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北部边防

游骑不听能汉语,

将军遂缚作蕃生。

配向东南卑湿地,

定无存恤空防备。

念此吞声仰诉天,

若为辛苦度残年。

凉原乡井不得见,

胡地妻儿虚弃捐。

没蕃被囚思汉土,

归汉被劫为蕃虏。

早知如此悔归来,

两地宁如一处苦。

缚戎人,

戎人之中我苦辛。

自古此冤应未有,

汉心汉语吐蕃身。

白居易:《缚戎人》

1368年明朝的建立,与将蒙古人赶出中原及在长城以北实行军屯是密不可分的,明朝从建立之初,直到17世纪灭亡,始终高度重视北部边防。1371年,明太祖曾说,日本、朝鲜和安南只是蚊虫而已,北方夷狄才是最危险的心腹之患。为此,明太祖建立了一支300万人的庞大军队。他们分为三个部分:京卫、上十二卫亲军和地方卫所。

明朝的卫所制度

卫所是明太祖称帝前在南京创建的,是明朝军队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这种制度是模仿北魏隋唐的府兵制、又吸收元朝军制的某些内容而形成的,属于自给自足的军屯类型。最初,每个军士受田15亩以维持生活。1365年,长江中游一些惨遭战火洗劫的地区被辟为军屯区,每个军士受田50亩,给耕牛农具,并免其田租徭役。这种制度,使各地卫所军士在明初25年中,每年都能生产约3亿公斤粮食,足以供养100万军队,从而使朝廷无须从国库按月拨发粮饷便能维持一支庞大的边防力量。

卫所军士皆由身份永远不变的世袭军户充任。卫所军官也世袭其职。这样,卫所制度一方面表现出朝廷有决定其臣民之身份的权力,同时也展示出封建化的巨大潜力。世袭的军士会因其身份相同而形成牢固的个人联系,因此必须尽力防止将领与军士的关系过于紧密,并对整个军队组织加以严密的行政控制。各卫之事务由三司分掌:都指挥使掌兵,此外有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所有军户的户籍皆由五军都督府管理,军队调动权则在兵部文职大臣手中。当卫所军队被征调作战时,其军士便脱离了卫所军官,由都督府指定的总兵官统领,而总兵官则向通常由朝廷大臣出任的统帅负责。

要使这种精心设计的自给自足的军事制度永久存在下去,必须维持世袭军户的素质和义务。但15世纪后期,意味着该制度走向衰败的不祥征兆却出现了。朝廷中某些贵戚官僚开始驱使军士建造寺庙和宫室。不久,地方将领也把军士变为劳工,或向他们“卖闲”,每月交纳200钱就可免除军事训练。这样,卫所军官便成了有利可图的职位。于是,商贾子弟纷纷重金行贿,求得此职以饱私囊,或将家奴登入军籍,借此来贪污军饷。有些军官甚至割占军屯土地,强令手下军士像农奴一样为其耕种。大量军士因得不到军饷又遭受如此剥削,而极力摆脱军户身份。据史载,至16世纪初,一些卫所的逃亡军士已达其总数的80%,许多边地驻军也只剩下兵力的一半。军官奉命出兵时,只好临时雇用矿工和盐工充数,或招募辽东、陕西的雇佣兵,而这些人与他们要去镇压的乱民常常出自同一社会阶层。

似乎是为了弥补兵员的损失,明末统治者越来越重视长城的修缮,或以砖石加固旧城,或在某些地段增修新城。这种防御心理的形成,并不仅仅是由于卫所制度的衰落,它可上溯到明朝第三代皇帝成祖永乐时期。明成祖从其侄儿手中夺取皇位后,对拥兵驻守今关外之承德(热河)的兄弟宁王心怀疑惧。1403年他令宁王率部撤出承德,而将这一战略要地交给了曾支持他发动政变的蒙古兀良哈部。同时,他还撤回了驻守河套北部的军队,并加修长城,将辽东、广宁和大同防线连为一体。这等于将东胜一带拱手让给了北方民族,1462年——即明英宗在耻辱的“土木堡之变”中被蒙古瓦刺首领也先俘获后的第十三年——河套遂落入察哈尔部之手。

不过,明朝并非总是被动挨打。当它逐渐控制塞北的时候,以及1390年后在蒙古人基本停止了袭扰中原的近60年间,明军一度控制了直抵朝鲜边境的东北地区。成祖曾亲率大军五次出塞;16世纪40年代,内阁首辅夏言又发动了驱逐蒙古、收复河套的战役。1547年,三边总督曾铣一度将蒙古人赶出了河套;但次年鞑靼首领阿勒坦汗又入境侵扰,并于1550年兵临北京城下。自此,人们对夏言的进攻之策丧失了信心。嘉靖朝臭名昭著的大臣严嵩,在置夏言于死地后改取守势;1570年,张居正(万历时升任内阁首辅)又以封王和开放边市贸易为手段,对阿勒坦汗进行安抚。

这种策略也不是无懈可击。有人曾指责张居正,说他声称自己对阿勒坦汗的措施有利于中夏,是“虚辞以欺君父”;说今日把中华之丝绸绮绣变成了夷狄的日常服装,名为互市,实为姑息养奸。边防的筹划者以贸易特权贿买夷狄,夷狄反过来却用兵威敲诈我们。严嵩则被人们视为奸臣的典型,常与李林甫(勾结鞑靼出卖朝廷的唐朝大臣)、秦桧(1141年出卖爱国将领岳飞的宋朝大臣)相提并论。

然而,对北方部落所实行的这种“羁縻”政策,有力地促进了边地驻军的膨胀,从而使明朝的军费负担因卫所制度的衰落而比以往更加沉重。尽管世袭军户日渐减少,军官数量却不断增加。14世纪末,京师驻军只有大约2700名军官,到15世纪中增至3000名,除禄米外,每年还要领取饷银48万两。此类开支在不断增长。到16世纪末,正规军已达120万人,仅基本开支——如果全额供给的话——就需白银2000万两。其中一部分被用来征招募兵,以弥补世袭军士之不足。募兵每人每年的饷银为18两,若在边地则外加5两,其家庭也可得到一份津贴。1492年,明朝颁行开中制度,鼓励商人运粮至边防,换取盐引回内地兑盐经营。但这一制度1500年后便逐渐废止,致使边地米价迅速上涨,每担(60公斤)值银5两。边地所需军饷当然也要随之增加:1500年为5万两,1573年增至280万两,1586年又增至360万两。这项庞大开支,需由太仓府库支付。16世纪80年代,地方每年向太仓纳银,其白银储备通常能保持600万两。但由于边地军饷不断增加,16世纪末为征讨鞑靼、平定西南土著叛乱和帮助朝鲜抗击倭寇,又花去1200万两,太仓储银也很快消耗殆尽。至1618年,太仓储银只剩下了12万两。就在这一年,后金大败明军,攻占了抚顺,明神宗不得不解开私囊,来填补兵部的50万两赤字。(当时东御府储银仍有300多万两。)

为应付这些不断增长的开支,明朝又开始加派赋税。1619年,加派辽饷,税率约为9%,除京畿皇庄外,全国各地都要交纳。由此额外征银520万两,但仅够支付辽东一边18万军队和9万战马的费用,而无法顾及九边中的其余八边。此后几年中,整个边地军费仍在持续增长。米价也不断上升。从1520年到1620年,米价翻了一倍;从1620年到1644年,又上涨了20%。1630年,明朝又提高了辽饷税率,向全国特别是江南地区进一步搜刮,但仍入不敷出。

汉族边民与满族奴隶

此时,明朝关外驻军的编制,同原来的卫所已大不相同。甚至内地军队,也由照例任职10到12年而不迁转的将领直接统辖。中央的都督府已失去权威,变成纯粹的文书处理机构。旨在实现相互牵制与平衡的三司分权的地方军事制度,也被指派督察官员去“巡抚”某一地区的做法所取代。1550年后,这些巡抚又成了常设的地方长官。巡抚之上又有总督军务,通常由文职大臣充任,但在其辖区内兼有财权和军权。

在沿边各地,这些总督又逐渐演变为地方最高长官。当关内军队不再由昔日的军户充任,而代之以募兵时,东北地区仍存在军户,其中许多人是来自山东和山西的移民,但此时他们已与辽东人大致同化了。这些辽东军户或经商,或务农,但主要身份仍是军士,并逐渐发展为一种武人阶层。其将领皆父子相袭,朝廷的任命不过是例行程序;下级军官统领着由家丁组成的私人武装,又与其上级军官形成依附关系。朝廷在如何对待这些武人家族及其军队的问题上犹豫不决。有些大臣,像16世纪80年代的内阁首辅张居正,和17世纪初的辽东经略熊廷弼,认为稳定边防的唯一办法是承认甚至鼓励他们的存在和发展。另一些大臣,尤其是都察院官员,则反对这种将导致权力分散的作法;明末国子学的官员还将他们比作唐末的军阀。只要明朝不对东北作过多干预,辽东武人便依然忠于朝廷;但中央集权却因此而削弱了。当然,严格的文化归属观念——夷夏之辨——一直占优势;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边地武人逐渐发现,夷狄部落的军事首领比明朝皇帝的文职大臣与他们更相投合。事实上,作为边民,他们已形成了自己的社会。

汉族边民与夷狄部落之间,并无明确界线,因而双方相互同化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明朝最早的卫、所,多由蒙古人组成。同样,1369年在甘肃被明军击溃的元朝军队中,也有汉族士兵。直到16世纪,还常有汉人投奔蒙古,为其充当顾问,或从事外交活动。嘉靖年间,投奔蒙古向阿勒坦汗寻求保护的白莲教徒便多达数万。在东北,满族的前身女真人中也有许多汉人。其中一部分自然是战俘,另一部分也可能是自愿归附满族的明军逃兵。他们的同化,一方面反映了满族对接受其文化的外族人,包括居住在今朝鲜北边、西伯利亚和吉林省山林中的朝鲜人的接纳;另一方面,可能也与辽东居民所固有的善战、强悍等独特品格有关。他们使用满族姓名,遵从部落习俗,实际上已成为境外居民。他们超越了本民族文化的界线,终于失去了汉族的特征,在生活方式、语言、习俗和体格等方面,都更接近于满族人,而与其同胞反相去较远。

由于失去了汉族特征,包括汉人姓名,人们很难在早期满族人中识别出这些境外居民。有证据表明,能说流利的汉语和满语,负责为努尔哈赤处理同明朝、朝鲜的所有往来文书的达海(卒于1632年),就是一个境外居民家族的后裔。还有迹象说明,在日后发展为八旗的满族军队中,有16个纯粹的汉人牛录。1623年,努尔哈赤下令,对1619年以前加入满族的汉人同其后加入满族的汉人要区别对待,前者应视同满人,这表明他们被满族生活方式所同化已达何等程度。努尔哈赤的此项决定还表明,在所有实际意义上,这些已被同化的汉人牛录都被视同于满族军队。

不过,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移民满族地区的汉人,大多未被吸收为满族部落成员,而是由战俘沦为奴隶。在满族统治下的蒙、汉人中,被“收”为“民户”、从而与满族人处于同等社会地位者,和被“获”为“人畜”、并分赐将士充当奴隶者,处境大不相同。后者被称为“包衣”,其经济功能大不一样。其中一部分完全是满族人的家奴。另一部分则在努尔哈赤及其他满洲贵族自1596年创立的由庄头管理的拖克索(田庄)中从事耕作。在满族的军事力量迅速增强的过程中,他们的最大贡献,或许就是促进了满族社会手工业和商业的进步。

在15世纪末,正是汉族和朝鲜的战俘,向女真传授了用从内地和朝鲜偷运来的铁制造兵器的技术。1599年以后,满族人甚至学会了开矿冶铁。17世纪初,有数百名外族工匠在努尔哈赤的都城赫图阿拉制造弓箭、铁器和盔甲。赫图阿拉城也是在汉族工匠的帮助下建造的。所用资金,可能是用毛皮、宝石、人参等从内地和朝鲜换来的。汉族包衣在人参贸易中也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17世纪初,人参加工技术有了新的进步,使人参贸易获得重大发展。这些经济上的成就,使努尔哈赤在16世纪80年代及其以后东北城居各部落争夺军事霸权的斗争中,拥有了雄厚的经济实力。

当时,满族地区的霸主是哈达部首领,他控制着海西地区的一个部落联盟,其中著名的部落有叶赫、乌拉、辉发和浑河。哈达首领的权威得到明朝辽东总兵李成梁的承认,并被其授予都指挥使的头衔。海西以东的鸭绿江沿岸有另一群部落,当时多称为建州女真,他们也受哈达统辖,但不大顺服。16世纪80年代初,建州女真联合当地的其他小部落,试图摆脱哈达,并将矛头指向已同多数大部落一样转入城堡生活的叶赫。李成梁注意到这一不安定迹象。1583年,他决定在一个名叫尼堪外兰(满语:意为“汉人外郎”)的明朝境外居民协助下,出兵干涉。

