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当然,现在一时半会肯定是去不了香江的,倒是按照弹幕所说,八十年代初期,算算时间。

她还有六年可以攒钱的时间?

六年看着多,但是实际算下来,也没多少了。

姜舒兰思来想去,还是要想法子拓宽收入的路子才行。

“舒兰?”

周中锋一连着喊了三声,“你怎么了?”

这一次,轮到舒兰发呆了。

姜舒兰猛地回神,“没事,我就是想到香江。”她语气顿了顿,“周中锋,以后若是有机会,我们去一趟吧!”

周中锋有些意外,不明白舒兰为什么会对香江这么执着。

但是他对姜舒兰的要求从来不会拒绝。

他点头,“有机会,我带你去。”

两人在后面说着小话,前面的姜父姜母已经等不及了。

更准确地说是怀里的孩子等不及了,他们似乎不喜欢在第一个多待,待久了,就要闹脾气。

姜舒兰他们忙追上来。

因为赶着去百货大楼买东西,还要去集市赶集。

时间有些紧张。

中午饭,大家都是在路边解决的,吃的是猪脚饭和烧鸭饭。

而姜舒兰觉得太干,又太多肉,她吃不下去,单独叫了一份三及第腌面。

羊城的三及第极为地道,用的是新鲜的猪肝粉肠和瘦肉,加上刚从树上摘下来的嫩绿的枸杞叶。

熬成了奶白色的汤,绿色的枸杞叶飘在白色的瓷碗上面,看起来极有食欲。

周中锋他们都是吃的烧鸭饭和猪脚饭的,烧鸭金黄,猪脚肥得流油,也极为喷香。

但是看到姜舒兰,这一碗三及第腌面端上来。

大家都愣了下。

无他,这一碗三及第的视觉冲击实在是大,嫩绿的一碗叶子飘在上面,在这炎热的天气里面,似乎还能解暑一样、

“这看起来不错,枸杞叶明目,还能促进睡眠,舒兰你刚出月子没多久,这类的食物可以多吃一些。”

猪肝粉肠瘦肉也不差多,保留着原汁原味,也没有破坏里面的营养成分。

甚至,姜父看到这三及第的食材,感叹了一句,“就是当月子餐,也是能吃得下的。”

姜舒兰给姜父分了一点,给姜母分了一点,轮到铁蛋儿和雷云宝的时候,也跟着跃跃欲试。

这下好了,本来是她叫的一碗三及第分下来,自己倒是没有了。

周中锋又给她单独叫了一碗。

连带着那老太太看着也嘴馋,把自己的烧鸭饭给了儿子那西关,吩咐着那西关也去给她来一碗三及第腌面。

那西关倒是不心疼这一碗三及第钱,就是心疼他的烧鸭饭,这刚出炉的烧鸭饭才是最好吃的呢!

放一会凉了,焦焦的皮也跟着不脆了。

但是,娘老子的命令大于天。

他只能乖乖去了。

好不容易等店家做完两碗三及第端过来,姜舒兰就迫不及待喝了一口,果然,味道极为鲜美。

粉肠入口即化,猪肝味绵,瘦肉劲道。

另外,她第二碗没要腌面,要的是白米饭,用着三及第的汤汁,浇灌在白米饭上。

颗颗白米饭吸足了汤汁,一口下去,米饭香甜,汤汁鲜美。

甚至,鲜得让人忍不住喟叹一口气,“这轮鲜,还是要看粤菜。”

他们东北的讲究调料。

唯独粤菜这边是讲究原汁原味,放大了食材的原本的鲜美。

姜舒兰这话,得到了大家的赞同。

烧鸭饭和猪脚饭香是香,但是偏油腻,在吃一口大肉后,再来一口三及第汤,那才叫一个解腻。

这一顿饭,大家原本打算随便吃点的。

但是,他们没想到连带着路边摊这种小地方,做出来的饭菜都这般好吃。

于是,这一吃就从十分钟变成了半个小时。

等临走的时候,又借了老板的热水,给俩孩子一人冲了一瓶奶。

让他们带在路上吃。

这一次!

他们是真的直奔百货大楼了。

不能再推迟了。

下午一点半。

一行人准时到了羊城百货大楼,这家百货大楼几乎是整个南方,最大的百货,没有之一。

光楼高,就足足七层,极为气派。

羊城的百货大楼是西式建筑,一楼是耸立着两根圆柱子,中间是拱形门,在拱形门的上方,有四个烫金大字。

百货大楼。

而在楼下的外面,停着一排排二八二六自行车。

在舒兰老家那种一辆自行车,就能够吸引到所有人注意力的地方。

在这里,她粗略估计了下最少有上百辆,密密麻麻。

甚至,在不远处的马路边上,还停着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姜舒兰不认识,但是瞧着那车子外形,显然不是便宜货色。

姜舒兰在心里忍不住感叹一声,这大城市就是大城市。

稀罕的二八大杠自行车,都成了地摊货了。

姜舒兰感叹的时候,姜父和姜母何尝不是感叹呢?

