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胜利者

什么样的阶级或社会阶层能在现阶段真正代表文化,能为我们孕育出学者、艺术家及诗人,能为我们提供创作艺术的人才呢?

是否一切都变成商品了,就像美国那样?

——雅各布·布克哈特,1868—1871年[1]

日本政府开明了,进步了;他们以欧洲经验为指引,聘请外国人出任政府顾问,东方的风俗习惯已在西方文明面前臣服。

——T.厄斯金·梅爵士,1877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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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对世界的统治从来不曾像19世纪第三个25年那样全面、那样绝对。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欧洲白人祖先传下的后代,从未遇到像这个时期这么少的统治挑战。在资本主义的经济强权世界里,至少包括一个非欧洲国家,或该说联邦,即美利坚合众国。美国那时还没有在世界事务中扮演主要角色,欧洲政治家只有在他们的利益涉及美国直接感兴趣的两大地区(即美洲大陆和太平洋)时,才会注意到它。然而除英国之外,没有任何国家会经常不断地卷入美洲大陆和太平洋这两大地区。英国与众不同,它的眼光一直紧盯全球。拉丁美洲解放运动已将中南美大陆上的欧洲殖民地全部解放,只剩下圭亚那(Guyanas),该地曾是英国的食糖供应基地,是法国关押重刑犯的监狱,也是荷兰人的怀旧纪念物,令他们经常回忆起过去与巴西的关系。加勒比海诸岛屿除伊斯帕尼奥拉岛(Hispaniola,岛上包括海地黑人共和国和多米尼加共和国,多米尼加最终摆脱了西班牙统治,也摆脱了海地的控制)外,其余仍然是英国、法国、荷兰、丹麦以及西班牙的殖民地(古巴和波多黎各)。欧洲各国对西印度群岛殖民地都抱无为而治的态度。只有西班牙例外,它仍沉浸在帝国美梦里。北美殖民地的情况则有所不同,直到1875年仍有许多欧洲人居住在英属加拿大这块殖民地上,它是一个疆土辽阔、人烟稀少、尚未开发的大地。加拿大与美国隔着一条长而开放的笔直边界,东起安大略省边境,西至太平洋,在这条直线似的边界两侧有些争议地区,但都在19世纪经过和平谈判做了调整,当然不乏外交上的讨价还价,调整的结果大部分对美国有利。但在修建横跨加拿大的东西大铁路时,英属哥伦比亚省可能禁不住美国太平洋诸州对它的引诱。至于在亚洲的太平洋沿岸,欧洲大国直接驻扎的地方只有俄国的西伯利亚远东、英国的香港殖民地和英国的马来亚据点。法国此时也开始侵占印度支那。西班牙、葡萄牙以及荷兰殖民主义残留下来的地区,在这个阶段还没有造成国际麻烦(前荷兰殖民地即现今的印尼)。

美国领土扩张并未在欧洲引起重大政治骚动。美国西南部的大部分——加利福尼亚、亚利桑那、犹他、科罗拉多的一部分,以及新墨西哥的一部分——是在1848—1853年间经过一场灾难性的战争从墨西哥手中取得的;阿拉斯加则是在1867年从俄国手中购买的。当这些西部新旧地区在经济上具有足够的利益或影响力时,便被收纳为联邦的一州:加利福尼亚在1850年改建成州,俄勒冈在1859年,内华达在1864年。而中西部的明尼苏达、堪萨斯、威斯康星及内布拉斯加,则是在1858—1867年间成为州的一员。在这个阶段,美国开拓疆土的野心并未超过这个限度,只是奴隶集中的南方数州还希冀将奴隶社会扩大到加勒比海几个大岛上去,甚至对拉丁美洲也怀有野心。美国统治的基本模式是间接控制,因为名义上独立的外国政府知道它们必须与这个北方巨人保持同一立场,它们没有一个能对美国提出直接、有效的挑战。要到19世纪末,帝国主义正式成为国际风尚之时,美国才一度打破它业已成形的传统做法。墨西哥总统波菲里奥·迪亚斯(Porfirio Diaz,1828—1915)曾仰天长叹道:“可怜的墨西哥,你离上帝太远,离美国太近。”即使那些觉得万能之主仍能保佑它们的国家的人,也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在这个世界上,华盛顿才是它们应该睁大双眼密切注视的地方。这个北美冒险家有时试图在连接大西洋和太平洋的那条狭窄陆桥及其周围建立直接统治,但均无结果,后来巴拿马运河凿通了,一个小小的独立共和国从略大一些的南美国家哥伦比亚当中分裂出来,美国遂占领了这个共和国。不过,这是后来发生的事。

世界大部分地区,特别是欧洲,对美国的举动之所以十分关注,原因很简单:一是在这个时期(1848—1875)有数百万欧洲人移居美国;二是由于它的疆土如此辽阔,发展这般神速,已成为全球技术进步的奇迹。美国人自己首先提出,它是集众优之大成的国度。1850年的芝加哥只有3万人口,不到40年它便成为世界第六大城市,拥有100多万人口,谁能在世界其他地方找到像芝加哥这样的城市呢?美国那几条跨越内陆的铁路,其长度不是任何国家可以比拟的,铁路总里程亦不是任何国家可望其项背的(1870年铁路总里程达49168英里)。世上的百万富翁中,没有像美国百万富翁那样全是靠白手起家、个人奋斗而致富。就算美国百万富翁的钱财还不是世界百万富翁之最——他们很快就会成为首富——但他们的人数之多,则肯定是首屈一指。没有一个国家的报纸像美国那样甘冒风险,把它变成新闻记者们随意说话的天地;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客像美国那样明目张胆地贪污受贿;也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那样握有无限的机会。

美国还是一个新世界,是在开放的国土上建立起来的开放社会。人们普遍相信,身无分文的移民来到这里之后便能获得新生(成为“白手起家的人”),而在每个人致力奋斗的过程中,一个自由、平等、民主的共和国,一个在规模和重要性上都独一无二的国家,便在1870年前建立起来了。美国一度标榜它的政治形象是革命的,与欧洲王室、贵族的旧世界,与四下征讨的旧世界迥然不同。旧世界形象可能已不再那样生动,至少在它边界以外的地区已不再是。代之而起的美国形象,是一个摆脱贫困的地方,是一个经由个人致富活动为个人带来希望的地方。相较于欧洲,新世界的新越来越不在于它是一个新社会,而是一个新富起来的社会。