努尔哈赤的崛起

明朝对付女真的一般策略,是尽力维持各部落的均势,防止其中某个部落成为独霸东北的势力。维持均势的手段,通常是对所有部落都公正地给予贸易优惠,同时将一个明朝官衔授给其中一个部落的首领,让他作为临时领袖去维持和平。这一策略若能很好地贯彻,明军便只须每年冬季从开原等镇开进草原,以“烧荒”为名,深入女真各部,接见其首领,并赐给他们食物、酒、布匹和化妆品等等,而不必进行更多的干涉。但眼下,一个完整的部落联盟似乎就要崩溃了。李成梁感到有必要进行直接干预。在尼堪外兰的怂恿下,李成梁出兵镇压了一个以哈达为敌的部落,并且——也许是出于误会——杀死了建州女真爱新觉罗家族的祖父和父亲。这个家族的长子努尔哈赤,虽然很快便获准去继承其父的都督头衔和一批战马,但1583年,这位年轻的首领还是向境外居民尼堪外兰发动了复仇战争。

1586年,努尔哈赤消灭了尼堪外兰,这使他成为这一联盟之主的合适的候选人。然而,他既不是哈达部也不是叶赫部之人,因而未必能最后登上霸主宝座。不管怎样,到1589年,那位明朝辽东总兵决定授他为都指挥使,承认了他在鸭绿江流域的最高权位。努尔哈赤本人则已作为建州女真的著名首领,建起了自己的城寨,并违心地同叶赫、哈达结为姻亲。他还将本部丁壮训练成一支凶猛的骑兵部队,用自己田庄的收入向他们提供粮草和兵器。

由于努尔哈赤势力的增强,他同其他部落的关系随之恶化。1591年,叶赫首领纳林布禄决定摊牌,遂向努尔哈赤提出领土要求。当这一要求遭到拒绝后,纳林布禄便率领哈达、辉发部,向努尔哈赤发动了进攻。两年后,在浑河岸边的扎喀一带,双方展开了决战。结果,努尔哈赤大获全胜,消灭纳林布禄4000人,缴获战马3000匹。不久,努尔哈赤又巩固了与西方蒙古的联盟,确立了自己的最高领导权。在较短时间内,他吞并了哈达(1599),击溃了辉发(1607)接收了乌拉(1613),消灭了叶赫(1619)。

努尔哈赤的军事胜利,特别是对其他部落集团的吞并,使他感到有必要为部落联盟建立一个将从根本上改变东北地区力量对比的新的组织形式。原先,努尔哈赤指挥作战,是通过女真族传统的由10到12名丁壮组成的小型狩猎单位进行的,他们大多有血缘或姻亲关系,属于同一个哈拉(氏族)或穆昆(亲族);否则就是同一个发尔嘎(falga,里)、嘎山(寨)或后屯(hoton,镇)的居民。在1599—1601年间,对哈达的征服,及对其所属部落的吞并,至少在原则上使努尔哈赤有必要建立一种更为有效的组织形式。1601年,努尔哈赤根据蒙古旧制设计了一种新的制度,规定每300户组成一牛录(汉语称佐领),由一名牛录额真统领。其后又渐渐发展出五牛录为一甲喇(或称参领)、五甲喇(原作“十甲喇”,误——译者)为一固山(或称旗)的制度。总共四固山,各有不同旗色(黄、白、蓝、红),分别由一名固山额真(或称都统)统领。至1614年,牛录增至约400个,当然不是每牛录都有300户。1615年,这些大多世袭其位的首领被正式授予官职及其所统部众;原来的四固山也增加了镶黄、镶白、镶蓝、镶红四色,而成了八固山。

与此同时,又在八旗之上设置了谙班(大臣)和贝勒(王)。谙班之职始设于1613年,当时努尔哈赤为对付图谋篡位的太子褚英,而求助于他的五个义子。1615年,努尔哈赤任命这五个最亲近的支持者为五谙班(五大臣),而将其在世的四个儿子封为和硕贝勒。不久,又增设了四小贝勒。于是,每固山都由一名贝勒总管。各贝勒都将其固山视为己有,但他们直接统辖的只有各固山中的巴牙喇(护军)。实际掌握各固山之军政大权的,仍是努尔哈赤任命的固山额真。因此,八旗制度是大汗努尔哈赤对全部军队的直接控制权和各贝勒之贵族特权的一种调合物。

努尔哈赤以称汗的方式,获得了部落联盟的最高权力。他在1607年得到这一称号。当时,喀尔喀蒙古的使臣在巴约特部贝勒恩格德尔率领下,前来拜谒努尔哈赤,向他叩头,并称他为昆都仑汗。在此之前,人们只知道他是淑勒贝勒。从1607年到1616年,他被称作淑勒昆都仑汗。到1615年,随着其雄心与成就的不断扩大,他又开始寻求一种新的更好的权力标志,以便最终高居于他从未真正信任过的其他部落首领和自己的子侄之上。他在曾经统治过中原的本族祖先的历史中找到了这一新权力的依据。

满族是通古斯人的后裔。通古斯人曾建立金朝(1115—1234),将宋朝赶到南方,而统治了中国北方大部地区。当时,金朝统治者也面临这样的问题:汗,不过是众多部落首领中地位最高的一个,因此,要实现建立帝国的野心,就必须仿效南宋制度,努力创造一种等级更为森严的君主权威形式,以便削弱其他部落首领的竞争力。如今,谋士额尔德尼——可能也是明朝的境外居民——又一再向努尔哈赤进言:1612、1614和1615年多次出现于夜空的虹光,都是天命将移的预兆。于是,努尔哈赤于1616年宣布建立后金王朝,向着征服天下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努尔哈赤创立金国,并不意味着他对明朝已持完全敌对的态度。然而明朝早在他于建州、海西一带称汗之时,便已警惕起来了。曾于1608—1611年间任辽东经略的熊廷弼,很快就意识到努尔哈赤的威胁,并于1609年建议朝廷同这个潜在的敌人进行谈判,以便争取时间加强东北防务。但熊廷弼因主张不得已时可对努尔哈赤作出暂时让步,而使自己陷入了与朝中“言官”对立的极大危险之中。后者认为,这一主张带有怯懦、绥靖的味道,只会鼓励而不能阻止努尔哈赤的入侵。两年后,熊廷弼被弹劾,调离辽东,努尔哈赤征服天下的势头则在继续发展。明朝非但没有同努尔哈赤谈判,还关闭了与满族的边市贸易;1613年,叶赫受到威胁时,明广宁总兵张承荫又出兵援助叶赫,要求努尔哈赤放弃攻打叶赫的企图。

也许是迫于经济上的压力,也许是由于明朝对叶赫的庇护,1618年,努尔哈赤决心进军辽东,直接与明军对抗。这年5月7日,努尔哈赤列述了对明朝的“七大恨”,次日便率领1万军队直扑抚顺。

吞并辽东

抚顺位于浑河岸边,西距后来的盛京(沈阳)约10公里,是重要的贸易城市和军事重镇。当时驻守抚顺的明朝将领是游击李永芳。在明与后金破裂前,他曾见过努尔哈赤。5月9日,努尔哈赤率军抵达抚顺城下,遣使致书李永芳说:“因尔明国,兵助叶赫,故来征之。”扬言若不投降就攻城。

汝若战,则吾兵所发之矢,岂有目能识汝乎?倘中则必死矣。力既不支,虽战死亦无益。若出降,吾兵亦不入城,汝所属军民皆得保全。假使吾兵攻入城中,老幼必惊散,尔之禄位亦卑薄矣。

反之,若举城纳降,努尔哈赤便禁止部下虏掠城中官员军民及其亲属为奴,也不要求李永芳及其部众改变汉族习俗,甚至可以不行满族剃发之俗。

若不战而降,必不扰尔所属军民,仍以原礼优之。况尔乃多识见人也。不特汝然,纵至微之人,犹超拔之,结为婚姻,岂有不超升尔职,与吾一等大臣相齐之理乎?

金兵只发动了一次进攻,李永芳便率所属千余户出降了,其中包括秀才范文程等一批辽东士大夫。

李永芳的投降,有着不寻常的意义。一员明朝游击率所属军民将抚顺城献给了女真人。作为报答,他得到了这样一种待遇,既不是已被同化的境外居民,也不是受人役使的汉族奴隶,而是被接纳到金国贵族行列中的汉族边民。他娶了努尔哈赤的孙女为妻,被授予比以前更高的官职,获准保留原有部属作为家丁,后来又得到战时以副将身份随侍努尔哈赤左右,及参加1627年征伐朝鲜战役的殊荣。1634年,李永芳以三等子爵卒。其后,他的九个儿子又继续为清朝效力。

抚顺陷落了,派去的援军也被击溃了,这对明朝真是莫大的耻辱。万历皇帝的大臣们为了挽回败局,起用了老将杨镐。此人以前的作战经历大体胜负参半。1598年,他在朝鲜大败丰臣秀吉,但不久以后,他的4万人马又被丰臣秀吉打得落花流水。尔后,杨镐一度失宠。1610年被召回,授辽东经略。他的上述经历,加上张承荫被革职,导致了朝廷再次将他起用,授以兵部侍郎之职,令其指挥辽东明军,抵御后金,收复失地。

杨镐组织的战役也以惨败告终。1619年4月5日,明朝四路大军集结于沈阳,号称47万,实际只有约9万人。按计划,各路军队分头出动,10天后应在赫图阿拉(兴京)会合。但各路将领都没按预定时间到达。4月14日,杜松部提前一天抵达赫图阿拉,在萨尔浒一带被金军歼灭。第二天,马林部在尚间崖被击溃;4月17日,刘綎部及朝鲜援军也在布达里冈遭受重创。杨镐闻讯后,急忙率部撤回沈阳,才未受损失。这次战役,明军至少损失了4.5万人。自称公正无私的东林党领袖高攀龙,怀疑杨镐与努尔哈赤暗中勾结。于是,杨镐被劾革职,下狱处死。

这时,朝廷似乎已无计可施,遂再次寄希望于熊廷弼,让他出任辽东经略。而熊廷弼则再次体验了左右为难的苦恼:一方面,辽东防线软弱无力;另一方面,朝廷的催促又急如星火。整饬防务需要时间和经费,而朝廷既无充分耐心,也无足够的财力来完成这项任务。由于受到朝中一些政治派系的攻击,以及1619年7月26日和9月3日开原、铁岭相继失陷,熊廷弼又被撤职,取而代之的是袁应泰。此后,局势进一步恶化。首先,看上去似乎坚不可摧的沈阳,在城内蒙古人的策应下,被金军攻破了。接着,1621年5月11日,袁应泰遣军出辽阳,随即被歼。两天后,辽阳便陷落了。袁应泰全身披挂,自杀而死。至该年夏初,辽河以东、明军重镇锦州以北的全部地区,都被金军占领了。

后金吞并辽东后,又有许多汉人投入了努尔哈赤的怀抱,熊廷弼的好友马与进便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人物。马氏原籍山东蓬莱,明朝后期,马氏的一支到辽阳作官,从此便定居在辽阳了。该家族可考的最早祖先是马重德。他曾在江南作明朝的地方官,并因公正廉洁而深受百姓爱戴,被奉为当地神灵。作为明朝的将领,马与进也战功赫赫。1621年金军入侵时,他又积极投入了辽东保卫战。他的声誉确实很好,以至当其防区惨遭金兵蹂躏时,人们竟纷纷传说他已英勇战死。其妻赵氏在辽阳听到这一传说后,为表示对丈夫及其为之献身的大明王朝的无限忠诚,竟带领全家老小和家奴40余人集体自杀,并率先怀抱孙女投入井中。然而,马与进并没有英勇地战死,而是向敌军投降了。其子马鸣佩,数年后成了清朝驻南京的总督。

努尔哈赤占领辽东的计划,不是没有遭到过一些女真贵族的反对。按照努尔哈赤1613年讨伐乌拉时所采取的步骤,应先对城寨周围的村落进行有计划的劫掠,使敌人无处觅食,进而将其击溃。这完全符合部落首领们的意愿,因为他们能分享奴隶、牲畜、粮草、钱财等战利品。当敌人的村落被劫掠一空,城寨也被洗劫之后,各旗贝勒便可率众返回远在东部山区的气候寒冷、牧草充裕的家乡了。而现在,努尔哈赤却打算带领他们久驻西部平原,并一个接一个地修建新的都城,不断向辽西汉族地区逼进。1619年,努尔哈赤下令于界藩修建宫室,为继续西进作准备。尽管努尔哈赤对众贝勒说,汉族地区照样可以放牧和狩猎,但他们仍不愿放弃自己原来的牧场和军事上的独立性。1619年9月,他们又跟随努尔哈赤离开界藩,渡过浑河,到达了萨尔浒,但反对他迁都辽阳的主张;努尔哈赤被迫惩罚了其中最不顺服的阿敏。1621年底,金军完全占领了辽东,努尔哈赤遂将都城迁到了辽阳。

