东人士,6名直隶人士,9名山西人,5名河南人。在那些山东人中,有7人是王鳌永已经推荐了的。

其他官员此时也提交了另外一些名单。兵部侍郎刘余祐的名单中,包括3名山东人,3名北直隶人,陕西、河南与山西各1人。巴哈那与石廷柱都推荐了前明兵部侍郎、1634年进士李化熙,此人在李自成攻占北京时,带兵回到了山东。在此时,他把部属名册呈交给了清朝将领。

沈惟炳所荐官员

姓名 明官职 省籍
张凤翔 兵部侍郎 山东1,5
房可壮 副都御史 山东1,4
张忻刑 部尚书 山东1,2
左懋第 吏科给事中 山东
成勇 南京御史 山东
叶廷秀 兵部主事、尚书 山东
高有闻 尚宝司少卿 山东1
左懋泰 吏部员外郎 山东1
李化熙 总督 山东1,4
沈迅 兵科给事中 山东
毛九华 御史 山东
黄宗昌 御史 山东
郝纲 分守道丞 山东1
任濬 巡抚 山东4
杨士聪 谕德 山东
耿章光 兵部员外郎 山东
孙昌龄 吏部郎中 北直隶
冯杰 给事中 北直隶
韩四维 谕德 北直隶
戴名说 给事中 北直隶
王家祯 兵部侍郎 北直隶
李春蓁 御史 北直隶
张三谟 大理寺卿 山西
王守履 工部郎中 山西
张煊 御史 山西4
张鹏云 巡抚 山西
阴润 吏科给事中 山西
张希夏 礼科给事中 山西
李化龙 户科给事中 山西
张第元 太常寺少卿 山西
陈奇瑜 总督 山西
练国事 巡抚 河南
郑二阳 巡抚 河南
李政修 副使 河南
丁启睿 总督 河南
丁魁楚 总督 河南

资料来源:朱希祖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19—21页。

1.这些人也出现在王鳌永所荐官员表中(见前表)。

2.先降李自成,后降清的明朝文官。

3.在北京分别降于多尔衮的明朝文官。

4.在地方上投降,接受大赦,或在顺治帝进京后被推荐的明朝文官。

5.北京陷落后,其领土被占时投降的明朝文官。

多尔衮对大多数推荐都接受了。李化熙被任命为兵部侍郎,后来在1647年被擢为刑部尚书。孙之獬被任命为礼部侍郎。谢启光为户部侍郎。任濬也被任命为户部侍郎,不久升为刑部尚书。8月24日,谢升受诏陛见,被召入本内三院为宏文院大学士,由此又迁至吏部尚书。多尔衮还采纳了王鳌永“宽免”该省赋税的建议,以此作为对整个山东地主集团的奖励。在1645年,多尔衮又同意了孙之獬的在较长时间内减轻赋税负担的请求。

在多尔衮进入北京的三个月内,吏部的汉人尚书、侍郎都由山东人担任了。山东人递相引荐,以求得朝廷注意。这个省份的名流在京城的影响更加明显了。而且,山东人在科举中成绩优异,就像早些年间的北人那样。1644年和1645年,进士的名额都增加了。这立刻扩大了获取高官的机会;而名额的分配,主要限于那些束手归顺的地区,如北直隶、山东和山西。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在定期的科举考试中南人一直保持稳定的成功;而如今中举者北人占了优势,这看来要归之于其他特别因素,这可能包括以牺牲南方文人为代价而优宠北人这一有意识的政策。当多尔衮进京后不久就任命冯铨为礼部尚书时,人们对这一政策存在与否的疑问就不证自明了。冯铨是魏忠贤的党徒,当时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

1629年,在清流的压力下,冯铨被迫引退。如同我们所看到的,他在崇祯朝恢复旧职与声誉的努力屡遭挫折。因而,1644年6月18日他就任礼部尚书时,便引起了不小的震动。多尔衮无疑在努力保护这位曾在家乡率兵自卫的河北重要乡绅的职务,但他任命了这样一位有争议的人物——这肯定要引起清流文人的愤怒,其原因却依然是一个谜。可以肯定,冯铨精通王朝礼仪,多尔衮后来命令他为清朝的宫廷礼仪与祭祠活动选定音乐。但也颇有这种可能,通过任命他为礼部尚书,多尔衮向其朝臣强调了他曾屡次申说的这一态度:晚明的党争已告结束,一切都已成为过去。由于毫无偏袒地任命了一位公认的东林党人的敌人,摄政王大大地拓宽了政权的拥护者的范围。

但不幸的是,无论在政府内外,大多数文人都不这么看待冯铨的任命。东林或复社的成员与党人,不能忘记冯铨是臭名昭著的《三朝要典》的编纂者之一。并且,他们中的那些南人,不能不产生这样的联想:任命这样一位以敌视江南文士著称的人,与把南人从高级要职中排挤出去的既定政策有关。而且,作为礼部尚书,冯铨很容易在科举考试中发挥重要作用。这种作用首先就将体现于1646年的那次科举考试之中。确实,多尔衮命令冯铨主持了这年的科举,在373名进士中,北人的进士就有365名,占98%。状元是一位山东学者,第二三名则是北直隶人(见下表)。这些北人进士占了这么高的比例,或许是理当如此,因为长江流域的动乱使许多有资格参加考试者缺席未至。但许多南人也可能认为,是冯铨的监考才使许多南人落第了。

1646年各省进士统计

省份 人数 百分比
直隶 95 25%
山东 93 25%
河南 87 23%
山西 81 22%
陕西 8 2%
浙江 4 1%
江南 2 1%
福建 1 1%
湖广 1 1%
辽东 1 1%
总计 373 100%

资料来源:L.D.凯斯勒《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第180—181页。

正是由于上层官僚与中举名单中籍贯比例的这种重大变化,在摄政王多尔衮执政的头几年中,“南人”与“北人”的区别变得极为明显了,而省份的区别则已不为人注意了。同时,南人与北人的竞争,也取代了曾经引起官僚党争的“清流”与“浊流”的冲突。例如,浙江海宁名门的后裔、有名的降人陈之遴,在当时就这样说过:“南北各亲其亲,各友其友”。

中央政府中的大部分降人,集中在户部、吏部和兵部这三个部门之中。这说明,擅长于财政、选官与军政的官员,比那些娴于礼仪、音乐与文学的文士更乐于接受新王朝的统治。在这伙汉人合作者之中,过去兼有文武职位的官员,约有一半人获得了比过去更高的官位,另一半人也保住了旧日官职。但是,在文职的投顺者之中,便只有1/4获得了更高官位,这些人主要是兵部的官僚。在另外两个重要部门——吏部与户部中,文职的投顺者或只保留了原位,或官位还有所降低。

多尔衮任命了这些官员,同时又没有削弱他对中上层官僚的控制,这是因为,他从东北带来了一大批老练能干的汉官。这伙辽东降人被称为“旧人”。就是他们,再加上满族将领们,最早担任了各部的尚书、侍郎。然而,官僚体制的要津、各司郎中,是从满人入京后归顺的“新人”中选任的。在此之下,中央的低级部门与地方政府中的下级官吏,几乎都是清朝占领该地后随即就投顺了的那种人。帝国官僚机器的行政职员如此迅速地转而效忠新主,大大促进了清朝早期征服的巩固。但从长远来看,这也给新政权带来了更大的麻烦。尽人皆知,在那些下层官僚身上,集中了古代政权的众多弊端劣迹。你只要随便指出一位吏员,那他就准是一名贪赃枉法之徒。因此,从清廷的统治刚刚建立之时起,它就不断地发出布告敕令,要严惩那些为非作歹的“衙蠹”与恶吏。

清除明代弊政

这些法令的口吻始终是严厉的、训斥性的。首先要打击的是明代官场吏治中的“贪蠹”之风与种种不法之举。

明国之所以倾覆者,皆由内外部院官吏,贿赂公行,功过不明,是非不辨……甚至无功者以行贿而冒功,有功者以不行贿而功掩,乱政坏国,皆始于此,罪亦莫大于此。

各个衙门都要毫不留情地揭发非法行为,官员在行刑中,应遵从清朝鞭笞的习惯,而不能使用竹板。清廷的“臣工”要不纳贿,不修怨,不徇私,违者将处以重典。从今以后,各级官吏要痛革前朝腐败风气,“共砥忠廉”。

其实并不奇怪,多尔衮锐意改革前朝弊政,其原因之一,倒是害怕忠明分子有朝一日光复前朝。1644年6月25日,即进京的几个星期之后,他就明确地用这种可能性告诫过他的官员:

今荷天祐,底定中原,宜各殚忠诚,永保富贵。有贪婪不检,自蹈罪愆者,虽有功不叙,毋得苛且一时,失子孙久远之计也。

那么,新政权的当务之急,就是解救民众于水火之中,以证明天命所归。一方面这意味着政权要实施公共福利措施:

京城内流贼蹂躏之后,必有鳏寡孤独,谋生无计,及乞丐街市者,著一一察出,给与钱粮恩养。

在另一方面,这意味着明朝的沉重赋税要有所减轻。在一些汉族合作者(包括对安定京都所在的顺天地区最感兴趣的宋权)的要求下,7月13日,多尔衮下令,凡是清军驻扎过的、或因清军进军而农田遭到破坏的乡村,该年的赋税减轻一半。而且,北直隶的各府、州、县,皆减税1/3。尽管如此,在北京仍然有人散布谣言蛊惑民众,说是满族人有返回东北的计划。

减税之后不久,北京市民开始风传征服者们将在阴历七八月份返回辽东。当他们看到一些士兵离开北京、返回盛京时,他们便认定这种推测已被证实了。对于那些满族人对中原的统治不会长久的说法,多尔衮甚为恼怒。他在7月21日发布了一个告示:

我朝剿寇定乱,建都燕京,深念民为邦本,凡可以计安民生者,无不与大小诸臣,实心举行……我国家不恃兵力,惟务德化,统驭万方。自今伊始,燕京乃定鼎之地,何故不建都于此,而又欲东移。

他又解释说,那些东去的士兵只是接家眷去了,他们还要回到中原来。那些与事实相违的谣言传播者,显然是企图捣乱的歹徒奸人,如果他们不思改悔则必将遭到严惩。然而,多尔衮对自身是否能长保天命护佑,也没有十分的信心。在上朝时,大学士刚林进言说,由于减免赋税与整肃弊政,新政权远比明朝好;但多尔衮则谨慎地回答说:“善与不善,惟天可表。”

这时,六岁的顺治帝正准备从盛京迁都燕京。根据多尔衮的建议,皇上在8月9日把这个新都城改称为“北京”。9月2日,皇上任命了负责盛京事务的官员;9月20日,他便移驾入京了。然而,北京的大街小巷中依然流言不断,或说满人准备弃城而去,或说他们还在密谋尽屠汉人。1644年10月1日,多尔衮不得不再次发表了一项公告:

予至此四月以来,无日不与诸臣竭尽心力,以图国治民安。但寇贼倡乱之后,众心警惧。六月间流言蜂起,随经颁示晓谕,民心乃宁。向传有八月屠民之语,今八月已终,毫未惊扰,则流言之不足信明矣。今闻讹传“九月内,圣驾至京,车兵俱来,放抢三日,尽杀老壮,止存孩赤”等语。民乃国之本,尔等兵民老幼,既已诚心归服,复以何罪而戮之。尔等试思,今皇上携带将士家口不下亿万,与之俱来者何故?为安燕京军民也。昨将东来各官内命十余员为督抚司道正印等官者何故?为统一天下也。已将盛京帑银取至百余万,后又挽运者不绝者何故?为供尔京城内外兵民之用也。且予不忍山陕百姓受贼残害,既已发兵进剿,犹恨不能速行平定,救民水火之中,岂有不爱京城军民而反行杀戮之理耶?此皆众人所目击之事,余复何言?其无故妄布流言者,非近京土寇,故意摇动民情,令其逃遁,以便乘机抢掠;则必有流贼奸细潜相煽惑,贻祸地方,应颁示通行晓谕,以安众心。仍谕各部严缉奸细,及煽惑百姓者,倘有散布流言之人,知即出首,以便从重治罪。若见闻不首者,与散布流言之人一体治罪。

仅仅靠这样一个公告,或许还不足以安定北京居民。然而10月19日以后,当顺治皇帝终于驾临北京、举行庆典登上龙位时,关于弃京而去与屠杀汉人的谣言才销声匿迹了,然而,多尔衮仍然担心着这个根基未深的新生政权的命运,所以也意识到了对清朝所承袭的前朝旧制迅速改弦更张的重要性。

多尔衮对有负天命的担忧,以及明朝覆灭的前车之鉴,使他尽其努力避免重蹈万历、天启、崇祯诸帝的覆辙。明廷的腐朽无能的最显而易见的教训,是内廷的擅权。一大批宦官事事染指,从皇族的饮食起居直到秘密警察的鹰犬之责。当多尔衮进入武英殿时,内廷的太监头目毕恭毕敬地迎候他,宦官们也摇身一变地对紫禁城的新主子谄媚效忠。然而,由于汉人合作者的提醒,他早已清楚,在大多数官僚眼中——更不用说广大民众了——这些刑余之人是多么罪恶昭彰。他的这种警觉,再加上他住在紫禁城外的南池子官邸之中——在此宦官头目没办法影响他——都意味着他当政期宦官权力已大大削弱了。交泰殿的墙上的一个金属牌告诫内廷官员,如果他们干预朝政,则将严惩不贷。宦官也已不许再管理皇庄收入。一些可供营私舞弊的职务以及宫室营造被停止了。1646年有令,凡自阉以充太监者,斩立决。

部分的改良

除了抑制宦官权力外,对于曾在崇祯朝力图变法图治而遭失败的汉人降官的建议,多尔衮也非常乐于接受。浙江人曹溶,是1637年进士、《学海类编》的编纂者、崇祯时的都御史。降清后,他官复都察院旧职,巡视北京的西城。他为恢复北京城郊的秩序提出了一些重要建议,其中包括:一、重振吏治,据贤授任,而不是仅仅依靠个人援引;二、整顿盐法、钱法和改革军需,以确保军队供给;三、禁止军官出卖军马、粮草与土地;四、命有司多方严缉盗匪,为首者诛,胁从者许以不杀,劝其向善;五、发帑金于北直隶麦熟处平籴,以备赈恤;六、派军打通京西山区的交通线,以解都城煤炭供应问题。宋权呼吁废除明末为筹集军需征派的“三饷”,许多官员加以响应。1644年8月18日,清廷明令废除“三饷”,禁止官员私收讼费,命令对府县财政进行审计,并号召检举惩治“衙蠹”。

这些法令中反复提及明朝官吏的“弊习”,主要是针对吏员的种种劣迹的。它并没有抓住制度上的缺陷,而这正是明代政治的主要遗留问题。繁冗的法律条文,庞杂的水利管理机构,无底洞似的赈济项目,特别是巨大笨重的财政机关,都必须恢复工作秩序。在三个世纪以前,明朝以元朝组织制度为蓝本,建立了它的地方行政体制。在这一体制中,帝国的政治目标与行政手段之间,存在着严重的脱节。这一致命的裂痕,可以说正是法家控制、支配社会的意图与儒家不去破坏社会自然运行的愿望之间的矛盾。那么,就只能诉诸一种大规模的、甚至是激烈的解决方式。然而那种一揽子的解决并未实行。作为另一种选择,清朝的官员对帝国的实际事务采取了一种谨慎保守的态度,主要致力于对政府行政的某些方面进行修补。

事实上,最令人吃惊的是,为了达到把官僚制行政机器的效率提高到可能的水平这一目的,实际上并不需要做多少事情。需要调整,但用不着取代;要做些修补,但并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进一步说,这些法律、水利与财政的改良,主要是这样一批人的任务:他们亲身经历过明朝的行政,如今又得到了一个旧日未曾得到的机会,来对他们早已熟悉的那种体制进行某种调整,以使之处于最佳工作状态(参见下表)。总之,这种修补和调整是那些“局内人”的工作,他们如今正在与入侵者合作;这或许部分地又因为,他们也认识到新政府将为他们提供一个在明朝所没有的革故鼎新的机会。从另一面说,新政权也很乐于鼓励与促成这些改良。因为它的领袖、摄政王多尔衮完全相信,天命的维系在于通过一个有效率的、能带来公益的政府,来赢得帝国臣民的忠诚。满族的早期改良的推行,体现了一种循序渐进以臻完美的精神,这与南宋的谨小慎微的保守态度有更多的相似之处,却大不同于北宋那种富于进取的,然而又有教条色彩的理想主义精神。

