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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这只大老怪从来都不曾把过去吃干抹净,总是像个漏嘴子似的到处撒点渣儿,不断提醒着人们你是怎么成为今天的鬼样子。

慕玥命好,那晞一直这么觉着,有些人,就是俩字“命好”。哪怕不经历风雨,也天天见彩虹。

从小,不光是家里人把慕玥当宝贝,到了学校也是众星拱月似的,别看那晞现在一副时尚教母的模样,小时候她就跟个贫困山区失学儿童似的,不但穿得土不土洋不洋,模样也没长开,牙签儿似的杵在人堆里,她不吭气,根本没人看见她,存在感基本等于零。

可慕玥不一样,白纱连衣裙小皮凉鞋一穿,头上别着大蝴蝶结,很小就出落成了童星范儿,走到哪儿都是耀眼的公主,而那时的那晞,就算有幸站在公主身边,连提裙子这种差事都不配,最多也就是个烧火丫头。

既然她连外围都进不去,就只能远远地看着,眼馋着在许多小姑娘的簇拥下,正宫娘娘呼风唤雨、光辉灿烂的形象,偏偏慕玥又显得对这些东西浑不在意。

人这个生物,太容易拥有什么,往往就不珍惜什么,这最让那晞受不了,老天爷发你一手好牌,你却不屑于打,偏要拆了对子自己摸,正常人都不这么干。

比如说,老师让她当大队长,她扭扭捏捏地说自己不习惯领导别人,还是被别人领导的好。老师嘴上没说什么,心里肯定是不乐意的,下次再有类似机会谁还想着她。

再比如,中学时候,好像班上所有男生都喜欢慕玥,穿同样的校服在同样的校园里走一遭,慕玥一举手一投足,活脱就是一日韩偶像剧的范儿,把别的女生搁里头,就是白垩纪恐龙穿越到现代的灾难片。仿佛全校所有会写字的男生都给慕玥递过情书,可她就像小龙女上身了一样,任凭追求者在她面前自断经脉还是卸一只胳膊都连正眼也不瞧一下,埋头苦学数理化,一副禁欲的尼姑表情,于是,落了个“木仙子”的外号。

还比如,大学时的学生会主席秦凯,家境优越,才华横溢,整个金融系的女生都想倒贴他,但人家就对慕仙子情有独钟,多次浪漫示爱,都被她以“没感觉”为由婉拒,她说看不到秦凯的真心,多少女生被她气得抱住心口,真心是啥,真心能就辛拉面吃吗?!其中就包括后来想方设法钓上秦凯的那晞。

她忍不住常这么想,慕玥那副好牌若是给她,她还不打出花来,分分钟就上听。

可谁说机遇一旦错过就不再来,在那晞看来,现在摆在慕玥边上的分明又是一副新的好牌,钱欢向众人介绍自己,是一家文化公司的老板,这男的讲话既风趣又圆滑,一会儿的工夫,就跟原本陌生的同学们打成一片,被班长拉去跟男生行酒令去了。

慕玥端了一杯红酒,破天荒地主动走到那晞跟前,“好久不见。”

那晞象征性地碰了一下慕玥的杯子,也只是象征性的,正眼都不瞧人家一下,还不忘奚落道:“没接到通知,可以带家属来参加同学聚会啊。”

“他非要跟着来,我也没办法。”

那晞惊觉,经过岁月的洗礼,慕玥的讲话方式明显不再纯良,也说不准,是经过她的洗礼?!

“你男朋友挺打眼儿的啊,北京人?”

慕玥只是淡淡笑了笑,点了点头,就话锋一转:“我原本以为,你跟秦凯,能走到最后,毕竟你那时候对他挺上心的。”

“咳,怎么说都是二手货,很快就觉得没劲了。既然他能甩了你,保不齐早晚有一天会因为同样的原因甩了我,所以,干吗不先下手为强,甩了他。”那晞反唇相讥,将一段狗血恋爱史轻描淡写地带过,实际上却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

“真的是你先甩了他的?怎么跟我听来的版本不一样。”

“八卦就是喜欢添油加醋,这你也信,不太像你啊,慕玥,你在我眼中可一向是不食人间烟火,适合点支香供起来的,怎么着,也学着人家传谣了?”

