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一百三十一 包拯才是最受宠的

“要是当官的都能像包大人一样铁面无私, 公正廉明该有多好?”

听着百姓们对好官的期待,一个瘸腿男人不屑道:“别想了,这样的好官能有几个?要是当官都能这样, 这包青天也不会这么出名了。”

就是因为少所以名气才大。

当官的能有几个是不贪的呢?

宋仁宗时期

沉默,沉默,沉默是今日的朝堂。

众人眼神不由自主往包拯身上瞟, 嘶, 这书是谁写的,都快把包拯写成神了,太师可是当朝正一品,从四品也敢跟太师这么说话,这是以下犯上啊!

而且龙虎狗三口铡刀,上至皇亲,下至黎民百姓都可先斩后奏,有一说一, 恐怕官家都没有这个权力。

官家的圣旨必须要经过中书门下和枢密院, 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在接到皇帝的圣旨后也要参照前后敕令, 审度可否, 再经过付录门下省审读,才能颁发。

包拯这个先斩后奏,还掩门拒圣旨,对圣旨不管不顾非要处死犯人的行为, 就离谱。

官家要真对一个臣子宠信至此,先皇的棺材板都要按不住了。

还有!开封府尹位置特殊, 根本不可能让臣子担任,开封府尹基本等于太子位,怎么可能会让臣子担任。

包拯那是权知开封府!!最多相当于开封知府, 只能管管经济创收什么的,其他的兵马调动,想都不要想。

写这本书的到底有没有了解过宋朝的官员制度啊!?就瞎写。

他们随便写写都能比这强好吧。

想到这里,众人心中一动,他们干嘛不自己写呢,连包拯都能化身文曲星,名留青史不说,更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

要是他们自己写自己,让子孙一代一代传下去,将来未必不能达到包拯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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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本人被看得有些不自在,不过心里却有些暗爽。

要不是不合时宜,他都想喊一声“好一个有公无私,有法无情。”

这很符合他当官的初衷,为民请命,造福一方。

可惜人力有穷,很多事情,都不是他一个人就能做到的。

包拯是爽了,但庞籍心里堵得慌,道理他都懂,但书中的反派能改个名,别叫庞吉了吗?

赵祯已经不想说话了。

尚方宝剑,如朕亲临;御赐铡刀,如朕亲临;御赐印信,如先皇亲临。

呵呵。

有这么多可以代替皇权的东西还要他这个官家做什么?

简直离谱。

大秦

秦始皇难得赞赏道:“彩!”

好一个有公无私,有法无情,这样的人才简直就是为大秦量身定做。

怎么就跑到尚儒的宋朝去了呢?应该来他的大秦才是。

秦始皇无比可惜地摇了摇头,目光转向自己的大臣们,“众卿可看到了‘法’的魅力?”

提到‘法’,出身法家的李斯瞬间支棱起来了,一改往日的兢兢战战,躬身道:“陛下远见,以法治国可清吏治,可正朝纲……”

朝臣们听着李斯洋洋洒洒夸了一通法家思想的好处,以及狂吹秦始皇彩虹屁,众人:“……”马屁精。

但秦始皇显然很受用,他看着李斯满意地点了点头,还是李斯好用,“天幕这次说的故事很不错,趁着这股东风,把新编的律颁发下去,务必要讲解清楚每一条秦律存在的好处。”

没错!就是好处!过去黔首们只看到秦律严苛,却看不到秦律存在的必要性。

新秦律删了不少内容,废除了不少刑罚,比原来的秦律宽容,加上天幕背书,一定能被黔首接受。

公元前120年,汉武帝时期

无论是文臣还是武将都狠狠羡慕包拯的待遇,三口铡刀啊!上至皇亲,下至平民百姓都能铡,这是多么大的权力。

原以为卫霍已经很受陛下的宠信了,没想到一山还有一山高。

和三口铡刀相比,卫霍的恩宠算什么。

如果他们也有三口铡刀,他们也能做一个不畏权贵,为民请命的好官。

没有三口铡刀,尚方宝剑也行啊。

汉朝也有尚方宝剑,不过并没有什么先斩后奏的权力,只是尚方令、尚方丞为陛下制作的御前刀剑罢了。

由于锋锐无比,利可斩马,也称为“斩马剑”。

和后世如陛下亲临、可先斩后奏的“尚方宝剑”差远了。

这宋朝的臣子怎么过得这么舒服呢?

对了,宋朝还有不杀士大夫的规矩(宋朝之前的士大夫并不单指文官、读书人,在汉朝所有官吏都是士大夫),可太幸福了!

