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赔偿要是三个月前倒也不是出不起。
“所以你是离家出走。”姬冰雁用笃定的语气说道。
大漠的夜晚寒气如冰,越重的夜色里就连姬冰雁的那架黑棺材马车也挡不住入侵的冷意。
在日落之前他们是抵达不了兰州的。
他只能先找了个避风的沙丘,用驾车的骆驼和马车一并围成了一个圈,而后升起了篝火,炭火炙烤出的花椒胡椒辣椒的辛呛气味混杂着肉味飘散出来。
赶车的小潘搓了搓手,觉得自家主人真是有够奇怪的。
先前摆出了个让她赔了钱就走,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的架势,听她说了那六名白衣女子的来历后又改了主意。
明知道这姑娘怕是惹上了大沙漠里最不能招惹的那位,居然还是决定带她一程。
姬冰雁可没他想的那么好心。
这个自称名叫时年的姑娘无论是神态还是武功招式都像极了他的故友,何况她是个聪明人——
一个料理干净了追兵的人总归不那么惹人讨厌。
“是出山。”时年认真辩驳。
离家出走和出山当然区别很大,不过姬冰雁觉得,以她这种内力修为,称为出山恐怕不太合适,就算她确实有自保的本事。
“正常人的出山可不会出到大沙漠里来。”姬冰雁开口道。
“我出山的时候正遇上万福万寿园金老太太最小的那个孙女,目标一致就一起行动了。”
“目标一致?”这听上去多少有点滑稽。
金灵芝是个任性的家伙,就算他远离中原都有所耳闻,面前的这位能跟她说上话,恐怕还真有点不容易。
但事情其实没姬冰雁想的那么复杂。
三个月前的时年还是鲜衣怒马的富贵人家打扮,她那位惜花风流的师父怎么说都是夜帝的继承人,打小以王侯待遇养大的,钱不钱的不是问题,留书出门闯荡江湖的时年也没忘记带够盘缠。
就算是金灵芝也挑不出错处来。
另一个原因也就是那个共同目标,是美人。
“我听闻了华山清风女剑客的声名,就想上门看看,清风十三式搁枯梅大师那里用出来总归……”
大约觉得她这话说出来不太妥当,她又改了口。“我想见一见清风女剑客用出来的清风十三式是何等模样,金姑娘也正打算登门拜访,自然是同路。”
她敏锐地察觉到了在提到华山高亚男的时候,姬冰雁的表情有一瞬的怔愣,在他那张从来找不到精明锐利之外的脸上很少见到另外的情绪。
不过她还是选择继续说了下去。
“我同高姐姐一见如故,把酒共饮,她醉后说了个被她吓跑的负心薄幸的男人的故事,这个主角姬大侠应该不会不认识。”
“胡铁花。”从姬冰雁的嘴里吐出了这个名字。
“正是。”时年从小潘手里接过了炙烤好的肉食,继续说道,“要找到胡铁花不算太难,但找到之后要说服他去见高姐姐一面就不容易了。”
“他窝在马连河畔一个小镇的酒铺里,南来北往路过黄土高原,要从中原往大沙漠的人也好,要从大沙漠往中原回去的人也好,总归会对经过那里,也会对他有点印象的。”
“等我找到那里的时候,他告诉我,他正在追求酒铺的老板娘,如果他跟着我去见高姐姐,就会让另一个姑娘不开心。”
听到这里姬冰雁冷哼了声,“他也有今天?”
对一个老朋友摆出这样的态度多少显得不够友好,可时年倒没有从他这个话里听出多少恶意,更像是句损友的感慨。
当然他也确实有点意外。
一向不喜欢为女人所束缚,跟高亚男躲了三年捉迷藏的胡铁花也会被情给束缚住,听上去有些不可思议。
“可我从老板娘那里听到了另外一个版本的故事。”
“这是一个酒铺老板娘爱上了一个酒鬼,却深知这人只喜欢得不到的东西,于是拒绝了他将近四年的故事。”
她一点儿没有形象包袱地啃了口牛肉,小心地灌了两口水下去,在沙漠的夜晚能吃上点热的再喝上两口确实是难得的享受。
“她很清楚如果她同意了胡铁花的追求,这个平衡就会被打破。”
“事实上我不建议她以这样的方式留人,就跟我不理解高姐姐为什么要执着于一个人一样,但这是她们自己的事情,所以我决定用自己的方式做点能做的。”
“我听说大漠里有一种黑玫瑰,可以让形容枯槁的人恢复生机,让貌若无盐的女子面目鲜妍,我想看看如果她不那么患得患失的时候,她会做出个什么选择。”
此时托着下巴漫不经心拨弄着火堆的青衣姑娘看起来更像是他那位故友了,这种风流而淡然的气度放她身上还真没什么违和感。
“你还挺怜香惜玉的。”姬冰雁下了结论。
小潘险些被呛到。
这姑娘方才对着那来袭的六位动手,原本交战之中死了的两位不算,被点穴截脉的四位,也同样被她一飞刀毙命,直接掩埋在了黄沙之下,其中一位的衣服此时还在她的行囊之中。
这可一点儿都算不上怜香惜玉。
时年抬眸看了眼动静不小的小潘,从他的动静里也够听出潜台词了。
“对那六位姐姐而言,死了比活着更是一种恩赐。”
“不错。”姬冰雁应和了句。
他能在短时间内混到兰州首富的位置,当然不全是靠着不要命,在大沙漠这样的地方,眼力要比胆魄重要的多。
跟什么样的人能打交道,什么样的生意能做,什么样的东西不可碰,都得靠眼力。
他一眼便能看出那朝他袭来的两名女子毒已入骨。
“离开小镇之后,我就往大漠的深处去,也不知道是运气太好还是运气不好,误入了一片沙山石林之中,在石林的封锁内藏着的是一片罂粟花海。赶车的这位大哥,你觉得看守花海的人,会被她们的主人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制约?”
