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故事,是关于一道现在看起来匪夷所思的法令,但在当时,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
让我们先来看一张照片。
这是一张刊登在1933年12月5日美国报纸头版的照片。
乍看上去,以为是美国人在庆祝他们的球队获得了世界杯冠军——当然,美国人只爱橄榄球,不爱足球。
或者,看上去像是一个生日派对?但从酒保双手高举的开心劲儿来看,又不像,而且也找不到“寿星”在哪儿。
其实,他们确实是在庆祝一件事,只是庆祝的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他们手里的酒。
这一天,美国人欢天喜地: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喝酒了。
说起来真的是有点匪夷所思:在连空气中都弥漫着自由气息的美国,居然曾经像一个宗教国家一般,通过严格的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禁酒。而且,这一禁,居然就禁了整整14年。
这就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禁酒时期”。
我们把时间再往前推14年——1920年1月17日。
这一天的午夜零时,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生效。
这条法案规定:
1.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
2.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违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
3. 21岁以上的人才能买到酒,并需要出示年龄证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购买。
毫无疑问,这是条相当严格的法案。换句话说,从法案颁布的那一天开始,美国其实基本上成了一个禁酒国家。
为什么会这样?
如果要分析美国禁酒令出台的背景,可能写一本书都说不完,但总的来说,主要是下面几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禁酒令的强制推行,来自强大的宗教背景——美国的清教徒。
1620年,一艘载有102名乘客的“五月花”号轮船,来到了美洲普利茅斯建立了殖民地。在102名乘客中,相当一部分都是在欧洲受到迫害的清教徒。
这批人在旅途中签署的《五月花号公约》,成为美国未来《独立宣言》的蓝本,也成了美国的立国之本,而清教文化,也就成了美国的文化之源。
作为第一批欧洲移民的后代,土生土长的美国白人,都是从小受着清教的文化熏陶长大:反对奢华纵欲,主张勤俭忍耐。而酒,他们认为恰恰是违反这些信条行为的最大推动力:醉酒闹事,饮酒伤身,酒后冲动……
总之,中国人说,“万恶淫为首”,清教徒们可能要改成“百恶酒为先”。
第二个原因,是美国蓬勃兴起的女权运动。
试问,谁喜欢喝酒?无疑大多是男性。喝了酒后的男性,谁最反感?无疑大多数是女性。
直到1920年以前,美国的女性是没有投票权的(比欧洲晚)。从教育权、财产权、经商权再到投票权,美国的女性一直在努力争取自己的权利。而禁酒则成为一个有力抓手——妇女们认为男人酗酒会催生家庭暴力,会带坏孩子。所以当时禁酒运动背后的主要推动力量,是美国的女性。
就在禁酒令颁布的8个月后,美国通过了宪法第十九修正案,美国女性获得了投票权。
第三个原因,则来自精英主义的“排外”。
到了20世纪初,美国无论是国内生产总值还是综合国力,都大大超越了英国,但架构起这一繁荣的移民文化,却也带来了不少社会冲突和矛盾——传统的美国白人(尤其是清教徒),有道德优越感,有作为盎格鲁–撒克逊人种的种族荣誉感,但总觉得有不和谐感。那些在大街小巷开着各种酒馆和娱乐场所的人,包括他们的消费者,都是谁?黑人、犹太人、华人等,他们收入较低,素质较差,行为粗俗,让白人清教徒觉得,必须要做些什么来捍卫自己的文化价值观。
与此同时,经济繁荣带来了美国中产阶级的崛起,面对物欲横流的社会、外来移民的涌入、道德水准的下降,他们一直有一种改良的愿望——或者概括为“进步主义”。而实现这种主义,一大手段就是通过大量的道德立法,禁酒令无疑就是其中的代表。
1920年1月16日,也就是禁酒法案生效的前一天,美国各大城市道路上的运酒车络绎不绝——人们都赶着时间把酒运回家里收藏。到了那天的晚上,街道上空无一人,因为人们都在家里或其他公共场合举行最后一次合法的、有酒精的聚会。
一位参议员在一个晚餐会上举杯祝酒:“今晚,是美国人个人自由被剥夺的前夜。”
全场热烈鼓掌。
那么长达14年的美国禁酒,效果究竟如何?
非常遗憾,有数据统计显示:禁酒期间的美国酒类消费量,比禁酒前提高了50%。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呢?其实至少有一点道理是相通的:禁书往往卖得最热,禁片往往想看的人最多。
而且,美国的“禁酒法案”明显存在一条漏洞:禁止销售含酒精的饮料,却并不禁止贩卖酿酒的原料。
于是,各种各样的“擦边球”就开始出现了。
啤酒厂不能卖啤酒了不是吗?法律没禁止我卖麦芽和啤酒花呀!当时,很多啤酒厂都开始出售麦芽和啤酒花,然后注明这是用于“烹饪”或“烘焙”。
当时开始出现一种叫“NearBeer”的啤酒,酒精度正好控制在0.5%,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啤酒厂会提供详细的说明书,告诉买家:千万不能做以下的一些步骤,不然就会酿出高酒精度的啤酒,后果自负!
可以想象,卖家和买家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然后一种叫“VineGlo”的葡萄酒原料也开始盛行起来,这是一种经过调配的浓缩葡萄汁,30天后,可以自行发酵成葡萄酒。还有一种“葡萄砖”,以葡萄干加酵母的包装形式出售,生产商会在包装上附加“温馨提示”:如果您不小心把这些东西加入到一加仑的水中再密闭保存,那可要千万当心!因为20天后可是会变成葡萄酒啊!