例如,安徽人、1634年进士、1644年和1645年的刑部给事中孙襄,此刻正关注着法制的改良。那时,部分地由于战争状态,地方官员在司法上颇少约束。孙襄发现,许多年来在量刑上有很大的随意性,在明律之下,不同的判决并无合理的依据。所以,他请求要统一司法体制,使之具有一致性,制定量刑标准,并下发给官员。他的请求得到了批准。后来,在1647年担任了刑部尚书的李化熙的支持下,这种范围有限的改良仍在继续进行。新的刑典被颁布了,各种条格的制定也被提到了日程上来。李化熙的继任者、1631年进士、安徽人张秉贞,清理了刑部一些多年的积案,平反了一批错案,并释放了一批冤囚。这些改良措施的累积效果,是使整个司法体制恢复了一个世纪以前的那种正常秩序,并为18世纪的严密的治安和司法体制奠定了基础。

前明官员在多尔衮摄政初期
(1644—1646年)的改革建议

表注:

1.赵尔巽纂:《清史稿》第二四四卷,第6—7页;《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6页。

2.《清史稿》第二四四卷,第8—9页;《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0—41页。

3.《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8—9页。

4.《清史稿》第二五六卷,第2—4页。

5.《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47—48页。

6.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8—49页。

7.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9—50页。

8.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25—26页。

9.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24—25页。

10.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7—8页。

11.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23—24页。

12.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3页。

13.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49页。

14.同上书第七十九卷,第53—54页。

另一些改革在户部进行。如同我们看到的那样,多尔衮进京后的最早的措施之一,就是宣布废除额外的赋税,特别是明朝最后50年中加派的“三饷”。1644年11月8日,即顺治皇帝登基后不久,这又被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在随后颁布的一些法令中,降低了商品税与贸易税,颁行了新盐法,放松了关卡控制,并减少了税收过程中的非法现象。如同一再申明的那样,其目的,是把税额严格限制在明朝万历时期额外加征以前所确定的那个额度之内。根据1645年7月21日清政府颁布的诏书:

河南、江北、江南等处人丁地亩钱粮及关津税银、各运司盐课,自顺治二年六月初一日起,俱照前朝会计录原额征解。官吏加耗重收,或分外科敛者治以重罪。凡各派辽饷、剿饷、练饷、召买等项永行蠲免;即正项钱粮以前拖欠在民者亦尽行蠲免。大军经过地方免征粮一半,归顺地方不系大军经过者免三分之一。

贯彻这一政策的困难,在于明廷财政账簿的令人惊讶的状态。当满族人接管了明廷户部账簿后,他们发现税收账目一片混乱。最后两个朝代没有任何税收登记,所以清廷只好以万历年间的赋额为基础来确定税收标准。1646年6月9日,多尔衮下令纠矫财政的混乱状态。这一天颁布了一项诏令,命令大学士冯铨对京城各衙门的钱粮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并且弄清帝国现在的耕地有多少,解赴京师的税收有多少,存留地方的有多少,以及诸衙门的经费各是多少,而行政长官手中又有多少。

在内责成各该管衙门,在外责成抚按严核详稽,拟定赋役全书,进朕亲览,颁行天下。

这是自从16世纪80年代大学士张居正的税收改革以来的第一次全国性的土地大清查。

尽管这些措施的贯彻情况并不总能让最高统治者完全满意,但这毕竟使政府开始把财政机器上紧了发条。如同我们所能够看到的那样,政府的财政管理经数十年之久才再次稳定下来;但在解决这个问题上,毕竟已经迈出了最初的一步。在此,如同其他方面的行政改良一样,清政府几乎原封不动地保留了明朝原来的制度。但由于这一官僚机器的“祖宗成法”并不是清人自己所有的,因此,他们能够自由地对之做些改动。新政权能够利用一些不大的变动使这一体制重新获得活力与效率。

最终,这些行政改良促进了社会繁荣,并逐渐复兴了中国的经济。但在短期内,那还没有带来直接的社会效益,来减小在中国许多地方激烈的阶级冲突所引起的普遍不满。确实,清政府实行的另一些政策,甚至还加剧了社会动乱,并导致了一系列的反清起义。

满人的弊政

尽管北京的占领军纪律严明,但是,在1644年6月14日建立了一个特别的满军驻防区之后,由于这影响城中61%的居民,一场社会混乱仍然发生了。汉人居民被从这一区域赶了出去,被迫到城南寻找居所。由于1644年天花的传染率特别高,由于满人相信只要与汉人接触就会染上这种疾病,许多汉人被赶到农村去了,过上了长期的隔离生活。尽管京师的一些富裕粮商捐谷接济难民,但这种大规模的种族迁居,仍然引起了极大的困难与怨恨。

当满族进入中国北部时,在京师及其周围地区也出现了贸易的萧条。这部分地是战乱的结果,但也是因为主顾关系改变了,以及满人利用特权地位大占其便宜。早在1644年9月18日,多尔衮就指出“东来之人”向汉人兜售人参是“扰害地方”、强买强卖、漫天要价。确实,满人一进入中原就开始压榨商业。他们的汉人追随者被命令接管了商务机构,或结伙去敲诈行商。在统治上层里,贵族控制了木材贸易,并为汉人私盐贩子提供保护。与此同时,一些汉族不法商人加入了汉军八旗,甚至身着满服,口操满语。因为最初几年中,几乎没有汉人敢于冒犯旗人。在1645年秋,多尔衮因而再次重申了对人参贩子的警告,并且宣称,如果他们在贸易中为非作歹,那么,无论他是汉是满,地方官有权将之逮捕,解送京城严惩。

尽管多尔衮有令在先,诸多弊端却依然故我。穷困潦倒的汉人继续卖身投靠于旗人,并利用抬高了的身价在市场上胡作非为,和进行盐、茶、人参的走私贩运。1647年夏,户部得到命令加强措施制止非法的私盐贩运,当时这种走私活动在一些官员支持下已经公开化了。这些法令看起来毫无效果。在1649年2月19日,户部再次接到谕旨:人参商人“扰乱地方”,其措辞与1644年的那次指责一模一样。在起初,在临清、济南及扬州等几个城市中,允许合法的人参买卖。而现在则命令,这些规定要加以变动,人参贸易将完全由京师的官方机构专营,对违法的私商将处以最严厉的惩罚。

最后,还采取了一些措施以防止上层满人经商,并消除汉族降人在满人庇护下经商的诸多弊端。在1648年6月3日,所有属于皇室的商人和所有旗人家族成员,都不准从事对外贸易。三年后,多尔衮告诫汉人官僚,不要因为皇族的生活方式而使自己也变得腐化了。在1651年,朝廷命令地方官员,对犯有上述罪过的旗下奴仆与依附人加以严惩。然而很清楚,只要旗人在中国社会中占有如此显赫的地位,这类弊端就将继续存在下去。果然,1651年的诏令在权贵的力请下很快就被取消了。“皇商”在外贸中的这种优越地位,一直到18世纪对中国的零售商人们还有重大影响。在1679年,汉人依附者如果违反了专营法而经营参盐,仍然要立刻受到惩治。

当成千上万的人在征服后拖家带口进入中国北部地区时,满族人及其依附者的经济特权加剧了两个民族之间的紧张,政府鼓励这些背井离乡的移民到旗下登记,或是返回辽东。但这种迁徙仍在持续。那些登记于旗下的人得到了政府分配的土地,但这又导致了另一种紧张与社会混乱,因为这些土地原来是由汉族农民在耕种着。

旗地与奴隶

当满人刚刚进入北京时,他们就没收了明朝皇室及北直隶达官显贵们的土地。那些其田主死于战事的无主土地或忠明抗清分子的土地,也被充公了。这种征服前曾是田庄的充公土地,被再分配给满族的王公或皇室成员。早在1645年就已决定取消口粮配给,自诸王以下,每名满族成丁分给土地6垧(约42亩)。1月20日,户部受命清查北京周围的土地,包括有主之田。在此地的一些地方,旗人已经圈占了一些无主耕地。那些荒地,再加上重新分配的土地,在4万多旗人中被分配下去了。已经占有土地者,在这种圈占的土地中也得到了一份,其多少则依家庭人口而定。而且,满人被要求与生活在这一地区的汉人分隔开来,“满汉分居,各理疆界”。这意味着要实行迁移政策,并导致了广泛的不满。一些人直接变成了流民,另一些人则当了强盗。旧日卫所的屯民特别容易成为强盗,因为他们不愿迁到配给了土地的遥远地区,在那里他们的农具与住房全无保障,只有铤而走险。同时,争夺土地的现象出现了。当地的汉族地主声称一些被剥夺的土地是他们的,或试图把被剥夺的佃户召回到自己的土地上来。这种迁徙发生在两个大规模的依法圈地时期,一次早在1646年,一次在1647年阴历二月。此后依法的圈占结束了;但事实上,由于移民从辽东源源而来,圈地活动仍在持续。每当又需要新的土地之时,户部就要派出一些官员去跑马占田。他们骑着马绕地一周,用绳子将地环围起来,这块土地及其上的房屋就成了政府的财产,原先的田主立刻被赶走,他们所有的家产(包括房屋)就直接被旗人占夺了。

当局遇到的一个直接困难,是土地的耕作条件各不相同。得到土地的人可能很快就发现,这些土地原来极其贫瘠,或是他们没有足够的劳力来耕种它们以维持生计。于是又决定,那些壮丁少于四人的家庭,可以把土地还给政府,改由政府按月发给钱粮。进而,又采取了这样的办法:把好地上的汉人赶走,分配给旗人,而把旗人不能耕种的薄地分给汉人。但这仍然不能令人满意,因为总的说来,满族旗人没有以土地维持生计的能力。于是,两种不同的办法被制定出来了,这是两种不同的土地所有权形式。那些占有不直接附属于满人的土地的汉族农民,被命令除地租之外还要对政府承担摇役与赋税。这样,他们就成了其占有的土地的实际业主,但他们要交纳较常规略高的赋税,因为这种土地的地租被认为是应高于农民常规的税额。当然,这与明代14世纪在江南的官田制度非常相似。

其土地已被分给满族旗人的农民,或其土地被认为是皇庄一部分的农民,尽管田土已被重新分配了,但仍被允许留在那里。他们被认为是满族地主的佃农。尽管这块土地实际上由这些汉人耕作,但他们仍被视为某种近于农奴身份的人。实际上,这种佃农中的许多人是丧失了农具与耕牛的穷苦农民。在1648年这一制度最终得到了法律承认之后,他们被叫作“投充”。他们虽然与在东北为满人耕种田庄的农民那样的农奴不同,但这些佃户被假定是自愿投充的,免除了国家劳役,并为满人承担了奴仆的劳动。这种制度在1648年和1649年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在开始,这些投充者或是希冀依附旗人以求庇护的农村赤贫或逃犯,或是土地已被圈占但不愿迁走的农民。有时,一些本来无地但占有了别人土地的非法占有者,也前来投充,因为他们相信这样就可以不必把偷占的土地归还原主了——他们一般倒也真能如愿以偿。按理说,佃农应仅仅耕田与养畜,但他们中间出现了一种新的人物——庄头。他们也是投充者,被满族地主或旗人挑出来作为代理人,在八旗体制中,其身份相当于“管家”。这种人物显然颇有权势,不仅高踞于佃农之上,甚至附近的自耕农也害怕他们,当庄头强占其土地时敢怒不敢言。“庄头”的称谓可以上溯到明代的田庄;但清代的庄头看来只是一个被委派的收租人,而非庄园的管理者。就是这种庄头,每年秋天根据契约规定的数额征收地租,然后将之送交拥有这块土地的八旗、王公或旗人。

很快,满人旗地制度对北京周围的汉族农村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作用。除了前面说过的那种被迫迁徙外,频繁的土地易主,也进一步迫使汉人离开了土地或陷入了贫困之中。例如,后来镶黄、白、红与镶蓝旗,又用自己旗地内的贫瘠不毛之地,换取了顺天、保定、河间和永平地区的132250垧土地。在1666年,在一次旗地普查之后,又出现了这种办法,就是让各旗用其50%以上的不适宜耕作的土地,与其他地区的土地交换。在1666年镶红与白旗便用这种办法又换来了214805垧土地。据估计,在清朝统治的最初25年中,至少有27万顷土地被政府圈占,此外还有7万顷土地通过投充、托寄也落入了满人之手。很快,北京周围250公里以内的优质土地,都以这种形式被占有了。这种活动直到1706年才最后被法令禁止,但1647、1653到1685年禁止私人圈占的命令的发布,表明这种作法一直持续到了17世纪末。在曾经爆发过反“剃发”起义的三河,满人的圈地使已经饱受战乱之苦的农村经济更趋凋敝了。由于无田可耕,年轻人在大路上游荡滋事,胆大者便向路经此地去辽东的过客强索买路钱。甚至在80年代著名的巡按御史彭鹏治理这一地区时,汉人与旗人中的非法行为依然困扰着这一地区。在1644年孔希贵以武力平定了这一地区之后很久,这里又爆发了起义。

但从长期来看,旗地分配之事很可能使土地所有权平均化了,尽管这最终在后来阻碍了清代中国北部大规模的庄园式农业经营的发展。授予满人的土地在法律上不能转让。但此后不久,满族旗人的所有权开始丧失了。他们自己并不参预耕种,甚至把收租之事委托给了庄头,这样,满人很快就等于允许圈占土地上的实际所有权发展了。此前的劳役变成了“差银”,变成了地租。庄头最初由此变成了二地主,后来又通过抵押,最终变成了土地所有者。这种现象是法令禁止的,但到了1745年,至少一半的旗地已落入汉人手中了。随着旗地制度最终为传统农村社会所战胜,被引入中原的满族原有的奴隶制度也瓦解了。如同我们看到的那样,它在1647年被正式废除,在1648年被短命的投充制度所取代。但在这一制度发挥作用时,它也为汉族百姓造成了麻烦。八旗从辽东迁居中国北部的过程,为依附于旗下的汉族奴隶提供了许多逃亡的机会。因此,1644年王朝加重了对逃人与窝主的惩罚,但这一政策又导致了许多动乱不安。在1646、1649和1652年,惩罚有所减轻;但这时在兵部而不是在刑部的管理之下,法令的执行却更为严格了。虽然做出了努力以改善旗下奴隶的地位(在1646年,允许家属与之共同生活;1661年,命令旗人准许奴隶探亲),但就有关奴隶的法律的一般效果而言,它妨碍了行政管理的稳定。由于在早期的法律之下,逃人的窝主不是被斩首就是被没为奴隶,成千上万的人丧了命,或陷身于奴。由于地方官也有缉捕逃人之责,因而他们不愿意实施赈济,因为他们害怕接受了赈济的家户可能窝藏了通缉中的逃人。这一制度逐渐瓦解了。早在1649年,逃人的家属就可以纳金赎罪了。到了1652年,任何汉人都有了赎出被捕获者的权利。但是,即使在此时,对逃奴的缉捕仍是满汉之间冲突、摩擦的一个主要原因。

满人的种族分隔与社会控制政策

多尔衮对听任满汉冲突继续发展的危险性十分敏感。如同我们看到的那样,他一再要求结束旗人皇亲利用其在中国社会中的特权地位所进行的巧取豪夺。多尔衮得到了像法律专家孙襄这样的致力改良的官员的支持,去加强法制以抵制这些弊端。这种寻求解决的努力,至少向汉官们表明了朝廷的善意。摄政王的另一些解决种族冲突的努力,借鉴了皇太极在占领辽西后采用的解决满汉类似冲突的办法。在那时,与汉人共处一地的满人的滥用权势,已达到了促使汉人以谋杀作为报复的程度。所以,皇太极下令满汉分居,从而为八旗制度的稳定奠定了社会基础。1648年10月,多尔衮得知,尽管四年前曾实行了迁居,但京师中依然共居一处的满汉之间最近仍是“争端日起”,于是,他在北京采取了大规模的分隔政策。

此实参居杂处之所致也。朕反复思之,迁移虽劳一时,然满汉各安,不相扰害,实为永便。除八旗投充汉人不令迁移外,凡汉官及商民人等尽徙南城居住。

在多尔衮看来,这是一种人道的行为与计划。各住户的原有住房每间付给4盎斯银两,并给了适宜的迁徙期限。同时,满汉之间的通婚也获许可。这样,分隔政策就不会造成这种夫妻的离散了,他们可以依法结婚并自立门户。这样,在许多人看来是专制暴行的种族分隔法令,在多尔衮看来却是恢复北京的安定和睦的最合乎逻辑的措施:“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员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

