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死了?活了?

去往刘春兰家时,马冰忍不住叹了口气。

谢钰便知道这个姑娘未免又生了恻隐之心。

他还没开口,马冰就道:“并非我乱发善心,只是有感而发,觉得世事可悲。坏人放下屠刀就可立地成佛,而毁掉一个好人,却只需要几句话。”

越是没有的,才越要往上加。

既然王秀香编排刘春兰与他人私通,反而证明刘春兰是个极其本分守礼的女人。

谢钰深以为然。

就好像一个坏人偶然间做了一件好事,外人见了,不免十分震撼,纷纷赞扬他浪子回头金不换。

但若一个好人无意中做了一件错事,甚至不是错事,只是结果未能满足旁人的预期,大家便会无比失望,觉得这人怎么这样了?简直自甘堕落了嘛!

日间的开封城十分繁华,两人骑着马,一时无言,垂眸看着往来行人如织。

每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很鲜活,艳羡、快乐、悲愤……

他们看到小孩子站在吹糖人的摊子前挪不动脚,看到妇人为了节省两文钱和摊贩唾沫横飞地砍价,看到路边的半仙捻着山羊须,半闭着眼睛向客人掐指一算……

自南而来的阳光从云层中斜着漏下,无数巨大的光柱给所有人都笼上一层朦胧金边,无数声音从四面八方涌来,如潮水般紧紧包裹,恍惚间好似身处流动的画卷。

而当他们穿过喧闹的人群,那些潮水般的喧嚣便也似上岸后自身上滚落的水珠一样,渐渐远去了。

刘春兰家位于开封城外围,步行约莫一炷香就能出城的程度,可饶是这么着,也是城外百姓羡慕的“城中人”。

周围的住户皆是与她一般出身的普通人,折腾点小买卖,或是与人做活,每日忙忙碌碌,年终一算,剩个三五两银子便十分快活。

相较城中建筑的宽敞疏朗,这边的住宅明显更为狭窄细长,分布也更紧凑。

以至于两排房屋之间的道路和两侧排水沟都细细的,仅容两人并肩行走,莫说车子过不来,便是再多一个人,就要侧身避让了。

谢钰和马冰停下脚步看了看,就转身找了家小饭馆,略交点银钱,将马匹寄存。

临走前,马冰还特意警告大黑马不许打架,也不许咬别的马儿的尾巴。

大黑马浑不在意地甩了甩头。

听见了听见了,两只耳朵都听见了。

不管看多少次一人一马的互动,谢钰都会觉得有趣。

寄存了马匹后,两人步行深入巷子。

因两侧水沟窄小,排水便不是那么顺畅,距离上次下雨已经过去数日,可地上竟仍有些许积水。

眼下日头快到正中,南墙靠下将近一半的地方仍被浓郁的阴影笼罩。终年不见天日的墙角悄然蔓延出成片的苔藓,在阴影中绿到发黑。

空气中弥漫着污水、油渍乃至残羹剩菜混杂后产生的淡淡怪味,嗅觉灵敏的马冰忍不住打了两个喷嚏。

谢钰刚要掏手帕,脚下一浮,暗道不妙,忙向一旁闪避。

奈何为时已晚。

地砖年久失修,看似平坦的路面下不知隐藏了多少“机关”,他一脚下去,石砖另一头便高高翘起,“啵唧”一声,污浊的水花飞溅。

饶是他动作迅捷,长袍一角也被黑色水花抓住,留下一团显眼的痕迹。

谢钰的动作一僵。

马冰十分同情地看着他。

此时巷子另一头来了个挑着泔水桶的汉子,老远见了他们就吆喝道:“哎,让让,让让~”

话音未落,两人立刻整齐地向墙根褪去,下意识屏息凝神下巴后缩,活像壁虎成精。

那汉子瞅了他们一眼,小声嘟囔着去了。

两人恍惚听到“穿长袍来这里……有毛病嘛!”

谢钰:“……”

马冰:“……”

哎不是大哥,你没看见那是官袍吗?!

考虑到经过那货贩一事后,刘春兰可能会提高警惕,轻易不给陌生人开门。

而如果他们直接表明身份,也不敢保证对方是否会逃跑。

于是两人就先去找了街长。

为方便管理,这类民宅每条街都会定期推选出一位街长,往往由当地有威望有能力的长者担任,负责日常政令传达和大小事件组织。

若是谁家有矛盾了,也会帮忙调解。

综合王秀香和街长的话,刘春兰的丈夫白天会去城中一家粮行做活,晚上才回来,白天只有她和公婆、孩子在家。

若有人敲门,一般都是刘春兰来开。

街长去敲了门,果然有个三十岁上下的女人应声,却不急着来开门。

“谁啊?”

街长对谢钰和马冰做了个口型“刘春兰”。

“我,韩老头儿,二喜家的,开门啊。”

刘春兰的丈夫小名二喜,这一带的老人便称呼她为二喜家的。

听见是街长,刘春兰不疑有他,忙过来开门,一抬头,却见街长退在后面,当先的是一对陌生的年轻男女。

韩老头儿从两人的肩缝望过来,对刘春兰道:“二喜家的,两位大人找你有点事,你们慢慢说,我先走了啊。”

他经常与底层差役打交道,知晓厉害,不敢多问,转身就走。

只是心中不免暗想,这一家子都是老实的,该不会犯事儿吧?

刘春兰一看谢钰的官袍,脸刷地就白了。

这么快?

