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风呼啸,雪粒子狠狠地砸下来,像是能把人的脸都刮出一道道血丝的沙砾。
本应是纯白的雪,在漫天的乌云、熄灭的灯火和空寂的夜里,居然像是黑色的乌鸦,又呱噪,又不详。
离邯郸大道不远的土坡上,比这黑夜更黑的,是卧倒的人和马匹,和结了冰的血。
在风雪声中,雪地里的人却发出了一点声音。
这是一个很和气,很英俊的年轻人,他的眼眸仿佛吹过江南的春风,温柔而带着笑意。他的衣裳不算厚实,衣料更谈不上贵重,可他即使满身尘土地躺在雪地里,也比寻常人好看一百倍。
不是因为他英俊过人的相貌,而是因为他的双眼!
这双眼永远怀着热爱,体谅,和散不尽的温暖。
这是一双多情的眼睛。
这一定是一个多情的人。
但多情的人,总是遇到各种各样的麻烦。
此时他很不幸,他觉得自己的胸口好像破了一个打洞,吸进来的空气让他想吐。他脸色苍白,这是失血过多的症状,他肚腹之间有一个深深的伤口。
这是一场常见的江湖仇鲨。
常见到令人厌倦。
年轻人苦笑着叹了一口气。他支撑着自己,试图恢复一点力气。此时他身旁原本倒在地上的一个汉子也缓缓醒了过来,摸索着,挣扎翻过了身。
年轻人的眼睛变得更亮了,仿佛这黑夜里的一点星光,但星光不应这么温暖,星光不应这么璀璨。
他看着这翻过身的人,高兴极了。因为他发现,这位途中路过、与他并肩作战的汉子也还活着。
“兄台,你怎么样?”他有些焦急地问。
这汉子缓缓吐了一口气。他相貌堂堂,年纪却也不大,但或许生活给了他更多的不如意,他看上去已有些中年人的样子。下巴处留着短髭,一身短打,风尘仆仆。
他回道,“我不妨事,兄弟你呢?这些人是谁?手段为何如此毒辣?”
年轻人笑着说,“兄台可知‘关外三凶’?”
关外三凶!
来往关外的人,谁不知道这伙四处流窜、无恶不作的盗匪呢?据说他们像黄沙一样不起眼,像黄沙一样到处都是,他们拿刀的手像黄沙一样粗糙,他们劫获的金子像黄沙一样多。据说大凶卜霸的武功已列入江湖一流高手之列。
而此刻这一群悍匪已经是一窝尸体。
二人相视而笑,越笑越大声,仿佛不在意笑声会扯动身上的伤口,那汉子连声说“鲨得好!鲨得好!”
青年人在笑声中,扯动了肺,轻轻咳嗽起来。他温暖的眼睛不因这苍白的脸色而消退半分光芒,他笑着说,“该死的人已经死去,我李寻欢本也该死,却不幸遇到了兄台,看来是死不成了。”
这汉子一听到这名字,双眼也是一亮,欣喜地说道,“小李探花?你是小李探花?”
李寻欢说,“是我。我是。”
“敢问兄台尊姓大名?”
“我姓龙,龙啸云。”汉子说道,“久慕小李飞刀之名,我实在是……”
话未说完,李寻欢脸色变得更苍白了,他踉跄地站起身,从倒下的一具尸体的喉中,抽出一点流光。
小李飞刀!
龙啸云脸色一变。
李寻欢轻声说,“有人来了。”
此处离官道不远不近,却是一条土路。然而关外正是人烟稀少处,又是这样的雪夜,出来行走的人更少。此地很穷,少有人用得起马车,李寻欢武功比龙啸云何止高出一线,他自然听出了一辆马车在往这里不急不忙地驶过来,却不清楚是敌是友。
此刻李寻欢已是强弩之末,他遭关外三凶和仇家设计伏击,来人极多,他连鲨十九人,内力已几乎耗费殆尽。龙啸云路过此地时,为首的大凶卜霸使一双喂毒跨虎篮,正欲偷袭他背后。龙啸云使一杆银枪出手,卜霸迟疑了一下,就是这顷刻之间,一把刀,一把看不见的刀,穿过他的咽喉。他驰名天下的跨虎篮猛地炸开,这篮子竟是精钢编制的!一条条如利箭!这是他的最后一击!是必鲨一击,也是他死去的证明。
没有人会让自己使用的武器炸成烟花不见的,除非他已经死了。
这一招无疑很毒辣,也很有效。
因为它伤到了李寻欢。
这一招却败了。
因为应该倒下的人并没有倒下!
