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月有余,到了交书的日子,清早,江一晗收拾好书稿,跟李氏杨旭说了声,就出了门。
去到县里,江一晗刚进流芳斋,掌柜就笑着迎过来了,“江娘子,我可是等你好久了!”
江一晗意外,“怎么了?”
掌柜接过江一晗抄写的书籍递给一旁的小二,引着江一晗进了内室
等着小二上好了茶退出去,才笑意满满的开口,“江娘子,遇良人第一卷卖得很好啊!”
江一晗笑:“这不是好很吗!”
掌柜点头:“是啊,是好事,只是手抄跟不上买的速度了,加上好些公子嫌弃有的书字写的丑,买回去自己还得重新抄一遍。”
掌柜说到这儿笑看了江一晗一眼。
江一晗态度认真的等着掌柜的下文。
掌柜这又接着说道:“所以,我跟我上面的大管事汇报商量过后,决定做印刷体。”
现在的书籍大多数是手抄,印刷很少。江一晗有些意外掌柜的决定,“卖得有这么好吗?”
掌柜脸上是止不住的笑意,“上次你在门口遇见的是我的夫郎,他看过后大赞,在一次宴会上就提到这本书,那些夫郎公子们有几个好奇,就买了看了,一看之下也是心喜,后来就带得更多的公子们都来买。”
“县令家公子尤其喜欢,去省城时也带上了书,这不,省城那边好些公子一看过,也喜欢上了遇良人,一个个一传十,十传百的,可不就一下子大火了,”
“现在那些公子哥儿们,日日都催着下一卷。”
“这催更的事,闹得省城里的大书斋里也是人尽皆知,上面的大管事就招我过去问话,知道现在这大好的形式,就决定用印刷版加大书量,不过大管事说,这印刷体最好是等着你下一卷一起印,好叫那些公子们再多帮我们传传。”
掌柜脸上的喜意是压都压不住,她本家姓刘,来到这这县里书斋,也经营有十来年了。
本着诚信经营,和和煦热情的态度,在这县里的一某三分地到是有些体面了。
但要赶上面的省城里的书斋管事,那可以就差太远了。
这次要不是江秀才的遇良人大火,她也只会跟着其他地方的管事一样,只到年底的时候才能上城里给大管事报个账,其他是一点也不出彩。
现在她手下发掘的遇良人大火,自是要好好把握这番机缘,说不得还能再往上挪挪。
这段时间她一直压抑着激动的心情,焦急的等待着江秀才过来交书的时间。
上面管事本来还想叫她去催催下一稿,但掌柜也不傻。
江娘子这么年轻就已经是秀才了,现在缺钱抄书也是拿的科考要用的书,可见未来肯定是要接着科考的。
不说现在她写的书火了,就算没火,就看这年龄,未来说不得还有更大的建树。
自己现在不上赶着巴结不错了,怎么可能还能像对待其他写手一样上门催稿。
更何况她也不知道江娘子住哪儿。
这不就是饥饿营销一波吗,江一晗一边思量掌柜的话暗自吐槽,一边恍惚的从怀里掏出书稿,递给掌柜。
书火的太突然,让她感觉有点不真实。
虽然知道这书受众群精准,应该销量不差,但就这么快火了,还是有点不可思议。
“掌柜,我还是有点不明白,这些公子哥儿有这么喜欢?”
掌柜正在看书稿,听到这话停下来,转头笑着对江一晗半是恭维,半是解释的道:,“江娘子你不知道,上次我家夫郎看过遇良人后,还直言我平日看着还算不错,但看过你的小说之后就看不上我了。”
江一晗本来还疑惑,听到掌柜这话,噗嗤一乐,接下掌柜这番明着是嫌弃,实际是狗粮的话。
这时代一般夫郎可不会随意跟自家妻主说这个话,江一晗感叹道:“看来掌柜和夫郎,感情很好啊”
掌柜啧啧两声,故作低沉的摇摇头,“现在可不是很好了,嫌我说话没苏娘子好听,又不会送花,又不会写情诗。”
掌柜这话说得哀怨,一个大女子这番作态,江一晗不由得大笑出声。
这苏娘子,就是江一晗小说遇良人里的女主,江一晗刻画这个人物的时候带入自己上一世女性的视角,结合一些电视剧里的情结。男女主角从相遇开始,就全方面展现着苏娘子的魅力,送花情书是基本操作,七夕做萤火虫花灯,带着男主到花丛中放飞萤火虫,加上江一晗用词浅显易懂,描写的又很唯美。不吸引公子哥才怪呢,只不过火的速度这么快,还是让她意外。
其实江一晗也是算漏了一点,这时候是女权社会,所有写书人多多少少带着点大女子主义,对男子的态度隐含着轻慢,觉得男子就应是女子的附属。
江一晗可没什么自傲的大女子心态,原世界虽然是男权社会,但新世纪成长起来的女子,骨子里是不会轻视自己的。
尊重,平等,这才是男女双方应该有的交往内核。
这一点也充分体现在遇良人中,苏娘子不管是对待男主,还是中间遇到的各色男子,都把握着最基本的尊重。
江一晗以为遇良人吸引公子们的是苏娘子的强大,浪漫,专情。
这些也许能哄住未出阁的小公子们,但已经成婚持家的夫郎,就不会被这些简单哄住,他们是看见的,是遇良人里苏娘子那种对待男子的尊重,平等。
那是他们很少能真正得到的东西。
江一晗以为年轻公子是购买的主力,实际上这些有充足购买力的夫郎们,才是遇良人的主要书粉。
掌柜很快看完了第二卷,转头看向江一晗,笃定道:“江娘子,你这卷发出去必定是要大火啊!”