越过刘春兰的肩头,马冰看到院中独自玩耍的孩童,便压低了声音道:“知道我们来做什么吧?配合些,别闹出动静吓着孩子。”

刘春兰的嘴唇抖动几下,忽然红了眼眶。

她朝马冰行了一礼,哀求道:“大人,好歹,好歹让我进去说一声,晌午饭还没好呢……”

这里没有后门,两边墙也很高,刘春兰一个妇道人家,跑是跑不了的。

谢钰就点了头,“去吧。”

刘春兰飞快地抹了下眼角,转身进去抱着孩子亲了亲,又进屋与公婆磕了头,说了几句,飞快地出来了。

“走吧。”

谢钰往里看了眼,正见两位老人掀帘子出来,茫然地看着他们。

“兰啊……”

一路上刘春兰都很安静,没有反抗,也没有挣扎,甚至都没问衙门是怎么知道的。

回到衙门后,她干脆利落地交代了事情经过。

“……民妇住的地方距离集市和商铺并不算近便,日常忙碌时,没什么空出门,便有货郎挑着担子,隔三差五上门买卖。

那货郎人称高快腿,几乎每个月都来,有时走得累了,街坊邻居也会请他进去歇脚,给碗水喝。

而他看见谁家艰难,偶尔还会帮着打水劈柴什么的……”

就因为熟悉,所以刘春兰一点儿戒心都没有。

“那几天很冷,地上还有雪,民妇见那高快腿一张脸冻得青白,裤子上也有雪痕,似乎摔过一跤,便请他进院子歇脚,又煮了滚滚的热水与他取暖。

当时外子做活去了,老人孩子都在屋里没出来,民妇正蹲着挑选针线,他,他竟从后面一把搂住了!”

说到这里,刘春兰浑身发抖,面上涌起巨大的愤怒。

当时她就像被人打了一闷棍似的,全身的热血都往上涌。

她怎么都想不到,一个老实人,一个平时甚至有些腼腆窝囊的老实人,竟对自己做出这种猪狗不如的事!

回过神来的刘春兰一把甩开了高快腿,但对方毕竟是个男人,胳膊一捞,竟又扑了上来,翻身将她压在地上。

高快腿的嘴拼命往她脖子里钻,热乎乎的臭气扑面而来,让刘春兰又羞又气,几乎呕吐。

“好人,我知道你是个疼人的,不比我家母老虎粗糙,这样细嫩的肌肤……男人老不在家,旷得难受吧……”

刘春兰气疯了,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脚蹬在高快腿小腹上。

高快腿哎呦一声向后摔去,就听“咚”一下闷响,他的后脑勺重重撞在墙上,烂面条似的滑下来,不动了!

刘春兰拼命遮掩衣襟后退。

屋里的婆婆听见动静,隔着窗子问:“兰啊,什么动静?”

刘春兰忙道:“没事,不小心碰了下。天冷,您别出来。”

老太太不疑有他,还说:“家里红线没了,你跟高货郎多拿两卷,过节用得着。”

刘春兰哎了声,惊魂甫定地看向对面,却愕然发现,那高快腿歪着脖子横在地上,一动不动!

好像,好像死了似的。

她吓坏了,头脑一片空白,直到男人二喜回来,才缓过神来。

她扑到二喜怀里,眼泪哗哗直流,哆哆嗦嗦把事情经过说了,二喜也是又气又怕。

气的是高快腿竟这样不堪,生出如此恶心的心思;怕的是,这人死在这里,若说出去,衙门和邻居们会信吗?

两人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却见那“尸体”动了动,紧接着就是大喘气似的一声,原本以为死了的高快腿,竟又活了!

却说那高快腿也是见这家男人不在,一时起了歹心,如今一睁眼,见二喜抓着铁锨怒视,便十分怂了,忙跪下磕头不迭,又说了无数好话,屁滚尿流地跑了。

刘春兰继续道:“原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可没想到,才过了几天,就有个男人拿着高快腿的褡裢来,说他死在客栈。我们,我们怕吃牢饭,就给了他银子,他答应替我们遮掩。”

谢钰问:“当初高快腿离开时,你们确定他动作灵便?后面客栈老板说他死了,你们可曾亲眼见尸首?”

刘春兰点头,又仔细回忆了下,“当时高快腿好像有些晕,对了,跑出去几步好像还干呕了几声,不过瞧着好像没什么大碍。”

确认没有遗漏,刘春兰才继续说:“至于尸首,民妇没见,是外子随那老板去的客栈,回来与民妇说,确实有一具男人的尸首。”

马冰仔细问了那高快腿的情况,对谢钰道:“可能是脑中有瘀血,严重的话确实可能丧命。不过具体情况最好还是请张仵作一并去验尸,看有没有其他致命伤。”

毕竟那高快腿并不是在刘春兰家当场死亡,中间又去了其他地方,隔了那么多天。

万一当时的磕碰并不致命,而是另有死因,或是那客栈老板听了高快腿几句抱怨,又见他带了那些个财物,一时起了杀心,故意栽赃嫁祸也未可知……

谢钰点点头,当即点了人来,“先去带二喜回来问话,确定那客栈位置。”

衙役领命而去。

谢钰又问刘春兰,“你男人是否确定那尸首就是高快腿?可曾细细看过面容,确定已死?”

刘春兰一愣,“这……”

她还真没细细问过。

当时本来就怕得慌了神,又见自家男人说确实有个死尸,她就本能地觉得肯定错不了,哪里还有余力想别的?

而且自那之后,高快腿也确实没再来过,可不就对上死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