然而,汉人的迁居引起了重大困难。特别是在北京城外的那些城镇中,满族营区在这里的建立需要圈占私人土地,赶走这里的长年居民。这些建立于动乱地区以镇压盗匪的营防,按规定应分给旧日属于明朝贵族的土地,户部受命认真清核这些产业,把那些明朝贵族从田主那里强占的土地归还原主,其余分给旗人。然而,大量土地却被不分青红皂白地夺走了,例如在临清就是如此。这引起了当地的满汉冲突。总共有34个“鞑子城”在中国北部建立起来了。它们是分立的,有高墙环卫的营防,或处于原有的城墙之内,或处于其外而与之并峙。并且,建立这种营防的最初后果,是激起了本来想利用它加以镇压的动乱。

中国北部的军事平定,所依赖的并不仅仅是旗军的力量。当清占领军逐渐进入各营区驻防以后,北直隶和山东的明朝降军残部主要是被收编进被称为绿营的新军事单位。当一名地方将领投降后,他和他的部属就改编为绿营。例如北京东北的昌平的明游击鲁国南及其部下,就是如此。这些绿营也参加征服战争,但其主要任务,是负责驻防城镇与地方都会中的军事基地周围之乡村的治安。如一位清廷官员所言,绿营最初负责镇压起义,后来其任务逐渐变成了缉捕盗贼。

到了17世纪末,中国约有59.4万名绿营兵。因为他们是地方驻军,后来转由地方军政长官指挥了。他们被派驻乡镇“分防”,维持治安。他们,再加上保存于军衙中的税户簿以及细密的保甲体系,便构成了一个颇具弹性的控制系统。这样,在清廷统治早期,地方行政大致是一种主要由汉人武装担负的军事统治。如果某个地区出现了坚决的反清起义,满、蒙、汉旗兵将随时加以干涉;但他们作为重步兵和骑兵,其作用是奔袭作战,而不是治安卫戍。

驻防军的长官是总督与巡抚,他们负责一个特定区域,它有时就等于一个省。随着清廷的统治拓宽到京都以外,清廷派出总督巡抚去接管那些业已投降或平定的地区,并担负起后来编入绿营的地方军队的指挥之责。沈文奎被派赴保定;王鳌永、丁文盛、杨方兴被派赴山东。他们都有一定的司法权;如果事情发生于其管区之外,这些长官(他们大多数是可靠的辽东“旧人”)必须得到特别批准才能离开辖区,前往处理。直到1648年,每当一位官员被派赴某处指挥平定战争之后,多尔衮总是要把他召回北京或送回东北呆上一段时间。很清楚,王朝担心像明末左良玉那样的无法驾驭、反复无常的军阀再度出现,所以宁愿紧紧地管束住这些军政长官。

与此同时,在扩大清廷在中国北部的统治上,清廷对这些督抚又深为倚重。没有他们的效力,清廷的统治就不可能超出北京周围的中原地带,更远的西部大概会留给李自成的力量,大运河区域或许依然处于南明将领的手中。但中国北部的大多数军人很快就投顺了,在他们的帮助下,满人逐渐巩固了他们的帝国在各地的基础。

保卫京城

降军及其统帅的第一个主要任务,是扫荡山西的大顺残部,以确保京城西线的安全。1644年6月14日,李自成在弃京之后沿大路进入山西界内,一路抵挡着吴三桂人马的追杀。在定州,二三十万混乱庞大的人马发生了火并,出现了一场混战。火并中许多将领被杀死了,1万多人投降了追击的清兵。在去往真定的路上,李自成中箭落马。李自成企图在这个已燃起大火的城中找到一间房屋避难,但终因熊熊火烟而离去了。大顺残部后来得以摆脱追兵,李自成逃出了山西的固关。当吴三桂放弃追击挥师回京后,李自成在太原重集旧部。李自成让前明军官陈永福率领一部留守太原,自己又前往陕西去重建营基。他的一些人马直接越过了吕梁,其主力则从山西南进平阳,进渡黄河,从渭河流域北部的韩城进入陕西,回到了西安——四个月以前,他就是在这里宣布了大顺政权的建立的。一大批装备精良火器的部队被派出保卫潼关。李自成的侄子李过则受命北去,重新控制起义的发源地区;高一功率领大顺军之一部在陕北的绥德筑墙固守;蓝县高九英指挥的四十寨联盟,很快就控制了太原西北的山区。到了仲夏时节,从太原西南的交城向西北而去直到偏关附近的河曲,形成一道漫长的、几乎无法逾越的义军防线。

当李自成西过山西之时,这个重兵驻防的省份的一些业已投降了李自成的军官,转而与义军干戈相向了。在该省北部的宣府与大同周围,有上千个方墙堡垒棋布于这个荒凉的地区,姜瓖的军队控制着此地。姜瓖原来是明宣化防区的长官,负责科尔干到北京一线的防务,也曾一度归降了大顺。如同许多同级官员一样,在17世纪30年代与40年代初,他培植了一支庞大的私人武装。他所吸引的盗匪与散兵,与李自成的士兵的背景差异很小。此时,他们便对路经此地的人马发动了攻势,并斩死了大顺政权在大同的将领柯天相。与此同时,姜瓖与北京通款,表明自己正在剿除“流寇”,并愿效忠清廷。1644年7月9日,多尔衮接受了他的投降,并任命他为大同地区的军政长官。次月,多尔衮又派吴孳昌为大同巡抚,但这位巡抚仍把军事事务交与经验丰富的姜瓖负责。

清廷最初计划依靠姜瓖这样的军阀的支持来平定山西。尽管满军将领叶臣与巴哈那受任全面负责该省的征讨,但又派了一位归顺的汉官吴惟华,负责民政,贯彻招降本地前明文武官员的政策。吴惟华于8月20日到任,并在最初的两个星期中就获得了几位重要的本地官员的合作。他们是王宏祚,前明户部郎中;耿应衡,太原府北道兵备道;李日晋,昌平州知州;吴嵩允,给事中;等等,这些人全都被委任为按察使司佥事。此外还有几位军官降清。9月3日,游击王世敏和马世荣在山西西北的偏关倒戈降清。一周后,明山西总兵王越也投降了。在吴三桂或洪承畴的赞同下,巡抚吴孳昌(应为吴惟华——译者)的力请得到了朝廷批准,精明老练的马国柱以左副都御史巡抚山西,以控制这一省份。但是,在9月进攻太原之时,即使马国柱的精兵也未能动摇大顺的防守。很显然,如果希望在对大顺军的战斗中获胜,那么清廷在山西的将领必须得到大量的增援。

增援军队以平定山西的请求,正值清廷形势不甚顺利之时。在1644年初秋,清廷招降北直隶与山东的政策显然没有取得完全的成功。当然,当时的顺天学政曹溶继续呼吁采用“文治”手段,而不是严厉的政治社会控制,他们希望通过儒家教化来改变形势。但是,“招抚”政策的支持者自己,对于什么是最佳手段仍有分歧。兵部侍郎金之俊一伙人倡言“收抚”,即通过赦免使盗寇放下武器。以刘余祐为首的另一派则支持“能抚”,即斩其首领,强迫遣散其胁从者,使之重操良民之业。在吏科给事中孙承泽看来,麻烦的是政府在辩论“收抚”与“能抚”之优劣短长上花费了太多的时间,却没有作出足够的努力切实贯彻这些招抚措施。孙承泽认为,问题不在于政策本身而在于正确的贯彻,他敦促王朝同时采用两种方案,杀掉首恶,没收武器战马,使胁从者归于正业。朝廷应首先看到这一点,就是地方官并不总是有力量单独完成招抚任务的。所以,应该派出专门负责招抚的官员,让他们每两个月报告一次计划的进展。只有通过对招抚官员的切实成绩加以表彰,朝廷才能真正促进这一政策产生实效。例如,通州道郑辉的招抚工作,就证明了松松垮垮、漫不经心的行为的危险:这里旧的盗寇没有消灭,新的匪徒又滋生蔓延起来。另一方面,霸州道刘芳久(原文误为刘芳之——译者)则通过施与恩惠与恰到好处的招抚,通过向百姓明示恩赦与剿杀之间的抉择,使一大批民众归顺了朝廷。孙承泽说,刘的治理如此出色,使这一地区变成了北京的西南屏障,使京师免受侵害。

不幸的是,正当孙承泽把刘芳久作为楷模加以推崇之时,朝廷得到报告说,霸州的绿林劫掠过路行旅。南去的干线现在实际已被切断了,明朝末期京师因隔绝而陷入瘫痪的状态又将重演,朝廷担心与正在平定山东与天津的军队失去联系。或许就是因此,多尔衮对孙承泽的奏言才如此震怒:

据启,刘芳久为西南半壁长城,理宜加衔;不思自义兵至京以来,霸州一带土寇纷纷,未见断绝,今三十日早间又闻彼处土贼甚多,正在发兵征剿。孙承泽此本,似属徇私,朝廷设立都察院科道等官,原为公论直言,如此任意徇情,何异明朝弊政。倘再循陋习,重罪不饶。该部知道。

多尔衮决意采用更强硬的手段,支持更严厉的清剿政策。1644年9月17日,多尔衮颇有兴趣地阅读了都御史、四川人柳寅东的奏折。这份奏折说,清除威胁北京周围交通的盗寇如此之难,原因之一就是北京与天津之间茂密的丛林为盗寇提供了藏身之所。共同承担平定顺天地区的柳寅东、宋权和张容琪提供了一个耗力巨大的方案,就是把该地区大路与运河两旁所有的密林全部砍光。多尔衮批准了这一建议,并给当地民众三天时限去完成这一任务。如今北京至天津之间那几乎是光秃秃的平原,就是摄政王这一强硬决定的产物。

对盗寇义军采取的强硬对策,部分地也是对1644年9月、10月间遍及中国北部的武装反叛浪潮的反应。忠明分子也乘机活动。面对天津地区、山东西部与河北南部再次出现的反清骚动,多尔衮决定在山西采取守势。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被他派去平定山西的吴惟华曾报告说,没有吴三桂或洪承畴的重兵支援,不可能从大顺军手中夺回太原。多尔衮对这一请求的对策是,去努力争取更多的山西前明军队投顺清廷。除了已经投降了的姜瓖之外,唐通也是山西的军阀分子,他的军队占据着这个省份的西北一隅,驻守于宝德。唐通曾经把大同拱手交给了李自成,并曾与起义军一道在山海关与吴三桂和清军大战。在李自成弃城西逃时,他意识到大顺的军队已经崩解离析,所以拒绝与李自成同去陕西,而是转军抢占了宝德。当多尔衮收到了吴惟华悲观的报告后,便致函唐通,欲以恩赦和官爵为条件,换取他的合作与反对大顺。这封信由高勋送达了唐通手中。唐通告诉高勋,他已经准备投降多尔衮,并愿为朝廷剿灭此地的盗贼。高勋随即把这一情况报告了朝廷。但高勋很快就明白了,这位军阀投清的主要动机之一,是想利用朝廷的帮助以控制他自己的势力范围。1644年10月17日,高勋收到了唐通的塘报,大顺军余部正越过陕西府谷的边界进攻宝德要塞,唐通急需援助。高勋随即将这一事变上奏多尔衮,并要求加派一支七八千人的轻骑兵以为增援。很明显,山西的危机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是难以平定的。但出于北京的利益,多尔衮知道,他的军队在平定京城东南更为危险的局势之前,不可能对山西提供外援。

抵抗活动的再起

1644年6月,金砺平定了天津附近的一场起义;但到了10月份,起义在这里又爆发了。这时的提督军务、巡抚是雷兴。当忠明分子李联芳发动起义后,雷兴采取了残酷无情的镇压手段。但尽管李联芳不久就被追杀而死,起义却一直蔓延到天津东部的沿海地区,在“梨瓜张三”(即张承轩——译者)的领导下,声势日益浩大。首先派往这个“势如鼎沸”之地的一支正红旗军,全军覆没了。但雷兴随后又从保定引来了增援部队。这支“重兵”到达后,以武力控制了这一地区,逮捕了嫌疑犯,严刑拷问各支“贼党”的首领姓名。每当不幸的俘虏们(他们往往被刑讯致死)供出了一个“贼营”,就立即派军前往屠杀,掠走妇女与牲畜,无一幸免。雷兴的“平定”是如此的残酷,以致朝廷中的主张招抚者不由得又加强了活动。最后,天津的官员受命制止士兵的劫掠。至此,起义大致上被平定了。

在更南的山东地区,最初已在乡绅领导下得以抚平了,但随后又爆发了抗清斗争。已经效力于北京的淄川名流孙之獬,在回到家乡时被农民起义军杀死。这些起义军洗劫了这个富庶的地区。当李自成的前部将赵应元攻占山东中部的青州并把降清者处以极刑之时,曾经促成孙之獬与其他重要乡绅归降的巡抚王鳌永,也被杀死了。新任巡抚方大猷(原文误为方大献——译者)发现,当清朝在衮州的统治风雨飘摇之际,即使是北京豪右领导的、由乡兵义勇精心组成的保安系统,在镇压地方起义时也同样软弱无能。当方巡抚率领乡军进攻结垒于嘉祥的运河附近的满家洞的反抗者时,他发现义军的堡垒是如此众多、如此坚固,以致在没有朝廷的援助时就无法扫平。而朝廷,至少在他看来,是忽略了他的请求。他抱怨说:“臣无饷、无兵、无马,屡请未下,力不从心。”当然,他又赶快向朝廷表明:“职虽手无一兵,亦勉力招募技勇,相与犄角,务伐狡谋。”但乡军是步兵而非骑兵;而任何人都知道,大部分“贼寇”害怕骑兵。因此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朝廷命令李化熙指挥的一支山东骑兵部队转头增援。这时李化熙是陕西总督,身在潼关。

由于“擎天王”李文盛领导的2万满家洞起义军对附近的大运河构成了威胁,方大猷便向河道总督杨方兴求援。杨方兴立即得知了方大猷的报警,并明白方巡抚对危险的估计毫不夸张。他认为,威胁已如此严重,唯一可靠的办法是立即进“剿”,然后再加之以“抚”,实行赦免;朝廷对此已无须再加讨论了。根据自己的总督权力,杨方兴立即去向北直隶的守备军借调700名汉人骑兵。在等待骑兵到来的同时,他又派了探子去侦察满家洞的义军防务。

杨方兴花了一个多星期征集士兵。10月10日左右,一支马步混合部队由沂县向北进发。沂城是驿道与运河之间的一个驻防城镇,处于杨方兴的管辖之下。在进军途中,他又从乡兵中得到了新的增援,这样,当到达满家洞并开始进攻起义军之时,他们已是一支很庞大的军队了。清兵装备了弓箭,用以对付起义军的长矛绰绰有余。方大猷是正确的:在帝国骑兵的冲击下,起义军四散溃逃,又被四周埋伏的部队逼回山上,在弓矢下死伤数千。有时,某些较大的团伙仍然在顽抗,但多数情况下起义军化整为零逃回各自的营中,所以官军不得不逐一清剿。起义军企图逃入深山,许多人确实也带着马匹粮草逃走了,但另一些人则在截击中被消灭。“擎天王”就是这样死的,他离洞后身中三箭而亡。还有些人向那些“集”(堡垒)中的某一个逃去。清军通过盘问乡约,发现了其中的两个,即大义集与合义集,并将之包围起来。杨方兴的军队一个接一个地加以扫荡,总共攻占了28个集,杀死了成千上万的起义士卒。那些交出了武器战马的投降者,据称是“改邪归正,各归旧业”了。大约还有万余起义军在其他地区活动,但是乡勇正在平定他们。到了11月21日,杨方兴令其部下停止焚烧村庄。

与此同时,叛乱已蔓延到了中部与东部。在青州,忠明分子打出了弘光皇帝的旗帜。尽管李化熙不愿让其人马从与大顺军对抗的前线调回,但最后朝廷仍决定接受方大猷的建议,为之提供增援。1644年10月16日,和讬率领的一支精锐的满洲骑兵,和李永芳的儿子李率泰统领的汉军正蓝旗旗兵,受命从宁远驰援山东。在12月中,他们在青州进攻杨威和秦尚行,在高密进攻张舆,在章丘进攻丁维岳,都取得了重大胜利。到了1645年2月,这些新的驻防军消灭或击溃了兖州北部的大部分起义军,迫使其转入地下,或越过省界进入了北直隶南部。

