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修了一点点细节,不影响阅读~
第6章
卫辞的父亲是一个老猎户,啸天便是他生前从山里捡来的猎犬,因体内含有狼的血脉,体格较一般犬类强壮,面相也显得格外凶悍。
可实际上啸天却从未伤过人,性情也极为温和,是村中孩童最喜欢的的玩伴。它少有的几次凶残,也都是针对不怀善意的外来人口。
今日它对莫绫的态度也太奇怪了。
莫非是有什么异常?
卫辞顿了下,看向莫绫,恰在这时啸天又吠了两声,吓得莫绫心肝一颤,险些控制不住的向后退,但她还是挺住了。
区区一只仗势欺人的恶犬而已,她绝不能在姑娘面前展露胆怯的一面!
“姑娘别怕,我来保护你!”
啸天又朝卫辞叫了两声,见他不应,转身往村子里跑去,很快连背影都瞧不见了。
莫绫长长的舒了口气,凑到宋蕴跟前:“姑娘让我买的东西我都买回来了,就是成色和样式差了些,恐怕不合姑娘心意。”
宋蕴:“无妨,先用着吧。”
“师妹,”卫辞唤住她,迟疑着说,“今日实在抱歉,啸天曾是父亲的猎犬,对生人的气息过于机敏,叫你与莫姑娘受惊了。”
宋蕴笑着摇头,她并不惧恶犬,这世间最凶残的犬,也比不上人心凶恶之万一。
就是苦了莫绫。
对上宋蕴怜惜的眼神,莫绫又羞又愧:“姑娘,我也不怕的。”
卫辞朝着村子的方向看了眼,心底隐隐不安,当即拱手辞别,匆匆赶回村中,寻了几遍,却都没看到啸天的身影。
难道是上山了?
慈水村附近倒真有几座山,但山势险峻格外凶险,除了颇有些身手的猎户外,基本无人涉足,啸天幼时曾跟随他父亲打猎,对这几座山倒是格外熟。
卫辞心中稍安,他看了眼隔壁空荡荡的院落,索性拿了本书在门口坐下。
晌午日头正盛,桂花树洒下一片阴凉,倒也别有意趣。
卫辞等了许久,也没等来啸天,直到半夜他睡得迷迷糊糊时,才听到了焦躁凶厉的犬吠声。
这叫声……卫辞猛地睁开眼,顾不上穿外袍便匆匆跑出院子。
隔壁院子已经亮了灯。
莫绫提着棍子在附近查探,只在墙外找到两只仓惶的脚印,恰巧卫辞走来,她下意识低头,看向卫辞的双脚。
卫辞:“……莫姑娘?”
啸天不知从何处跑来,停在卫辞脚边,喘着粗气。
莫绫对上那双绿油油的眼睛,险些眼前一黑。她深吸一口气,若无其事道:“没什么,许是哪个小毛贼想翻.墙偷东西,倒是多亏了这条黄犬帮忙。”
卫辞:“它叫啸天。”
莫绫:“……”
“这个名字倒也恰如其分,卫辞师兄好巧妙的心思。”宋蕴笑着走来。
她只穿了件宽大外袍,手中持着一盏昏黄的油灯,夜里凉风拂过,火苗在跳跃中明灭,衬得她的美丽越发朦胧,像是从月亮里走出来的仙子。
应就是落入凡间的仙子罢,她白日之美丽,竟不及此时之万一。
卫辞慌乱的避开视线:“让师妹见笑了,好在那贼人没有得逞,有啸天守着,那贼人想是不敢再来。”
说着,他往后退了退,别过身:“夜里寒气重,师妹还是早些回去安歇为好。”
宋蕴眼波幽幽,肆无忌惮的落在他身上,打量半晌,终是轻轻笑了声:“让师兄担心了。”
没想到她这位小师兄,眼光虽不怎么样,却真是一个坦坦荡荡的君子。
倒也不叫人十分讨厌。
本以为发生这样的变故,后半夜会睡不好,但宋蕴却仍旧睡了一个踏实的好觉。
清晨散步时,她恰巧撞上在附近巡视领地的啸天。
啸天停下来,歪头望着她,身后的尾巴轻轻晃了晃,接着便又迈开修长的四条腿继续赶路。
有一瞬间,宋蕴竟觉得这只狗在跟她打招呼。
“啸天,”宋蕴喊了声,见它果然驻足,不由得愈发惊奇,忍不住笑着说,“饿不饿?跟我走,给你搞些吃的。”
不管昨夜到访的究竟是贼人还是故人,皆是因啸天的警示才未曾得逞,她的确该好好犒劳一下它。
让宋蕴没想到的是,啸天竟真的跟她回了家。
莫绫揉揉惺忪的睡眼,满脸不敢置信:“姑娘?!”
