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六月二十一,重庆通远门外的空地上,三万七千名明军聚集。他们被编成百十个长队,鱼贯前进,到队伍前的木案处,伸出右手,放在案上。
站在木案前的士兵手起刀落,那只手应声而断,留在案上,手指还在抖动。血如喷泉一样从断臂上喷出。执刀士兵一脚踢开他,喊到:“下一个,快点!”
这是明末农民起义军张献忠部在处理被俘明军。六月二十,张献忠攻破重庆城。这是他入川之后的第一个大胜仗,全军上下,兴高采烈。张献忠特别指示,虽然明军曾经顽抗,但八大王此次宽大为怀,俘虏一个不杀,仅剁手为戒。
这些俘虏没有理由不庆幸。但还有人希图进一步的侥幸。农民军明令伸右手,有人却伸出了左手。一刀下去,左手掉了,然而又被刀刃拦住:“右手!”
于是两只手都废掉了。
剁手是张献忠部惯行之事。其作用有三:一是作为对负隅顽抗之人的惩罚;二是防止这些人以后再持兵器,与起义军为敌,这就是他们必剁右手的原因;三是让这些人作为活教材,让未征服地区知道抗拒义军的后果,以散布恐怖,达到震慑的目的。
这些断手的士兵被放出城,逃奔各自老家。他们把恐怖像瘟疫一样传播到了四川的各个角落。
传说中的“劫数”似乎真的要降临了。
中国人对佛经里的“劫难”二字有着独特的解读。劫难并非像佛经所言千万年才发生,而是每隔一二百年就要降临中国大地一次。
每隔一二百年,人口增长和社会不公就要压垮王朝的纲纪,劫难如约降临。平时循规蹈矩的人们失去理智,相互杀戮,血流成河,王公大人们为贪婪付出了代价,雄伟的建筑与山积的财富化为灰烬。
劫难过后,人口锐减,吸够了血的土地又重新蓄足了肥力以供养新一轮的繁荣,新的王朝在废墟上巍然建立。
中国历史就是这样了无新意地循环,一代代先人的灾难记忆,积淀成中国人心灵深处的集体无意识,愚民百姓虽然缺乏把握历史规律的理性能力,却不乏体察历史节奏的感性直觉。每有天灾人疫,老人们就会念叨:“老天爷又要收人了。”
天下大乱前,常常会出现种种耸人听闻的预言:“近世将遭大劫,天地昏暗,日月无光,人民非被刀兵水火,即罗奇疾。”“一日一夜黑风起,吹死人民无数,白骨堆山,血流成海……”
明末义军纷起,陕西、山西、河南、湖北四地鱼烂之时,四川相对平静。他处赤地千里,灾异流行,天府之国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一派太平景象。豪门大户斗鸡走马,争奢竞侈,似乎他处的灾难与四川毫不相关。
然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首不祥的歌谣在歌舞升平的巴蜀大地悄悄流传开来:“流流贼,贼流流,上界差他斩人头。若有一人斩不尽,行瘟使者在后头。”
又有一首同样阴森:“岁逢甲乙丙,此地血流红。有屋无人住,有地无人耕。”
大人们听了,每每喝止孩子:“不要唱!”拉过来打屁股。
然而,还是禁不住。
谁也说不清这些歌谣起自何时,来自何方。它们就像毒瘴一样,从静僻幽深的山阴水涯处弥散出来,带着刺骨的寒意,让在太平世界中生长起来的四川人不禁暗暗打一个寒战。
四川人不久之后的遭遇,可谓与这首歌谣分毫不爽。中国人的预言能力让人震惊。然而,无奈的是,这种预言能力却丝毫无助于这片土地上的人逃脱将要罹受的灾难。这就是这片土地的诡异之处。
所以,中国人说,“在劫难逃”。
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十一月,张献忠占领了湖南全部和江西一部。这是他起义以来占地最广的一次,按理他该以此为根据地,以图霸业。
然而,此时李自成已横扫北中国,北京指日可下,一统帝国的大势已显。张献忠既然不甘心向李自成俯首称臣,那只有及早放弃这块与李军接壤的地方,远离李自成的卧榻,以待将来。
天下易守难攻之地,无过于蜀。就帝国而言,四川僻处一隅,北有秦岭,东有三峡,都是天险。蜀中又有丰富的人力、物力资源,足可立国图存。
张献忠是个勇于决断的人。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春,他率全军溯江而上,沿巴东、巫山、奉节一线进入四川,准备“暂取巴蜀为根,然后兴师平定天下”,于是便有了重庆之战。
破城之后张献忠部的作为,史书上只有简单扼要的寥寥几笔:“重庆城陷,(明宗室瑞)王被执,夫人、世子,阖门自尽。”“大杀”,“自瑞王以下,死者万人”,“贼断军士臂三万七千人”。
和平时代的人们也许无法通过这寥寥二十几字感受彼时重庆人在劫波中遭遇的恐惧和痛苦。古往今来,在东方这片土地上,战争中的某些内容不过是毫无新意的重复,比如火灾、屠杀、妇女的罹难。数年之前,张献忠攻破安徽庐州城(今安徽合肥)时,城中一位叫余瑞紫的读书人曾在文章中记载了张部的所作所为。我们可以借用余瑞紫的这些记载,了解那个时代“城破”这两个字对百姓意味着什么——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张献忠部转掠安徽。
五月初六日,天还没亮,安徽庐州城内忽然鼓噪大起,人民骚动。原来张献忠部已在市民睡梦之时突袭攻破了庐州城,街上不断驰过张军的马队。余家上下顿时乱成一团,七嘴八舌讨论怎么办。余瑞紫回忆说:“我母亲说:‘你快跑,别管我!’老婆也叫道:‘快跑,别连累你!我不过一死!’我于是和二弟一起离家逃跑。”
灾难到来之时,与西方人妇女、孩子优先相反,在生活中牺牲惯了的中国女人会一如既往地将活的机会让给男人,而中国男人则当仁不让,清人王秀楚撰《扬州十日记》中也有类似的记载——余瑞紫与弟弟跑了。“到鼓楼南街,街上人已挤满了。往南走,南边是张献忠的士兵,往北跑,北面也已经被张军把守。人们两头乱窜,如鱼游釜中,二弟和我此时失散了。我见街边一户人家门虚掩着,就钻进去,钻到了这家卧室床下。这时,又有一个人也在慌乱中跑进了这个院子。后面紧跟着一个张军。那个人吓得要死,浑身发抖,幸那个军人对他说:‘你不用怕,不杀你,吾们老爷要吾们来安抚你们。’”
余瑞紫闻听此言,想既然他们不杀人,不如出来,要不然一会儿军人搜完了东西放火烧屋,自己反倒无处可逃。于是,战战兢兢地爬了出来。
那个军人在院里找到了两头大驴,命两人牵着,到十字街去搬东西。路上经过一家门口,有一个老人守着门。军人问他:“家里有牲口吗?”老头回答:“没有。”军人挥刀,把老头劈头砍死。进院搜寻,果然没有牲口,只搜出了一大堆绸缎衣服,放在驴背上驮着,来到西门外放下。余瑞紫又被军人押着回城内去找酒。
路上恰路过余家,余瑞紫“从火巷中一望,只见老祖母还扶着后门框站着往外看,我也不敢和她打个招呼。这时,我还不知道母亲已经尽节自沉于水塘中,我老婆也跳到塘里,所幸没有没颈,头掩在浮萍之中,得了一命。我弟媳妇周氏晚了一步,刚刚跑到塘边,就被进院来的张军扯住,周氏尽力挣扎,被张军一刀砍在脖子上,昏厥过去。刀砍得不深,没有砍断喉咙,迁延到第二年六月才死去”。
妇女的大量死亡是东方攻城战争中的固定情节。她们的自觉性也一再令人惊讶。她们壮烈得懦弱,高尚得简单。
余瑞紫抬着酒坛,路过回龙桥巷。“到赵家塘石台砌边,只见满塘妇女,有淹死的,横尸水面,也有许多没死的,在塘中半浮半沉。台砌上还站着一个老妇人和一个少妇,犹豫着不敢往下跳。看见我们过来了,那少妇才要往塘里奔。押我的军人上前一把扯去要带走,妇人大哭挣扎。老妇人战战兢兢地从旁劝道:‘千岁爷爷叫你去,你就去吧!’妇人越发大哭不去。”
余瑞紫大着胆子上前劝这位军人说:“老爷,这么偌大一个城,还少这么一个女人?这水淋淋的要她做什么?”这位军爷心肠不错,放过了这个妇人。
农民起义军的作风和军纪,是历史阅读者所无法回避的问题。
和我们在课本上和电视里所看到的不同,中国历史上历朝的农民起义军,真正秋毫无犯的并不多见。大多数起义军所过之处,难免玉石俱焚。
其实,农民军自己并不讳言自己的暴力和残酷。“归诚则草木不动,抗拒即老幼不留”即是张献忠部一贯的宣传口号。
即使是以军纪严明著称的李自成部,在向北京进发的途中,也同样发布命令:义军兵临城下,不许抵抗。起义军放第一声炮,城中掌印官要出城迎降;放第二声炮,城中绅士要出城投降;放第三声炮,全城百姓要跪在街边,迎接起义军入城。如果略有抵抗,则破城之后,必大举屠杀,“寸草不留”。在史书中,并不乏李自成屠城的记载。
就连在《水浒传》中,那些用理想的笔墨塑造出来的好汉们,也视“洗荡”村庄为常事。宋江攻下有“一二万人家”的祝家庄后,立刻“与吴用商议道,要把这祝家庄村坊洗荡了”。只因石秀说道,祝家庄里有一个老人,曾经给梁山好汉们指路,“不可屈坏了这等好人”。宋江这才大发善心,唤来老人,对他说:“不是你这个老人面上有恩,就把你这个村坊尽数洗荡了,不留一家。因为你一家为善,以此饶了你这一境村坊人民。”
对农民起义军的军纪作风,其实不能苛求。这些好汉们拿起刀枪前,手里握的是锄头。他们文化素质低下,聚集在起义的大旗下,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是为了什么“纲领”,而仅仅是因为饥饿。很难想象,仅仅因为握住了武器,他们就会从“愚昧狭隘”的中国农民瞬间化蛹为蝶成“革命战士”。
中国的农民起义,是世界历史上独一无二的现象。
中学历史课本上说农民起义是历史前进的“动力”。故自秦始皇以来,每隔百十年,华夏大地上就会有一次农民起义来“沉重打击地主阶级的统治”,“调整生产关系”,“迫使后继王朝调整统治政策”,“推动历史前进”。
那些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人们耳熟能详:陈胜吴广、红巾黄巾、瓦岗寨梁山泊、李自成洪秀全……除去这些大型起义之外,地区性、局部性的起义更是遍布中国历史的每一页。仅清朝二百多年间,散见于《清实录》的农民起义在三百次以上。
然而,略翻一下世界史,人们就会惊奇地发现,“农民起义是历史前进的动力”这一规律只在中国有效。西方的农民起义为数甚少。西欧从八世纪起,史书上才出现农民起义的记载,从那时起到十六世纪八百年间,几十个国家里数得上的农民起义总共不过七八次。
西方没有一个王朝是被农民起义推翻的。西罗马帝国存在了一千多年,内部矛盾也曾十分尖锐,但没有发生一次导致改朝换代的全民族革命。
中国的农民起义使命是改朝换代,规模巨大,破坏力惊人。而西方农民起义则更像是一种社会运动,破坏性远较中国为小。997年,诺曼底地区的农民举行过一次大起义,一位编年史家记载说,这次起义的原因是农民要“按自己的法规来使用森林附属地和水源”。1024年,法国布列塔尼起义,以恢复古老的村社制度为目标。1525年,爆发德国农民战争,主要目的是宗教述求,为了增进“上帝的荣耀”,实现“基督教弟兄之爱”。
如果把起义简单地等同于革命,我们几乎可以推导出这样的结论:中国农民是世界上最革命、最尚武、最关心政治的农民。
可事实显然不是这样。众所周知,中国农民是“世界上最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忍耐力最强、最能吃苦、最能承受社会不公正的一个群体。
这样的人群甘愿以生命为代价来选择起义,解释只能有一个:走投无路。
中国农民被称为“民”、“百姓”,而西方农民被称为“农奴”。从字面上看,中国农民的社会地位远高于西方。然而,事实却是相反。
中国农民是世界上被控制得最严密的一个群体。
早在商鞅和孟子的时代,政治家们就已认定,只有让农民处于既不“转死沟壑”,又无“余粟”、“余力”、“余智”去“舍本而事末”,使他们世世代代“死徙无出乡”,才能保证天下太平。从极早开始,中国政治家们就发明了“户口制度”和“保甲制度”这双重控制体系,天涯海角内的每一个村庄、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都被毫无遗漏地织入帝国行政网络之内。
在这个控制体系中,居民们一生下来就被登记注册,不许随便迁移,不许随便改变职业,并且相互监视,实行连坐。一家有罪,邻里遭殃。
这种控制,实际上比西欧那种庄园农奴制度对农奴的束缚要严密得多。
与此同时,历朝政府又坚持不懈地阻断民间社会自发组织的渠道,厉行打击民间的宗教组织和集会结社行为,使农民在政治上永远处于一盘散沙状态。比如元朝政府,禁止汉人划龙舟、赶集、夜间点灯。靠白莲教红巾军起家的朱元璋,登基后立刻取缔了白莲教。大清律则明确规定,百姓之间结拜兄弟是犯罪行为。
如此严密的社会控制,目的当然是为了“万世一系”,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剥夺农民们的财富以供养自己。中国政权对农民征课的各种租税,实际上总是远远超过官方字面上的“十五税一”、“三十税一”之类的限额。
从战国到明清,两千多年间,中国的农民,只有在农民起义后建立的新王朝初期三十年内,能够温饱之后,略有所余。而其余大多数时期里,都处在为温饱而奋斗终生的处境之下。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和欧洲农奴比起来要低很多。
据学者推算,中国农民去掉赋税后,人均占有粮食通常低于六百四十斤。而在中世纪欧洲,一个农奴的年粮食消费量就达到一千零七十斤。而且,就连这低水平的生存,也多次被大的自然灾害和社会动乱所打断。
专制权力发展的规律只能是越来越贪婪。尤其是每当一个王朝进入它的中后期,庞大的官僚机器和官僚队伍总是要像肿瘤一般进入无法抑止的膨胀阶段。与此同时,人口越来越多,人均占有资源越来越少,越来越多的人掉落到基本生活水平线下。饿殍遍地,鬻儿卖女,是每一个王朝末期必然出现的悲惨景象。
在明末,农民们被逼到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落?
