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一意孤行 司马光出走

十一月十九日,吕惠卿与司马光短兵相接。

这时当然还是熙宁二年。但自从二月二十七日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朝廷的变化日新月异。均输法、青苗法和农田水利法开始实行,吕诲和范纯仁等大批官员被贬,富弼离开相位并由陈升之接任,韩绛到了条例司,吕惠卿也由于变法有功备受赏识,在九月获得“崇政殿说书”的资格。

原封不动的,只有司马光。

司马光早就想走了。王安石担任副宰相六天后,他便向皇帝请求外放,但不被批准。神宗说:爱卿名闻遐迩,就连辽人都向使节打听爱卿做御史中丞的事,怎么能走?司马光无可奈何,只好留下来继续做他的翰林学士。[35]

好在,他还可以给皇帝讲课。

讲课原本是王安石的主张。他第一次见到宋神宗,皇帝便向他要改革方案,这位新任翰林学士却提出先讲课,理由是只有讲课才能统一思想。思想不明确,方案没有用。[36]

神宗批准了这个安排,为此还有了段小插曲。

麻烦出在一个礼仪问题:站着讲还是坐着讲。王安石和吕公著两位翰林学士都认为,皇帝陛下当然是坐着。但陪读的也都坐着,讲课的反倒站着,并不合适,建议改革。

提议立即引起反弹,官员们七嘴八舌。反对者说:离开席位站起来说话原本是古今常礼,何况是在君主目前。站着讲课已经实行五十多年了,怎么能妄议轻改?

皇帝无奈,只好去问宰相曾公亮。

曾公亮答:臣在仁宗朝是站着的。

皇帝也只好对王安石说:爱卿就破例坐下吧!

王安石当然不敢。[37]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很说明问题。没错,王安石真能惹事,改革也确实很难。不过讲课也给了司马光机会。于是在十一月十七日那天,他就讲起了萧规曹随的故事。

宋神宗问:汉代守着萧何之法不变,可以吗?

司马光答:怎么不可以?不要说汉,如果夏商周都能坚守禹、汤、文、武之法而不变,恐怕能延续到现在。

意思很清楚:祖宗家法不可改。

两天后,轮到吕惠卿。

吕惠卿讲《周易》,而《周易》主张变通。因此吕惠卿也借题发挥说:先王之法有一年一变的,数年一变的,还有世代而变的,也有百世不变的。汉高祖约法三章,萧何就变成九章,岂能一成不变?司马光歪曲篡改历史,分明是对现实不满,借古讽今,混淆视听,请陛下召他当庭对质。

神宗只好宣司马光上前,问他有何话说。

面对吕惠卿的公然挑衅,司马光表现出君子风度,非常低调地答辩说:臣并不认为保守先王之道,就是要坐视旧法之弊而不改,也无意讥讽攻击谁。臣的本分不过讲课,仅仅希望圣贤之言能够有助于陛下的天纵聪明而已。

吕惠卿却咄咄逼人。他说:司马光作为翰林学士,应该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有官职而不能尽职就该辞职,有言责而不能尽言也该辞职,司马光为什么还不辞职?

司马光只好问皇帝:臣奉诏言事,已上奏折,比如制置三司条例司之类尽在其中,不知是否已达圣听?

宋神宗说:朕已经看了。

司马光说:这就不是臣知而不言了。今天公卿大臣都在这里,请陛下问问吕惠卿。三司使掌管天下财政,如不称职可以罢免,为什么要让中书省和枢密院侵夺其权?另设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究竟想干什么?只要条例不要道义吗?

吕惠卿不能回答。

司马光说:言不听计不从而未能辞职,确是臣罪。惠卿责臣,并无不当,臣领罪就是。

宋神宗说:今天不过相互讨论罢了,何至于此!