如果说,以上这些“小动作”还算温情脉脉的话,那么对于一些原先嗜酒如命的酒鬼的行为来说,那可就要命了,是真的要命。
由于禁酒,美国地下市场上开始出现大批用工业酒精制作的劣质酒,一批一批的酒鬼为了解馋,前仆后继,饮鸩止渴。当时有一个叫牙买加生姜的医疗偏方,使用者称之为“杰克”,它有非常高的酒精含量。有些无良店家便将“杰克”掺入工业用可塑剂,结果导致数以千计的受害者足部和手部瘫痪,最终造成大批人四肢麻痹、大脑不可逆受损甚至直接中毒死亡。
禁酒的效果不佳,这倒也算了,但随之带来的另一些后果,却是当初支持禁酒令的人们没有想到并完全无法接受的。
禁酒令实行了14年,居然让美国的黑社会迅速崛起,并大大滋生了政府各个部门的腐败,尤其是司法系统。
正规市场一旦没有某样急需品出售,随之而兴起的是什么市场?无疑是黑市。美国禁酒期间,走私和地下交易酒类,成了一笔一本万利的生意,从而促使大量的黑帮开始从事地下的私酒酿制生意。发展到后来,黑帮从事酿酒、运输(组建卡车公司)、贩卖(大量的地下酒吧),已经形成了“一条龙”产业,黑帮之间为了利益的火并也开始层出不穷。
在禁酒之前,美国的黑社会几乎没有资金来源,而一禁酒,黑帮开始财源滚滚。
黑社会的迅速扩张,很快影响到了政府系统,首当其冲的是司法系统。警察之中,喜欢饮酒的大有人在,在这样的前提下,他们有什么动力去搜查贩卖私酒,取缔地下酒吧?这些都打击完了,他们喝什么?不仅如此,因为获得了巨大利益,黑社会开始用金钱逐步侵蚀司法系统,司法队伍中和黑社会沆瀣一气的人越来越多,不仅仅是满足自己的饮酒欲望,而且开始收取保护费,提供保护伞,实现“警黑一家”。
司法系统外的政府官员,也开始加速堕落。
美国当时虽然禁酒,但为了保证宗教活动的用酒,法律允许一些小规模的葡萄酒生产,只是它们的供应必须由政府集中管理——“监守自盗”以及以政府内部为源头的私酒交易,开始源源不断地涌现。
没能幸免的还有医疗体系。在医院,威士忌是可以被医生作为处方开给病人的,这还了得?禁酒期间,需要威士忌作为处方的“病患”大量增加,医院居然成了买酒的好去处,而不少医生也变成了“酒商”。有数据显示,美国的医院当年一年就开出100万加仑的威士忌处方。
即便是表面上支持禁酒的时任美国总统哈定(被很多美国人评为美国史上最差总统),他的私人酒库里也总是摆满了酒,他的内阁班子成员,几乎都和酒贩子有来往。
有美国学者曾经指出:禁酒令颁布之前,美国政府指挥黑社会;禁酒令颁布之后,黑社会通过贿赂,开始指挥美国政府。
到了禁酒令的后期,整个美国社会已经呈现出一种荒唐的状态:
本来想通过禁酒提升美国国民的健康水平,结果越来越多的人因为喝了品质低劣的酒甚至假酒,频频被送进医院。
本来是想通过禁酒稳定社会,降低犯罪率,结果却让黑社会茁壮成长,整个社会安全系数大大降低。
本来想通过禁酒提高人的道德水准,降低贪污腐败的概率,结果整个政府体系却迅速堕落,警务系统甚至已被黑社会腐蚀得不堪入目。
当然,禁酒令也对美国的酿酒产业造成了致命打击。禁酒期间,一半的啤酒厂倒闭,解禁后也没有再恢复。美国的啤酒至今仍被人诟病没有个性,只是大众消费的产物。葡萄酒方面,全美的葡萄酒正规产量(不包括自酿)从禁酒令前的5500万加仑(2.0820亿升),骤降到3.5万加仑(13.2万升)——最关键的是,葡萄酒从一种精致的酒品,开始转为禁酒期间一种粗糙的、可以解馋的低劣产品(都是自酿的),这个状况在禁令解除后很久也没有恢复过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就连当初大力支持禁酒法案的美国人,也慢慢开始质疑当初自己的抉择正确与否了。
这时候,压倒禁酒令的最后一根稻草来了——经济大萧条开始了。
1929年开始的那场波及全世界的经济大萧条,让整个美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在举国士气低迷甚至委顿的背景下,谁还去考虑喝酒究竟道德不道德的问题?
从农业来看,酒精的生产,可以扩大粮食的消费,拉动内需。从商业来看,多一种商品的流通,市场的流通性也就随之增加。从经济来看,美国政府禁酒损失的酒类税收,一年就高达5亿美元。
哪怕什么都不管了,单对于哀伤的美国人而言,给他们一点酒精的慰藉,又有什么不妥呢?
于是,1933年,一位叫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总统竞选人,把“废除禁酒令”也放进了竞选纲领,表示如果当选,一定废除这项法案。
然后罗斯福就当选了(当然不仅仅因为这点),然后他就践行了诺言——
1933年12月5日,施行长达14年之久的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也就是禁酒法案被宣布废止。
这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废除的宪法修正案。
馒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