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颐送宋麒离开上海◎
于曼颐又闻到了那股机油味,是她住进宋麒家后,他第一次回来时的味道。这一次的味道比先前更加浓烈。
他握住她手腕的姿势是熟悉的,机油的气味也是熟悉的,所以于曼颐并没有太多的惊恐。门从半掩变作关合,又被控制着力度,发出了一声极轻微的“咔哒”声。
她的瞳孔迅速适应了黑暗,倒映出了黑暗里的身影。他们仅有的几次靠近彼此的身体都是在黑暗里,以至于在此刻认出宋麒的身份,对于曼颐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
他在自己家里,为什么不开灯呢?
她的出现显然也在宋麒的意料之外,他将她拖进来,然后就陷入了沉默。两个人的呼吸声此起彼伏,于曼颐感到他握住自己手腕的手掌上有一层汗。
很快,他把手撤开,低声问:“你怎么又来公寓了?我不是说我会去找你?”
“那你也没去找我……”于曼颐的声音心虚却实事求是。
芍药花跌落在地,散出一地花香。宋麒俯身将花拾起来,递还她怀中,说道:“我最近……不大方便,或许下个月……”
“下个月?”
宋麒不再挡着她的视线,于曼颐终于看到他脚下的东西。他竟然也拿了一个和那天送给于曼颐的模样相似的公文包,里面放了些衣服和文件。
他要出门吗?
家里一段时间不住人,是有感觉的,哪怕只有一周。于曼颐感觉到宋麒这一周应当都不在家里,这让房间里的空气显得凝滞而沾染了潮气。他只是临时回来拿东西,并且不想让人知道他回来过,才连灯都不打开。
他又从抽屉里拿了一些钱出来,和钱夹一起扔进公文包,然后将金属按扣。他走到窗户旁看了几眼,终于走回于曼颐身边,习惯性地揽住她肩膀,又在打开门时把她一道带了出去。
他们对门的那一户已经在吃饭了,那是一对夫妻,房门关合,但橘色光线从门和地面的缝隙里流淌出来。路上的光比家里强了好多,于曼颐除了宋麒的脸,也能看清他穿的衣服了。
他没有像上班似的穿西装,而是一身深色的中山装,因为既不中也不洋,色调又很暗,所以即便他长成这个样子,混在晚上的人群里也不会太显眼。
“你要去哪里啊?”她问,没有太期待他回答。然而宋麒一边走一边将她带去一条暗处小路,竟然真的说了。
“去武汉。”
“坐火车?”
“坐船。”
情况应当不算非常紧迫,否则以宋麒的风格,应该会让她自己离开。但应该也不是十分安全,否则他不会连黄包车都不叫,只是带着于曼颐绕开大路,从一处没有光的里弄,拐去另一处没有光的里弄。
于曼颐来到上海以后,已经对许多宏大的故事无师自通,因为这座城市本身就处在宏大的语境,她日后自然也会成为宏大故事的一部分。但她在十八岁这一年意识到了一件事,即宏大的故事都是由具体的人组成。宏大的故事带动了一个群体的命运,而她个人的命运,是由一个具体的人,在深夜里带她走过的许多路构成。
宏大的故事不会记载这个深夜,但在于曼颐个人的历史中,这是一个很值得铭记的夜晚。他们快走到码头的时候,宋麒看了一眼手表的时间,忽然转头问她:“你饿不饿?”
宋麒在吃上实在缺乏创意。过了这条弄堂口就是码头,离船开还有些时间,他坐在巷子的无人处,陪于曼颐吃了一碗黄鱼馄饨,又说了会儿话。
她和他说了商务印书馆有多大多漂亮,也说了自己那位神似游筱青,但也仅限于神似的舍友,这些本来是他那天送她过去时就该知道的内容。
她只说自己的事,不问宋麒的。宋麒也要了一份馄饨,但他没什么胃口,只是安静地听于曼颐告诉他的内容。而后他又觉得自己一言不发不大合适,便从衣袋里拿出一根笔,在一张纸上给她写了行地址。
“我不在这几天,”他把纸推给于曼颐,“你要是碰到事,例如你家里人又来上海,就去这个地址找一位姓徐的先生,他答应我会照拂你。”
“你不用再担心我的事了,”于曼颐摇摇头,但还是将纸条随手塞进口袋,“我已经进了公司,会有薪水,宿舍里也有很多同住的人,你把你自己照顾好吧。”
“用不上我了?”宋麒调侃道,“我以后是不是在你这里就算没用了?”
