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为什么呀

不解。

大爷犹犹豫豫, 到底没把那句‘荔枝在哪买的’话说出口,只配合地点了点头,“好俊的小伙子。”

“是吧?”余遥眼睛亮亮的, “我男朋友这张脸真的没话说。”

大爷大概是惦记着孙子,不想多聊,这把年纪对俊小伙也不感兴趣,离余遥远了些,想结束话题,但余遥仿佛打开了话匣子, 主动凑过去, 拉着大爷相见恨晚似的,一阵夸他。

会做饭啊, 待人好啊,性格温柔, 没脾气等等。

很多优秀品质他都不确定自己有没有,余遥就往他身上冠。

被她拽着的大爷到地方了,是六楼,跟她一个楼层, 余遥发现后眼睛更亮,跟着大爷同行, 又聊了许久。

大爷可能也没想到,年轻人居然可以啰嗦到这种程度。

他孙子也一直眼巴巴看着余遥手里提着的荔枝。

方堰叹息一声,叫住在岔路口打算跟大爷分开的余遥, 从她手里的提袋内抓了一把荔枝给小朋友。

小朋友看他的眼神像救世主, 满满都是感谢, “谢谢哥哥。”

余遥这个没有眼力见的, 虽然不明所以, 不过还是捏了捏小朋友的鼻子,纠正道:“是哥哥和姐姐。”

“谢谢哥哥和姐姐。”

“祝哥哥和姐姐长长久久,幸福美满。”

小孩奶声奶气跟着喊:“哥哥姐姐长长久久,幸福美满!”

余遥终于满意了,又抓了一把荔枝塞小朋友衣服后的帽子里才跟大爷与小朋友告别,拉着他心情很好的回家。

进门后走到厨房,边往冰箱放刚买的菜,边道:“艳艳,我们今天不在家里吃了吧,我带你去到处转转,熟悉熟悉环境?”

看来她还没有炫耀够。

方堰心里明镜似的,没有拆穿她而已。

周围环境其实他早就自己探过,刚来的第一天,她去上班后他一个人无聊,沿着街和商场上上下下走过一趟。

他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基本已经摸清了哪是哪,不需要再去一次,不过难得余遥有这个兴致,他没有拒绝,答应下来。

“好。”

余遥很开心,加快手上的动作,两三下塞好,拉着他就想出门,方堰阻止了她。

“我去换身衣服。”他身上穿的还是早上上班的衬衫西裤,不适合去玩。

说是到处逛逛,其实就是吃吃喝喝。

余遥愣了一下,“好,你快点。”

