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其七十二

常意虽然只说是好奇, 但她能说出这个名字,便已是全然确定的姿态。

朱水水一瞬间,已经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只能惊恐地往后膝行了几步。

她想逃。

她眼里满是惊慌,无助地看向尤宝全。

尤宝全也被常意的话惊了一下,他愣了片刻, 站起来拱手说道:“常大人……”

常意说道:“你想为她担保?这是你招进来的人, 出了事自然由你负责。你若想编写理由为她遮掩倒是不必了,我也没兴趣将你假死的事传出去, 只是好奇理由罢了。”

她说得这样明白,尤宝全也哑了火,没了争辩的心思。

朱水水小声地问道:“您……是怎么看出来的?”

她进县衙不过半天时间, 和她仅有两面之缘, 却轻而易举地说出了她身上最大的秘密, 让她不禁毛骨悚然。

常意没先回答她的问题, 而是指尖停在了朱水水的疤痕上,她手指在那道疤痕上轻轻一用力, 竟然使疤痕移了位。

那道疤像纸上的毛边,起了个小口子, 在场的人才看见,那竟不是什么伤疤,而是一张附在她脸上、薄若蝉翼的面具。

常意好奇地问道:“这面具, 陈路平给你做的?”

朱水水猛然避过她的手, 捂住自己的脸, 细若蚊声地回答道:“是我自己做的。”

常意淡淡戳破她的谎言:“做这面具的手艺我也学过,和陈路平一脉相承——就算是你做的,也是和他学的吧?”

这面具有些拙劣, 边缘还有点显眼,长时间和别人相处,必然会被看出来,朱水水不得不以水粉颜料在边缘将其伪装成伤疤的样子。

常意见到她第一面,便觉得她脸上的疤痕怪异,正常人的脸是伤不成这样的,这样长的伤疤,却又这么细,没有伤及脸上其他一处,实在奇怪,才多看了几眼。

常意点了点手心,说道:“你说你从小住在长留县里,是秀才家的女儿,手掌上却有很厚的茧子。”

朱水水又去捂住自己的手,她的掌心确实比旁人硬得多,但她自己也没有发现,怕是刚刚在院子里给常意行礼时,被她看到了。

常意眼睫轻颤,有些疑惑:“只有常年劳作、抓柴的人,才会在掌心也积下这样厚的茧子,我想一位秀才家的女儿,即使整日读书写字,长的茧子,也应该在关节上才对。”

常意一贯记得清楚,宁海沛说的那个名字又给她留下不小印象,姝,从女朱声,拆开来就是朱。他们兄妹俩名字都带水,大概是命里缺水,宁海姝即使化名也不忘水字。

朱水水张大了嘴,眼泪盈盈,抬头说道:“大人,求您别告诉别人。”

“别人是谁——宁海沛?”常意挑眉。若不是宁海沛,常意还联想不到她是谁。

在陈路平的药铺,她就发现宁海沛并不是天资聪慧的类型,至少和他所说“陈路平因他天资聪慧,求着收他为弟子”的情况不符合。

陈路平一生收的弟子,光说沈闵钰一个,就是世间难得的天才,无所不通,这样还被陈路平嫌弃为半吊子;沈厌的母亲严夫人,也是当年赫赫有名的才女。

就算没见过宁海姝,从陈路平的形容里,也能听出宁海姝天资不俗。

而陈路平在宁海姝之后,却收了宁海沛为徒。

常意轻声问道:“你既然能拜托陈路平收你兄长为徒,倒也不是不关心他,为何瞒着你家人假死这么多年?”

至少他们一家人对宁海姝的思念不是假的。

宁海姝关心家人,宁家也对宁海姝的死耿耿于怀,那为何宁海姝明明就活在县上,却不愿告诉他们她还活着?常意好奇的是这点。

朱水水移开目光,哽咽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只能这样,这样才能让我们都好过。”

尤宝全把颓然的她搀起来,犹豫着和常意告罪道:“大人,她隐瞒身份考女官,我也知情,要是处罚她,请让我一并承担。”

尤宝全虽然黑了点、性子懦弱了点,但人高,脸还算俊,这种时候倒不推卸责任,难怪朱水水对他芳心暗许。

常意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罚什么?朝廷早就开放女官,她若是自己堂堂正正考的,便没什么好责罚。我不是说了,只是好奇罢了。”

朱水水低头沉默了一会,缓缓说道:“我娘让我嫁人。”

她轻轻推开尤宝全扶着她的手,走到常意面前,眼里含着恳求,轻声说道:“大人,也许您是高门出生,但同为女子,应当也懂女人在这世道的艰难,若没有尤大人,我哪里有资格碰文书、碰笔墨?”

“我从小和哥哥一起干活,但我娘只愿我哥去读书。”朱水水语气里只有疑惑,没有愤恨,坦然地说道:“我哥懒散,我娘给人家织布供他上县里的书院,他也不去,还说他没那个考功名的本事,何必浪费家里的钱。”

“我哥不去,所以我跟我娘说,我想去,我娘却抱着我说,你怎么能有这样可怕的想法呢?”

“女子读了书,能做什么?能考功名吗?能当嫁妆吗?”