洪武时期

朱元璋无语道:“要不是看过《宋史》,朕都要信了。”

史书里记载的包拯可没这么大本事,而且宋仁宗一朝文臣众多,先有寇准、丁谓等人,后有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等人,包拯在这些人中并不算很出名。

没想到因为一些小说戏曲竟能颠覆至此。

朱权眼巴巴道:“父皇,这套书怪有趣的,不如买下来吧?”

朱元璋不悦地瞪了他一眼,“你脑子被驴踢了?这书全是胡诌的,就没几句是真的,买它作甚?钱烧得慌?”

他之前买的书消失了好几本,要不是他命人火速追回锦衣卫指挥使,恐怕他的书都要保不住了。

时隔半年,他这会还在心疼呢,这瓜娃子居然还提议买这种没用的闲书,找抽呢。

“怎么会没用呢,书里有好多……”朱权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忘了《洗冤录集》大明也有了。

这么看,这书确实用处不大。

可是……好想看怎么办?

***

【随着一声“开铡”,庞昱人头落地,庞太师哀伤过度晕了过去。

包拯起身道谢:微臣多谢公主及时赶到。

赵凌舒:不必客气。

陈州一案圆满落幕,包拯从庞昱住处搜出被吞掉的赈灾银,可惜只剩下不到三分之一了。

眼看陈州饿殍遍野,卖儿卖女,包拯心里很不好受,可他为人清廉,把俸禄都搭进去也不过杯水车薪。

赵凌舒第一次见到这种惨状,心里堵得慌,这还是宋朝最鼎盛的时期呢,居然还有这么多人饿死,若是往后,那不是要死更多人?

而且这些人本可以不死的,是贪官贪了他们的赈灾银子。

这一刻,赵凌舒深深感觉到了,皇权至上的封建社会,一个昏庸的皇帝,就算国家再富庶,有再多的忠臣良将也改变不了什么。

对皇帝来说,平庸就是原罪。】

宋仁宗时期

赵祯脸色涨红,气得一掌拍在龙椅的扶手上,但扶手是金龙,没拍出响声反而把自己的手拍疼了。

可作为皇帝,他又不能喊疼,只能憋着,一时间脸色变得更难看了。

一些掐媚的大臣见到赵祯铁青的脸色,纷纷厉声指责天幕胡言乱语,辱骂官家云云。

赵祯闻言,更委屈了,他自亲政以来勤政爱民,对下人宽仁,提拔了不少能臣……

就算不如先祖,但也不至于是昏君吧?

怎能因为有贪官污吏就骂他是昏君呢?历朝历代哪一朝没有贪官污吏?怎能因为贪官污吏就断定他平庸?

赵祯咬牙切齿,刚想发怒,天幕又开口了,只能暂时按下心中的不满。

【赵凌舒提出以工代赈的方法帮助了一些青壮灾民,至于那些老弱妇孺就只能靠赈灾了。

但灾民数量庞大,手头的银子根本撑不了几天。

赵凌舒想来想去,决定往赈灾的粮食中掺沙子。

她这一举动震惊了所有人。

众人看到白花花的米面中惨了沙子小石子,敢怒不敢言。

唯有阅历深的包拯和公孙策惊讶了一瞬便猜到了她这样做的目的。

公孙策拱手道:公主思虑周全,学生敬佩。

包拯也笑道:公主果然聪慧,如此这批粮食定能撑到朝廷再次拨银。

掺了沙子、石头的粮食,不是一无所有的灾民根本不会多看一眼,更不用说来排队领取了。

这样就能杜绝那些贪小便宜冒充灾民来领粮食的小人,保证真正吃不上的灾民能领到赈灾粮。

把粮食领回去过滤掉沙子、石子还是能吃的。

若是不过滤也吃不死人,灾年吃土嚼根之人还少吗?

陈州事了后,包拯启程回京,赵凌舒也跟着回去了,她记得原著中包拯奉旨赴陈州调查庞昱放赈舞弊案时,途中遇到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就是李宸妃。

大名鼎鼎的狸猫换太子案。

根据剧情的不可抗性,来的时候包拯快马加鞭没遇上李宸妃,回去肯定是要遇上的。

赵凌舒是真的讨厌这个瞎编出来的狸猫换太子,偏偏这出戏被改了又改,已经成为了包青天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案子。

论包青天中比庞太师还要冤的人物是谁,一定非刘娥刘太后莫属。

庞太师虽然叫庞吉,但至少同音不同字,还能说原型不一定是宰相庞籍,但刘太后就惨了,宋朝就这么一个刘太后,仁宗也是她抱养的,想不联想到她身上都难。】

宋仁宗时期

赵祯还在气头上,心里憋着气呢,听到这话,眼皮猛地一跳,什么意思?狸猫换太子和他有关?

赵祯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