后金对辽东的吞并,导致了熊廷弼最后一次被起用。但他的谨慎态度又一次与急进派发生了冲突。在侯震旸(侯峒曾之父)等东林党人的支持下,熊廷弼同朝中宠臣、广宁巡抚王化贞进行了斗争。王化贞提出了一套精心设计的方案,主张沿辽河左岸设营,分兵屯戍,再雇用40万蒙古兵,并征募朝鲜援军,从侧翼攻击金军,从而一举收复失地。尽管熊廷弼坚持认为该计划过于冒险,但它在朝中仍获得了极大支持。1622年初,正当双方在朝中争吵不休之时,后金军队又一次发动了大规模进攻。这一次,他们将越过辽河,直插明朝的屯田区。

满汉种族冲突

可能是出于建立帝国的雄心,努尔哈赤自吞并辽东后,便极力争取汉人的支持;他还向辽西的汉族人民明确宣布,若接受其统治,便可得到粮食和布匹。

勿虑尔田宅“将非我有,尽入主人之家”。众皆一汗之民,皆得平等居住、耕作。

他还利用辽西人民对贫富悬殊现象的不满,进行煽动。

昔尔等明国富人,广占田地,雇人耕作,食之不尽,将谷出卖。贫困之人,无田无谷,买而食之,钱财尽后,则行求乞。与其令富人粮谷烂于仓中,财货山积而无用,何若揭杆而起。百姓闻风,必群起响应,后世遂得富足矣。

最后,他向广宁等辽西城镇的军民许诺,若出城投降,便严禁手下将士抢劫、偷窃汉人财物,及离散汉人妻小亲属。

1622年2月10日至3月11日,努尔哈赤挥师渡过辽河。明将鲍承先率军出广宁阻击,结果大败,只身逃脱。留守广宁的王化贞,放弃了全部进攻计划,退至大凌河,将广宁丢给了游击孙得功(辽东人)。努尔哈赤兵临广宁,孙得功立即献城投降;随后,鲍承先也投降了。两人都被拜为副将,为努尔哈赤效力,鲍承先还负责给其他明军将领写信,劝其归降。王化贞闻知广宁已失,便率其残兵败将逃回山海关,和熊廷弼部一起涌入关门。王化贞被劾下狱。熊廷弼也牵连入狱。但他是否有罪,引起了一场激烈争论,东林党(他们普遍认为熊廷弼无罪)和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他们极力指责熊廷弼)也卷入其中。三年后,熊廷弼正式被控犯有叛国罪。悉知辽东实情、1625年在魏忠贤支持下荣升内阁首辅的冯铨,促使朝廷作出了决定,将熊廷弼正法,并传首九边,以警告其他将领不得出卖朝廷。

努尔哈赤占领了辽东和辽西部分地区,使大约100万汉人落入后金统治之下。其中许多人沦为奴隶,尽管后金奴隶的地位已获得较大改善,得到国家更多的保护。主人已不能随意惩罚奴隶;如果奴隶受到虐待,官府便会将其没收,转给别的主人。这一法律上的变化,也许反映出这样一种趋势,即后金征服辽东后,开始以拖克索(即田庄,将一定数量的庄丁束缚其上的土地单位)和奴隶作为官吏俸禄。当然,这种家长式的关怀,也表现在努尔哈赤作出的由国家对降金汉人实行恩养(乌吉黑)的决定中。事实上,他当时甚至否定了以往满族社会中自由人与奴隶的绝对界线。他说:

吾国何故分别主人、奴仆,大人、小人?若有人怨恨其国,来投我等,且尽心效力,我等必不使其为奴仆、小人。

虽然来自贫穷阶层的汉人最终沦为奴隶的可能性远大于成为自由人的可能,但降人的身份毕竟不是按其原先的职业或官位而直接授予的。事实上,李永芳等人只是例外。大多数降金后获得军政官职的汉人,职位都相对较低。努尔哈赤似乎相信,将汉人任命于下层,然后以功升迁,比仅仅因为某个降人原是明朝高官就直接授予高位,更为有益。

彼等有功于(明)帝,或以贿赂升迁者,自以原系大臣,向来为官,不为我等效力……不论尔等昔日之功。若吾至辽东后,又立功劳,则记录之。

同皇太极以后的情形不同的是,在努尔哈赤统治时期,汉族降人无居政府要职者。达海——可能曾是境外居民——于1623年被革职。范文程和后来显赫一时的宁完我等降人,在《满文老档》中皆不见记载。另一著名汉族降将爱塔(也是境外居民,原名刘兴祚),实际上又背叛了后金,于1627年投入明朝军阀毛文龙门下,后因叛逆被满族人所杀。

一般说来,当时大量汉族百姓的归附——无论是自愿投诚者,还是强拉的“庄丁”——也未必是努尔哈赤吞并辽东的重大收获。后金大汗的职责要求他招纳辽西汉人,并将他们迁至辽东,同已占据了辽东但未完全恢复其稳定的女真人杂居。具体办法是令汉人与女真人合户,实际上是将满族旗人分置于汉人各户之中。照理,各户之满、汉成员都应从事耕作,而实际情形却是满人奴役汉人。汉族男丁承担了全部重体力劳动,汉族妇女则成了他们的奴婢。如此的不平等,加上缺衣少食,导致了1623年满、汉之间的一系列冲突。许多汉人故意在食物和饮水中投毒,焚烧房舍,还杀死了一些后金的哨卒。

努尔哈赤对这场种族间的骚动作出的反应,是收回满汉平等政策,而代之以种族歧视。他愤怒地责问八贝勒:“我等之兵去后,耀州之人即扬言杀我妇孺,其他各地之人亦毒杀我等之诸申,尔等知否?”又斥责各旗大臣对汉人过分宽容。

汉官与我等之诸申,因何同等对待?若我等之诸申犯罪,则问其功劳,问其官位,稍有理由,即应赦之。若尼堪犯下死罪,又未尽心效力,复有偷窃之事,则应尽诛其子孙亲族,为何仅责打了事?

合户制暂时仍予保留,但不再造成新的合户;迁入新都沈阳后,那些未合居的满汉人户,便被指定居住在按种族划分的区域内。除此之外,努尔哈赤还规定汉人不得持兵器;而女真人则无论是不是八旗兵丁,都要随身携带兵器。

这种旨在阻止汉人反抗的歧视政策,可能正是1625年汉人叛乱的导火索。这年秋,许多满族兵民被杀,据说还有汉人派人向附近的明军求援,希望重返明朝。11月,努尔哈赤采取了严厉措施。他认为汉族平民只是在一班明朝秀才的哄骗下才误入歧途的,遂令满族官吏进行彻底调查,清洗各村带头闹事的秀才:

并非我等嘉善拔擢之官员,乃是昔为明国秀才、大臣而今无官者,听信奸细之言,煽动当地村民。凡此等人,皆检出诛之。

究竟有多少秀才被杀,不得而知(显然也有幸存者,例如范文程)。但据明确记载,第二年,努尔哈赤将大量辽东汉人收归自己帐下,每13户编为一庄(拖克索),由一名庄头管辖,皆授以耕牛田地,令其耕作。于是,努尔哈赤趁种族冲突之机,控制了更多的汉族降人,其借口则是若将他们划归各贝勒,满人必然会进行报复,对其倍加虐待,甚至将其杀害。

创建未久的后金政权,要消化吸收近百万汉人,是非常困难的,加上不利的战局,努尔哈赤遂于占领广宁后暂时停止了进攻。他曾宣布,要在1623或1624年打入山海关,进军中原。但这一计划未能实现。大凌河、锦州、松山和山海关等坚固防线,仍然横在他的面前。广宁只是因为王化贞仓促退却和孙得功不战而降,才落入了他的手中。眼下,辽东地区满、汉之间的紧张关系,肯定已为驻守关外的明军将领所知,因而汉人大量归顺之事已不大可能发生了。此外,努尔哈赤的军队长于野战而短于攻坚,对明朝仿照欧式大炮制造的新式武器,也一无所知。

新式武器和进攻策略

这种欧式大炮的主要来源是澳门。那里有几家世界上最好的铸造厂,所铸“红夷”大炮在明朝人看来真是巨大无比,发射时则声闻数十里。最先使明朝政府注意到这种武器的,是基督教徒。1620年,利玛窦的教徒徐光启提出,可用葡萄牙大炮装备明军。其后,另一位教徒、南京礼部尚书李之藻,也提出了同样的建议。于是,四门“红夷”大炮于1621年被运到了北京。不过朝廷内部对引进葡萄牙大炮并非全无异议。由于这种新式武器同万历、天启年间令人困窘的基督教有着某种联系,一些大臣对使用这些洋炮深感厌恶。例如,在天主教势力极大的福建,张赓等教徒就希望基督教能将中国社会从混乱中拯救出来。而军界官员则对西方国家的扩张忧心忡忡,并将基督教同这样一种罪恶阴谋联系起来,即企图侵蚀中国固有的儒家正统思想,而后者正是使中国保持强大的法宝。

然而,反对派终于在洋炮的明显优越性面前动摇了。广宁陷落后,基督教徒孙元化同徐光启一道研究了欧洲的数学和工艺学,建议用葡萄牙大炮装备一支明军,以加强东北防务。在侯震旸等东林党人支持下,孙元化的建议终于被朝廷采纳。1623年,4名葡萄牙炮手自澳门北上。孙承宗、袁崇焕等关外驻军,都装备了欧式大炮,并投入了使用。孙元化本人则出任登、莱二州巡抚,将山东半岛作为此项行动的中心。1630年,又有200名澳门炮手在高卡乌斯·特谢拉(Goncalves Texeira)和安东尼奥·德尔·卡波(Antonio del Capo)率领下,受雇前往登州。虽然他们大部分行至南昌便被阻留,既而又被遣回澳门,但其中的翻译乔奥·罗德里戈斯(Joao Rodrigues)神甫,却得以抵达登州,并向孙元化及其部将(包括辽东武人孔有德和耿仲明)传授了制造和使用新式大炮的技艺。与此同时,在较为宽容的崇祯皇帝统治下,朝中的天主教徒,再次要求更多地相信和采用欧洲技术。经徐光启推荐,传教士汤若望主持了一次历法改革,又于1642年7月应崇祯帝之邀去创建一座铸炮厂。这位耶稣会士虽然经验不足,但还是勉强同意由他指挥工匠在皇宫附近修建这座铸造厂,并铸成了20门大炮,其中多数可发射40磅重的炮弹。这样,从1623年起,经过30年代,直至40年代初,明朝在东北的军队逐渐装备了欧式枪炮,从而加强了防卫和进攻的能力。

由于具有了这种新的能力,明朝政府便决定去改变自己在辽东的命运。在这次军事反击中充当主要角色的是袁崇焕。此人来自广东,原为文官,但长期以来对辽东战事颇为关注,自诩是“边才”。广宁陷落时,他刚刚由南方的一个知县调至朝廷任兵部主事,遂亲自来到山海关,察阅形势。回朝后,他立即上疏天启皇帝,毛遂自荐,“与我军马钱谷,我一人足守此。”不久,他便被派往辽东前线。

袁崇焕的顶头上司是王在晋。同其倒霉的前任熊廷弼一样,王在晋也担心采取进攻策略会缺乏后勤的支持。因此,他不准备去加强边远的前线阵地,而宁愿让蒙古科尔沁部驻守关外,以为缓冲之计,还打算在山海关之八里铺修筑重城,置4万兵守之,以加强长城与北海接合处这一战略要道的防卫。天启皇帝对此计划颇感兴趣,遂遣亲信大臣孙承宗(1563—1638)前去检验其可行性。但孙承宗丝毫未被打动。相反,他向王在晋提出质询后,回朝报告说,王在晋不打算从山海关调出4万士卒,而准备向困难重重的兵部请求增兵。孙承宗认为,增加援兵并无明显的必要。因此,他力劝天启皇帝另作抉择,包括考虑袁崇焕的更富有进取精神的计划,将防御重点放在山海关以北200里处的宁远,使之成为收复辽东的跳板。这时,皇上决定支持孙承宗、袁崇焕。1622年9月21日,王在晋被罢免,由孙承宗接替其职,又兼任大学士和兵部尚书,并授以处置前线事务之权。袁崇焕则奉命赴宁远修缮城墙,以此作为收复锦州附近城镇的基地。

