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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明显的原因,历史学家比较容易记录追求妇女解放的有意识运动,以及成功深入到此前属于男性生活的禁区的妇女。两者都包括能言善辩,以及因为稀少而有记录可稽的西方少数中等和上等阶层妇女。这些记录之所以完善,是因为她们的努力,或者在某些情形下只是因为她们的存在,便曾引起无数的抗拒和辩论。这些少数妇女的高可见度,减低了人们对妇女社会地位发生了历史性改变的注意。历史学家对于这种历史性的改变,只能间接觉察。诚然,如果将注意力集中于其好斗的发言人,甚至妇女解放运动的有意识发展,也无法完全予以把握。因为这个运动的重要部分,以及英国、美国、(可能)斯堪的纳维亚和荷兰以外的大多数运动参与者,并不认同于特殊的女权主义。相反,她们比较认同于一般性解放运动(如劳工和社会主义运动)中的妇女解放部分。不过,我们还是必须简略看一看这少数人。

如前所述,各种特殊的女权运动规模不大,在许多欧洲大陆国家,它们的组织只包括几百或者最多一两千人。它们的成员几乎完全来自中产阶级,而它们与资产阶级的认同,尤其是与资产阶级自由主义的认同,给了它们力量,也决定了它们的极限。在富裕和受过教育的资产阶级以下,妇女的投票权、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外出工作和参加专门职业团体,以及争取和男性一样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尤其是财产权),都不容易像其他问题那样引起共同为社会除恶的热忱。我们也不应该忘记,中产阶级妇女之所以能有相当的自由去争取这些要求,至少在欧洲,是因为她们将家事的重担交给一群人数多得多的妇女——她们的仆人。

中产阶级女权主义的极限,不仅是社会和经济的,也是文化的。她们的运动所渴望的那种解放——也就是在法律上和政治上与男人享有同样的待遇,以及以个人(不论性别)的身份参加社会生活——是建立在一种与传统“女人的地位”非常不一样的生活模式想象上的。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说,想要借着将其妻子由蛰居带进“客厅”,以表示他们西化的孟加拉男子,却在他们与妇女之间造成了始料未及的紧张气氛。因为这些女人不明白,在她们失去无疑是属于她们的那部分家庭——虽然是附属性,但却可以完全自主——之后,她们能得到什么。[17] 定义明确的“妇女范围”——不论是妇女个人在家庭的关系上,或集体作为社会的一部分成员上——或许会让进步人士认为那只是压抑妇女的一个借口,而且,事实显然也是如此,然而,随着传统社会结构的削弱,却更是如此。

可是,在这种限制范围之内,它已赋予妇女个人和集体力量,而这些力量不完全是可以忽视的。比方说,她们是“语言、文化和社会价值观念”的承传者,“舆论”的基本制造者,某些公共行动(如保卫“道德经济”)世所公认的发起者,而同样重要的是,她们不但是学会操纵她们男人的人,也是在某些主题和形势上,男人应当顺从的人。男人对女人的统治,不论在理论上有多么绝对,在集体的实行上并非没有限制。这个情形和专制君主的神权统治并非无限制的专制政治一样。这个说法并不是要为那种统治辩护,但是它可以有助于解释:为什么许多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之下已学会操纵这个制度的妇女,会对自由主义中产阶级的要求冷淡以对,这些要求看起来并无法提供这种实际的有利条件。毕竟,在资产阶级的自由主义社会,绝不愚蠢、往往也不被动消极的中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法国妇女,也没有群起支持争取妇女投票权的奋斗。

由于时代在改变,加上妇女的附属性又是普遍、公开而且令男子骄傲的事实,因此妇女解放运动还是有充分的活动空间。矛盾的是,这些运动之所以在本时期有可能得到妇女大众的支持,并非因为它们是什么特殊的女权运动,而是因为它们是人类普遍解放运动中的妇女那一部分。因而,遂成了新社会革命和社会主义运动的诉求之一。它们特别致力于妇女的解放:德国社会民主党领袖有关社会主义最受欢迎的阐述,是倍倍尔的《妇女和社会主义》(Woman and Socialism )。事实上,社会主义运动为演艺人员和极少数甚受人喜爱的精英女士以外的妇女,提供了最优惠的公共环境,去发展她们的个性和才能。但是它们的目标尚不止此,它们还允诺社会的整体转型,而如同每个重视实际的妇女都很明白的,这表示必须改变男女两性的古老模式。(这并不是说这种转型将如社会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运动所预料的,只采取社会革命的形式。)

