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敬自由

青楼花会当日,艳阳高照,晒得水面波光粼粼;脂粉飘香,熏得游人翩然欲醉。

因香气太浓太繁杂,甚至混出一股类似血的腥气。

或许青楼女子的蹿红史中,本就浸透了鲜血。

百花楼的老鸨有些气闷,不住甩着帕子,分明是冷天,却愣是折腾出汗来。

原本打算好了今儿让张抱月上去热场子,可没想到她早起就说身子不爽,瞧着脸儿黄黄的,人儿蔫蔫的,着实不像样子,只得作罢。

所幸百花楼并非张抱月一枝独秀,便叫另外几个窑姐儿登台献艺也是一样的。

青楼花会是个大日子,老鸨忙着为自家三个雏儿闯名头,忙得陀螺一般,一时竟也顾不上后头。

左右那些丫头片子的身契都在自己手里捏着,跑了就是逃奴,能去哪儿?

谅她们也不敢。

花会就在花街上举办,几条花街相交的十字路口中央搭起高高的戏台,四周的高楼上坐满嫖客,热闹得不得了。

他们吃着喝着,说着笑着,还有自诩风流的文人墨客对着下头登台的女子们品头论足,时不时迸发出一阵大笑。

兴致来了,或许会赋诗一首,引来阵阵喝彩,然后传为风流韵事。

对他们而言,今日不过一场热闹。

但却是许多女子悲剧一生的开幕。

张抱月和蒲草在后头屋子里听着远处隐隐传来的热闹声,紧紧握着彼此的手,心脏砰砰直跳。

曾几何时,她们也是那高台上的货物。

今儿这样一年一度的热闹,本就有些人手不足。

而那些打手也难免被外面热闹吸引,见这边没有动静,大多会擅离职守,偷偷跑去围观。

过去很多年都没有窑姐儿逃跑,他们早已放松警惕。

两人偷偷在屋里卸了妆,露出两张如出一辙的大黄脸,对视一眼,都忍不住噗嗤笑出声。

张抱月想了一回,从妆匣内取出眉笔等物,又将两人的眉毛抹得粗粗的,眼下也弄出淡淡的青黑色,看上去越发不起眼。

都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张抱月和蒲草本非绝色女郎,如今没了妆容,又黄脸粗眉黑眼袋,瞧着也不过是个平头正脸罢了。

等再在外头磋磨数日,失于保养,自然就更不起眼了。

做完这一切,张抱月缓缓吐了口气,盯着妆匣看了会儿,啪一下合上。

那妆匣乃是曾经自己当红时,一位恩客送的,以整块紫檀木抠成,外面镶满了螺钿、珍珠和宝石,价值连城。

这是她过往的荣耀,更是耻辱的烙印。

以后,我再也不需要为了讨好男人打扮了。

张抱月别开视线,可过了会儿,又转回来,盯着上面的珠宝看起来。

她看了会儿,竟拔下簪子,将上面的宝石一颗颗撬了下来,连那只指肚大小的精巧金锁也没放过。

穷家富路,她们如今也没个谋生的本事,需要弄点细软傍身。

银子太显眼,价值也有限;银票容易坏。

倒是这些珠宝,方便携带又不占地方,随便往头发里一塞就够活几年。

蒲草偷偷扒开门缝看了会儿,难掩激动道:“姐姐,走了,走了!”

负责看守她们的打手到底受不住诱惑,偷偷跑出去看热闹了。

珍珠年岁久了不值钱,螺钿撬不下来,连同小金锁,张抱月一共弄下来板栗大小的一小包宝石,当即往胸口一塞,扎得紧紧的,外头一点儿看不出来。

“走!”

外头所有人都在狂欢,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秋风掠过枯枝发出的簌簌声。

张抱月和蒲草一路低头疾行,竟无人注意。

本该是一场嫖客的盛会,愣是弄出万人空巷的架势,两人走到外面街上时,放眼望去,竟有些空荡荡的。

人少才越好!

两人手拉手,低着头,提着裙子一路飞奔到马冰之前说过的街上,带些慌乱的寻找起来。

“姐姐,”蒲草的声音有点抖,指着前面说,“红灯笼!”

多么耀眼的一抹红,在这秋风凋敝的街上,活像凭空燃起来的一团火。

张抱月也看见了。

实际上,她也在抖。

因为太过紧张,两人手里满是汗水,开锁时钥匙还掉了一次,差点把自己急哭了。

她们不知道现在那打手发现没有,百花楼的人追没追上来,只知道拖得越久,就越危险。

张抱月用力吸了口气,干脆抬手甩了自己一巴掌,半边脑瓜子嗡嗡作响,果然冷静不少。

她第三次将钥匙对准锁孔,咔嚓一声,终于开了!