然而在美国国内,革命的美梦离结束尚远。美国仍保持其平等、民主的形象,尤其是不受限制、无政府式的自由形象以及充满机遇的形象(日后变质为“命定论”)。威廉·H.苏厄德(William H.Seward)1850年说:“大西洋国家……不断革新欧洲和非洲的政府及社会组成。太平洋国家必须在亚洲发挥同样崇高而仁慈的作用。”[3] 如果不了解这个乌托邦成分,就无法理解19世纪的美国,就此而言,也无法理解20世纪的美国,虽然这个乌托邦成分日益被志得意满的经济和技术活力所掩盖,也日益转化成经济和技术活力,当然在发生(经济)危机时除外。这种乌托邦成分渊源于自由土地上自力更生农民的农业乌托邦思想,与大城市、大工业世界格格不入,在本书所述时代尚不甘心向大工业世界俯首称臣。甚至像新泽西纺织城帕特森(Paterson)这样典型的美国工业中心,其商业气息也还无法居于统治地位。1877年爆发纺织工人罢工,厂主们强烈抗议共和党市长、民主党参议员、新闻界、法院以及公众舆论,抗议他们不支持业主。他们的抗议其实不无道理。[4]

此外,美国的主体仍然是农村:1860年时,只有16%的人口居住在总人口8000及以上的城市。这种地地道道的农业乌托邦——自由土地上的自由农民——能比以往的任何时候动员起更大的政治力量,主要是从人口日益增多的中西部。它为共和党的组建做出巨大贡献,对共和党反奴政策的贡献更自不待言。(因为无阶级的自由农民共和国纲领,根本无法与奴隶制度牵扯到一起,对黑人也不感兴趣,因此共和党党纲便排除了奴隶制度。)1862年共和党在国会通过《公地开垦法》(Homestead Act ),这是它取得的最伟大胜利。《公地开垦法》规定:凡在美国连续居住5年者,每名年满21岁的男子可免费获得160英亩业经国家丈量的土地;居住满6个月者,可以每亩1.25美元的价格购买土地。不用多说,这种农业乌托邦失败了。1862—1890年之间,受惠于该法案的美国人不到40万户,而这期间美国人口却增加了3200万,其中西部诸州增加了1000万。光是铁路部门出售的土地就比《公地开垦法》分给农民的土地还要多,售价每亩5美元。(铁路部门因获得无数公地,遂做起房地产和投机买卖,以便从房地产和投机的盈利中弥补修建铁路和运营铁路的亏损。)无偿土地的真正得利者是投机商,是金融家和资本主义企业家。到了19世纪的最后几十年,自由农民的田园生活美梦已很少被人谈起了。

我们该将美国这种变化看作革命美梦的结束,还是新时代的到来,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发生在19世纪第三个25年。神话本身便可为这时代的重要性作证,因为美国历史上两件影响最深刻、最久远、最被大众文化视为珍宝的大事,就属于这个时代:内战和西部(开发)。而在涉及西部(更准确地说是南部和中部)开发时,这两大事件又密切关联。西部开发引起了共和国内部的冲突,即代表来美定居的自由移民而且重要性日增的资本主义北方,与奴隶社会的南方之间的冲突。为了将奴隶制度推行到中西部,在1854年发生了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之间的冲突。正是这场冲突促使共和党诞生。1860年林肯当选总统,又促使美国南方于1861年从美利坚合众国中独立出去。(脱离联邦的州包括弗吉尼亚、南卡罗来纳、北卡罗来纳、佐治亚、阿拉巴马、佛罗里达、密西西比、路易斯安那、田纳西、阿肯色、得克萨斯。一些边境的州犹豫不决,但是没有脱离联邦,包括马里兰、西弗吉尼亚、密苏里、堪萨斯。)

移民居住区向西延伸本非新的举措,只是在本书所述时期,由于有了火车,也由于加州的发展(见第五章),而使向西部扩展的速度大大加快而已。第一批移民于1854—1856年到达密西西比河,并到河的对岸定居。1849年后,西部不再是一望无际的边境地区,而是夹在两个高速发展地区之间的大片草原、沙漠和群山,那两侧飞快演变的地区,即美国东部和太平洋沿岸。横跨内陆的几条铁路同时建成,东行的铁路始于太平洋沿岸,西行的始于密西西比河,两条铁路在犹他州会合。1847年,摩门教(Mormon)将犹太人从艾奥瓦转移至此,因为他们错认为这里太过偏僻,是非犹太教人到不了的。事实上密西西比和加利福尼亚之间的地区(“蛮荒的西部”),在本书所述时期仍然相当荒凉,和“已开垦的”地区或中西部大不相同。在“已开垦的”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定居的人口已经很多,土地成了良田,甚至日益工业化。据估计,1850—1880年,在大草原、西南部以及多山地区建设农场的总劳动力,与同期东南部或早有移民定居的大西洋沿岸中部的几个州相比,几乎不相上下。[5]

密西西比河西部的大草原渐渐被农民占据,这就意味着他们已经把印第安人赶走了(强行转移),把以前根据早期法令移居来此的人赶走了,把印第安人赖以生存的牛群消灭了(全部屠杀)。这种赶尽杀绝的活动于1867年开始,也就是国会设置印第安保护区的那年。及至1883年,约1300万印第安人被杀死。山区从未成为农业定居区,依旧是“勘探员和矿工”的边疆,直到发现了稀有矿藏之后——大多是银矿区——人们才蜂拥而至。所有矿区中矿藏量最大的是内华达州的康斯托克矿区(Comstock Lode,1859)。这个矿区20年的产值高达3亿美元,造就了6个巨富、20个百万富翁以及许许多多有钱人,他们所发的财虽然比不上前面两者,但是依照当时的标准,那笔财富已经相当可观了。后来矿挖尽了,关闭了,只剩下一座空荡荡的弗吉尼亚城,城里住的都是些康沃尔人(Cornish)和爱尔兰矿工,终日无所事事地在以前的工会大楼及歌剧院里游荡。科罗拉多、爱达荷和蒙大拿也曾发生过人涌如潮的情况。[6] 但人口并未因此增加多少。科罗拉多在1870年只有不足4万居民(科罗拉多在1876年升格为州)。

