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候营在幽州大营是个十分不起眼的营区, 人数少行事隐秘,就连年底的演武大比都不参加,颇有种独树一帜的感觉, 甚至连掌营的也并非大将军, 而是六品昭武校尉。
金不语初初入营, 见识过了其余各大营兵强马壮的声势,被杨力引去斥候营, 见到营内散落四处各行其事的兵勇,有点傻眼。
斥候营的昭武校尉厉安是名中年男子,年约四旬,身高五官皆极为普通, 属于丢到人堆里都捡不出来的那种。
杨力向他引见金不语:“厉校尉, 这位是世子爷, 侯爷的意思是让你明日带着世子爷一同去打探消息。”
“末将见过世子爷。”厉安微皱了眉头,似乎有几分不耐烦:“出营去打探消息可是个苦差使, 也不知道世子爷能不能吃得了这份苦?”
金不语笑道:“能不能吃得了苦, 总要走过一趟才知道吧?”
杨力见两人接上了头, 使命完成便暂且退走了,留下二人大眼瞪小眼, 最后还是金不语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尴尬:“敢问厉校尉,明日出发,我都要准备些什么东西”
厉安:“算了吧, 世子只需骑马带上防身武器,备一点伤药干粮之类的就行。”他看起来对定北侯的这个安排很排斥, 既违抗不了遵守的又有些不甘愿:“世子未曾深处过敌区, 到时候在路上接应末将就好。”
金不语算是看出来了, 厉安这是压根不准备带着她深入敌区, 而是想将她丢在半道上,等回来的时候顺便带回来就好。
说什么接应,又不是打仗,还需要援军待命。
不过她知道自己素行不良,名声不佳,与其多费唇舌与人争执,不如自己想办法,当下应的好好的,转头回去便与手底下人商议:“与其指望别人,不如咱们自己去试一试?”
她总共带了四个人入营,黎氏兄弟贴身护卫,独孤默不通武功,贾三机灵,还在留在营里打探消息,算来算去人手都不够。
黎英道:“不如属下去城里拉一队人,明日远远尾随在世子身后,待得与厉校尉分开之后,咱们的人再与世子汇合一处?”
金不语没什么意见,谁想独孤默却有异议:“世子爷,我也想跟你们一起出去。”
在众人“别闹了你出去能干嘛”的眼神之下,少年郎态度坚定不肯退让,且拿出来的理由竟让金不语推辞不得:“沙盘是做好了,可地形地貌并没有经过实际勘探,或许与真实的地貌有差异,只恐将来在沙盘上演练习惯之后真正打起来也许会误导世子。还要麻烦世子带上我,等回来之后,我必为世子准备一个没有误差的沙盘。”
金不语:“小孩儿,你有没想过,前往敌区是有危险的,我与阿英阿杰他们都能防身,你自己呢?万一遇上危险?”
独孤默让她见识了什么叫一意孤行:“如果真正遇到危险,世子大可抛下我。”他自嘲一笑:“我不过是一介流犯,若非世子爷留在身边,做些力所能及之事,此刻说不得还在营内做苦役。”
少年人原本休养了一阵子,气色也缓了过来,有时候在金不语的逗弄之下表情也生动不少,可更多的时候却郁郁寡欢,想来从状元郎到流犯之路心理落差太大,并不能靠高妈妈好吃好喝就能抚慰他受伤的心灵。
金不语见他有几分可怜,想来自进了幽州城也没什么散心的机会,索性趁此机会带出去走一走,说不得便能开阔心胸,舒散郁气。
次日按照约定,金不语带了黎杰去见厉安,对方见世子带着亲卫也没说什么,他们一行十人,算上金不语主仆共十二人一起出营。
一行人行了足足有五六日功夫,厉安便将人打散,三人一队前往不同的方向打探消息,只有世子主仆原地待命,美其名曰:接应。
厉安大约对世子的人品信不过,还留下一位名唤祝俨峰的斥候,名为陪伴,金不语怀疑实则行监视之实。
祝俨峰年约三十出头,与斥候营里的许多人一样生的面目普通,当着厉安的面他倒是表现的很沉默稳重,直等上司带着大队人马离开之后,他态度便殷勤起来。
“厉校尉每次出营打探日子都不短,世子留在原地待命也有些无聊,咱们要不要往前面的城镇去歇歇脚?”
北狄与大渊连年征战,除了掠夺大渊的粮食女人,也有一部分人羡慕中原文化,临河而居,渐渐发展出了一些城镇,虽不及大渊繁华,却也足以吸引许多部落前来交易。
北狄与大渊两国连年征战,可与两国相临的西戎却不善兵事,不但两边互不得罪,还时常派遣商队前往两国交易。
金不语觉得自己可能有毛病,自进入幽州大营,初次相见之人若是对她态度冷淡,甚至露出轻视之意,她都觉得正常,反而像祝俨锋这般殷勤周到的态度反而令人心生警惕。
世子爷下了马,盘膝坐在林地里,闭上眼睛:“不要!厉校尉既然说让我原地待命,我自然不能到处乱跑,否则误了事怎么办?”