他们只觉得,这世界是真大啊!

要不是跟着来海岛照顾闺女,他们这辈子怕是都不知道,原来自行车能够多到遍地都是,原来百货大楼还能如此洋气。

“好了,进去吧!”

周中锋看了下时间,低声道。

这一喊,让大家都回神了。

“去去去!”

那老太太忍不住感叹了一声,“这羊城的百货大楼,我瞧着不比沪市的差了。”

“只是,这街道不如沪市那边的漂亮。”

羊城这边的街道,显得有几分破旧。

而那老太太年轻时候去的沪市,那街道铺着大理石砖,马路的两边种着法国梧桐。

看起来就极为赏心悦目。

那老太太这话一说,让本地的年轻人,忍不住瞪眼,“老太太,你没见过可别胡说,我们这羊城百货大楼,可是整个南方最大的大楼呢!”

“你说不如沪市?我怕不尽然。”

那老太太笑了笑,不与对方辩驳。

等走远了。

姜舒兰忍不住道,“您怎么不和对方说一下呀?您真的见过沪市的百货大楼。”

她相信以那老太太的见识,她是不会,也不屑说谎的。

那老太太笑了笑,一双眼睛里面透着几分智慧,“夏虫不可与冰语。”

“更何况,这些人不出意外的话,这辈子都是在羊城了,他们没见过更为繁华的场景,便会觉得自己所见即繁华。”

那老太太年轻的时候,读过女子高中,后来更是考上大学。

她这辈子不说是饱读诗书,但是比一般人来说,还是有文化的。

所以,那老太太这一番话,让大家都跟着惊讶了。

连带一位中年男人也跟着感慨起来,“老太太,你这是读过书吧!”

不是读书人,说不出这种有韵味的话。

也不会有这般见地,哪怕是自己是对的,也不与人争辩。

那老太太不认识对方,只是点了点头,便准备离开。

那中年男人却跟着上来,“老太太,你说的沪市百货大楼我去过。”

这下,那老太太也来了兴趣,“哦?”

“是不是大理石铺街道,法国梧桐环绕,西式建筑耸立,人来人往。”

见她能准确说出沪市百货大楼的外面情景,那中年男人忍不住点头,“确实是这样,我几年前去那边学习的时候,看到的那一幕和您说的一模一样。”

接着,他朝着之前反驳的年轻人道,“小王,你还年轻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老太太有句话确实没说错,人家沪市百货大楼,确实比我们漂亮。”

先前那个叫小王的年轻人,顿时面红耳赤,“经理,我知道了。”

原来,这位中年男人则是羊城市百货大楼的门市部经理。

这一声经理喊的,姜舒兰他们都跟着惊讶了。

门市部经理道,“老太太,你们要是不嫌弃,我就让小王带你们去里面逛一逛,有他在,保管没人敢坑你们。”

他们这个地方,排外的很。

对于外地口音,多少有点宰人。

这——

那老太太下意识地和姜舒兰他们对视,这不就是瞌睡来了,送了枕头?

姜舒兰他们对羊城的百货大楼,可不就是不熟悉?

她当即朝着那老太太点头。

“那成,同志,我替大伙儿谢谢你。”

那门市部经理摇了摇头,“是我谢谢您,替我给这些年轻的小同志们上了一课。”

他们百货大楼的岗位是香饽饽,每一个进来的人都引以为傲。

却忘记了,这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眼睛都长在了天上。

有了小王的带路,他们进去后,也不至于两眼一抹黑。

最先去的是卖服装和布料的二楼。

和大家的生疏比起来,姜舒兰竟然意外的发现,周中锋有些轻车熟路?

没错,好几次小王往另外一个方向拐。

周中锋却道,“我们先观看成衣。”

这话一落,小王果断领着他们去了另外一个方向。

落在后面的姜舒兰,忍不住问道,“你来过?”

周中锋嗯了一声,提醒,“红裙子?”

这一提醒,姜舒兰算是彻底记起来了,她怀孕的时候有一条红裙子,是周中锋追着人家几条街问到的地方。

来的百货大楼买的。

再次来对于他来说,可不就是轻车熟路。

周中锋见姜舒兰不说话,便细细地和她说自己的计划。

“今儿的给你买一件棉衣,在买一件大衣,还要一条红围巾,裤子挑灯芯绒的,鞋子的话,要保暖防水带羊毛的皮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