天启皇帝对孙承宗等人的支持没能持续多久,因为他又从其他大臣那里听到相反的忠告。事实上,这场防御策略之争,日益明显地卷入了“正直的”官僚士大夫与皇上身边以魏忠贤为首的阉党之间的主要冲突之中。前者支持东林党,主张恢复儒学在官僚政治中的基本价值而结束专断专制;后者则是围绕皇权的不受约束的内廷专断权力的代表。此时,东林党人的立场早已形成,那基本上是按照12世纪主张抗金的岳飞等民族英雄的模式,来评述袁崇焕等人的行事的老套。一些东林党人认为,收复辽东、阻止女真继续入侵的“进取”策略,定能成功,不应因为出了主张绥靖、首鼠两端的熊廷弼之流而放弃。高攀龙和不久即被处死的杨涟等东林领袖的主张,通常是建立在对前线形势真相全然不明的基础之上的,因而他们支持这样一种看法:议和并削减军费的保守策略,等于怯懦和卖国。于是,将明军防线置于何处的争论,又常常被说成是爱国者同卖国贼之间进行的激烈的历史性的斗争。

反对东林党之进攻策略的意见认为,袁崇焕的计划并不现实,特别是在军备甚少的情况下更是如此。而此时将注意力集中于遥远的前线,更是目光短浅,因为这意味着放弃了镇压内地叛乱这一更为急迫的任务。徐如珂等人坚信,一旦平定了内地叛乱,外敌——关外夷狄——便不难平定。当时,辽东局势还能维持,朝廷完全可以先解决内地的真正危机,然后再将主要注意力转向辽东。然而另一些官员却从这一诚恳明智的建议中,引申出极为阴险的含义,即:进攻策略不仅是刚愎自用的表现,还是东林党人为谋求私利而策划的阴谋。那位极力鼓吹收复失地的大臣、韩爌的门生袁崇焕,不正是东林党的拥护者吗?他不正是杨涟的同门生成基命一手提拔的吗?这些人不正是通过掩盖辽东惨败的真正原因,即内阁的腐败无能,而互相保护的吗?为什么每次被选来为战败承担罪责的大臣到头来都成为东林党的政敌呢?这不就是朝廷大权渐渐落入结为“邪党”的杨涟、左光斗等东林党人之手的关键所在吗?朝廷近来日趋腐败,不正是由于他们对皇上不忠而结党营私吗?

在双方的争论更加激烈的1624—1625年,支持进取策略的大臣们,又要求将山海关守军的一半调往前线,以夺回广宁。魏忠贤则千方百计阻止孙承宗进见皇上详述其理由。此外,他还诋毁奉命前往山海关督师的孙承宗是军阀,并暗遣手下宦官至前线军中,为攻击孙承宗搜集证据。后当魏忠贤以受贿为罪名,欲将东林党领袖杨涟下狱查办时,孙承宗曾极力相保;但他自己也因部下一次小小的军事失利,横遭报复而受到弹劾,并被迫于1625年11月辞去辽东经略之职。其继任者高第,则是公认的魏忠贤的同党。

高第向天启皇帝夸下海口,说他能整肃辽东的腐败和弊政,包括设法清除潜在的叛徒,防止叛明降金之事继续发生,令手下将领各负其责,改善部队装备,强化士兵的纪律。最后,高第认为最重要的,是将防守薄弱、易受攻击之处的军队全部撤回。他辩解说,与其千里迢迢向宁远等镇运送给养,不如全力加强关内防线。于是,锦州一线各城堡都被放弃,袁崇焕也被告知今后其给养将被削减。

努尔哈赤之死与皇太极之议和

袁崇焕有充分理由撤离宁远,但他决意坚守,凭借布列于内城城头的葡萄牙大炮,抗击努尔哈赤未来的进攻。努尔哈赤得知明廷已改变战略,任高第为辽东经略,遂决定攻打宁远。1626年2月19日,金军将宁远团团包围,第二天便发起攻击。袁崇焕有意放弃外城,将敌人放入“红夷”大炮及矢石、燃油的射程之内。但努尔哈赤仍奋力攻城。战斗持续了6天,明军的顽强抵抗使金军遭受重大伤亡。努尔哈赤也中炮负伤,被迫率众撤回。七个月后,即1626年9月30日,这位后金大汗伤重而死。

高第及朝廷本已放弃宁远,忽闻袁崇焕大胜,顿时惊喜若狂,连权倾朝野的魏忠贤也表示要支持袁崇焕。一时,收复失地之主张的正确性似乎已被证实。然而袁崇焕竟因胜利而飘飘然,以致没能充分利用后金愿意议和这一大好时机。宁远之败及严重的经济危机,使后金第二代大汗、努尔哈赤之子皇太极(1626—1643年在位)倾向于同明朝改善关系。1627年2月23日,后金使者来到宁远,致书袁崇焕。书中列述了“七大恨”,详细申明了女真在明朝统治下所受之冤屈,随后表示愿意重修两国之好,并要求互赠礼品。所谓互赠礼品云云,只是外交辞令,实际上是要明朝向后金纳贡。先输纳值银数百万两的和好之礼,然后每年纳贡。其数额无疑大大少于辽东地区每年的军费开支,但仍是一项沉重且带有屈辱意味的负担。4月20日,两名后金使者自宁远返回,三名明朝使者携袁崇焕复书随同前往。这封复书,语气凌人,甚至含有警告之意。它主要就“七大恨”问题进行辩解,指出双方都有无数人民惨遭杀戮,并要求金汗若真想议和,笔下应少些动气之言。此外,书中还提出,后金必须将开战以来所占领的全部城池和战俘退还明朝,和平才能实现。

这一次,皇太极作出了更大让步。1627年5月22日,他再次致书袁崇焕,断然拒绝退还所获城池战俘,因为这是上天所赐;但他表示对“七大恨”可既往不咎,并保证将信守诺言。为申明此意,皇太极将索要的初和之礼削减了一半,将每年往来之礼减至黄金9万两。袁崇焕没有继续讨价还价,因为当时朝廷对他的支持甚至比宁远大捷后还要有力。天启皇帝之死,导致了其心腹宦官魏忠贤的最后失宠和覆灭。许多因和东林党有牵连而被清洗的士大夫,暂时恢复了权力。他们以钱龙锡为首,无疑是支持袁崇焕的。袁崇焕深知于此,遂在东北推行了更为积极的进攻策略,下令在曾被放弃的锦州和大凌河一线实行军屯,将其重新建为军事重镇。这当然不是皇太极所期待的答复,但他对此早有思想准备。1627年6月18日,皇太极得知明军正加紧修缮前线城堡,便令其贝勒大臣做好向明朝进攻的准备,一旦议和不成,便重操干戈。

这时,袁崇焕奉诏回京,单独进见新即位的崇祯皇帝,商讨明朝对东北的战略。在这次重要会见中,袁崇焕将其战略计划概括为“以辽人守辽土,以辽土养辽人”,并且又一次向皇上许下诺言:“计五年全辽可复”。

但这一次袁崇焕没能实现其诺言。尽管崇祯皇帝将他擢为兵部尚书,并授予坐镇宁远监督辽东战事之全权,他的计划仍以失败告终。仅仅一年多之后,登基未久的皇太极便挥师南下,入侵明土,并几乎打到了北京城下。

  1. 薛虹:《明代初期建州女真的迁徙》,第52—54、56页;杨旸:《试论明代辽东都司卫军屯田制》,第13页;曲瑞瑜等:《清入关前对东北的统一》,第112页;田村实造:《明代满蒙史研究》,第74—75页;D.波克蒂罗夫:《明代东蒙史》,第11—14页。查尔斯·O·贺凯认为,“明王朝的创业者完全没有意识到中国人征服北方游牧民族的决定性意义。”由于满族不是游牧民族,所以贺凯声称,1368年以后,“农业民族与游牧民族的冲突不再是中国历史的主要问题了。”查尔斯·O·贺凯:《明朝的兴起及其制度变迁》,第2页;又见兰德彰:《蒙古统治下的中国》一书《前言》,第18—19页。16世纪20年代,士大夫祝允明曾说:沿海之民及以皮毛为衣者,虽人立而行,非我同类。其人皆自相联结,抚之则如“蜂蚁”,弃之则如“獍枭”(成年后便忘恩负义,吃掉自己的父母)。克里斯琴·默克:《祝允明与苏州的文化贡献》,第441—442页。许多汉族人对蒙古人或定居中国的中亚人总是怀有戒心,唯恐其危害中国。亨利·塞路易斯:《明朝反对定居在中国北方的蒙古人吗?》,第136页。​

  2. 1369年明太祖分封宗王时,将封地设于北方,使为藩王,从而沿明朝边境构成一道屏障。这是明朝防御北边的最初措施。爱德华·L·法默:《明初两京制度》,第74—75页。​

  3. 罗荣邦:《和平与战争的政策和决策问题》,第52—53页;又见弗雷德里克·W·莫特:《1449年的土木之变》,第272页;法默:《明初两京制度》,第12页;吉斯《明代的北京》,第12页;亨利·塞路易斯:《明代甘肃地区的蒙古人》,第330页;兰德彰:《前言》,第14—15、17页。明太祖的民族优越感是人所共知的。虽然他从前也承认元朝为正统,但1367年11月北上时,他檄谕北方人民曰:“自古帝王临御天下,中国居内以制夷狄,夷狄居外以奉中国。未闻以夷狄居中国治天下者也。自宋祚倾移,元以北狄入主中国……盖我中国之民,天必命中国之人以安之,夷狄何得而治哉!予恐中土久淤膻腥,生民扰扰,故率群雄奋力廓清,志在逐胡虏,除暴乱使民皆得其所,雪中国之耻。”《明实录》洪武朝第二十六卷,第10—11页。​

  4. 卫是遍布全国的地方军事单位,每卫5600人,下属五个千户所,各1120人。每千户所又下属十个百户所,各112人。守御千户所设于冲要之地,每所1128人。应当指出的是,卫所制度使明朝能在战争频仍的14世纪将庞大的军队分散于全国。罗梅因·戴乐:《明王朝的社会来源》,第1—3页;艾尔伯特·詹:《明朝衰亡》第四章;罗伯特·B·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与思想》,第45页;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91—100页;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64—66页。​

  5. 这种体制是1363年由原元朝户部尚书张昶提出的。罗梅因·戴乐:《卫所制度在元代的起源》,第23—24页;又见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败政》,第287—288页。​

  6. 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与思想》,第38—39页;戴乐:《卫所制度在元代的起源》,第36—37页。​

  7. 京军中有一部分是番上的卫军,但其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及正千户、副千户、百户等,都是世袭职位。这些都是卫所官职。战时统兵的将领及各省都司和中央都督府的职位,由皇帝指派的官员充任。为了维持世袭权,他们仍保留原来的卫所官职。贺凯:《明朝的兴起及其制度变迁》,第52页;戴乐:《卫所制度在元代的起源》,第39页。​

  8. 14世纪末,共有都司17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至15世纪,内外卫增至547个,千户所增至2593个。1467年后,又正式设立总督之职。1400—1600年间,东北地区增设了310多个卫所。王钟翰:《明代女真人的分布》,第27—48页;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与思想》,第46—47页;查尔斯·O·贺凯:《明代的监察制度》,第34—35页。​

  9. 明朝军队的衰败在中国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北京周围的78个卫,原有38万人,至16世纪初,只剩5—6万人,而其中实际操兵器者仅有1万人。蒙古骑兵曾攻至京郊能看到北京城门处,明军竟不敢前去应战。黄仁宇:《明朝的军费》,第39—43、56—57页,及其《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67—68、290页。​

  10. “在这个国家中,也许没有哪个阶层比这些士兵更为卑贱和懒散了……平时,他们抬轿、喂马,像奴仆一样受人役使。”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89—90页。​

  11. 清水泰次:《明代的流民与流贼》,第217页。​

  12. 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与思想》,第53—57页;艾尔伯特·詹:《明朝衰亡》第四章。据估计,到1569年卫所军士只剩下1/4了。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290页。​

  13. 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91—106页。长城的系统修缮开始于1472年,当时明朝经济在经历了15世纪中叶的衰退后,刚刚开始恢复。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285页。​

  14. 兀良哈部分布在涅尔琴斯克(尼布楚)西至中俄边界额尔齐斯河上游的森林地带。罗夫·特劳泽特尔:《中国民族主义的先声——宋代的爱国主义》,第11—13页。​

  15. 说来也怪,永乐帝因将都城迁到了北京,而一直被认为是在保卫北方免遭蒙古侵扰。E.B.豪威尔:《“裴晋公义还原配”及其他中国故事》,第135页。​

  16. 傅吾康:《政治家和军事家于谦》,第97页;吴缉华:《明代北边防御的收缩》,第10页;吉斯:《明代的北京》,第108—111页;卢克·匡顿:《游牧帝国》,第274—275页。欧文·拉铁摩尔关于西罗马帝国在英国和莱茵河、多瑙河流域的势力界线的讨论,在这一点上是有启发性的。“就像在中国那样,军事力量所能威慑的范围大于能征服和吞并的范围;实施统一行政管理的范围又大于经济整合的范围。用来排斥野蛮民族的北方边界,也是一种界线,在它之外,同样大小的耕地、同样规模的城镇和官府,却不属于这个国家;在它之内,主要是实物、运输代价又不太高的规定贡品,能由国家集中起来;而在它之外,贸易基本是离心的,输出大于输入。”欧文·拉铁摩尔:《边疆史研究》,第487页。​