西南部基本上仍是以家畜为主,是牛仔之家。大群的牛——1865—1879年间约有400万头——从那里赶往码头和火车站,然后西运,送到芝加哥的巨大屠宰场。这条运输线使密苏里、堪萨斯和内布拉斯加的移居区[如阿比林(Abilene)和道奇城(Dodge City)]声名远扬,它们的名字将与千部左右的西部电影共存,直至今日,仍未被严厉、正直而且热情无比的大草原农民所掩盖。[7]

“蛮荒的西部”是一个神奇的谜,很难以现实主义的态度加以分析。关于它只有一个非常接近历史准确性的事实,一个已成为一般常识的事实:即其持续的时间很短,全盛时期是在内战和开矿结束、家畜业兴旺的19世纪80年代之间。西部的蛮荒并非印第安人之过,除了在西南部最边远的地区外,印第安人已做好准备与白人和平相处。西南部的部落,例如阿帕契族(Apache,1871—1886)和(墨西哥的)雅基族(Yaqui,1875—1926),他们为了维护独立、不受白人统治,而与白人打了几个世纪之久。西部之所以蛮荒是由于制度的关系,或者说是由于美国缺乏有效的机制、缺少政府权威和法律。加拿大就没有“蛮荒的西部”,加拿大的淘金潮也不像美国那样杂乱无章,苏族(Sioux)印第安人在加拿大生活得很平静,而美国的苏族人则和美国将军卡士达(Custer,1829—1876)激战,并击败卡士达,但最终仍被消灭。人们追求自由、渴望发财的梦想,使无政府状态(或者换个中性说法:对武装自立的强烈嗜好)更为变本加厉(是黄金把人们吸引到西部)。只要出了农业居住区,出了弗吉尼亚城,便看不到任何家庭。1870年的弗吉尼亚城,男女的比例是二点多比一,儿童只占10%。有人说取材于19世纪下半叶美国西部生活的西部电影,实际上降低了自由梦、黄金梦的品位,此话确实不假。电影里的主人公经常是些亡命之徒和酒馆枪手,例如“狂野的比尔”·希科克(Wild Bill Hickok)等,而不是加入工会当了矿工的移民。对希科克之流,人们能说出什么好话呢?不过,我们也不应把自由梦、黄金梦理想化。他们的自由并不及于印第安人和华人(1870年,华人约占爱达荷人口的1/3)。在盛行种族主义的西南部——得克萨斯属于1860—1861年间南部11个州组成的南部邦联——所谓的自由也肯定不是对黑人而言。在我们认为是属于“西部”的东西当中,从牛仔装到“加利福尼亚习惯法”(后来成为美国山区行之有效的开矿法)[8] ,有许多是来自墨西哥,具有墨西哥血统的牛仔恐怕也超过任何一个集团的牛仔,然而自由却不适用于墨西哥人。自由是贫穷白人的梦。贫穷白人希望用赌博、黄金和手枪来取代资产阶级世界的私营企业。

如果说“西部开拓”不存在任何含混不清的问题,那么美国内战的性质和起因,却会引起历史学家无止境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南方奴隶社会的性质,以及南方是否有可能与朝气蓬勃的资本主义北方和谐相处、共存共荣。南方究竟是不是奴隶社会呢?须知黑人在南方各地(除几个小地方外)总是少数,他们不是在典型大种植园里工作的奴隶,而是人数不多的几个黑人在白人农场上劳动或是在白人家里帮佣。毋庸否认,奴隶制度是南方社会的核心机制;我们也不能否认奴隶制度是南北方摩擦和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然而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南北冲突会导致1861年南方11个州脱离联邦?为什么会导致内战?为什么其结果不是达成某种共处的方案?虽然北方大多数人憎恨奴隶制度,但单单是好斗的废奴主义者毕竟没有足够的力量决定联邦政策。不管商人自己有何看法,但北方资本主义大可先与奴隶制度的南方达成妥协,然后再去剥削南方,就像国际商界与南非“种族隔离政策”达成妥协一样。

当然,奴隶社会注定会灭亡,美国南方奴隶社会也不例外。没有一个奴隶社会的延续时间能超过1848—1890年这段时间——甚至古巴和巴西也不例外(见第十章)。奴隶社会在现实上和道德上都是孤立无援的。在现实上,由于废除了非洲的奴隶贸易(及至19世纪50年代,奴隶贸易相当有效地被制止了),奴隶来源宣告断绝;在道德上,自由主义中产阶级绝大多数一致认为奴隶社会与历史前进步伐背道而驰,在道德上不能允许奴隶制度存在。此外,在经济上,奴隶制度的效益也很差。很难想象美国南方奴隶社会竟能留存到20世纪,很难想象它能比东欧农奴制度存在的时间更长,即使我们认为奴隶制度和农奴制度作为一种生产制度是有能力生存下去的(有几派历史学家持这种看法)。但是促使南方在19世纪50年代走上危机点的,是下面这个更加具体的问题:它难以与朝气蓬勃的北方资本主义共处,以及阻止人口拥向西部。

从纯经济角度来说,北方并不担心南方这个尚未进行工业化的农业地区。时间、人口、资源以及生产力等优势都在北方那边。主要的障碍是政治。南方实际上是英国的半殖民地,南方的大部分原棉都提供给英国,并从自由贸易中取得实惠;而工业的北方很久以来就坚定、激烈地主张保护关税,但由于南方诸州的政治影响(别忘了,南方各州在1850年几乎占联邦半数),北方才无法按其愿望有效实施关税保护政策。北方工业对全国分成一半奴隶社会、一半自由社会的担心绝对比不上对全国分成一半是自由贸易、一半是保护关税的状况。还有一点,南方竭尽全力企图抵消北方的优势,想把北方与内地隔开,企图建立一个面向南方以密西西比河流域为基础的贸易和交通区,而不想面向东方朝着大西洋,而且只要可能就抢先下手,向西发展。这是极自然不过的事,因为南方的贫穷白人早已开始探测和开发西部了。