“我以前也不是想用你的,”于曼颐说,“你不要这样说行不行。”
宋麒摇摇头,终于低头喝了一点汤。他把勺子搁回去,说:“用也没事的。”
于曼颐不喜欢这些用不用的话,好像她和宋麒就剩这点交集了。她给自己做的衣服心口处缝了个口袋,那张折了的纸片就塞在口袋里,她一动,就跟着发出声响。
“你去武汉做什么,我也不能问么?”她终于鼓起勇气。
宋麒能把那串地址给她似乎是一个信号,一个昭示着他可以和她略作透露的信号。那串地址和一家电机公司有关系,这解释了他身上偶尔出现的机油味。
“我去拿零件。”宋麒说,答案到此为止。
那条巷子离码头不远,于曼颐甚至可以听到轮船出发时的汽笛声。她不知道宋麒所乘轮船的具体时间,因此每一次有汽笛声响起,她都会抬头看他。而他只是和于曼颐坐在一起,直到馄饨汤晾干最后一丝热气。
“我去坐船,你就在这里吧,”宋麒终于站起身,将行李也提起来,“码头上太乱了,你不要过去了。”
宋麒或许还是更适合中山装,他性子太张扬,西装革履时锋芒毕露,中式的衣服倒是能藏锋,弯腰说话时更显内敛。他和于曼颐说话还是习惯于平视,又因为她这次是坐着,甚至是走到她身前后,屈膝半蹲了下来,以至于他都要比她低一些了。
于曼颐很少体验到向下看宋麒的感觉,姿势显得很不自然。
“真遗憾,没送你去报道,”宋麒说,“你都陪我去毕业了。”
“没关系的。”于曼颐说。她眼神垂落,控制不住地伸手理了一下宋麒的领口,把他被掖着的一处领角揪出来,又在脖颈处捋平展。他肩型平阔,她把衣服顺着肩膀捋下去,最终在臂弯处抻平了。
“你什么都没吃,船上会不会饿?”
“我还是少吃点好,我容易晕船,上次带你走运河就晕了。”
原来宋麒也有弱点,他还毫不避讳,于曼颐有点想笑,他总能在紧张的气氛里夹一些好笑。她推了下他肩膀,把他拍得离自己远了点。
宋麒也笑着站了起来。
汽笛声又响了,这一次应该是宋麒的那艘。他往巷子口看了一眼,和于曼颐说:“那我走了。”
“嗯。”
“再会。”
这是宋麒第一次用非常标准的上海话与她道别,于曼颐安静了一会儿,也学着他的腔调说道:
“再会。”
巷子的尽头光很亮,是码头的照灯折射的光芒。宋麒和她道别后便向那道光走去,而于曼颐看着他的背影慢慢被光线吞噬,直到眼睛有些酸了,才将目光收回眼前的汤碗。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哭,但她确实掉了几滴眼泪进汤里。她也不知道自己该想什么,只好想,宋麒这个人啊,实在太浪费了。
她把他那碗一口没吃的馄饨拖到自己面前,一个一个,全咽进肚子里。于曼颐从来没有吃到这么撑过,就好像把胃里填到很满,心里就不会再空荡荡的害怕。
宋麒并没有明说自己回来的时间,但在他回来之前,于曼颐也有自己的日子要过。而她能想出的最好的过日子的办法,就是吃饱每一顿饭,不要挨饿——
然后在吃某一顿饭的时候,宋麒就会回来了。
*
一月后。
“……再会,就是再见。侬好,就是你好。十三点,就是说这个人脑子有问题,这个不算脏,缺西,这个比较脏……”
“那我觉得和我说的也没什么区别,为什么要说我洋泾浜?”