北直隶南部一直被视为一个尚未平定的地区。该省的这一部分处于河南山东之间,几乎接近了黄河。从经济上看,它构成了两个相邻省份商业区的一部分,而不是河北的商业区的一部分。大名府坐落在黄河平原腹地,与那些忠明的、与南明有经常联系的河南义军营寨非常接近,与多次被大顺军占领的山东也相距不远。在1644年夏季,赵二良(他后来得到了河南义军首领苏子兴的支持)领导的一支忠明部队占领了大名;同年8月,在清军控制了这座城市以后,它仍遭到数千大顺军队的威胁,一度还被攻占。正如当时负责收复这一地区的清军将领所言,这里没有可靠的官员负责防务;没有战马与供给。所以,如果没有真定从北面支援,便无法镇抚民心以控制这一地区。

北面真定府诸县处于犬牙交错、群山重叠的太行山区,在清人征服的第一年夏秋时节,这里的“民心”相当动荡不安。赞皇、井陉、获鹿和灵寿等县镇的官员报告说,“奸宄顽凶”,啸聚山头,抢走牲畜,掠走妇女,杀害行人,还不时攻打县府。井陉——由此可经固关抵达太原——在8月3日,千名官军进剿山区后,恢复了安全。然而到了9月4日,探马便向保定的兵备道署报告说,百姓声称看到大顺残部和“流贼”越过山西省界,正在通过真定地区。这些报告很快得到了证实,一位由姓刘的军官所指挥的2000名大顺义军正屯驻于真定。显然,保定的巡抚没有给井陉县官以必要的警告(平山等山区的许多乡绅已在此寻求避难了),因为9月21日,当一支声称是固关官军的部队叩门求进时,知县便打开了城门。这支部队来到县衙之前,突然拿下了县令,并杀死了县吏和一个游击。原来,他们就是来自真定的大顺军队。如今他们不仅控制了真定,而且也控制了固关与井陉县府。在得知了北京与山西省会的干线已被义军占据之后不到两周,朝廷又收到消息说,山东的义军已同河南忠明武装领袖苏自兴联为一体了。自封为将军的王鼎铉率领所谓的“大元军”已攻占了内黄,席卷顺德、广平和大名,势如燎原之火。如今,河北西部与南部都成了危险地区,显然已是采取紧急措施的时候了。

多尔衮任命王文奎(原作沈文奎,误——译者)为全面负责戡乱的保定巡抚。在一开始,王文奎就明确表示不同意“招抚”政策,即招诱起义军投降并给予赦免和奖赏的政策。1644年11月,他呼吁“剿抚”,并争辩说,西部与南部的形势已变得如此不可收拾,以致当地县官完全落入了“贼寇”的控制之中(这些“贼寇”许多已被赦免过)。这些县官是如此地软弱与恐惧,以致不敢派人到保定求援。只有对这种“暴匪”实行坚定不移的暴力镇压政策,才能重新得到地方官员的支持;否则的话,“暴匪”将继续控制着乡村。

刘余祐是只杀首恶、安顿胁从的“能抚”政策的倡导者,他反对王文奎的主张。12月3日,他向多尔衮呈上了一件充满指责之语和谄媚之词的奏折。他指责一些官员“谬承上眷”;而他自己则“矢捐顶趾,酬报天恩”,正为平定问题与同僚“朝夕密议”。最重要的是不能惊慌失措。至今,河北中部正在得到平定,大名的法纪与秩序正在一乡一乡地得到恢复。固然,真定的一部分被起义军占领了;但情况并不如某些人谎报的那么绝望。轻率地命令地方官变招抚为剿灭,只能使更多的良民转而支持起义军,这正中其下怀;而良民在被逼之下将尽成“贼党”。唯一明智的而且在过去卓有成效的政策是,对大小起义首领晓以福祸,“令其解散归业”;他并不否认,对某些暴徒来说,劫盗就是其唯一的职业。对这种怙恶不悛者加以诛除是完全必要的;但还有许多名为叛党的人仍有自新的可能,能够重作良民安居乐业。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社会升平打下基础。

刘余祐说局势正在改善,反对惊惶失措,这无疑是对的。但实际采取的措施,却是“剿”、“抚”并用,软硬兼施。例如,王文奎便主动采用软化政策,说降了本地“贼党”首领赵崇阳。赵崇阳给了王文奎巨大的帮助,使他得以缉获或斩杀了其他土匪头目,找到武器的藏所,扫灭了罪在不赦者,并使其他人还乡重操良民旧业。另一方面,真正的政治性的起义军则被严厉镇压。两名保定人赵建英和钱楼,立了一位皇帝,并任命了一批“伪”官。他们遭到了镇压,并连同其下属均被无情地剿灭了。

然而,真定的战略意义决定了它是一个兵家必争之地。由于这里的起义军控制着固关,派去收复赞黄的士兵就被命令在整个这一地区发动一场大规模剿灭的战役。其指挥官于成龙(原书误为丁成龙——译者)确实招抚了几个义军首领。但可以相信,控制这些零落分散的山村的唯一长远之策,就是对敌人实行严厉打击,并沿主要道路设置墙障关卡,检查过往行人。然而,官军只能在白天控制大路。时人赵恒夫有诗曰:“百里长墙拦贼马,绿林昨日绕官衙”。真定一直是一个动荡不定的地区。在后来的许多年中,这里还不断出现镇压山中义军的军事活动。

在该省偏远的南部,主要采取的也是强硬的镇压政策。总兵王景、给事中邱茂华征集了一支军队。然后,他们扩大了赦免范围;但他们仍然得到了剿灭的命令,一大批人遭到了杀戮。这个地区惨遭破坏——“所过之地,目击市舍焚毁、遗民无几。”当军队经过大名之后,大部分地区的民舍化为废墟了。王景的军队进行了决定性的打击,持有“天定”印玺与旗帜的刘守分等起义将领被处死。然而,苏自兴等许多起义者,却逃到了河南,等待有朝一日卷土重来。但是不久,河北的南部与西部诸府重新落入了中央政府的控制之下,开封与太原间的交通线也重新被打通了。更重要的是,由于山东与北直隶在1644年11—12月间已暂时平定,因而政府得到了机会,可以集中兵力对西安的李自成发动一次决定性的打击了。

李自成的最后失败

多尔衮计划用三支不同的军队进攻大顺。北路由阿济格统领,辅之以吴三桂和尚可喜部,通过宁武关直扑西安;同时,在南部,多铎派其一部渡过黄河,进攻许定国,辅之以孔有德和耿仲明部从河南进袭陕西潼关;在中路,叶臣与石廷柱率军出山西以保护其余两路。

叶臣的满蒙部队来自多铎的军队,其装备不佳。最大的困难是军马补充没有保障,对此只能寄希望于从明军营防中获取。然而,营防中的马匹已被大顺军带走了,因此,清骑兵部队中只有半数的人有马骑。无疑,蒙古爱松古部的骑兵是一支令人胆寒的力量,这已被黄河河畔的平阳的那场屠杀所证明了。但是,叶臣之部真正的军事优长,是由张存仁这样的神炮手指挥的汉旗炮队,这对弥补马匹的短缺绰绰有余。从叶臣对这次战役的追述中可知,满汉军队在从固关到太原的进军途中,只遇到了轻微的抵抗。各县镇望风而降。当他的军队抵达太原后,葡萄牙大炮立刻把陈永福及其人马轰出了这个省会。

与固关太原之间的一马平川相比,通过大片山地沿汾河追击掉头逃亡的大顺军队,就没那么容易了。这个任务交给了石廷柱,他和巴哈那一道,沿汾河清剿由汾州到平阳的地区,斩首4000多人,获战马约1000匹。三位大顺军将领(包括康元勋)及3000多士兵俯首归降。正如山西巡抚马国柱的简明奏报所述:

我军遇贼于汾州,斩二千余级,获马千余匹;复追至青龙、永宁、黄河一带,贼仓皇投河,溺死者无算,又获马五百余匹,进至平阳,贼弃城遁走。

1645年1月3日,多尔衮收到了叶臣的一份详尽的报告,叙述了清军自从越过直隶与山西之界后的战绩。总共平定了9个府、27个州、141个县;署置官吏,安辑流民。而且,在固山额真叶臣的军队到达之前,整个汉中府就已送来一份降书,卑辞纳款。此外,还有大批官员纷纷投入新朝怀抱,正如朝廷所希望的那样。

沿途招降故明翰林朱之俊,员外郎董直愚、主事胡全才。指挥李升、游击黑有德。及从贼故明兵部尚书张缙彦、知县李若星,副将董学礼、康元勋、惠应召,参将马元,游击刘永等。

马国柱在奏报中相当乐观地声称:“山西全省悉平。”

当叶臣摧毁了李自成在山西的据点时,阿济格及其军队正准备在这个钳形攻势的北路开始军事行动。他在宁武关与唐通相会,并从这位军阀的队伍中挑选了一些人马作为补充,随后进师陕西。他与图泰合作,率黄、红、镶红和镶白旗的满洲旗兵,在1645年正月初与大顺军队进行了一系列战斗。最重要的一场战斗发生在1645年1月31日。在这场战斗中,图泰的前锋击溃了大顺将领刘芳亮部。这样,阿济格进军延安就更为顺利了。在满军围攻下,李过弃城而逃。

与此同时,多铎率军通过河南,直趋戒备森严的要塞潼关。潼关在许多世纪以来,就是中国战争史上的要地。多铎的探马报告了大顺军的实力——那里约有3万战士正严阵以待清军的到来。因此,多铎在河南稽留了将近一个月,立营灵宝以等待重炮兵团,尽管他几次接到朝廷对其迁延不战的指责。正如事实所示,炮兵对清军这次的胜利起了决定性作用。而这场战斗是清人征服中国过程中最为艰难的战斗之一。2月7日对潼关的初次进攻失利了。防守的一方奋力抗击,甚至设法把满汉先头部队与其主力分割开来,使多铎的人马伤亡惨重。但“红衣大炮”改变了战局。当炮兵猛轰起义军的阵列时,许多大顺士兵惊慌溃散,死者“不计其数”。大顺将领马石瑶派其300名精锐轻骑冲击清军的侧翼,另一支部队则去进击清军的后殿。然而,两支人马都失败了:一支为耿仲明部击败,另一支为满蒙士兵合歼。次日,即2月8日,马石瑶与其近侍投降了。清军马不停蹄出关西进,沿绿波粼粼的渭河河谷直指西安。

西安的李自成很快就得到了潼关失守的消息。他亲自率领其卫队离城出战,企图挫败清兵对他在陕西的这个大本营的侵袭。然而他的战士未能挡住镶黄、镶蓝和正白旗兵。事实上,李自成仅仅保住了他的轻骑兵,而随之出战的步兵迅速被围歼了。清军尾随其后,双方相距只有几天的路程——如果不是几小时的话。李自成和他的骑兵最终得以进了西安城门。他抛弃了省会西安率军离去——这与8个月前他从北京溃逃的情形几乎一模一样。类似的大破坏再度重演了。他又一次让部下掠夺财宝,又一次将其旧日宫殿焚烧一空,又一次想把整个城市化为一片火海。

根据清朝官方的记载,李自成并不是带领一小伙亲兵逃离西安的。尽管阿济格的情报可能不确,但他给朝廷的报告中却说,李自成带着20万人马,很有可能打算袭击南京。李自成经过蓝田南去商洛,又从武关进入了河南境内。从河南出发,大顺余部去了湖广,沿汉江而下,途经襄阳。1645年7月间,他在武昌做了短期的停留。阿济格的部队在后面紧追不舍。小股起义军投降后有时能得到赦免,尽管当时清廷规定,所有的“盗贼”头目一律就地斩首,一般流寇应加鞭笞,只有已不能弯弓操剑的老人可以受到宽恕。在八次不同的战斗中,起义军都以失败告终。夏末之时,李自成到了湖广南部的通城,然后,他显然是逃进了这个省的东界处的九宫山地区。根据一种记载,1645年9月,他遭到了地主武装的攻击。而根据另一种记载,是遭到了农民组织的义勇的攻击。不论是被杀还是自杀,从此就没有人再看到他活在人间了。当清兵终于看到了据称是他的尸首时,它已腐烂不堪,无从辨认了。

在1645年3月12日,即“闯王”败亡的六个月前,清廷就已宣布了对大顺军队的胜利。清军的战果是令人惊叹的:八次大战的胜利,缴获了3290匹马和460峰骆驼,攻占了八座城市,还有38座城市的纳款投降。尽管北方各省还远远没有恢复安定,但清廷已能稳固地控制它们了。而且,此次胜利随即又提出了这一任务:重建帝国行政的坚实基础,求得中国的再次统一。既然李自成最终被逐出中国西北地区,多尔衮和他的将帅就得以集中精力去征讨南明了。

  1. 正如多尔衮在1644年7月20日训谕礼部时所言:“古来定天下者,必以网罗贤才为要图,以泽及穷民为首务”。(《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9页)。尽管多尔衮堂而皇之的辞语是受了像范文程和冯铨(他作为顺天巡抚,始终强调征集贤才的重要性)这样的合作者的启迪,但是,他的政策毕竟是出于对形势的全面理解。至于冯铨,他在摄政王面前自诩为“老马识途”。参见琴川居士《皇清名臣奏议》第一卷,第1页。两个多世纪以后,当美国军队因1900—1901年“义和拳”包围使馆而占领了北京部分地区之后,马肯雷(Mckinley)将军告谕其军官:“培植一批精英,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抵抗的可能性……同时,美国人应该赢得大众的好感——通过了解他们的困苦,通过鼓励内政改革,通过约束军队以及来到此地的美国投机商。”亨特:《被遗忘的占领》,第502—503页。​

  2. 当清人进入北京时,带有的军队约25万人。他们面临的敌人是:西边有35万余人的大顺军余部:西南边有张献忠的25万人马;南京周围有近50万人的军队。双方军队的实力在4∶1之上。林铁钧:《清初的抗清斗争和农民军的联明抗清策略》,第40页。​

  3. 在有限范围内,这种军人对文官政权的重建与土耳其对其帝国中的Knurasanian官僚的支持是相似的。然而,这种比较是无益的,因为在一支奴隶军队和一支满人与汉族自由人所组成的精锐武装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而且,其夺取政权的途径也不一样。在中国,清人是通过控制帝国的城市,而土耳其则是通过赶走拜占庭在农村的行政机构而占领亚美尼亚等地的。城市被允许自治,但是,由于同拜占庭政府失去了一切联系,所以它们成了土耳其人畜牧型统治制度中的一种城市特区。卡亨:《土耳其的入侵:塞尔诸人》;伊那尔希克:《土耳其传统社会的性质》。​

  4. 多尔衮批准的赦免名单,参见宫川尚志:《清代的宣抚救赈工作》,第989页。​

  5.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1页。根据距离北京的远近,每个地方都给以一个接受这一谕告的期限。如期到京,酌量加恩;过期未降,即被认为是有意抗拒,将发兵征剿。参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262—263页。​

  6.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2页。参见刘尚友:《定思小记》,第8页;徐应芬:《遇变纪略》,第17页;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二部分,第2页。​

  7. 由于接受清廷官职的决定是同僚或同省官僚们集体决定的,个人的良心压力便因之减轻了。例如,徐应芬与他的父亲,以及另外五位官员在江西省衙会商,并一致同意供职于清。徐应芬:《遇变纪略》,第18页。​

  8. 对于原大顺政权的官员,清朝也加以任用。最好的例子是牛金星,他投降后,在多尔衮的政府中做了一个小官。德·弗格斯:《中原的起义》,第29页。​

  9. 吕元驄:《翰林院》,第59页。尽管清朝承认所有的生员、举人和进士,但是他们也明确表示,他们只给予那些公开表示效忠本朝的乡绅以特权。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分,第25—26页。​

  10. 琴川居士:《皇清名臣奏议》第一卷,第11—12页;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68—382页。金之俊后来官运亨通。1646年,他负责改革考试制度;1648年,任工部尚书;五年后成为都察院左都御史;1654年3月,升为大学士;四年后,任吏部尚书,帮助清廷制定了新的法典。黄之隽:《江南通志》,第2358页(第一四卷,第40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60—161页;《贰臣传》第八卷,第1—5页。尽管遁入山林者如果到以前的官署或军队去报到,就会得到赦免,但把桀傲不驯的明朝军队完全纳入中央的控御之下显然并不是件容易的事。1644年9月17日,摄政王颁布了一项法令:“各地方归顺文武官员,多有首鼠两端,观望形势,阳为归顺,而中怀二心者。此等之人,徒取罪戾,虽有显绩,亦难自赎;自今以后,果能痛革前非,矢诚无二,仍与优叙。至无知小民,或乘乱作奸,或畏罪为贼,悉赦前愆,许令自新,归籍乐业;若怙恶不悛,定行诛剿不宥”。《世祖实录》第七卷,第87页。​

