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前两个程序相比,询问证人这个环节比较直观。首先会由一方的律师向证人提出各种问题,证人予以作答,接着由另一方的律师对证人进行询问,最后再由法官进行补充询问。
在询问开始之前,证人先要当众宣誓“保证不撒谎”,否则将接受伪证罪的控诉。证人询问会进行一个半小时到两个小时,法官会专注地聆听。把证人叫到庭审现场进行公开质问而不采用辩论程序中已经普及的书面形式,这主要是为了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因为无论是哪一方的律师整理出的证词,都会让人怀疑有失偏颇。只有让证人在现场接受原、被告双方律师的询问,才可以得出让人信服的证词。
询问证人的环节也相当耗时。一般会先由某一方的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在下次庭审中传唤某位证人,并预先说明自己将要在询问上花的时间,然后再由另一方的律师说明自己在询问上可能要花的时间,最后由法官算出这一次询问一共需要多长时间。由于庭审有着紧凑的日程安排,这个时间一旦定下来就难以再更改。如果在询问证人那天有人迟到而导致询问没有顺利完成,也只能顺延到下一次了。而一般来说,下一次庭审都是3个月之后的事情了。也是因为这个缘故,现在日本的法院都要求律师尽可能减少证人数量,如果证人达到五六个,这场官司通常得拖上好几年。
在走完以上三个程序之后,就到了人们关心的一审判决结果下达的时候了。不过从诉讼开始到一审有时可能会花上好几年的时间,这主要因为总是有人想把官司的时间拖长并且往往能得逞。道理其实很简单。比方说原告希望被告在房子到期之后尽快归还,而对于被告来说,自然是官司打得越久自己就能在房子里住得越长。因为官司的延长总会对某一方有利,有时律师们还会遇到当事人主动要求拖延官司的情况。在日本的司法制度当中,缩短官司时间虽然异常困难,但人为地延长官司时间却很简单。也正是因为打官司容易一拖再拖,大量的官司最终才以当事人受不了漫长的诉讼而以和解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