然而,正因为北方拥有经济优势,所以南方不得不更加顽固地依赖其政治力量,用最正式语言提出其要求和主张(例如坚持一定要正式接受西部新地方的奴隶制度);不得不强调州的自治权(“州的权力”)以对抗中央政府;不得不在全国性政策问题上行使否决权;不得不对北方经济发展泼冷水,如此等等。事实上,当南方实施其向西部扩张的政策时,它很难不成为北方的绊脚石。它的唯一本钱是政治。它绝对是逆历史的潮流而动(它不能,也不会在一场发展资本主义的游戏中击败北方)。交通运输方面的每项改善都加强了西部与大西洋的联系。铁路系统由东往西的长度基本上与由北往南的长度差不多,不会长多少。而且西部的人,不论他们是来自北方或南方,都不是奴隶,而是穷人,是白人,是自由人,是被这里免费的土地、金子吸引来的,是来冒险的。将奴隶制度正式推广到新的领地和新的州,这对南方极为重要。南北双方的冲突在19世纪50年代之所以愈演愈烈,主要便是因为这个问题。同时,奴隶制度在西部很难存在,西部的发展事实上的确会削弱奴隶制度。南方领导人曾想要吞并古巴,并建立一个南方—加勒比海种植园帝国,以强化奴隶制度的效果,结果当然未如其所愿。简言之,北方处于能够统一全国的有利地位,南方则不然。南方摆出进攻好斗的架势,但它真正的意图是放弃斗争,脱离联邦。当1860年来自伊利诺伊州的林肯当选总统,显示南方已失去“中西部”时,南方所采取的行动明显带有分裂倾向。

内战之火燃烧了四年。就伤亡和损失而言,这是迄至那时规模最大的战争,当然这和那个时代的南美巴拉圭战争相比,多少要逊色一些,与中国的太平天国战争相比,更是黯然失色。北方在军事上表现欠佳,但最终赢得了胜利,因为他们兵源充足,生产力高,而且技术先进。北方毕竟拥有全国70%的人口、80%的壮丁和90%以上的工业产品。北方的胜利也是美国资本主义的胜利,是现代美国的胜利。然而,尽管奴隶制度取消了,但这并非黑人的胜利,不管他是黑奴,还是自由人。经过几年“建设”(也就是强制推行民主化),南方恢复了保守的白人统治,也就是说回到种族主义者手中。北方占领军最后于1877年撤出。从某种意义上说,南方似乎达到了其目的:南方清一色是民主党的天下,北方共和党人无法与之共事,只好敬而远之(共和党在1860—1932年的大多数时间里,都把持了总统宝座);南方因而保留了相当多的自治;南方在国会握有阻止议案通过的票数,从而可发挥某些全国性影响,因为它的支持对另一大党民主党的成功是不可或缺的。事实上,南方仍是农业区,贫穷落后,愤世嫉俗,满腹怨言。白人因永远忘不了战争的失败而耿耿于怀,黑人则因被剥夺公民权和白人的残酷压迫而愤恨诅咒。

内战结束后,一度因战争而减慢速度的资本主义发展,开始以戏剧性的姿态突飞猛进,为海盗式的商人们提供相当多机会[这些商人有个美名,叫作“强盗贵族”(robber barons),原意是封建时代对路过自己领地的旅客进行拦路抢劫的贵族]。这个不同寻常的进展,构成了本书所述时期美国历史的第三个部分。“强盗贵族”时代与内战或“蛮荒的西部”不同,它没有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神话,只有民主党人和平民党人把它当作魔鬼研究的一部分,但它仍是美国现实的一部分。“强盗贵族”在今日商界仍依稀可辨。他们曾使英语词汇因之改变,如内战爆发之初,“百万富翁”(millionaire)还是个新词,但当1877年第一代“强盗贵族”的头号人物范德比尔特去世时,他的遗产高达1亿美元,需要有个新词来称呼他,于是有了“亿万富翁”(multimillionaire)一词。有人一直在为这些“强盗贵族”辩护,为他们恢复名誉。有人争辩道,美国大资本家中有许多人是创造发明家,没有他们就没有美国工业化的胜利(而美国工业化胜利是令人难忘的),就没有如此迅速的工业化。所以他们的财产不是来自经济上的抢劫掠夺,而是由于他们的慷慨,以及社会对他们的慷慨的奖励。这种论点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强盗贵族”,因为若碰到类似菲斯克或古尔德这类卑鄙无耻的金融家,就算再能干的辩护士也会为之语塞。然而,若硬要否认下列事实也是没有意义的:这时期的许多大亨、巨头,的确对现代工业经济,或对与工业经济颇不相同的资本主义企业运作,做出了积极的,有时是相当重要的贡献。

不过这些辩论都没有触及问题要害,它们只是以不同的说法道出一个明显事实。这个明显事实就是美国是资本主义经济,在这个飞快成长的世界经济里,以合理前瞻的手段有效运用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国生产资源,并因此致富。美国的“强盗贵族”时代有三大特色不同于同时代其他国家的资本主义,尽管其他国家的资本主义经济也养肥了几代贪得无厌的百万富翁。

第一是对商业买卖完全不加控制、不予管理,不管商场上残酷到什么程度,欺诈之风猖獗到什么地步。而盛行于中央和地方的贪污腐败,着实令人吃惊——尤其是内战后的若干年。用欧洲的标准衡量,美国事实上已无政府可言。真正财大气粗、富到不可思议程度的阔人,实际上只是有限的几个。“强盗贵族”这个词的重点应放在“贵族”上,而不是放在“强盗”上。中世纪弱小王国里的人无法依靠法律,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而在资本主义社会,谁的力量能超过富人呢?在所有资本主义国家中,美国有个现象是独一无二的:即它拥有私人法庭、私人军队,而私人法庭、私人军队的影响力在本书所述时代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1850—1889年间,自行其是的治安义勇队总共枪杀了530名真真假假的罪犯。这一特殊现象在美国延续了100多年(18世纪60年代至1909年)[9] 。在这期间,未经任何法律程序便遭治安义勇队打死的人数,竟占所有受害者的6/7(在治安义勇队有记录可寻的326次活动中,有230次是发生在这一时期)。在1865和1866年,宾夕法尼亚的每条铁路、每座煤矿、每家铁厂和每家轧钢厂,依法都有权雇用武装警察,人数不限,任务不限,只要自己认为合适即可,不过其他各州的司法长官和地方官员对这种私人武装警察的人数通常有正式规定。私人武力中最臭名昭著的侦探、枪手,即“平克顿私家侦探公司”(the Pinkertons),便是在这个阶段获得了令人质疑的声望。他们的第一次行动是与罪犯交手,后来主要对付的却都是劳工大众。