  11. 朱希祖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32页。卫周允官复原职,作为监察御史巡抚直隶,负责大名、广平、真定和顺德四府。那时每个巡抚都有一个省作为他的特别监察区,但是,他一直留在京城。尔后,在1661年行省御史之职被废除了。吕元驄:《1644—1660年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49—63页。他的推荐者,包括前明吏部尚书傅永淳,前湖广巡抚王梦尹。参见《贰臣传》第五卷,第25—28页;张其昀:《清史·本纪》第一卷,第34页。卫周允的弟弟卫周祚(山西人,1637年进士),也与满洲合作了。他以明郎中身份加入大顺政权,降清后即授吏部郎中。1653年由洪承畴推荐,授刑部左侍郎;后来升为工部尚书。1658年调任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1660年与巴哈那一道修订律例的,正是卫周祚。参见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210页。​

  12. 1643年,宋权因未经批准而擅离防御职守,一度为该县知县投入监狱。德·弗格斯:《中原的起义》,第17页。​

  13. 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9页。​

  14. 顾诚:《论清初社会矛盾》,第141—142页;又见《贰臣传》第五卷,第29—31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688—689页;德·弗格斯:《中原的起义》,第35—36页。这类地方防御组织,有些曾联合起来抗御满洲入侵者。例如,著名思想家孙奇逢(1585—1675)曾经于1635—1636年冬天在被满兵包围的保定府容城领导防御斗争。在他意识到,这里的城墙不足以抗击来自西部的装备了更多重武器的起义军时,他携其亲友于1638年进入义州西南山中,建立了一个防守严密的山寨,以求在明王朝日趋衰落之时获得喘息之机。1643年,他们曾使从进攻山东的战斗中撤退的满军不能靠近。或许由于宋权有与满兵作战的经历,他从没有供职于清。在1644年他四次拒绝了在新王朝任职;而且,在1646年“圈地”大劫中(当时保定府的大量肥沃土地落入了满人之手),宋同样失去了自己的土地与财产。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671页。其他著名的乡绅武装首领,还有前明吏部尚书田维嘉,他曾负责天津西南饶阳城的防御,抗击大顺军队。田派其儿子去京城将此城的控制权交给了多尔衮。后来,田维嘉被任命为刑部尚书。参见《贰臣传》第八卷,第8—9页。另一个河北著名士绅因为经历了一场起义军占领该省而引起的生死危机之后,欢迎清朝的占领,并希望在新王朝的统治下恢复法纪。参见同上书第十卷,第1—3页:《李鲁生传》。对许多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来说,这种合作代表着一个旨在恢复封建社会控制的丑恶联盟。“满族贵族与投降的汉族地主阶级在全国范围内勾结起来,企图重建封建秩序。”参见张守常:《陈永福投闯抗清事迹评述》,第64页;郭松义:《江南地主阶级与清初中央集权的矛盾及其发展和变化》,第121页。​

  15. 如果他们不得不剃发,那么许多文人很可能要考虑南逃了。他们希望在保持其民族习俗的情况下来供职于清王朝。参见刘尚友:《定思小记》,第86页;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9页。​

  16. 这显然激起了吴三桂这样的降人的不满。吴三桂降清后就剃了发。他在与李自成余部作战归来,率其人马通过北京西华门时,受到了都城一些居民的欢迎。吴总兵对民众挥泪而言:清人对中国不敬。先前他们攻占朝鲜时,也强令剃发,但朝鲜人至死不从,并说,“吾国衣冠千年相沿,头可断,发不可剃”,清人遂止。神圣的中华并不是朝鲜那样的属国,只要我们在,我们就会战胜他们。参见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9页。​

  17. 刘尚友:《定思小记》,第6页。1644年9月15日,朝鲜君主仁祖大王问最近从北京归来的一名使节:“入关之后,九王措画,可望成大事耶?”该使臣答道:“入关之初,严禁杀掠,故中原人士无不悦服。及有剃头之举,民皆愤怒,或见我人泣而言曰:‘我以何罪,独为此剃头乎?’如此等事,虽似决断,非收拾人心之道也。”吴晗编:《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734页​

  18. 三河农民举行起义,进攻县城的消息在1644年6月9日传到了北京。这是一个相当贫穷的地区,大多数土地沦为皇庄。许多人失去土地,背井离乡,实际上已没有多少人在耕田;而且,即使是这些人也要负担沉重的赋税。关于三河起义,有两个特别危险的因素:其一,三河处于北京与盛京之间的大道之上,实为两京孔道;其二,该区县署只有部分城墙,因此,尤其容易进入,“萑苻之剽窃时告。”因此,政府特别重视此区的平定;还赐给投诚的前奉天总兵孔希贵蟒衣一袭。《世祖实录》第五卷,第4、7页;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以下简称《清初农民》),第50页。保定的起义震动更大,因为中央政府认为这里是一个稳固的前沿阵地。前明知府张华国剃发后仍在其位,迫切希望为新朝争取该区百姓的支持。然而,剃发令在农村遭到抵制。保定的西部与南部都发生了重大骚乱。康熙版《保定府志》,第三十七卷;《清初农民》,第61—62页。​

  19.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5页;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265页;谈迁:《北游录》,第354页。根据某些当时记载,当多尔衮最初颁布剃发令时,有些汉官就告诉他,这将引起南人的抗拒,并且也会阻碍帝国的统一。多尔衮回答说:“何言一统?但得寸则寸,得尺则尺耳。”参见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9页;顾诚:《论清初社会矛盾》,第140—141页;李光涛:《洪承畴背明始末》,第253页。在那种情形下,撤销此令无疑将有益于统一的过程。​

  20. 关于“约”的观念的实例,可参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262页。关于满族这种特别是在顺治和康熙时期的家长制思想,可参见郭蕴静:《清初“休养苍黎”的思想》一文。​

  21. 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96页。​

  22. 李雯、陈子龙和宋征舆等编:《云间三子新诗合稿》,第2页;又见吴山嘉:《复社姓氏传略》第三卷,第2页。据说,首次向多尔衮推荐李雯的人是陈名夏。​

  23. 侯方域:《壮悔堂集·四忆堂诗集》第五卷,第10页。​

  24. 侯方域:《壮悔堂集·四忆堂诗集》第五卷,第10页。所有重要文献皆出自其手。李雯等编:《云间三子新诗合稿》,第2页。1645年,李雯担任奉天考试的主考官。那年奉天考试的监考官是朱之俊(奉天人)和罗宪汶(山西人)。他们选了两段相当合适的经书语句作为考题。首先一段出自《礼记·大传》卷二:“此其所得于民变革者也”;第二段源于《论语》:“上好信则”,完整的段落是:“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题目载于法式善:《清秘述闻》第一卷,第1页。​

  25. 顺治朝的山东要员中,有2%是满洲人,48.5%是来自辽东的汉族合作者。在知府与知县中有6%是满洲人,40%来自辽东。整个山东地区的308名县官中,有66名(占21%来自)辽东。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二部分,第4—5、25页。​

  26. 傅路德:《乾隆时的文字狱》,第155页。​

  27. 在北京统治的初年,各地任官主要荐自于直隶、山东、河南、山西。凯斯勒:《康熙与清朝统治的巩固》,第180页。​

  28. 最初,新政府不知道怎样处理乡勇,其中有些如杨九的济宁乡勇,较之流贼更好掠夺,但同样是由地方名流领导的。王鳌永抱怨,驱散他们是多么的困难;有些官员主张没收他们的武器,解散他们的组织。最后,多尔衮拒绝了这一建议,因为他感到,仅仅依靠满族官军去维持地方秩序是不可能的。然而,政府鼓励地方官员购置军马、训练自己的民勇,以与地主领导的“乡勇”形成制约。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二部分,第9、10、16页。​

  29. 谢国桢特别选择山东东部作为例证,以说明乡绅是如何因为敌视农民武装,而使清廷成为天然盟友的。但是他把事情过分简单化了,特别是当他论及农民的天然“民族主义”思想时。虽然近年来他的观点受到了其他中国历史学家的批评,但是,他的许多观点仍是很有道理的。参见魏斐德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明清史研究》,第93页。​

  30. 刘允浩就是忠明思想的著名事例。他领导的顽强的山东乡勇,在江西建昌被包围期间奋战至死。温睿临:《南疆绎史》,第344页。​

  31. 韩素瑞:《1774年的山东王伦起义》,第35页。​

  32. 景苏、罗仑:《地主和劳动者》,第46—48页。​

  33. 在17世纪初,邹县80%—90%的乡村人口由只拥有3—30亩土地的“贫农”构成。谷口菊雄:《明末农民起义》,第62页。1616年,这里发生了一场严重的灾荒,接着是20年代的又一次饥馑。赛米多:《中国历史上与鞑靼人的战争史》,第31页。寿张县(约在临清南80公里)的入籍人丁从16世纪晚期37773口减少到清初的2200口。韩素瑞:《1774年的山东王伦起义》,第8—9页。​

  34. 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分,第30页。这里的社会状态被描绘为“封建的”,因为这里的地主像军阀一样生活着。19世纪,山东—江苏—河南边界地区的一个典型地方豪右实际是生活在一个堡垒之中:有深沟和围墙环绕,砖房上有四层高的两个方形塔楼。除了居所和武库之外,围墙之内还有花园和楼台亭阁。这位豪右可能拥有多达6000亩的土地,成百的邻居每天能从他那儿得到一点施舍。周锡瑞:《义和团运动的起源》,第11页。关于山东佃农与佃主之间严重的依附关系,参见片岗芝子:《明末清初华北的农业经营》,第80页。​

  35. 后来在清朝,曹州因为成了盗匪渊薮而闻名全国。盗贼是有季节性的,在深夏之际相当普遍,其时高粱长至二三米高,为伏击提供了方便之所;其次是冬天的农闲季节。周锡瑞:《论义和拳运动的社会起源》,第7—8页。​

  36. 这里一直是贫困地区。在1979年,曹县73%的生产队年终决算时不能向其队员分配一分钱。《中国日报》,1981年12月18日,第4版。​

  37. 赵吉士:《寄园寄所寄》卷上。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1—82页。​

  38. 徐氏是王森的弟子。在16世纪后期,他创建了传播甚广的闻香教。徐在1622年6月发动起义时,声称“大成兴盛”的时代已经来到。他和教徒们最初攻占了邹县与滕县,并且封锁了大运河。然而,徐没能击败山东的乡勇,起义军主力最终为地方民勇和滕县其他武装所包围,并被击败。徐在北京被斩首示众。傅路德和房兆楹:《明朝人名辞典》,第587—589页;韩素瑞:《起义背后的联系:17世纪中国的家族网》,第4—6页;格罗特:《中国的教派与宗教迫害》,第167—168页;程廷恒编:《大名县志》第十二卷,第16页;万寿祺:《隰西草堂集》第三卷,第166—169页;赛米多:《中国历史上与鞑靼人的战争史》,第133—135页;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三三一卷,第2608页。​

  39. 李清:《三垣笔记》中,第32页。​

  40. 根据1686年的文献记载,在遭到满洲进攻之后,临清的繁荣程度只及先前的1/5。济宁也受到了破坏。17世纪初,济宁与三个邻区的丁数是49554口;但在1644年,下降至17590口。直至18世纪晚期,济宁人口方才达到万历年间的水平,临清也是直到此时才基本上恢复了先前的商业繁荣。景苏、罗仑:《地主和劳动者》,第48、56页。同样,对于农村地区,1645年的一个报告表明,许多地区每户只有一个或两个人活下来了,每十亩地中只有一两亩得到耕种。郭松义:《清初封建国家的垦荒政策分析》,第112页。​

  41. 黄仁宇:《明代的大运河》,第132页;吴若灏纂:《邹县续志》,第419—420页。1641年至1642年这些乡贼中最大的一个集团是由米谷挑夫、驿卒和小商人啸聚而成的联盟。其领袖名叫李青山。他们的活动中心位于梁山,即《水浒传》中的英雄们呆过的地方。佐滕文俊:《土贼李青山之乱》,第118页。​

  42. 光绪版《费县志》第八卷“兵事纪略”,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0页。整个晚明,兖州诸县因其贫穷和乡绅之狠毒而闻名。藤田敬一,《清初山东赋役制度》,第4页。同时在明代,衮州也由于不断的农民起义而闻名:正德年间(1506—1521)的刘六、刘七起义;天启年间(1621—1627)的徐鸿儒起义,崇祯时期(1628—1644)的白莲教起义。佐滕文俊:《土贼李青山之乱》,第120页。​

  43. 根据地方志记载,王俊“有田在开明山下之吴村,招佃垦荒,积粟甚富,意图纳粟得官。崇祯十三年岁祲被劫,其党无食,遂为盗,复拒捕,杀县役。”光绪版《费县志》第八卷,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0—81页。​

  44. 1644年10月1日奏折,《明清史料》甲编第一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4页。1644年的主要领导人是“擎天大王”李文盛;又见《世祖实录》第17卷,第200页,奏书之日为1645年7月12日。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4、78页。​

  45. 其中一些,如徐鸿儒起义之前的济宁的乡绅领导的乡勇,也参预赈济机构与义仓的事务。在疾病流行之年乡勇也发放药品,掩埋尸首。结果济宁成了混乱的汪洋大海中一个安定的小岛。参见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分,第6—7页。​

  46.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上奏之日为1644年9月23日,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9页。​

  47.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上奏之日为1644年11月21日,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7页。在莱州、安邱和济南都有类似的民勇组织。赵俪生:《李自成地方政权所遭地主武装的破坏》,第45—47页。​

  48. 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8页。正如方大猷在其奏书中所解释的:“每营差官一员督阵,仍各领剃头家丁八名,使驰阵前,张虚声”。同上书,第79页。​

  49. 新王朝统治的最初10年中,整个帝国的地方官都接到政府命令,他们必须雇请保镖,以武器装备起来,而且应当付给这些人以钱粮。这些保镖可以保障地方官平安任职。1653年,私人保镖制度已不再具有强迫性质,但许多官员继续雇请这些武士。吕元驄:《1644—1660年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3页。​

  50. 例如:我们在一份记述1647年章邱抵抗农民起义军的报告中可以看到,政府的军事力量包括:一、军官统领下的正规防守部队;二、衙兵,由兖州府儒学训导蔡廷谏指挥,另外他还指挥一营家丁;三、知府的亲丁(“时有陈知府统领亲丁,堵大街口”);四、明季都司于大海等,统领家丁及镇内回兵李纵先等;五、乡绅领导下的乡兵,负责协防。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7页。在1647年山东的另一个地方抵抗的事例中,除了正规部队之外,还有员外郎领导的亲丁。同上书,第83—84页。地方绅士之所以希望将他们的税册交给新政府,其主要原因即是巡抚方大猷及其助手们有能力在危急时把乡勇从一个地方调往另一个地方,例如,从曲阜调到邹县。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分,第17页。​

  51. 《淮城纪事》,第133页。该省明巡抚邱祖德处死了大顺政权派来劝降的使臣,并且南逃而去。张廷玉等编:《明史·郭芳传》,第3111页。然而,山东大多数乡绅最初没有抵抗就投降了李自成,只是在大顺政权将土地分给农民,并开始拷掠地主以榨取钱财时,才决定抵抗李自成的人马。洪焕椿:《论明末农民政权的革命性与封建性》,第72页;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分,第8—13页。​

  52. 骆承烈:《从大顺〈创建信女桥〉碑看李自成起义军在山东地区的一些活动》,第39页。鲁九王、朱义海南逃至京口(今镇江)。济宁乡绅在驱逐了大顺政权官员后,向南明政权寻求支持。但他们从史可法处得到的只是一个登基诏书。因而,他们除了转而向清朝寻求支持以对抗起义军及其同伙之外,已别无选择了。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一部分,第15—16页。​

  53. 《贰臣传》第七卷,第34页。​

  54. 朱曾是北直隶三河以南的香河县令。当李自成军攻占北京时,他离职而逃,但为大顺军的阎杰逮捕入狱。​

  55. 《贰臣传》第九卷,第21—23页。有时,平民领导抵抗起义军和盗贼的斗争。曹安祚,邹县著名的智勇双全的武林好手,拒贼于门外,并从其院堡的二楼上将燃烧着的炭火掷向敌人。清政府后来对其“靖匪”的功劳予以嘉奖。另一平民杜承美,从义军的包围中解救了其村落,并与官军一道抗击义军。吴若灏:《邹县续志》,第420页。​