关于那时社会危机的记载和描述已经太多了,在这里只需要引用下面两例资料:
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官员吴应箕在一封信里,谈到他途经河南真阳的见闻:“今天走了四十里路,这四十里,都是废耕之田,一望皆黄茅白草,两边的村庄都成了废墟。我问当地人,问为什么不耕种。几个人同声说:‘差役太重,承受不了,只好逃亡去了。人走了,地自然就没人种了。’当地人说,一家逃走了,他家的差税就被归到他本家或者亲戚名下,久之,本家或者亲戚也没办法,也逃了。剩的人越少,每家承担的差税越重,一来二去,全村都逃光了,就造成如今的现状。”
在政府的过度榨取下,农民们无法承受农业税的重压,不得不走上流亡之路。这尚是承平年景所见。而灾荒一来,农民就更无路可走了。
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山东诸城县举人陈其猷(yóu)进京会试,途经灾荒地区,依据亲身见闻,给皇帝上书:“臣自正月离家北上,出境二十里,见道旁刮人肉者如屠猪狗,不少(稍)避人,人视之亦不为怪。于是毛骨懔懔。又行半日,见老妪持一死儿,且烹且哭。因问曰:‘既欲食之,何必哭?’妪曰:‘此吾儿,弃之且为人食,故宁自充腹耳。’臣因此数日饮食不能甘。”
西欧的农奴不仅比中国商周时候的“众人”、“农夫”具有高得多的独立性,就是较之秦汉以后的“百姓”也拥有较大的自主活动余地。他们吃的是面包和肉。他们当然也有可能受到过度的侵害,但由于西方社会从来没有发展到如中国这样高度一元化和高度刚性的程度,农民们在与领主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有各种反抗的渠道,比如联合起来向国王进行请愿。
欧洲国王们的王权是脆弱的,国王也需要依靠普通百姓的力量,来与贵族博弈。这样,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形成一定程度的契约关系。当内部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时,被统治阶级有渠道进行诉求,不同利益集团会坐到一张谈判桌上来协调各方的关系。这就是西方社会没有中国这样多而且剧烈的农民起义的原因。
中国农民却没有类似的诉求渠道。他们是被取消了嘴巴并且被分割成一盘散沙的“沉默的大多数”,是社会中最容易受损害的群体。他们没有组织起来推举自己的代言人来与其他阶层博弈的可能,而“青天大老爷”在史书中出现的次数又太少。
拦轿喊冤,进京上访,不但困难重重而且成功的几率实在太小。在忍无可忍之时,他们也会自发选择聚众示威甚至小规模暴乱等手段来进行抗争。
然而,不幸的是,他们的抗争几乎从来没有成功过。这种自发组织起来的行为,触发了历朝统治者的大忌,帝王们对这类行为从来都是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让我们来看一个典型案例。
乾隆皇帝统治后期,由于人口激增,地租迅速上涨,在帝国许多地方出现了佃户要求减租的社会风潮。一开始,这种诉求是和平的,通过直接向县令跪求或者罢市的方式进行。然而,官府不是不闻不问,就是敷衍过去。
于是,有的地方采取了比较激烈的行动。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福建上杭县民罗日光等人“聚众会议”,暴力抗租。群众性的暴力事件触动了帝国最敏感的政治神经,这一事件立刻被报告到皇帝那里,乾隆很快专门下达了谕令:
借减租起衅,逞凶不法,此风断不可长,着严拿从重究处,以惩凶顽,毋得疏纵……乾隆皇帝本人是一个非常重视民生的君主。他当政时,曾多次普免天下钱粮。甚至,在诗文中对饥肠辘辘的百姓也颇具同情、怜悯之心,至于“所愧泽末薄”“展转增叹息”一类悯农自责之句更是比比皆是。但是,当“安定”与“百姓疾苦”发生冲突时,他毫不迟疑地选择了前者。
他担心以下抗上的“风”一开,会威胁到“纲纪”,逐渐动摇大清的基础。对此类群众闹事,他必亲下谕旨,屡屡强调“此等刁风,不可长也,当严拿务获首犯奏闻”,“严行究治,以惩刁风,毋得稍存姑息”,“刁风由兹斯长,不可不为远忧也”,要求各地官员务必把动乱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关于民众与政府的纠纷,乾隆讲过至为精彩的话:“州县乃民之父母,以子民讦其父母,朕岂肯听一面之词,开挟制之风?譬如祖虽爱其孙,必不使其恃恩反抗父母,此等刁风断不可长!”官员是民之父母,那么皇帝自然是民之祖父了。祖父虽然爱孙子,但是绝对不会助长孙子反抗其父母的恶习;今天反抗了父母,明天就会反抗祖父。
这就是专制统治的逻辑。
在专制思维的禁锢下,政府面对百姓,永远是一副严厉的面孔,绝不认错,从不退让,永远保持着不断逼近的姿态。百姓面对官府,永远是一种恐惧、躲避和驯服的表情,只有永远不断退却、无限度忍让这一种选择。一方过于蛮横,缺乏约束,一方过于懦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在这样一个没有自我纠错能力的社会里,当官进民退到逼近生存这一底线时,只剩下造反这一种可能。
造反,在现代汉语里是最雄性、最革命、最光荣的词汇。然而,在旧时代的语言里,却是最丑陋、最罪恶、最让人避之不及的两个字。
造反不仅意味着一个农民要冒满门抄斩的风险,而且要与他自己的世界观、道德规范或者说“纲常”为敌。与我们高喊的“造反有理”相反,广大农民们受的教育是“造反有罪”。正如宋江所说,上山入伙,“上逆天理,下违父教,做了不忠不孝的人在世,虽生何益?”
只有死到临头时,农民们才会把手伸向了身边那本来伸手可及的粮食:
“民有不甘心死亡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间有(被捕)获者亦恬不知畏,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如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
反正怎么都是一个死,相比之下,饿死和做强盗被杀死相比,还是被杀死为好。因为死前,毕竟能饱食几天。
中国的农民“起义”,更多时候是一种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后的歇斯底里,而不是一种有计划、有意识、有组织的行动。
一人带头,群起响应。在大多数情况下,缺的只是“出头的椽子”。
这些“起义领袖”们,其实不过是一群被饥饿折磨得丧失了理智的人。
他们中并没有谁想到自己的行为是“起义”。然而,从抢到第一袋米开始,他们就成了盗贼,成了最罪恶的人,他们稀里糊涂中,发现自己居然成了整个社会的敌人和猎物,成了官兵围剿的对象。他们只好随手拿起身边的菜刀和锄头,试图抵抗一下。
于是,“起义”开始了。
这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呢?他们没有番号、旗帜,没有盔甲、武器;他们穿着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衣服,手里握着菜刀、锄头、扁担,前头还赶着自家的一头小毛驴,驴上面坐着老婆孩子。一位曾经被农民起义军掳入军中的读书人,这样回忆他的见闻:“又服饰不经,或戎服,以白缯缠首。或纱帽补服,文武九品互用;或取神庙金色幞头及龙袍着之。而其下参游都守备则尤不伦,有衣冠至璀璨者,有褴褛类乞丐者,每朔望则杂沓而至。”
这支庞杂的队伍看上去人数众多,其实真正能参加战斗的并没有几个。
他们的主要兴趣是粮食和财物,吸引他们这支部队的是前头的土围子、大庄院、小城镇,促使他们攻下了土围子之后,又迅速启程的是后面尾随不舍的官兵。
被逼到绝路的他们不得不回过头来面对正规军。两军交接,多数是这些业余战士一败涂地,于是,头颅如砍瓜切菜般在地下滚动,人们四散奔逃,一支看起来声势浩大的队伍就此消失。也有一些时候,这些犹斗的困兽在临死关头突然暴发出惊人的能量,他们舍命反击,让那些虚骄的官兵反倒大吃一惊,乱了阵脚,败下阵去。
惊魂初定的起义队伍发现,那些武器精良的官兵战斗意志其实并没有他们强烈。随着胜利的增多,他们的自信心日益增长,经验越来越丰富,号召力越来越强,于是渐渐成了一支劲旅,有了被以“贼”或“匪”的恶名写进方志野史甚至正史的资格,并且开始在地方甚至帝国挂号,劳动地方大员,日夜与他们周旋。
相对正规军,他们的组织能力、军事技术和战术水平显然都相当业余。
他们的军事教材,就是《水浒传》、《三国演义》。他们的军事领袖,都是自学成才,在失败中逐渐成长。
他们不需要后勤部门和装备部门,打到哪里抢到哪里。如果有饥民大批来投,他们当然欢迎。如果没人来壮大队伍,他们也不发愁。东晋孙恩起义,“所过城邑,焚掠一空,单留强壮者编入队伍,妇女老弱,皆投诸水中”。
关于明末的起义队伍,也常有这样的记载:他们想发展队伍,就把一村一寨的房屋都烧光,强迫一村的青壮入伙。他们拿着刀一个一个逼问,是想回家还是想留下来。如果这个人不识相,说想回家,那么他们便说:“那好,我就送你回家。”一刀砍了完事。
如果愿意留下来,他们还要追问你家里有没有老婆孩子。如果说有,还要问:“想不想她们?”如果回答是想,那么,对不起,也得一刀砍了。如果谁被逼入伙后又逃跑,那么,不是割了耳朵就是割去鼻子,以为警戒。
握惯了锄头的手,笨拙地握住了武器。雪亮的刀锋让他们感到新鲜和刺激。刀锋割断了土地系在他们脚上的镣铐,让他们突然感觉到难以承受的自由,身体轻飘飘的,像是要飞上天空。
这些淳朴善良逆来顺受的农民突然变成了另一种人们所不了解的种群。
他们的生活完全靠暴力来维持,抢财宝抢粮食也抢衣服抢女人,抢完之后还要放一把火,称为“放亮儿”。
暴力使他们获得了权力。他们看上了哪个女人,只需把刀往她的脖子上一架,他们想要哪件财宝,只需用刀指一下它的主人。原来不敢想象的大户人家精美内宅,他们进去了,而且还可以随心所欲地在秀才娘子的宁式床上坐卧糟蹋。从来没有穿过的绫罗穿在了身上,沉甸甸的银子塞满了口袋。
刀枪的收入显然比锄头迅速得多,也丰富得多。我们可以想象起义者们燃烧的激情。也许到了这个时候,他们才发现自己原来的生活猪狗不如。暴力使他们头一次获得了远远大于期望的权力与尊严。
他们心甘情愿地跟着他们的领袖,攻城略地,打家劫舍,每一天都是节日,每一刻都似狂欢。即使第二天死去,也心甘情愿!
他们发现了暴力的乐趣。
他们的兵锋首先指向的当然是官吏。陈胜初起兵之时,“诸郡县苦秦吏暴,争杀其长吏,将以应胜”。孙恩起兵,所至之处,把各县县令做成肉酱,让他们的老婆孩子们吃,不肯吃则将其“肢解”。隋末农民起义军是“得隋官及士族子弟,皆杀之”。唐末黄巢陷京师,“其徒各出大掠,杀人满街,巢不能禁,尤憎官吏,得者皆杀之”。南宋钟相、杨幺农民起义军也是“焚官府、城市、寺观、神庙及豪右之家,杀官吏、儒生、僧道、巫医、卜祝及有仇隙之人”。北宋方腊起义,“陷数州,凡得官吏,必断脔支体,探其肺肠,或熬以膏油,丛镝乱射,备尽楚毒,以偿怨心”。而张献忠李自成每破一城池,也是必先斩皇室宗亲及地方官吏。
官吏们欠农民的太多了,农民们遭遇了太多的暴政、贪婪和不公,因为缺乏正常的舒张渠道,他们应对生活中一切不公的唯一态度就是忍耐。
然而,极端能忍耐与极端的非理性暴力,正是一个扭曲人格的相辅相成的两面。在他们顺从的表情下,仇恨和恶毒早已日积月累成深潭。现在,所有的绳子都戛然而断,被压制在人性最深层的险恶、野蛮以及报复欲望倾巢而出。
在失去理智的那一刻,这个世界上最驯良的人种就变成了最凶恶的一群。秩序现在得为自己的僵化付出代价,这个世界上最保守理智的帝国每几百年就要发疯一次,以抒解自己长年累月的压抑。历史用这样残酷的方式给了他们“公平”,完成了他们的心理舒张。然而,在这短暂的暴发之后,等待他们的,是又一轮几百年漫长的禁锢和心理摧残。
除了这些“革命的”或者至少也是迫不得已的、必要的暴力行为,有些农民军似乎还纯粹为了暴力而暴力,“残酷”有时甚至成了一种娱乐。翻开清人彭孙贻专门记载明末农民起义的《平寇志》,这种血腥文字比比皆是。
自称闯王的高迎祥一次劫得了五个漂亮女人,把其中最漂亮的邢氏送给李自成做压寨夫人。张献忠则根本不要什么压寨夫人,他抢得美女,只留宿一夜,第二天早起就拉出去杀掉。
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年初,李自成与张献忠合兵攻取了朱元璋的老家凤阳。农民军焚毁了凤阳雄伟高大的宫殿,烧掉了明皇陵三十万株参天巨松,大火燃烧数日,“光烛百里”,“士民被杀者数万,剖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二万二千六百五十余间”。
从凤阳撤走后,他们又奔向安徽六合。“是日围六合……裸妇数千,詈于城下,愧沮者磔之。”抓来几千名妇女,命令她们脱光衣服,向城上叫骂,激城内守兵出战。谁不大声骂,就把谁碎尸。这是农民军惯用的攻城手段。除此之外,他们还“聚小儿百十,环木焚之,听其哀号为笑乐”。
同年十二月,农民军攻陷安徽霍山。“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夫与父,淫其妻女,然后杀之者。有驱人父,淫其女,而后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其腹中男女,剖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儿于内,观其跳号以为乐者。有缚人于地,刳其腹实以米豆饲群羊,取人血和米煮粥以饲驴马。所掠子女百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而去,暴酷亘古未有。”
人类暴力想象的翅膀飞不出同一片天空。强迫父亲强奸女儿,解剖孕妇验证婴儿的性别,这些场面向前可追溯到商纣或者古罗马时期,以后在清军入关以及日本侵华时也屡屡再现。
这些围在炸婴儿的油锅前大笑的人,可能几个月前还在田里劳作。如果那个时候你在田间与他路遇,他会对你憨憨一笑,局促地给你让路。如果你是个过客,到他家借口水喝,他会热情地让你进屋,说不定还会尽地主之谊,从园子里摘几个黄瓜让你尝尝。也许是一场天灾让他破产,也许是一次仇杀让他逃离家乡,也许他是被路过的农民军烧了房子,挟裹而来。
然而,短短几个月时间,他就从中国社会最老实本分的农民角色,转化为一个以杀人为乐的暴徒。命运改变一个人,就像魔术一样不可思议,然而又顺理成章。人性远比我们所了解的要复杂得多。
《水浒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趣的样本:禁军教头林冲本来是一个老实内敛、温文儒雅的人。然而,在杀了仇敌准备落草之后,为人行事的风格突然大变:他去奔梁山的路上,经过一处庄院,向人家讨酒吃。人家不给,他居然拿起长枪来,冲上前一顿暴打,把庄客们都打跑了,他大大咧咧坐下,快意道:“都去了,老爷快活吃酒。”
变化的并不是林冲的性格结构,而是他的自我角色认识。他已经自认为是“准强盗”,一个要靠杀人抢劫活命的人,自然没有必要再遵循一个良民的伦理规范。自己一个要落草的人,还怕个甚!干脆就破罐子破摔,一不做二不休,充分享受暴力给自己带来的自由。到了梁山泊,为了入伙,他急吼吼地寻找无辜的过往客商,要借人家的头来做送给梁山泊的“见面礼”。
那些起义的农民们何尝不是如此?他们被饥饿驱使,被官府所追逐,如果起义领袖的素质不高,不能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精神动员和纪律约束,那么他们很容易放弃伦理规范,把自己交给本能,按“乱民”、“贼寇”、“强盗”的活法来活。
就像心理学家早就指出的那样,暴力确实能给人带来快感,这种快感还很容易上瘾。军事生涯是艰苦、紧张、枯燥的,折磨俘虏,放纵暴力甚至是许多军队里唯一的娱乐。小俣行男著《日本随军记者见闻录》记载,日本军人在华烧房子烧上了瘾:“有的士兵就这么说:‘队长,我不见火灾就睡不着,今晚上也让我烧它两三幢吧!’”战场往往使人——不仅仅是日本人——丧失人性。
在明末诸军中,张献忠部对这种“娱乐”最为热衷。
明末农民军的著名领袖张献忠,虽大名鼎鼎,我们对他本人的了解其实很少。史家的笔墨都消耗在张的“残酷好杀”上,关于其他事迹,勾稽所得,寥寥无几。
我们所能确切知道的,是他出生于万历三十四年(公元1606年),正是万历皇帝的消极怠工愈演愈烈趋于极致的年代,明王朝的灭亡已在此时埋下伏笔。此时欧洲经过文艺复兴和宗教革命,正处于与中国擦肩而过超越中国而去的前夜。
那一年,除了这位后来农民起义领袖的诞生,世界上并没有其他太重要的事情发生。如果努力搜索,还可以列出勉强可算做大事的几件:英国的莎士比亚在那一年写出了经典之作《麦克白》;德国的开普勒在《蛇夫足下的新星》一文中记载了超新星的爆发;欧洲人在此年东渡寻找黄金和香料时,首次发现了澳大利亚;也是在这一年,巧克力饮料的配方开始在西方流行。
张献忠是延安人,黄土高原上裹着白羊肚手巾面孔黧(lí)黑两颊坨红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牙齿的陕北青年。应该会唱几句信天游,至于水平如何,就不好说了。
出身当然是贫苦了。祖上是军籍,也就是职业军人,那个时代军人是被人瞧不起的贱业。“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到父亲这一辈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做了个走乡串寨卖些针头线脑的小贩。母亲则在农闲时节,织炕席到集上去卖,补贴家用。从小应该挨过饿,受过冻,吃过苦,受过地主家的孩子欺负。这都是很保险的推测。
据说是和李自成一样,张献忠被爹妈强扭着脖子送进私塾读过两年书。
无奈天性和书本不亲,坐不住。在私塾两年,和同学打了无数的架,大字却没记住几个,父母无奈,只好任他放他的羊,任由他成天和村子里的半大后生们厮混。
在陕北定边,民风剽悍,人们农闲之余,爱舞刀弄棍,不只为防身,也是一个娱乐。张献忠于此道颇有天分,练得也投入。他天性爽快,胆大。
“身材魁梧,剽劲果侠,声如巨雷,面目微黄”,朋友给他起了个外号叫“黄虎”。
野史说他,“阴谋多狡”,“及长,益无赖”。很快他就打遍四邻八乡无敌手,成了年轻后生里“有号”的人物。
农村文化生活贫乏,没事时,只能纠集几个同样好勇斗狠的朋友,到镇上的小酒馆,像《水浒传》里那样,切上二斤熟牛肉,打上两角浊白酒,吃得酒酣耳热,吹吹牛,“教量些枪棒”,说些“江湖上好汉们的勾当”,“卖弄胸中许多豪杰的事务”。回来捎半斤残酒,顺路偷只鸡,偷几把蚕豆,找个人家赌上一宿,第二天回家挨老妈一顿痛骂,这都是题中应有之义。
张献忠投身起义以前的确切经历,在浩如烟海的史料里我们仅仅打捞上了四个汉字:“捕快”和“边兵”。
然而,这四个字,包含着相当丰富的信息含量。
地方“捕快”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刑警。正如我们从通俗小说中了解到的那样,传统中国的基层公检法部门的干部素质不高,往往是流氓、罪犯或者地方上好勇斗狠之徒出身。
比如县公安局的巡警队队长武松、监狱里的小牢子李逵都是遇赦的逃犯出身,“历城捕快”秦琼同样有过发配经历。他们警匪勾结,与黑社会亲如一家,并且往往在小说中最终成为“黑社会骨干”。
被革职之后投身“边兵”,对失业的张献忠来说应该是一个既顺理成章又无可奈何的选择。正如前面所说,旧中国的“军人”是个被人瞧不起的,几乎是半囚徒式的职业。
为了防止他们逃亡,政府给他们脸上刺字,对待一如罪犯。他们缺乏自尊,兵饷又常常被扣,所以纪律极坏,视烧杀抢掠为常事。用王学泰先生的话说:“不少队伍简直就是流氓团体。”
从“捕快”、“边兵”四个字里我们可以推断,在当上捕快前,张献忠在地方上已经半流氓化了。“基层警察”整日吃拿卡要的生涯,很有可能使他进一步流氓化。
虽然无法确知张献忠参加的“边兵”状况到底如何,但还是有充分的理由推测,军队生活带给张献忠的,不仅仅是军事常识,或多或少,还会有当时军队普遍的“兵痞”习气。
考察张献忠的性格,我们应该注意到以下事实:在投奔起义军前,张献忠的生活一直是失败的。他的学生时代显然不成功,大字没记住几个,因为爱打架,没少挨老师的板子。
进入官府,成为捕快,这对社会底层出身的他,是一个改变命运的好机会,然而他没能把握住,屡屡违犯纪律,最终被革职。
走投无路投了军,在军营中他又不遵守军纪,犯下了死罪。因为军官陈洪范为其说情,方免一死,挨了一百军棍,被关入狱中。出狱后,穷无所归,正值各地起义军蜂起,遂投入起义军中。
结合他后来的人生轨迹,我们可以判断,张献忠有着一定的反社会型人格倾向。他不甘心居于人下,有着强烈的改变命运的愿望。但他又容易冲动与暴怒,情绪极不稳定,不善自我克制,叛逆心理很强,尤其不善于跟上级相处。这一切导致他在正常社会中屡受挫折。如果大明天下继续太平,也许他一生会在监狱中而不是马背上度过。
对他来讲,生在乱世,生逢其时。
乱世有乱世的魅力。在天翻地覆的明朝末年,一切秩序都被颠倒,一切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公子王孙转眼间变成了乞丐,昨天的饥民今天却自封为王侯。懦弱不再是生存的法宝,善良成了悲剧的理由。谁也不知道第二天自己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
自由,无边无际地摆在那些想入非非者的面前,像汪洋大海诱惑干渴的鱼儿。男性的血液很容易在身边倏乎闪动的欲望中点燃,化作危险的火种。
由军人而变为“流贼”,张献忠发现,他作了一个正确无比的选择。
在官军里虽然也有前途,但是毕竟有着森严的等级秩序,有着林林总总的规矩,更主要的,有着种种让人郁闷的腐败、倾轧、不公。而在起义军中,机会似乎更为均等,也更能让人快意恩仇。勇气和智慧就是全部的资本,上马杀人,下马饮酒,天不收,地不管,何等潇洒快活!天昏地暗之中,谁知道明天自己还能不能活着。为什么不趁着心雄气壮之时,痛痛快快地做一回乱世枭雄,也不枉来人世一回!