两人赶紧猫腰钻进去。

因太过紧张,蒲草被门槛绊倒,摔了一跤,爬起一抬头,就看到旁边牲口棚里套好了的马车。

很不起眼的青布马车,前头套了两匹马,这样跑起来飞快,万一遇到什么事,两人还可以弃车换马。

墙角堆着几捆干草,食槽和水槽已经半空,两匹马儿性格很温顺,见到陌生人来也不害怕,悠闲地甩着尾巴,继续啃草喝水。

张抱月掀开车帘扫了眼,半个车厢塞得满满当当:

牲口几日的粮草,水囊,各色常用药物、衣物,几匣子点心、肉馒头、肉干,还有端端正正摆在上面的户籍文书。

张抱月一把抓过来,打开一看,发现一个叫赵四丫,一个叫胡春。

赵四丫的年纪和她差不多,胡春和蒲草差不多,都是凉州籍贯。

张抱月哆嗦着摸了摸,鼻子一酸,眼泪就哗啦啦滚下来了。

“姐姐!”蒲草惊喜地摸着车厢内壁,“缝了皮毛的!马姐姐心真细。”

还有两套厚实的羊皮袄子,皮帽、皮靴都是现成的,车厢底下铺的也是皮褥子。

关外风大,又极冷,单靠一层车壁根本不能保暖。但有了皮毛就不同了,里面生个小火炉,裹上皮袄,在外头过夜都行。

张抱月飞快地抹掉眼泪,对蒲草道:“打今儿起,我是赵四丫,你是胡春。”

蒲草用力点头,立刻改口,“赵姐姐!”

胡春,胡春……她在心里将这个名字默默念了几遍,越发欢喜。

真好,春,生机勃勃的春!

“哎!”张抱月痛痛快快应了。

人人都说张抱月这个花名风雅又动人,但张抱月不喜欢。

她宁肯不要风雅,也不要动人,只愿做乡野间最平凡的野丫头。

谁也没想到,多年来的愿望竟会以这种方式达成。

两人赶紧去换了衣裳,脱下累赘又繁琐的衣裙,穿上干练又俭朴的长袄长裤,再去合力打水灌满水囊,检查得当后,立刻驾着马车出门。

除非逢年过节或城内有大案,平时出城是不需要查看文书的。

马蹄铁踏在青石板路上,的的作响,好像直接敲在心上,激动得人浑身发抖。

这是奔向自由的声音。

压力就是学习的最大动力,两人小心驾着马车,从一开始的稍显笨拙,迅速熟悉起来。

远离花街的地方还是热闹的,道路两侧尽是熙熙攘攘的人群,挨挨挤挤的小摊,叫卖声,饭菜香,充斥着五感。

这是以往张抱月和蒲草可望而不可即的人间烟火,可今天,她们却不敢多看哪怕一眼。

快快快,再快些!

快出城!

这个时候出入城的人不多,竟不大需要排队,两人都是一喜,抖了抖缰绳,“驾!”

终于要离开这座繁华的地狱了!

城门向两侧大大地敞开着,里面是无数人心向往之的热闹与繁华,而向外无限蔓延的,则是充斥着野性与荒芜的……自由。

一道门,隔开了两个世界。

张抱月和蒲草对视一眼,再看高大巍峨的城门和城墙,一时间,竟有些恍惚。

真的要走了吗?

真的能走了吗?

简直跟做梦一样。

两人不约而同扭头,深深地回望一眼,回望这座曾经带给她们虚假的繁华和荣耀,也留下她们无数血泪的都城。

曾几何时,她们都以为自己会被埋葬在这座坟冢,像其他无数尸骨一般。

但现在,那坟冢依旧冰冷可怖,却悄然裂开了一条缝隙,一条虽窄小,却足够她们钻出去的缝隙。

“后面的马车!”守城侍卫突然来了声,吓得两人都是一哆嗦。

被,被发现了吗?

却听那侍卫催促道:“出不出城?挡着后面人的路啦!”

张抱月和蒲草的嘴唇剧烈颤抖,然后疯狂点头,“出的出的!”

哪怕死也要死在外面!

张抱月才要抖动缰绳,尚未完全转回来的视线中忽然拢到一个身影。

是马冰!

说好了那天就是最后一次见面的马冰!

她就坐在城门口的酒肆里,温柔地注视着。

与张抱月的视线交汇的瞬间,马冰隔着川流不息的人群笑了下,端起手中酒碗遥遥示意。

她张了张嘴,说了几个字。

哪怕隔着那么远,根本听不到,但张抱月还是看懂了。

她说:“敬自由。”

见张抱月愣愣出神,蒲草下意识跟着看了眼,几乎要叫出声来。

守城侍卫再一次催促起来,张抱月忽然笑了,笑着掉了泪。

她终于抖动缰绳,催动马车,“驾!”

马冰将碗中浊酒一饮而尽,然后看着那辆满载希望的马车吱呀呀动起来。

车轮凌凌转动,先是走,继而跑,最后终究迎着透着冷意的西北风狂奔起来。

外面的天地多么宽阔,只是一会儿工夫,那辆马车就彻底消失在视线中。

周围一切照旧,丝毫没有意识到,就在刚才,两个勇敢的姑娘亲手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酒肆的伙计还在热情地招呼着客人,路边摊贩还在奋力叫卖,有刚入城的孩童拉着父亲的手,巴巴儿看着摊子上色彩鲜艳的泥人……

一切都是那样鲜活。

马冰又坐了会儿,才站起身来,付了酒钱,慢悠悠往回走。

天气很好,秋日独有的烈日肆意照耀,晒得人浑身发烫。

不知哪里飞来几只鸽子,咕咕叫着,拍打着洁白的羽翼自蓝天中斜斜飞过。

马冰忍不住站住,手搭凉棚仰起头,微微眯起眼睛,目送那些纯洁的白鸽远去。

飞吧,飞吧!

你们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