“你好像挺了解我?”

我比你自己都了解你,那晞心想,嘴上却说:“说不上吧,你好像换口味了,”那晞向甩开膀子划拳划得正嗨的钱欢一努嘴,“不太像你过去的风格啊,你不是最重视感觉的吗?你跟他,有感觉吗?”

“他?”慕玥的眼神似有深意,可那晞一时没有读懂,“这么些年过去了,我就是想活得更随性一点儿,我跟你,虽然是两种女孩,但既然被同一个人伤过,也算是一种缘分。”

逗我呢吧?那晞暗自好笑,心说这种缘分可不是一天两天了,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被同一个人伤害过?哈,秦凯根本就是她有目的追过来的好不好,无非是咽不下一口气。

“我们握手言和吧,那晞。”慕玥直视那晞的眼睛。

怎么感觉她的目光里写满了真诚,肯定是自己看错了,那晞不信——骄傲如慕玥,清冷如慕玥,居然也会做出主动求好的邀请?!那晞看着慕玥伸过来的手,白皙的手指竟然微微颤抖着。夜凉如水,那个被她撞见自己跟秦凯在女生宿舍楼下亲热的夜晚,也像今晚一样,有点倒春寒的凄冷,她肯定是恨她的,如果换了是自己撞见这么一出狗血大戏,一定恨死那个小三儿,弄死她的心都有!

孽缘,总归都是孽缘。

一阵妖风吹过,那晞闻到一丝酒气,慕玥带来的男友不知何时跑过来,拉过慕玥尴尬地悬着的手,揣进自己口袋里暖着,略带微醺地调侃:“这谁啊,你还没给我介绍呢,看你俩一直跟这儿聊,该不会是闺密吧?”

“她是那晞,我们原来是一个寝室的,她年纪最小,但是最会照顾别人,就连我们看一眼都怕的蟑螂她都敢下手打,只要有她在,我们就有安全感。”

简简单单一段话,就把那晞毫无悬念地打入女汉子的行列,反倒显得她自己特别小鸟依人,娇娇滴滴。

呸,真有你的,算你厉害!要是没外人在场,那晞都想拍手叫好了,前半段还让人有点怀念同窗情谊,后半段就急转直下,不愧为曾经的语文课代表和学生会宣传部长,先抑后扬的手法掌握得真是不错。

亏得刚一开始那晞还傻乎乎地以为,她这么努力变漂亮又超常发挥跟她考在同一所大学,又成了室友,灰姑娘和公主最终也可以手拉着手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了,公主终于发现世界上有灰姑娘的存在了,灰姑娘终于不用远远地仰视着公主了,可只需要一颗豌豆就把灰姑娘打回了原形。

这才是现实,现实就是,你哭着对我说,童话里都是骗人的。

那晞还陷在对命运不公的内心嗟叹里,就听得钱欢又说:“慕玥,你们寝室该不是宿管科挑来做形象工程的吧?个个都这么水灵吗?还好我不是你们学校的,不然非得犯了选择困难症不可。我这人别的还好,就是不会抉择,三个颜色的衣服摆一块儿,我都不知道该挑哪个,就拿我那天买这件衬衫来说,幸好有一个眼光不错的好心人帮我选,我才挑了身上这件。”

那晞一看,钱欢今天穿的正是她拍过照的那件衬衫,看来他是记起来自己是谁了,一直跟那儿装大瓣儿蒜呢,不知道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今晚,恰好慕玥穿了一条白色长裙,长发飘逸眉眼脱俗,好像王祖贤那版聂小倩;那晞着一条红得像火的雪纺短裙,两条纤纤玉腿在红灯笼暧昧的光线衬托下很是香艳。

钱欢忍不住叫道:“哎,我突然觉得,你们俩人,好像红玫瑰和白玫瑰啊。”

三人头顶的红灯扑哧一下闪了一下,妖风似乎吹得更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