投奔义军之初,他和李自成一样,不过是一个小小伍长。凭着智力、勇气和天生的领袖气质,他和李自成差不多同时在起义军中出人头地,成为独领一军的首领。李自成号称“八队闯将”,张献忠号称“西营八大王”。
在诸义军领袖中,因为性情投合,张献忠最喜招徕亡命之徒。和张献忠一样,张军的主要成分是“叛卒、逃卒、驿卒、饥民、响马(拦路抢劫的强盗)、难民”,从职业军人转变而来的人尤多。
其中,有不少如毛泽东所说的“匪、流氓、乞丐、娼妓和许多迷信职业家”。“打仗靠流氓”,这是农民战争初起时的一个特殊现象。在特殊时期,“流氓分子”也可以发挥特殊作用。
多年征战,张献忠的部下都成了老兵痞、“勇敢分子”。这使他的军队战斗力高于其他的乌合之众。一位明朝军官,曾说张的部队对于作战是“习惯成自然。每个人脸上身上没有囫囵个的,铅子、箭头,处处皆是。他们暋(mǐn)不畏死,一听说官兵来了,都兴奋异常,听说要打仗简直和打猎一样高兴。我方部队正在观望害怕,他们却毫不畏惧,老于此道”。
从这样一则记载,可以看出张献忠部起义军战斗素养的高超。张部攻取吉安时,大队人马在后,只有“一骑至吉安城下”,城上见来人少,都“聚观”这个人要做些什么。只见这个人从怀里掏出一只铁钩,勾住城墙上突出来的灌木小树,三下两下,“跃而上”。守城兵大惊失色,“守者惊溃,大队驰入,城遂陷”。如此勇敢的战斗作风和高超娴熟的作战技能,当然是绝大部分明军所不及。
因为队伍的骨干由农民阶级的边缘分子“叛卒、逃卒、驿卒、饥民、响马、难民”构成,张献忠部在明末诸军中把农民阶级的人格缺陷表现得最为明显。换句话说,张部是受底层文化的负面因素影响最深的一部。
一提起农民,我们的脑海里立刻会浮现出罗中立油画《父亲》中那个满脸苦难、善良、坚忍的形象。在我们的思维定式里,“农民”这个词总是与“淳朴”、“勤劳”、“仁义”这些美好的词汇联系在一起。相反,与“富贵”这个词距离最近的,却是“虚伪”、“残暴”、“为富不仁”。
随着深入解读明末四川的那场大劫,思维定式逐渐被打破,可以越来越清晰地看到,由农民为主体构成的底层社会文化除了我们熟知的“质朴”“自然”之外,还有着“粗陋”、“浅薄”,甚至“野蛮”、“丑陋”和“黑暗”的另一面。农民们被贫穷和专制统治双重镣铐着。在一定意义上,他们是一群“残缺不全的人”,而张献忠部则把这种“残缺”表现得淋漓尽致。
张献忠、李自成出现在史书上时,前面总是被冠以“流贼”两个字。时人总结说:“献忠等发难于陕西延安府,而蔓衍于各省。望屋而食,奔走不停,未尝据城邑为巢穴,故曰流贼。”
这一总结一点也没错。从崇祯三年(公元1630年)到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张献忠度过了整整十四年名副其实的“流寇”生涯。十四年间,张部在陕西、山西、河南、安徽、四川、湖广诸省来回大幅度高速度流动,纵横上万里,不断地进攻,逃跑,转移,从来没有固守一地。
流动的目的有二,一是为了躲避官军的追击,二是为了“打粮”,即劫掠财物,以养活部队。攻下一座城市的日子,就是他们的节日,他们纵兵大掠,把豪门富室一扫而空,满载而归。当官军追得紧时,他们就潜入深山,苦挨时日。他们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逃跑和谋生上,久而久之,他们从一群乌合之众变成了游击战的专家。他们行动飘忽,即战即走,在官军的包围之中穿插来回,波澜壮阔,惊险重重,也刺激无比。
流动作战,是中国历史上那些声名显赫的起义军普遍采用的战斗方式。
从唐末黄巢大起义到太平天国前期,莫不如此。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是农民起义战争的必然规律。因为在起义之初,农民军与官军在诸多方面存在巨大差距。
首先是后勤。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战争中后勤的作用至关重要。官兵有着强大的后勤支援,有帝国通过国家机器榨取的军饷。而农民军由于素质限制,即使占据了广大的地盘,也没有能力在短期内建立一支具有基本管理能力的官僚队伍,通过赋税形式给他们提供后勤。他们的后勤供应,只能靠“抢”。而流动作战的第一个好处是不必有后勤准备。
在流动过程中,农民军打到哪里,就抢到哪里,“东西数千里游食自如”。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地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累赘。
正规军虽然拥有后勤资源的优势,却也受到后勤的严重制约。后勤组织和运输需要一个过程,因此自然没有“抢”来得迅速。明朝曾任过兵部尚书的张凤翼,在总结与农民军作战的经验教训时说:“贼兵所至,因粮于我,人皆宿饱。而我兵所至,则需要等待粮草,动则呼窘。”通过流动作战,农民军把后勤的劣势变为了速度上的优势。
除了后勤因素外,在人数对比、武器装备、技术素养等方面,起义军也常常处于官军的下风。他们通常无力与官军展开大规模的阵地战,因此,游击战就成了他们与官军对峙时的必然选择。面对强大的官军,农民军取胜的法宝是分合不定,出没无常。他们的作战方针,无非是“敌来我走,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追”。
从这个角度来说,流动作战是农民军不得已的选择。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这种作战方式也自有其不可抵挡的魅力。流动作战痛快淋漓,令人上瘾。长期和张献忠并肩作战的罗汝才有句名言:“吾等横行天下为快耳,何(必)专土(专门占据一块领土)为?”
毛泽东对“流寇思想”有过准确的分析。他说:
“这种思想表现在:一,不愿意做艰苦工作建立根据地,建立人民群众的政权,并由此去扩大政治影响,而只想用流动游击的方法,去扩大政治影响。二,扩大红军,不走由扩大地方赤卫队、地方红军到扩大主力红军的路线,而要走‘招兵买马’、‘招降纳叛’的路线。三,不耐烦和群众一起艰苦斗争,只希望跑到大城市去大吃大喝。”
张献忠部正是这样。在起义的前十多年里,张献忠似乎从来没有过建立根据地的打算。他们迷恋上了这种冒险与流浪。
张献忠部每攻下一处城池,首先做的事就是大搜掠。搜掠的重点目标当然是豪门大户,但普通百姓人家也并不放过。就像前面所引《张献忠陷庐州纪》记述的那样,他们主要的搜掠目标是骡马,因为这是在游击战争中保持速度优势的需要。第二搜掠的是金银。不过张部实行金银交公的严厉政策,所以军人们对金银的兴趣并不非常强烈。第三搜掠的则是布匹、粮食等后勤物资。
在张献忠漫长的起义生涯中,我们只找到了一次赈济灾民的记录,那是攻下武昌之后,发楚王府金银给饥民。除此之外,历史上记载更多的是他的烧杀抢掠。
他和李自成的区别,史书这样对比:“老百姓对李自成往往开门欢迎,对张献忠则只有惧怕。”阅读历史记载,我们只能得出这样一个感觉:张献忠部的这些绿林豪杰们似乎视被攻下的城市为自己囊中的财产,视城中的百姓为自己猎获的猎物。如何处置,完全根据自己的需要而定。
一般来讲,搜集完物资之后,他们会纵火,把一座繁华的城市变成一片瓦砾——他们不想把死命攻下的城池完好地留给明军。
余瑞紫记载张军攻下庐州府舒城后,“进舒城掠人,予随行,见房屋烧尽,骸骨遍地,伤心惨目,潸然泪下。想吾乡亦如是也”。烧了城市之后,还掠走大批人口,充实自己的军队。
他记载,张献忠充实军队的办法是,“后回营,次日将前后所掳男女,各营唤出若干。八‘贼’在大门外亲点。先点男,分上中下三等,各处站立,各插一旗。女亦如之。随即配合上等男配上等女,中、下亦然。问有愿去家者,另立一边。少刻,一齐杀之”。
大抢大杀大破坏,这是张献忠部的一贯做法,也是他们恶名远扬的原因。在这次进四川前由湖广撤退时,他不甘心第一次占领了如此广大的地盘,无所收获。入蜀的队伍中,不仅满载着从湘赣两省收获的物资和财宝,还行走着十数万被强征入伍的湖广百姓。
《巴东县志》载:“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月,张献忠尽驱荆州民入蜀,男女扶携,鱼贯而进,越数月始毕。”
张献忠军逆江而上,两岸都是高山峻岭,山路崎岖险恶,队伍拉得很长。且所经地区,人烟稀少,“打粮”困难,队伍供应困难,一路不断有人饿死,当然,饿死的多数是被新驱入伍的“楚民”。
《巫山县志》记载了当时的惨状:
崇祯甲申春,“贼”张献忠尽驱楚民大举入川,所掳楚中男妇尽食麦苗草根,死者相枕借,大江舟络绎不绝,两月始尽。尸横遍野,江水皆臭,居民所遗无几。
底层文化中的第一个缺失,就是人道精神的缺失。在正统文化中,“人命”起码从理论上,在表面上,是天地间最贵重的事物。“天地之间人为贵”“人命至重”“仁者爱人”等字眼,充斥儒家经典。
专制法律虽然残暴,但对人命还保持着形式上的尊重。比如,每年帝国所判的死刑,都要呈报给皇帝,由皇帝亲自校核审批,才能行刑。然而,在底层思维中,人命却是不甚值钱的东西。不但他人的生命不值得尊重,自己的生命似乎也不太值得珍惜。“头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那些专一杀人害命的人渣,如卖人肉包子的孙二娘,居然成了底层人民的英雄。他人的性命,在张献忠眼里,只分有用和无用两种。年轻身壮的,可以为自己冲锋陷阵或者当挑工、“人夫”,所以是有用的,可以留下。年老体弱的,对自己无用,所以一律杀掉。
当然,不杀也可以,因为杀人是一项费时费力的活儿。不过张献忠却乐此不疲,经常杀了一通后不过瘾,觉得杀得不够多,要“补杀”。《张献忠陷庐州纪》载,张献忠进庐州后,起先并未大杀。第二天在城楼上发现许多火药,“随报,八贼即动气,大嚷曰:‘这蛮子养不家(即养不熟),我厚待你,这火药就该说,并无一人提起。’遂令搬火药来营中,放火烧楼,又传令进城补放火、杀人、捉人,一人不许放走”。
虽然说“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绣花,不是做文章,而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但是在某些绿林英雄的性情深处,暴力不仅仅是一种工具,而且更是一种娱乐。
底层社会的英雄,那个为广大劳动人们衷心喜爱的李逵,他“因为打死了人,逃走出来,虽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充当狱卒,“为他酒性不好,多人惧他。能使两把板斧,及会拳棍”,常常在社会上耍蛮使横,强抢强要,其行径颇有类于当今的流氓。
《水浒传》第五十三回,李逵和戴宗在店里吃饭,李逵不小心把一个老人的面条打翻,老人揪住他说理,李逵伸手就打,幸好被戴宗劝住,否则,说不定会闹出人命。及至第六十七回,李逵路经一店,吃了饭不给钱,被店主揪住,李逵索性将他一斧砍了。
这些行径,在街头巷尾的听书人那里,引来的只是轻轻一笑,似乎他们喜欢的英雄像顽皮的孩子失手打了个碗碟,益发显出这个孩子的活泼可爱。
甚至《水浒转》第四十回这些血腥场景,也是被说书人当成“豪杰行径”绘声绘色地说,被数百年间的底层听众当成英雄人物的英雄壮举,如醉如痴地听:
李逵为救宋江,在江州劫法场时,“只见他第一个出力,杀人最多”。
本来已经救出宋江,无须再使用暴力,可是李逵却杀性大起,“当下去十字街口,不问官军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后来,晁盖阻止李逵别滥杀百姓,可是,“那汉(即李逵)哪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
平心而论,此时的李逵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变态嗜血的狂魔,是一个十恶不赦的人渣败类。然而,同时他却是几百年间民众喜欢和崇拜的对象。仅此一例,我们就会判明底层文化的人道精神,对生命的尊重意识,淡漠到了何等程度。由此,我们也多少会理解那些秉承水浒精神揭竿而起的农民武装,为什么留下了那么多血腥和残忍的记录。
底层文化中的另一个严重缺失是缺乏对妇女的尊重,张献忠部在这方面表现一样鲜明。
正如学者王学泰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中分析的那样,正统文化本身虽强调男女不平等,所谓“夫为妻纲”即为明证,但是正统文化还是强调家庭的重要性,强调正妻的家庭地位,欣赏在“夫为妻纲”基础上夫妻间的“举案齐眉”,相互尊重。然而,底层文化对妇女,却是赤裸裸的贱视甚至敌视。
正像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里的黑帮老大所说:“兄弟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女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而每个中国底层社会男人几乎都知道:“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在绿林世界里,女人除了供男人消遣,别无用处。《民国时期的土匪》提道,一个匪首在行军中仅仅因为妻子小脚走得慢,就毫不犹豫地一枪把她打死。