  56. 《贰臣传》第九卷,第24—27页。毕自严是当时中国最富者之一,毕为淄川人;又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3页。​

  57. 文秉:《甲乙事案》,第48—49页。文秉说,支持明王的实际上是德州贡生谢升,但为史可法提供消息的人把谢升(陞)和谢陛弄混了。这是个难以置信的说法。首先,一个文人在他的名字中用“陛”字,是不可能的,因为它也许会与“陛下”的“陛”相混淆。其次,谢升自己也在一种尴尬的口吻中向满人承认了他支持过那位明王之事。“时德藩被执,适庆藩宗室曾为明朝香河令名师钦者,避闯过境,为伪州牧所禁,臣等暂奉为号召之资。”《贰臣传》第七卷,第34页。​

  58. 《贰臣传》第七卷,第34页。​

  59. 当满军一进抵北京,多尔衮就让山西商人做了官商,隶属于内务府。韦庆远、吴奇衍:《清代著名皇商范氏的兴衰》,第2页;佐伯富:《清代的山西商人》,第282页。​

  60. 《贰臣传》第六卷,第17—21页。关于多尔衮与两位大臣之间的对话,参见佐伯富:《清代的山西商人》,第282页。​

  61. 朱希祖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32页。1649年又颁布了同样的法令。吕元驄:《翰林院》,第59页。​

  62. 当左懋第的使团经过山东时,他们发现,山东省已完全为王鳌永和方大猷所控制。根据他们所述,王、方二人深为百姓痛恨,“众唾其脸。”陈洪范:《北使纪略》,第120页。​

  63. 王的奏折中有这39个人的名字,参见朱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32—34页。《清实录》也记载,王推荐了前明大学士谢升和其他40余人。《世祖实录》第六卷,第67—68页。王还另外推荐了其他一些山东人。1643年,山东进士之一张端,抛弃了李自成的官职,经山东巡抚向多尔衮推荐,成为宏文院的一名检讨(张的父亲张忻也曾供职于大顺政权,1645年由佟养性推荐为清朝天津巡抚)。1646年,任江南乡试主考官;后来又入秘书院为侍讲;此后又做了国史院侍读;最后升为大学士。《贰臣传》第十二卷,第14—15页。张端作为一名主考官列入了法式善著的《清秘述闻》之中。​

  64. 朱希祖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19页(此书为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编,朱希祖作序——译者)。​

  65. 朱希祖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1页。​

  66. 《贰臣传》第五卷,第21—24页。李化熙(1634年进士)是山东士绅领袖之一,崇祯时曾为天津兵备道、四川巡抚、陕西总督。1644年初,李以兵部右侍郎总督三边。在李自成攻陷平阳后,李化熙意识到都城危在旦夕,因此他率领部众回到山东,就食于家乡。1644年9月,在满人决意留在北京已确然无疑时,李速遣游击吴伸上书归降。他除了得到过巴哈那和石廷柱的推荐外,还得到了清天津总督佟养性的支持。同上书第五卷,第21—24页。巴哈那的推荐日期记为1644年8月18日,见《世祖实录》第六卷,第70页。石廷柱早在1622年就降清了。1639年成为汉旗的成员,不再是佟养性的部将了。他和巴哈那都曾受命“平定山东”。石作为驸马拥有固山额真的称号,见《世祖实录》第十一卷,第127页。​

  67. 《贰臣传》第九卷,第24—27页。​

  68. 《贰臣传》第九卷,第21页。​

  69. 《贰臣传》第六卷,第32—33页。​

  70. 任濬(山东1624年进士)曾任明朝右佥都御史。刘余祐向多尔衮引荐了他。在为户部右侍郎时,任濬提出了几项改进财政管理的重要建议;为刑部尚书时,主持修订了一个重要法典。“满汉堂官专领其事,慎选司员一一商榷,疑难者请旨裁定。罪例可更者,一准于律;不可更者,即载入律条,著为令”。1644年多尔衮谕示刑部在量刑时宜依据明朝法律定夺。但是,明朝法律中有些条款与满人的惯例不一致,因此,又命令各有司分别为满汉开列律条,再将其意见送至刑部加以统筹;司法审判与诉讼程序都是满汉有别的。任濬也为《会典》的修改提出了意见。这样,通过不断的调整过程,才将明朝会典的条例纳入了清廷的政法活动之中。1646年农历五月,满语本《大清律》也告完成。见《贰臣传》第五卷,第33—34页。关于协调满汉法律的谕旨,参见1645年3月11日诏令,《世祖实录》第十四卷,第160页。至于司法审判及诉讼程序,见1646年2月12日谕旨。同上书第二十二卷,第270页;又见徐道邻:《中国法制史论略》,第106页。​

  71. 多尔衮的旨令附于王鳌永的内阁抄本中,参见朱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第34页;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34页。​

  72. 《世祖实录》第六卷,第71页。此令颁布于1644年8月20日。《贰臣传》第九卷,第26页。​

  73. 清人一进京,即宣布恢复科举考试。同时,奉天府学政推荐了一批进士,以供直接任用,结果把那些求官的进士们网罗一空。然而,应当指出的是,这一渠道很快就变得狭隘起来。1644年9月10日,有人建议辽东地区应该参加定期的科举;1645年初,一位礼部官员极力提倡汉满官员的儿子都应依例在国子监一起学习。这些措施获得了批准,同时,还为满、蒙、汉旗人特别规定了乡试员额,并增加了一些进士员额以使众多的举人们能按比例地分享。《世祖实录》第七卷,第82页;《清史列传》第七十九卷,第23—24页;何炳棣:《中华帝国中的进身之阶》,第111—115页;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9页。​

  74. 多尔衮亲自邀请冯铨参加新政府。张其昀编:《清史》第二四六卷,第378页;张怡:《搜闻续笔》第一卷,第8页。​

  75. 冯也是一位有名的古董收藏家,引退时期他在北直隶积累了大量的田地。马米兹:《魏忠贤:对明末内廷宦官和党争的重新评价》,第245—246页。​

  76. 张其昀编:《清史》第一卷,第33页。​

  77. 《贰臣传》第九卷,第29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240—241页。​

  78. 冯铨极其清楚地意识到,他容易因曾为阉党而备受谴责。他进入清廷的内三院后,获得了接近国史馆的可能。据说,他秘密地将《明实录》中不利于自己的部分删改了。傅吾康:《明史资料介绍》,第18页。​

  79. 尽管这个法令颁布的准确时间不得而知,但在1645年后,苏州、常州、镇江、松江、杭州、嘉兴和湖州的当地士人不能在京城拥有高官却是事实;只是到了1660年6月这项法令才被正式取消了。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103页。​

  80. 朱希祖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前言”,第1页。​

  81. 1645年为江南秀才举行了乡试,考官为刘肇国(湖广人)和陈可拱(北直隶人),试题选得很稳妥。第一题是“其养民也”,取于《论语·公冶长》:“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第二题是“君子而时”,取于《礼记·中庸》:“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小人而无忌惮也。”法式善:《清秘述闻》第一卷,第1页。行己也恭,事上也敬,这种责任伦理显然是王朝当时的要求。​

  82. 朱等编:《顺治元年内外官署奏疏》“前言”,第1页。在16世纪和19世纪之间,海宁陈氏家族共出了208名举人、进士和三名大学士。参见《清代名人传略》,第906页。满族入侵本身也许促进了这种地区差别。各个征服王朝一向都是喜欢北人甚于南人。例如,在拓跋氏的王朝后,北南之间的敌意变得愈益显著了。从此以后,北人俗称南人为“岛夷”;而南人则称北人为“索虏”,因为农奴常将其头发缠成辫子。芮沃寿:《隋朝》,第28页。据陈洪范在1644年10月所称,特别是北京的北方籍的降清官员总是闭门不出,由于害怕被斥为明朝叛臣而不敢与南人有任何联系。陈洪范:《北使纪略》,第120页。​

  83. 军官的才能或许更受朝廷欣赏。这里所说的长于政务者与长于礼仪者两类人之间的区别,乃是根据《周礼》中的“六艺”划分的,即射、御、数为一类;礼、乐、书为另一类。​

  84. 关于官阶的变动,参见孙甄陶:《清史述论》,第16—21页。​

  85. 谈迁在《北游录》第375页中对举人有过描述。1644年,所有的参将都普迁为侍郎。然而,其中许多正在京城之外作战,其职衔不过是一种荣誉。但是,早在1638年皇太极任命的满汉参政们实际上掌握着各部以及都察院与理藩院的实权。因而,内三院的大学士绝大多数是汉人和汉军旗人,而新的官僚体制中的上层官位则是由满人与汉军旗人所占据。在省级官僚中,汉军旗人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在1646年,任命了八名巡抚,其中三名是普通汉人,五名是汉军旗人;在1644年至1645年任命的九名总兵中,有三名是普通汉人,六名是汉军旗人。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32—33、42—43、93页。​

  86. 《世祖实录》第六卷,第69—70页。多尔衮对“衙蠹”的痛恨可以与明太祖对吏胥的猜忌相比拟,虽然不如他那么酷烈。史墨的《朱元璋反对贪官污吏的经验教训》对此论述甚详。​

  87. 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二部分,第17页。​

  88.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5—56页。同时,多尔衮警告说:“各官宜痛改故明陋习,共砥忠廉,毋朘民自利,我朝臣工不纳贿、不徇私、不修怨,违者必置重典。凡新服官民人等,如蹈此等罪犯,定治以国法不贷。”参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263页。1644年6月28日,根据范文程的建议,紧接着又颁布了一项措辞严厉的法令,声称对于那些被指控受贿的官员将严加惩罚。范常言:“天下治安,惟在得贤。庶官有一眚者,悉请湔擢。”同上书第一卷,第414页。6月28日的法令见李光涛编:《明清档案存真选集》“初集”,第6页中有复制件。​

  89.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8页。根据当时人说,顺治朝廷的鞭刑使用比崇祯朝还多。顾诚:《论清初社会矛盾》,第157页;另见吕元驄:《1640—1660年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69页;莫特:《中国专制主义的发展》,第40页。​

  90.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2页;又见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80页。​

  91. 《世祖实录》第五卷。朱姓是明朝皇族。​

  92. 根据一个朝鲜目击者的报告:北京周围的乡村由于1644年的清军入侵而惨遭蹂躏。城市周围几百里内所有的田野都遭到了战马的践踏,以致寸草不见。在城内,劫掠、盗窃与谋杀常常发生,人们对此已是司空见惯。由于他知道,清朝可能要向朝鲜人征求米谷,所以,他在给其朝廷的报告中特别谈到了京城的仓廪或是空空如也,或是只剩下一些腐谷了。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734—3735页。但是,不久,新政府便能充实其仓储了,所以赈济制度也恢复了。吕元驄:《1640—1660年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23页。​

  93.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9页。​

  94. 同上书第五卷,第58页。关于宋权的赋税改革建议,见琴川居士:《皇清名臣奏议》第一卷,第1—4页;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9页。卫周祚也强烈要求减轻赋税(这里他的名字误写为“周寅”),见《皇清名臣奏议》第一卷,第16—18页。​

  95. 关于满人准备回辽东的“谣言”,最初也许是由那些想回辽东故土的旗人首领们所制造的。阿济格就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他告诉多尔衮,他们在辽东攻占汉民区时所遇到的那种至今仍为之至为懊悔的种族对抗,今天又出现了;他担心有朝一日汉人会推翻满人的统治,并将满人统统杀光。因此,对他们而言,回到山海关或盛京比留在燕京要好得多。多尔衮根本不赞成这种看法。他说,而今民心未定,在此紧要关头轻易抛弃北京、返回东土,是不行的。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4—11页;吴晗辑:《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735页。​

  96.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9页。​

  97. 同上。​

  98. 《多尔衮摄政日记》,第5页。​

  99. 李佳白《北京的第一个满洲皇帝》中记述甚详。​

  100. 《世祖实录》第八卷,第2页;又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5—56页,尽管多尔衮自己或许没有意识到这个概念,但是他的顾问们自然知道“正闰”和“伪定”在编年史上的含义。前者被汉代史学家用来评价秦朝,它统一了中国,但又如此短命,以致不能认为它合法地据有过“天命”。第二种是宋代学者周密所提出的,指像隋这样的王朝,虽然它结束了分裂,实现了统一,但由于不行德政,所以不能维持长久的统治。用方孝孺的话说,这样的王朝只有“变通”,但没有维持统治的合法基础。克莱默:《周密和修端》,第11—16页。​

  101. 次年,在清政府命令顺天府各州、县派100名匠人去修建宫殿后,居民们才进一步确信,清廷意欲久居于此。嵇璜:《皇朝文献通考》第二十一卷,第6页。​

  102. 郑天挺:《清史探微》,第66页。​

  103. 昭梿:《啸亭杂录》第二卷,第11页。17世纪20年代,满人使用了宦者,特别是在贝勒家。1621年努尔哈赤命令贝勒,他们家中的男仆要自幼阉割,以防他们与宫女发生性关系。郑天挺:《探微集》,第94—95页;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22页。​

  104.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740页。清朝沿袭了明朝御史制度,并通过把给事中并入都察院,从而实现了监察与规谏功能合一的发展趋势。每个汉人御史相应地配有一位满人御史。贺凯:《明代的监察制度》,第28—29页。​

  105. 《贰臣传》第六卷,第67页;琴川居士:《皇清名臣奏议》第一卷,第5—8页。整个1644—1645两年,西山的“土寇”使从山西运来的煤船无法抵达京城。为首者名叫刘自升(按应为刘自什——译者)。政府派了1300名人马,奔赴该区,将刘自什擒执处决;并责令各处乡长维持地方秩序。《明清史料》甲编第二本;又见谢国桢:《清初农民》,第52页。​

  106. 《世祖实录》第六卷,第69—70页;又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一辑,第152页。废除加派,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了,但它或许有赖于政府盐税收入的多寡。在清统治初年,政府大约一半的盐税收入是在内务府中任官商的山西商人所缴纳的。山西商人在清征服初期的财政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最重要的山西商人是范永斗,其家族与满人和蒙古进行贸易达八世之久。在成为内务府皇商之后,范永斗及其家族获允在科尔干(即张家口)建立了王侯般的府第,并在大发横财。除了贸盐之外,范还与外商进行交易。韦庆远和吴奇衍:《清代著名皇商范氏》,第1—2页;佐伯富:《山西商人》,第282页。在理论上来说,明朝额外加征赋税或许已经被废除了,但事实上许多地区仍在征收。1654年8月11日,湖广总督祖泽润的一份奏报很清楚地表明,三饷仍在湖南征收。故宫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一辑,第55页。应当注意的是,新政府废止衙门额外摊派的希望是多么的不现实。在15世纪晚期,大多数在京供职的官吏都享有俸禄。在16世纪70年代,他们的俸禄有了一些增加。但是,所增极少。他们的薪俸虽然增加了,但它仅仅相当于上涨的物价。几乎所有的政府官吏都不得不寻找其他财源。吉斯:《明代的北京》,第175—176页。​

  107. “明朝政府的财政制度反映了这样意图,即在其技术水平尚未达到这种集中程度之前,就要为这个庞大的帝国强行建立一个野心勃勃的集权制度。”黄仁宇:《16世纪中国明朝的税收及政府财政》,第313页。​

  108. 黄仁宇:《16世纪中国明朝的税收及政府财政》,第322页。​

  109. 例如,开垦荒地、复民旧业的整个计划是那些被派往农村,并非常熟悉明朝制度和地方状况的前明官员提出来的。这是一个出自合作者的、自下而上地提出的政策。参见郭松义:《清初封建国家垦荒政策分析》,第115页;又见福格尔;《顺治年间的山东》第二部分,第11—12页。​

  110. 参见刘子健:《宋代中国政治保守主义的根源:行政问题》。​

  111. 在次年孙襄转到吏部任同样职务时,也表现出了在合理化建议方面的同样才干。他建议,应对各级行政机构进行正规的管理,以鼓励人们安于职守、尽职尽忠。他也向上奏请,那些驱赶民众流离失所,并抢夺其财产的守军应当受到处罚。见何绍基:《安徽通志》第一九○卷,第1页;黄之隽:《江南通志》第一四八卷,第8页。​