  17. 明初对蒙古的防御采取了非常积极的姿态。明将徐达以元朝都城(北京)为幕府,年年出兵北上讨伐蒙古残部。但1372年,徐达和李文忠被扩廓帖木儿打败。1373年,明太祖遂令徐、李二将固守边界,不再深入蒙古境内进行追剿,并将山海关两侧的居民迁至河北内地。1380年,明朝又改变了策略,并在1387年至1388年,派遣20万大军北出长城,彻底击溃了东北地区的蒙古军队,并继续沿松花江追剿,最后在勃脑尔(Buirnar)杀死了蒙古幼汗。T.C.林:《明帝国的满洲里》,第2—10页;匡顿:《游牧帝国》,第263—264页;侯仁之:《明代边境地区的马市》,第311—313页;法默:《明初两京制度》,第61—63页。​

  18. 傅吾康:《15世纪初期中国对蒙古的征讨》,第82—88页,及其《于谦》,第95页。已有学者指出,在永乐帝不断迫使蒙古人向西伯利亚大平原远徙的时候,明朝没有必要在大同以外设置峰火台——一种报警系统。然而明朝一旦放弃了积极进攻的军事姿态,蒙古人便会驻兵长城之下,并在无人报警的情况下直逼大同和北京。吉斯:《明代的北京》,第57—62页。​

  19. 傅路德和房兆楹编:《明代人名辞典》,第6、530、1304—1305页;毛里斯·罗塞比:《1368年以来的中国和亚洲腹地》,第45—46页。三边指甘肃、宁夏和延绥。其总督府设于固原,肃辽都督则驻守密云。阿勒坦汗联合了东部蒙古各部落,并重建了克拉廓热姆(Qaraqorum)旧都。匡顿:《游牧帝国》,第278页。​

  20. 罗荣邦:《政策和决策》,第66—68页;吴缉华:《明代北边防御》,第11—12页;黄仁宇:《明代大运河》,第123页;《明代人名辞典》,第7页。​

  21. 《明代人名辞典》,第6页;塞路易斯:《明朝反对蒙古人吗?》,第137页。在公众眼中,与蒙古互市的安抚政策,总是同声名狼藉的仇鸾联在一起,而英勇抵抗则同其政敌杨继盛联在一起。当皇上宠幸仇鸾时,杨继盛受到贬黜,一度消声匿迹。不久,仇鸾私自与蒙古互市,并献上80颗普通边民的头颅冒充敌军首级,谎称在古北口大败蒙古军,故而失宠。于是杨继盛得以重返朝廷,但不久又遭严嵩弹劾,于1555年被定死罪。当时杨氏之妻上疏皇帝,愿替夫受刑,还说死后要率鬼魂之军为明朝而战。严嵩于中途将此疏扣留,但其内容后来却广为流传。1656年,清朝顺治帝还在正式场合称赞了杨继盛的忠诚。吴乃荪:《董其昌》,第264—267页;赫伯特·A·翟理斯:《中国人名辞典》,第168、187页;《明代人名辞典》,第1503—1505页。杨继盛认为,忠同孝一样,是不可推卸的义务;人臣应既孝且忠,既事奉父母,又全心全意为君主效力。杨继盛:《杨忠愍公集》第二五七卷,第9页。​

  22. 黄仁宇:《明代大运河》,第123页。​

  23. 在蒙古人看来,严嵩只有在认为阿勒坦汗及其军队不过是一群“寻食之徒,无须忧虑”这一点上,是现实的。塞齐·亚格齐德:《中国与蒙古游牧民的贸易和冲突的样式》,第197页。在17世纪的民间传说中,沈炼被比作李林甫。E.B.豪威尔译:《今古奇观:沈小霞相会出师表》,第318—320、412页。明末“三言”中有个题为《李谪仙醉草吓蛮书》的故事,也表现出关于华夷关系的一种陈腐观点。故事说,渤海王要求唐玄宗(713—755年在位)将高丽的176城让给渤海国。作者借李白之口回答说:“自昔石卵不敌,蛇龙不斗……况尔海外小邦,高丽附国,比之中国,不过一郡,士马刍粮,万分不及。若螳怒是逞,鹅骄不逊,天兵一下,千里流血……毋取诛僇,为四夷笑。”豪威尔译:《今古奇观:庄子休鼓盆成大道》,第79—80页。​

  24. 王崇武:《明朝商人殖民制度》,第301—303页;泽恩道弗尔:《“新安名族志”》,第194—195页。​

  25. 16世纪后期,有大约50万军士和10万匹战马驻守北边,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约为2两。16世纪50年代,募兵每人每年的佣金约为6两;至17世纪初增为18两。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285—290页,及其《明朝的军费》,第43—44页。​

  26. 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与思想》,第40—42、55页;赵翼:《甘二史札记》,第750页;黄仁宇:《明代大运河》,第280页,及其《明朝的财政》,第112—116页。​

  27. 褚华:《沪城备考》第一卷,第5—6页;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163页。​

  28. 九边指辽东、蓟州、宣府、大同、延绥(陕西的延安和绥德)、太原、固原、宁夏和甘肃九个军事重镇,是设于各省及都司之上的不固定的军事机构。朝廷根据需要拨给它们军队,并从中央都督府的权要中选派其将领。贺凯:《明朝的兴起及其制度变迁》,第65页;侯仁之:《马市》,第309—311页;黄仁宇:《明朝的军费》,第44页。仅辽东一边之军饷就需银324万两,粮108万担,马草21.6万捆,料豆97.2万担。弓每张需银2两,箭每支需银6钱。将这些物资自天津北运的船只仅有700条——而非预定的4000条,以至大量物资不得不用速度慢、代价高的牛车运送。黄仁宇:《明代大运河》,第127—131页。​

  29. 如1624年,修建城墙6240丈(约11000公尺),敌台321座;1625年,修城费用又继续上升。《明实录》天启朝,第五十一卷第17页,第五十五卷第19—20页。据贺凯统计,1618—1627年间,明朝在同后金的战争中花费饷银约6000万两,约占明朝在此期间全部收入的一半。贺凯:《明代的监察制度》,第158—159页。​

  30. 米彻尔·卡蒂尔:《14—17世纪中国价格变动史评述》。这一时期的价格指数是不可靠的。​

  31. 褚华:《沪城备考》第五卷,第5—6页。1639年9月,广宁总监高起潜报告说,五个月来,“额饷分文未解”。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237页。​

  32. 1644年1月21日,是史可法纪念日。见万言:《崇祯长编》,第57页。​

  33. 黄仁宇:《明代的税收与财政》,第29—30页。巡抚原是监察官带提督军务之职,统各省提刑按察使司。​

  34. 克劳福德:《张居正的生平与思想》,第47—48页。​

  35. 拉铁摩尔指出,汉语称东北地区为“口外”,从而提出如下意见:“当问题是移居口外——而非移民海外——之时,人们会产生某种与华侨类似的体验。最初是感到失去了长城的保护,因而缺乏安全感。其后,一旦定居下来,又感到自己已处在高于中国的位置上。他不再受长城的保护;而长城所保护的正是中国;长城使他和同伴与之分离的正是中国。这就是说,地域情感部分地取代了种族的或民族的情感,这一变化令人费解,但意义深远。”拉铁摩尔:《满洲里——冲突的发源地》,第8页。拉铁摩尔进一步指出,这种地域情感集中表现为一种“夷”、汉皆有的特殊社会心理,即回过头来,将中国视为可征服的希望之乡。“冒险家们背对中国而向荒野出发,而其成功的标志,却是能够掉转身来,作为特权发源地之特权居民的一员,面向中国;于是,中国取代荒野之地成了‘希望之乡’,成了财富的源泉和行使权力的合适场地。”同上书,第60—61页。​

  36. 张居正支持戚继光、李成梁等将领组建私人武装(戚继光曾举行传统仪式,与部下同饮兽血酒,立誓同生共死)。海因里希·布希:《东林书院及其政治思想意义》,第16页;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185页。17世纪初曾任辽东经略的熊廷弼提出,欲实现有效的边防策略,须使边将久于其职。见《乾坤正气集》第二八二卷,第41—42页,1609年9月8日条。​

  37. 陈子龙:《陈忠裕全集》第二十三卷,第12—15及第23—26页。​

  38. 边地居民处于一种临界状态,举个普通的例子——边境通过对进出口货物征收关税表现其存在,而对边境两边的许多居民来说,走私是十分正常的事情。边民对其国家的政治忠诚,会因与越境外国人进行非法交易以谋取私利而明显削弱。即使仅仅出于经济方面的动机,其行为也不可能只限于经济方面。他们不可避免地会形成自己的社会圈子和共同利益。边境两边的人们就这样一起共事,变成一个用“我们”指称的群体,而其本民族的其他同胞,尤其是本国官府,则被称为“他们”。因此,人们常常把这些结合在一起的边境两边的居民看作一种共同体,它虽然无法从制度上加以限定,但可从功能上加以识别。边地居民的这种矛盾心理,常常是明显而重要的历史现象,这并不奇怪。拉铁摩尔:《边疆史研究》,第470页。​

  39. 这种现象并非近古历史所特有。西汉就有不少典型的叛国者,卫律(公元前1、2世纪人),一个突厥血统的著名乐师,就曾投奔匈奴,受封为王。汉武帝的大将李陵(公元前1、2世纪人)的事迹更为人所熟知。他数次率军深入匈奴腹地,最后陷入重围,被迫投降,并向匈奴传授中原兵法,娶单于之女为妻,留居匈奴长达20年。翟理斯:《中国人名辞典》,第450、865页。​

  40. 罗塞比:《中国和亚洲腹地》,第41页;亚格齐德:《中国与蒙古游牧民》,第199页。有些蒙古人成了著名的明朝将领。满桂(1630年卒)自少移居内地,后从军御边,并不断升迁,1623年成为宁远守军将领。他作战勇敢,1627年7月接防宁远后,曾负重伤;1629年又率众抵抗金军,保卫北京,后在北京南城外战死。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561—562页。20世纪30年代,拉铁摩尔曾注意到,蒙古人与汉人之间存在很大不同,并指出,在内蒙古地区的旧屯田户、流民、商队和翻译当中,存在蒙汉两族的“混合阶层”。其中某人若不是蒙古人而是汉人,那么他多半出自一个已被蒙古传统所同化,或已同蒙古人通婚的家族,是个正式娶蒙古人为妻、遵守蒙古习俗而抛弃了汉族文化特征的人。然而在结束了遵守蒙古习俗的青年时代后,他又常常会在晚年返回汉族社会。他的一生好像被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阶段,一个是青年,一个是老年。拉铁摩尔:《满洲里》,第54—60页。​

  41. 侯仁之:《马市》,第313页。李怀——“李猴子”,1515—1516年间投奔蒙古,并作为蒙古将领率军入关。塞路易斯:《明朝反对蒙古人吗?》,第137页。​

  42. 谢:《明代后期的宗教与社会》;丹尼尔·L·奥弗迈耶:《抉择》,第162—163页。晚期小说对此也有描述,见豪威尔:《今古奇观:沈小霞相会出师表》,第414—417页。明朝在巴哈纳集开始同蒙古谈判时,要求蒙古归还逃兵。1570年,蒙古向明朝交还了9人,皆在北京斩首示众。侯仁之:《马市》,第321—322页;又见罗塞比:《中国和亚洲腹地》,第46—47页;《明代人名辞典》,第6页。​

  43. 明朝边将把女真人分为三个主要部分: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和常到开原进行贸易的野人女真。建州女真即后来的满洲。王钟翰:《明代女真人的分布》,第2页;罗塞比:《中国和亚洲腹地》,第50—51页;曲瑞瑜等:《清入关前对东北的统一》,第115页;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的发展及其建国》,第99页。关于建州女真的迁徙,见郑天挺:《探微集》,第36—38页;薛虹:《明代初期建州女真的迁徙》,第54—64页;林:《明帝国的满洲里》,第13—14、17—19页。满洲一词首见于1613年的记载中,1627年出现在朝廷给朝鲜国王的文书中,1635年被正式使用。薛虹:《试论满族共同体的形成》,第9—10页;郑天挺:《探微集》,第33—34页;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的兴起》,第10、13页。此前,满族人的《实录》多称其人民为诸申(Jusen);此后,建州女真被努尔哈赤统一起来,并逐渐以“满洲”闻名于世。为方便起见,建州女真在文书中遂被称为满洲。​