她是不想换的,嫌麻烦,干脆坐在一边的沙发上等着方堰,眼看着他进了屋,打开衣柜挑挑拣拣。

门没关,余遥将他的动向看的清清楚楚。

方堰文雅,动作再急也快不到哪里去,余遥撑着下巴,只能干巴巴等着。

边等边想。

有点体会到男朋友等女朋友化妆、换衣服挑选装饰的痛苦了。

不过方堰换好出来,她又觉得挺值。

因为好看。

很少见他穿日常的衣服,只偶尔那么几次,回回都有一种贵族公子的感觉。

今天这身也很显贵气,黑色的真丝衬衫,和同色的裤子。

他很白,被这个色泽一衬,更显白皙,像冬日枝头上落的新雪,无人踏足,也无人触碰,是最干净最圣洁的。

叫人有一种多瞧两眼都是亵渎的感觉。

骨相和身姿太过出彩,就算是路边随手要的衣服都能穿出高贵买不起的样子,更何况特意根据他身形裁剪,完全贴身合适的私人定制。

更好看了。

裹着他漂亮的身子,只露出一双缠了纱布的手,和一截玉一样的修长脖颈。

上面隐约有几个小小的青紫藏不住,悄悄露出头来,更给那白鹤似的雪颈添了一抹色彩。

余遥看了看他,再看看自己。

她今天也是一身的黑,立领的长袖T恤,像衬衫一样,不仔细看还以为俩人穿情侣装呢。

唯一的不同是,方堰比她多了一件紫色的无袖薄衫,微亮眼的色泽,看起来就像他那边是情侣装中的女装,她是男装一样。

女孩子的衣服会比男孩子稍微花哨一点。

这个诡计多端的男人呀,悄悄把自己打扮的比她出色。

余遥眨了眨眼,还是没忍住,跑过去拉着他的手,黏黏糊糊跟他挨在一起,下楼去商场玩。

刚刚还有人怀疑她是保镖,他是老板,衣服一换,像一对情侣似的,不用刻意说人家就知道了。

买奶茶,人家会顺带问,你男朋友要吗?

喂,你男朋友的东西掉了。

你男朋友在哪找的,好帅啊。

‘男朋友’‘男朋友’,这个称呼就像给他冠了她的所有权似的,听一听就觉得开心。

认识的,不认识的还会在提起他的时候,前面加个‘你的’‘你男朋友’类似的话。

余遥很喜欢,为了多听听,没少拉着方堰到处跑。

方堰外表是二十来岁的青年,实际上内心是七老八十的爷爷,很少有年轻人的乐趣。

她今天要一口气给他补个够,带他喝奶茶,进游戏厅,玩VR游戏,多了解了解年轻人的生活方式。

其实大部分是她在玩,方堰在看,就坐在一边,或者干脆手里拿着她的奶茶,靠在一旁,耐心的等着她。

偶尔回头去看,会发现方堰那双精致的眼眸里藏了高山远水,和隐隐地、不知道是看错,还是真的有的、一丝丝的宠溺与纵容。

温柔的像水,无孔不入,又温和无害。

他还是太正经了,天上的仙下不了凡,与周围的环境和欢颜笑语的年轻人格格不入。

余遥还在想怎么让他融入其中的时候,不远处忽而传来一声欢呼。

是一个年轻男人,给另一个小姑娘抓到了一个娃娃,八爪的章鱼,绿色的,做工精细,很漂亮,小姑娘拿着娃娃,高兴的一蹦一跳的。

余遥望着俩人,心中忽而一动。

知道该怎么办了。

她撸起袖子朝那边走。

跟游戏厅的老板熟,严格来说是这家游戏厅房东家的女儿,多少有点特权,买游戏币便宜,她想着带方堰好好玩,就换了不少,结果方堰不怎么动,还剩下很多。

钱可以换成游戏币,游戏币不能换成钱,不玩浪费,正好给他抓几个娃娃。

余遥信心满满,立在抓娃娃机旁,一次又一次的试验,玩了很久,浪费了不少币,不过成果也是很可观的。

方堰在她身侧,安安静静坐着陪她,手里拿着两杯奶茶,一个口味,已经分不清谁是谁的,她从头到尾都是胡乱喝的,他自己有时候也会辨错,两个人混着尝对方的,都已经是男女朋友,接过吻,同了居,没那么讲究。

下午三点多,是他平时工作的时间,有点忙,秘书发来文件,他正用手机放大了字看。

冷不防面前忽而有什么晃了晃。

他抬眸,发现是几个布偶娃娃,有熊猫,有穿衣服的小孩,还有些小动物。

林林总总十来个,顶上都有个挂环。

余遥全部串到指头上,一动底下沉甸甸晃着,“别人有的,我们家艳艳也要有。”

方堰侧了侧身子,朝她后面看去,禁不住挑了挑眉。

嗯,她没撒谎,别人还真有,基本上每个女孩子手里都拿了一个两个。

“别人只有一两个,我们家艳艳有十几个。”余遥把圆环从指头上弄下来给他。

“我们家艳艳的快乐是别人的好几倍。”

方堰:“……”