商务印书馆门口的苏式面馆里,袁晚正在努力给上海挽回声誉。她叹了口气,继续和一脸不忿的于曼颐解释:
“那我们有教养的上海宁,是不会当着面说你们洋泾浜的。那种当着你们面说洋泾浜的上海宁,恐怕浑身上下,就只有那口上海话值得骄傲了。况且这上海话哪有什么标准不标准,开埠以后来了那么多人,口音都混在一起了……”
“你们有教养的上海宁背着我们说。”
“哎呀!”
袁晚沟通失败,丧失耐心,喊了一嗓子。于曼颐撇了撇嘴,继续一心二用地吃汤面,边吃边看下午上课的教材。
“不要把城市一棍子打死嘛,人都是很复杂的,”袁晚也低头吃面,最后辩解了一句,“别的地方肯定也……也有好人有坏人嘛,上海也是一样的。”
此话不假,于曼颐代入绍兴,回忆片刻于游二家和对她伸出援手的小邮差和老板娘,点点头,算是认可了袁晚就上午几个同学指点于曼颐口音的辩解。
人一上班,时间就过得非常快,再加上宋麒不在上海而方千工作繁忙,这时间就过得更加快。最初的兴奋被反复练习的麻木替代,最近第一次考评的成绩出了,这麻木又被压力替代。
于曼颐努力,别的同学也在努力。经过大家的一番努力,于曼颐的成绩从二十七名爬到了二十六,提升了整整一名之多。
也就是说,如果她接下来几个月继续保持这样的提升速度,那就有很大概率被分去做售货员啦!
当然,她并不是唯一一个感到压力的人。考评结果出来那天,她第一次在回宿舍时遇见尤红躺在床上,一副一蹶不振的样子。
于曼颐心生好奇,拜托袁晚帮她打听分数,得知这位天才舍友延续了自己美术各科登顶,但算数和英语个位数的成绩,导致最终排名甚至还不如于曼颐。
于曼颐觉得尤红大可不必如此受挫,须知这世上对天才向来网开一面,她美术成绩如此出众,于曼颐不相信最终分配时真会让她去卖货,说不定就有哪个部门的领导对她另眼相待,将她特调过去。
虽然截止目前看来,他们这届练习生因为人数众多,仍被领导们视作一群新来的鸭子,挤挤挨挨地坐在课堂上,等着大家各自修炼,各自开窍。
而于曼颐作为鸭子中的一只,也第一次体验到了系统的美术教学,而非苏文那样简单的画室教法、亦或陆越亭单一的函授课程。
她以往对美术认知不过铅笔画与水彩,然而到了商务印书馆,油画与国画也成了必修。又因为那句被反复强调的“创收部门而非艺术”,装潢广告和产品包装设计也在课程其列。
有几位老师甚至是外籍员工,汉语夹杂着英文,教于曼颐听起来好生费力。她偷瞥一眼尤红,发现这位天才舍友神色间也藏有对外文教学的不满。
如果说于曼颐在这压力与麻木之中还有什么期待,那便是姜玉的讲座了。
姜玉曾和她说自己也在商务印书馆授课,这话并不准确。她自己的学校事务繁多,一周才来一次练习生的课堂。
她也不像别的老师所讲专业技法,更偏向做一些意识和理念上的指导。而这意识与理念也大多与美术无关,更多聚焦于“商务”二字上,这让其他专业的老师们提起她时颇有些嗤之以鼻。
于曼颐不是很在乎姜玉讲什么,反正她什么都不懂,什么都是从零开始,听一听“商务”也不损失。她更在乎的是见到姜玉,就如同她以前总是想见到方千和霍时雯——
她人生中的一切都是靠模仿所得,她的每一次进步必须借助于一个模仿对象,目前,这个对象是姜玉。
姜玉是靠画月份牌声名鹊起,所设的函授学校也是以商业美术闻名。她常拿一些市面上的商业案例来给于曼颐他们举例,例如这一天拿来的,就是一份导致商品推广失败的月份牌广告。
那商品于曼颐倒是听过,是沪上一家十分有名的胭脂牌子,听说近来不想再与上海其他牌子竞争,想将商品卖到上海周边的县镇,也花了大力气叫人画月份牌,随报刊推广赠送。然而姜玉说,“销量惨淡”。
这很稀奇。因为那月份牌就专业人士看来没什么问题,画工精美,笔触精致,即便是用来在上海推广也过关,怎么会卖不动呢?