  44. 普雷斯顿·M·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15页。​

  45. 拉铁摩尔并不了解17世纪20年代的种族冲突,故声称:“满族从一开始就不具备蒙古人那样强烈的部族意识和深厚历史传统。他们似乎是从外部无人区渗入到这片‘发祥地’中来的。虽然他们自己随即就承袭了女真之金朝的反叛传统,但他们崛起得太快了,以致始终未能彻底吸收这片‘发祥地’的传统与精神;他们创造了自己的‘发祥地’和地方传统。正是这种不成熟状态促使他们以惊人的速度和彻底性获得了汉族的特征。”拉铁摩尔:《满洲里》,第44页。拉铁摩尔的独到之处,是将地理因素与经济因素放在一起进行观察。汉人远涉东北,是作为商人寻求奢侈品,因而没有在那里定居。满族人穿过其“发祥地”南下,则是为了狩猎和牧养驯鹿。对他们来说,农业还是一种园艺活动,是狩猎经济的补充。到了学会汉族的耕种方式后,他们便逐渐发展为农业民族,形成许许多多村庄围绕着一个个城镇的格局。因此满族能幸存并繁荣起来,应归功于其文化适应性,与蒙古族在一起便遵守蒙古规范,与汉族在一起便符合汉族传统。同时,他们也保持了自己善于组织狩猎和作战的能力。拉铁摩尔提出:“满族对汉族经济文化的迅速吸收,以及缺乏使之与汉族进一步融合的内陆河流和沿海贸易,可能是引起边境冲突并最终导致满族征服汉族的主要原因。”同上书,第19页。​

  46. 1685年,在总督德农维尔从加拿大写给路易十四的信中,提到有关在北美印第安人中的法国人的情况:“长期以来,我们总是说,为了使这些野蛮人成为法国人,应尽量让他们接近我们。但是我们有充分理由承认这是个错误。那些同我们频繁接触的野蛮人没有变成法国人,而常到他们当中去的法国人却变成了野蛮人。他们喜欢野蛮人的服饰和生活。”阿列克斯德·托克维尔也强调了这一点:“这些法国人很快就和当地少女勾搭上了。但不幸的是,在印第安人的特征与他们自己的法国人特征之间,有某种神秘的亲和力。不是让野蛮人体验和习惯文明生活,而是他们自己常常变得酷爱野蛮人的生活了。他们为赢得印第安人的友谊而对其陋习和美德同样大加称赞,并已成为当地最危险的居民。”阿列克斯德·托克维尔:《美国的民主》,第329—330页。德农维尔的信在此也被引用了。​

  47. 有一段时期,明朝兵部规定,每献一颗满人首级可得赏银150两。结果辽东百姓常被误认为满人遭明军捕杀。詹:《明朝衰亡》,第149—150、156页。“境外居民”(trans-frontiersman)一词是菲利普·柯廷(Philip Curtin)创造的。艾伦·伊萨克曼用它来描述佩里拉(Pereira)族之类的群体。该族于18世纪初从果阿移居三比西河流域,并与彻瓦(Chewa)王族通婚,最后渐渐承认了彻瓦王为其君主。因此,境外居民不同于“边境居民”(frontiersman),因为后者或许有妻子在境外,但对留在欧洲社会的亲属仍保持着基本的忠诚。边境居民最终可能会发展出一种混合文化,而境外居民若也这样便会完全失去欧洲人的特征。19世纪,像佩里拉族那样的境外居民确曾攻击过葡萄牙人。艾伦·伊萨克曼和巴巴拉·伊萨克曼:《作为境外居民的普拉泽罗斯人(Prazeros)》,第19、35—36页及注5。​

  48. 参阅田村实造:《明代满蒙史研究》,第297—339页。​

  49. 努尔哈赤还命令达海将明朝的法典和一些军事著作译为满文。达海并于1632年为旧满文增加了圈点,从而在可能也是境外居民的额尔德尼创造的书面语基础上,制定了更为规范的新满文。1629—1630年间,当满族军队进入中原并兵临北京城下时,正是达海用汉文写了那些布告和文书。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213—214页。《朝鲜实录》中有几封信件涉及一个汉人,此人主管努尔哈赤与其他国家的往来文书。达海正肩负此责,因此这是达海出身汉族的铁证。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56—60页。清史学家们从罗思·李博士那里受益匪浅,因为她在利用满文老档方面做出了开拓性的贡献。她的博士论文便是本章剩余部分赖以成立的基础。她所利用的满文老档是1905年由内藤虎次郎在沈阳首次发现的,其中一部分在1955—1962年间,以《满文老档》为题公诸于世。这些档案都是1778年的抄本,所载为1607—1626及1626—1636年间的史事。神田信夫等学者已用罗马字母为这批史料加了注音,并译为日文。《满文老档》公布后,原本又在台湾故宫博物院发现了,并于1969年以《满洲旧档》为题发表出来。这批档案皆出自当时的满人之手,无圈点,其中有些文书还附有几种译文。尽管“对历史研究来说,原本与抄本只有少数重要的出入”,罗思·李博士还是在其讨论清初历史的开拓之作中同时查阅了这两种版本。见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2—3页。​

  50. 努尔哈赤令曰:“凡都费阿拉时归顺之尼堪,皆视同诸申。”费阿拉在1603—1609年间是努尔哈赤的都城。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29—30、190页;铁玉钦:《论清入关前都城城廓与宫殿的演变》,第3页。费英东就是一个被同化的汉人。他是有名的神箭手,1595年归附努尔哈赤,娶努尔哈赤之女为妻,拜为将军。费英东之子图赖是位凶猛的勇士,1637年曾率清朝禁军(护军)攻打锦州。图赖受封昭勋公,其妻是满族觉罗氏,他们的女儿就是日后顺治帝的孝康皇后(原文如此——译者)。因此康熙帝是个境外居民家族的后裔,兼有满、蒙和汉族血统。《当代著名政治家介绍》,第98页;劳伦斯·D·凯斯勒:《康熙和清朝统治的巩固》,第53—54页;郑天挺:《探微集》,第51页。​

  51. 郑天挺:《探微集》,第2页。据《明实录》1385年的一条记载,明军至辽东后,见当地女真捕获俘虏而“奴之”。和田清:《明初女真社会的变迁》,第92页。​

  52. 郑天挺:《清入关前满洲族的社会性质》,第93页,及其《探微集》,第9—10页;吴卫平:《八旗兴衰》,第24—25页。​

  53. 这些奴隶的法律地位与罗马或德国奴隶多少有些不同。一方面,他们被视为私有财产,可以买卖和继承;但另一方面,他们又具有独立的人格,可以拥有财产和承担债务。汉族奴隶可以相互提出诉讼,对他们不能随意杀害。郑天挺:《探微集》,第88—89页;孟昭信:《清初“逃人法”试探》,第4—5页;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53—55页。​

  54. 满族人仍以狩猎获取食物、衣料和用于交换的皮毛,但16世纪后期,谷子、小麦和高粱已成为他们的主要食粮。佟佳江及苏子河沿岸,甚至山坡和山顶,都被农民垦为耕地。大约1600年以后,满族首领开始向各牛录(由300人组成)征收劳役地租,每牛录出10名壮丁和4头耕畜从事耕作。同时,满族贵族也使用战俘耕种自己的田庄。1618年征服辽东后,这种田庄的数量大大增加了,但其规模仍然较小。1625年后,这些田庄成了人为划定的村庄,平均拥有9—13名壮丁。每个贵族都拥有许多这样的庄。例如,1634年,代善之子便拥有23个庄和503名耕奴。庄头通常由各庄的富户充任。郑天挺:《探微集》,第4、18页;李燕光:《1644年以前满族的社会经济形态》,第142—143页;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18页。1619年,努尔哈赤令其官员“据界藩筑城,屯兵防卫,令农夫得耕于境内。”吞并辽东后,他又令汉人俘虏剃发并就地耕种,而未将其屠杀。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09页。​

  55. 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56页。战俘中的工匠和手艺人通常都被赦免,并得以免除租税和徭役,获得足够的食物和奴仆。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10—111页。关于这一时期满族人的商业活动,见郑天挺:《探微集》,第18—19页。“万历初,贩貂皮、人参、松板以为利”。《万历武功录》第十一卷,引自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75页。​

  56. 起初,女真人向汉人换取铁农具。但15世纪70年代他们学会了将犁铧锻为刀剑的方法,于是明朝和朝鲜都下令禁止铁器出口。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15页。​

  57. 郑天挺:《清入关前》,第90页。努尔哈赤手下有50多名铸工——其中多数是满族人。见《探微集》,第5—6页;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69—70页;李燕光:《满族社会经济形态》,第142页。​

  58. 1587年,满族人在赫图阿拉附近的蓝哈达建起了第一座都城。该城又称宁古塔,四周有石质城墙。努尔哈赤的男姓亲属居于城中,同时有2万户精锐武士驻扎城外。北门附近居住着兵器匠和铁匠,南门附近有制造弓箭的工匠;东门外有努尔哈赤的18座仓库;包括130多间装满粮食的粮仓。莫东寅:《明未建州女真》,第5、84—85页;铁玉钦:《城郭与宫殿》,第2—3页。​

  59. 1605年,努尔哈赤令部下学会晾晒和储存人参,以防腐烂。即使这样,1609年熊廷弼下令禁止与满族贸易后,两年中仍有100多斤人参腐烂变质(它们在内地零售市场原可换取等量的白银)。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75页;谢国祯:《明代社会经济史料选编》,第86—87页。人参贸易的收入肯定相当可观,因为到17世纪20年代,后金已拥有充足的白银。强化价格管理,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30—33、105—108页。​

  60. 魏源在《圣武记》第一卷中,称早期满族国家为“城居猎手之国”。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84页;和田清:《论开国者清太祖崛起的有关问题》;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14页。就更大范围而言,明朝后期东北经济迅速发展,西北则日趋衰落,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东南地区迅速繁荣、西北成为边远地区所引起的贸易不平衡的结果。当时,满族地区南部土地肥沃,北部有丰富的黄金等贵金属矿,森林地带则有取之不尽的毛皮资源。由于这些有利的经济条件,东北在万历年间出现了第一次繁荣。当时内地市场的通货膨胀,导致了对貂皮、人参一类商品的需求迅速增长。由于建立了自己的贸易城市,满族社会日趋复杂。农耕逐渐取代狩猎而成为其主要生活方式。经济欲望也随之增长了。当17世纪的经济危机困扰中国大陆时,东北地区也受到影响,并且可能对刺激满族的军事征服起了不小的作用。此外,这一时期东北的气温变得更加寒冷;1605年前后,辽东的霜冻季节比常年提前了15—20天,粮食产量势必因之下降。龚高法、陈恩之、文焕然:《黑龙江省的气候变化》,第130页。​

  61. 据满文《满洲实录》载:“那时,处处国乱……贼盗如蜜蜂,纷纷而起,自称汗、贝勒、大人,每嘎山(里)立为领主,每穆昆(亲族)立为长,互相攻打,兄弟同志相杀,族多力强者征伐弱者,甚乱。”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72—73页。历史学家郑天挺认为,这次社会动乱的内在原因是,满族社会经济生活日益多样化及由此引起的生产力的发展,使满族奴隶制陷入危机。当然,部分地区的骚乱是由于1573—1576年间,李成梁决定将其大本营从孤山移至宽甸,即今新宾县(原文如此——译者),当时为建州女真的主要农耕区,从而加剧了满汉之间的紧张关系。从1585年起,汉族移民便在那里垦荒,并同当地土著发生过冲突。郑天挺:《探微集》,第6—7、21—23页。​

  62. 尼堪外兰原是努尔哈赤的父、祖的奴仆(诸申)。郑天挺:《探微集》,第6页。​

  63. 这些契约注有首领姓名、所属纳贡人数目及其在规定时间内所能提供的贡品数额。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3页。欧文·拉铁摩尔认为,这种制度创造了一种也许属于前封建主义的新权威。“这种权威的新的特性,看起来似乎与首领的功能有直接关系。汉族人将他们视为其部落的代表,以便为汉族社会和满族部落社会的和平共处提供制度和常规。汉族人将其视为中间人这一事实,加强了首领对其部落的权威。于是世袭原则得到强化,从而使首领家族得以永远保持其权威,而使其他部落成员永远屈居臣属地位。这种情形非常有利于部落首领发动反对外来统治的反叛。此类边疆现象可能是封建主义的来源之一。这些现象在藏族历史中表现得颇为明显。将其同其他地区的边疆史——例如苏格兰高地部族的历史——加以比较,将是十分有益的。”拉铁摩尔:《边疆史研究》,第476页。​

  64. 郑天挺:《清入关前》,第89页,及其《探微集》,第4页。​

  65. 爱新觉罗家族的祖先可追至猛哥帖木儿,他被元朝封为千户,奉命统治松花江地区,且世代传袭。努尔哈赤之父、祖皆被明朝拜为地方官,并曾三次随李成梁进京。薛虹:《建州女真的迁徙》,第50—51页;郑天挺:《探微集》,第4页。​