  112. 《贰臣传》第五卷,第23—24页。​

  113. 黄之隽等:《江南通志》第一四六卷,第16页。​

  114. 1644年以后,清政府对两淮盐场的政策,既有守旧的一面,又有改良的一面。新政权在制定盐法时还是以明朝制度作为根据的。同时,通过废除纳银入边、换取盐引的制度(许多人不赞成这一制度),使官营制度合理化了。但是,清政府也鼓励商人投资,对船商采取更受欢迎的政策,尽管直到三藩平定之前,政府的各种捐税一直是盐商的一个沉重负担。最后,在1667年,新统治者通过任命24名富商为“总商”,负责盐场到汉口这样的销售中心的食盐贩运,把鼓励与支持盐商的愿望,与控制食盐运销体制的需要结合起来了。墨子刻:《清朝政府的商业组织能力》,第24—25页;王思治、金成基;《清朝前期两淮盐商的盛衰》,第2—3页。至于山东盐区,可参考韩素瑞:《1774年山东王伦起义》,第20页。​

  115. 嵇璜:《皇朝文献通考》第二十六卷,第3页;第二十八卷,第1页。​

  116. 《世祖实录》第十七卷,第202页。​

  117. 唐棣:《略论清代的地丁制度》,第46页。​

  118. 《世祖实录》第二十五卷,第302页。1644年上谕:尔后每三年进行一次户籍与财产登记,以代替以前的每十年一次的做法。由于没有多少材料需要编改,1647年后,编册改为每五年一次。参见贝蒂:《中国的土地和宗族》,第73页。​

  119. 《赋役全书》最终是被编成了,但实际上它更是一种对赋役额数的重新估定,而不是一次彻底的全国土地清丈。遗憾的是,历史学家仍然未能在档案中发现1651年前任何一年的政府收入统计数字。黄仁宇:《明朝的财政管理》,第121—122页。​

  120. 李华:《清代前期赋役制度的改革》,第102页;新政府也临时发行过纸币,但它仅仅通行了10年左右。王业键:《1644—1850年中国货币制度的演变》,第470页。​

  121. 由于政府的预算出现了赤字,因而清朝初年多尔衮亲笔写信给朝鲜国王请求援助,便不奇怪了。例如:1644年冬,他写道:“适军需孔亟,尔今秋量所得米粟,可运送燕京,以助国用。”《世祖实录》第七卷,第79页。米粟运至的时间是1644年9月5日。​

  122. 顾诚:《论清初社会矛盾》,第157页。​

  123. 清军与北京前此的占领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严禁抢劫;如果旗人偷窃财物或在纠纷中杀人,那么他们将被迅速严惩。清朝驭军甚严。如果有一人被杀,就要让十名士兵偿命;如有一狗被杀,则以一名士兵偿命。参见陈济生著:《再生纪略》第二卷,第33—34页。​

  124. 尽管天花非常容易蔓延,但它“越过”大路、河流或运河却常需要一些时间,因为这些地理上的特征,同时也是职业或生活习惯相同的社会集团的自然界限。种族分离,例如清人的那种做法,可以大大降低感染率,特别是在他们自己免疫力较高时。狄克逊:《天花》,第301—316页;麦克尼尔:《瘟疫与人类》,第146、194—195页;德乌特希曼:《天花的生态学》,第7—8页;尼古拉斯:《女神西塔拉与孟加拉的天花》,第25、34页;兰格:《詹纳之前的天花免疫》,第112页;邓斯坦:《明末流行病》,第32页。中国有一种把天花屑片吹入鼻子以获得免疫力的办法,这在16世纪已很流行。李约瑟等:《中国古代的卫生学和预防医学》,第466页。​

  125. 多尔衮死后,这种严格分隔便松弛了。代之而起的是,当一户染上天花,官员便把房屋周围80步以内封锁起来,不准任何人进入疫区。1655年又有一场严重的流行病,但政府设法将它控制于南海城区,不准任何人出入,直至此病消失。谈迁:《北游录》,第355页。关于成立一个特殊防区的效果的讨论,参见马奉琛:《清初满族与汉族的社会和经济冲突》,第348页。​

  126. 《世祖实录》第七卷,第88页。​

  127. 《皇朝文献通考》第二十一卷,第14—15页。清室诸王的代理人如同前代太监们所做的那样,在北京城门继续征收关税,即使是只携带一袋米进城的农民也得于此交税。参见吉斯:《明代的北京》,第28页。​

  128. 马奉琛:《清初满族与汉族的社会和经济冲突》,第347—349页。只要旗人统治着社会,汉人便会想办法冒充满人。在东北尤其如此。这里的移民们一直在努力归化为满人。在20世纪拉铁摩尔便遇到过这种人。他认识一个河南人,年轻时去了东北,并学会了满人一切行为举止习惯。当拉铁摩尔问他的儿子——一名军官,为什么他的父亲说话像一个满族人时,他回答说,他父亲年轻那会儿,一个“明人”想在这块地上发迹是十分困难的。满人把持一切,而且迫害明人。在齐齐哈尔、他的居住之处,有一个每年两次的驱逐明人的习惯。所有渗透进来的汉人都有可能被赶走,并且常遭鞭打和抢劫。当然,许多人回关内了,但是只有模仿满人,学得与他们一模一样,才有安全感,不被发现。所以,在我的父亲学会了他们的生活方式之后,便加入了八旗,并与一位满族姑娘结了婚,而且始终受到与满人一样的待遇。在我长大时,做旗人已没有什么好处了。因此,我便变得与同时代其他年轻人一样了。参见拉铁摩尔:《满洲里》,第62—63页。​

  129. 《世祖实录》第十九卷,第241页。这一命令颁布于1645年10月11日。此前不久,多尔衮也宣布在山西没收贩卖的私茶。此令颁布于1645年9月12日。同上书第十九卷,第232—233页;又见《皇朝文献通考》第三十二卷,第3页。​

  130. 《世祖实录》第二十一卷,第250页。此令颁布于1645年11月27日。​

  131. 同上书第三十二卷,第384页。此令颁布于1647年7月18日。​

  132. 同上书第四十二卷,第491页。此令颁布于1649年2月19日。​

  133. 《世祖实录》第三十八卷,第448页;又见吴卫平:《八旗制度的兴衰》,第103页。​

  134. 米切尔:《满族统治的起源》,第94页。​

  135. 关于此令的撤销,见马:《清初满族与汉族的社会和经济冲突》,第342页。​

  136. 同上书,第349页。​

  137. 从辽东向北京的移民浪潮接连不断。根据朝鲜的目击者记载:“沈阳农民,皆令移居北京,自关内至广宁十余日程,男女扶携,车毂相击。”吴晗:《朝鲜李朝实录中的中国史料》,第3756页;又见郑克晟:《多尔衮在满族封建化中的贡献》,第11页。​

  138. 《世祖实录》第四十二卷,第493页。此令颁布于1649年3月2日。​

  139. 那些在旗下服役的汉人同样将他们的土地献给满族主人,以逃避赋税。1644年政府令地方官制止这种事情。​

  140. 京城周围八府的大多数土地都属于明朝皇帝或皇亲。1502年,帝国全部私有土地的1/7都落入了皇帝之手。皇庄由宦官头目管理。克劳福德:《明代的宦官权力》,第141—142页。在山西,也有许多明王庄和官庄。仅大同周围即有皇戚4000人之多,然而,当大顺军经过此境时被驱走或杀死不少。参见1644年9月6日姜璜的奏报,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四辑,第141—150页。多尔衮在北京取得政权之后,他命令,属于明朝勋贵的田地,不能让新朝的权贵或官员占用。给户部的这一命令引起震动;而明贵族却因此一度对满人表示了很大的支持。这些明朝贵族开始申报自己在京城周围的田产。一年或更多的时间以后,大量的这种庄田被没收为旗地了;至1649年,像湖广这种地区的明朝国戚也被当作平民一样对待,甚至被迫服劳役。巴哈那于1649年7月9日奏书,《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三辑,第100页;另见郑克晟:《多尔衮对满族封建化的贡献》,第8页。​

  141. 这些土地不具有“封建”的性质,也就是说,旗人不是通过提供兵役而换取土地所有权的。田主死后,田地并不转授他人,参见阿萨尔·阿里:《奥兰赞布统治下的莫卧儿贵族》,第64—67页,莫卧儿的授田制度可以作为比较。​

  142. 1638年,满族旗人除了壮丁大约还有56825人,1735年有89735人。至18世纪晚期,满八旗有约6万名士兵,蒙古八旗兵1.7万人,汉八旗兵2.4万人。八旗士兵及其家属总共约10万人。吴卫平:《八旗制度的兴衰》,第61页。​

  143. 1645年6月8日,多尔衮接到了大量“土寇”的奏报。他让其大臣解释,为什么如此众多的农民变成了不法之徒。10天后,他收到了给事中李士焜的奏书。李在其中谈到:都城周围300里内,大多数土地已为旗人所占夺,而旧日居民被迫为盗。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四辑,第48—49页。关于政府的救济措施也见同上书,第54—55页。有些被夺去产业的人最后落居于辽东。1653年的安置流民法规定:凡有能力招徕一定数量流民,在盛京安居乐业者,习文者授县丞、主簿,习武者授把总。刘献廷:《广阳杂记》,第123—124页。​

  144. 这里关于圈地的叙述,根据的是马奉琛:《清初满族与汉族的社会和经济冲突》,第335—340页;黄汉良:《中国的地税》,第65—71页;马伯乐:《明朝的灭亡》,第189—191页;曹凯夫:《三藩反对满族统治的叛乱:背景和意义》,第46页;黄宗羲:《南雷文定》“后集”第四卷,第10页。大面积受此影响的府有:顺天、天津、保定、河间、仓州、永平、宣化、真定和德州。此后几年中,这些地区都成了盗贼活动的主要地区。从理论上说,土地或是皇族或旗人的庄田,或是以六垧为额授给旗人以代替原来每月的钱粮供应。1647年,这种授田数量在法律上永久化了。但军官可以另外得到60垧。1649年,从辽东新迁至的民人法定每人授田五垧。而在1650年,这种五垧的授田扩大到了原来的旗人。实际上,直到1669年夏,当康熙皇帝亲令停止圈占和授田时,圈地活动才告结束。顾诚:《论清初社会矛盾》,第148、157页。​

  145. 最初,土地被满人圈占的汉民或许可以得到其他地方的土地作为补偿,并免税一至两年。他们也可以在清明与重阳两个节日里回到被圈田地上扫墓。吕元驄:《1640—1660年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46页。​

  146. 满族进京几年以后,老百姓的牲畜十分缺乏。一头水牛值银20两;一头大水牛值银可达30两。因此,湖南便以人代牛,六或七名男人牵犁耕田,每日可犁三至四亩。劳动强度很大,田却犁得很浅。谢国桢:《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5页。​

  147. 1647年5月2日,多尔衮听从户部建议,禁止“带地投充”,同时也不许畜奴。《世祖实录》第三十一卷,第367—368页;又见《皇朝文献通考》第二十卷,第1页。然后,这种现象仍在继续,直至顺治帝亲掌政权时才被最后制止。周藤吉之:《清初的投充及其起源》,第32—33页;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18、84—89页;曹凯夫:《三藩反对满洲统治的叛乱》,第46页。​

  148. 多尔衮把直隶最东北部的最好田地给了他自己所在的正白旗,虽然这些田地原来应留给镶黄旗与正黄旗。多尔衮将永平府作为他嫡系的居住区,其目的在于借此控制经山海关进出东北的要道。两个黄旗分别居住在北京的北部;西部为两个红旗;南部为两个蓝旗。在鳌拜的怂恿下,在1666年正白旗与镶黄旗交换了土地。他是想把东北较好的土地给他自己所在的镶黄旗。吴卫平:《八旗制度的兴衰》,第55—56页;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170—175页;凯斯勒:《康熙》,第46—48页;米勒:《派系斗争和清朝的政治整合》,第31页。​

  149. 彭鹏:《中藏集》。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0页。​

  150. 例如,1653年永平和保定遭受洪水袭击时,许多满人轻易地抛弃了田地,宁愿靠政府赈济的米谷过活,也不愿亲自耕种。查慎行:《人海集》第一卷,第2页;也见吴卫平:《八旗制度的兴衰》,第97页。​

  151. 村松祐次的《中国北方的满族旗地》中有详述。西人甚至贷款给旗人,要他们以旗地为抵押。1751年1月7日,户部奏报,有些西人暗中成了旗地的受押人。傅乐淑:《1644—1820年中西关系文献编年》,第188—189页。​

  152. 直到20世纪初,清政府始终对那些逼人为奴者及窝主处以放逐、充边的惩罚。美杰尔:《清末的奴隶制》,第328—329页。​

  153. 甚至在满人离开辽东以前,他们就与旗内的“包衣”发生了冲突。这些汉人秘密地结成帮伙。1642年,有这样一群人逃离了清朝控制地区,随后转至山西。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页。据报在1644年,出现了成千上万的逃亡包衣。逃民如此之多,以致政府不得不在兵部特设一个机构负责追捕之事。吴卫平:《八旗制度的兴衰》,第193页。​

  154. 例如,1649年5月6日的诏令,见《世祖实录》第四十三卷,第505页。​

  155. 马奉琛:《清初满族与汉族的社会和经济冲突》,第343—347页;《世祖实录》第二十八卷,第336页。勒索的机会是相当多的。吕元驄:《1640—1660年清初中国的腐化现象》,第20页。​

  156. 孙襄的生平见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2169页(第一九○卷,第1页)。​

  157. 《世祖实录》第四十卷,第465页。此令颁布于1648年10月5日。尽管这激起了一时的怨恨,但清朝的这种种族分隔,制度在较长时间看也许减少了种族间的冲突。“内城”中的原有财产被没收或出卖了;尽管这些被征用的人户享有免税三年的特权,但仍会造成很大的生活困难。然而,其中受影响最大的是太监们(他们控制着租给商人的官建的商业街道)和锦衣卫的权贵(据16世纪初的调查,他们拥有京城大多数货栈店铺)。他们从皇城中搬迁一空,可能倒为汉人提供了一些新的投资机会——过去在宦官权贵的权势下,他们被剥夺了这种机会。关于晚明的北京,威克兰《万历朝的北京》一文随处可见。至于内城旗营的居住区,见《世祖实录》第四十一卷,第483页;第四十六卷,第535页。汉旗仍留在内城,每旗负责看守一门(如,正黄旗守正阳门,镶黄旗守东直门与西直门,等等)。谈迁:《北游录》,第347页;查慎行:《人海集》第一卷,第1页;又见林语堂:《京华烟云》,第29页。​

  158. 《世祖实录》第四十卷,第465页。京都那些负责守卫库房、巡护官衙的胥吏和随从,被允许住在官署之中。准许汉民白天来访此区,但不准过夜。后来,由于需要有人提供副食日用品,商人与店主便被允许在“鞑子城”居住了。又见史景迁:《曹寅和康熙皇帝》,第47页。​

  159. 这里主要是对事实上的联姻的承认。1648年10月6日,多尔衮告谕礼部:“方今天下一家,满汉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亲睦,莫若使之缔结婚姻,自后满汉官民有欲联姻好者,听之”。《世祖实录》第四十卷,第466页。八天后,摄政王对于种族通婚作了规定:凡希望嫁给汉人的满族官员之女需呈明户部,登记户口;希望嫁给满人的汉族官员之女也需报部登记;非官员家妇女许配满人听其自便,无须报部。并告诫满人务必合法结婚,除了正式的妻子,不许另占汉族妇女。同上书第四十卷,第467页。​

  160. 《世祖实录》第四十卷,第466页。​

  161. 《世祖实录》第二十卷,第21页,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7页。最初建立驻防旗兵的有:北直隶的顺德,山东的济南、德州、临清,江北地区的徐州,山西地区的路安、平阳和蒲州。​

  162. 何绍基编:《安徽通志》,第2124页(第一八六卷,第4—5页)。​

  163. 张申道:《有城墙的都市的形态》,第92页。​

  164. 郑天挺:《探集》,第175—176页;韩素瑞:《1774年的山东王伦起义》,第22、149页。​

  165. 鲁很快升为总兵,在帮助收复陕西延安后,在家乡负责清军北直隶真定的防务《贰臣传》第十卷,第7—8页。山西、江南、陕西、甘肃的绿营兵组建于1645年;福建、两广、贵州与云南的绿营兵也分别在1650、1651、1658、1659年组建。曹凯夫:《三藩反对满洲统治的叛乱》,第36—42页;吴卫平:《八旗制度的兴衰》,第182页。​