为什么她温柔美丽的姑娘身后会跟着一条恶犬啊啊啊啊!!!
“别怕,”宋蕴安慰她,“啸天不咬人的,它辛苦了一.夜,我给它搞些吃的……”
见宋蕴真要自己生火烧饭,莫绫一下子就急了,匆匆夺下她手中的火石:“还是我来吧姑娘,我烧出来的饭虽然难吃,但狗也是吃的。”
宋蕴:“……?”
卫辞是被一阵奇怪的味道吓醒的。
昨夜隔壁的院子险些进了贼人,恩师腿脚不便,刚归家的师妹又是从小娇生惯养的弱女子,连那位侍女都胆子极小,他实在放心不下,便在院子里背了半夜的书。
晨曦将现时,他才躺回榻上,模模糊糊的睡去。
谁知睡到正酣时,他闻到了一股奇怪的味道,像是谁家被房子给烧了,吓得卫辞迅速睁开眼。
他茫然的四处寻觅着。
直到莫绫清脆的声音响起:“姑娘你看,我就说啸天不挑食吧,我的手艺也没那么差。”
……等等!
卫辞一个激灵坐起来,眼神四处扫过,果然没看到啸天的身影。
这条蹭吃蹭喝的蠢狗!竟还蹭到隔壁院子去了!!!
卫辞脸上一阵青一阵白,只恨不得立刻把那只蠢狗拉回来,但此时此刻……他实在不好去拜访。
一条蠢狗去蹭饭倒无所谓,他一个大男人在饭点过去,岂不是惹了天大的笑话出来。
此时,一墙之隔的宋宅,父女两人在书房对望。
宋柏轩把手中的盒子递给她:“蕴儿,既然你看到了,我也就不再瞒你,打开看看。”
宋蕴顿了下,接过盒子。
是一只与宋家格格不入的檀木锦盒,里面必放了主人极其珍视的东西。
宋蕴打开锦盒,看到一枚白玉佩环,佩环色泽通透,入手温润,应是上好的羊脂玉料。
“你卫辞师兄也有一枚一模一样的佩环。这枚佩环,本是卫大哥给我的信物,是为证你们的婚约。”
宋蕴蓦然抬眸,一双杏眼直直的望着他。
宋柏轩苦笑:“卫大哥是一个爽朗的侠客,有恩必报且异常执拗,这桩婚事全因我曾救过他一命,我本不想应,可卫大哥却说,他命不久矣,将年幼的卫辞托付给岳家才好放心,谁知……不提也罢,如今我将信物交予你手中,是去是留,蕴儿,你自己选。”
宋蕴思忖半晌,仍觉得手中这枚白玉佩环格外烫手。
卫辞与赵晴云青梅竹马,虽是阴差阳错,可十几年的感情做不得假,她不稀罕横插一脚夺了这门婚事。
“婚事……她知道吗?”宋蕴试探道。
宋柏轩移开视线,望着空荡荡的院子,神情竟显得格外寂寥。
“知道,之后种种也皆是因此事而起。你卫辞师兄品性不差,人也踏实,唯一的缺点就是古板执拗些,我本以为这是良缘,但她却瞧不上。”
在宋柏轩看来,读书人恪守君子之道没什么不好,清贫些也无妨,只要两人性格相合,互相敬重,本本分分的过日子,总有一日会好起来。
但赵晴云却无法理解卫辞不考科举的选择,在她眼中,不考科举的读书人是不知上进,毫无前途。
“我本想着婚事作罢也好,可还没来得及与卫辞说清楚,她便离了慈水村不知去向,我找了许久都没有线索,她再回来时便已知道自己的身世,收拾行囊独自上京去了。”
宋蕴疑惑:“她是怎么知道的?”