“这月份牌的作者我认识,”一名先前嘲讽于曼颐口音的男学生立刻站起来说道,“他师从名门,我不认为这月份牌画得有什么问题。我想问题是出在当地,据我所知,上海周边县镇十分穷困,或许那的女人们没有余钱购买胭脂。”
“或许她们不需要买胭脂,这画是画的擦了胭脂前往舞会的场景,她们又没有舞会。”另有一学生也说道。
姜玉微笑着看着学生们讨论,不加评判。
于曼颐听着他们愈说愈过分,忽然按耐不住,忽然起身说道:“这月份牌怎么没有问题呢?我觉得问题很大,甚至这胭脂卖不动,全都是这月份牌的问题!”
姜玉眉毛微动,站在台上,向被学生们言语惹恼了的于曼颐看去。
“姜老师方才说了,这商家已经有了自己的销售目的,他们的买方不再是上海的女客人们,而是周边的县镇。那月份牌上的广告也写了,这盒胭脂的售价远低于在上海的款型,即便县镇上的购买力再不如上海,也不至于连四分之一的价格都出不起吧!”
“你们说这月份牌画得漂亮。的确,他技艺超群,我也自愧不如。可他到底画了什么呢?舞厅,霓虹灯,还有与胭脂配套的口红与卷发棒。这在上海自然都是很时髦的东西,但……”
于曼颐想起了三年前的自己。
“但对一些乡镇里的人而言,这些东西有如天外来客,她们见都没见过,又如何理解藏在无数陌生东西里的一盒胭脂呢?”
“你们都说这月份牌画得好。是,它当然好,可它和那些乡镇里的女孩子有什么关系呢?你们既然要把东西卖到乡镇,为何又要看不起乡镇,而不去看一看、了解真实的乡镇是什么样子呢?这世上并不是只有上海一座大城市呀。”
“还有你,”她又向另一个人开口,字句掷地有声,“什么叫她们没有舞会,便不需要胭脂?乡镇里的女孩子当然无法参加舞会,但她们也有自己的社交,也要上街,有赶集,要去看戏,若是有便宜又好用的胭脂,她们怎么会不掏钱呢?这胭脂卖不动,不是她们不买,而是这广告根本就没打算卖给她们!”
于曼颐一通发言,说得几个开始发言的男生哑口无言,连一直坐在后排不做声的尤红也抬头看了她一眼。
“姜老师,”于曼颐再次转头,连微笑着观察的姜玉都被她的突然呼唤吓了一跳,“你方才说他们随刊赠送,随的是什么刊?”
姜玉立刻领会了于曼颐的意思,说出了那几份大报的名字。于曼颐长叹一声,转向那些学生,继续道:
“如今扫盲不普及,乡镇里的女孩子识字的都少,随刊赠送已经不明智,他又去随这些男人爱看的报纸。当然,若是在大城市自是可以随这些报纸,我发现城市里也有许多知识女性在读严肃报纸……”
“但既然你们现在已经决定在乡镇里卖东西,希望人家关注你的东西,那就将姿态放低一些,去做一些人家能理解、能接触到的东西,再去宣传你的劳什子商品。”
姜玉饶有兴趣:“曼颐,你觉得应当随什么赠送呢?”
“去菜场随猪肉,都比随刊要好。家里的猪肉,都是女人买的,”于曼颐大胆发言,说得台下学生们纷纷侧目,“如果非要随刊,那我想,就随一些……”
“鸳鸯蝴蝶派的小说吧!”
