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第①⑧个故事!

“他想干嘛?”

“应该问, 什么是他不敢干的?”

苏清之笑了笑,却丝毫不在意,甚至有点儿反讽意味儿的接着道。“读书人和江湖人士应该区分开, 和所谓的豪富, 商人之家更是存在着互相鄙视。”

里面透着阶层。纵然很多穷书生选择娶妻商户女,靠妻子娘家扶持考取功名以后,不选择抛弃糟糠妻,被誉为很有良心, 不代表商人的社会地位有所提升。

士农工商的阶级,不是假的。

作为六元及第,差点就进入内阁,官居一品的读书人,现在因故致仕,成了教书育人的书院院长,最有资格说有‘天下首富’之称的朱富贵不知礼。

一介商贾, 有什么资格送上拜帖?

苏清之把朱富贵送来拜帖的事,云淡风轻的说出来, 就代表了苏清之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天下首富了不起啊,他还是名满天下的一代名仕呢!给他下拜帖,收了不在意,才是苏清之应该有的态度。

“朱富贵那里不必在意。”苏清之是真的不放在心上,对王怜花说道:“或许有江湖人士买他朱富贵的账,可老夫乃是士子, 是读书人, 是一代文豪, 与‘天下首富’可没有对等的关系存在。”

后世或许可以有钱到为所欲为, 而在古代, 为所欲为的从来都是特权阶级。

比如说皇权

可有的时候,皇权对上天下士子,也要避开一二。

“老师的意思,怜花明白。只是想想,就觉得可笑,那朱富贵也太没有自知之明了,怎么会给老师你下拜帖。老师可是名满天下的大学士,每三年考中进士、举人的学子少者几人,多者几十上百人,岂是那朱富贵,想结交就结交的。”

光是送拜帖也就罢了,可好歹也该亲自来拜会吧。谁不知道观鹤书院院长才学满天下,可身有残疾,自从接任观鹤学院后,就一直待在书院,从未出过钱塘。

慢说你一个区区商人的寿辰就大张旗鼓的发拜帖,心里头没个逼数。苏清之连当今皇上,恩师,妻弟生辰,都从来只是礼到人未到。

朱富贵又算个什么东西,滑稽可笑!

“这种人,老夫理会才是给他面子。”

苏清之摆摆手,示意王怜花推着自己走。

王怜花会意,连忙动手推着苏清之,继续沿着湖畔,慢条斯理的散步。

这是苏清之的日常,明天都需要有人推着他在观鹤书院风景比较不错的地方逛。两个女儿在的时候,两个女儿轮着来,不假下人之手。两个女儿分别离开后,就换做王怜花。

王怜花这家伙,一向是有大志向的。立志要做林家的女婿,就要事事做好。再者说了,女婿也是半个儿,王怜花照顾苏清之合情合理,哪怕有下人在,王怜花也会每天抽空推着苏清之到处转悠。

今日没有转多久时间,大概一个时辰左右,太阳高高升起,炙热的阳光照射在身上,让人暖洋洋的同时昏昏欲睡。

苏清之早上是不上课的,一般要等晌午过后,用点易克化的食物,等下午一点左右,才慢悠悠的由家仆推着,去给入读观鹤书院的学子们上课。

教学很杂,基本上君子六艺,骑射诗词歌赋,只要苏清之会的,都会教给书院的学生。甚至一些科举根本不考的,比方说九章算术,农生水利,只要学生问,苏清之都会回答。

一直以来,苏清之都算是观鹤书院中,最受学子爱戴喜欢的夫子,并不因为苏清之身上还有‘书院院长’的身份,还在于因材施教。从古至今,教书育人桃李满天下的文人墨客,地位从来都比满身铜臭味儿的商人要高。或者说不止是高,而是高得离谱。

苏清之无视了那张拜帖的举动,对于苏清之,或者与苏清之同一个阶层的文人来说,是超级正常的一件事。

偏偏以朱富贵为首的仁义山庄的三位冷爷,却对朱富贵生辰之时,整个观鹤书院都没有动静,连根鹅毛都没有送来的行为感到十分的愤慨。

连带着那位蠢得丝毫没有自知之明的朱七七,也是义愤填膺,口口声声说要去观鹤书院瞧瞧,看看那位成了残废的林清院长,到底哪里值得追捧,名满天下。

“人家可是士林出生,如今又教书育人,自然当得名满天下的美名。”倒是有几个脑子清楚的武林人士,虽说捧了‘天下首富’的臭脚,却说出了中肯的评价。

可惜,在‘全世界我爹最有钱’等同于‘我爹最厉害’的朱七七眼中,‘中肯的评价’相当于放屁。区区一个读书人,还是双腿残疾,已经绝了仕途的读书人,有什么好嘚瑟的。

“爹爹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朱七七板着脸,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的不开心。