其他官员也赶紧出来打圆场。

神宗又对司马光说:爱卿千万不要生气。

司马光说:臣不敢。[38]

王安石却不干了。

不干的原因,是两个半月以后,也就是熙宁三年的二月初一,韩琦在河北上书,状告王安石派遣提举官强制推行青苗法,无论贫富一律命令借款,就连不种地的城市居民也被摊派,显然与扶危济困、抑制兼并的立法精神相悖,因此建议尽快召回各路提举官,改青苗法为原来的常平法。

神宗接到奏折感慨万分。他对宰辅们说:韩琦可真是忠臣啊!身在外地而心忧王室。朕原本以为此法利民,没想到害民如此!城市居民要什么青苗钱嘛!也要强贷?

王安石却跳起来说:城市居民有什么借不得?只要他们自愿贷款,那钱贷给谁不是贷?

这就是强词夺理了。因此这回两个宰相,同时也是两个福建人曾公亮和陈升之,也都站在韩琦一边。王安石见情况不妙,马上向皇帝交请假条,称病不朝。

皇帝也马上就想到了司马光。

实际上,神宗早就想要重用此君了,只不过王安石坚决反对。王安石说:司马光外托直言抗上之名,内怀收买人心之实,发表的都是害政言论,结交的都是乱政小人。陛下委他以重任,岂不是为持不同政见者树了一面大红旗吗?

神宗只好作罢。

不过现在王安石既然病了,那就不必再听他的,司马光也被任命为枢密副使。没想到司马光却不干。他说:只要能撤销制置三司条例司,召回提举官,不行青苗法,即便什么职位都不给臣,臣也受赐良多,感到十分幸福了。

言外之意也很明显:不采纳我的意见,我就不干!

神宗当然不能同意。他说:爱卿是枢密副使,按照法定职责应该谈军事,怎么说起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来?司马光却回答:没有接受新任命,就还是翰林学士,当然可以说。

君臣二人相持不下,王安石却上班了。

上班也不奇怪。因为接到病假条后,司马光便利用翰林学士起草诏书的职权,借皇帝之口把他训了一通,而且话说得很难听:如今舆论沸腾,黎民骚动,你却居然要推卸责任以求自保。卿之私谋,固为无憾;朕之所望,将以委谁?

这就等于把王安石的为人和变法统统否定了。王安石固然不能接受,并立即上书抗辩;宋神宗也觉得不对劲,赶紧下手诏安慰,又特地派吕惠卿去宣谕。最后的结果是:在家躺了二十天的王安石又回到了自己的岗位。[39]

现在轮到赵抃狼狈不堪。因为在王安石病假期间,神宗曾经下诏停止实行青苗法。曾公亮和陈升之准备奉诏,赵抃却主张让王安石自己来做这件事情。谁知道王安石复出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命令条例司驳斥韩琦的奏折。赵抃无法向天下人交代,只好上书朝廷,公开表明反对变法的态度,并在四月十九日辞去参知政事职务,出知杭州。[40]

接下来,九月十三日,宰相曾公亮辞职。[41]

陈升之更在赵抃之后就提交辞呈,只是没被批准。[42]

司马光也只好出走,到外地去做地方官,时间是在九月二十七。当然,神宗还是挽留过他。八月初八,司马光提出外放申请时,皇帝问:爱卿为什么不能留在京师呢?

司马光答:臣不敢。

皇帝沉吟良久:王安石是卿老友,何必自疑?

司马光苦笑:陛下想想吕公著的遭遇就知道了。[43]

那么,吕公著又是怎么回事?

[35]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熙宁二年二月丙午日条。

[36]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卷五十九王安石事迹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黄以周等《拾补》卷三上熙宁元年四月乙巳之明日即丙午日条。

[37]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六、黄以周等《拾补》卷三上熙宁元年四月庚申日条。

[38]以上见杨仲良《纪事本末》卷五十三经筵条、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黄以周等《拾补》卷六熙宁二年十一月庚辰日条及壬午日条,并注引《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诸书所说不一,本书亦有改写。

[39]以上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二月壬戌朔日至壬午日条。

[40]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二月壬午日条及李焘《长编》卷二百十、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七熙宁三年四月己卯日条。

[41]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十五、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三年九月庚子日条。

[42]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十熙宁三年四月丁亥日条。

[43]见李焘《长编》卷二百十四、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六十八熙宁三年八月乙丑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