明末农民军的首领们,把这种野蛮演绎到了极致。李自成困在巴西鱼腹诸山走投无路时,算了一卦,结果是大吉。卜者谓,李自成有帝王之分。于是,身边人纷纷坚定了奋斗下去的决心。大将刘宗敏立刻“杀其二妻,谓自成曰:‘吾死从君矣!’军中壮士闻之,亦多杀妻以从者”。
至于张献忠对待妇女,那就更让人无法接受了。
也许是受过女人的歧视或者伤害,张献忠对漂亮女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报复心理,他经常说,“天下事皆妇人所坏”。征战途中,不时有部下向他进献美女,他通常留宿几次就借故杀掉。
攻占黄州后,他集中全城的妇女,然后挑那些年老或者貌丑的放走,留下那些年轻漂亮的,强迫她们去拆城墙。这些女人平时哪干过这样的重活,许多人手指被磨得鲜血淋漓,昏厥在城下。城墙拆掉后,张献忠又命令士兵把这些人全部杀死在城下。
在攻打滁州战役中,因久攻不下,张献忠听信了一个阴阳先生的话,到周围乡村掠来妇女数百人,“尽断其头”,倒埋在城下,露出阴部对着城上,想以此来压住城上的大炮。这个办法当然不好用,那次战役,张军一败涂地。
底层社会里物资极度贫乏,饥饿是每天必须解决的功课。在这个环境中生存,不需要太多迂阔的大道理,不需要什么“终极理想”、“人道关怀”之类的思想奢侈品,更无法谈什么“独立人格”、“自由个性”、“主体意识”。每个人首先要面对的问题是第二天的早饭在哪里。底层生存更需要的是实用主义和物质主义。
实用主义被张献忠发挥到无以复加的程度。绿林英雄们无一不崇尚权谋诈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往往能最后成功。张献忠“为人最狡”,在他的起义生涯中三次受抚,又三次复叛。他心狠手辣,甚至对自己的部下也毫无信义可言,最后退出四川时,居然使用欺骗手段对队伍中的四川籍士兵进行清洗。
底层文化毫不掩饰物质欲望。《中国土匪》记载,清末土匪们流传的人生信条是“活着做强盗,做鬼也不冤”、“年轻不刁(欺负)人,到老后悔迟”。《水浒传》里英雄们劫了生辰纲之后,并没见分给穷苦百姓的记载。
《说唐》中贾润甫等劫掠官家财物,更是单纯为了自己享受。
在《水浒传》第十五回,阮小二在赞美王伦治下的梁山时说:“他们不怕天不怕地不怕官司,论秤分金银,一样穿绸缎,成瓮吃酒,大块吃肉,如何不快活!”在上山之前,他们想到更多的也许并不是“济贫”,而是“劫富”。
张献忠部在大抢大掠之时,似乎也并不以贪财好物为耻。与其他部队不同的是,张献忠命令他的部下搜掠金银充公。撤离四川前,他把历年抢掠来的金银沉于江底,有数十船之多。
底层文化是被实用主义、功利主义所困的文化,它缺乏基本的形而上的东西,不可能给中国社会提供新的思想资源。相比之下,倒是正统文化里,包含了一些超越性的因素,比如“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理想。
经过十多年的流动宣传,张献忠部的威名已经传遍半个大明王朝。可惜,“八大王”这三个字是作为恐怖的代名词被广为传播的。在许多省份,吓唬小孩子的最好办法是告诉他,再不听话,“八大王”就会从窗子外面伸进手来,把他抓走。
所以,完全可以想象到张献忠部入蜀给四川人带来的震动。秀才傅迪吉亲身经历了张献忠据蜀,后来他在年谱《五马先生纪年》记载了他所见的张部所作所为。
傅迪吉是四川简州一个小地主的儿子,张献忠入蜀前,他还在州城里读书,日与诸友唱和往来,周围一片太平景象。及至崇祯十七年(公元年)五月初三,张献忠进入四川的消息传到简阳,平静的生活一下子被打破了。
虽然张献忠部短期内不可能到达,简阳人还是做出了迅速的反应。“六月,州城妇女逃尽”,“七月,破重庆镇,远兵逃回,尽剁右手”。这似乎更加印证了人们的判断。简阳城里有的人家干脆举家远迁,到四川边缘地带,甚至云南、贵州等地,去投亲靠友。
和传说中广大人民面对起义军总是欢欣鼓舞不同,简阳人在等待张献忠部到来的这几个月时间里,受尽恐怖的折磨。越是乱世,谣言越多,三天两头有消息传过来,说张军马上就要到了,于是百姓们扶老携幼,匆匆逃到山里。然而等了两日,却没有动静,这才发觉是一场虚惊。
百里之外的省府成都更是乱成一团。在重庆与成都两城陷落之间的一个多月,成都居民们日夜被恐怖所煎熬。
史书记载,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成都城内都处于歇斯底里状态之中,三更半夜时分,经常有人因为听到风吹草动,杯弓蛇影,起而大呼。“呼曰:‘闯至矣!’明日,又呼曰:‘献至矣!’”于是一城骚动,人们哭爹喊娘,四处躲藏,折腾大半夜,才发现是谣传。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在巨大的恐怖高压下,张献忠于八月初九干脆利落地攻破成都,对成都人来说,几乎是一种解脱。
简阳当然也很快尝到了张献忠兵锋的滋味。那些早早逃入山中的人被证明具有远见,因为那些迟迟不愿出逃的人中,果然有些人遇到了血光之灾。
据《五马先生纪年》载,成都破后,九月十二,张献忠部四出扫荡附近州县,一支部队奔向简阳。五马桥村附近千余人闻讯仓皇出逃,奔到附近山上,然而他们的速度无法与张军的马队相比。张军很快追了上来,他们不得不徒手与义军“相抗”,被义军马兵“尽杀于黑痣湾喜儿潭,水中岸上,无一隙地,此初见杀人之惨也”。
看来,传说中的大劫,终于要到来了。
然而,等待中的雷霆并没有马上落下。
成都城破之后,局部的杀戮当然在所难免。按照惯例,成都城内的王公贵族们大都难逃一死,大小官员被杀的也很多,史书忠实地记载下了他们的名字,但是却找不到普通百姓们被集体屠杀的记载。
据清人沈荀蔚《蜀难叙略》记载,城破之后的第三天,张献忠曾经“尽驱城内军民男女于(城外的)中园,将尽屠之。俄尔天上出现一片云彩,如同龙尾下垂之状,张献忠以为祥瑞,遂免死”。
这个记载听起来有点离奇。不过,张献忠并没有大量屠杀成都居民,是可以确定的。
在四川各地,也没有出现人们传说的张献忠据有一地后必然出现的大抢大掠大屠杀现象。《五马先生纪年》载,十月初四,张献忠又一次发兵,“谓之打招安”,即命令附近居民归顺张献忠部。“随后即派伪‘都司’姓吴者、伪吏目姓田者下到吾乡‘招安’。每人给以印信‘西国顺民’四字,载在背上,兵不敢乱。”
“吾州有伪水军左都督、伪水军右都督俱姓王,伪总镇率领兵船千百艘,驻扎于渭水坝。乡绅百姓们在伪官的带领下到军前投降,上述三位军官十分高兴,于是就大发慈悲,将昨日掳回男妇尽剁手(而不是杀掉),(被剁之人)号呼之声胜如雷吼。三位军官命伪知州安抚百姓,自此以后即不杀人,兵不甚扰民,民亦入营贸易。”
原来,“流贼”张献忠改弦易辙,打算由“流贼”变为“开国者”了。
挥师入川之前的十四年里,张献忠从一个普通叛兵成长为明末两大著名起义军领袖之一,由一个文盲变为中国战争史上留下不朽声名的卓越军事家。在崇祯十六年(公元1643年)以前,他的军力和声威一直在李自成之上,朝廷也一直以他为最大敌人。
十年之间,崇祯帝屡检朝廷重臣,以举国之力,大兵重围。而张献忠部却越战越强,并且在谷城复起后到入川作战前,几年间一度横扫数省,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张献忠”这个名字成了明帝国里最恐怖的三个字,朝廷重臣们在与他的交锋之中几乎没有一个得到好下场:或者是丢官落职,或者死于战场,或者是被震怒的崇祯帝所杀。
十四年间,他三次投降官军,又三次复叛,官军对他恨得咬牙切齿。在大江南北、大河上下的征战中,他多次潜伏深山,身处重围,自以为命绝于此,也曾纵横安徽、湖广,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据地称王。
飘蓬如旋风般不停息的流荡生涯,让喜动荡好冒险的张献忠,也难免厌倦了。日复一日的战斗和奔走,渐渐耗去了“八大王”的青春,转眼,他已接近四十岁,没有太多青春豪气可供任意挥洒。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尽头?
更让他受到强烈刺激的是东边的李自成已经开国建府,据地称王,兵锋直指北京,帝王大业已见雏形。李自成原本是和自己一样的“流贼”长期以来一直甘拜他的下风。“初,自成无大志,所至屠戮,百姓保坞壁,不肯从。”
然而,从崇祯十三年(公元1640年)经历一次大的挫败之后,李自成痛定思痛,策略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提出“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的鲜明口号,不再骚扰平民百姓,专门以劫掠大户来充粮饷,凡是带不走的粮食,就用来开仓赈济百姓。并且,不再打下一个地方抢了就跑,而是派官设府,建立和扩大自己的根据地,踏踏实实地向外发展。
仅仅四年,李自成就从一个不起眼的流寇,成了新“天子”最有优势的候选人,成为注定要在历史上留下大名的人物。现在,张献忠畏于李自成的兵势,也不得不开始奉“大顺”正朔。
凭什么是李自成而不是他张献忠做“人民之主”?难道他张献忠有哪点不如李自成吗?
有充分的史料证明张献忠天姿非凡。他作战非常勇敢,“战辄先登”,每次战斗都身冒矢石,亲临前线指挥。除此之外,他的领导才能也十分突出。他颇能吃苦耐劳,“夜尝不寐,裹甲微行,携刀巡视”。当时在大西军的外国传教士这样描写:“张献忠人甚聪明,与士卒同甘苦,自由谈话,表现坦白,温情大量,慷慨态度,且尝与属下饮食。”
官方史书说:“阴贼多智。”据曾与张朝夕相处的法传教士古洛东回忆,张为人“智识宏深,决断过人”,令两位传教士“亦暗暗称奇”。
(《圣教入川记》记载)论智力、胆气、武勇,他张献忠绝不比李自成差,差只差在胸无大志上。检讨自己十多年的起义生涯,张献忠再一次深刻体认到自己最大的缺点是缺乏耐心,没有长性。性格急躁刚烈,作风简单粗暴,只图眼前痛快,缺乏长远打算。当年在学堂里坐不住,现在已经是威风八面的“八大王”,还是没有多大长进。
不能再这样成天沉溺于打打杀杀了。等李自成做了皇帝,他张献忠只有俯首称臣。虽然没有读过什么史书,他也知道,李自成不会仁慈地对待他这个前竞争者。“亡羊补牢,时犹未晚。”在挥师入川前,他已经下定了“炼炼坐性”而耐心建立根据地的决心。
进入四川之后,张献忠深深感觉到选择入川是对了。川兵柔脆,这一路破重庆,据成都,派兵横扫各府、州、县和土司。大都望风而下,“州、县争封府库应伪命”。短短一年之内,除了遵义(时属四川)和几个边远土司以外,全川已归张献忠所有。
十几年来头一次,稳稳当当据有一个大省,前无劲敌,后无追兵。真是爽啊!“咱老子”也该尝尝“抚驭万民”的滋味了。“咱老子”这回学学李自成,稳扎稳打,数年之后,未必天下不姓“张”!想当初,明朝的太祖朱元璋不就是一个要饭花子出身吗?现在,自己这个前“捕快”、“边兵”也要开创朝代,在史书中再加他个“大西史”!
恰在这时,李自成被清军击败,退出北京。消息传来,张献忠大喜过望。现在,头上这座大山没了,天下重新陷入纷乱,原本张李两家争斗的局面变成了李、清、南明、张四家,自己机会大增,如何不喜!
自从李自成开了大顺朝以来,张献忠不得不遵用永昌年号,两家一直保持着表面的和和气气。现在,张献忠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听说李自成部的马科进入川北,他毫不客气,亲率大军,把马科打了个大败,赶回陕西。这是起兵以来,张李二军第一次公开火拼。张献忠对这次胜利非常得意,宣布把战斗发生地绵州改名为“得胜州”。
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冬十一月十六,张献忠正式开朝于成都,国号大西。因为过去一直奉大顺军名义,一时不好回圜,遂以“大顺”为纪年,改元大顺,张献忠称“大西王”。
成都开始大兴土木,蜀王府里进行大规模装修改建,以作新朝的王宫。
府中正殿为承天殿,府门外廊为朝房。雕龙绘凤,整饰一新。任命左右丞相、六部尚书,又将义子四人加将军衔,封第一子为平东将军,令率马兵征服山东、辽东、高丽、东洋诸国;封第二子为服南将军,征讨南省及暹(xiān)罗、东京、西贡、南洋、斐利该等地;封第三子为定北将军,征伐北省诸地及内蒙古等;封第四子为安西将军,招抚西藏、青海、新疆、外蒙各地。(起义者的想象力有时惊人的雷同,数百年后,洪秀全在永安封王时,同样宣布,东王的任务是管制东方各国,西王的任务是管制西方各国,以此类推。)张献忠新衣新帽,端坐殿中,文武百官,叩拜如仪。张献忠掀髯大笑:
“起来吧,龟孙们,弄得还挺像个样哩!”
与大兴土木相配合,张献忠从抢来的女人中挑了三百个,作为妃子,养在后宫。又阉了一批人,当太监。接着,又学历朝皇帝,命人们“恭避御讳”,不准人们使用“献”“忠”二字,犯者杀头。在全四川认真检查石碑,碑文上的“献”“忠”字样一律铲掉,弄得一块完整的石碑都见不到。
史料记载:
近日人家庙宇律扁对石碑牌坊上,有犯“张献忠”名字者,亦皆铲去。
献忠恶人犯其名字,自剑客栈道抵成都,前人碑版皆凿之,虽嫌名亦讳,并刊去前代年号,故蜀无完碑。
仪式举行完了,后妃、太监、名讳这些他们所知道的做皇帝必须要有的把戏都弄完了,接下来做些什么呢?毕竟开国了,该当皇上的当了皇上,该当大官的当了大官,那么大家就不能再像以前做“流寇”一样,四处烧杀抢掠一下完事了。官府成了自己的官府,百姓成了自己的百姓,自己不再是叛逆者而成了治理者。那么,如何治理呢?