就这一点而言,欧洲大多数妇女真正的政治选择,不在于选择女权主义或男女混合的政治运动,而在于选择教会(尤其是天主教会)或社会主义。各教会与19世纪的进步拼命斗争(参见《资本的年代》第六章第1节),维护在传统社会秩序中妇女所拥有的权利。它们的热忱日趋强烈,因为它们的信徒以及在许多方面它们的实际成员,都正在戏剧性地女性化。到了19世纪末,几乎可以确定的是:自中世纪以来,当时的女性宗教专业人员比任何时期都多。19世纪中叶以后,最著名的天主教圣人都是女性一事,显然不是偶然的:圣女贝尔纳黛特(St. Bernadette of Lourdes)和圣女特雷莎(St. Teresa of Lisíeux)(两人均在20世纪早期被封为圣徒),而教会又明显鼓励崇拜贞女圣母马利亚。在天主教国家,教会为妻子提供对付丈夫的最强有力而且为其所憎恨的武器。因而,如在法国和意大利,许多反教权主义都带有明显的反女性色彩。而另一方面,各教会拥护其妇女的代价,是要它们的虔诚支持者接受其传统的服从和附属地位,并且责难社会主义者所提出的妇女解放运动。

在统计数字上,选择通过虔敬的行为去维护自己的妇女,远远超过选择解放的妇女。诚然,虽然从一开始,社会主义的运动便吸引了异常能干的妇女先锋(如人所料,主要是从中等和上等阶级),但是,1905年以前,在劳工和社会主义政党中却看不出具有重要地位的妇女。19世纪90年代,向来势力都不很大的法国工人党,只有不到50名妇女党员,约占2%—3%。[18] 当她们大批被征召时(例如1905年后的德国),其中大多是信仰社会主义的男子的妻女或母亲。在1914年前,虽然德国的百分比已经相当大,但却还比不上(例如说)20世纪20年代中期奥地利社会民主党几乎占30%的妇女党员,或20世纪30年代英国工党几乎占40%的妇女党员。[19] 工会中的妇女会员百分比始终不大—19世纪90年代,除了英国以外,几乎都可略去不计;20世纪最初10年通常不超过10%。然而,由于妇女当时在大多数国家中并没有投票权,我们没有表明她们政治取向的最方便指标,因此进一步的推测是没有什么意义的。[1913年妇女在有组织工会中所占的百分比如下:英国10.5,德国9,比利时(1923)8.4,瑞典5,瑞士11,芬兰12.3。][20]

因此,绝大多数的妇女都置身于任何形式的解放运动之外。再者,即使是那些其生活、事业和意见都显示她们极其关心打破传统“女性范畴”的妇女,她们对于正统女权主义的奋斗,也没有表现出多少热忱。妇女解放运动早期曾经造就了一群杰出妇女,但是她们之中有些最卓越的代表(如罗莎·卢森堡和贝阿特丽斯·韦布),并不认为应该把她们的才能局限于任何一性的奋斗目标上。诚然,到这个时候,取得公众的承认比较容易一点儿了:1891年起,英国的参考书《当代男士》(Men of the Time )将其书名改为《当代男士和女士》(Men and Women of the Time ),而那些以妇女或妇女特别感兴趣的事物(如儿童福利)为目的的公共活动,如今也为自身赢得一些名声。不过,妇女在男人世界的前进道路仍然崎岖,成功需要极大的努力和天分,而成功的人为数不多。

她们之中,绝大多数都从事通常认为与传统妇女气质一致的活动,例如表演和(中产阶级妇女,尤其是已婚者的)写作。1895年所记载的英国“当代妇女”,绝大多数都是作家(48人)和舞台人物(42人)。[21] 法国的柯莱特(Collette,1873—1954年)便兼有两种身份。在1914年前,已经有一位妇女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典的塞尔玛·拉格洛夫(Selma Lagerlöf),1909年]。专业性事业之门也为妇女敞开,例如,在教育界和新兴的新闻业,前者是随着女子中学和高等教育的大幅增长而开始;后者则是始于英国。在我们所探讨的这个时期中,政治活动和激进公共活动成为另一种有前途的选择。1895年的英国杰出妇女中,最大的一个百分比(1/3)是列为“改革家、慈善家”等。事实上,如来自专制政体下的俄国而在各个不同国家从事活动的若干妇女[罗莎·卢森堡、维拉·查苏利奇(Vera Zasulich)、亚历山德拉·柯伦泰(Alexandra Kollontai)、安娜·库里斯齐奥夫(Anna Kuliscioff)、安吉莉卡·巴拉班奥夫(Angelica Bala-banoff)、爱玛·戈德曼(Emma Goldman)],以及其他国家的少数几位妇女[英国的贝阿特丽斯·韦布,荷兰的亨丽埃塔·罗兰——霍尔斯特(Henrietta Roland-Holst)]所说明的,社会主义和革命性政治活动,为她们提供了别处赶不上的机会。

