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茉莉成熟后会有一种小颗粒的黑色果实, 剥开后里面就是制作脂粉的原材料,比任何的铅粉或者米粉都要轻薄细腻。
林屿拿着那几朵半干的花朵,细细嗅来还有清淡的香气, 但这种花原产地是哪里,又是何时来到此地的?他竟然不知道。
陈叔自己也闹不清楚,他努力回忆着:“我也不知道什么地方来的,一直都在我家院子的角落边长了点, 都不用特意照顾, 一长就是一大片,每年都要清理。”
而且因为傍晚才开放, 并不为人所知,平时不提都想不起这花来,也是这回陈叔听说要过来收购花朵,他老婆提了一句,陈叔才屁颠屁颠的带了花过来。
“是嘛,这花的颜色还挺好看, 紫红色。”林屿点头, “你那里有多少?”
陈叔摸了摸脑袋, “现成的花束只有十几株,能用的上吗?”
这个数量太少了,林屿有点遗憾, “可以尝试一下做口脂, 如果能出色的话, 或许明年可以考虑大量种植。”
可以考虑就行, 总不算空手而归吧?陈叔精神一振, 立刻热情邀请林屿去他家实况检查。林屿逛了一趟回来, 带回来一兜的花朵跟小半袋的紫茉莉种子。
先把花瓣清洗干净后研磨成碎, 提取其中的紫红色汁液,熬煮到粘稠后同样加入提纯过后的猪油,跟香膏的做法类似,但是其中有几个步骤需要改进,最后倒进小瓷罐里。
紫茉莉种子先上火蒸熟杀菌后,再一点点的剥开取得果实,这个活儿极其繁琐,剥的人耐性全消,林屿心想如果能做成脂粉一定要卖高价!比米粉什么的难搞多了!就这样安慰着自己,才勉强剥够一小罐。然后是研磨,纱布反复过筛三次,去掉杂质,终于得到一小罐的脂粉。
轻薄细腻,透着淡淡的润泽,看起来很好用的样子。
“希希跟楚楚!你两过来一下。”林屿把两个妹妹叫了进来,让她们试用紫茉莉粉。
果然是又轻薄又增白,效果十分的出色,不过口脂没有获得她俩的五星好评,因为小女孩并不怎么喜欢紫红色,显然更贴近贵妇人的审美。
“还行,不错不错。”林屿觉得这两样东西都很有市场,至少纯天然。现在市面上的脂粉就分为铅粉和大米粉两种,有钱的用铅粉,增白效果明显但是永久了会显的肤色发黄发青,而大米粉则是美白效果不够好,中间的市场自然应该有更好的产品来填补。
不管陈叔最后种不种桂花,紫茉莉肯定是多多益善,花朵跟果实都有用处。
这个契约规定的比较细致,到了播种的季节,规定一定要种多少多少棵,预付两成的货款,到了长花苞的季节,检查一遍大概的产量,给出三成的货款,最后等到花朵全部长成,检查合格入库后,再给剩下的五成货款。
这个法子还是林屿跟着新兴隆商行的徐夫人学到的,她们做买卖一向采用这种阶段付款的方式,彼此都不吃亏。
陈叔心里一琢磨,立刻察觉出这种制度的好处来。以前家里种花也就几亩,为了贴补家用,农忙时也要挤出时间,起早贪黑的照顾花朵,一年能不能吃上肉,能不能扯点布做新衣裳,全靠最后能不能卖掉花朵。
以前的花朵不好销售,多半都是压价卖给小摊贩,因为鲜花放不得,自从林老板开始收购花朵后,他们的日子好过多了,至少不用眼睁睁看着鲜花烂在地里。更别说契约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从刚刚开花就有银子拿,不比以前强?
陈叔想了想,又去找了跟他一起种花的农户,问他们的意见,结果农户比他还激动,让他赶紧答应下来。
“没看到林家村口的石碑吗?那可是县令大人的题字哩!有了县令大人的担保,我们还怕什么?倒不如说咱们不趁早,万一被其他村里抢走这个机会呢?”
种花嘛,种什么品种都是种,专心种其中一种,还更省事些。
陈叔也就不再犹豫,跟林屿签订了桂花跟紫茉莉的契约,各自在村长的见证下签的,谁如果违约,不仅在村里混不下去,还会被要求赔偿损失。
跟陈叔的契约一签,其余的花商也都坐不住,毕竟种花也不是什么独门技艺,被其他人抢了先就完蛋,争先恐后的跑过来签了契约,开始提前筹备起来。
林屿很满意,这样原材料的问题就解决了,他又省心了一点。
有个哭笑不得的点是,香膏产业还带动了养猪。因为猪油是不可或缺的油脂原材料,林屿经常在同村或者邻村之间购买猪油提炼提纯,养猪的人家眼看自己的规模不够大,索性多养了十几头来供应,因为他养的多,现在附近几个村子想要吃肉比以前方便多了,经常有人去买,猪肉的价格还降了两文。
经济从来都是一个整体,一个产业兴盛起来,其他行业都会纷纷跟进。
搞定契约的事情后,林屿终于收到了沈东篱的回信。
“拜见?”
“对啊,赵叔叔的朋友,这位叫做沈东篱的先生,住在翠州的郊外,咱们开春不是去过吗?沈先生当时没在,于是留下礼品就走了。”
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位姓田的衙门书吏,当初跟同僚们一起凑钱,帮着康平他们叫了马车把人送过来的。他们自己可能没什么挟恩以报的念头,但是林屿都记在心里,没有一个劲的攀附上去,只是在逢年过节送上一份不轻不重的礼物,浅浅的维系着感情。
“那就去见见?”康安有点犹豫,他从前没见过这位沈先生,也不知道是个性格,兼具了长辈身份,有点怕。
“只是见面而已,混个眼熟,跟以前的田叔叔,李叔叔他们没什么不同,尽到晚辈的礼节。”林屿对待长辈的态度就是,你关心我,我尊敬你,如果想要充大辈儿对着他指指点点,觉得他哪儿哪儿不对,那就拜拜呐您哪!
经过他的安慰后,四个孩子慢慢想通了,也回信告知拜访的时间。
因为铺子的生意日日不停,所以他习惯提前半月做好布置,这样偶尔外出也不会影响接下来的计划。
既然是拜访当然要做好礼物,便宜的拿不出手,过于贵重的买不起,想来想去还是准备一点自己做的表示心意最佳。沈家有女眷的,他就准备了一套玉香雪的绢花,一大三小,怎么搭配都好看,而沈先生本人是炭笔。
因为炭笔携带方便,随时都能拿出来记录东西,还有搭配的册子,十分实用,另外就是长兴蘑菇,以及四色糕点,这样也不算失礼了。
赶了许久的路,终于来到沈家宅院外围,老仆沈叔眯起眼睛,努力辨认着:“前面来的是林家小郎君吗?”
“是我,带着弟妹来访。”林屿第一个跳下马车,然后接着妹妹先下车,康平也已经率先跳了下来。老仆连忙过来帮忙拿东西,同时把人往里面引。
沈家的院子从外面看很是威严,其实走进来之后再瞧,不免有些陈年失修的感觉,碎掉的青石砖没有及时更换,柱子上的漆也脱落了,露出木质的颜色,光线也不是很好。
不过坐在正堂的主人,反而让人眼前一亮,男人坐在左边的尊位,一身宽松落拓的青衣,不经意透出自在的感觉,看起来是不被世俗困扰的类型。而女主人温婉端庄,十分的可亲可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