张献忠果然改弦易辙。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强调军纪。保存至今的《大西骁骑营都督府刘禁约碑》记录了张献忠部发布的军纪,碑文说:
务期兵民守分相安……不许未奉府部明文,擅自招兵。扰害地方者,许彼地士民,解锁军前正法。如容隐不举,一体连坐……不许假情天兵名色扰害地方,该管地方官查实申报以凭枭首……不许守土文武官员擅取本土妇女为妻妾,如违参究。大顺贰年叁月X日。
正如各种资料所反映的,张献忠建立大西国之初,军纪确实相当严明,除了抵抗者之外,并不滥杀无辜。因此,各地秩序很快得到平定,生产生活开始恢复,大西国开朝之初,呈现一片兴旺景象。这一段是张献忠入蜀后军民相处最融洽的时期。
张献忠所做的第二件事是开科取士。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之。张献忠喜欢自称武夫,举止粗豪,称王之后,发布诏书仍然用白话文。但是,张献忠对读书人却非常重视。《五马先生纪年》载:“献‘贼’开科取士,变八股为策论。吾州入学若干,中举若干,进士若干。未几,‘贼’又以为不得真材(才),仍复设科,是一年而两科举也。一时举人、进士固多,而状元、榜眼同出一州,此诚所谓不能流芳百世,亦可遗臭万年也。”
一年两次科举,已经不太严肃了,考试题也出得千奇百怪。有一次考试,张献忠曾自己作了一道白话文的万言策,评论历朝帝王,而以西楚霸王为第一。作完之后颇为得意,命令广为颁布,让广大读书人学习。一学之下,秀才们对考试更没了兴趣。而且考试把关不严,许多四六不分、漏洞百出的卷子居然得了高分,平时被人们称为“不通先生”的不学无术之辈,纷纷中了举人、进士,无怪乎人们对此不以为然。
然而,几乎四川省内所有的读书人都来参加考试了。并不是他们积极踊跃,而是后面有刀枪跟着。原来,张献忠命令,所有的读书人都得参考,如果逃避,本人正法,邻里也连坐。
由于读过几年书,张献忠有时以读书人自居,对这些广义的同学有时颇表现出好感。《宝丰县志》记载,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五月十三,张献忠克河南宝丰,劫集诸生于城外龙王庙,各问姓名,令勿惊怕,操土音云:“咱是斯文一气,老子学而未成。”语良久,遣各入城,遂拔营去。
昔日“学而未成”,今日却成了掌握一方人民命运的“大王”,所以张献忠起义以来,对开科取士一直兴趣浓烈。每攻占一座大城,有了休息时间时,他就要举行开科取士,强迫所有的读书人参加。亲自出题阅卷,品评高下,决定名次。不过考取了,通常只是赏几两银子,给个虚职,并不真正任用,似乎快乐只在于考试别人的过程。
张献忠对读书人的态度一直十分矛盾:既想利用,又十分防范。
如前所述,张献忠其人非常聪明,而且深沉狡诈,人莫测其端。《张献忠陷庐州纪》载,余瑞紫与张献忠相处数日,“日与八‘贼’(张献忠)多人共饮食,终日闲谈。至于用兵之事,全不言及。凡一切撒探摆驳,并踏看扎营地方,总在夜间发行,人不得而知,即众‘贼’亦不知也”。
张献忠行军打仗,非常善于用计,这一点他比李自成要强许多。他打出过中国战史上许多经典战役,史称“张献忠用兵最狡”。如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乘元宵节期,以三百人为内应巧取凤阳。崇祯十四年(公元年),假扮明军旗号赚取泌阳。次年,扮装主考学使和赴考诸生而轻取当时明军吹嘘的“铁庐州”等。
张献忠也像朱元璋以及后来的太平天国英雄洪秀全一样,非常善于装神弄鬼。朱元璋自称会观天象,洪秀全自称能和上帝直接交流,而据记载:
(张)即位之初即妖言惑众,谓亲见天上,见有弓、箭、刀、矛等物。并谓奉上天之命,不特为中国之皇,且将为普世之帝。随令百官仰视天空,百官等一无所见。献忠谓今日天不清朗,故尔等未能见之,且其中亦有天意存焉。天显奇异只今天子独见,以便将来代天行之。
但是,不论如何狡猾,张的智慧毕竟都是些鸡鸣狗盗的智慧,是来源于《三国演义》、《水浒传》的权谋文化。史称,张献忠“日使人说《三国》、《水浒》诸书,凡埋伏攻袭皆效之”。
从根本上说,他不是一个雄才大略之人,终生未能突破好勇斗狠的绿林藩篱。他的眼光、胸襟与刘邦、李自成等人相差太远,缺乏基本的治国策略、用人能力、学习能力和管理水平。明王朝的这个掘墓人,和明王朝的创始者朱元璋在出身、经历、喜好,特别是残暴、野蛮、自私等方面惊人相似。然而在学习、用人、战略眼光上,二人实在不可同日而语。
朱元璋也是文盲出身,然而在行军打仗的间隙,能够不间断地自学,后来不但熟读经史,甚至可以做出相当漂亮的文章。而张献忠以文盲始,以文盲终,一直到死,也没认住几个大字。
朱元璋起兵之初,就怀抱天下之志,每到一地,必先延揽人才,把一大批有识见的士人团结在自己的周围,大大提升了自己这个团队的知识素质和策略水平。而张献忠在读书人面前,却总是感觉不太自在。他的团队中唯一的一个举人汪兆龄却是一个流氓化的士人,唯以捉摸张的心思为务,后期唯知投张所好,不断劝说张献忠大开杀戒,最终失尽人心。
张献忠在刀枪面前,从来没有眨过眼睛,可却永远弄不明白读书人脑袋里那些深奥的东西。在他们面前,他一直克服不了自卑心理。这使他对读书人的态度非常矛盾。他取中了状元张大受。此人仪表堂堂,张献忠“一见大悦”,赐赏,又赐宴,欢聚一日。大臣们也在旁边交口称赞张献忠取中了人才,将来必然会“辅佐圣明,此国运昌明,万年丕休之象”。张献忠十分高兴,“复赐美女十人,甲第一区,家丁二十人”。
第二天,张大受入朝谢恩,报名人报上名来,张献忠听了,忽然皱眉道:“这驴养的,老子爱得他紧,但一见他,心上就爱得过不的。老子有些怕看见他,你们快些与我收拾了,不可叫他再来见老子。”大臣领命,到宫门口把张大受捆起杀了。
他和这些文质彬彬的人怎么也亲近不起来。他知道,他手中的刀是读书人最怕的。可他们也仅仅是因此而怕他。这些恪守“三纲五常”的读书人对他这样的“叛贼”不但反感,而且痛恨。一有可能,他们会带头起来造他的反。所以,在大西国里,他最不放心的就是书生。
在四川科举取士,对他来讲,更重要的目的是为了把这些读书人控制起来,防止他们在地方上“造乱”。所以,考过之后,绝大多数人都不予任用,只令在八大王身边侍候,写写公文。而且考完之后,不管中与不中,都不许回家。《五马先生纪年》载:
此番较前不同,前番考六等准除名,未取童生不许躲闪,已中者不得宁家,未中者不得在家居住,以为秀才在乡造言生事,并家眷尽驱入城中,十人一结,一家有事,连坐九家,虽父子、夫妇私居不敢轻出一言。
这样一来,许多读书人都烧了书本,脱了儒服,不敢再以书生自居。
《五马先生纪年》作者傅迪吉的父亲一看读书容易惹是生非,遂命迪吉弃书从商。“家大人有鉴于此,恐冒读书之名,贻不测之祸,遂命废业贸易,以免人口实事也。”
素质问题,是历朝农民起义军领袖的软肋。
毋庸讳言,揭竿而起的草莽英雄们大都在无“余粟”、“余力”、“余智”的条件下长大,没有条件接受教育,发展智力。因此,大部分农民领袖都习惯于浅层思维,缺乏系统思维和抽象思维能力。
他们目光短浅,见解狭隘,缺乏想象力,只恃一时之勇,缺乏一个大政治家所必需的知识储备、人格素养和智力基础。他们善于破坏,不善于建设。这也就是为什么数千年间千百次农民起义里,只有刘邦和朱元璋两个人最终从社会最底层直接走上了皇位。其他99%出身社会底层的英雄豪杰,结局不过四种:
一是大事未成之前默默无闻地死于枪林之中,这是绝大多数起义首领的结局,比如明末起义那百数十名外号各异的首领。
二是虽一时据地称王,掀翻了旧王朝,而战斗成果终于被贵族们夺去;比如王莽末期,赤眉绿林首义,豪杰纷起,结果却是把宗室刘秀送上了皇位;而隋末瓦岗寨程咬金们虽一时做了皇帝,最终还是被谙于统治术的前贵族唐王李氏收服。
三是距一统天下只差几步之遥,却终因素质太差,抵御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意志崩溃,沉于酒色,最终亡国,比如洪秀全,也可以算上李自成。
四是只会攻城略地,四处流动,一旦坐了天下,反倒慌了手脚,不知如何是好,比如黄巢。
张献忠也遇到了黄巢的问题:缺乏策略。
开朝之初,大西政权面临的最严重问题是治安问题。
由于缺乏建设根据地的经验,张献忠虽号称平定全川,但是在四川大部分地区,仍然是和过去一样打着“猴子掰包谷”式的“陷不留守”的战斗,他只是在每个州县任命一两名军人做地方官。
由于信不过读书人,那些被他取中的士子并没有到各地去充当吏员,因此在这些地方他的统治只是名义上的,就连一些仅有的军政措施也未能得到贯彻。只有成都附近,才算是控制比较稳固的地区。史书记载:“献忠当时窃据者,川西锦城一区耳。”“献忠拥兵数十万……而其威令所慑服者,不过成都前后十余县耳。”这些,基本上反映了当时的情况。
没有基层政权建设和大规模的宣传攻势,大部分百姓还是把张献忠当作“流贼”,只是慑于张献忠的威势,而不是真正心悦诚服。所以,张献忠的统治极不稳固,面临的反对势力非常强大,在他实际控制地区之外,有无数自发组织起来的地方武装与他为敌。
张献忠当然明白他的统治基础十分薄弱。可是他所能想到的办法,偏偏只是历朝专制统治者用过的无数统治术中最恶劣的三个办法:一个是警察管制,一个是暴力镇压,一个是特务统治。
张献忠平生唯一崇拜和信奉的就是暴力。他所取得的一切都是使用暴力的结果。张献忠部从不像李自成部那样注重宣传,注重策略,软硬两手一起抓。他们一味迷信自己超群的战斗力。他们迷信“只要有刀枪,没有办不成的事”。
张献忠在他控制的地区严厉实行保甲制度。如在广元,“城中不论男女老幼,一律入籍,不能遗漏一名”。
为了保证首都成都城内的安全,张献忠做了更为严苛的规定:首都成都的四城门,不许擅自出入。凡城里人要出城的,先得到兵马司递申请,申请里得写明某人到某处,左右邻居是谁,由某人担保,某日回城。如果到期未回,先拘左右邻居及保人斩杀,再不回,则取这家人口,不拘老幼,尽行斩杀。城外入城办事者,要在左脸部盖上一个印章。出城时,如果印章被汗水冲掉或者不小心擦掉,看不清楚,则立刻斩首。
与此同时,张献忠还大行特务统治。他派出大量士兵,装成老百姓,游串大街小巷,侦听人们的思想动态,发现有“讪讽新朝”的人,立刻绑走治罪,以致“虽至亲遇于道,不敢相问慰,遥望即各低头去”([清]欧阳直撰《蜀警录》)。
一天夜里,一个男人在家里和老婆絮絮叨叨讲邻里的琐事,女人说他:
“天这么晚了早点睡吧,净说些张家长李家短有什么用!”第二天,这个男子就被捕了。张献忠听了汇报之后,掀髯大笑,说:“这是说我(张)家长,李自成家短。没事,是良民,放了吧!”
不得不说,与地主阶级斗争十分坚决的革命者张献忠,统治劳动人民手段的野蛮下作实在大大过于历朝反动统治者,甚至包括最野蛮的皇帝朱元璋。和朱元璋一样,暴力对张献忠来说,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策略上的需要。张献忠有时策略性地拒绝理性,因为他深知对非理性的恐惧深植于人性之中。当一个人有足够的实力蛮不讲理时,他最容易得到无条件的顺从。
张献忠面临的第二个严重问题是吃饭问题。过去,张献忠部不存在这个问题。他们一贯是“因粮于敌”,“饥则聚掠,饱则弃余,已因之粮,不知积穑,地生之利,未间屯种”。
虽然建立了大西政权,自称开朝,然而,张献忠在帝国经济管理中的措施却乏善可陈。最初,他依靠没收官府和贵族的财产来支持财政,然而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不久这些钱就花光了。
于是,他的经济措施就剩下了“打粮”。所谓打粮,一言以蔽之,就是“抢”,放纵士兵在“帝国”之内强抢。“献贼每五日十日一发人采粮,如一人不回营,领人管队小剥皮[1],同伴俱斩。”
所打之粮,首要的目标当然是地主大户,可是张献忠的兵马没有进行过政治训练,在过去他们没有区别过地主和人民,进了四川他们当然也不会专抢阶级敌人。而是见粮就抢,见猪就杀,见人就绑,绑起来用火烧烤,逼他供出所知的藏粮地点。见到路上行人端着一碗米,也“杀而夺之”。
正如一本企图为张献忠“翻案”的传记指出的那样:“张献忠在四川的两年多时期中……据我所见到的材料,张献忠没有采取过一项直接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措施……过去流动作战,靠在各地‘打粮’,如今一住两年,地主和官仓的粮食很快吃光,几十万军队不能空着肚子,这就必然要从广大农民身上取得粮食。”
另一本肯定明末农民战争的书,说得更清楚一些:“从现有的材料来看,大西政权在四川没有实行按土地成人口征收赋税的政策。几十万大军和各级政权的消费,基本上是依赖没收和打粮。当时人士傅迪吉和李蕃的撰著中,都描述了大西军出外打粮的情况。明末社会中,家有余粮的固然主要是地主,可是这种见粮就抢见猪就杀的政策,必然要侵犯到一般农民的利益。如果说这种做法在流动作战时期还有它的合理性的话,那么作为一个相对稳定的政权,继续这么办就必然走到难以为继的地步。”
许多大人物一再说:“中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最好的老百姓。”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世界上最好统治的老百姓”。老实厚道的农民们什么都可以忍受,唯一不能忍受的是活活饿死。
张兵的名声本来就不好,张献忠入川后,兵锋所过,大部分四川农民都逃入山里,大片土地撂荒。剩下的农民在大西军打粮队横行之时,进行经济生产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民遂不耕”,田地大片荒芜,百姓益发大量逃亡。
在这样的统治下,“最好的老百姓”不拥护这个政权也情有可原。
农民起义给中国究竟带来了什么?
与其说农民起义“是推动中国历史车轮前进的主要动力,沉重打击了专制统治,部分调整了生产关系,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不如说农民起义与专制统治是维持“中国独特性”的互补两翼,是同一文化源头结出的孪生兄弟,它们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同葆中国文化数千年一系,继继绳绳。
农民起义带给中国的,无非是以下功用:
一是消灭人口,减轻了这片土地上的人口压力,为新一轮人口增长提供空间。
中国的大型农民起义短则一二年,长则延续到一二十年。少则波及数省,多则席卷帝国。一处揭竿,举国蜂起。秦末、汉末、隋末、唐末、元末、明末农民起义和太平天国革命运动,起义军人数都在百万直至数百万以上。每一次起义,都使官兵义军双方军队所过之处,残破殆尽,赤地千里,血流成河。大的农民起义之后,帝国人口往往下降一半。
西汉末年的绿林、赤眉农民大起义,重要战区的户口数大都减少了以上,冯翊(陕西大荔县)、西河、上郡(陕西延安县)、北地(甘肃环县)、朔方、定襄五郡的户口数则减少了90%以上。
东汉末年的黄巾大起义和其后的军阀混战,使泱泱中华只剩下五百万人,比今天的上海市还要少一半以上。
隋末农民大起义和改朝换代的混战持续了十八年。十八年间,三分之二的人民死于非命,人口从四千六百万锐减到一千六百万。在混战激烈的地区如中原、关中一带,人民幸存的不到十分之一。
太平天国起义只波及长江中下游和湘、桂、豫、冀的部分地区,但使大清减少了整整一亿人口。
由于繁殖力强,人口问题一直是中国社会发展中的致命问题。每个王朝建立不久,人口就会迅速增长,并于王朝中晚期达到在当时生产条件下土地承载力的极限。消灭人口,是农民起义的首要功能,而历朝大型农民起义也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从而使汉民族这个繁殖力最强的民族不致因人口压力而毁灭。
每次大规模反抗之后,巨大的牺牲多少换来了一些发展自己物质和精神力量的有利条件,但由于他们根本没有西欧农民那种“地方性的团结和抵抗的手段”,付出重大牺牲换来的成果,一般总是在几十年之内即丧失殆尽,生活又回到原来的起点。
二是文明的毁灭和劣化。关于农民起义对社会财富的破坏,只举两个简单的例子就够了。刘邦即位那一年,竟然选不出四匹纯一色的马来拉御车,宰相只能坐牛车上朝。而中国史书有二十四史之多,每代王朝都竭帝国之力,建造辉煌富丽的皇宫,唯一没有被烧毁的,只有北京故宫一座,其原因是清朝并不是灭亡于农民起义。
帝王将相遭遇如此,幸存下来的普通百姓的苦难由此可以想见一斑。贵族文化在大动荡中一次次受到毁灭性打击,随着刘邦、朱温、朱元璋之类的底层人物一次次由社会最底层上升至社会最高层,以实用主义为主要特征的底层文化不断扩散。
三是专制思维越来越强化,促进专制统治更加周密严谨,制度监狱更加牢不可破。中国的正统文化当然包含了全部专制制度的意图和基因,然而它与底层文化的区别在于,它以王道和大同为面目,包装得比较得体,而底层文化却是对专制赤裸裸的欢呼和肯定。
其实,农民从来不是专制统治的异己因素。他们比其他阶层的人更具皇权意识,更崇拜权威。他们甚至比上层社会的成员更认同于专制体制。或者说,农民们的专制性格往往比统治者还要鲜明和强烈。他们最豪迈的宣言不过是“大丈夫当如是也”。他们的家长制作风、权威主义倾向,缺乏独立思考能力,比统治阶级更甚,而他们的统治技术,更为粗犷。这就决定了,一旦他们掌握了权力,他们对阶级兄弟往往更为残忍,他们的统治手法往往更为暴虐残酷,他们的政权自私性更强。
洪秀全建立的政权,其等级制度之森严为中国历朝之冠。更为可笑的是,在太平天国这个农民自己的政权中,对官员和军人的惩罚措施居然有一条是“罚做农民”。
而由底层出身的朱元璋建立的大明朝,是专制程度最深的一个王朝。朱元璋的用人行政,带有明显的目光短浅、实用主义、愚昧落后的农民特征。
那些为历朝历史研究者所乐道的“均田”、“均富”等平均主义要求,以及摧富益贫的口号,最初都是由儒家创始人提出来的,不是造反农民的发明。
所有的农民起义口号,都没有超出封建宗法制度的范畴。
中国历史上数千百次惨烈的农民起义,并没有带来基本制度上的突破和创新,没有为中国历史冲破循环状态提供任何可能。农民起义的目的,不在于摧垮不合理的制度,而是进行调整和维护那样的制度。它是一次大修,是一次保养,是一次升级,而不是一次革命和创新。
农民起义只是专制主义释放矛盾的一种调节机制。农民起义如同越狱,而每一次越狱之后新建起来的牢狱,设计得就更为科学合理,抗爆性更强。
农民们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是比以前更严密的控制,更坚固的监狱,是更好的驯化,是国民性格上进一步退化。从汉到清,这一规律至为明显。
张献忠的第三个问题是军事优势的丧失。
在明末诸雄中,张献忠部能脱颖而出,横行天下,据地开朝,最重要的因素是张献忠出神入化的游击战术。
在张军中,骑兵和步兵的比例是“马七步三”,主力部队“人人有精骑或跨双马”,“介马有付,去来如风,一日夜踔(chuō)数百里”。每到一处,在缴获战利品时最重骡马,其他均不在意。
张军拥有强大的骑兵,史称:“献(忠)之行兵,其来也,如风雨之骤至,其去,如鬼蜮(yù)之难知。故数月间或驰江北,或趋楚豫,蹂躏三省,令官兵追逐不暇,即孙子所云‘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避实击虚’之法。将帅坠其术中而不觉耳。”