龙啸云撑着银枪站起,他漂泊江湖,却武功不济、家世不显,做人门客时被人呼作一声“龙四”,他心里在这龙四后面加了个“爷”,他发誓,总有一天,他要万人敬仰,人人见了他都得恭恭敬敬地叫一声“龙四爷”。
此时他豪情还有几分在,血也尚未凉透,今日既然救下了小李飞刀,若传出江湖去,可能是这辈子最高光的时刻,龙啸云一边思索,一边挺直了脊背,瞪大双眼去看这黑黢黢的夜色。
很快很快,一辆朴素的马车出现在视野里,马车行得不快不慢。重要的是,这是一辆没有血腥味的马车,马车前甚至还挂着一盏坠着小布老虎的气死风灯,在这样的雪夜里竟然没有熄灭,微弱的灯光仿佛萤火虫似的,在两个濒死的人眼里飞舞跳跃,实在可爱极了。
不等他们开口,马车很有眼力地停了下来,车夫穿得像个球,带着一顶厚厚的皮帽子。车上一双有些干巴的手掀开厚重的帘子,一个干干瘦瘦的人跳了下来。
这人年纪不轻,面色红润,脸色却和别人欠了他一百万两银子一样。他先是好奇地看了一眼场面,随即看到柱子一样站着的李寻欢和龙啸云,神情一转,像这一百万两追回来了。他眼睛一眨,嘻嘻一笑,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李寻欢也眨了眨眼,微微一笑道。“我不是什么要紧人,不过是一个酒鬼罢了。”
这过路人哈哈一笑,“好极好极,酒鬼才是天底下最快乐的人,没有酒鬼,这天下的快乐要少一半。”
龙啸云问,“那另一半呢?”
李寻欢道,“另一半的快乐,自然是酒友!”
过路人哈哈大笑,“是极是极。只是你这人怎知我就是好这杯中之物?”
李寻欢的笑意更浓,“一个人,如果喝了千杯酒万杯酒,怎么能分辨不出好酒的味道?阁下这车中的酒,隔着帘子都透着香醇,比烧刀子更烈,比竹叶青更香,若是肯分我一杯,小弟这黄泉路上得也心甘情愿。”
话音未落,那车里传来平平常常的一声叹气。
“要赶路呢,上车说吧”。
这声音极其稚嫩,似乎是个小孩子,语气却不见得有何奇异。可过路人一听这声音,登时像是个惧内的听见了河东狮,只敢哼哼唧唧几声表达不满,竟是一句也不提酒了。
车载了人,不紧不慢地继续赶路,没有因为这个小小的插曲而延误既定行程的意思。
李寻欢屈膝正卧在车上。
龙啸云抱着腿坐在一侧。
这辆马车实在不小,与它朴素的外表比起来,内里堪称舒适。然而在装下四个人之后,还是不可避免地显得拥挤。
李寻欢实在是想不到,马车里居然还有两个孩子。一个是男孩,另外一个可能也是男孩。
一个头发短短的男孩躺在车里,脸色涨红得不自然,可见是发着高热。过路的酒鬼处理了李寻欢的伤口,另一个矮墩墩的孩子也同样熟练地为龙啸云处理。这孩子大约十岁,穿得极厚,手臂挽起了袖子,却纤细了些,容貌敦厚平凡,唯有一双眼睛极为灵秀。棉袄上绣着狮子滚绣球的吉祥图样,戴着一顶虎头帽子,像是村里小财主的娃娃。
过路人自称叫梅二,是个大夫。这孩子叫枕河,是梅二的弟子。躺着的孩子不知道叫什么,是他们采药时从荒原上捡来的。
以李寻欢的眼力,自然看得出枕河易了容。这易容术不能说不精湛,“他”活动的时候表情依然是鲜活的,肌肉也动得十分自然,只是这双眼睛和这个容貌,就好像三百斤的姑娘穿了一件孩子的衣裳,实在奇怪极了。
但是他没有问。
江湖中本就有很多秘密,有时候,这个秘密可能是别人的痛苦,又何必知道?又何必问?
枕河打开一个竹筒,极其霸道的酒气瞬间溢满了车厢,李寻欢赞叹道:“好酒。”
梅二怜惜地看了一眼李寻欢。
随即,枕河把酒仔细地洒在了二人的伤口上,用洁白的棉布擦去了血痂、尘土。
没给两个酒鬼一点眼神。
李寻欢悠悠叹了口气。
“小兄弟,这样的好酒,最好的去处应该是我的肚子。”他笑着说道。
枕河奇怪道,“你外伤不轻,内伤要养,肺也不好,胃更是毛病一大堆。哪个大夫会许你喝酒?”
李寻欢只好不说话。他是个好人,是个君子,对人一向疏朗大方,何况他听得出,这个孩子实实在在是为他好。他虽号称嗜酒如命,却从不因为酒误过事、鲨错人,更不会因此生一点气,他心里一向感激得多,怨恨得很少很少。
何况他隐隐感觉,这个枕河可能是个女孩子。
他认为,跟女孩子讲道理是很难赢的,何况本来也是“她”有道理。
于是他不再继续这个话题,转头对龙啸云道谢。二人话语投机,不一会就定下要做结义的兄弟。
枕河听到这个受伤的年轻人是李寻欢,心里吃了一惊。但任在场的人再长八百个心眼,也绝想不出这厮吃惊的是什么。
她心里想的是,“他居然不是卷毛?”