掌柜虽是女子,但和夫郎感情和睦,妻夫之间相互尊重扶持,两人之间向来有商有量,掌柜倒是比一般女子更能体会男子的心理。
第二卷中,苏娘子见到了男主,男主想跟她走,她拒绝了,她不愿心上人受委屈的跟着她,毁了自己声誉。她爱的人,必定要八抬大轿明媒正娶的娶进门,给她这世上男子应有的最好的一切。
苏娘子找到了男主的母亲,恳求她给自己两年时间,她一定会成为人上人回来迎娶心上人,男主以死相逼,母亲无奈同意。接下来就是女主远走他乡求学,遇见各种想打脸女主,结果反被打脸的爽文桥段,加上一些其他公子哥对于女主的青睐,女主却初心不改不管遇见多么优秀的公子,都念着心上人不多看一眼。
这样的一个娘子,没有公子会拒绝嘛,加上书中苏娘子传达的正直的三观,就算是已婚的夫郎,江一晗也觉得他们不会有多大问题。
江一晗完全没想到那群已婚夫郎们,早就被攻略了。
和掌柜谈好这次的稿费,算好分成,商量完后续印刷加印的各种事,江一晗又拿了要抄写的书籍,买了些纸笔,收拾好就准备回去。
遇良人的大火,让江一晗的腰包瞬间鼓了起来,虽赶不上以前的家底,但好歹没之前才醒来那段时间的紧巴了。
有了钱,前世女人骨子里的购买欲就上来了,她现在是不能梳妆打扮,但家里的两个男人还是可以添置些东西的。
一路直奔专卖男儿家的胭脂水粉铺。
进了店,人不算多,店里的男掌柜正在招呼其他人,江一晗便自顾自的到了架子前,拿着这时代的胭脂水粉翻看。
这时候的化妆品,虽比不上前世的种类繁多,但也算不错了。
另一边的掌柜送走了客人,转头看着江一晗像模像样的研究着男子的胭脂水粉,噗呲一乐。
这女人还能看出男子胭脂水粉的好坏来不成。
“客人是想买什么,我好帮您参谋参谋。”掌柜上前搭话。
江一晗闻言转向掌柜,笑了笑,“不用,我是想卖些润肤的东西,这些就是随意看看。”
这些胭脂水粉虽然齐全,但也算不上多好,江一晗没打算给家里人用,以后若是有能力去省城了,倒是可以买些好的给李氏用。
至于杨旭,他的妆容可不能按照这时代的男子来化,得哪天她有空了,自己亲自动手才行,到时候自己动手妆扮,自己拆封,多有乐趣。
现在她只是想买些护肤的回去,杨旭以前过的苦,刚嫁来时瘦的皮包骨,虽然她看杨旭,向来有十八层滤镜,但也不是真的不知道美丑。
现在好不容易把杨旭养了些肉起来,但其他的还是差了许多,特别是手和脚,还有以往冬日冻疮留下的暗色痕迹。
没钱时不去讲,现在有钱了江一晗还不得赶紧给杨旭造起来,这都是以后自己的福利啊!
遇良人形式大好,掌柜为了笼络住她,主动提了一大节稿费,书的分成也涨了些,这些前前后后算下来,江一晗今天得了将近四十两银子。
比杨旭前次费时准备大半月才猎回来熊,多了一倍的价钱。
这还只是现在的,等第二卷发出去,后续看的人多了,更是能源源不断的给江一晗提供金钱。
没有了金钱的后顾之忧,江一晗大手一挥,把杨旭差的都给他补上了。
“这个搽脸的拿一个好的。”
“那个护手的也不错。”
“这是护发的吗,也来一套。”
“嘿,居然还有去疤痕暗沉的,这个好,多来两个。”
江一晗算是把店里用来护肤的都拿全了,每样还是拿的最贵的,掌柜喜得见牙不见眼的,看江一晗比看自家女婿都亲,算钱的时候不但主动给江一晗抹了零,还送了一盒口脂。
送江一晗出门,还热情的挥着手绢,“娘子慢走啊,以后常来光顾。”
江一晗听得苦笑不得,还好这话不是在寻欢地儿说的,虽然她也不会去那种地方就是了。
出了胭脂铺,江一晗又去买了不少果脯糕点,家里有杨旭,倒是不缺肉吃,就是这些小零嘴家里没有。
买好东西,手上拎了好几大包,江一晗到了城门口,花钱坐了辆牛车晃晃悠悠的回了家。
到了村口下了车,江一晗拎着大包小包的顺着小路往自家走。
才走没两步,杨旭就从林间的树后冒了出来,“妻主,我来提吧!”
“阿旭,你怎么在这。”江一晗惊讶的看着杨旭接过自己手里的东西。
杨旭侧过头,避开江一晗的视线,“刚好家里没事,我就顺路过来接你。”
完全不提自己从妻主一出门就算着时间做完活,早早的就过来等在了林子里。
之前在县里馄饨摊上,江一晗玩笑的说要杨旭保护自己,这话杨旭听进了心里。
自己没什么能耐,只有一身力气,妻主不愿自己去打猎赚钱,找不到其他能帮助妻主的,杨旭只能在这些需要力气的地方多做些事,哪怕只能帮妻主拎个东西也是好的。
江一晗不知道杨旭的想法,但是这种才下车就有人接的感觉还是很欢喜的。
两人走进林间小路,江一晗见前后不见人影,忙往自家的少年郎脸上香了一个,“阿旭,你真好~”
那黏黏糊糊的语调像是浓密的蜜糖包裹住全身,杨旭不自在侧过头,脸上被偷袭的地方像是着火一般。
妻主怎么、怎么总是这么娇,让人怪....欢喜的。
作者有话要说:买东西买东西,今天又是更加喜爱阿旭的一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