朱水水无声落泪。

“我爹因为瘟疫死了,家里几乎吃不上饭,我娘要把我嫁出去。医仙来了村里,他说,要个小徒弟帮他收治病人,要不怕死的。我不怕死,他还教我识字。”

“但我娘不愿意我这样和医仙在外头抛头露面,她不敢跟医仙说,就一直来找我,让我嫁人——甚至、甚至已经为我找好了人家,那家人一直来县里问我,何时能离了陈先生身边,回村嫁人。”

“我……我真的太怕了。”朱水水捂住了脸:“我不想嫁人,我也驳不过我娘,两家人的嫁妆彩礼都已经过了明面,没人问过我的意思。”

之后的事情,朱水水不说常意也明白了。

也不知她怎么想出这法子,让陈路平同意的,干脆让陈路平跟宁家说她染上瘟疫死了,这样即使两家人谈到了何种程度,也不得不放弃。

总不能娶个牌位回去。

她假死后,尤宝全被京城派遣来,同时也带来了女官这个新制度,让她有了希望。

常意听完,淡淡地应了一声。

她没做什么表示,而是和沈厌一起,转身往外走了。

朱水水一愣,在后头喊住她:“大人,就这样……?您不追究了吗?”

常意头也不回,侧脸淡淡道:“就这样。”

“你要当朱水水还是宁海沛,是你自己的事。”

她轻笑一声:“与我无关。”

——

沈厌敛下眼里的血色,淡淡说道:“李中全,还有谁?”

常意走在街上,随手拿起摊上的一枚小物件,闲闲说道:“大概就是之前那些上奏说我牝鸡司晨的老狐狸罢了,嘴上说着天理人伦,实际上只是不满这权力不是握在他们手上罢了。”

在官场,轮到要谋杀的地步,并不高明。

但对他们来说,的确是个最简便的路子。

老些的人都知道她身子不好,如今还要出远门,简直是自寻死路,一路上荒僻的地方极多,每一个都是破绽,即使突破不了她带的侍卫,把她吓一吓,吓死在路上也好。

这其中最大的变数,便是他们没想到她敢胆大到不带一个下人,因此脚程极快,在他们布置好之前便打乱了他们的计划。

其次,他们也没想到,她此程与沈厌同行,不然也不会派出这些人行刺。

对沈厌来说,他们造不成混乱。

即使失败也没什么,李中全不过是被他们推出来做事的替罪羊,无论成不成功都会被追责,这些人不会让他有机会供出一句底细,所有的证据都会被毁得干干净净,常意相当了解这些人的手段——如果他们做正事的时候也能这么卖力就好了。

没有证据不代表着常意拿他们没有办法,等回京之后,该清洗的人,她还是要一个一个地追责过去。

想到这儿,常意瞥了沈厌一眼,调侃道:“这次回去,可别犯病了。”

他们两人现在都心知肚明沈厌犯病是什么原因。

常意说这话,莫名带了些其他的意味。

沈厌低头,用手碰了碰她的指尖,说道:“不会,我知道你不会走,就不会。”

他说得含糊,但有人能听的懂。

常意眨了眨眼睛,笑了一下:“银丝糖吃多了?人也变得这样黏牙。”

旁边的小贩听得不甚清楚,只看见他们俩走得极近,照以往经验说道:“二位是刚成婚吗,感情真好啊?”

沈厌闻言,脸上因李中全等人生起的冷意莫名缓了一点,牵住常意的手,并没有反驳小贩的话。

常意也没说什么,转而用另一只没被沈厌占领的手拿起她摊上的一样小玩意,问道:“老板,这是什么?”

因着医仙在此,长留常常有外人过来寻医,常意不认识这东西,小贩也不意外,而是热情地介绍起来。

他拿起一串和常意手里一模一样的东西,用叶片和草绳串起来,像是挂饰。

“这位夫人,这是我们县特有的东西,长留长留,说的就是咱庙里那颗八百年的长留树。”

小贩说得绘声绘色,指了指一个方向:“当年这里还没有人,便有了这棵树,枝繁叶茂,底下阴凉极了,那时天热得不行,这树遮阳,咱们祖先在树下定居,渐渐就有了长留,是这树把咱们留下来的,所以啊咱们这地方就叫做长留。”

“每年快入秋了,我们就去树下把叶子捡了,串在一起,挂在身上,求平安、求姻缘的,什么都行,图个吉利。”

长留独有的东西,她也是第一次见。

常意想起唐灵,这样的小玩意,倒可以带回去给她看看。

常意目光柔和下来,问道:“怎么卖?”

小贩憨憨一笑,说道:“这玩意不值几个钱,夫人喜欢,买个簪子,我全当添头送了。”

常意随意挑了几件头饰,小贩帮她和那些叶子做的护身符包在一起,又说道:“老爷和夫人若是第一次来长留,可以去咱们庙里拜拜,灵得很呢——对,就是养着长留树那座,没什么名字,咱们都叫习惯了,就叫那庙。”

沈厌接过包着头饰的小包裹,不置可否。

常意却笑了笑,非要狭促地问他:“相公,去拜拜吗?”

沈厌被她喊得心头一跳,把她放在手心里的手握得更紧。

小贩在一旁给她帮腔:“咱们庙最适合新婚夫妇拜啦,拜拜感情更好,神仙会保佑你们白头到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