速度带来主动,而主动是取胜的关键。张献忠部惯于“以走致敌”。张献忠一生不打防御战,在进入四川之前,他的战略原则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避免死守一隅,高速度地流动作战。他们没有固定不变的据点和进攻目标,从不死攻一城,他们所进攻的地区,正是明军防守薄弱的空虚地带。故能避实就虚,节节取胜。
相比之下,明军则要笨重得多。他们处于明处,每个据点都要驻兵,永远处于守势,战线拉得很长。“我(指明军)无所不守,彼无所不攻”,他们被庞大的后勤所制约,被起义军拖着走,要围则困不住,要追则追不上,经常处于消极、被动的地位。正如张献忠农民军所唱的:“前有邵巡抚,常来团传(转)舞;后有廖参军,不战随我行;好个杨阁部,离我三天路。”
然而,据地开国后,形势完全变了。
做了皇帝,就要派兵四处把守自己的帝国。不但是边境上要列重兵,每个城市都得驻兵来镇压地方上的反动势力。作为一股聚集在一起的“流贼”,张军声势浩大,然而一旦分散到四川各处,张献忠发现他的军队就如同一把米撒进大河里,转眼不见踪影。因为无那么多兵力可分,他只能在每府每县,象征性地驻上那么千把人。甚至有的县,只有县令一个人是他派去的。这是他不能确切占有边远各地的重要原因。
明户部主事张绍彦说:“贼之得势在流,而贼之失势在止。”这确实是至理之言。张的军事优势正在流,一旦静止下来,由进攻变成防守,张军的劣势一下子就显露出来。过去他主动,敌人被动,现在敌人处处主动,他处处被动。在停止流动之后,他们被迫打自己不擅长的防御战。
张军过去纵横江楚的进攻精神没有了,叱咤风云的凌厉锐气消失了。由于战线越来越长,他的布防中不可避免地出现越来越多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那些过去不堪一击的手下败将,现在一个个又变得强大起来。
大西王朝建立的第二年,军事上就出现了败势。春,明将曾英突破川东防线,进入四川,攻占了重庆。张献忠忙派刘文秀反攻,亦被曾英打了个大败。不久,明朝将领先后占领了四川东部和南部的綦(qí)江、宜宾等重镇,逐步开始向川西平原蚕食。
一开始,张献忠尚不以为然。胜败乃兵家常事,近二十年间,他曾经无数次走投无路,不也是过来了吗?他毫不慌张,派出人马,四出征伐。
可是很快,张献忠就发现不对劲了。他面对的不仅仅是明朝正规军的进攻,更可怕的是他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在大西政权的统治下,历史教科书上难以见到的现象出现了——对起义者的再起义。看到张献忠出现败势,四川各地在富家大户和原地方官的领导下,纷纷起来。
拥众据城邑,保村落,驻山谷,拒险寨者不可胜数。
凡献忠所选府、州、县官,有到任两三日即被杀害,甚至有一县三四月内连杀十余县官者。虽重兵威之,亦不能止也。
清人彭遵泗著《蜀碧》更载:
蜀民共起,杀伪守牧令判等官。贼所破郡县置守牧令判等官,缉捕百姓。时四方兵大起,民之荼毒未尽者,斩木揭竿,纠集杀贼。一时伪官或刺于庭,或生畀之火,或投之于水,几于殆尽。
在南充,原举人邹简臣,潜与顺庆豪杰倡义,建“中兴”赤帜于江浒,数日众至十余万,军声大振。贼卷甲遁,恢复顺庆十余城。渠县进士李含乙,永川刁、古二族,顺庆谯、冯二姓,潼川杨先志、林时泰,詹州陈铁脚,岳池刘武举俱起义兵。
川西原明朝军官朱化龙“敛兵自守”,也割据一方。黎州土司十六岁的马京起兵反抗,“得兵万余,恢复雅黎”。在张献忠实际控制区内的百姓也纷纷起义,起义兵斩伪令者,所在皆是。后来竟弄到这样的地步,成都百里外,櫌锄白梃,皆与贼为难。
越来越多的人踊跃参加官军。《蜀警录》载:“曾英至重庆,驻兵江上。招集难民入伍,舳舻百里,旌旗蔽江。”明军势力迅速壮大起来。
张献忠始则有条不紊,继而手忙脚乱,终于惊恐绝望。
十多年提着头沐风栉雨,身先士卒,虽然艰苦,却也快意。胜也胜得痛快,败也败得干脆。如今住进了皇宫,开辟了帝业,却陷入了无边无际的焦虑烦恼之中。
作为一个职业军人,他还没有学会治理帝国这个需要同时处理多种事情的弹钢琴艺术。日理万机,千头万绪,百爪挠心,心中如焚,压力从四面八方朝张献忠一个人压来,几乎要把他压得粉碎。从各个方面传来的消息,都是警报和败绩。按了葫芦起了瓢,好不容易镇压下一处,更多的火苗又在周围燃起。
最初的新鲜劲过去了,现在他越来越懒得上朝,脾气也越来越大。有一天上朝,忽然把自己头上戴的那顶镶满了宝石的金冠摘下来,扔到地上,用脚上去一顿乱踏,踩得稀烂。旁边人看得面面相觑,谁也不敢上去劝。踩完了,把旁边侍卫的大沿布帽夺过来,戴在头上,大笑道:“他娘的,老子还是戴这个舒服。”
他越来越怀疑挥兵入川是个错误。初以为蜀人柔脆,容易征服。不想他们是柔而不脆,一时望风而倒,终久却不屈服,正像《蜀碧》所评论的:
乃西川人性戆愚,特明顺逆,不量势力,不肯被不义之名,故其所置郡县贼吏特以兵威迫胁,民勉听从,兵才他适,则群起而杀之。
这个时候,张献忠军中掳获了两名在四川传教的西方传教士,分别是意大利的利类思和葡萄牙的安文思。他们分别于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和十三年(公元1640年)来华,崇祯十五年(公元1642年)进入四川传教。他们被张献忠留在身边,相处一年多。逃出张军后,其所见所闻载入《圣教入川记》一书,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记载。
两位传教士回忆,随着军事上的失利,张献忠的酒越喝越厉害,也越来越依赖看他人流血来寻找一点刺激。他们经常见张献忠发脾气,谁也不能劝止。
某日,张献忠心情不好,“即杀军官三员,宣其罪状,谓伊等在席间高声谈论,绝无顾忌”;某日“又杀文官一员,谓其吸烟太多,精神疲惫”;“又杀太监七名,谓有多数军官在朝私语,该太监等溺职不报,罪当斩决云云”。
无论是宫内男女还是大小官员,只要稍不如意,即处以绞刑、斩首,或凌迟碎骨。神父们的好友、礼部尚书吴继善,就是因奉命分配马匹给各军,请示张献忠开列名单,以此细故而触怒张献忠,即受酷刑而死的。有位武官,素为张献忠所宠,因为冬至节祀天,未遵张献忠令读条文,以致冒犯张献忠,被鞭打至死。还有位官员,因谏张献忠少杀无辜,而被重刑处死。
因为酒喝得太多,张献忠精神也出现不正常的征兆。那一天,独坐饮食,喝闷酒,忽然见到空中伸出千百只人手来夺自己案上的食物。张献忠吓了一跳,抹抹眼睛,清醒一下,又什么都没有了。
举杯消愁愁更愁,张献忠的心情不断坠向深谷,零星杀戮渐渐变成集体屠杀。他平生极为厌恶官场风习,甚至对自己任用的文官,他也抑制不住厌恶之情。有一次,部下大将孙可望远征凯旋,张献忠部下的文官们按明朝官场旧例,出城远迎,进献贺礼,递“连名状”。张献忠闻知,“怒其沿故朝陋习,按名棒杀二百人”。有一次,因一点小小过错,株连杀掉了自己属下三百多名文官。有人劝他说都杀光了谁还为他服务,张献忠说:“文官怕没人做耶?”
如果斗胆说一句张献忠是杀人魔头,也许并不过分。张献忠本人正是以此自命并自诩的。
张献忠想必有时也对自己心中经常涌动着的无法抑制的嗜血欲望感到不解,只有根据自己的知识范围,自我猜测为身负“收人”的使命。谷城受抚期间,他曾命人为湖北上津县新修的关帝庙题写碑文,其中写道:
焚戮良民,非本心之所愿,实天意之所迫。亦知同居率土,开州开县,有干理法。无奈天意如此,实不我由。如黄巢往事劫数,固亦莫之为而为也。
这一解释有着浓厚的文化背景。中国人通常认为那些乱世豪杰,都是“应劫而生”,乃上天差遣下来,收缴人口的专员。比如每个中国人都熟知的《水浒传》故事,劈头就是“洪太尉误走妖魔”,言水浒群雄乃被封锁于地下的群魔,不慎被洪太尉放出,“必恼下方生灵”。
然而,遍数中国历史的豪杰人物,坦然宣称自己身负“下界收人”的使命,并身体力行,乐而不疲者,唯张献忠一人。
如果生活在今天,张献忠会是心理学家用来分析“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最佳样本。他读书期间表现顽劣,成年后不能维持长久的工作,无法遵守社会秩序,行动无计划,冲动,他报复的强度与受到的挑衅不成比例,他性情异常而智能,认知却没有任何障碍,这些典型病状体现得非常明显。
特别是,在四十一年的人生中,几乎找不到他拥有爱心、同情心的证据。虽然一世称雄,然而在他的眼中,这个世界却是毫无希望的,他对人生的看法是悲观至极的。
传教士慈悲为怀,不忍看到这么多无辜死在张的刀下,曾冒死对张苦苦哀求。张献忠却说:“吾杀若辈,实救若辈于世上诸苦,虽杀之,而实爱之也。”
这句听起来颇有点玄奥的话,揭示了张献忠的灰色甚至是黑色的人生观。这一人生观在他那著名的《七杀碑》也得到印证:
天付万物以与人,人无一物以对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碑文翻译成白话就是:“天生万物给人,人的所作所为却对不起上天,所以被杀也是活该,成了鬼,也别怨我。”
每个起义军领袖都有足够的理由,对这个世界怀有敌意。张献忠作为一个社会最下层的贫民,理所当然对这个不公平的社会总是仇恨最深。而张献忠的问题在于他的敌意不仅仅是对准了社会的不公平部分,成长过程中的一系列挫折,使他对整个社会、整个世界都充满仇恨。
长期征杀、破坏带来的深刻罪恶感,进一步破坏了张献忠内心的完整,他无法对自己进行肯定,越发迁怒于外界,来获取心理平衡。明末社会黑白颠倒,怪相重重,到处都充斥着一股戾气。这也给张献忠独特的世界观提供了论据。
张献忠在谷城复叛时,曾在墙壁上留给大明王朝一些话,“自己之叛,总理(熊文灿)使然”,并把他交往过的所有官员的名字写在墙上,下面写上某月某日索取贿赂多少。在张献忠的眼里,这个世界人心败坏,无官不贪,无人不恶,人人该杀。
两位传教士曾经对张介绍天主教教规戒律,张献忠闻之,非常惊讶于天主教戒律之圣:“赞之曰:‘此法律如此精详,管理人良心,诚为不二法门。故欧洲各国风俗纯美,实由此圣律而来也。然此等法律于川人无益,伊等固执于恶,不从此圣教圣令,宁愿从我刀剑之下。故吾奉天地大主之命,殄灭此种僧党及世上恶人。’”
明末农民起义军里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两大起义领袖李自成和张献忠都没有后代。李自成对两任妻子都比较专一,这两个女人却都没有生育,并且先后与他人私奔。张献忠则似乎没有爱过任何一个女人,他身边的女人经常是在陪宿几夜之后就被杀掉。并且,张献忠对漂亮女人有一种难以理解的仇恨,对折磨她们总是有着格外的兴趣。
在可信度较高的史料中,没有发现张献忠有过孩子的证据,只知道他认了许多义子。如果猜测这两位领袖在性能力方面有问题,也许不能说是毫无道理。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时代,这一事实给人带来的挫折感是今天的人们很难体会的。这也许是强化张献忠厌世情绪的一个重要因素。
破坏这个世界,多年来是他唯一的快乐来源。操纵别人的生命,则是他感受自我存在价值的重要方式。除此之外,他不知道自己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在入川之前,关于张献忠的喜怒无常记载就非常之多。他到汉州时,许多百姓“匍伏道左”来欢迎他。张献忠很高兴,遂赏给每个人一块元宝。回新都时,同样有百姓早早地来到道边迎接他,张献忠却勃然大怒:“你们是想要老子的元宝吗?”折断路边的粗树枝对着人群乱打,当场打伤数人。
正像德国学者弗洛姆所说,“(施虐)是一种把无能感变为全能感的行为,它是心理上的残疾者的宗教”,“绝对控制另一个生命,等于是把这个生命变成自己的物品,自己的财产,而自己则成了这个物品的神”。
张献忠的喜怒无常,隐含着的无疑是能够随意决定别人命运的从容与自得。对于一个不能在爱,在建设这个世界的过程中找到快乐的人来说,这种感觉是非常重要的。几万、几十万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可以由自己绝对自由地任意操控,自己扮演的,不就是人间的上帝吗?还有比这更让人醉心的角色吗?
在《人类的破坏性剖析》中,弗洛姆分析施虐狂的内心说:“他们不仅恨他们的敌人,他们也恨生命。”“对于任何活着的人,活的东西,他完全感觉不到关联和共鸣。”我们在张献忠身上可以清晰地看到这种同情心的空缺。他从不为自己的残杀行为感到后悔,在他看来,杀人是他的责任,那个控制着他内心的恶魔就是天意。他常说:“人命在我,我命在天。四方有路,在劫难逃。”
疯子也许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借助理智力量的疯子。
张献忠就是这样。眼看彻底平乱无望,张献忠想出了釜底抽薪之计。
虽然他通过科举,已经把大部分读书人网罗进城市严加看管,但漏网之人毕竟还有不少。全川大乱,这些不安分的生员秀才显然又是最不安定的因素。
比如:“张献忠兵过叙(州)。宜宾诸生鱼嘉鹏、诸生李师武、义勇彭明扬夜砍其营,得印绶,被擒杀。”又如:“范瑜,总督旷子,邑库生。为流贼胁至成都,同庠生刘玉发共通官兵。”
在各地组织地主武装与大西军作战的诸生们更多,如雅州朱俸尹、郑延爵,绵竹胡国柱,邛(qióng)州叶大宾,南充樊明善、王景启,顺庆邹简臣、赵司铉,夹江黎应大,宜宾张文灿,江安罗文灿。
张献忠觉得很有必要对读书人再进行一次大清洗。
大顺次年(公元1645年)夏,大西皇帝张献忠在全川境内发布“选举考试令”,以帝国初建,亟需人才,命令全川读书人,一律赴成都应考。考取者,将按等授以官爵。令各地军人搜查,百姓检举,如果不出来应考,本人全家斩首,不报告的邻居连坐。
由于知道张献忠喜欢搞科举,所以川人并不以为异。命令一下,大家知道“大西皇帝”军令严明,纷纷整理行李,带上家人仆从,“诸生远近争赴”,住进了大慈寺。进去之后,就不许出门,关押起来,一如囚犯。
一个月之后,各地报告,生员已经齐聚。于是,张献忠采取行动了。参加过这次“考试”的一个年幼的考生欧阳直,后来写了一本《蜀警录》,记载他在那场大乱中种种令人难以置信的遭遇。据载:
“读书人来齐了,那天自大慈寺门到成都南门,两旁各站甲士三层。在寺门口设一长绳,离地四尺,张献忠亲自边上‘验发’”。
如果此人年龄尚小,身高不足四尺,或者张献忠看着顺眼,想留下来用,就命令站到一边。除此之外,即属检验合格,准许出发。
“于是,每发一生员通过,前面有一人,手执高竿,悬白纸旗一幅,上书某府某州生员。教官在前,士子各领仆从行李在后,鱼贯而行,以为是去赴考场。到城门口,打落行李,剥去衣服,出一人,甲士即拿一人,牵在南门桥上斫入水中,师生主仆悉付清流,河水尽赤,尸积流阻,十余日方飘荡去尽。”
如此“考”了三天,除了十几名年龄幼小的、张献忠看着喜欢想留为己用的孩子之外,剩下的一万七千人,全消灭了。本来欧阳直也在被屠杀的行列里,张献忠看他年幼,留做书记。直到张献忠在凤凰山牺牲,欧阳直才乘机逃出,其记载应是可信的。
其次消灭的是“僧道、医卜、阴阳诸流,及百工技艺人”,这些人是流民中的精英人物。没有人比张献忠更熟悉农民运动的规律,他知道,农民们是一堆干透了的柴火,而这些有知识、见多识广、爱动脑筋的人就是一个个危险的火种。历次起事都是由于这些不安分的人振臂一呼,广大愚民才起而响应。
此等人亦应作为不安定分子,除之而后快。所以,张献忠亦采取欺骗手法,“托言斋醮,或考试,或兴大工之类,至则皆死”。仅在成都城一地,他就杀死和尚两千多人。
然而,杀了这些火种,却没起多大作用。各地再起义的烈火越烧越旺。
这些四川人,简直是杀了一百,站起一千,前仆后继,与他张献忠为难。一旦那些从穷山大野里杀出来的叛乱武装攻向城市,城里的居民就迫不及待地里应外合,群起攻杀守城的张献忠军,欢迎那些“再起义”的队伍。
张献忠征战十余年,从未见过这样的百姓。在其他各处,百姓对他都是俯首帖耳,战战兢兢,唯蜀人“忘恩负义”。他不解地问部下:“朕得蜀二年,蜀民恩之不附,威之不畏,屡抚屡叛,将若之何?”他忘了,他以前攻破一地,最长不过数月。而今他在四川据守时间如此之长,措施如此之烈,百姓们除了造反,已经没有任何活下去的希望。
张献忠分析各地情报,各地城池失守,城里人民做内应通风报信起了关键作用。这样一想,他觉得成都城内处处都是危险。从这个城市人民的表情上,张献忠早已读出了他们内心的怨恨。他越想越怕,干脆从成都城里搬了出来,住到了当初蜀王在城外的别墅“中园”里。
丞相汪兆龄摸透了张献忠的心事,他说:
蜀民剽悍,臣先言之,今则然矣……而蜀人德不知怀,威不知畏,屡抚屡叛,是蜀人负皇上,非皇上负蜀人也……以臣愚意,莫若先将在城人民,尽行屠戮……此制剽悍安反侧之善策也。
张献忠深以为然。恰值大顺次年(公元1645年)十一月,大西军在汉中前线连连失利,清军节节进川东,川南又逐渐为南明军队攻占。张献忠决定,剿灭各地城市人口,以彻底消除内应。
两名传教士较为详细地记载了屠戮成都的过程:
大顺次年十一月(公元1645年)二十二,张献忠打算剿洗全城居民。他事先安排好一个探子大张旗鼓地跑进城来汇报,说敌军大队将到,须当操练兵马,以作御敌之计。
第二天,张献忠动员人马,做出将赴战场的姿态。他先召集各营军官,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开了一个会,传达了“剿洗全城,不留一人”的命令,命令说“成都百姓已暗通敌人,勾引大队入川,故当剿灭此城居民。尔等各宜秘密准备,不得遗漏军情”云云。众军官会后回营,预备明日大屠之事。
第二天,两位传教士见张部大军纷纷出城,聚集在城外的空地上,尚不知他们要做什么。不久,传令兵来到,通知各官员并通知两名传教士,今天将发生大的变动,各官员应该保护好自己的家人老小,否则,出了事后果自己承担。两位传教士这才猜出张献忠想做什么,急忙奔回寓所,想救护自己的几个佣人。然而,佣人已经被军人搜出带走,他们扑了一个空。
这时,除了大西官员家属外,城内居民都已被挨家挨户搜出,驱赶到成都南门及东门外。利类思跑到南门城楼,安文思来到东门城楼,希望劝说站在这里指挥的军官先不要杀戮。两个外国人的比比划划当然不起什么作用,两处已经开始杀人。“无辜百姓男女被杀,呼号之声,惧绝心目,血流成渠。”
开始屠杀不久,张献忠亲自率马队来到南门外沙坝桥边,亲自观看屠杀场景。老百姓一见张献忠到来,“皆跪伏地下,齐声悲哭求赦云:‘大王万岁!大王是我等之王,我等是你百姓,我等未犯国法,何故杀无辜百姓?我等无军器,乃是守法良民,乞大王救命,赦我众无辜小民’”。云云。
张献忠丝毫不为所动,反而破口大骂四川人忘恩负义,私通敌人,自寻死路。“随即纵马跃入人丛,任马乱跳乱踢,并高声狂吼:‘该杀该死之反叛。’遂令军士急速动刑。”
于是数万士兵齐动手,被杀之人越来越多,呼号之声越来越稀。最后,举目四望,只见成都城外的土地完全被尸体覆盖,“息静无声”,“逐处皆尸,河为之塞,不能行船。锦绣蓉城顿成旷野,无人居住。一片荒凉惨象,非笔舌所能形容”([法]古洛东《圣教入川记》)。
中国史书还提供了传教士没有提及的一个细节:张屠成都时,天阴欲雨,雷声大作。张献忠“怒指天曰:‘尔放我下界杀人,今又以雷吓我耶?’用炮还击之”。
张献忠也许是疯了,问题是:为什么他的数万部下依然对这个疯子俯首帖耳,一丝不苟地执行这个疯子的任何疯狂指令?