他也不反驳,好脾气地放下手机,空出一只手接过,眸子低垂,望着一众玩偶,嘴角微微地勾了勾。

余遥没看到他这个疑似满意的表情,转身去玩其它的了。

游戏厅的门口放了几台跳舞机,有一台正好空着,余遥熟门熟路上去,选好歌,连跳三场。

跳舞机是有规律的,如果一次跳得分数达到,可以接着玩,能玩三场,余遥回回都是高分,她一旁的另一个机子上来来回回换了好几个人,有些一首歌没跳完已经结束。

有她这个标榜在,一旁也没几个人敢上,怕被拿去做对比,很多想玩的,路过的,干脆围在四周看她跳。

她如同人群里的焦点,走哪都有人侧目,玩捕鱼机,投下去五十个币,取出来一百多个。

抓娃娃机别人最多一两个,她抓了十几个,投篮打破记录。

据说上一次的记录也是她创的。

她在玩这方面貌似很有天赋。

斯诺克是他擅长的,正好游戏厅的隔壁就有,俩人闲着无聊进去过,余遥兴致来了,非要拉他玩一玩,她只打过台球,他反而经常碰斯诺克,本来是有优势的,然而除了第一局之外,从第二局她掌握了技巧和规则后,就开始连连胜他。

还要跟他赌球,输了就亲她一下,输了她十几局,欠了她十几个吻。

场地灯光很暗,人也稀少,俩人打累了坐在角落喝奶茶,余遥突然凑过来,找他索要欠下的吻。

他举高奶茶杯子,挡在俩人前面,在阴影下吻了她。

浅啄一下就想离开,被余遥欺身上来,加深了这个吻。

末了告诉他,还欠了十一个,这才还了一个。

他摸了摸微疼的唇角,没有辩解,只是突然想起曾经爷爷提醒过他的。

千万不要跟她打赌,只要是她想赌的,都是有自信能赢的。

她在方家的那段时间,有时候几个老人无聊,会搓搓麻将打打牌,每次都被她杀的片甲不留,输的一群老狐狸们脸上无光。

余遥从小生活的环境特殊,她算个富二代,偏偏爸妈又舍不得花钱搬去高档的小区,常年住在鱼龙混杂的老民居,从小看人家下棋打麻将打牌。

她爸妈也有这方面的爱好,每次没人了还会让她顶一顶,久而久之在这方面十分精通。

虽然住的地方糟糕,但上的学好,里面不少同样的富二代。

她学习不好,理所应当成为差班生,差班生的朋友也是差班生。

一般这样的人都是花钱被送进来的,爱好就是玩。

她跟那些人混久了,自然也熟晓吃喝玩乐。

还是不一样的,余遥算里面的另类,玩归玩,上学方面也没耽误,不逃课不闹课堂,老实听讲记笔录,很努力的在学习,然而上天是公平的,给她开了一扇窗,就会关上另一扇。

无论她怎么努力,也没有几门课及格过。

她也没有放弃,一直坚持,一直没怎么及格过,最后还是靠特长上的大学。

余遥在运动方面天赋很高,很多加分特长她都符合条件,名次拿得好可以比正常人低很多分录取。

她算是她那群朋友里唯一一个没靠钱,靠自己升学的人。

下午的三点半左右,俩人吃完喝完,结伴回家,准备准备去上班了。

方堰在房里换衣服的时候,不经意低头,瞧见了不远处桌子上他们这次的收获。

有游戏机里吐出的票换的奖励,还有余遥抓的十几个娃娃,从别人手里接下的东西,余遥每次都会分他一份。

苹果都要掰开了给他一半,虽然他不太想吃,不过还是拿在手里,最后被她自己吃掉了。

开了口的水果不能久放。

方堰换好了衣服,在一群东西里挑挑拣拣,选了那个用票换来的奖励。

票是余遥赢的,她有点奸诈,打拳的时候有设置年龄选项,她选了十岁,然后猛力一击,以前应该没少这么玩,掌握了技巧,使的力气恰到好处,能吐出整十张的票。

再加上其它的,林林总总上千张,给他换了个手机壳。

让他自己选的。

像是她用自己的劳动成果给他买下的一样,方堰将那个手机壳套在手机上。

是一个型号的,和他的手机完美契合。

方堰收拾好,人刚走出来,铃声突然响了一下,他打开屏保进入微*看了看,是余遥,给他发了个小红包。

1314元整。

方堰扬了扬眉,“这些花样都是跟谁学的?”