在这方面,它与保守的政治活动不一样。保守政治活动在英国(不过很少在别的地方)得到许多贵族女权主义者的效命,但它却不曾提供上述机会。[女权主义的《英国妇女年鉴》(Englishwoman’s YearBook ,1905年),共包括了158位有爵位的贵妇,其中有30位公爵夫人或女公爵、侯爵夫人或女侯爵、子爵夫人或女子爵以及伯爵夫人或女伯爵。该书涵括了英国所有公爵夫人或女公爵的1/4。[22] ]而它也与自由党的政治活动不一样,在这段时间,从事自由党政治活动的政客,基本上都是男人。不过,诺贝尔和平奖颁赠给一位妇女[伯莎·冯·苏特内尔(Bertha von Suttner),1905年],象征着妇女如今在公共领域中成名的可能性提高了些。虽然妇女在医学上建立了小规模但迅速拓展的滩头阵地(1881年,英格兰和威尔士有20位女医师,1901年有212位,1911年有447位),可是,妇女最艰巨的工作,却在于抵抗有组织的专业男人的制度化或非正式的强烈抗拒。这一点或可帮助我们衡量居里夫人(专制俄国的另一产物)的不平凡成就,她在这段时期曾两度获得诺贝尔科学奖(1903年、1911年)。虽然这些大师不足以说明妇女对男人所主宰的世界的参与情形,但由于牵涉的人数很少,这样的参与可能是相当可观的。我们可联想到一小群解放妇女在1888年后的劳工运动复兴中所发挥的作用:她们包括安妮·贝赞特(Annie Besant)和埃莉诺·马克思(Eleanor Marx);我们也可联想到对于幼小的独立劳工党很有贡献的巡回宣传家:伊妮德·斯泰西(Enid Stacy)、凯瑟琳·康韦(Katherine Conway)和卡罗琳·马丁(Caroline Martyn)。不过,虽然所有这些妇女几乎都支持女权,而且(尤其是在英国和美国)她们绝大多数也强烈支持政治上的女权主义运动,可是,她们对它的注意却很有限。

那些集中注意它的人,通常致力于政治运动,因为,她们所要求的权利和投票权一样,需要政治和法律上的改变。她们几乎不能寄望于保守政党和宗教政党,她们与自由主义和激进政党的关系(中产阶级女权主义的思想方式与自由主义和激进政党相近),有时也是紧张的,这种情形尤以英国为然。1906—1914年间,阻碍英国来势强劲的妇女参政运动的正是自由党政府。偶尔(例如在捷克和芬兰人中间),她们也会与主张国家解放的反对运动结合。在社会主义和劳工运动中,妇女被鼓励集中注意力于女性的事物,而许多社会主义的提高女权论者果真如此。其原因不仅在于劳动妇女的被压榨情形明显需要采取行动予以纠正,也因为她们发现:虽然她们的运动在意识形态上致力于追求平等,可是在这个运动中却需要特别为妇女的权利和利害奋斗。因为,一个自由或革命好战者的小规模先锋,其与大规模劳工运动之间的差异,是在于后者所包括的不仅主要是男人(也许是因为大半赚取工资的和甚至更多的有组织的工人阶级都是男性),而且这些男人对妇女的态度也是传统的;他们基于工会会员的利益,又倾向将待遇低廉的竞争者排除到男人的工作范围之外,而妇女正是廉价劳动力的典型。然而,在各种劳工运动之内,这些问题却因妇女组织和委员会的增加而减色,并在某种程度上削弱,尤以1905年后为然。

在提高女权运动的各种政治问题中,议会选举投票权是最为突出的。1914年前,虽然女子在美国几个州以及某种程度上的地方政府议会选举中拥有投票权,但是除了澳大利亚、芬兰和挪威,全国性的妇女投票权尚不存在。除了美国和英国,妇女投票权并不是一个动员妇女的运动,或在全国性政治中扮演主要角色的议题;不过,在美国和英国,它已在上等和中等阶级的妇女中得到大力支持,在政治领袖和社会主义运动的积极分子中也得到不少协助。这项运动在1906—1914年间,因妇女社会和政治同盟(Women’s Social and Political Union,也就是“妇女参政权论者”)的直接行动战术而变得戏剧化。然而,我们不能因为关注主张妇女参政的运动,而忽视为了其他奋斗目标而形成的妇女压力团体的广大政治组织,这些目标包括与其性别有关的——如反对“白奴贸易”,也包括和平和禁酒运动。如果她们的第一项努力不幸未获成功,她们对于第二项努力的获胜(亦即美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禁酒令),却是贡献良多。不过,在美国、英国、低地国家和斯堪的纳维亚以外的地区,妇女的独立政治活动(除了作为劳工运动的一部分以外)仍旧是不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