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第①〇个故事! 我在民国当混子

新鲜出笼的男神系统, 并没有藏身意识海洋,而是就在外边,就在苏清之周围一米的范围内, 来回横跳, 好像知晓苏清之不会将自己因为失忆产生的苦恼, 发泄到自己头上似的。

苏清之不是很懂, 明明是‘随手’造出来的工具, 怎么就一无是处呢。

【我可以帮助造物主大人更好的认清自己。】

很好, 不叫宿主了, 只是心里感觉好憋屈哦!居然提议宿主去撞墙,看不看能够恢复记忆?这是正经系统应该干的事?

看着像毛线团子的男神系统漂浮在周围,苏清之整个人都不好了。

“趁我现在还没有发脾气”苏清之看向男神系统:“现在就给我滚,圆润的滚。”

男神系统:宿主暴躁怎么办?多半是失忆引起的, 建议提早撞墙,免得连出去记忆错乱的情况。

“算了, 没记忆就没记忆, 反正失忆不是两三天了, 没原主记忆,老子也能够活得开开心心。”

苏清之一口一个老子, 穿着纳的千层鞋, 褐色的马褂长衫,就出了所住的梧桐小院, 往巷口处卖馄饨的小摊走去。

一走进近,烟雾弥漫,鲜味扑鼻。

“来碗馄饨。”

“好的。一碗馄饨。”小贩吆喝着。“加辣子不。”

“少要点。”

很快, 一碗热气腾腾, 点缀了少许红油的馄饨端上来。

苏清之慢悠悠, 一口一个馄饨吃的。街上很是热闹,街对面就是洋人馆,时不时就有黄包车司机拉着客人走过。偶尔还有一两位穿着旗袍的丽人,婀娜多姿的走来,说说笑笑,全是百乐门发生的趣事。

这是在沪市,而他应该是一位游手好闲的混混。

哦,最主要的是没有亲人,就是个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孤儿。

在失忆的情况下,不得不说,这样的身份,太让人有安全感了。

苏清之吃掉最后一颗馄饨,然后喝掉辣乎乎的汤水。

“再来一碗馄饨外带。”

苏清之摸出一个银元,顺便让老板再给他煮一碗馄饨,他好带回家晚上热来吃。

很快,老板又给苏清之煮好了一碗馄饨,就用小摊用的粗瓷碗,这是苏清之来到此方位面世界后的习惯,吃一碗再打包带走一碗。

很少煮饭,主要是住的梧桐小院没有厨具,不,确切的说,是连火灶都没有。

苏清之拿过找的钱,端着馄饨,就往巷子走。刚走到巷子尾,就碰到穿着月牙白色旗袍,身段婀娜,样子清秀的红牡丹从小院走出来。

红牡丹有一个妹妹,叫白玫瑰,一起住在梧桐小院,早出晚归在百乐门工作。

从苏清之身边经过时,红牡丹微微一笑,眼中全是挑逗。

“哟,苏公子这是终于舍得出门了?”

苏清之:“???”

“莫取笑我,谁是苏公子?”苏清之到底做来了原主那样的嬉皮笑脸,对着红牡丹调笑道。“红牡丹小姐,这是准备去上班?”

“谁早上八点过去上班啊。”

红牡丹倚靠在墙壁处,手指尖突然夹了一只香烟。没有点上,只是装模作样,却风尘味儿十足,活脱脱的妖精。

“苏公子什么时候来百乐门坐坐,我和妹妹一起跳舞给你看。”

这辈子的苏清之长得十分帅气,哪怕穿着普普通通的长衫马褂,气质也显得与常人不一样。而红牡丹说的这些话,其实每天都在说的,结果今天说的,听起来格外的暧昧。

——这是想找个老实人上岸?

莫名的,苏清之脑子就划过这样的念头。

苏清之不动声色的笑笑,却道:“我就一个混子,哪里有资格进百乐门花销?”

说罢,苏清之直接越过红牡丹,就进了小院门。

红牡丹望着苏清之的背影久久不语,许久后才一声吁叹。却不知,苏清之一回到屋子,就询问男神系统。

【你确定不给我任何帮助?】

【伟大的造物主想要什么帮助?】

【剧情或者记忆,你总得给我一种,不然我能创造出你来,就一定可以毁了你。】

男神系统打了一个哆嗦,全身的毛毛都炸开了,主要是苏清之太会威胁系统了。

【剧情努力再努力传传输中】

苏清之:“呵!”