从来都被人捧在手心里,难得有人不给朱家面子。自觉丢脸的朱七七,面子上过不去,自然要各种诋毁。也是个蠢的,周遭除了同等地位,肯定要捧的辣鸡外,谁会附和她。

能与朱家关系好的,除了武林人士外,还有谁?也就是依附朱家而活的商人罢了。

白白惹人笑话!

这不,朱富贵热热闹闹的寿宴结束后不久,朱七七埋怨观鹤书院院长林清不给面子的事,直接传了出去。不出所料,惹来了很多人的嗤笑。

“果然是满身铜臭味的商贾,所行所思皆惹人笑话。”

“笼络几个打家劫舍的江湖人,就自以为能成为天下间响当当的人物。殊不知最最令人发笑的,就是他们的自以为是。”

“桃李满天下的先生,是一介商贾能相提并论的?”

“不配归不配,可谁让人家朱老爷有钱,开了一个什么仁义山庄。仁义山庄的三位冷爷,那是唯朱老爷的命是从。有三位在江湖上也算响当当的冷爷捧着,朱老爷和他那宝贝女儿,可不就是被捧得以为连名满天下的文人墨客都该给几分薄面。”

这些议论,明晃晃的嘲笑,如果当着朱富贵和他的宝贝女儿朱七七的面嘲笑,只怕里子面子都没了。可谁让朱富贵的寿辰一过,朱七七就闹着要去江湖见识一番。

如今已入江湖,朱富贵害怕女儿出事,像原剧情那样,许以重金哀求初出江湖的沈浪保护只有三脚猫功夫的朱七七。沈浪倒是同意了,不过并没有要朱富贵许诺的重金。

为此朱富贵焦虑满满,哪里还有空理会外面的嘲弄。

远在千里之外的苏清之,同样不把笑话一样的朱富贵一家放在眼里,没闲工夫看那一家子的笑话。倒是王怜花愤愤不平,只觉得朱富贵不知所谓,与他有血缘关系存在,论起来是同父异母妹妹的朱七七更加不知所谓。

感觉就像老师说的,以为世界围着她转,举目所望,天下人皆他亲妈。无论他怎么作,都会谅解,觉得一切情有可原。

“幸好那朱七七还算脑子没彻底装死,没有跑来观鹤书院吵闹。不然少不得人出手,给那朱家颜色看看。”

王怜花今日穿了一身青衣,上面绣了黑色的墨竹,更衬得他芝兰玉树,清俊潇洒。

与他一起说话的苏清之依然坐在轮椅上,脸色微微发白,却不是因为身体的缘故,而是近日没出去晒太阳的缘故。

面前放了茶几,茶几上放着一壶清茶。

苏清之手中更是端着小巧精致的茶盏,不慌不忙慢条斯理的浅酌。

“观鹤书院乃是万千学子读圣贤书学人生哲理的地方,岂是商贾之女想来就能来的。”苏清之摇头,表情说不出的复杂。“虽说观鹤书院也开女学,可前前后后入学者不过百人。其中大部分女子入女学,学的是琴棋书画厨艺女红。像弓马骑射,好像也就老夫两个女儿在学。”

敝帚自珍有一点,但要是有女子一心向武,那么多的武功秘籍,随便拿出一本,也是够了。可偏偏,女学开办这么多年,除了林妙音和林诗音外,学武的女子一个都没有。

都是奔着学习琴棋书画厨艺女红,好找人家将来高嫁来的。

苏清之要是女子,少不得劝慰几句。可他是男子啊,还是身有残疾的男子,他能说什么?要知道女学那边,是没有男夫子可言的,衣食住行,教导的都是女夫子。

男女七岁不同席,男女有别,哪怕‘天地君亲师’,苏清之占了‘师’位,也不好多说什么。索性苏清之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安心过自己的日子好了。

至于时不时就‘帮忙’愤愤不平的王怜花

苏清之对他的感官还挺不错,不过依然觉得他闲得慌。

想想就道:“怜花啊,老夫想了想,你在书院也读了好几年的书,既然没打算下场参加科考,不如就替老夫去京城走一遭吧。”

王怜花惊讶万分,忙道:“老师怎么突然就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