这位枕河,实打实是个乱入此界中的外来分子。她现实中不过二十六,父母双全,名校毕业,家境小康,事业小成。谁知一觉醒来,大好青年变成五岁的矮墩墩不算,还沦落在汴京河边,因可爱被树大夫收留。
离乡背井只是其一,最坑爹的是进的还是她最不熟悉的武侠世界,她头回看见飞来翻去的轻功时,发现这个世界只有牛而没有牛顿。同时悲哀地发现,而这个江湖里赫赫有名的诸葛神侯、方歌吟等等,她一个都没听过。她从树大夫处得知当今皇帝登基不久,真身是狗,外号赵佶。
枕河生于高考地狱,做老师的枕爹给她取名便是“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从小学习是只要卷不死,就往死里卷,电视小说都不许看。而等到她高考完毕,经典武侠剧电视早已不再播,改放偶像剧。没了电视剧启蒙,枕河对武侠小说兴趣缺缺,一朝成为大宋矮墩墩,确认这是个她不懂的世界,马上躺平摆烂苟命。
矮墩墩跟着树大夫长到八岁,一觉醒来再度流落到天山脚下,因可爱被天山童姥收留。
这个副本好歹她曾听同学提过,但无奈该同学只说了三男主的爱情故事及演员八卦,提了一句虚竹是天山童姥带去西夏王宫见到的梦姑。而此时枕河穿得过早,丐帮帮主还是姓汪的,乔峰大约还在丐帮某处分舵当个长老。
辛辛苦苦打了十年天龙副本,把金老先生“求不得”的哲学观破坏了个底儿掉。再次一觉醒来,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矮墩墩流落异乡,因可爱被梅二先生收留。
以枕河的那点储备,自然不知道此梅二先生是小李飞刀副本里的名医,梅二也甚少说江湖事。她先在树大夫那里得到启蒙,又陪伴天山童姥十年。加之本就聪慧,灵鹫宫医术更是天下无双,枕河此时虽只露出一二,理论知识便让梅二先生见猎心喜,以为她是杏林世家流落的孩子,所缺唯经验而已。
枕河虽没看过原著,奈何小李飞刀名气实在太大,她居然看过颜值党的混剪,晓得的人物有李寻欢、林诗音、阿飞、惊鸿仙子、孙小红还有一个林仙儿。她记得后面那个是反派。前两个是怨侣。中间是个元气少年。她对电视剧魔改力度之大缺乏B数,只得小小感叹李寻欢头发乌黑顺滑,根本不是黄卷毛,唯一靠得上的是依然英俊潇洒,气质不凡。
而龙啸云这名字她不熟,长相很一般,武功在她看来大约相当于八岁的梅剑,显而易见是个杂鱼。不过既然他能挺身而出舍命救人,枕河对他的观感自然也不差。
一路平静无波,直到那个从荒原上捡回来的小男孩退烧醒了。
还没到变声期的男孩,嗓子却因为重感冒而有些沙哑。他孤狼一样的眼睛才睁开,便极其警惕地翻身跃起,却发现此处既不是狼穴,也不是他简陋的小木屋。烛光下,一个和他差不多年纪的小孩子拿着一个不知道什么的三角盒子,在衣服上划来划去。见他醒了,抬头看了一眼,手却没停,随意一问,“你醒啦?”
小男孩嘶哑着问:“你救了我?”
枕河说:“什么救不救的,你快喝点水吧,烧了这么久,都有点脱水了。”说罢把手里东西一放,拿了一个竹筒做的杯子,倒了一杯水。
小少年道,“我不愿受人恩惠,你却救了我的命!”
枕河道,“我是个大夫,你病还没全好,岂不是要砸我的招牌?受人恩惠可以还,你要是病死了,你就还不了我什么了!”
小少年二话不说接过水,咕咚咕咚连喝三杯。
枕河看他喝完,笑了笑,一手托着杯子,一手拿出一把小刀,说道“这个杯子以后你用,我写上你的名字,你叫什么?”
“阿飞,我叫阿飞。你救了我,我会还你的。”
说完,阿飞的脸有点红,这不是害羞,而是因为他要承认一件他的短处,他生平被母亲只教会了一件事,那便是要让人看得起!
但也许是脑子依然高烧混沌,也许是因为面前的是个和他一般大的孩子,也许是这孩子的语气实在太平静。
他直觉,这是一个对他没有恶意的人,不会看轻他。
于是他一字一句地说:“我不识字。”
枕河果然不太在意地说,“没事。你可以学。我可以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