还不等小潘说话,她就已经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当然也是罂粟之毒。”
“我粗通医术但这只是为了行走江湖的便利,却不懂如何解这罂粟毒,石观音是这大沙漠里最可怕的女人,她当然不会留下这样的把柄给人,就算有解救之法,在这一片地带里恐怕也只有她一个人知道。”
“所以,放她们生路实际上也并没给她们解脱,依然处在石观音的掌控之下,那放了她们反而是对我们几人的残忍了。”
小潘听明白了。
这样说起来她们确实是死了比活着痛快。
而以沙漠作为埋骨之地,总比去给罂粟花当花肥要好得多。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姬冰雁突然问道。“从兰州过境返回中原?”
他本不该是这样热心肠的人,但大约是这姑娘除了倒了他的酒和丢了一部分吃食之外,行事作风是混不吝了点却还是个能打交道的,如果只是需要兰州过境时候提供个坐骑干粮,倒没什么大问题。
“不,不能走兰州。”时年摇了摇头。
此时距离兰州已经只有两天的路程,要不然她也没这底气把姬冰雁的食物给丢了一半。
“我初到大漠不久,只听闻过石观音的名头,却不知道她的势力盘踞,姬大侠是兰州首屈一指的大商人不假,可不能算是地头蛇,我还不想到了兰州却莫名其妙在睡梦中丢了性命。”
她从袖口摸出了一卷羊皮卷,正是方才她在扒了尸体的衣服之后从对方身上翻到的。
在上面描绘勾勒的大漠地图上,她指向了其中的一片绿洲。
“兰州不过是个误导,我打算去龟兹。”这是条重入沙漠之中的路,听起来并不是个多高明的选择,“龟兹的国王仰慕中原武学,有一条联通中原武林的商路,这一点知道的人不多。”
“看起来是绕了个远路,但总比走兰州安全。”
时年语气坚决,显然很有自己的成算。
她年岁不大,姬冰雁看她眉目之间的稚气,猜出她充其量也不过是十五六岁的光景,但行事果断,是个可造之材。
于是他也难免多提醒了一句,“大漠中可不是由着你来去的。”
从此地往龟兹所需的时间不短,中间会经过一两个小镇,以她估算给自己留的干粮是够了,但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意外。
“姬大侠多虑了,这世上难有比我修炼的功法更合适在大沙漠中生存的了。”
这倒确实是她说的道理。
如果说沙漠之中是洪炉,嫁衣神功的真气也是烈火,修炼这门心法的人确实是无所谓寒暑的,虽然此时她看起来围炉烤火露出了点孩子气的轻松,却不代表没有火堆供暖的夜间她活不下去。
沙漠之中的沙蝎虫蚁,以她玩飞刀的眼力,也不至于躲避不过去。
看她此时更是在熟练地将死尸身上扒的衣服编织成个遮蔽风沙的帽子,就知道她对自己所要面对的处境有所准备。
但其实这会儿别看她说的轻松,她还是很怀念家里的日子的。
她那位好师父唱的什么“不见意中伊人来,只有纵酒学风流”是稍微洗脑了点,但不喝酒的时候,拿宝库奇珍给她打弹珠玩,用文墨名篇当开蒙读物,更是打造出了数把价值连城的飞刀供她驱使,怎么都说的上是个好师父。
所以说她到底为什么要离家出山呢?
毕竟家里的漂亮姐姐们可不跟大漠里的一样,提剑冲着她的脑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