美国大企业、大财阀、大亨先驱时代的第二大特征是,他们当中的成功者多数与旧世界的企业家不同,旧世界的企业家经常被技术建设迷住,而美国大亨则是不择手段地赚钱。他们要的只是最大限度的利润,而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也正好相聚在伟大的赚钱机器时代——铁路时代。范德比尔特在进入铁路这一行之前只有一两千万美元,16年后就净增8000万—9000万美元。看了下面的例子之后,这个奇怪现象也就见怪不怪了:像科利斯·P.亨廷顿(Collis P.Huntington,1821—1900)、利兰·斯坦福(Leland Stanford,1824—1893)、查尔斯·克罗克(Charles Crocker,1822—1888)、马克·霍普金斯(Mark Hopkins,1813—1878)这类加州帮,居然敢索取中央太平洋铁路实际造价的三倍,而且毫不羞涩;而菲斯克、古尔德之流的骗子,更采取操纵交易和巧取豪夺的手法捞进千百万美元,自己却从未安放过一节车厢,也没有发动过一辆火车。

第一代百万富翁中,几乎没有一个人自始至终是在同一个领域活动。亨廷顿最初是在萨克拉门多淘金潮中为矿主提供五金。他的雇主中有肉类大王菲利普·阿穆尔(Philip Armour,1832—1901)。阿穆尔先是开采金矿,然后在密尔沃基转向食品业,内战时期又突然从猪肉上发了一大笔财。菲斯克在马戏团里干过,当过旅馆侍者,沿街叫卖的小贩,卖过干货,后来发现军火生意油水很多,之后又混进证券交易所。古尔德原是制图员和皮货商,后来在铁路股票上大赚一笔。安德鲁·卡内基(Andrew Carnegie,1835—1919)将近40岁时还没有将精力全部放在钢铁工业上。他最初是当电报报务员,后来做过铁路经理——他的投资迅速增加,收入则从投资而来——也涉猎了石油(石油是洛克菲勒钟爱的领域,他的生涯是从俄亥俄州小职员和书商开始),直到这期间他才逐渐步入后来由他主宰的钢铁工业。这些人基本上都是投机商,只要能赚大钱,不管在哪儿,他们立刻跑去。他们都是无所顾忌的人。在盛行欺诈、贪污、受贿、诽谤的经济环境中,必要时开枪是竞争的正常现象,他们不能因顾及道德而略有迟疑。他们都是冷酷无情之人。若问他们是否诚实,大多数人会认为诚实与他们的生意无关,在生意场上应问他们是否精明。“社会达尔文主义”宣称,在人类丛林中适者生存,能够爬到人堆顶端就是最优秀的人。19世纪的美国之所以把这种信条捧成国家神学,看来并非没有原因。

“强盗贵族”的第三个特征其实相当显著,但被美国资本主义神话过分强调了。这项特征是:美国百万富翁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白手起家”、“自学成才”的,他们的财富和社会地位无人可比。当时的确出现过几个“白手起家”、堪称杰出的亿万富翁,但在《美国传记辞典》(Dictionary of American Biography )中,本书所述时期商界名人只有42%是来自下层和下中阶级[生于1820—1849年的人也计算在内。这个统计是C.怀特·米尔斯(C.Wright Mills)做的]。其中多数仍出身于商人和专业人员家庭。只有8%的“19世纪70年代工业精英”是工人阶级家庭的儿子。[10] 为了进行比较,我们可以追溯一下英国的情况。在1858—1879年间,死去的英国百万富翁共有189人,其中至少70%是富家子弟,他们的家产是几代,至少是一代人积累起来的,其中50%以上是地主。[11] 诚然,美国也有阿斯特(Astor)和范德比尔特这类富裕家庭出身的百万富翁,而美国最伟大的财政家J.P.摩根(J.P.Morgan,1837—1913)则是英国银行家第二代,他的家族是将英国资本引入美国的主要中介者之一,并因此发迹致富。然而,美国最吸引人们注意的却是年轻人的生涯,那批年轻人只要一看到机会便会牢牢抓住,并击败所有挑战者。对一批准备遵循利润至上原则,有足够才干、精力,又残酷无情、贪得无厌的人来说,机会的确是多得很,大得很。很少有什么东西能分散他们的注意力。老贵族的爵位或悠然自得的庄园生活,对他们没有多大的吸引力。至于政治,这东西是可以用钱买的,不需亲自费力。当然,如果政治是另一种赚钱途径,那又另当别论。

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强盗贵族认为他们正代表了迄今尚无人能代表的美国。他们这种认识似乎也没错。那些顶级亿万富翁的名字——摩根、洛克菲勒——已进入神话领域,就像那些西部枪手和将领一样。在本书所述时期,除了那些对美国历史特别有兴趣的人外,这些亿万富翁几乎就是外国人仅知的美国人(也许林肯除外)。大资本家已成为这个国家的标志。《国家劳工论坛》(National Labor Tribune )在1874年写道:美国人民曾一度是他们自己的统治者,“没有其他人能够或应该成为他们的主人”,而如今,“这个梦想已无法实现……这个国家的劳动大众……很快就会发现,资本就像专制王朝一样坚不可摧”。[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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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非欧洲国家中,真正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与西方进行较量并打败西方的只有一个国家,那就是令当时人略感惊讶的日本。对他们来说,日本是所有先进国家中他们了解最少的国家,因为直到17世纪初,日本实际上还未与西方进行直接联系,西方在日本只有一个孤零零的观察站:荷兰人被允许在这个观察站上进行限制严格的贸易。到了19世纪中叶,西方觉得日本与其他东方国家无甚区别,至少同样是经济落后、军事脆弱,注定要成为西方的盘中餐。美国舰队司令官佩里(Perry)采取海上威胁的惯用手法,于1853—1854年迫使日本开放了几个港口,不过此时美国对太平洋的野心远超过捕捉几条鲸鱼[在不久前的1851年,鲸鱼刚成为赫尔曼·梅尔维尔(Herman Melville,1819—1891)小说《白鲸》(Moby Dick)的主角,该书堪称美国19世纪最伟大的艺术创作]。1862年,先是英国人,后是西方联军,随心所欲地用炮轰击了日本:鹿儿岛遭到西方攻击,只因为有一个英国人被杀害,西方要为这个英国人报仇。没想到隔了不到半个世纪,日本居然变成一个强国,能够单枪匹马与欧洲国家进行一场大战,并赢得胜利;居然在不到3/4个世纪里马上要与英国海军一争高低;更有甚者,20世纪70年代有些观察家竟然预测日本经济将在几年之内超过美国!