  66. 郑天挺:《探微集》,第7页。以上及下文所述细节多引自和田清:《清太祖崛起》、《明初女真》及郑天挺:《清入关前》。​

  67. 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96页。​

  68. 曲瑞瑜等:《清入关前对东北的统一》,第110—113页。​

  69. 关于满族人利用婚姻联盟的问题,见郑天挺:《探微集》,第56—61页;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76—79页。​

  70. 努尔哈赤与其弟舒尔哈齐分掌大权。1611年,努尔哈赤杀舒尔哈齐。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6页。埃尔文极为轻视满族骑兵的作用,说他们在作战时只充当预备队,位于披重铠执利刃的前锋部队和披短甲执弓箭的二线部队之后。埃尔文:《古代中国的模式》,第106—107页。但也有人提出更令人信服的看法,即这些骑兵在战斗中常常起着决定性作用,他们既能凶猛地冲破明军阵地,又能迅速避开强敌。满族八旗兵主要分为五个部分:亲军,皆为满、蒙马步弓箭手,负责保卫皇帝;骁骑,皆为骑兵弓箭手;前锋,多为满、蒙马步弓箭手,也有一部分使用云梯、火枪和火炮;护军,有马步弓箭手和火枪手;步军,皆为步兵弓箭手。郑天挺:《探微集》,第173—174页;又见吴卫平:《八旗兴衰》,第35页。​

  71.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17—18页。​

  72. 关于努尔哈赤招纳蒙古部落首领的问题,见匡顿:《游牧帝国》,第282—283页。​

  73.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24页。​

  74. 弗朗兹·米切尔认为,“八旗”制度是由汉人创议建立的,而戴维·法夸尔则强调这一制度受到蒙古的影响。虽然努尔哈赤身边当时确有一位重要的汉官,名叫龚正陆,但无迹象表明是他导致了八旗制度的形成。戴维·法夸尔:《满洲之蒙古政策的起源》,第204页。​

  75. 1621年以后,后金军队的名称皆用汉族名称,满、汉官吏的职位名称也是如此。而“旗”则是有意用来表达一种兼有军政和民政双重性质的组织。1630年,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清太宗实录》第七卷。引自曲瑞瑜等:《清入关前对东北的统一》,第121页。这种旗的组织,也是将松散的女真社会置于其统治者更为直接的控制之下的一种政治手段。一部可怕的战争和生产机器形成了,其代价是普通部落成员对汗的从属关系进一步加强了,汗可将他们从一个贵族名下拨归另一个贵族。李燕光:《满族社会经济形态》,第144页;又见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25—27、58—59页;吴卫平:《八旗兴衰》,第12—14页;戴维·M·法夸尔:《早期满洲国家的蒙古因素与汉因素》,第12—14页。​

  76. “谙班”(amban)意为“大臣”。贝勒原指女真各部落的首领。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后,原贝勒的后嗣仍可使用贝勒头衔。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0—11页。​

  77. 此时,满族人也懂得了世袭继承权的原则。为了检验其长子的能力,努尔哈赤于1613年将大权委托给褚英。不久,褚英诸弟(代善、莽古尔泰、阿敏和皇太极)奏称,褚英逼他们立誓反对努尔哈赤。1615年,努尔哈赤遂将褚英处死。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7—18页。​

  78. 五大臣全是努尔哈赤穆昆的成员,包括额亦都、费英东、何和里、安费扬古和扈尔汉。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8页。​

  79. 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19页。​

  80. 法夸尔:《满洲之蒙古政策的起源》,第198—199页。1594年,努尔哈赤与喀尔喀蒙古通婚。此后,双方关系一直良好。​

  81.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8、23页。​

  82. 陶晋生:《中国政治制度中女真统治的影响》,第121—123页。​

  83. 17世纪10和20年代是北极光频繁出现的时期,当时欧洲出现了观赏极光的热潮。约翰·A·埃迪:《气候与太阳的作用》,第1194页。​

  84.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37页。​

  85. 这被1605年的宽甸事件所证明。当时李成梁企图撤回满族统治区的全部汉族居民。郑天挺:《探微集》,第22—23页。中国、朝鲜和蒙古在满族文献中都被称为“固兰”(gurun),即国。除版图大小、财富多寡不同之外,它们基本上受到同等看待。法夸尔:《满洲之蒙古政策的起源》,第199页。​

  86. 《乾坤正气集》第二八二卷,第31—35页,1609年8月30日条。​

  87. 弹劾熊廷弼的是兵科给事中朱一桂。当时熊廷弼提出,朝中“言官”大多不切实际,以为打败夷狄易如翻掌。他强调说,边防状况实际很糟,而边将要求授权同夷狄进行随机应变的谈判,又受到言官不负责任的非难。《乾坤正气集》第二八二卷,第35—43页,1609年9月8日条;第二八三卷,第20页,1609年12月27日条。​

  88.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34页;又见郝爱礼译:《皇清开国方略》,第49—50页。此时,努尔哈赤确实公开承认了明朝皇帝的主权。郑天挺:《探微集》,第17页。​

  89. 早在1615年,努尔哈赤就担心赫图阿拉一带粮草不足,而这一地区已经推广了精耕细作。“我国素无积储,虽得其(明朝)人畜,何以为生?”努尔哈赤问道。1615年征服叶赫,及1618年攻占辽东,可能使其粮草紧张状况有所缓和。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34—36页。迫使满族寻找新的粮草来源的压力,肯定因“小冰河时期”的异常寒冷而有所增强。在20世纪的“小冰河时期”,即1923—1954年间,黑龙江水域从11月中旬便进入封冻期,比正常年份至少提前了两周。当时黑龙江流域的无霜期只有80天(江北)到140天(江南),农作物一年一熟都很困难。17世纪,松花江和辽河流域的农业生产,也因此而受到严重影响。​

  90. 《大清满洲实录》,第196—199、201—202页。这种《满洲实录》是1780—1782年间,据《太祖实录图》和《太祖武皇帝实录》两书抄写而成的。《太祖实录图》撰于1635年,《太祖武皇帝实录》撰于1644年。《满洲实录》和《太祖武皇帝实录》的内容基本一致,只有少数文字上的出入。虽然满文本《太祖实录》已经散失,但台湾仍保留着三卷满文《太祖武皇帝实录》的旧本。将这三卷的内容与汉文《太祖武皇帝实录》中相应的部分进行比较之后,便可清楚地看出,后者是对满文《实录》的忠实翻译,而满文《实录》则是在《满文老档》的基础上写成的。因此,这里及后文引用的汉文《满洲实录》,是极为接近已经散失的满文原始资料的文献。关于这部分满文资料的问题,见陈捷先:《满文清实录研究》,第77、91—92、96—97、104页。关于对抚顺的进攻,又见弗朗兹·米切尔:《中国满族统治的起源》,第120—124页;吴卫平:《八旗兴衰》,第15页;李鸿彬:《论满族英雄努尔哈赤》,第237页。​

  91. 城内有大约60名商人,都是从山西来此采购人参、貂皮和珍珠的。佐伯富:《清代的山西商人》,第282页。​

  92. 《大清满洲实录》,第202—203页。努尔哈赤已经保证不再杀戮归顺的平民,并禁止部下强占其妻女。郑天挺:《探微集》,第12页;史景迁:《曹寅和康熙皇帝》,第6页。​

  93. 同上书,第203—204页;周远廉:《简评努尔哈赤》,第9—10页。这是一个重大让步,因为剃发至少从拓跋魏以来就是北方部落的标志。其后,随着后金对辽阳其他地区的征服,这一政策又发生了变化。开原陷落后,努尔哈赤下令,所有归顺后金者,不管是朝鲜人还是汉族人,都必须剃发。1621年,努尔哈赤又向朝鲜国王重申了这道命令。郑天挺:《清史探微》,第51—52页,及其《探微集》,第81—82页。关于剃发同征服的关系,见罗伯特·克里默:《周密与修端》,第86页。​

  94.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42页。满语doro,意为“正确的政府”及其“统治方式”,或“正确道路”。汉语称为“道”,也称“礼”,指“礼仪”或“仪式”。法夸尔:《满洲之蒙古政策的起源》,第202页。​

  95. 《皇清开国方略》,第62—67页;曹凯夫:《三藩反对满族统治的叛乱》,第4—6页;萧一山:《清代通史》第一卷,第379—380页;李元度:《国朝先正事略》第一卷,第1页。​

  96. 郑天挺:《探微集》,第56页;史景迁:《曹寅与康熙》,第9页。​

  97. 《贰臣传》第二卷,第1—5页。李永芳并非始终为努尔哈赤所信任。1622年,努尔哈赤打算屠杀一批企图逃回明朝的汉人,李永芳表示反对。努尔哈赤大怒,斥责李永芳“谓朕为不能久”。李永芳遂遭到贬黜。后来他虽然得以官复原职,却永远失去了努尔哈赤的信任。不过,明朝多次派人送来密信,劝他重返明朝,并答应让他官复原职,他也没有接受。周远廉:《简评努尔哈赤》,第27—28页。​

  98. 广宁总兵张承荫和辽阳副总兵皮相廷,遣军1万支援抚顺,亦被金军击溃。彭孙贻:《山中闻见录》第二卷,第2—3页。​

  99. 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85—886页。孙文良对1618—1622年间明朝与后金的战争做了精彩的概述,见孙文良:《论明与后金间的辽沈之战》,第2—3页。​

  100. 《皇清开国方略》,第74—77页。​

  101. 同上书,第77—82页。​

  102. 《乾坤正气集》第二六一卷,第31—32页;吴卫平:《八旗兴衰》,第15—16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886页。​

  103. 《乾坤正气集》第二八四卷,第5页,1619年8月14日条;第18页,1619年9月30日条。​

  104. 《乾坤正气集》第二八四卷,第42—43页,1619年12月15日条;又见康世爵:《朝鲜族“通州康氏世谱”中的明满关系史料》,第183页。​

  105. 沈阳有一套精心构筑的、由护城壕沟和重兵把守的台堡组成的防御工事。然而,明军守将派300名骑兵出城交战,金军将其击溃后,随之追入大开的东城门,这些工事顷刻间便瓦解了。城内军民纷纷向西城逃窜。据一位目击者说:“城中男女老弱自靡于西城,尽坠于城底,或死或伤,委积没城之半。”康世爵:《明满关系史料》,第183页。又见孙文良:《明与后金》,第5页。曹寅(康熙帝的侍从)的祖父,就是在这次战役中投降后金的。史景迁:《曹寅与康熙》,第1页。​

  106. 辽阳城内一些暗通后金的人,悄悄从西城墙上放下绳索。辽阳城延袤15里,金军乘夜爬上城墙,城内军民全然不知。直到次日午后,人们才突然发现金兵已经占领了城墙。全城百姓惊慌万状。经略薛国用自焚而死。康世爵:《明满关系史料》,第183页。​

  107. 《皇清开国方略》,第103—109页;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35页;吴卫平:《八旗兴衰》,第16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957页。​

  108. 《马氏家谱·行述》。​

  109. 邵长蘅:《邵子湘全集》第五卷,第21—22页。​

  110. 蒋士铨:《忠雅堂集》第三卷,第8页;《马氏家谱·神道碑》;蒋士铨:《蒋士铨九种曲·马文毅公传》,第1页。​

  111. 《马氏家谱·纂修》。​

  112. 孙文良:《明与后金》,第3—6页。​

  113.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45页。又见第112页。​

  114. 《皇清开国方略》,第110、116—117页;莫东寅:《明末建州女真》,第85—86页;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46页。当时议政大臣受到处罚,可能也和反对迁都有关。五大臣有三人在进入辽东后不久便死了。1621年,阿敦入狱,随即被杀。几个月后,扈尔汉也被打入监牢。额尔德尼亦于1623年以参与贝勒谋反的罪名被处死。同上书,第47页。​

  115. 《乾坤正气集》,第二八六卷,第1—10页,1621年10—11月条;第12—14页,1621年11—12月条;第二八八卷,第13—14页(日期不详)。​

  116. 邓尔麟:《达官贵人》,第118页,及其《嘉定忠臣》,第191页。​

  117. 《乾坤正气集》第二八八卷,第2—3、8—9页;《明代人名辞典》,第1068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240—241、308、823页。​

  118.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39页。​

  119. 同上。​

  120. 同上书,第40—41页。​

  121. 《贰臣传》,第四卷第13—17页,第七卷第28—29页;《皇清开国方略》,第113—115页。​

  122. 东林党运动以1604年高攀龙和顾宪成建于无锡的东林书院为中心,号召重振君子之气”,恢复明朝的稳定与和平。魏斐德:《自主的代价》,第51页。​

  123. 张其昀编:《清史》,第259页;《贰臣传》第九卷,第28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240—241页。冯铨,北直隶涿州人,1613年中进士,授翰林院检讨。其父冯盛明官至河南左布政使。抚顺陷落后,其父被劾归乡,冯铨也退居原籍。后冯铨极力与魏忠贤交往,1624年在魏忠贤帮助下,得以官复原职,1625年又升任大学士。​