“听说是遇到了一位贵人,瞧出她的模样与她的母亲十分相似,查了些日子才确定的。”
宋柏轩对其中的内情知道不多,赵晴云只对他说了一两句,他也只记得那个雨夜甚是慌乱与惨烈,深爱的妻子血崩而亡,襁褓中的婴孩嗷嗷待哺……不管过去多久,再想起时他仍会心痛。
“我原也不全信,可瞧见你,便不再怀疑分毫。”
血脉真是奇妙,哪怕此前从未谋面,他也能一眼认出,她该是自己的女儿。
宋蕴垂眸望着锦盒,倏然,她合上盖子,对上宋柏轩的视线:“这门婚事,父亲真由我做主?”
宋柏轩轻轻颔首。
“我知道了,”宋蕴微笑,“早饭莫绫已经烧好了,父亲去吃吧。”
宋柏轩:“……”
因昨夜发生的变故,宋蕴不放心宋柏轩独自去学堂授课,便又拉上了莫绫一起念书。
可惜莫绫在念书习字一途并无天分,整整睡了大半日,哈喇子打湿了半本书,险些把宋柏轩气出一个好歹。
直至下午放学,莫绫才从麻木的念书中苏醒,脚步轻快的赶回家烧饭。
宋柏轩满脸挣扎:“……这饭她是非烧不可吗?”
宋蕴一本正经的说道:“如果烧一顿饭,父亲罚她写十张大字的话,大概便不会了。”
宋柏轩无奈的摇摇头,默默加快了脚步。
傍晚时分,宋宅的晚饭才刚上桌,外面便乱了起来。宋柏轩放心不下,拄起木杖:“我出去看看。”
宋蕴跟着起身,还未出门,便听到有人问:“宋夫子,你可瞧见铁蛋了?他放学后就没回来,村子里大大小小的角落里都找遍了,也没见个人影儿。”
慈水村不大,孩子们常去玩耍的地方也就那几个,有大人的耳提面命,他们也不敢傻乎乎的跑去山上送死。
只是,村子里没有,那还能跑去哪儿?那小子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纪……
望着暗下来的天色,宋柏轩一颗心悬了起来:“刘大娘,你先别着急,叫上乡亲们一起找找,铁蛋肯定不会有事的。”
说罢,宋柏轩也要加入找人的队伍,被宋蕴一把拉了回来。
“蕴儿……”宋柏轩无奈的要与她解释,宋蕴直接打断他:“父亲,你不觉得很奇怪吗?昨日村中才招了贼人,今日便走丢了孩子。”
宋柏轩没想那么多:“或许是凑巧,铁蛋他啊,打小就顽劣,还总是想学卫大哥当猎户,怕是往山上去了。”
“父亲——”宋蕴扯住了他的袖子。
宋柏轩无奈的停下脚步:“蕴儿,天很快就黑了,山上会很危险,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正因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她才不想如此随意。
宋蕴的耐心渐渐告罄,脸上已有不愉,正当她准备动手时,卫辞匆匆赶来:“老师,师妹说得对,山上很危险,不可贸然前去。”
宋柏轩皱起眉:“人命亦是大事。”
“既是大事,报官吧。”宋蕴突然说道。
宋柏轩一愣,卫辞瞬间反应过来,点头附和道:“对,报官,昨夜慈水村来了贼人,是该报官。”
“也许铁蛋只是贪玩……”宋柏轩颇有些不赞同,但宋蕴却已懒得纠正他的看法,抬眸看向卫辞:“劳烦师兄走一趟了。”
“……好。”卫辞下意识的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