有些历史学家成了事后诸葛亮。他们对日本成就的惊讶程度比他们原先可能感到的要小一些。他们指出,日本在文化传统方面与西方完全不同,但在社会结构方面却与西方有许多惊人的相似之处。不管怎么说,它有一种与中世纪欧洲封建秩序非常相像的社会秩序,有世袭的地主贵族,半奴隶的农民,一个由商人、企业家以及金融家组成的群体,加上群体周围异常活跃的工匠,这个群体和工匠的基础便是正在形成发展中的城市。与欧洲不同的是,日本城市不能独立,商人没有自由。但是由于武士阶层日益往城市集中,他们对非农业人口的依赖日益增加,因而逐步形成一个封闭式的、没有任何对外贸易的国民经济,因而产生一个企业家群体,这个企业家群体对全国市场不可或缺,与政府的关系也十分密切。比如三井,17世纪之初只是地方上一个酿造日本米酒的小厂,后来开了钱庄,1673年到江户(东京)开了几家店,在京都和大阪设了分店。到1680年,他们已活跃在欧洲人称之为证券交易的领域。在这之前不久,他们已成了天皇和幕府将军(日本事实上的统治者)的财务代理,也是几个大封建领主的财务代理(三井至今仍是日本资本主义的重要力量之一)。另一至今仍占有重要地位的公司是住友,它起初是在京都做药材和五金生意,很快成为巨商并开始进入炼钢业,18世纪晚期他们着手开采铜矿,并成为管理铜矿的地方官员。

如果让日本自行其是,它会独立自主地沿着资本主义经济方向演变吗?这并非不可能,虽然这个问题即使提出也永远得不到解答。不过有一点却是毫无疑问的:与许多非欧洲国家相比,日本更愿意向西方学习,也更有能力学好。中国显然具有在西方擅长的领域击败西方的能力,只要它充分掌握为达此目的而须具备的技术、知识、教育、管理和商务等条件。但是中国幅员太大,自给自足能力太强,太习惯于将自己看成是世界文明中心,以致它无法接受高鼻深目野蛮人的危险文明,认为这种文明的流入会使中国立即全盘放弃自己古老的生活方式。因此中国不想学习西方。反之,如果学习西方只是为了使国家富强,以便抵御北方邻国的话,受过教育的墨西哥人确实会想要向以美国为典范的西方自由资本主义学习。然而,墨西哥的传统势力太强,墨西哥人无力打破,无力摧毁,于是他们无法有效学习西方。教会以及农民的传统势力,不论是印第安式的,还是中世纪西班牙式的,对于愿向西方学习的墨西哥人来说都太过强大(他们势单力薄,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日本既有愿望,又有能力。日本精英知道日本是许多面临被征服、被统治的国家之一,在漫长的历史中他们一直正视这种危险。日本是个潜在的“民族”(用那时欧洲人的术语来说),还不是一个真正的帝国。与此同时,日本拥有19世纪经济所需要的技术和其他能力以及一支骨干队伍。也许更重要的条件是,日本精英拥有一套能够控制整个社会运动的国家机器和社会结构。一个国家能进行由上而下的改革,且不会导致消极抵抗,四分五裂,或引起革命,一般而言是极难做到的。日本统治集团居然能够动员起传统机器进行突如其来、激烈但在掌控之下的“西化”运动,同时没有引起大型反抗,只有零星的武士不满和农民造反,这在历史上实属罕见。

如何对付西方这个问题已使日本苦思冥想几十年——至迟从19世纪30年代已开始考虑。英国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战胜中国,充分展现了西方的成功之道及其潜力。如果连中国都打不过它们,它们不就是世界无敌了吗?加州发现金矿这件震动当时的世界大事,不但把美国带进太平洋地区,同时也使日本成为西方想要“开放”的市场中心,就像鸦片战争所打开的中国市场一样。直接抵抗毫无获胜希望,几次软弱无力的抵抗运动,已经完全证明了这一点;一味让步和外交回避也不过是权宜之计。受过教育的政府官员和知识分子于是就是否需要进行改良,采纳西方相关技术,同时恢复(或创立)民族救亡信心进行激烈辩论,结果产生了1868年的“明治维新”运动,开始进行一场激烈的“由上而下的革命”。在西方开始入侵的1853—1854年间,统治集团对于如何应付外来侵略意见分歧,莫衷一是。政府首次征询“大名”的意见,多数“大名”主张抵抗或虚与应付。幕府此举说明它本身已不能进行有效统治,其军事政策不仅无济于事,而且开支庞大,使日本行政管理体系的财政紧张愈益加剧。当幕府官僚暴露其笨拙无能之时,当其内部派系斗争日益加剧之时,中国适巧在英法联军攻击下再次败北,中国战败同时凸显出日本的弱点。然而由于对外来侵略的妥协让步,也由于国内政治结构日益严重的四分五裂,年轻的武士阶层知识分子开始有了强烈反应。武士在1860—1863年间,掀起日本历史上著名的恐怖暗杀浪潮(既杀外国人,也杀不得人心的领导人)。自19世纪40年代起,爱国积极分子随时准备战斗,他们聚集在各藩和江户(东京)的武馆里研究军事和思想,在武馆受哲学家的适当影响后,又各自回到封建藩国,提出“攘夷”、“尊王”两句口号。这两句口号很合逻辑:日本绝不能成为外强的牺牲品,幕府既然无能,保守派自然就将注意力转向依然存在的传统政治力量,即天皇。天皇是理论上的最高权威,但实际上是无所作为、无足轻重的。保守派改革(或谓自上而下的革命)想要采取的方式可以说是利用恢复王权来反对幕府。外国对极端分子的恐怖主义做出的反应(例如英国炮打鹿儿岛),更激化了日本的内部危机,在内外交迫之下,幕府政权摇摇欲坠。1868年1月(即德川庆喜继任将军、孝明天皇驾崩、太子睦仁即位之后)终于宣布恢复王政,在某些强大势力和对幕府不满的地方官员支持下,经过短暂的内战,最终建立了王政,开始了“明治维新”。