这就是东方集权体制的威力。这个体制的特点就是没有对最高权力的制约机制,因而会把一个人的英明放大为全体的胜利,把一个人的疯狂放大为全体的罪恶。在张献忠之前,有朱元璋出于一己之私,大肆屠杀功臣,而几乎所有功臣都老老实实地引颈受戮。
至于张献忠部那些手持刀刃,整日像切瓜砍菜一样砍杀无辜居民的普通士兵,他们执行这些任务时,内心究竟是什么心理状态呢?
在小俣行男著《日本随军记者见闻录》里,对参加屠杀的日军的采访,也许有助于我们理解几百年前的张军:
因为经常在战场上置身于大批的尸体和血腥中,神经都处于麻木状态了。还不能不承认,每当看见那些大批倒下的日军战死者,就会引起一种一心想对敌报复的复仇心,就会闪出嗜虐心理。
那时我们驻下关。我们用铁丝网上的铁丝把抓到的俘虏每十人捆成一捆,推入井中,然后浇上油烧死。有种杀法叫“勒草包”,杀时有种像杀猪一样的感觉。干着这些,对杀人就会变得无动于衷。因为这对我们来说,太司空见惯了……再者因为是命令也就不去多想了。
那些农民出身的张军,当然明白他们所杀的人完全无辜。他们不是在报复心的驱使下举刀的,所以杀人时,他们内心所有的,只是麻木,司空见惯,“因为是命令也就不去多想了”。
中国农民存在于世上的全部任务是做提供剩余产品的“顺民”。如鲁迅所说,历朝统治者只恨没有如细腰蜂一样的毒针,否则,他们绝不惮于把农民们变成没有大脑只会劳动的青虫。长久被自然、宗族、政权和意识形态捆缚,农民们失去了自我意识。农民的独立人格、自由个性、主体意识都处于沉睡状态,他们即使团结起来,也只能成为别人的工具。
在后面将看到,张军在听到命令把刀锋对准自己朝夕相处的战友时,也一样的不折不扣。这些因为天翻地覆而从任人宰割的羊一变而成为凶恶无比的狼的农民,骨子里还是充满着“顺从权威,避免思考,永远随大流”的羊性。即使在张献忠辞世,他的继承人改弦易辙,不再滥杀无辜之后,他们依然奉张献忠为故主,一口一个“老万岁”。
在读有关张献忠的史料时,我始终怀着高度的警惕性。起初,对关于张献忠残暴的记载,我大多不敢相信,因为那些作为,实在是承平时代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不敢相信人类能做出这样的事。毕竟,史书之中,郢(yǐng)书燕说,夸大其词之处太常见了。然而,随着相互印证的资料越来越多,我不得不改变对人性可能性的看法。
在剿洗成都前后,各地的洗城工作也在进行。看一看简州的洗城是如何进行的。
本来,简州久已安定,并没有人起兵反对。地方秩序如此之好,以致弃学经商的傅迪吉甚至受了两个堂弟的鼓动,在附近乡村购买了一批绸缎,运到简州城里,准备贩卖给驻扎在州城的起义军,赚一笔钱。也该他倒霉,十一月初三,刚刚入城,就赶上张献忠从成都发兵,把简州城四面围住,然后进城搜检人口。在《五马先生纪年》中,傅迪吉详细地记载了他惊心动魄的遭遇。
看到张军入城,傅迪吉和几个亲友急忙藏了几来。“少顷,贼兵全部涌入城中,无分男女,见人就锁。诸母姑辈匿于床下,余一人仅有茅草二捆遮身。”
傅迪吉惊恐无措,事后总结经验教训,告诫后人不要住在城里:“可怜城中遇难,与乡间大不同。若在乡间,纵逃不出,犹能东奔西走也,有须臾之缓;城中寸步难移,唯束手待毙而已。从来一治一乱,天道之常,后之人当以此为鉴,乱世切莫居住城池。”
然而,张军都是搜查的好手,这些承平已久的百姓如何能躲过张军的眼睛。“少顷,无数贼兵将我诸母姑辈于床下搜去。又不一会儿,有一兵进屋,将我的两个仆人搜出锁去。可怜这两个人,张军进来时,我在茅草丛中看见他们在墙角隐蔽处彼此推藏,争着把对方往出推,最终还是不免都被抓走。”
“后来陆续有兵来,从门外探脑袋进来一看,就大声说没人了,竟不进门。如是者十数次。街头稍静,约有两个时辰。我蜷缩在草堆里,暗暗祈祷鬼神保佑,倘得侥幸躲到黑天,又有生路。”
“正胡思乱想间,忽然一兵进屋,其形极其丑恶,右手提刀,几步上前来,将茅草踢开,大呼:‘起来!’我起身哀求。随叫我将自己布袜脱下,裹脚解下,一头自锁其颈,一头与渠牵着飞跑。至北门,将余安在所掳众人之中,渠不知何往。”
所有城内居民都被押解到城门外的河边空地上,在这里,他们度过了恐怖的一夜:
“我遂入众人中,站立空坝。其时天色已晚,墙上河边塘火齐起,胜如白日。都督驻扎城楼。起更之时,我才随众人坐下。人挤太紧,果然无容足之地。幸喜我正在人群当中,四面围得千层,得免受张军的苦楚。那些离张军近的人,张军将棒乱打,犹不致死。后面坐在城墙下者,被墙上的张军推倒城墙垛子打烂而死,众恶贼遂拍掌大笑,以为取乐。伤哉伤哉,此日之天道安在哉?”
“二更时,张军困倦睡去,这样的惨剧才停止。每塘火止有三四人暂守,不见吵闹,只闻张军歌唱之声。鸡鸣时,始唧唧有人语,细听之,乃吾州中老人与少者言:‘你们年少,或有人选上,或还有生路。我们年老,天明即死!’其词极其哀惨。凡年少者俱有此想,只是不好答应。”
第二天一早,起义军在北门外众人中选人。“初四日黎明,众兵果来选人。众人争先求售,亦不中用也。”傅迪吉幸运地被选中参加了张献忠军。
“选我的人又言:‘看你是细行人,我还要拿两个蛮才使用。’随去随得大汉两人,遂将头发各剪半边。”
选过人之后,剩下诸人,对起义军来说没有用了。于是大开杀戒。“复闻举号三声毕,大叫各营传兵杀人。登时只闻刀响,大杀逾时,与昨日不同,久之,尸满大坝,无人可杀,住刀。随拖死人下河,河面不知堆积几层。及视墙下,所存甚多,犹难计数。”
杀完人后,“起营回州,将前留妇女尽杀,上成都去了,谓之卷塘”。
张献忠控制区内的各地城民剿灭净尽,他又从郊区强迫村民们入城。毕竟,城里还需要有人为军队服务。
虽然花了如许兵力人力来剿城迁人,四川各地也不见平定。在清军、明军、各地再起义军的攻势下,张献忠屡战屡败,接连几个月没有打过一个胜仗。张献忠挺不住了,他无比怀念当日的流寇生涯。放弃四川,到他处重新开始,念头越来越强烈。
然而,又不甘心这样走,因为实在是太恨四川人了。好,你们不是反对我吗?把你们都消灭了,变成一片赤土。张献忠决定屠蜀,理由是“自我得之,自我灭之,无使他人得”。在撤离四川前尽量把四川人杀光,留给敌人一个空壳。
这是古往今来最宏伟的屠杀计划,执行得也相当坚决。
距剿灭城民不久,张献忠又发出了“除城尽剿”令,令军队出城,消灭农村人口。深入穷山大岭,一个也不放过。“立搜山、望烟等头目,踪迹高山大谷有匿崖洞者,举火薰之。”
从荣县、洪雅等县县志所引资料看,张献忠在四川许多地方无可争辩地实行了“除城尽剿”的政策。他认为:“居山野者俱叛逆,将悉行剿灭;城内俱良民,乃免死。”具体做法是:
凡剿一处,先令地方官清四至界,并乡导人送领兵官。前一日照四至界址布兵环围,次日开剿,四下齐向中央搜杀,如围场合龙口之状。
结果是:“不论男女老幼,逢人则杀。”“剿毕,复扒草寻穴,细搜数日乃复命。”要这样仔细是因为:“倘有漏网者,或于别处发觉,罪其领兵官。”前面提到的小秀才欧阳直,他在为张献忠部服务时,“尝见郫县解来一个逃民,审讯之后,发现系峨眉人,于是负责查剿峨眉的官员洪都督被剥皮。”
在这样严厉的政策下,各地官兵当然不敢不尽职。仅川中各县,就有十四万多人死在屠刀之下。
作为一项军事命令,当然要有验功标准。那就是手掌。欧阳直办理文案时,曾经见到以用手掌记功的记载。他说:
每官兵回营以所剁手掌验功,掌一双准一功。凡有军官衙门所在,手掌如山积。而成都城内人掌,则更几于假山之万叠千峰矣。尝见一札付,自副将升总兵。其札头空白处,用朱笔细字备注功级,算手掌一千七百有零。
傅迪吉被掳入张军之后不久,寻找一个机会,开了小差,逃回家乡。然而,他的家乡也逃不过“除城尽剿”之令。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正月,傅迪吉听说有兵来杀人,只好上山逃命。“正月十六,半夜时,闻村后林子边有许多人说话。我马上起床去问怎么回事。原来他们是早先躲在附近大山里的人,也有自山外逃来者,约数千人,他们说:‘将黑时,流贼突至杀人,我们走脱,不知后面。’”
“我速叫家人,收拾造饭。天刚亮,还没做好饭,那些逃来的人又逃到别处去了,我只得罢饭而行。我逃到郭家沟山上,即听到有人传信说:‘张军到内官寺了,将傅某人房子烧起。’原来我家已经被烧了。这个时候,幸有此班传信之人,他在山顶一呼,接连相传,登(顿)时可闻数十里。贼在东,即走西;在西,即走东。赖此以全活者,不可计数。”
“是夜,暂宿杨梅河。见号火连天,相绩(续)不断,数十里之遥,数十营之多,都是张军,所过之地,全无生路。我不敢少留,在此一饭即行,至老龙场寺上。天明,流贼即赶到。我岳母、小姨俱被害,伤哉,伤哉……相依住了二十余日,贼退方回。”
“及回至地方,荡然一空,止见尸横遍野,河下不见一人。湾中止有一两手俱剁者,(因没有手,无法砍去验功,故)流贼不杀,这个人说:‘大营去了好几日。前日又有四个马兵来,问我过大河之路,我指去了。’至家,房屋尽烧,和尚尽杀,吾家众人即在寺庐共居矣。”
人已经杀得差不多了,张献忠开始撤退。穷途末路之人,比以往任何时候都眷恋家乡。他对部下说:“弃蜀出秦,一得长安,则是中原首领自我而据,且关中为我故乡,诸将兵多系秦人。自来强兵战马皆产于秦,要图大事,还是陕西。”
然而,这时又遇到了供应问题。人口消灭净尽,自然粮食就越来越难找。数十万军队,没吃没喝,如何行军?张献忠想到了屠杀自己的部下。当然,要杀必先杀那些掳来的四川人,他们虽然被征入伍,心却不附,经常有人开小差。
《蜀碧》载:
“献忠欲此行入陕,恶其党太多,欲止只(留)发难时旧人。”他和汪兆龄等密议如何实行。“兆龄怂恿之曰:‘恐兵知而先噪奈何?不若先立法,责之各将军都督等,多置逻者,以伺察营伍中行偶语者及微过,皆置文法并连坐,如此则杀之令名,无觉者矣。’密议已定,辄收治。”
密议结果,在义军中要“收治”的有三种人:
其一系四川人,有在四川入伍者,有系四川人而在他省入伍者。其二系他省人而在他省入伍者,有系他省人而在四川入伍者。其三系明朝官兵投降过来者,有系阵前俘获者,又有系各地方上的土匪入伙的,俱当尽诛。
其中尤其是四川义军,张献忠认为都是些“剽悍亡命,叵测不轨之徒”,故“恨入骨髓”,必欲除之而后快。
屠杀的办法与杀士子时类似。据《蜀警录》载:
先谎称要从士兵中挑出精干者,成立水师营。因此命令部队在张献忠等军官面前列队而过,过去者生,被‘挑中’者即待死。先在江边建造了一个木栅城,挑出来的数万军人都关进城内,开杀之时,先用枪炮向内轰攻,死伤大半,然后方挥兵入内砍杀。
结果在军中共杀“男妇二十万有奇”,占全军半数,张献忠在自己军中制造的屠杀恐怖,使得幸存者恐为张献忠所屠,大批逃奔“摇黄十三家”起义军。
张献忠还认为,随营妇女是自己行军作战的累赘,在杀过自己士兵以后,把屠刀探向军中妇女。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他离开成都时,首先将自己的三百嫔妃杀掉二百八十名,只留了二十名侍候自己。并命令:
“各营所有妇女,齐集一处,由兵围绕,献忠另选兵人一队为刀斧手。号令一声,乱砍乱杀,叫冤哭惨之声,展动天地。妇女尸身堆积如山,血流成河。”
还有史料记载,由于缺乏军粮,张军曾经把这些死亡者的尸体“剐之割之,制成腌肉,以充军粮”。
收拾干净之后,张献忠率部启程。开国时的一千多文官,此时被杀剩二十五名,忠心耿耿地跟在身边。士兵人数亦只剩三分之一。张献忠犹满腔豪气。可惜行至西充凤凰山,遭遇清兵。他随即:
骑马出营,未穿盔甲,亦未携长枪,除短矛外,别无他队,同小军七八名,并太监一人,奔出营外,探听满兵虚实。至一小岗上,正探看之际,突然一箭飞来,正中献忠肩下,由左旁射入,直透其心,顿时满地鲜血长流,献忠在血中乱滚,痛极而亡。
其时,张献忠方四十一岁。
张献忠的死,并不意味着四川人灾难的结束。甚至可以说,川人的灾难不过刚刚演完第一幕。
三百多年以来,四川一直流传着这样的说法:“张献忠剿四川,杀得鸡犬不留。”“八大王(即张献忠)血洗四川,在劫者难逃。”清朝多种史书更是说,张献忠把四川土著几乎杀光。
后来,新一代史学家对于张献忠滥杀无辜的说法深感愤怒。通过深入考证,他们有力地推翻了这一说法。据他们辛勤搜罗,《张献忠屠蜀考辨》等文章证明:
第一,在张献忠走后,四川起码还生存着和张献忠作战的军队数十万。
其中至少杨展有数万,曾英也还有兵二十余万。“其他逃匿山区、结砦依险者更多。如通江县地主朱应先,‘家号素封’,张献忠在蜀时,他‘散财招士,结砦依崖’,‘活者百家,抚流亡者千数’。”
第二,还有一些人(大多是地主),在张献忠起义军占领期间,逃离家乡,以后又陆续返回故里的。
第三,在四川境内留下的传说中,一般也说经张献忠起义之后,每个县都还留了一些人。如灌县的贾、苟、皮、王等姓,郸县的孙、唐、苟、范、徐、马、刘等姓。至今有些地名,如邛崃县石头公社的逃命沟、火升公社的躲兵岩、大邑县服江公社的逃亡坝(唐王坝),均与明末地主逃匿有关。
新一代史学家通过这些有力的证据,证明了“张献忠滥杀无辜”是地主阶级恶毒的反动宣传,张献忠不但留下了一些人不杀,而且这些人还不在少数。
可惜的是,这些幸存下来的人,大多也没有逃过以后连续不断的灾难。
正应了智慧的中国人的老话:“大难将至,善人先死。”盖后死者的使命,只是承受更多的灾难。
第一重灾难是饥荒。