  124. 费维恺:《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大陆近期史学论文》,第358页;罗伯特·B·奥克斯南:《马背上的统治》,第24页。​

  125. 1621年,努尔哈赤令八旗贵族清点各自田庄中的汉人数目,目的是要将其中一部分庄丁占为己有。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52—55页;郑天挺:《探微集》,第19—20页。​

  126.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55—58页。后来被满族人所役使的奴仆,大多是在抚顺和沈阳被俘的汉族民户。托伯特:《清朝的内务府》,第16—17页。​

  127. 该词的使用至少可追溯到1613年。当时努尔哈赤征讨叶赫,围兀苏城劝降。城中人曰:“若养之则降”,努尔哈赤答应了。此处所谓:“养”,满文称“乌吉黑”(ujihe,或作ujifi、ujimbi),意为抚聚恩养。1619年,驻开原的明将来降,努尔哈赤说:“彼闻吾养人,故来投耳”,也用了“养”字,意思是说他们不会沦为奴隶。郑天挺:《清入关前》,第92页,及其《探微集》,第8页。​

  128.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42页。​

  129. 在征服辽东后所任命的汉族官吏中,有4人原是商人,1人是被免职的参将,2人是游击,4人是守备,1人是备官,11人是卫所军官,3人是亲兵,4人是军士,3人是秀才(包括范文程),2人是掌印官,4人是文吏,1人是翻译,还有11人是无官平民。其中多数被拜为努尔哈赤军中的游击或备官。同上书,第60页。一般说来,1631年以前的战俘多半沦为奴隶,受其主人役使。犯罪者的家属也没为奴隶,奴隶的身份世代相袭,奴隶可以自由买卖。有人对汉族奴隶进行过统计,在813人中,有532个沈阳人,83个辽阳人,66个抚顺人。这些城市都是1618—1621年间陷落的,这些汉族奴隶的大多数可能就是在此期间被抓获的。史景迁:《曹寅和康熙皇帝》,第7—9页。​

  130.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64页。​

  131.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176—177页。​

  132. 同上书,第67—76页。​

  133. 格鲁特·罗思:《1618—1636年的满汉关系》。逃人法自1587年开始实施,此时更为严厉。孟昭信:《清初“逃人法”试探》,第1—2页;杨学琛:《关于清初的“逃人法”》,第47页。​

  134.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82—83页。​

  135. 同上书,第84页。1625年建都沈阳时,众贝勒以努尔哈赤已在今东陵一带兴建宫室为由,再次反对迁都。但努尔哈赤指出,迁都是战略上的需要。从沈阳可以轻而易举地渡过辽河,南下进攻明朝,又可挟制东南的朝鲜,向北至蒙古也只有二三天路程。铁玉钦:《城郭与宫殿》,第6—9页;又见吴卫平:《八旗兴衰》,第16页。​

  136. 同上书,第85—86页。​

  137. 同上书,第89页。​

  138. 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43页。​

  139. 驻边明军配有一种称为佛郎机的铜制或铁制前装炮(佛郎机指葡萄牙),可能是从欧洲传来的。这些16世纪的火炮,口径约40毫米,最大射程2000英尺,装在特制的战车上,用骡马牵引。此外还有一种鸟枪,长约4米,它用来发射的导火线,是模仿16世纪初经葡萄牙人传入东亚的导火索制造的。哈罗德·L·卡恩:《皇帝心目中的君主制度》,第139—140页;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179页;又见弗南德·布罗代尔:《资本主义与物质生活》,第294页。​

  140. 最大的火炮长7米,重1800公斤。但不是所有洋炮都这么大。除了后面将提到的“将军炮”外,还有南明军队抗击尚可喜时使用过的小“红夷炮”(1494年9月,欧洲人在意大利被查理八世击败后,不得不承认这种火炮在攻坚战中的威力。)布罗代尔:《资本主义与物质生活》,第287页。1956年,香港出土了一门这种火炮,明永历四年造,长1.7米,口径8公分,重250公斤。罗香林:《香港新发现南明永历四年所造大炮考》,第1页。​

  141. 早在1596年,陈演就向明朝介绍了鸟铳的优越性。其射程是中国鸟枪的两倍。赵士祯:《神器谱》,第7—8页。1616年,即传教士在炤青修建了第一座教堂后的第33年,已有13位欧洲天主教牧师在明朝传教,并吸收了约5000名中国教徒。其中许多优秀分子卷入了东林党运动,特别是参加了反对佛教和宗教调合(三教)的运动。道格拉斯·兰卡什尔:《明末中国佛教徒对基督教的反应》,第101页;埃里奇·泽克:《中国第一次反基督教运动》,第189页。​

  142. C.R.巴克士:《明朝反抗满族入侵时期葡萄牙军队的远征》,第5—10页;乔治·H·邓恩:《一代伟人》,第157—158页。​

  143. 在1640年编撰的题为《圣朝破邪集》的文集中,反基督教者声称,洋炮将在炮手眼前而不是在敌军中爆炸。他们这样说,是因为1642年已有两门炮发生了炸膛事故,炸死了一些旁观的人。史景迁:《改变中国》,第9页;兰卡什尔:《中国人对利玛窦传教的反应》,第110页,及其《中国17世纪反基督教辩论》,第221、224页。​

  144. 关于1616—1622年间沈㴶发动的对基督教徒的迫害,见兰卡什尔:《明末中国佛教徒对基督教的反应》,第98—100页;泽克:《反基督教运动》,第188—192页。关于中国人普遍存在的排外心理,见利玛窦:《16世纪的中国》,第88—89页。​

  145. 泽克:《反基督教运动》,第189页。天主教在福建获得成功的原因之一,是大学士叶向高(1559—1627)对天主教徒的保护。他本人虽不是教徒,却是天主教神甫艾儒略(1582—1649)的友人。叶向高是传教士的保护者,而其继任者张赓则是真正的教徒。他写了大量关于传教士的著作,并撰文阐说与其入仕臣于君、不如在天主之下同为友之理。李天佑:《明末江阴、嘉定人民的抗清斗争》,第15—28、38页;《明代人名辞典》,第1569页;邓恩:《一代伟人》,第188—190页。​

  146. 稻叶君山:《清朝全史》第一卷,第259—260页;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686页;邓尔麟:《达官贵人》,第124页,及其《嘉定忠臣》,第190—191页;贺凯:《明代的监察制度》,第229页;邓恩:《一代伟人》,第184页。​

  147. 巴克士:《葡萄牙军队的远征》,第15页以下;邓恩:《一代伟人》,第216页。​

  148. 稻叶君山:《清朝全史》第一卷,第298—299页;乔奥·罗德里戈斯:《岛国日本》,第15—16页。炮队返回澳门的原因之一,是某些希望维护其外贸垄断地位的广州商人,担心葡萄牙人会以提供军事援助的方式换取自由贸易权。他们贿赂朝中反基督教的大臣们,设法说服了皇上,将特谢拉的炮队遣回了广州。邓恩:《一代伟人》,第215—216页。​

  149. 陈受颐:《早期耶稣会士对明朝崇祯皇帝的宗教影响》,第399页以下。​

  150. C.W.阿伦:《北京宫廷中的耶稣会士》,第135—136页;邓恩:《一代伟人》,第317—318页。他还铸造了“将军炮”(一种用骆驼驮载或两人扛行的轻型长简炮)。有文献记载说,这种炮被用作“大将军炮”的辅助火力。见《清太宗实录》第九卷,第27页。“大将军炮”重500多公斤,用马车运载,用炸药、卵石、铁丸混合制成的炮弹作近距离射击,以对付骑兵的进攻。黄仁宇:《万历十五年》,第180页。​

  151. 1635年,曼纽尔·塔瓦雷斯·勃卡热声称,中国人不会使用大炮,“因此他们在这方面依赖于葡萄牙人”。巴克士:《三百年前的澳门》,第305页,及其《葡萄牙军队的远征》,第20—23页。到1626年明朝已将大炮技术变为自己的特长,尽管他们还在继续利用葡萄牙雇佣军(1647年永历皇帝抵抗清军时,尼科劳·费雷拉率领的一支雇佣军参加了围攻桂林的战役)。历史学家们评论说,这项新的军事技术,使草原骑兵的弓箭在训练有素的步兵面前失去了威力,正是这一变化,在17世纪末使得两个相邻的农业帝国——俄国和中国——对欧亚草原的分割成为可能。威廉姆·H·麦克尼尔:《人类与瘟疫》,第196页。​

  152. 袁崇焕(1584—1630),东莞人,1619年中进士。下文所用其传记材料,多引自亮父:《岭南历史人物丛谈》,第85—95页;及《明史》(国防研究院),第2936页以下。​

  153. 《明史》,第2836页以下;恒慕义:《清代名人传略》,第670—671及839页。​

  154. 马米兹:《魏忠贤》,第153—155页。​

  155. 傅吾康:《于谦》,第121页。他们将熊廷弼的让步斥为叛逆之行,见《乾坤正气集》,第二六一卷,第31—32页,及第二六二卷第28页,高攀龙条;同上书第二九九卷,第10页,1620年杨涟条。我说他们对边防情况一无所知,是根据刘献廷对方以智《全边略记》的评论。他说,该书写于崇祯初年,方以智当时正在兵部任职。然而此书材料来源皆非实录,而多取自传闻。刘献廷断言,多数官员正是依靠这类作品了解边防情况的。刘献廷:《广阳杂记》,第139—140页。不过,应当注意的是有些已经散失的作品对前线生活有相当详细的描述。温体仁的老师颜季亨当时曾著《九十九策》,但在乾隆大兴文字狱时被销毁了,也无抄本流传下来。见傅路德:《平夷九十九策》。​

  156. 《乾坤正气集》第二九○卷,第9页,徐如珂条。徐如珂(1562—1626),苏州人,因在四川平定奢崇明起义而闻名。张其昀:《清史》,第249页。在写给同年温湛持的两封信中,徐如珂提出,应首先平定四川和贵州的叛乱,然后再将主要注意力转向辽东。见《乾坤正气集》第二九四卷,第36—37页。​

  157. 《明史》第四卷,第2846—2847页。​

  158. 徐大化的事迹见姚广孝:《明实录》天启朝第五十一卷,第5—9页。1644年夏,杨涟弹劾魏忠贤犯有24大罪。马米兹:《魏忠贤》,第167页;贺凯:《明代的监察制度》,第203—204页。​

  159. 《明实录》天启朝第五十二卷,第9—10页。​

  160. 《明亡述略》,第278页;《明史》,第3049页。​

  161. 1625年魏忠贤发动的大清洗,就是从告发东北军队胡作非为和阴谋叛逆开始的。根据严刑逼出的供词(魏忠贤已于两年前控制了东厂),东林党领袖杨涟、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顾大章和周朝瑞,都卷入了在东北边地建立割据政权的阴谋。这项阴谋,据说是威胁了朝廷的安全。至1625年8月,所有人犯都死于酷刑之下。马米兹:《魏忠贤》,第161、233—234、238页。​

  162. 《明实录》天启朝第五十五卷,第42页。​

  163. 《明实录》天启朝第五十八卷,第57页;第五十九卷,第4页。​

  164. 《皇清开国方略》,第133—134、140页。​

  165. 辽东大屠杀使明军将士作战时比以往更加顽强。罗思·李:《早期满洲国家》,第6页。​

  166. 《清太宗实录》第一卷,第4页。​

  167. 后金境内的大量人民受着饥荒的折磨。1627年阴历二月,有2万余人越过鸭绿江入朝鲜觅食。皇太极还威胁朝鲜国说,若不提供粮草帮助后金渡过难关,后金便要出兵朝鲜,自己来抢。《旧满洲档译注·清太宗朝》,第178页。​

  168. 明朝给后金的修好之礼为金10万两、银100万两、缎100万匹、布1000万匹。此后,明朝须每年输纳金10万两(应为1万两——译者)、银10万两、缎10万匹、布30万匹。后金则回赠东珠10颗、貂皮1000张、人参1000斤。《旧满洲档译注·清太宗朝》,第164页。​

  169. 《旧满洲档译注·清太宗朝》,第165—166页。​

  170. 同上书,第169页。​

  171. 钱龙锡是编撰“逆案”的倡议者之一。逆案就是开列魏忠贤罪状的官方文件。而更重要的是,其中列举了魏忠贤在朝廷中的同党。《明史》,第2845页;谢国桢:《明清之际党社运动考》,第77—78页。​

  172. 《旧满洲档译注·清太宗朝》,第182—183页。​

  173. 亮父:《岭南历史人物丛谈》,第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