一套一套的,像久经沙场的浪子。

“网上啊。”余遥其实只是想试试看他收不收,以及他人好了吗?

出来就代表好了,她只需要验证另一条就好。

余遥抬了眸,认真去看他。

方堰正垂着脑袋,望着手机上的金额迟疑,片刻后把钱收掉。

为什么突然给他发红包,他其实知道,无非是想还他前面发的那笔而已。

大额他不收,于是试一试小额。

小额也不收的话,她会琢磨些别的,不如换成这种令他舒服的方式。

1314520,换算成1314,她最少要发一千多次才能还完。

一天一次是将近三年的样子。

余遥看到他收了,眼前一亮,立刻又发了一条。

10001,是万里挑一的意思。

这次方堰没动,手机往口袋里一收,先一步下楼,余遥紧跟在他后面,关了门,到了楼下照例她开车,先送方堰,然后是她。

期间俩人聊了聊参股的事,方堰让她准备准备,过几天去签合同,最好请个律师。

余遥嘴上答应,其实心里不以为然,如果是别人的话,她肯定要找的,是方堰就不需要,因为他可靠啊。

总之余遥依旧该怎样就怎样,上班,下班接方堰,方堰问她,就说找过了,到时候会带去的。

方堰也不追问细节,恰到好处的点到为止。

和他相处很舒服,同居了两三天的样子,依旧没出什么问题。

类似网上计较菜谁买,饭谁做,谁钱花多了,谁花少了心里不服产生矛盾他俩完全没有。

不仅如此,她反而想让方堰多收点红包,可惜他依旧每天只收一个1314,或者520,多的不碰。

都说同居是把照妖镜,方堰这个男妖精本相一定也很好看,一点不怕现原形。

事实上现在就是他的原型。

在家里他很少穿正装,都是居家的休闲服,套一双棉拖鞋,像上个世纪的少爷,或者带了些那个时代的生活习惯,喜欢喝定的生鲜奶,看老爷爷才会买的报纸。

早上起得比她早,固定半个小时左右,他会用这半小时坐在清晨的太阳下,边喝温牛奶,边看报纸。

等她醒了就开始做饭,余遥洗漱好,他差不多到了收尾阶段,端个盘子,摆个碗筷就可以吃了。

饭后她擦桌子她收碗筷,方堰正好趁着这段时间换出行的衣服。

俩人分工明确,时间搭配完美。

中午会午睡一会儿,这个仅限于方堰,余遥不那么干,她把太空舱搬去客厅,在客厅打游戏,因为不敢睡。

晚上还好,看不到,白天卧室里是亮的,她能清晰地瞧见身旁躺的人那张脸有多好看,被睡衣裹着的身子又有多漂亮。

也努力尝试过,每次都会想入非非,如果身子不小心碰到他的,还会发现他在睡梦中,小拇指无意识地弹一弹。

越是住在一起,对他了解越多,那些原来看不见的小细节无所遁形,被她知道个完全。

她晓得方堰每次半夜醒来上厕所,都会懵很久,像是不知道自己要干嘛一样,愣上好长一段时间才反应过来,哦,要去上洗手间。

在他呆愣的时候,对他做什么,他也都迷茫又懵懂,不太记事。

一开始余遥只是忍不住,在他掀开被子,露出凌乱睡衣,和裹不住的身子时,禁不住碰他一下,后来事后问他,他好像不记得了。

越是这样,余遥胆子越大,现在已经能在他呆愣的时候对他干更多事。

比如抱他,摸他平坦的小肚子,偷袭似的亲他。

方堰回回都像个局外人一样,眼睛在看着她作恶,实则在跑神,要过很久很久他大脑才开机,慢吞吞在她离开后下床去上厕所。

整个过程大概一两分钟左右。

他早上也很容易忘事,经常会把她的小夹子就那么夹在头上,忘记取下来。

余遥起床只要一看夹子不在,就知道了,在方堰头上,直接去取就好。

同居十来天后,隔壁的租客房租到期,不租了,搬走后她安排人打通,顺便把那边收拾收拾。