  166. 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第212页。​

  167. 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第210页。​

  168. 贺凯:《明朝的监察制度》,第38—39页。​

  169. 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2页。清朝在北京统治的第一年里,任命的巡抚中满人稍多于汉人;但是,在1645年与1651年之间平均63%的巡抚是汉人。1652年后,满人巡抚的比例又有上升,至1658年升至70%。至1669年,80%的巡抚是满人;1674年,90%的巡抚是满人。1690年,满人巡抚的比例又逐渐下降;至18世纪后期,达到了满汉各半。参见楢木野宣:《清代督抚满汉比率的变化》。​

  170. 然而,在征服中国南部的过程中,这种控制招抚官员的方式被迫放弃。需要把他们派到离都城更远的地方去,给他们更大的机动性,所以,控制也因之松弛了。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又为“三藩”埋下了祸根。曹凯夫:《三藩反对满族统治的叛乱》,第39—40页。​

  171. 当大顺军队过固关,向北京进发时,曾有意或无意地堵塞了居民水井。所以,在他们向西撤退时,落入农民手中的散兵游勇便被砍断了左手,作为报复。边大绥:《虎口余生记》。​

  172. 陈永福即是常被认为是射瞎李自成一只眼睛的人,尽管实际上这是他的儿子陈德在1641年3月21日李自成围攻开封时射中的。当1642年10月开封府被洪水淹没时,陈设法乘船逃脱了;尔后,当1643年明朝官军与李自成农民军进行争夺潼关最后大决战时,他继续在孙传庭麾下指挥一翼。而在李自成击败孙、进入陕西后,陈率领几千最亲信的部队逃往山中。由于白广恩的苦劝,陈最后还是投降了起义军,尽管他认为他伤了李自成一目,会被其杀死。在他首次拜见李自成时,李宽恕了他,因为那天的战斗双方都在拼死相斗。陈的这一行动对许多同时降于李自成的明朝官员震动很大。张守常:《陈永福》,第64—69页。​

  173. 曾国荃:《山西通志》第一○四卷,第27页;谢国祯:《南明史略》,第40—41页;帕森斯:《明末农民起义》,第161—163页。​

  174. 仅在大同就有918个这种“堡”和约100关卡。那里的守卫仔细检查行人的口音,以确保危险人物处于控制之中。作为1449年土木之变的后果之一,为了防御蒙古再次南下劫掠,明廷做了极大的努力去加强宣府与大同的军事堡垒。“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该省北部紧倚长城的地区形成了一个军事社会;大量的力量用于防御,并生活在一种紧张的氛围之中”。莫特:《1449年的土木之变》,第270—271页。这些城堡与烽火台一直存留至今,或依倚山岭,或俯瞰平川。​

  175. 《世祖实录》第五卷,第57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38页。​

  176. 傅宗懋:《清代督抚制度》,第9—10页。​

  177. 吴惟华是原朱元璋麾下的一位著名的、后来封为伯爵的蒙古将领的后裔,在北京投降了多尔衮,并在进攻山西时被任为汉军首领。最后,吴升为一名总兵,并被封为侯爵,加太子太保。《贰臣传》第九卷,第7—9页。至于给叶臣和巴哈那的命令,参见《世祖实录》,1644年7月17日和8月4日,第五卷第58页和第六卷第65页。​

  178. 《世祖实录》第六卷,第72页。​

  179. 同上书第七卷,第81、83页。​

  180. 同上书第七卷,第79、82页。然而,尽管几乎所有重要的明朝军队都承认了清政权,但是,吴惟华仍没有足够的兵力(他自己只有1200名骑兵,加上200名官员和扈从),使他敢于进攻守卫在太原城的陈永福和大顺军。《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47页。​

  181. 《世祖实录》第七卷,第2页。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48页。马国柱是较早的降臣之一。1632年,他就向皇太极提出了征服中国的计划。《清史稿·马国柱传》;又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49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592页。​

  182. 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49页;曾国荃:《山西通志》,第27页。​

  183. 他建议,为了表示对学问应有的尊崇,政府应在已经平定的地区举行科举。同时,应该接纳更多的贡生以扩大考试名额,对于擅长地方军政事务的官员的推荐应有明文规定。这样,吏才与学问就会被人们看成是立国之本了。过去教师通常是生活中失意的老者才去作的,而今天,应该从年富力强的人当中选拔,当给予官禄。忠孝清白、德行卓异者应受到褒扬,清寒之士应该给予俸禄,应试者应发给盘缠并在京城提供专门的旅舍。琴川居士:《皇清名臣奏议》第一卷,第5—8页。这份奏书只注有顺治元年,没有月、日。1644年9月2日,曹还奏请在辽东进行教育改良。《世祖实录》第七卷,第79页;《贰臣传》第六卷,第17页。​

  184.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6—57页。孙上书的时间是1644年8月30日。​

  185.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4页。​

  186. 清政府深刻地认识到重建驿递制度的重要性。驿传使各个城市联结为一个网络,而统治者正是通过它来统治帝国的。至晚明,驿递制度实际上被私商所控制了(至1629年,只有20%的交通是官办的)。1647年,多尔衮警告了那些利用国家驿传谋私的人。同时,他调拨了地方的一部分人力、物力以资助这一体制的建设。但是,这只是恢复瘫痪的交通管理和复杂的地方税收体制的艰巨计划的一个开端。文献对此的详细记载,参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七辑,第1—60页。关于明代驿递制度的衰败,参见星斌夫:《明代的运输》,第28页。​

  187.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7页。皇太极与多尔衮都赋予御史以很大的进谏之责,但当给事中或监察官员直言抨击皇帝的过失时,他们却也常常为之恼怒。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33页;罗思·李:《早期满族国家的兴起》,第135页。1644与1647年间,御史们31次上疏陈述改进行政管理之策,多尔衮(勿论他性格如何)只反对过其中的三项建议。然而,他却驳回了他们的许多通常是缺乏证据的告发、检举。吕元驄:《清初的御史、摄政王和皇帝》,第83—84页。孙承泽在这一事件中并没有受到惩罚,事实上,1647年他又被擢为兵部侍郎了。《贰臣传》第十二卷,第28—29页。​

  188. 张若麒,山东人,1631年进士。1642年与满洲人作战中国谎报战绩,遭人检举,论死系狱。后为李自成所释,并委以御史,负责山海关军事重镇。此后,降于多尔衮,任为顺天府丞。《贰臣传》第十二卷,第6—8页。​

  189.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4页。然而,霸州县在1647与1649年间一直屡遭“贼匪”的袭击。《贰臣传》第八卷和《世祖实录》;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4—55页。从该世纪60年代初开始,沿大路和运河两岸植了树,但是茂密森林已不复存在,至少是天津与北京之间的铁路线两侧是如此,只有清东陵周围仍有森林​

  190. 《贰臣传》第十卷,第29—31页。在接受清廷的宽赦之前,唐通在一片石被图赖这位攻陷过松山的英雄所战败,《清代著名政治家评述》,第98页。​

  191. 《世祖实录》第七卷,第81页。信送出之日为1644年9月6日。​

  192. 同上书第八卷,第96页。1644年10月15日,唐通投降的消息传到了北京。​

  193.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4页。​

  194. 金砺和雷兴的事迹见《清史稿》本传和《文献丛编》第三辑,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2—53页。​

  195. 《贰臣传》第九卷,第27页。​

  196. 同上书第一卷,第16页。​

  197. 方大猷,浙江人,1637年进士,也是曾为李自成效过力的明朝官员之一,南明因此将他定入逆案。所以,他不可能返回本省,只得留在北京,加入了多尔衮的政府。他被授任盐法道,然后随侍郎王鳌永招抚山东,8月被擢为该省巡抚。《贰臣传》第十二卷,第9—11页。​

  198. 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9页。正如方对他的上司所解释的那样,山东的离心倾向是如此之强,以致官兵刚从一个“平定了的”地区转移到另一地区,原地区便又爆发了动乱。除非向该省多派兵力,否则要控制该省是不可能的。​

  199.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上奏的时间是1644年10月1日,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4页。​

  200.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上奏的时间是1644年9月23日,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8页。​

  201. 为了避免北京出现与主抚派意见对立的主剿派,杨允诺“贼匪”,只要他们“纳马匹、纳器械、塞其洞穴、毁寨撤营”,即可招安。尽管清兵设法让那些放归故里的战俘充当传声筒,广为传播朝廷的赦免允诺,但“招抚”仍然只是一个动摇不定的政策。杨方兴坚信,任何起义军都不能赦免。他认为,“屡抚屡叛,视若儿戏……必非一抚所能收拾者也。职一莅任,即思先剿后抚”。《明清史料》,甲编第一本。上书的时间为1644年10月1日,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5页。​

  202. 《明清史料》丙编第六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5—77页。​

  203. 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80页。​

  204. 《世祖实录》第八卷,第96页。李率泰是李永芳的二儿子,与清朝公主结婚,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484—485页。​

  205. 《世祖实录》第十一卷,第136页,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2页。​

  206. 同上书第十三卷,第148页。满旗与汉旗人派往山东与河南驻防,标志着前述八旗驻防制度的开始,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14页。多尔衮主要依赖汉军旗人充当山东文官人选。1644与1649年间,有14人被委以该省的按察使和税使,其中有9人是汉旗旗人。在济南府,1644与1648年间的五任府丞中,有3人是旗人。该府6县的24名县官中至少有6名是汉旗旗人。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93页。​

  207. 这也许是“高等级行政区划分”的结果。根据施坚雅所说:“将直隶的一部分远伸向这一中心地区的南部,其后果之一,是割裂了位于两省之间的开封和东昌两府的都会与区镇贸易体系,并把大名府(直隶之南部)的乡绅豪强的利益与直辖省而不是与河南或山东紧密联系起来。该省是大名商人的利益之所在。”施坚雅:《城市和地方等级体系》,第343页。​

  208. 1640年,“土贼”袁时中起事于饥民之中,即是突出的一例。袁本人来自大名,但是他率领的“土贼”劫掠了整个河南北部,并参加了尔后杀死他的李自成的部队。佐藤文俊:《明末袁时中之乱》。​

  209. 程定恒:《大名县志》第十二卷,第16页,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5页。赵二良是一个土匪,他的忠明思想是后来产生的。在他举起弘光旗帜起兵不久,即杀死了一名乡绅领袖和100多名县官属吏。于是,清丰知县组织了乡勇以抵击赵的进攻。起义后来被总兵土国宝所镇压。关于大顺军的进攻,见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7页。​

  210.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8页。​

  211.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时间是1644年10月1日,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5—66页。​

  212. 《明清史料》丙编,时间是1644年9月9日,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9页。​

  213. 《明清史料》甲编第一本,时间为1644年9月23日,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9—70页。​

  214. 《世祖实录》第八卷,第95页,时间是1644年10月8日。​

  215.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6页。​

  216. 同上书,第67页。​

  217. 沈文奎的传记见《清史稿》列传第二十六,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1页。​

  218. 《世祖实录》第二十卷,第8页。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1页。​

  219. 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3—64页。“绿林”指土匪或歹徒。​

  220. 例如,1648年秋,鲁国南的官军消灭了一支打着明王朝旗号的起义军,见《世祖实录》第四十六卷,第461页。上奏时间是1648年9月23日,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67页。​

  221. 《世祖实录》第八卷,第95页。​

  222. 直至1656年,顺德地区始终没能得到清的完全控制。本府官军“掘壕挖沟,周围七里,弭盗安民,地方赖之”。乾隆版《顺德府志》,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0页。​

  223. 《明清史料》丙编第五本。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70页。​

  224. 爱松古的事迹见《清史稿》。引自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246页。​

  225. 《贰臣传》第二卷,第12—14页。​

  226. 《世祖实录》第八卷,第97页。北京收到奏书的日期是1644年10月20日。又据上书第十卷,第118页,北京收到奏书的日期是1644年11月11日。据叶臣言:在后一次出兵中,招抚了太原附近地方的居民,并将5州、20县纳入了清朝统治之下。陈永福在保护李自成撤退中牺牲。张:《陈永福》,第65页。​

  227. 《世祖实录》第十一卷,第127页。北京收到奏书的日期为1644年12月6日。石还接受了几名明朝军官和3000名士兵的投诚。​

  228. 《世祖实录》第十一卷,第128—129页。北京收到奏书的日期为1644年12月12日。​

  229. 同上书第十二卷,第138—139页。北京收到奏书的日期是1645年1月3日。朝廷给军队的训谕是:“如遇流寇,宜云尔等见明政紊乱,激而成变。我国来征,亦正在此,以言抚慰之,申戒将士,勿误杀彼一二人,致与交恶。”谢国桢:《南明史略》,第41页。像在辽东一样,一个前明官员的投降往往是他以前的将领和朋友推荐的结果。例如董学礼,降于李自成时是明朝的一个副将。大顺军首领命令他驻防于河南怀庆府,它近于山西南界。当多铎的人马经过山西,南下至河南北部时,董防守失败了。1644年10月下旬,他迅速撤至潼关。然而,在他再次进入大顺军的中枢地区之前,他收到了一封清廷的邀降书。他接受了这一邀请。董的降清举动大大地鼓动了其他前明将领的投降。例如,董的一位老友陈之龙(江西举人),在董学礼的推荐下被授以御史之职。当起义军攻占陕西之时,像其他众人一样,陈投降了李自成,并担任了宁夏节度使。在董学礼投降清朝后,陈收到了这位他以前上司的来信:解释归附后的情形,并请他也参加新朝。陈欣然应允,随即向阿济格表示归降之意;陈被清廷委以三边总督的重任(三边包括陕西北部的榆林,陕西中部与西部的固原以及宁夏与甘肃)。次年,陈之龙进京陛见,正式任为御史,被授以安徽凤阳总督大权。《贰臣传》第十二卷,第1—2页。关于董学礼之降,见《世祖实录》第八卷,第97页。​

  230. 《世祖实录》第十一卷,第128—129页。​

  231. 《贰臣传》第十卷,第32页。后来唐通被召至北京,隶汉军正黄旗,晋封定西侯。​

  232. 阿济格的进军如此之快,是与西北几位军事将领的迅速投降分不开的。由于这里的穆斯林、藏人和蒙古人的影响是那样的大,因而他们甘愿降清也就并不奇怪。这里可以说是操各种语言的不同民族的大熔炉。例如,南一魁,原明朝官员,陕西人,曾归顺李自成并被授以参将之职。在他认识到李自成不可能再成为皇帝后,便弃李而去,投奔蒙古的鄂尔多斯部。当阿济格从陕西北向进军延安时,南一魁甘愿为清效劳;并同另一明降将杨镇邦一道,在南击延安时与满、蒙、汉旗军协同作战。最后,南成了汉军镶红旗人。《贰臣传》第十卷,第10—12页。​

  233. 《世祖实录》第十四卷,第155页。李过是在陕西进攻中幸免于难的少数重要的大顺军人物之一。后来,他仍然与南明抗清。据当时人记载,李自成的谋臣、算命先生宋献策,在延安被捕入狱。由于一位捕俘他的满人对他的神奇才干十分赏识,这个矮子成了一名旗人,卒于1662年。谈迁:《北游录》,第386页;查慎行:《人海集》第一卷,第4页。​

  234. 同上书第十四卷,第155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42页。但是,直至1645年1月19日,多铎的前锋同潼关守兵已经有过不止一次的小规模战斗。而此时,李自成正在从西安调兵加强此关的防御。​

  235. 《世祖实录》第十四卷,第155—156页。​

  236. 同上书第十四卷,第155页。​

  237. 李命令田见秀殿后,并要他在与后卫撤离时毁掉此城。但西安居民很幸运,因为田没有这样做。帕森斯:《明代农民起义》,第165页。​

  238. 根据一种详细记述,李自成部还有13万人。斯特鲁弗:《南明》,第27页。​

  239. 顾山贞:《客滇述》,第92页。​

  240. 图赖是一个极卖力的追击者,策马日夜兼程。《清代著名政治家评述》,第98—99页。河南的明朝官员,如曾与张献忠部和地方“贼匪”作战多年的徐起元,迅速地接受了清朝统治,并为清军装备船只以待长江作战之需。然而,直至1647年5月12日,长沙才纳入了清朝统治之下。30名官员、3500名士兵投降湖广巡抚高士俊。《贰臣传》第六卷,第1—2页;《世祖实录》,第370页。​

  241. 采取这一决定是在1645年5月30日。谢国桢编:《清初农民起义资料辑录》,第57页。​

  242. 《世祖实录》第十八卷,第210页。​

  243. 帕森斯:《明代农民起义》,第165—166页;谢国桢:《南明史略》,第42页;汪宗衍:《读〈清史稿〉札记》,第207—209、496—498页。​

  244. 《世祖实录》第十四卷,第157页。​

  245. 同上书第十四卷,第1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