如果说“明治维新”只是保守势力的仇外反应,那么它的意义相对来说就不太重要。日本西部的强藩和皇室公卿,特别是萨摩藩和长州藩,一向厌恶垄断幕府的德川家族,他们推翻了旧的幕府政权,但拿不出一套具体计划,好战而且代表传统势力的年轻极端主义者也拿不出一套计划。此刻掌握日本命运的主要是年轻武士(1868年时,他们平均年龄为30岁),他们在这个经济和社会形势日趋尖锐的历史时刻登上舞台。紧张的形势反映在两方面:一是政治色彩不太明显的地方农民起义风起云涌;二是出现了由豪商豪农组成的中产阶级。但是掌握国家命运的武士阶层,他们代表的并不是社会革命力量。从1853—1868年,年轻武士(其中有几个最仇外的已在恐怖活动过程中被消灭)大多数已认识到,他们的救国目的需要靠有步骤地进行西化才能实现。及至1868年,他们当中已有几个人与外国建立联系;还有几个人到国外进行考察。他们一致认识到救国意味着要进行改革。

在改革上,日本与普鲁士有不少相似之处。两个国家都正式确立了资本主义制度,但都不是借由资产阶级革命,而是通过自上而下的革命,即通过官僚贵族的旧秩序,因为旧秩序认识到舍此无法图存。两国后来的经济政治制度也都保留了旧秩序的重要特征:一个纪律严明的民族,一个具有自尊的民族。这两项重要特征不但根植于中产阶级和新兴无产阶级的灵魂之中,同时也帮助资本主义(虽然并非故意)解决了劳动纪律的难题;解决了私营企业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官僚政府协助和监督的难题,以及经久不散的军国主义难题。军国主义可在战时显示其强大威力,也是激昂、病态的政治右翼极端主义的一股潜在力量。然而日本和普鲁士的改革仍然有所区别。在德国,自由资产阶级的势力相当强大,同时也意识到自己是个阶级,是支独立的政治力量。正如1848年革命显示的那样,“资产阶级革命”的确是可能的。普鲁士是借由下列两股力量的联合而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一是通过不愿意发动资产阶级革命的资产阶级,二是准备在不发动革命的情况下给予资产阶级大部分他们想要得到的东西的容克政府,容克政府以此为代价保存了地主贵族和官僚君主政体的政治控制权。这项变革并非容克阶级倡议的,他们之所以愿意改变只是为了确保他们不会被打倒,不会被变革埋葬(这得感谢俾斯麦)。而在日本,“自上而下的革命”的倡议、指令和骨干力量,都是来自部分封建领主和皇室公卿。日本资产阶级(或与资产阶级相等的阶级)只能在一个方面发挥作用:商人和企业家阶层的存在使得从西方学来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行之有效。所以“明治维新”不能被视为真正的“资产阶级革命”,甚至不能被称作不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不过倒可看作与资产阶级革命相等的、行得通的革命的一部分。

因此,“明治维新”的变革竟然还能十分激进,就更令人刮目相看。维新运动废除了旧封建领主的领地户籍,并代之以中央政府管理体系;中央政府发行了十进制的货币;借用美国方式建立起银行系统,然后在银行基础上,通过向公众借贷,打下财政基础;并(在1873年)实行一项全面的土地税收制度。(不要忘记,在1868年时中央政府尚无独立收入,只能暂时依靠封建诸藩帮助,而诸藩不久便告撤销,于是只能强行借贷,只能依靠前德川幕府将军的私人庄园。)这项财政改革意味着另一项激进的社会改革,即《土地财产法》(Regulation of Landed Property ,1873年)的出台。《土地财产法》规定了个人(不是集体)纳税义务,最终并允许土地私有和自由买卖。至于以前的封建权利就像逐渐缩小的耕地那般,终归全部抛弃。大贵族和少数武士仍保有一些山地和森林,但在政府接管了以前的集体财产,农民日益成为富有地主的佃户之后,大贵族和武士遂失去其经济基础,当然他们曾获得政府的赔偿和帮助,但由于他们的处境变化太过剧烈,政府的补偿帮助显然是不够的。军事改革对他们震动更大,特别是1873年征兵令的颁布。征兵令按照普鲁士模式,实行征兵制,其影响最为深远的结果是平等主义,因为它取消了武士作为一个阶层单独享有的更高地位。总之,农民反抗和武士暴乱都不太困难地被镇压下去了。(从1869—1874年间,平均每年约有30次农民起义,武士则于1877年发动一场相当大规模的叛乱。)

取消贵族和阶级区别不是新政权的目的,虽然新政权使得这方面的问题简化了、现代化了。当时甚至出现了新的贵族统治。与此同时,西化意味着废除旧的社会阶层,也就是说社会地位应由财产、教育和政治影响力来决定,而不是由家庭出身来决定,这种纯正的平等主义倾向,对每况愈下的武士十分不利,他们当中已有很多人沦为一般工人;不过对普通百姓却挺有利,他们自1870年起获准拥有自己的姓氏,能够自由选择职业和居住地。对日本统治者来说,这些措施本身并不是他们的计划,而是达到民族振兴计划的工具,这是不同于西方社会的。这些措施因为是必要的,所以必须采取。对旧社会的骨干分子来说,这些措施还算合理,在“为国服务”这个传统观念的强烈影响下,他们认为“加强政府的力量”是必需的;加上新日本为其骨干中的多数人在军界、管理界、政界、商界提供了大量机会,因此这些措施也就不那么难以推行了。传统的农民和武士则不然,特别是新日本根本没有为他们提供任何光明前途的武士,他们反对这些举措。然而,那些本身构成旧社会、属于旧社会显赫军事贵族阶级的人,竟能在几年的时间里如此大刀阔斧、如此激进地推行改革,甚至今天来看也仍是异乎寻常、独一无二的现象。

改革的动力是西化。西方显然拥有成功的奥秘,所以日本必须向西方学习,而且要不惜一切代价地学。将另一个社会的价值观、组织机构全盘接收过来,其前景会如何呢?这个问题对日本来说不像其他国家那样不可想象,因为日本已经从中国引进过一次,但无论如何这次的举措仍是令人震惊,造成的伤害很大,问题也很多。向西方学习是无法浅尝辄止、搞些表面文章,或有选择、有控制地引进,特别是对文化与西方有如此巨大差别的日本而言。所以许多为西化而奔走呼号的人,便以极大热情全心投入这项使命。对有些人来说,西化看来得放弃日本的一切,因为日本的过去种种全都是落后的、野蛮的:日语太烦琐,要简化,甚至索性放弃;要利用与优秀的西方人通婚来改良日本人种……他们如饥似渴地吞下了西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种族歧视理论,而这种种族主义理论在日本最高层居然一度受到支持。[13] 日本接受西方服饰、发式、饮食的热情不亚于接受西方的技术、建筑风格和思想。[14] 不过日本并未全盘西化,他们没有采纳西方的意识形态(然而包括基督教在内的西方意识形态对西方的进步却具有根本意义),没有放弃所有古老的包括天皇在内的机制。