方堰不喜欢杂乱,也不喜欢别人碰过的痕迹,所以那边几乎全部翻新,用了些无污染的材料,虽然如此,俩人也没住,只是用来放东西而已。

俩人的行李是真的多。

越住,搬来的越多。

最近新添了两台按摩椅。

原因是余遥总是拉着他到楼下玩,累了就坐按摩椅按摩,很舒服的,想让方堰也体验一下,他不肯,因为经常被别人坐。

余遥前脚说他体会不到排排坐聊天吹牛的快乐,后脚他就买了两台家用,而且功能、滚轮比商场还多。

俩人于是在家开始体验排排坐着聊天吹牛的快乐。

同居一个月,余遥觉得可以了,终于决定去方堰的集团签合同。

去之前先把方堰送到集团门口,让他自己上去,她掉头又开了一会儿,过了大概十几分钟才回来,手里提着一个很大的蛇皮袋,装得满满当当,她差点抬不动,是拉着进电梯的。

通过方堰给的密码和指示,直接上到顶楼,一出门吓了一跳,已经有几个人等着,上次在办公室外瞧见的秘书姐姐也在。

一脸热情地想接过她手里的袋子,结果没拉动,好几个人一起搬才弄去了方堰的办公室。

方堰早就等着了,在整理合同,脸上戴着那副金丝边的眼镜,长长的细条链子从眼镜边缘,耷拉到他颈后,看起来一副精明能干的模样。

自从上次之后,这是余遥第二次见他戴眼镜。

不是近视眼镜,是防辐射的,因为他要每天坐在电脑前。

方堰瞧见她来,抬手要将眼镜摘下,余遥没让他动。

方堰想了想,手顿住,就这么朝她走来,坐在她对面问:“你的律师呢。”

她谎称去接律师才骗过方堰的。

余遥摇了摇头,“他有事来不了了,我自己看就好。”

方堰微微怔了一下,藏在镜片后,比平时在家稍显锋利的眼眸多扫了她一把。

他聪明,心思细腻,肯定已经发现了。

余遥也不心虚,接过他手里的合同,刚要签字,方堰忽而问她,“袋子里是什么?”

余遥已经拿了笔,手一挥,写下了自己的大名。

把所有要签字的地方都写了名字才实话实说,“是钱。”

有五百万,是她这段时间赚的,说是赚,不如说是坑,隔三差五请假陪张晟练车,去各种各样的地方,山林,小道,车也各不相同,反正他提供好一切,她去个人就好。

一个月不知道跑了多少趟,从他那里坑了三百万,她自己存款一百多万,又在自家的小区大门口拉宽幅,电梯,公共场所做广告,还让人在小区后建了自动充电桩,自动雨伞,自动购买机等等,拿了点回扣。

小区门口有块很大的空地,平时租户们会在这里遛弯闲逛,占不了那么大的位置,她在两旁划了些地给别人摆摊,自己收摊位费。

最后卖了些以前为了撑场面买的首饰,再加上从她爸妈那里坑来的,正正好五百万。

“我全部身家都在你这里了。”

明盛和名扬的百分之十股份肯定不止三百万,再多加五百万,她这股拿的才踏实。

方堰整个人一愣,想问她,最近是不是都在忙这个?他并非完全没有察觉,有时候闲了,给她打电话或者发消息,她很久才回,一般情况下她的职业自由,没什么拘束,又有铃声提醒,他发过去,最多几秒就有回复,没有肯定有问题。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到她接着道。

“你有没有觉得……”

她朝后看,几个窃窃私语,不时瞥过来一眼的秘书连忙扭过头去。

“她们热情过头了啊?”

好古怪,又是接东西,又是呼寒问暖,还有给扇风的,好像她才是这里的主人一样。

殷勤也就算了,每个脸上都挂着奇奇怪怪的笑是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