此方位面世界是军阀割据的民国年代,国内战火四起。沪市有手握重兵的季家坐镇,在国内战火四起的时候,甚少遭遇兵祸。

季督军正值壮年,底下有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季泽能力出众,在他的帮衬下,沪市的老百姓小日子不说过得有多好,但最起码平和安稳。

不过这一切,都在小儿子季言的归来后乱了套。

小儿子季言十五岁出国留学,如今归来,已经是二十岁的小伙子。回来后,季言为了表明自己忧国忧民的心态,频繁出没百乐门以及沪市出名的歌舞厅,很快结识了虽然风尘出生,但同样有忧国忧民之心的白玫瑰。

在季言看来,白玫瑰虽然出生尘埃,卑贱无比,但就像向阳而生的太阳花一样,热情洋溢,最是看不惯国内混乱的场景,一心想要凭借自己的能力拯救龙国。

这样的白玫瑰美丽而耀眼,季言这位在国外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军阀家小儿子,不自觉就被白玫瑰吸引住了目光,很快就为爱沦陷。

可惜的是,季言有一位自幼定亲的未婚妻,本就不是自愿沦落风尘,内心深处很是自尊自爱的白玫瑰,又怎么愿意当季言的情人。

白玫瑰抗拒成为姨太太,于是和季言开启了你追我逃,你逃我再追的爱情故事。在战火纷飞的年代,他们之间的绝美爱情被广为传颂,毕竟不是谁有那个胆量,敢在霓虹人的枪|口下,控诉霓虹人的入侵行为。

“等等,季言,这名字让我想到了一个人。”苏清之哭笑不得的问:“是不是他。”

男神系统懵逼。

苏清之:“哦,对,你就是个弱智,哪里会知道季言之。”

男神系统:你这是统身攻击。

苏清之:“我觉得这个剧情完全不合理,一个出国留学回来的高知份子居然被小小的百乐门舞女给迷惑住了,还你追我逃、我逃你再追?季言好歹是军阀家的小儿子吧,不说想强求白玫瑰当姨娘,就算想要齐人之福,将红牡丹、白玫瑰一起收了,权势之下白玫瑰敢反抗?还有啊,季言的未婚妻,叫颜璎的。这又是一个熟悉的名字,就不会报复季言。”

男神系统:“真爱是不需要逻辑可言的。”

“屁。就是真爱才要讲究逻辑。要是季言真的是季言之,呵,依着他的暴脾气,想让他跟莫名其妙的女人演脑残爱情剧,根本不可能好不好。我觉得季言会一枪直接崩了白玫瑰。”

“造物主说得很有道理。”男神系统生硬的拍马屁:“可惜造物主在季言和白玫瑰的爱情里是个炮灰。”

“不用你说。”苏清之嗤笑:“就算没有原主的记忆,我都知道原主是个炮灰。而且应该还是催化季言和白玫瑰之间爱情升温的炮灰。可就算是又如何?我不可能像原着那样没用,成为别人当上季二少奶奶的踏脚石。”

“造物主太自谦了。”男神系统更加生硬的拍马屁。“对于男女主来说,造物主就是尖刀,会让每个小看造物主的男女主角鲜血淋漓。”

“别随便污蔑我哦!”苏清之没好气的道:“不然拆了你。”

男神系统:“”

没再废话,接收完剧情的苏清之开始左右晃荡起脑袋,试图将脑子里进去的水倒了。有那么一瞬间,苏清之怀疑季言就是季言之。

如今仔细想想,季言之好歹是一只日天日地的泰迪,怎么着也不会和舞女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谈一场惊天动地到敢跑到入侵者面前,指着入侵者鼻子骂,不该入侵龙国的爱情。

根据季言之的愤青属性,明明会自己设局干翻所有入侵者好不好。

苏清之这么想着,随后却陷入了沉默。

“奇怪,我好像有印象了,我记得我记得我好像不是真的混混。”

那么问题来了,他不是混混的话,那他是谁?

“草(一种植物),算了,想不起来就想不想来吧,应该不是什么重要的记忆。”

苏清之抹了一把脸,将带回来已经冷却的馄饨用空碗盖上,苏清之就麻溜的翻身上床,开始睡懒觉。这一回笼觉,苏清之睡得十分的舒坦,直到下午一点多,才幽幽醒来。

确切的说,苏清之是被门外的噼里啪啦声吵醒的。

梧桐小院的格局类似于大杂院。二进的小院被隔成了无数个房间。苏清之所住的地方,大概有三十平方左右,直通通的,中间段用屏风隔成两半,靠里的是卧室,外面靠门的则是吃饭的地方。

其他房间,大概也是如此。有的甚至二三十平方米的地方住了一家五口。人一多,除了热闹外,纷争也多。这不,如今才中午刚过,外边院子就好戏开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