然而西化与早期的中国化不同,西化在这里有个很为难的问题。“西方”不是一个单一协调的体系,而是许多相互竞争的机制和思想复合体,日本该效法其中的哪一个呢?实际上,日本并未踌躇太久,便做出选择。英国模式自然作为铁路、电信、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纺织工业以及许多商业方法方面的模范;法国模式用来改革法制、改革军事(后来采取普鲁士模式),海军当然还是学习英国;大学则归功于德国和美国的榜样;小学教育、农业革新和邮政事业则归功于美国。日本聘请的外国专家——在日本人的监督下——从1875—1876年的五六百人,上升到1890年的3000人左右。然而政治和意识形态方面的选择就困难了。英国和法国都是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国家,但它们是两个相互竞争的体系;德国则是较为独裁的君主国家,日本该选择哪一个呢?尤其是在以传教士为代表的知识型西方和以斯宾塞(Spencer)、达尔文为代表的科学型西方之间,日本又该如何选择?(武士作为一个阶层已被消灭。失去方向和判断力的武士已准备将他们传统的忠诚从世俗的主转到天上的主。)在互为对手的世俗和宗教之间,又应如何抉择呢?

于是不到20年便出现一股反对极端西化、极端自由化的势力。这股势力一方面受助于向来对完全自由化持批判态度的西方国家,例如德国(1889年《明治宪法》的观念便是来自德国),但主要是来自以新传统主义为诉求的反对势力。新传统主义实际上是想制造一个新的以崇拜天皇为核心的国教,即神道教。最终获胜的是新传统主义加上选择过的现代化的结合体(1890年颁布的《帝国教育敕令》是两者相结合的典型)。然而日本对西化的态度仍然分成两派:一派认为西化应该进行根本性革命;另一派认为西化仅是为了建设一个强大的日本。革命没有到来,而将日本改造成一个令人敬畏的现代化强国的愿望的确实现了。19世纪70年代的日本在经济方面取得的成就还较有限,而且几乎完全建立在与经济自由思想大相径庭的“政商”基础上。而此际日本新军队的军事活动更完全是为了对付旧日本的顽固斗士,虽然早在1873年军方便策划了朝鲜战争,但因明治政府里的冷静精英认为这种冒险一定要等(朝鲜)内部改革明朗化后再做计议,于是暂缓。因此西方遂低估了日本改革的意义。

西方观察家很难理解这个陌生而奇怪的国家。有些观察家在日本身上除了看到颇具异国情调的美感以及优雅、顺从的女人外,其他就看不到什么了,而日本女人又特别容易让人联想到男人和西方的优越性(当时认为西方是优越的),他们看到的是一个平克顿和蝴蝶夫人的国度。其他观察家则太相信凡不是西方人就是劣等人,因而对日本视而不见。《日本先驱报》(Japan Herald )在1881年这样写道:“日本是个快乐的民族,即使没有多少东西也会感到满足,因而他们也不会有多大的成就。”[15] 西方人认为日本的技术只能造出廉价的西方复制品,这种看法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仍是白种人虚假宣传的一个部分。然而那时已经有些精明实际的观察家——主要是美国人——看到日本在农业方面的高效率(“日本农民务农时非常节俭、经济,很会干农活,他们没有牲畜,没有轮作制度,但他们把荒地上茂盛的草变成自己田里的肥料……他们没有任何机器,但每英亩土地每年收获的庄稼,在美国得要四个耕作季才种出来”[16] ),看到日本手工业者的技巧,看到日本军人的潜力。早在1878年一位美国将军就曾预言,有这样的军人,这个国家“注定要在世界历史上发挥重要作用”。[17] 当日本人证明他们能够赢得战争之后,西方人对他们的看法马上变了,自鸣得意的成分也减少了许多。然而直到本书所述时期结束之际,日本人仍被视为西方资产阶级文明胜利的活见证,是西方资产阶级文明比其他文明优越的活见证;而这个阶段的日本人对这样的看法想来亦无异议。

[1] Jakob Burckhardt, Reflections on Histor (London 1943), p.170.

[2] Erskine May, op. cit., I, p.25.

[3] Cited in Henry Nash Smith, Virgin Land (New York 1957 ed.), p.191. I am indebted to this valuable study of the agrarian-utopian strain in the United States as well as to Eric Foner, Free Soil, Free Labor, Free Men (Oxford 1970).

[4] Herbert G. Gutman, ‘Social Status and Social Mobility in Nineteenth Century America: The Industrial City. Paterson, New Jersey’ (mimeo) (1964).

[5] Martin J. Primack, ‘Farm construction as a use of farm labor in the United States 1850-1910’, Journal of Economic History, xxv (1965), p.114 ff.

[6] Rodman Wilson Paul, Mining Frontiers of the Far West (New York 1963), pp.57-81.

[7] Joseph G. McCoy, Historic Sketches of the Cattle Trade of the West and South-west (Kansas City 1874; Glendale, California 1940). The author founded Abilene as a cattle centre and became its mayor in 1871.

[8] Charles Howard Shinn in Mining Camps, A Study in American Frontier Government ed. R. W. Paul (New York, Evanston and London 1965), chapter XXIV, pp.45-6.

[9] Hugh Davis Graham and Ted Gurr (eds.), The History of Violence in America (New York 1969), chapter 5, especially p.175.

[10] W. Miller (ed.), Men in Business (Cambridge [Mass.] 1952), p.202.

[11] I am obliged to Dr William Rubinstein for the data on which this guess is based.

[12] Herbert G. Gutman, ‘Work, Culture and Society in Industrializing America 1815-1919’,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78, 3 (1973), p.569.

[13] John Whitney Hall, Das Japanische Kaiserreich (Frankfurt 1968), p.282.

[14] Nakagawa, Ke ii chiro and Henry Rosovsky, ‘The Case of the Dying Kimono’, Business History Review, XXXVII (1963), pp.59-80.

[15] V. G. Kiernan, The Lords of Human Kind (London 1972), p.188.

[16] Horace Capron, ‘Agriculture in Japan’ in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er for Agriculture, 1873(Washington 1874), pp.364-74.

[17] Kiernan, op. cit., p.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