……
好一通教城里人做人的发言,后半节课大半小时,没有一个人再敢大放厥词。于曼颐在座位上不声不响坐到下课,准备溜走时,被拿着教案的姜玉叫了过去。
她方才说得时候心潮澎湃,说完了才觉得自己激动过头。正所谓枪打出头鸟,于曼颐觉得自己一定是被年轻些的宋麒附身了,才会搞出这种大放厥词的场面。
姜玉叫她,于曼颐扭捏着走过去。她今日穿的是宋麒给她买的那身洋装,姜玉打量她一番,笑道:
“你和去年我见到你,可是一点都不同了。穿的衣服是这个样子,说的话可一点都不这个样子。”
“我们……无产阶级,”于曼颐开始胡言乱语,“即便进了城市,也不会忘本的。”
“都是哪里学的词,”姜玉笑起来,“这可不像鸳鸯蝴蝶派小说里会提到的东西。”
鸳鸯蝴蝶派当然不提,但是鸳鸯蝴蝶派会勾引她看报纸,在报纸的后半部分潜移默化地给她植入进去。宋麒都比这些卖胭脂的更懂怎么吸引少女注意。
于曼颐晃了下身子,将双手背到腰后,听到姜玉继续说:“我看了你近来的成绩,算不上非常安全。课业跟不上么?”
“我在努力。”于曼颐道。
“光努力可不够,你这些同学,人人在努力,”姜玉摇摇头,“我想你走进了死胡同,毕竟先前学了很多错的东西。这周末印书馆休息,你去函授学校的校长办公室找我吧,我帮你看看画作。”
“真的?”于曼颐喜极,眼睛一亮。
“还有假的不成?”姜玉又为她露出笑容,“对了,我不要你带学校留给你的那些作业。你再新画一些作品,我要看你自己画的东西。”
“画什么?”
“什么都行,人,景物,或者上海的街道,总之是要你自己选的……有时间么?”
姜玉一句反问,于曼颐立刻反应过来。
“有的!”她踊跃道,“有时间!我这几日就画新的!”
*
若不是姜玉这个要求,于曼颐都不会意识到,自己竟然没有什么十分想画的东西。苏文和陆越亭将她一路教上来,技巧相比早先愈发高明,反倒将她少年时在于家大院里四处画东西的热情给教没了。
于曼颐起初觉得商务印书馆是很值得一画的,然而当真在门前架起画板,她又感到一些烦躁——
原来人工作后,哪怕公司再宏伟,看到的时候也只剩抵触,下班后便想逃离,并无任何欣赏其精巧美丽的心情,这真让人伤心。
姜玉叫她画人,于曼颐目前除了宋麒,也并没有觉得谁的样貌非常值得一画,然而宋麒又不在上海。各种设想几番遭到推翻,她忽然想起了宋麒所住的那栋楼房,倒也是十分精致貌美,大理石与水泥共同建造的一排欧式公寓,比他本人更适合入画。
于是于曼颐立刻搬起画架,又叫了一辆黄包车,往宋麒那栋公寓的方向去了。
她为了画东西特意早走了一会儿,眼下天还没黑。齐叔正坐在公寓门前打盹,远远看到于曼颐很是惊讶,但她并没有走过来,只是遥遥冲齐叔打了个招呼,而后便在街角找到角度,将画架支了起来。
天色染上一层红霞,正是速写的好时候。
创作的热情远比创作本身重要,于曼颐调整画板角度,在画纸上迅速打出型来。她抬头看了一会儿公寓造型,又低头在画纸上填了几笔。
再抬起头时,一道身影,忽然挡住了于曼颐的视线。
那身影很高,也很宽阔,像一堵墙,将她的视线挡得无比严实。于曼颐愣了片刻,将视线继续抬高,发现了一张有如死去的鱼一般没有表情的脸。
他说话也像鱼在动嘴,一张一合,丝毫不牵动脸部其他的肌肉。
“你在这站了多久了?”他的声音像是从腹腔而非嘴里传出来,“有没有见到一个穿西装的男人出来,或者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