张献忠据蜀期间,破坏了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绝大多数耕地都被撂荒,积存的粮食则被搜掠净尽。所以张献忠部走后,四川遇到了严重的饥荒,粮价大涨。清人费密撰《荒书》记载:
盖自甲申为乱以来,已三年矣。州县民皆杀戮,一二孑遗皆逃窜,而兵专务战,田失耕种,粮又废弃,故凶饥至。此时米皆出土司,米一斗银十余两,嘉定州三十两,成都、重庆四五十两。
家有钱财的人毕竟不多了,于是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吃人的现象。《五马先生纪年》载,清兵入四川之后,地方秩序恢复,傅迪吉因事由简州赴成都,亲眼看到吃人。他记载,一路都是饥荒景象。
“宿谭家场,这里还有人家。见到有七八个人,饿得将死,睡在板上,时而张(手),时而睁目。明日,翻山到了毛家坡,见沟下有烟,我于是令人到那里讨火,正撞住杀人吃,我的仆人将吃人强盗锁绑来,问他们肉从哪来,他们说从贺家场弄的。让他们带路到贺家场,见有七八人,搜出一大袋人肉包。将一少妇打起,问:‘你们何故杀人吃?’她说:‘我们有何本事杀得人!是公婆将死,去与申从天、申从文弟兄买来。’余问:‘怎么买来?’答以:‘一两银五斤。’”
吃人之事,在彼时的史料中记载甚多。再引欧阳直的亲身经历:
“我在军营中听说外面有吃人的事,我还不信。不久,随抚军马公驻内江,乡绅范文英的弟弟带着他母亲来求粮食,马公给了他几升米,不料回家的当夜就被邻居把粮食抢走,又把范的弟弟杀了吃了。”
及到后来,欧阳直自己也免不了吃人:
“后来我路过威远的时候,遇到十数个饥人。他们叫我们过去和他们同路走,我们不敢过去。他们大声喊叫说:‘你们走也走不远,不如留下两个给我们当粮食吧!’我们继续前行来到一个村子,见一家屋里有冷肉一锅,大家争吃一空。等进厨房看时,才看见烹熟一个无发小儿,人头及人皮和内脏都在一边,原来我们所吃的,是人肉。”
平民如此,军人们何尝不是如此。顺治四年(公元1647年)十二月,清总兵马化豹在报给上级的塘报中说,他带领的清兵:
战守叙府(宜宾)已八个月,叙属府县止催稻谷四十八石、粗米八石,何以聊生?……凡捉获贼徒,未奉上级命令正法,三军即争剐相食。
地方土豪武装更是如此。欧阳直《蜀乱》记:“又,合阳土豪李调燮,曾对我说过,他们集合士兵扎寨时没有粮食,每发兵捕人,谓之人粮。凡拏到人口,选肥少者付厨下,余者系瘦,乃给兵士,烹宰时都按杀猪杀羊的办法。”
而四川本地的起义军中,甚至有纯以人为粮者。《五马先生纪年》载:
栽秧完,突又遭摇黄贼自河东来。其贼马步兵俱有男妇俱有因无粮,全杀人以为食。痛哉,此番之惨较百倍于前矣!
第二重灾难是“摇黄”起义军。
“摇黄十三家”原是四川本地的十数股农民起义军,他们纠集在一起的目的,从其各部首领的名字上就可以看出来:“争食王”“夺食王”“闯食王”……这不太像陕西大乱初起时,各农民军首领模仿《水浒传》风格起的那些外号,倒颇有些《西游记》中魔王们“狮驼王”之类称号的风采,而其所作所为也颇似食人魔王。他们称首领为“掌盘子”,内部有一套行话:称杀人叫“折割”,锁人叫“带线”,埋伏叫“卡子”,与土匪似乎区别不大。
《南明史》说,他们“后来同当地官匪纠结,变成一种不伦不类的武装”。他们有时与各地小股土匪结合,有时又受雇于官兵,为其打土匪。
虽然他们规模没有张献忠浩大,但所作所为酷烈过于张献忠。欧阳直《蜀警录》载:
摇黄贼攻破长寿、邻水、大竹、广安、岳池、西充、营山、定远各州县,城野俱焚掠,炮烙吊拷后,尽杀绅士及军民老弱男妇,掳其少妇幼子女人入营,所获壮丁用生湿牛皮条捆之,交其面背粮,无人得脱,积尸遍地,臭闻千里。
张献忠败亡后,他们声势大振,可惜此时四川财富已经净尽,他们只好全军以人为粮。欧阳直评论说:
“张献忠部军纪严明,他们杀人,是在执行长官命令,至摇黄贼营内没有军纪可言,随军小孩子都可以擅自杀人,他们是逢人便杀。我后来被摇黄贼掳入营中,亲眼见到他们每把小儿抛向空中,下面用长枪接住,使小儿穿在枪上,手脚抓刨如同飞翔。众军人哄然大笑。又见他们将人活绑在树上,剖开肚子挑出肠子,缠在这个人身上,以为笑乐。又见将小儿提起来,用头撞钟,脑浆四溅,拍手称快。如此惨虐,远甚于张献忠。”
第三重灾难是官兵。不管是南明的“官兵”,还是清军,到了这个军粮匮乏的四川都得靠抢粮为生。明朝官兵在他省时即军纪败坏。
明朝末年,军官的腐败甚于地方官,他们吃空额,扣军饷,明目张胆;军人的残酷暴虐,也往往甚于土匪,不但抢劫财物、奸淫妇女、滥杀无辜,甚至还有吃人的现象。
比如明军大将刘泽清经常以杀人为乐,并取人心、人脑食用,而“颜色自若”。当时的明内阁大学士文震孟坦白承认,明军的普遍情况是:“将无纪律,兵无行伍,淫污杀劫,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
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上任的明郧阳兵备道、按察使高斗枢记叙他在张献忠经常活动的郧阳城的亲身经历时说:
左(良玉)兵二三万,一涌入城,城中无一家无兵者,淫污之状不可宫。数日启行,复罄没其家以击。去十许日而予至,米菜俱无可觅。
士民相见,无不痛哭流涕。不恨贼而恨兵,真惨极矣!
明末军队军纪之差,为多种史料所证实。许多史书说,他们所至一处,掘地拆堵,细细搜掠。凡民间埋藏之物,尽数获之……班师回日,除主将车载……不计其数外,即一火头军,俱四五驴驮不等……万耳万目,共睹共闻……一家有银钱,则掳杀一家,一村有富室,则掳杀一村。玉石俱焚,惨烈于贼。
乱兵杀掠淫掳,不忍见,不忍闻,亦不忍言。
在他省犹如此,何况到了乏粮的四川。而清军虽然军纪较为严整,然而从来不惮于杀戮汉人,抢夺粮食。在诸军并进四川之时,侥幸活命的川人怎能安生。欧阳直记载:
贼去兵来,兵去贼来,循环旋转于川北、川东,迄无宁日。贼固酷于杀掳焚劫,而琐细不取,兵则不但多杀人,其劫掳吊拷悉同于贼。且并敝衣小物,莫不席卷,民不聊生矣。
第四重灾难则是瘟疫。死人既多,瘟疫随生。《蜀碧》:
其时瘟疫流行,有大头瘟,头发肿赤,大几如斗;有马眼瘟,双眸黄大,森然挺露;有马蹄瘟,自膝至胫,青肿如一,状似马蹄。三病,中者不救。
第五重灾难是虎灾。尸体遍地之际,野狗突然多了起来,数十成群,人不敢近。更让人惊异的是,老虎的繁殖力似乎突然增长了百十倍。在四川各地,都出现了大批老虎。经常有成群的老虎,公然出入城市,在屋脊上闲庭信步。欧阳直说:
“张献忠走后,突然四川遍地皆虎,或者七八只,或者一二十,爬楼上屋,渡水登船,真是古所未闻,让人难以置信。我从内江逃出的那个夜晚,四次见到老虎。坐船在叙南行走时,看见沙洲上大虎成群。过泸州,岸上虎数十,鱼贯而行。”
这些虎吃人吃够了之后,遇到活人,专以咬死为务,杀戮之后扬长而去。顺治七年(公元1650年),四川巡抚张春向皇帝报告,他好不容易在南充县招徕了五百零六人,不久,居然给老虎吃掉了二百二十八人。
五重灾难,如同一层比一层细密的死亡之网,能够活着从这个罗网中逃出去的人实在是异数。
对于蜀乱,清人刘景伯撰《蜀龟鉴》做了个粗略的总结,谓:
痛乎,明季屠川之惨也。四川南部死于张献忠部者十分之三四,死于瘟疫、虎灾者十分之二三,而所遗之民百不存一矣。
川北死于献者十三四,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一二,而遗民千不存一矣。
川东死于献者十二三,死于摇黄者十四五,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万不遗一矣。
川西死于献者十七八,死于瘟虎者十二三,而遗民十万不存一矣。
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四川巡抚张德地来到四川之后报告给皇帝说,他只是个空头巡抚,因已经无人需要他来管理,“四川有土无民”。康熙十年(公元1671年),湖广总督蔡毓荣说:“蜀省有可耕之田,而无耕田之民”(《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
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马湖(今四川屏山)知府何源浚也说:
“蜀地民稀。”康熙二十四年(公元1685年),人口渐渐多了起来,然全省也只有一万八千零九丁,约合九万多人,“合全蜀数千里内之人民,不及他省一县之众”(《四川通志》卷七十一)。
当然,还有人没有被统计进来。比如那些为数不少的白毛男白毛女:
“叙州有人避贼,逃入深山。草衣木食既久,与麋鹿无异。后见官兵,以为贼复至也,惊走上山,行步如飞,追者莫及。其身皆有毛云。”“南江二野人,能手格猛兽,擘手獐鹿啖之,悬崖绝壁腾上如鸟隼。他们不怕猛兽只怕人。虽家人亲戚召之,疾走不顾也。”
这些返祖的“原始人”不怕什么狼虫虎豹,最怕的倒是两条腿的同类。
当时的四川,已经不像人间景象。当时的官员目击后,在信中说:“自从进入四川,只见荆棘塞道,万里烟绝。荒野之中,只有野兽成群,不见人踪。偶尔见到一两个幸存下来的人类,又都是五官残缺,割耳截鼻,缺手断脚之人,看上去像妖魔鬼怪,让人感觉不是行走在人间。”
时至今日,每逢成都城区改造、挖路修渠,还经常会暴露白骨,现身说法彼时的遭遇。
明末四川之难,已足以使人惊心骇目,不忍卒读。
可是再往上翻检历史,会发现,这不过是少见多怪而已。这样大规模的灾难在四川并不是第一次发生,元末同样如此。元时四川是主战场之一,战争过后,人口从宋朝的两百五十九万户锐减至十二万户。后来朱元璋大力移民,才逐渐使四川人口恢复。
据说很早以前,佛祖释迦牟尼的数千释迦族亲族被波琉璃王的大军杀害了。释迦族及弟子们三次求佛救救释迦族的大难,佛也没有答应。大兵过后,佛弟子们对于佛的这次对亲族的劫难不管不顾很不理解,佛祖对大家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很久以前,荒年,有一个村庄的人,到一个大池塘捞鱼。天旱水浅,鱼也容易捞,把池里面的鱼鳖虾蟹螺蚌等,都打捞净尽了。
经过若干年代的轮回转世,今天,那村里的人都转为释迦王族了。你们知道吗?波琉璃国的人就是池子里的鱼鳖虾蟹螺蚌等转世啊,所以生有一股业因怨气,来灭释种以报宿怨。这就是所谓的“定业难逃”。佛也管不了定业呀。
千百年来,中国人对于己身罹受的无数次灾难当然有很多痛定思痛的反思。
老百姓的说法:“平时人做的坏事太多了,老天派人收人啦,咱们这片在劫啊。”“世人多杀生,遂有刀兵劫。”
士人的说法则文雅一些,那个身经离乱的读书人欧阳直晚年在他的《蜀乱》一文劈首写道:明末以来,四川“世风日下,人们越来越奸诈,人心越来越险恶。环顾巴山蜀水,到处是不良之人。川北之人粗暴,川西之人阴柔,川南之人好坏各半。及省会和川东之人,奸狡刻薄,比别处更甚”。
他说:“上天干怒,所以降下凶魔,震赫扫除,竟成劫难。是知劫难之作,皆由人心之不善致之,而蜀中之乱独甚,而祸独惨者,又蜀人之大不善之心,有以自致也。”
他提出避免此类悲剧的方法是号召大家自我反省,提高道德水平。“吾愿凡我蜀人,自今以后各图修省,共回天意。”
杀人者张献忠和被杀者在此达成了高度的共识。
中国人历来有崇拜那些暴力神的传统,如河伯之类。他们有无法抵御的残害人类的能力,所以获得了被人们顶礼膜拜的资格。
张献忠在四川时,有一次领兵路过梓潼县文昌庙,因听说文昌君也姓张,遂认此神为祖,并且放过文昌庙附近的百姓不杀。他死后不久,这些没有被杀的百姓感谢张献忠的不杀之恩,在文昌庙中自发地为张献忠塑了像,“绿袍金脸,狞恶狠状”,当作神灵崇拜起来。
直到乾隆七年(公元1742年),“张献忠神”前一直香火繁盛,人们每年都来献上丰盛的供品,以求威严强悍的张的灵魂保佑,或者至少不来残害。
据说张神非常灵验,有求必应,远近数十百里的人都纷纷前来进香。由于崇拜的声势过大,终于在乾隆七年,引起了官府的注意,被地方官毁了张献忠神像,并把此像扔到路边,任人践踏。
然而,官人走了不久,当地人民又重塑了张献忠像,重新对他跪拜如仪(《张献忠屠蜀考辨》)。特别是一些地方土匪,或者零星的农民起义武装,对张献忠更为崇拜;他们出去征杀前,都要专程来此,到张像前跪拜,以求保佑。
张献忠神像后来不知所终,然而三百五十余年过去了,张献忠的灵魂仍然游荡在我们这个民族的精神之中。在张献忠死后三百年,我们还听到过有人宣称,中国死掉三亿人,还剩有一半的人口,还一样能成功。“中国不怕打仗”,“杀二十万人,保二十年太平”,这些说法还能屡屡听闻。
“张献忠崇拜”是我们这个民族身上的一处危险病灶,虽然已被历史之手割除,然而割除得并不彻底,时有复发可能。甚至直到1960年代,我们这片土地上还曾经发生过如湖南道县的集体灭绝和吃人事件。所以,研究张献忠杀人的原因,对我们这个民族来说,实不是一种猎奇,而是一种需要。
[1]
所谓小剥皮,即将人两肩膊皮自背沟分剥,揭至两肩,反披于肩头上,不与亲戚人等与饭食,赶出郊外,严禁民间藏留。多有栖古墓,月余而后气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