祝俨锋:“……”
祝俨锋心道:能误什么事?
步兵营传来的消息,世子有多厉害多厉害,他看世子不过是个不通人情世故的棒槌!
他们此时在路过一处林子里猫着,北地此刻雪未化尽,那林子连点儿绿意都没有,全是枯枝败叶,连风都不挡,若是老实在这里啃着干粮住上几日,遭大罪了。
世子爷难道就没有发现,厉安只是找个借口半路丢下她而已?
他忍了又忍,才僵着笑脸坐了下来,好几次偷偷去瞧世子,发现她闭目养神全无担忧之意,而她身边站着的那位亲卫跟木桩子似的站着,偶尔扫他一眼,又随意移开,好像根本没有察觉到自家主子的窘境。
到了傍晚,祝俨锋又冷又饿,差一点再次建议世子爷往前方小镇歇息的时候,远远传来商队行路的动静,世子忽然睁开眼睛,说:“来了。”
祝俨锋愣了一下,还没明白什么来了,却见世子身边的亲卫已经迫不及待往林子外面冲了过去。
一盏茶的功夫,林子旁边的空地上已经搭起了几个帐篷,周围升起了篝火,营地里到处都是食物与美酒的香气,被祝俨锋认定为“棒槌”的世子爷舒舒服服窝在篝火前面,披着皮毛大氅喝着肉汤,听着旁边一位老人拉着二胡,另有伙计在检查几辆马车上的货物,还有掌柜抱着账簿子递过来:“少东家,您点点货吧,都是北狄人爱的茶叶瓷器,时间仓促来不及准备丝绸,只装了一车细布。”
祝俨锋:“……”
搞的挺像那么回事儿。
他现在相信了外间传言,都说定北侯府的世子旁的不论,单享受无人能及,听说她无论吃喝用度都极为讲究,就连花天酒地也极会享受,是幽州城内纨绔二代们追捧的对象,时尚的风向标,单论她出任务还敢带着一队人马专门侍候就知传言不假了。
金不语对祝俨锋的眼神毫不在意,招呼独孤默坐过来:“阿默路上辛苦了,快过来喝点热汤。”
独孤默一路之上脑子就没停过,还随时会拿出纸笔记录,不止地形地貌,还有气候也做了详细的记录。
他坐下之后,捧着碗喝汤,脑子还在路上,等到火上烤肉熟了之后,世子爷从靴筒里拿出把匕首,然后匕首出鞘,切了一块肉递了过来。
热腾腾的肉香味瞬间在鼻端缭绕,独孤默总算神魂归位,问了一句不相干的话:“世子爷可洗手了?”
金不语:“……”
她左右看看,谴责的目光直射向黎杰:“阿杰你洗手了吗?”
黎杰已经撕了一只兔子腿,美美啃了一大口,满手油脂,闻言愣住了。
独孤默露出嫌弃的眼神:“在外行路总要讲究一点,免得吃坏了肚子,缺医少药。”
白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头,显然很是委屈:“阿默,你当初胳膊上的药还是我换的呢。”
金不语大惊:“谁把他弄来了?”她只让黎英回去临时组个商队,可没说连药僮也带着。
黎英也很为难:“属下去找舒老爷子拿药,他老人家不放心世子出远门,把白术送到世子身边。现在再送回去,可有点远了。路上也不放心啊。”
白术气哼哼瞪着她,大有你敢提出送我回去,我定然在老爷子那里狠狠告一状的架势。
金不语举手投降:“行!行!老爷子设想周到,感谢他老人家,现在吃坏了肚子也不用担心啦,来来阿默吃块肉。”
独孤默更嫌弃了:“世子爷的匕首可洗过了?”
金不语:“……”
最后还是黎英从马车里拿出水囊服侍金不语洗手之后,晚饭才继续了下去。
祝俨锋出任务这么多次,还是头一次舒服的窝在火堆旁吃着烤肉喝着美酒,听着曲子等天亮。
他开始怀疑厉校尉半路把世子甩开的决定是否正确了。
作者有话说:
刚刚过完一年,世子爷芳龄二十,小阿默也十七岁啦,将姐弟恋贯彻到底,女大三抱金砖!
再次重申,请不要对世子爷的道德抱不切实际的幻想,世子爷不是什么正经人,更没什么道德底线啊,只要她开心什么缺德带冒烟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最后,十二点还有一章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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